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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生:讀水泉子漢簡七言本《蒼頡篇》
在 2010/1/21 23:38:12 发布

讀水泉子漢簡七言本《蒼頡篇》

胡平生

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

2009年初夏,負責主編《出土文獻研究》第九輯的劉少剛兄打電話問我道:“你見過七字句的《蒼頡篇》嗎?”我反問道:“ 你見過嗎?”他開心地笑起來說:“哎,這兒真有一個七字句的《蒼頡篇》呐!”原來,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張存良先生將大文《水泉子漢簡七言本〈蒼頡篇〉蠡測》送我院《出土文獻研究》第九輯發表,這可讓20多年來一直關注著亡佚千年的《蒼頡篇》的我大開了眼界。主編在編輯張先生的稿子時,希望他能多公佈一些木簡照片,他一共提供了45枚簡的圖影(有重號)。論文經主編初步編改後,指定由我再審看。爲了更好地校看這篇論文,我利用電腦細細地分辨圖片,並參考阜陽漢簡《蒼頡篇》(以下簡稱“阜蒼”)和英國國家圖書館藏《蒼頡篇》殘片(以下簡稱“英藏”)釋文,將全部木簡重做了一遍釋文,再拿來與張文對勘,於是便有了眼下的這份釋文稿和讀簡心得。筆者整理阜陽漢簡《蒼頡篇》時,對這部古籍下過一些功夫,先後發表過幾篇小文。[1]對於張存良先生的論文自然很用心地拜讀,應當感謝張先生所作的卓有成效的工作。現在,《出土文獻研究》第九輯已經出版,張存良先生的大文已經刊佈,鑒于我們的釋文、句讀與張文還有一些差異,在七言本《蒼頡篇》的作者等問題上也有一些不同的見解,現將我們的釋文在此公佈,並進而討論相關的其他問題。我們也注意到,《文物》月刊 200910期上,已發表水泉子漢墓發掘簡報,張存良、吳葒在《水泉子漢簡初識》中發表了20餘片七字句的《蒼頡篇》簡,[2] 後來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讀書會在網上發表了《讀水泉子簡〈蒼頡篇〉札記》,[3] 對釋讀提出了許多很好的意見。其中有些與筆者的意見是一致的,有些則不同。我們盡量對不同的意見進行一些討論,陳述我們的理由。

一、釋文

*□灸疾偷廷嬰                    暫1

*白黑分初雖*                    暫2

*□牙齒口中剛,手足蹇隹(?)一(?)       暫 3

*瞢(矇)盲樂府師,執囚東           暫4

*[丩及]用載粟, [田并](耕?)□□箱敝       暫5

*犧羊辟道旁,貕豵豭獖小               暫 6

*紿死固當,詘折犇(奔)亡離其鄉,           暫 7

*□□晝夜勿置功                    8

*胱回,庛(疵)庇(疪)禿屢(瘻)頭傷脩(?),齮齕   暫9

*□疾材過(?)人  凡百五字  凡七百字【後書】    暫10

*牛羊 百五字                    11

*□□(陶?)主變大,制裁好衣服男女,藩屏(?)    暫 12

*□不亡雅州葆()德富且強,廣大四           暫13

*□□心不平,漢兼天下盡安寧,海内〈并〉〈厠〉  暫14

*〈醢〉離異毋入刑,戎翟給賨賦斂         暫15

*楊棺椁朴,欝棣桃李人所欲  百五字           暫16

*分有術,黔首驩康歌鼓瑟,爵               暫 17

*未得行,驅馳迹(?)踢〈蹄〉樂未央            暫18

*貴富萬石君,瞻被卑賤不                 暫 19

*耐責未塞,丹(?)<丼?>勝誤亂有所惑          暫20

*偃鼂運糧載榖行 ,                   暫 21

*雒涇渭流湯湯,維楫船方莋(?)               暫22

*□嘗食黍粱,君侯整齊坐有行 ·百五           暫 23

*鄙封彊(疆)垣聚土,徑路衝術通             暫 24

*□成(?),冢椁棺柩不復出,巴蜀            暫 25

(暫26與暫25重號。)

*蔡宋衛故有王,□*                   暫27

*崩山柀()(?),阮嵬阤阬水不行√阿尉馺       暫28

*亢宿左張,弘竸(兢)前不可量,            暫29

*爰磿(歷)次貤少巧功,繼續前圖             暫30

*□書智()不願,以教後嗣世□mhtml:file://C:\Documents%20and%20Settings\hups\My%20Documents\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讀水泉子簡
《蒼頡篇》札記.mht!http://www.guwenzi.com/articles/0911/0545/image007.gif              暫31

*雖勞苦後必安,卒必有                  暫32

*堆正怒,闕廷〈亭?〉郎(廊)廟列毄(繫)馬        暫33

*禿央,文文若若麋鹿熊,                 暫34

*鼓冒冒,藾瑟琴(簧)師廣(?)(曠?)         暫35

*□□犓豢肥突突,甘醪(?)羹胾              暫36

*□肺□腎 臧(藏)中央,脾胃腹              暫 37

*起臣僕毋(無)老丁,發                 暫38

*□子承詔唯毋                      暫39

40與暫31重號。)

*□詑多,𪑙黤赫𧹞〈赧 〉             暫41

*□邗許莊姓不亡,                     42

*愼敬戒身即完,勉力諷誦傳 (?)              43

*化,黚黡黯黮黑如夜,𪑲黝黭(?)        暫44

*禹湯稱不(絕?),(禍?)迎趮()厥怒佛曰   暫45

二、解説

在敦煌漢簡和居延漢簡發現了《蒼頡篇》殘篇後,《阜蒼》是最大宗的《蒼頡篇》文字資料。研究水泉子漢簡,自應先“吃透”舊有資料。我們很容易找到水泉子漢簡《蒼頡篇》與阜蒼的關係,從而幫助我們的釋讀考證工作,有的則可以反過來訂正阜蒼的誤書或誤釋。如,C025“疧疕禿瘻,齮齕痍傷,毆伐疻痏,[月夬]胅”,應與暫9與暫4對應:“胱回,庛(疵)庇(疪)禿屢(瘻)頭傷脩,齮齕……”,“瞢(矇)盲樂府師,執囚東”。只是“疧疕”與“庛(疵)庇(疪)”,大概不是抄寫問題,而可能是版本問題。暫 4“瞢(矇)盲”原釋膏肓”,今從復旦諸君釋,參見復旦網。或釋“瞢(矇)”為“叟 ”,非是。

又如,C26“婁軫亢,弘競翦,霸暨尃庚,華巒岑崩,盶嵬……”,應與暫29及暫27對應:“亢宿左張,弘竸前不可量”,……“崩山柀隮,阮嵬阤阬水不行√阿尉馺。張文未釋“亢”字,但是聯係到阜蒼中“婁軫亢”的二十八宿名,則暫29下接“宿左張”,便知道是非常順暢的。暫27的“”,可能應如阜蒼讀為“”。而C26的“盶”,可能應如暫27讀為從阜旁的“阮”。《說文·阜部》:“阮,代郡五阮關也。”“阮”、“嵬”都與山有關。

7“犇(奔)”,陳劍說應釋寫為“犇”,是。

10“過人”,初釋為“遍入”,後擬改爲“過人”,復旦座談會上施謝捷亦指出應釋為“過人”。

18的“驅馳”下二字釋為“迹(?)踢〈蹄〉”,是打獵追尋野獸足跡之意,上古音“踢”應為透母錫韻字,“蹄”為定母支韻字,透、定皆舌頭音,支、錫陰陽對轉,是聲韻俱近。驅馳車馬,打獵逐獸,因而“樂未央”。(“迹”是復旦諸君釋,甚是。)

19的“瞻被”,我們認爲就是那位著名的鄭國大夫“被瞻”(叔瞻、叔詹)。關於他的故事,有幾種版本。《呂氏春秋》卷十九《上德》:

公子重耳……之鄭,鄭文公不敬,被瞻諫曰:“臣聞賢主不窮窮。今晉公子之從者,皆賢者也。君不禮也,不如殺之。” 鄭君不聼。去鄭之荊,荊成王慢焉。去楚之秦,秦繆公入之。晉既定,興師攻鄭,求被瞻。被瞻謂鄭君曰:“不若以臣與之。” 鄭君曰:“此孤之過也。”被瞻曰:“殺臣以免國,臣願之。”被瞻入晉軍,文公將烹之。被瞻據鑊而呼曰:“三軍之士皆聼瞻也,自今以來,無有忠于其君,忠於其君者將烹。”文公謝焉,罷師,歸之于鄭。[4]

而在《史記》中,叔瞻是以自殺的悲劇人物。《晉世家》記:

過鄭,鄭文公弗禮。鄭叔瞻諫其君曰:“晉公子賢,而其從者皆國相,且又同姓。鄭之出自厲王,而晉之出自武王。”鄭君曰:“諸侯亡公子過此者衆,安可盡禮!”叔瞻曰:“君不禮,不如殺之,且後為國患。”鄭君不聽。……七年,晉文公、秦繆公共圍鄭,以其無禮於文公亡過時,及城濮時鄭助楚也。圍鄭,欲得叔瞻。叔瞻聞之,自殺。鄭持叔瞻告晉。[5]  

對被瞻言論記錄最詳細的是《國語·晉語》,但我們所能找到的所有的文獻資料似乎都沒有他“卑賤”的記載。簡文“瞻被”應是“被瞻”之訛,究竟底本如此還是抄手筆誤,我們不得而知。

20 *責未塞,丹(?)勝誤亂有所惑”,“丹”字張文未釋。在阜蒼中“丹(?)勝誤亂” 作“政勝誤亂”。我們曾指出,這裡的“政”字未避諱,當是漢代人所改。[6] 我們理解“政勝誤亂”有讚譽秦皇戰勝誤亂的含義,當然也可能“政”應讀為“正”,是邪不壓正,“正勝誤亂”。有臺灣學者則推測“政”指嬴政,“勝”指陳勝,是他們造成了“誤亂”。[7] 2008年歲末,北京大學搶救一批漢簡,中有相當完整的《蒼頡篇》,200910月,北京大学舉行北大藏西汉竹书情况通报暨座谈会,朱鳳瀚教授在會上介紹說到,北大《蒼頡篇》與阜蒼有不少差異,如阜蒼之“政勝誤亂 ”,北大簡作“月勝誤亂”。[8] 朱先生當時將“月”解釋為刑德之刑、陰陽之陰,不過,會上並沒有公佈照片。如果我們結合水泉子簡《蒼頡篇》圖版看,則釋為“月”的字從字形到字義都有些問題。暫20的“丹”下橫封口,中央分明是一點,不是與下橫平行的一橫,因此我們暫釋為“丹”。但是“丹”字在這裡講不通。所以,我們很懷疑乃是“丼”字之訛。上古音“井”是精母耕部字,“政”是章母耕部字,聲近韻同,可以相通。那麽,將“政”寫成“井”會不會是避諱呢?這是值得注意的。我們似乎可以推想,在北大簡裏,可能是因避嬴政名諱將“政(正)”寫成“月〈丼〉”;在阜蒼裏,漢人改囘寫成了“政”;而在水泉子簡裏,雖時代較晚,而抄手所依據的本子沒有改囘,因此仍寫成了“丹〈丼〉”。

21“偃鼂運糧載榖行”,復旦讀書會以爲要在“偃鼂”下讀斷是不對的,那也不合七言本的體例,我們在阜蒼裏用揚雄說注為“蟲名”是講本義,實際上此處應讀為“晏朝”,即晚早,是說朝朝暮暮載榖運糧走個不停。

28:“山柀隮”,施謝捷讀“柀”爲“陂”,是。“阮嵬阤阬”,程少軒說“阮”恐當是 “阢”,應可從。按,《說文·阜部》“阢,石山戴土也。從阜,從兀,兀亦聲。”又,《玉篇·阜部》“阢,崔也。”是“阢嵬”即“崔嵬”。上古音“兀”是疑母物部字,“嵬”是疑母微部字,聲音相近。

30爰磿(歷)次貤少巧功,繼續前圖”一句,張文將“爰磿”釋為“爰磨”,然後說“本簡首二字確為‘爰磨’而非‘爰歷 ’,其抄者筆誤所致耶”?張文大概是混淆了從麻與從厤的兩個字。在敦煌懸泉漢簡《四時月令詔條》中,“靡不躬天之磿數” ,“磿”用為“曆”。“磿”、“歷”、“曆”皆從厤聲,可以通假。暫30的“磿”字簡面有點損傷,但不管原字寫成什麽(如寫成 “磨”是誤寫),此字讀為“歷”是沒有問題的。

35“琴”字原釋為“乘”,復旦座談會陳劍說釋為“琴”,甚是,今改釋。“廣”,從施謝捷讀為“曠”。

38“起臣僕毋(無)老丁,發……”,張文誤釋“毋”為“囚”。居延簡和阜蒼有“已起臣僕”句,是征調奴隸之意,“囚老丁”與“已起臣僕”意義無關,而“毋(無)老丁”----服役的都是青壯年,則意思恰好相承。

42“許莊”前二字,英藏3445釋為“吳(?)干”,英藏還有數枚殘簡相關。

45:“趮”,從施謝捷釋。

張文中還有一些例簡沒有圖影,我們對個別的釋讀雖有疑問,但因爲無法核實,所以不敢斷定。僅擧數例:

3“帣”下一字,應釋為“囊”。

16*囗囗弟兄宗益彊,罷病悲哀臥*”一句,可與《居延新簡》E.P.T56.181對讀,居延簡作“族嫂兄妹親戚弟□□病悲□□苦死□遣□心所□”,似可讀為“族嫂兄妹,親戚弟兄,罷病悲哀,□苦死□,遣□心所□”。而水泉子簡則可讀為:“親戚弟兄宗益彊,罷病悲哀臥□□…… ”復旦網上也已有dgcf發帖指出。

184“桴楣欀棍囗(忣)益廡”,前四字阜蒼作“桴楣欀”,應當是正確的,“忣”似應釋為“急”。

203“兒孺”下當為“早殤”,可以訂正阜蒼的釋讀,復旦讀書會也已指出。從《文物》圖版看“早”字仍寫作“旱”(張文以爲下竪未出頭),但下接“殤”字及“父母悲”,乃知必讀為“早殤”。

七言本《蒼頡篇》還有一些問題有待全部資料公佈後做進一步研究,如暫34“禿央,文文若若麋鹿”,假如確是七字句中文字,那麽“文文若若”則應是四字句中文字,我們過去從未見《蒼頡》有此類句式。我們知道,在敦煌出土的習字簡内容相當複雜,有些材料來源至今並不清楚。“*不見忽。三四姑公六七妹,□語衆多令腸潰”;(《敦煌漢簡釋文》2007[9]“昆弟賓昏(婚)善相聞,鄰里對門與親友,坐雖不樂好相樂”(《敦煌漢簡釋文》845)都是七字句的韻文。我們的疑問是,水泉子漢簡的七字句都是《蒼頡篇》的改編本嗎,是否還有書寫者自創的内容呢?

、七言本《蒼頡篇》的作者

關於水泉子簡七言本《蒼頡篇》,張文有一推論,認爲此書可能是《蒼頡訓纂》,其作者可能是揚雄或杜林。張文說:

《漢志》又稱:“至元始中,征天下通小學者以百數,各令記字於庭中。揚雄取其有用者,以作《訓纂篇》,順續《蒼頡》。”意謂揚子雲選取甄別百家所記之字,順次訓釋續編了《蒼頡篇》,這里的“順續”就是對“訓纂”的淺顯說明。……徐鍇《說文繫傳》卷五:“訓者,順其意以訓之也”,《字彙》:“如某字釋作某義,順其義以訓之也”。水泉子《蒼頡篇》中凡是四言之後順次增加的三字,正好就是“順其義以訓之”的訓纂之言,而揚雄既是小學大家,又頗好古學,擬《周易》以作《太玄》,尊《論語》以撰《法言》,效《爾雅》以成《方言》,可謂有漢以來的模仿大家,故而水泉子《蒼頡篇》極有可能就是揚雄的《蒼頡訓纂》。

《漢志》小學類有杜林《蒼頡訓纂》一篇、《蒼頡故》一篇……《說文》引杜林說十六條,皆《蒼頡訓纂》《蒼頡故》二書中語。……杜林既是古文經學家,又是小學大家,而且曾著《蒼頡訓纂》,所以七言本的《蒼頡篇》出自杜林之手,也是有可能的。

我們不贊成張文的意見,水泉子七言本《蒼頡篇》不可能是《蒼頡訓纂》,也不可能由揚雄、杜林所撰。理由有三:

其一,揚雄所撰《訓纂》與《蒼頡》是兩種書,是沒有複字的。張文對《漢志》有關文字的引用與理解似乎有些問題,忽略了關鍵的揚雄更易《蒼頡》中重復之字的内容,這裡我們引得全一點:

……漢興,閭里書師合《蒼頡》﹑《爰歷》﹑《博學》三篇,斷六十字以為一章,凡五十五章,并為《蒼頡篇》。武帝時司馬相如作凡將篇,無復字。元帝時黃門令史游作《急就篇》,成帝時將作大匠李長作《元尚篇》,皆《蒼頡》中正字也.凡將則頗有出矣.至元始中,徵天下通小學者以百數,各令記字於庭中.揚雄取其有用者以作《訓纂篇》,順續《蒼頡》,又易《蒼頡》中重復之字,凡八十九章。臣復續揚雄作十三章,凡一百二章,無復字,六藝書所載略備矣。《蒼頡》多古字,俗師失其讀,宣帝時徵齊人能正讀者,張敞從受之,傳至外孫之子杜林,為作《訓故》,并列焉。

很清楚,揚雄作《訓纂篇》順續《蒼頡》,是單獨成書的另一種著作。在《漢志》六藝略“凡《小學》十家,四十五篇”中,《訓纂》一篇,是與《蒼頡》一篇、《凡將》一篇、《急就》一篇、《元尚》一篇等書是並列的,另有《揚雄蒼頡訓纂》一篇。王先謙《漢書補注》說:“此合《蒼頡》、《訓纂》為一,下文所云又易《蒼頡》中重複之字,凡八十九章也。”[10] 所以,《訓纂篇》根本不是張文所想象的那樣,將《蒼頡》的四言接續上三個字變成七言,它是在五十五章之外,另編三十四章,增至八十九章的,經揚雄增訂過的《蒼頡訓纂》是沒有複字的。以今天所見到的水泉子簡這個有大量複字的七言本《蒼頡篇》,決不會是揚雄的《訓纂》!

其二,字數不對。《蒼頡》、《訓纂》字數早記錄在籍,足可證張說之非。許慎《說文解字敘》云:“孝平皇帝時,徵(爰)禮等百餘人,令說文字未央廷中,以禮為小學元士。黃門侍郎揚雄采以作《訓纂篇》,凡《倉頡》以下十四篇,凡五千三百四十字也,羣書所載,略存之矣。”姚明煇《漢書注解》云:“《蒼頡》先時為五十五章,揚雄續易為八十九章,增多三十四章也。以《蒼頡》章六十字例之,當為二千四十字。合《蒼頡》三千三百字,為五千三百四十字。故許慎《敘》曰黃門侍郎揚雄以作《訓纂篇》,凡五千三百四十字也。”[11]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亦云:“此謂雄所作《訓纂》凡三十四章,二千四十字。合五十五章,三千三百字,凡八十九章,五千三百四十字也。班但言章數,許但言字數,而數適相合。……《訓纂》續《倉頡》而無複《倉頡》之字,且易《倉頡》中自複者,故五千三百四十字一無重複也。”《蒼頡篇》加上揚雄的《訓纂篇》八十九章共計 5340字,自然證明它們都是四字句格式。

蒼頡篇 4() X 15(句)= 60(字) X 55 (章)= 3300(字)

訓纂篇 4() X 15(句)= 60(字) X 34 (章)= 2040(字)

蒼頡訓纂 4() X 15(句)=60(字) X 89 (章)= 5340(字)

如果《蒼頡訓纂》是七字句,那麽,十五句一章,每章百五字(水泉子漢簡已標注章“百五字”),八十九章就該有9345字!許慎是見過《蒼頡》與《訓纂》的,想來他還不至於糊塗到這種地步吧!

至於杜林的《蒼頡訓纂》一篇,王先謙《補注》早指出:“此蓋於揚雄所作外,別有增益,故各自為書。”從體例而言,也不會是把四言句“順續”為七言句,而另是一種書。《說文》中有不少引用杜林之說的,如《說文·黽部》:“鼂,匽鼌也。讀若朝。揚雄說:‘匽鼂,蟲名。’杜林以爲朝旦,非是。”在水泉子簡中,既無揚雄說為“蟲名”的内容,也沒有杜林以爲“朝旦”的釋解,據此或可為我們判斷水泉子簡非杜林書提供可靠的證據。

其三,七言本文字多俗詞俚語。水泉子漢簡《蒼頡篇》將原本是四言的句子拓展為七言,張文評價道:“由四言到七言,是一次質的飛躍。通過比較我們發現,新出七言本《蒼頡篇》在內容的編排上還是以四言舊本為綱目的,原有的四言之文及其編排次序並未改變,而是承襲舊文,順延三字,從而變四言為七言,每章仍為十五句。所增三字即是對前四字文意的一個順勢延伸,有簡單訓釋的意思,使前四字的意義更加完整或確有所指。”

我們很不贊成從四言到七言是“質的飛躍”的説法,不贊成那些溢美之詞。由於語言習慣的變化,漢語從單音詞到複音詞、多音詞的發展,兩漢時出現了較多的七言韻文。我們在討論《蒼頡篇》的四言形式時曾說過:“周秦之際,四言韻文相當普遍。這種語言形式之所以會被詩歌、刻銘、經典等廣泛採用,主要因爲上古漢語中的詞彙絕大多數是單音詞,運用四言韻文具有内涵大、用字省、謹嚴莊重、易記易誦的優點。直到後來複音詞,主要是雙音詞在口語中發展起來,與之相應的七言和五言的韻文便逐漸取代了四言韻文。《凡將篇》、《急就篇》正是這種歷史潮流的產物。”水泉子簡七言本《蒼頡篇》也是這樣一種產物,是用口語對傳統教科書的“改造”。因此,遣詞用句充斥俗言俚語,並非高明典雅之文;顯現草率匆促,不是深思熟慮之作。我們可以舉許多相關的文句來,但這裡不再囉嗦了,讀者自己可以去玩味體會。包括下節所引張文據以斷代的“萬石君”,雖然滿門權貴,身居高位,但是像他這樣的人,大學者、大文人,真正的高級知識分子或許不一定看得起,倒是身處下層的教書先生們會垂涎三尺,會將既貴且富的“萬石君”編入七言本,應該也是一種品格的反映吧!總之,我們認爲,七言本的作者不會是當時文壇大帥,而是那些活躍在民間的“閭里書師”。

需要説明的是,我們這樣說,只是揭示七言本與大學者編纂的四言本《蒼頡篇》的差異,說七言本《蒼頡篇》俗,並不是說它不好,恰恰相反,我們認爲,水泉子七言本對於學習識字的孩童,能夠更加符合當時的口語習慣,讀來朗朗上口,更便於誦讀記憶,是了不起的“改革”舉措。秦代時,官定的教科書《蒼頡》、《爰歷》、《博學》應當是具有權威的、決不能隨意改動的。到了漢代,《蒼頡篇》失去了官方教科書的“光環”,也必須“與時俱進”了,首先是那些帶有頌揚秦朝色彩的文字,諸如“秦兼天下”之類就不能不改。基層的教書先生們大可各顯其能,愛怎麽改就怎麽改,《漢志》無法確切地記錄這一群衆性的改易活動,只好用一句“閭里書師”來概括,代表性的成果是合併《蒼頡》、《爰歷》、《博學》,“斷六十字以為一章,凡五十五章”。這種改易活動並沒有人指揮和管束,儘可一直改下去。到西漢中晚期,“武帝時,司馬相如作《凡將篇》”,“元帝時,黃門令史游作《急就篇》。成帝時,將作大匠李長作《元尚篇》”。我們懷疑,這時就有“閭里書師”受到這些七言本字書的影響,而對《蒼頡篇》進一步動手將四字句改編為七字句的。

、七言本《蒼頡篇》的時代

張文注意到七言本《蒼頡篇》中的“萬石君”,並將此作爲斷代的重要依據。他說:“萬石君為文、景時期之人,其子石慶等人又當漢武朝之重臣,石慶于太初二年卒于丞相任上,此時石氏一門官至二千石者多至十三人,其門蔭可謂如日中天。這種德行既隆又得其位且長盛不衰的高門顯宦,其門風餘烈之廣佈郡國,樂為世人所稱道,文人士大夫贊其功德而筆之於書,大概都需要一個時空上的汰選和社會心理的共識過程,所以其事功之廣為流傳乃至於婦孺皆知,必在武帝之後。於此可以推斷,七言本水泉子漢簡《蒼頡篇》,其編纂上限必在漢武之後。”這個意見是完全正確的。但是,七言本《蒼頡篇》編纂的下限呢?張文沒有論及。

在水泉子簡《日書》中,有一枚“本始二年”的紀年簡,其文曰:

*□□不得行者至  ·本始二年大軍出[()]將軍、捕(蒲)類將軍將出張掖酒泉

關於本始二年度遼將軍、蒲類將軍出張掖酒泉事,《漢書·宣帝紀》記,本始二年,“御史大夫田廣明為祁連將軍,後將軍趙充國為蒲類將軍,雲中太守田順為虎牙將軍,及度遼將軍范明友、前將軍韓曾,凡五將軍,兵十五萬騎,校尉常惠持節護烏孫兵,咸擊匈奴”。(頁 244)張存良、吳葒《水泉子漢簡初識》說:“……年代為本始二年(前72年),簡中有張掖、酒泉等地名,應與這一年五將軍出擊匈奴有關。但這應該是追敍,而不是實錄,故墓葬年代不應以此來斷定。”這個意見無疑是正確的。不過,我們認爲作爲《日書》的注記,似乎相距時間也不會很久遠。從墓葬出土器物及木簡文字書風書體看,該墓( M 5 )的時代應晚不到東漢,可能還是西漢晚期墓葬。 [12]由於未見到木簡文字有任何新莽簡的特徵,[13]我們懷疑這批簡的絕對年代可以定在王莽篡漢前的西漢諸帝時。聯係到前文我們推想改編四字句《蒼頡篇》的“閭里書師”受到元帝、成帝時編纂七言本字書的啓發,則我們所定該書的編成時代與該墓的時代基本上是一致的。假如這一判斷能夠成立,則進一步否定了七言本《蒼頡篇》為揚雄所作的意見。

 

後記:09年歲末我自杭到滬,承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邀請出席了一場小型座談會,劉釗主任、陳劍教授、施謝捷教授、汪少華教授、郭永秉博士、廣瀨薰雄博士、周波博士、劉嬌博士及與會的同學提出了許多很好的修正意見。當時未及一一記錄發言,承程少軒同學整理討論記錄,今據以參訂補充,謹此一併致以謝忱。



1參見《阜陽漢簡〈蒼頡篇〉》、《〈蒼頡篇〉的初步研究》,《文物》19832期;《漢簡〈蒼頡篇〉新資料的研究》,《簡帛研究》第 2輯,1996年;《英國國家圖書館藏斯坦因所獲簡牘中的〈蒼頡篇〉殘片研究》,《英國國家圖書館藏斯坦因所獲未刊漢文簡牘·研究篇》,上海辭書出版社,2007年。

2 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肅永昌水泉子漢墓發掘簡報》、張存良、吳葒《水泉子漢簡初識》,《文物》200910期。

[3]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

[4] 《呂氏春秋校釋》,頁1256,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

[5] 中華書局,頁1669

[6] 《阜陽漢簡〈蒼頡篇〉》,注3,《文物》19832期。

[7] 林素清《蒼頡篇研究》,《漢學研究》,51期,1987年。

[8] 據筆者2009116參加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情况通报暨座谈会筆記。

[9] 甘肅人民出版社,頁871991年。

[10]陳國慶《漢書藝文志注釋彙編》,頁90,中華書局1983年。

[11]陳國慶《漢書藝文志注釋彙編》,頁95,中華書局1983年。

[12] M5是木槨雙棺墓,惜《甘肅永昌水泉子漢墓發掘簡報》對該墓資料介紹甚少。但簡報指出:“考慮到中原地區墓葬形制傳至河西需要一定的時間,推測水泉子木槨墓年代為西漢末至東漢早、中期。”(《文物》200910期)

[13] 這一推斷還有待于對全部簡牘資料的核查。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0年1月21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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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admin 在 2010/1/22 0:33:39 评价道:第1楼

    本文曾以《讀水泉子漢簡七言本<蒼頡篇>(武漢大學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2042010117)和《讀水泉子漢簡七言本<蒼頡篇>(之二)(武漢大學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2082010121日)為題發表於武漢大學簡帛網。這裡發佈的是經作者修訂後的完整文本,請讀者引用時以此為準。

  • 看不下去 在 2010/1/22 9:27:20 评价道:第2楼

    又如,C26“婁軫亢,弘競翦,霸暨尃庚,華巒岑崩,盶嵬……”,應與暫29及暫27對應:“亢宿左張,弘竸前不可量”,……“崩山柀隮,阮嵬阤阬水不行√阿尉馺。

    -----------------------------------------------------

    由後文敘述可知暫27是否是28之誤?

    此外,28原釋文阮嵬阤阬水不行√阿尉馺,阮應為阢之誤,程少軒先生已有說。崔嵬本為連綿詞,亦可作峞巍,見魯靈光殿賦。崔是清紐微部,而峞是疑紐微部,可知連綿詞的前字由齒音轉為喉牙音。可見崔嵬亦可以做阢嵬,亦可為連綿詞崔嵬的寫法添一新例證。

  • 海綿寶寶 在 2010/1/22 11:05:58 评价道:第3楼

    20 *責未塞,丹(?)勝誤亂有所惑”,北大簡作“月勝誤亂”。

    在秦漢簡牘中,月與丹與井形近,參《馬王堆簡帛文字編》158頁月字、203頁丹字、204頁青、靜字。或許北大簡的月應

    釋為丹或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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