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六《用曰》中“施文惠武”考釋
(首發)
單曉偉
安徽大學歷史系歷史文獻學2007級博士生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中《用曰》篇16號簡:
鳏之身,吝(文)惠武,恭弔(淑)以成。茅(務)之以元色,柬其又(有)亙(恒)井(形),其又(有)(威)頌(容),而其又(有)寧
簡文中的字是一疑難字,學者考釋如下:
張光裕先生直接隸定為“沁”[1]。
凡國棟先生:,整理者隸定作“沁”。恐不確。字意當與“惠”相關聯,待考。[2]
蘇建洲先生:懷疑此字可能是“流”字的訛體。《汗簡》引華岳碑“流”作,這大概是一種訛變的寫法,中間部分似從“言”,如《汗簡》的“言”作、《三體石經》“許”作,皆是明證。此字可能是繼承了這樣的訛誤寫法,加上古文字“心”、“言”二旁是可以義近通用的,遂成了此字的字形。簡文可以讀作“流文惠武”,……簡文意思大約是說:“使禮文普遍流行,對武力戰爭要存仁惠之心(即要減少戰爭之意,某種程度上,與“流”的意思是相反的。)[3]
劉雲先生:從表面上看,整理者和凡國棟先生此字的隸定,應該說都沒有錯誤,只不過一個是寬式,一個是嚴式而已。但實際上這兩種隸定都是有問題的。此字和甲骨文中的是同一個字,都是“濿”字。[4]
孫合肥認為:我們認為蘇建洲先生對△字的釋讀可從。但是我們認為△字應徑釋“流”字,從“沝”,“”聲,“”下部與“沝”筆劃共用,其形體已發生訛變。[5]
以上學者對字形的隸定都有一定的問題,我們不一一辨析,以下重點談談將該字中間部分隸定爲“心”的觀點。先看這一部分的構形:
乍看此字形,似乎可以將這一部分隸定爲“心”,然而通過與下面“心”之形體比較我們就不難看出問題所在:
一·緇5·11 一·緇5·24 三·彭6·18 郭·緇24
郭·五10 郭·成33 天卜 王孫遺者鐘·
通過比較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該形體與“心”字的區別,心字字形下面筆畫與心字左上筆畫是一筆下來的,這是心字的標準寫法,在古文字中尚未見到例外。而之形體下面筆畫與左上筆畫并不是一筆下來的,因此隸定爲心肯定是有問題的。
我們認爲,該字中間部分應是“也”形,楚系文字中“也”之字形作:
一·緇6·37二·從19·4五·弟9·17一·緇2·25一·緇8·22
一·緇9·9一·緇9·13一·緇11·21一·性7·5一·緇23·6
不難看出,《用曰》中的字形和上博簡《緇衣》中的“也”的字形寫法幾乎完全一致,值得進一步分析的是,其一、《用曰》中上面筆畫結合在一起,這應該是書寫時由於筆畫比較緊湊,所以將“也”字上面兩筆結合到一起了,是在寬度有限的竹簡上采用的變通寫法。可以比較一·緇9·9一·性7·5。其二、“也”形的下面筆畫正好被右邊的水下部的筆畫借用。這也是由於字過於緊湊的原因。
通過上面字形的比較研究,我們認為將隸定爲“也”,《用曰》中的應隸定爲“”,字從沝也聲,池字的異體,《說文》流作𣹳、涉作𣻣可證。文獻中多以沱借爲池,出土文獻直到漢代才出現池字的标准寫法:
定縣竹簡63居延簡甲832西陲簡51·19
《說文解字》中有池字,而字頭卻失收,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曰:“池,陂也。从水也聲。此篆及解各本無,今補。按徐鉉等曰:池沼之池,通用江沱字,今别作池,非是。學者以爲確不可易矣。攷《初學記》引說文池者,陂也。从水也聲。依𨸏部陂下一曰池也,衣部褫讀若池覈之,則池與陂爲轉注。徐堅所據不誤。又攷《左傳》隱三年正義引應劭《風俗通》云:池者,陂也。从水也聲。《風俗通》一書訓詁多襲《說文》,然則應所見固有池篆,别於沱篆顯然。徐堅所見同應。而孔穎達引《風俗通》不引《說文》者,猶上文引《廣雅》沼,池也,不系諸《說文》耳。逮其後《說文》佚此,而淺人謂沱、池無二。夫形聲之字多含會意。沱訓江别,故从它。沱之言有它也。停水曰池,故从也。也本訓女陰也。《詩》謂水所出爲泉,所聚爲池。故曰池之竭矣,不云自瀕。泉之竭矣,不云自中。豈與沱同字乎。漢碑作池、沼字皆從也。《廣雅》曰:沼,池也。池,沼也。二字互訓,與許合。直離切。古音在十七部。今本《初學記》也聲誤爲它聲,今本《左傳》正義陂也誤爲陂池,皆淺人所改。”
通過我們對《用曰》中字的釋讀,我們可以看出,池字從也的寫法最遲在戰國中晚期已經出現。
簡文池讀為“施”,池、施皆以也爲聲,可以通假。“池文惠武”就可以讀為 “施文惠武”。施,用也,行也。《墨子·天志中》:“唯毋明乎顺天之意,奉而光施之天下。”《汉书·王莽传中》:“功烈巍巍,光施于远。 ”皆其例也。《論語·爲政》“施于有政”,劉寶楠正義引包咸注:“施,行也”;《荀子·王霸》:“論德使能而官施之者”,王先謙集解:“施,行也”;《淮南子·脩務》“聲施千里”,又《原道》“施之無窮”,高誘並注:“ 施,行也”。
簡文“施文惠武”之“施”、“惠”互文。《史记·秦始皇本纪》:“外教诸侯,光施文惠,明以义理。”可為其例。惠、施可以互訓,《國語·晉語》“夫齊侯好示務施與力而不務德”,韋昭注:“施,惠也。 ”《莊子·則陽》“惠子聞之而見戴晉人”,陸德明釋文:“施,惠也。”《集韻·寘韻》:“施,惠也。”《經籍繤詁·霽韻》:“《書·無逸》:能保惠于庶民。《史記·魯周公世家》作能保施小人。”《文選·李斯<上書秦始皇>》“功施到今”,張銑注:“施,惠也”。
施文惠武,可以解釋爲文武兼施、行文武之道。《用曰》篇16號簡:“鳏之身,池(施)吝(文)惠武,恭弔(淑)以成。茅(務)之以元色,柬其又(有)亙(恒)井(形),其又(有)(威)頌(容),而其又(有)寧”中的“施文惠武,恭弔(淑)以成 ”,我們認為是講一個人的修養和儀態的,這也正好與前面“鳏之身”相對應。
[1]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7年7月
[2] 凡國棟::《上博六〈用曰〉篇初讀》,簡帛網2007 年7月10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604
[3] 蘇建洲:《讀〈上博(六) ·用曰〉筆記五則》,簡帛網2007年7月20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644
[4] 劉雲:《釋〈用曰〉中的“濿”字》,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9年7月1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836
[5] 孫合肥:《說<用曰>中的“流”字》,簡帛網,2009年7月25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119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0年1月17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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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字是否从心,尚待进一步的证据。不过作者认为从也,显然差的更远。也上部本从口,口形未见作形者,從作者所舉字例可以看得很清楚。作者反对从心,认为与心形不似,但又說“正好被右邊的水下部的筆畫借用。”則下面筆畫為何不能視為是水的筆劃呢,而近似心旁呢?
再者池字從西周金文、郭店楚簡、璽印文字、睡虎地、關沮秦簡到張家山漢簡等等都寫作“從水從
它”,寫法是很固定的,這也是作者必須說明的問題。
个人认为中间部分不妨看做“心”(这样的“心”形,郭店老子甲简1就有两例)和“也”,“心”旁下部与“也”上部共笔,字仍可从“也”得声。
不想造成混乱,闲聊而已,不必援引!
第一:簡文“施文惠武”之“施”、“惠”互文。《史记·秦始皇本纪》:“外教诸侯,光施文惠,明以义理。”可為其例。
“光施文惠”,怎么得出施、惠互文的结论?
第二:《莊子·則陽》“惠子聞之而見戴晉人”,陸德明釋文:“施,惠也。”
这话好像是写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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