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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曉雪:包山楚簡“[辠攵]”字補
在 2010/1/1 16:02:51 发布

包山楚簡“”字補

(首發)

 

朱曉雪

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

包山4號簡有字,張崇禮先生《釋包山簡第4簡的 “”》[1]一文對这个字的读法提出了新的意见,文中張先生先匯集了諸家对此字考释的觀點,我們簡引如下:

整理小組考釋:“,讀如辠,借作致。《周禮·地官·遂人》:‘凡治野,以下劑致甿。’鄭注:‘致猶會也’。此言會聚。” [2]

劉釗先生說:“按‘’應讀作‘最’。‘’从‘辠’聲,‘辠’、‘最’二字一為從紐微部,一為精紐月部,古音較近。最,聚也。此言君子二人會聚於此,著於名籍是也。”[3]

袁國華先生認為“”即“辠”字繁體。[4]

何琳儀先生讀為“罪”。[5]

劉信芳先生認為:“字从攵,辠聲,疑讀為‘自’,朱駿聲謂‘辠’从‘自’聲。‘是’猶言‘自此’。”[6]

張崇禮先生同意整理者和劉釗先生訓“為“會聚”的看法,並且認為“”應該就是“萃集”、“萃聚”之“萃”的本字,“萃,集也。”

我們認爲張先生釋“萃”的説法優舊說認為“萃”的本字卻值得商榷。 張先生認爲“”為“萃”的本字,其基礎是為“會聚”,但在包山4簡中“不是“會聚” 的意思,而是姓氏,即“翠”姓 。所以“”字應是從“辠”聲而讀為“翠”,未必是“”之本字。

張先生在文中考釋了《古璽彙編》著錄的几枚姓名私璽,將从艸从辠、从屮从辠的字釋為“萃”。引《元和姓纂》卷八“至”韻下“翠”姓:“翠,《急就章》有‘翠鴛鴦’,其先楚景之後。避難,以其祖名氏焉。”顏師古注:“景萃之後,改翠氏。”這一意見十分正確,但可惜的是張先生沒有將簡文中 “也解釋為姓氏。其實,李零先生早已指出“是其”為人名,與“司馬徒”同例。[7]

包山簡3-4記載:之少僮盬族一夫、一夫,凥(處)於區湶邑。凡君子二夫,是其箸之。

包山簡7-8記載:之子庚一夫,凥(處)郢里。司馬徒箸之。

二簡對比可以看出,簡3-4是其”正與7-8之“司馬徒”對應,“司馬”或為姓氏或為職官,但“司馬徒 ”作爲人名应無疑問,故“是其”也應是人名,由此可知,簡文中的“應爲姓氏,讀為“翠”。

 

 

 



[1]張崇禮:《釋包山簡第4簡的“”》,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9330

[2]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簡》,文物出版社,199110月,40頁,考释(14)。

[3]劉釗:《包山楚簡文字考釋》,中國古文字研究會第九屆學術討論會論文,南京, 199210月。

[4]袁國華:《包山楚簡研究》,香港中文大學研究院中國語言及文學學部博士論文, 199412月,68-73頁。

[5]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中華書局,19989月,1274頁。

[6]劉信芳:《包山楚簡解詁》,藝文印書館,2003111頁。

[7]李零:《包山楚簡研究(文書類)》,中國古文字研究會第九屆學術討論會論文,南京,199210月。收入《李零自選集》,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82月,135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0年1月1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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