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文字中的“许”县和“许”氏
(首发)
周波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战国文字中有“吂”、“”、“邙”、“”诸字,多用作地名与姓氏。我们可以分“地名(用A表示)”、“姓氏(用B表示)”两类将相关辞例列举如下[1]:
A1. 二年[2]吂令司马伐(?),右库工师高□、冶□。
A2. 十年[3]吂令□,左库工师叔梁扫(?)、冶小。
A3. 廿四年吂令州□,右库工师邯郸臾、冶。[4]
A4. 十年邙令魏□,右库工师苏□、冶□。[5]
B1. (退)[6]
B2. 廿三年代相邙皮,右库工师吏尚,工泽执齐。[7]
B3. 邙
B4. 邙向[8]
B5. 邙𡩘[9]
B6. 邙安[10]
B7. 邙马童[11]
B8. 筡
B9. 欣[12]
B10. [13]
根据文字形体和铭文款式,上引资料中A1—A4为魏国兵器铭文,B2为赵国兵器铭文,B3—B5、B8—B10为晋玺,B1、B7为楚玺,B6为齐玺。
其中用作魏国县名的“吂”、“邙”,学者多认为所指为一地,当可信。“吂”、“”二字,学界一般认为是一字之异体。如郝本性先生指出,新郑所出韩兵器铭文用作“姓名文字”的“吂”又写作“”,云:“古文字中口内加一横笔,仍为一字之例甚多,上条周字缶字便是二例。”[14]当是。“邙”与“”,学界一般也认为是一字之异体。如吴振武先生在谈到古玺文“”字时指出:“为姓氏。字不见于后世字书,疑即古玺中常见的邙氏之邙的异体(《看《汇》二一一四、二一一五、二二四七》。东周金文鄦(许)氏之鄦既作,又作(《金》三五五页),似与此同例。”[15]
对于“吂”、“”、“邙”、“”诸字的释读,比较有影响的观点有两种:释“芒”说,释“邙”说。将上述诸字释读为“芒”是其中影响最大的一种说法。此说最早是由王献唐先生提出来的。他在考释上举器B10时指出,玺文“”当释“”,即“邙”,为氏名,认为“今传秦汉印,如芒赏芒胜芒䜣芒相,有芒无邙。……更疑秦汉芒姓,即周之邙氏。”[16]用作地名的“吂”、“邙”学者也多读为“芒”。如高明先生、吴振武先生均认为魏国兵器铭文里用作县名的“吂”即《汉书·地理志》沛郡之芒县,故城在今河南省永城县东北。[17]多数学者将用作地名、姓氏的“吂”、“”、“邙”、“”诸字均读为“芒”,可参何琳仪编《战国古文字典》、黄德宽主编《古文字谱系疏证》、王辉编《古文字通假字典》等。[18]一部分学者认为上引诸字作为姓氏可以读为“邙”。《续通志》补遗:“《姓苑》曰:‘邙氏,出自穆公子邙之后,以王父字为氏。周邙段,郑大夫。’”亦有可能是源自《说文》训作“河南洛阳北亡山上邑”之“邙”,乃因地为氏。[19]
将战国文字所见“邙”、“”诸字与《说文》、后世姓书之“邙”联系起来恐怕是有问题的。《说文》:“邙,河南洛阳北亡山上邑。”段注云:“山本名芒,山上之邑则作邙,后人但云北邙,尟知芒山矣。……北芒山,在今河南河南府府北十里。山连偃师、鞏、孟津三县,绵亘四百余里。《左传·昭二十二年》‘王田北山’即此。按《周书》所谓郏山者,北邙山也。王城谓之郏者,以山名之。……”此地先秦是否可以称“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且其地据地望战国时期当为周地,此与兵器铭文所见的“吂”、“邙”为魏国地名是相矛盾的。至于后世姓书所见之“邙”与战国文字“邙”、“”是否相关,也是一个需要首先讨论的问题。
释“吂”、“”、“邙”、“”诸字为“芒”也有诸多问题。1967年安徽太和县拣选到一件战国铜戈,其铭文云:“□年芒昜守令虔,工师□、冶□。”此戈据其铭文款式当属魏国兵器。韩自强先生读“芒昜”为“芒砀”,认为此戈很可能是公元前286年魏同齐、楚灭宋,瓜分宋地,而领有芒砀之后所铸造。[20]吴良宝先生认为“芒昜”当读为“芒阳”,“芒阳”应在魏国芒县之南,具体地望待定。[21]按当时“砀”地应属楚(参《战国策·秦策四》、《史记·春申君列传》等),比较而言,吴良宝先生读“芒昜”为“芒阳”更合乎当时的实际情况。吴先生说“芒阳”在芒县之南,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不过一般而言见于地名之“阳”指的是山南水北。“芒”本是山名,见《史记·高祖本纪》:“高祖即自疑,亡匿,隐于芒、砀山泽岩石之间。”我们怀疑魏“芒阳”可能就是秦、汉之芒县,因其地在芒山之南,故魏置县曰芒阳。西安相家巷出土秦封泥有“芒丞之印”,[22]则此地在入秦后又改称“芒”。“芒”县名称的变化情况可与“栎邑”、“叶”相类比。秦栎阳又称栎邑,《史记·货殖列传》:“献孝公徙栎邑”,索隐:“栎,音药,即栎阳。”叶本楚县,秦昭襄王十五年(前292年)属秦。《史记·魏世家》载无忌谓安釐王曰:“秦叶阳、昆阳与舞阳邻。”[23]正义引《括地志》云:“叶阳在今许州叶县也。”《汉书·楚元王传》载秦昭襄王有母弟号叶阳君。《史记·秦本纪》载昭襄王十六年封公子悝于邓,四十五年叶阳君悝出之国,未至而死。则叶属秦后一度称为叶阳。吴良宝先生、张文芳先生指出,战国时代各国“地名用字比较稳定,一个地名不仅在同时期的各种文字载体中写法相同,在不同时代的各种载体中也是如此”,“同一地名在同一国家内的用字情况是一致的,绝大多数都是同一种写法,此用‘本字’而彼用通假字的情况极少”。[24]其说可从。战国魏地名“芒”既可以写作“芒”,也可以写作“邙”,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不过还是比较少见的。战国文字中“芒”氏亦常见。古玺有“芒齐”、“芒□”,[25]秦印有“芒得”[26],均用“芒”为芒氏之“芒”。此外,曾侯乙墓竹简155号有人名“笀斩”,亦用为芒氏之“芒”(“笀”、“芒”为一字异体)。由此看来,作为地名和姓氏之“芒”,战国、秦文字多用“芒”字来表示,上举“吂”、“”、“邙”、“”诸字是否可以读为“芒”,在文字学上还缺乏比较坚强的证据。释地名“吂”、“邙”为“芒”最大的问题是“芒”地当时很可能属宋而非魏。高明先生在将魏国兵器铭文中的“吂”读为“芒”时指出,“芒县虽为秦置,但来源一定很久,春秋为宋地。但在宋偃王四十七年,即齐湣王三十八年(前286),由齐魏楚三国联合灭宋,三分其地,此地即划归为魏。”吴振武先生云:“其地(引者按:即芒)在今河南省永城县北,战国时当在宋的势力范围内。不过从地理位置上看,此地近魏,二戈亦有可能是魏器。”[27]按芒地战国中期属宋国疆域的中心区域,传统的说法此地于宋亡后属魏无疑要更为可信些,而器A3廿四年吂令戈的年代在魏惠王二十四年(前346年)(详参下文),属战国中期,如果将兵器铭文“吂”、“邙”读为“芒”,则与文献记载不尽相合。
根据包山楚简的异文证据,我们认为上述诸字很可能当读为“许”。包山楚简有一个旧释为“(下称作A)”的字。见文书类简129:”东周客A归胙于𦸗郢之岁夏之月……”A字原图版作。原整理者隶定作“”,考释云:“它简作。”何琳仪先生改隶作“”,以信阳简2—23“结芒之纯”即包山简263之“结無之纯”,“芒”字写作为证。[28]此说得到大多数学者的认可。A字张守中编《包山楚简文字编》、[29]李守奎编《楚文字编》、[30]陈伟等著《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均隶作“”。[31]《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还据新出上博竹书的“亡”字写法进一步肯定了何说。包山简“”字之隶定当无疑问。包山简所见人名“”异文又写作“”、“”,“”、“”均当读为许氏之“许”。《世本》:“许、州、向、申、姜姓也,炎帝后。”春秋文字许国、许氏之“许”除写作“”外,亦多写作“鄦”、“”。“”当是“鄦”字之异体。战国楚文字亦有“鄦”字,仰天湖简1、包山简87均有“鄦阳公”。地名“鄦阳”,或读为“许阳”,谓即楚所灭许国境内的城邑,[32]或读为“舞(或作無、鄦)阳”,谓在今湖南芷江县北,[33]后说可能比较合乎事实。楚文字许氏之“许”亦常见,写作“”[34]、“”,[35]与春秋文字写法一脉相承。战国文字“亡”多用为“無”,如古玺人名“亡(無)忌”、“亡(無)畏”、“亡(無)智”、格言“正行亡(無)私”,[36]《说文》古文“舞”(“無”、“舞”本同字)作“𦐀”,石经古文、上博简《曹沫之阵》简3“撫”写作“𢻬”,均从亡声等。所以包山简“”字可以看作是“”改易声符之异体。[37]从楚玺、三晋文字“”、“”来看,包山简“”又写作“”恐怕并非偶尔为之,“”应当是“”字一种比较常见的异体。战国文字姓氏用字改易声符的现象并不罕见。如郤氏之“郤”,秦文字写作“郤”,从“𧮫”声;[38]楚文字写作“”,从“丯”声;[39]三晋文字既可以写作“郤”,[40]也可以写作“”、“”。[41]又赵氏之“赵”,战国文字多从“肖”声,也可以写作“”,[42]从“勺”声。所以许氏之“许”,战国文字既可以从“無”声写作“”,也可以从“亡”声写作“”并不奇怪。我们曾对战国文字中许氏之“许”做过系统的考察,发现楚文字多以“”、“(或作)”为“许”(见上文),秦文字均用“许”为许氏之“许”,多见于陶文和秦印。齐系文字、三晋文字、燕文字许氏之“许”则迄今未见。许氏是一个比较常见的姓,这三系文字中不见许氏之“许”不能不说是一个比较奇怪的现象。以包山楚简“”用为许氏之“许”为线索,我们认为前引“”、“(或作吂)”诸字,恐怕都应当读为“许”。需要说明的是战国文字各系间用字虽然存在一些差异,但是他们均源于商周古文字系统,总的说来其相同的一面是居于主导地位的,所以我们可以将楚系文字的“”、“”与其他系文字的“”、“吂”诸字统一起来讨论。
郝本性先生、何琳仪先生分别以古文字“(或作吂)”为《方言》、《广韵》之“吂”,[43]不可信。此字严志斌《四版〈金文编〉校补》新立字头,收在“口”部下。[44]上文已经指出“”字可以看作是“”改易声符之异体,则“(或作吂)”也可以看成是“”字之异体。“”字目前的古文字工具书或收在“鄦”字下,可能是将“”看成是“”之省体;[45]或收在“無”字下,认为从“”是“無”字之繁形;[46]或另立字头。[47]无论是将“”看成是“”之省体还是看成是“無”字繁文,都还缺乏文字学上的证据,我们比较赞同另立字头这种意见。“”字作为单字屡见于春秋、战国文字,亦可写作“”,[48]此恰与“”又可写作“吂”这一现象是平行的。
魏国兵器铭文中用作县名的“吂”、“邙”,我们以为应当读作许县之“许”。《史记·越世家》载齐使者说越王无强云:“韩、魏固不攻楚。韩之攻楚,覆其军,杀其将,则叶、阳翟危。魏亦覆其军,杀其将,则陈、上蔡不安。”此事《史记》置于楚威王“北破齐于徐州(前333年)”之前。《正义》以为叶、阳翟和陈、上蔡分属韩、魏。陈伟先生、徐少华先生均指出其时四邑当是楚国北境在方城之外防备韩、魏的军事重镇。[49]许地离楚边境重镇陈、上蔡一线尚远,其属魏国领地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战国策·魏策一》“楚许魏六城”章:“楚破南阳、九夷,内沛,许、鄢陵危。”许、鄢陵均为魏地。顾观光、缪文远系此章于赧王元年(前314年)。[50]《史记·苏秦列传》载苏秦说魏襄王云:“大王之地,南有鸿沟、陈、汝南、许、郾<鄢>、昆阳、召陵、舞阳、新都、新郪。”[51]此亦见《战国策·魏策一》“苏子为赵合从说魏王”章,顾观光、范祥雍系此章于显王三十六年(前333年)。[52]《战国策·秦策四》“物至而反”章春申君说秦昭襄王云:“梁氏寒心,许、鄢陵婴城,而上蔡、召陵不往来也,如此而魏亦关内侯矣。”《战国策·韩策一》“观鞅谓春申”章云:“魏且旦暮亡矣,不能爱其许、鄢陵与梧,割以与秦,去百六十里,臣之所见者,秦楚斗之日也已。”[53]马王堆帛书《战国纵横家书》“朱己谓魏王章”:“秦之欲许久矣。秦有叶、昆阳,与舞阳邻,听使者之恶,堕安陵氏而亡之,缭舞阳之北以东临许,南国必危,国先害已。”[54]说的都是战国晚期的情况。从上面列举的材料看,战国中期以来“许”应当一直为魏国领土。许令戈所反映的情况与上引文献是相合的。廿四年许令戈2000年出土于湖北荆门一号战国楚墓,同出器物形制与组合皆属战国中期偏晚。[55]吴良宝先生据墓葬年代与此戈形制考定戈的年代应当在魏惠王二十四年(前346年),[56]其说当是。[57]二件十年许令戈仅余内部,其形制不甚清楚。二年许令戈保存状况完好,其形制与作于魏惠王三十三年的阴令戈、[58]大梁戈和作于魏惠王三十四年的顿丘戈非常接近,时代也应在战国中期。[59]由此可见至少在战国中期魏惠王时,“许”已经属魏并置县。魏置许县的情况不见于传世文献,古文字资料正可以补史之阙。
战国文字中用作姓氏的“邙”、“”,有不少学者认为当是一字之异体,其中一些学者主张将“邙”、“”释为《姓苑》所见邙氏之“邙”。我们已经指出魏国兵器铭文中的地名“邙”当读为许县之“许”,则战国文字中用作姓氏的“邙”读为“许”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兵器铭文、古玺所见之“邙”可以看作是“鄦”字之异体。
附记:本文是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战国文字及其文化意义研究”(批准号06JZD0022)、复旦大学文科科研推进计划“金苗”项目(批准号09JM015)成果之一,又本文蒙刘钊先生、陈剑先生、董珊先生、吴良宝先生、郭永秉先生审阅赐正,谨致谢忱。
注:
[1] 下所引资料中无争议的文字,不严格按原形释写。
[2] 《殷周金文集成》11343(下简称《集成》),《集成》修订增补本释文作“□[年]”,《集成》修订增补本6109页所附董珊先生摹本作“二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中华书局2007年),此从之。
[3] 《集成》11344,《集成》修订增补本释文作“八年”,吴振武先生对首字释“八”表示怀疑,他将之摹写作“十”形,参吴振武:《东周兵器铭文考释五篇》,《容庚先生百年诞辰纪念文集(古文字研究专号)》,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557页。《集成》修订增补本6110页所附董珊先生摹本首字亦作“十”,此从之。
[4]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编:《荆门左冢楚墓》,文物出版社2006年,彩版图十九1、2,图版十五1、2。
[5] 《集成》11291。
[6] 《古玺汇编》3617(下简称《玺汇》)。“退”字释读参施谢捷:《〈古玺汇编〉释文校定》,《容庚先生百年诞辰纪念文集(古文字研究专号)》,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650页。
[7] 张德光:《邙皮戈考》,《文物季刊》1992年第3期,第67—68页。
[8] B3、B4分别见《玺汇》2114、2115。
[9] 戴山青编:《古玺汉印集粹》第2.120号,广西美术出版社,2001年。
[10] 《古玺汇编》2200。
[11] 《古玺汇编》2247。杨家湾六号墓简13亦有“邙”字。
[12] B8、B9分别见《玺汇》2116、2117。
[13] 王献唐:《周邙疲玉玺考》,其著《那罗延室稽古文字》,齐鲁书社1985年,第50页,
[14] 郝本性:《新郑出土战国铜兵器部分铭文考释》,《古文字研究》第19辑,中华书局1992年,第120页。郝文仅列举代表性字形而无释文,据文例推测,“”、“”二字很可能也是作为姓氏来用的。
[15] 吴振武:《〈古玺文编〉校订》,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84年,第134页。
[16] 王献唐:《周邙疲玉玺考》,其著《那罗延室稽古文字》,齐鲁书社1985年,第50—53页。
[17] 高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445页;吴振武:《东周兵器铭文考释五篇》,《容庚先生百年诞辰纪念文集(古文字研究专号)》,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555—556页。
[18] 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中华书局1998年,第727—728页;黄德宽主编:《古文字谱系疏证》,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1967页、1970页;王辉:《古文字通假字典》,中华书局2008年,第450页。
[19] 王献唐:《周邙疲玉玺考》,其著《那罗延室稽古文字》,齐鲁书社1985年,第50—53页;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中华书局1998年,第728页;王辉:《古文字通假字典》,中华书局2008年,第450页。
[20] 韩自强、冯耀堂:《安徽阜阳地区出土的战国时期铭文兵器》,《东南文化》1991年第2期,第259—260页。
[21] 吴良宝:《东周兵器铭文四考》,张光裕主编《第四届国际中国古文字学研究会论文集——新世纪的古文字学与经典诠释》,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03年,第171页。
[22] 周晓陆、路东之:《秦封泥集》,三秦出版社2001年,第302页;傅嘉仪:《秦封泥汇考》,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年,第218页。
[23]《战国策·魏策三》“魏将与秦攻韩”章作“然而秦之叶阳、昆阳与舞阳、高陵邻。”马王堆帛书《战国纵横家书·朱己谓魏王》章(158行)作“秦有叶、昆阳,与舞阳邻。”
[24] 吴良宝、张文芳:《战国货币地名用字考察及相关问题讨论》,《考古与文物——古文字论集(三)》(2005年增刊)135页。
[25] 《玺汇》2248、2304。
[26] 许雄志:《秦印文字汇编》,河南美术出版社2001年,第12页。
[27] 同注17。
[28] 何琳仪:《包山楚简选释》,《江汉考古》1993年第4期,第58页。
[29] 张守中:《包山楚简文字编》,文物出版社1996年,第108页。
[30] 李守奎:《楚文字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405页。
[31] 陈伟等:《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54、63页。
[32] 李学勤:《谈近年新发现的几种战国文字资料》,《文物参考资料》1956年第1期,第48页。
[33] 舒之梅、何浩:《仰天湖楚简“鄦阳公”的身份及相关问题》,《江汉论坛》1982年第10期,第59—62页。
[34] 李守奎:《楚文字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40、227页。
[35] 张新俊、张胜波编:《新蔡葛陵楚简文字编》,巴蜀书社2008年,第131页。
[36] 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中华书局1998年,第727页。
[37] 许全胜先生在谈到包山简的“(许)”氏时说:“《蔡大师鼎》作,简文省邑旁。127简作,無字作亡,是其异体。”已经指出“”与“”为一字异体。参许全胜:《包山楚简姓氏谱》,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997年,第9页。
[38] 许雄志:《秦印文字汇编》,河南美术出版社2001年,第122页;许雄志:《鉴印山房藏古玺印菁华》116号(下简称《菁华》),河南美术出版社2006年。
[39] 见上博简《姑成家父》(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40] 见郤氏左戈(刘雨、卢岩:《近出殷周金文集录》1117,中华书局,2004年)。马王堆帛书《战国纵横家书》189行有“”字,从“晋”“𧮫”声,读为“郤”。陈剑先生怀疑此字从“晋”可能与三晋郤氏有关。
[41] 释读从施谢捷先生、董珊先生。见《玺汇》2043—2049、2571—2572、3331,萧春源:《珍秦斋藏印•战国篇》86、122、129,澳门市政厅2001年。
[42] 楚私玺有“臣”(《菁华》33)。施谢捷先生见示一方三晋私玺,文曰“肖(赵)不(害)”。其中“肖”字左下方加缀“勺”为声符。保留六国文字遗迹较多的马王堆帛书《春秋事语》、《战国纵横家书》亦多用“勺”为“赵”,帛书用“勺”为“赵”可能与上述六国文字用字有关。
[43] 郝本性:《新郑出土战国铜兵器部分铭文考释》,《古文字研究》第19辑,中华书局1992年,第120页;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中华书局1998年,第727页。
[44] 严志斌:《四版〈金文编〉校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2页。
[45] 高明、涂白奎:《古文字类编(增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224页。
[46] 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中华书局1998年,第612页。
[47] 汤余惠主编:《战国文字编》,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25页;李守奎:《楚文字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27页。
[48] 战国早期的许之造戈(《集成》11045)“鄦”字从“”,又加缀“网”声。
[49] 陈伟:《楚东国地理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绪言》第9—10页,正文第111页;徐少华:《包山楚简释地十则》,《文物》1996年第12期,第63页。
[50] 缪文远:《战国策考辨》,中华书局1984年,第221—222页。
[51] 《战国策·魏策一》“苏子为赵合从说魏王”章“郾”作“鄢”,即“鄢陵”,当是。“许”、“鄢”二地邻近。
[52] 诸祖耿:《战国策集注汇考》,凤凰出版社,2008年,第1155页;范祥雍:《战国策笺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264页。
[53] 相关文字又见《史记·春申君列传》。
[54] 相关文字又见《战国策·魏策三》“魏将与秦攻韩”章、《史记·魏世家》。
[55]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编:《荆门左冢楚墓》,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191—192页。
[56] 吴良宝:《湖北荆门左冢所出铜戈新考》,《湖南省博物馆馆刊》第4辑,岳麓书社2007年,第243页。
[57] 廿四年许令戈形制与魏惠王廿七年的泌阳戈(古越阁:《商周青铜兵器》,台北:古越阁1993年,第136—137页)形制非常接近,可见将其年代断为魏惠王二十四年是非常合适的。
[58] 李朝远:《汝阴令戈小考》,李圃主编《中国文字研究》第1辑,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65—171页;吴振武:《新见古兵地名考释两则》,唐晓峰主编《九州》第3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133—140页。
[59] 二年许令戈的年代比较可能是在魏惠王后元二年,此与上面列举的作于魏惠王三十三年、三十四年的三件戈的年代很近。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0年1月4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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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兄,似还可参看徐少华:《包山楚简释地五则》“鄦阳”条,《考古》1999年第11期。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3
多谢兄指教!此文失引,是一个疏失。将楚简之“鄦阳”读为“舞阳”,谓包山楚简所载为垂沙之战以前史实,时舞阳属楚,魏有其地当在公元前301年齐、韩、魏三国攻楚“取宛、叶以北以强韩、魏”之时,我个人仍存有疑问。据现有资料来看,战国中期以来“舞阳”很可能一直属魏。我在小文中已经提到,《史记·苏秦列传》、《战国策·魏策一》“苏子为赵合从说魏王”章均有战国中期舞阳属魏的记载。从用字来看“鄦阳”与文献记载之“鄦阳”正合,因此我更倾向于将包山简、仰天湖简之“鄦阳”读为“舞(或作無、鄦)阳”。
幾日不能上網,網站多了好多篇精彩的文章,佩服! A1. 二年[2]吂令司马伐(?),右库工师高□、冶□。 其中工師名字「□」字,
注【49】陈伟老师著作应是《楚“东国”地理研究》
先秦地名“×”县又可称“×阳”者还有以下数例:1.《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蔡墨对魏献子曰:“(刘累)惧而迁于鲁县,范氏其后也。”《史记·楚世家》:“(肃王)十年,魏取我魯陽。”正义引《括地志》云:“汝州鲁山县,本汉鲁阳县也,古鲁县,以山为名。”可知鲁县即鲁阳。 2.《史记·六国年表》周赧王二年赵国栏“秦拔我蔺,虏将赵庄”,秦国栏“樗里子击蔺阳,虏赵将”。知蔺又名蔺阳。3.三晋直刀、方足布面文 “言(圜)阳”、 “言(圜)”均常见,学界多认为二者为一地。又楚兵器有“
阳司败”,或以为“奉(从邑)”、“奉(从邑)阳”为相距不远的两地,从上面列举的例子来看,“奉(从邑)”、“奉(从邑)阳”有可能即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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