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参不韦》“唯昔方有洪”新解
(首发)
鲍彦东 薛孟佳
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新见的清华简《参不韦》开篇有“唯昔方有洪”一句,其文曰:
唯昔方有洪,不用五则,不行五行,不听五音,不章五色,[不]食五味,以泆戏自莧(讙)自乱,用作无刑。……帝监有洪之德,反有洪之则……帝乃自称自位,乃作五刑则。五刑则唯天之明德。帝乃用五则唯称,行五行唯顺,听五音唯均,显五色唯文,食五味唯和,以抑有洪。(简1~6)
……
启,唯昔方有洪,溢戏,高其有水,权其有中,漫泆,乃乱纪纲,莫信德,乃作德之五权、九权之参,以交天之不祥。(简110~112)[1]
相同的表述亦见于清华简《五纪》开篇,其文曰:唯昔方有洪,奋溢于上,权其有中,戏其有德,以乘乱天纪。(简1)[2]
清华简《参不韦》和《五纪》简文均以“唯昔方有洪”开篇。程浩先生指出因二者在篇章结构还是思想内涵上均有密切关联,或可将二者视作互为因应的“姊妹篇”[3],笔者亦认为二者似可以对读。《五纪》的整理者指出:“方”可释为方国、方邦。“”,释作“港”,读为“洪”。[4]子居先生认为“方”当为副词,训“始”、“才”。[5]陈民镇先生也支持这一观点。认为此句当释为对昔日有洪水时的追述。[6]王宁先生认为“”字当径释作“洪”。[7]马楠先生指出《参不韦》“唯昔方有洪”句是指有洪作乱无刑,帝乃命参(三)不韦“定帝之德”,作“五刑则”,以抑有洪。[8]以上观点均将“洪”理解为洪水,认为此句是叙事的背景。
洪水是上古时期神话的重要主题,《尔雅·释诂》将“洪”训为大[9],因此提到洪水,一般认为即是《尚书·尧典》中所谓的“汤汤洪水”[10],形容水势之大。然而细审简文,以上先生的观点似还有可商之处。“昔方有洪”似不当简单释为“往昔有洪水”。笔者认为当以整理者释“方”为“方国、方邦”为是,“有洪”或即方国之名,古代多有以这种形式命名的部族,如有扈氏、有易氏等。《说文解字》:“洪,从水共声”[11],“洪”或是后起之字。上古“共”属东部群纽、“洪”属东部匣纽,可通转,《汉语大字典》:共,通“洪”,大也。[12]《集韵》:“共池,音洪,地名也。”[13]因此“有洪”亦可作“有共”,核诸文献,“有共”或与上古时期的共工氏有关。
共工氏是上古时期有名的部族,其时代亦大约在颛顼至尧舜禹的时期。如《孟子·万章上》云:“舜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崇山,杀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诛不仁也。”[14]《逸周书·史记解》:“昔有共工自贤,自以无臣,久空大官。下官交乱,民无所附,唐氏伐之,共工以亡。”[15]据公布的材料,《参不韦》通篇是对夏启的训诫,记载了假托天帝使者“三不韦”之口授予夏启“五则刑”,指导夏启设官建邦、修明刑罚、祭祀祝祷、治国理政的内容,其中当不乏引用前世兴亡经验,提示夏启建邦治国的内容。[16]传世文献中对共工氏灭亡原因记载最为详细是《国语·周语下》,其文曰:“昔共工弃此道也,虞于湛乐,淫失其身,欲壅防百川,堕高堙庳,以害天下。皇天弗福,庶民弗助,祸乱并兴,共工用灭。”[17]此段记载指明了共工氏灭亡的原因有二:其一是采用了不当的方式治理洪水,即“弃此道”一句。这是说在治理水患的过程中,共工氏以违背自然规律的手段治理洪水。正与《参不韦》中所说的“不用五则,不行五行”而使洪水暴发的记载相合。其二是国君沉溺享乐,泆戏自乱,不遵刑则。即《国语》中说共工“虞于湛乐,淫失其身”,这也正与《参不韦》简文中的“以泆戏自莧(讙)自乱,用作无刑”以及清华简《五纪》中的“戏其有德”相互对应。然归结而言,其核心是不遵守规则。石小力先生亦指出,《参不韦》简文虽先言洪水泛滥,后言人君泆戏自乱,不依从则刑,但洪水产生的原因却是比较明确的,即人君不用五则刑。[18]由此笔者推断,《参不韦》“唯昔方有洪”句或可释为“在昔时有一名为有共的方国”,而“有共”或即共工氏。
将“有洪”释为“有共”,并进一步与共工氏相联系,与文献的洪水背景亦并不脱节,这是因为共工氏与洪水之间的关系亦十分密切,共工氏可能是当时掌握治水技能的一个重要部族。徐旭生先生考证,“洪水”的“洪”原本是一个专名,指发源于今河南辉县境内的小水,因为辉县旧名共,水也就叫作共水,“洪”字的水旁是后加的。因为它流入黄河后,黄河开始为患,当时人就用它的名字指示黄河下游的水患,至于“洪”解为大,是后起附加的意义。共水之名的由来或许与共工氏居于共地(即今河南辉县)有关。[19]笔者以为徐先生所论实确。
传世文献中多有共工氏与洪水关系的记载。《左传·昭公十七年》称:“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20],足可见其与水之密切关系,《国语·周语下》亦指出,上古之时共工氏面对水患抛弃了“不堕山,不崇薮,不防川,不窦泽”的自然规则,偏偏要把高地铲低,把低地垫高,但显然这种违背自然规则的手段自然无法解决水患,甚至导致洪水更加泛滥,到了“溢戏,高其有水,权其有中”、“奋溢其上,权其有中”的地步。
除共工氏外,大禹及其父鲧亦曾有治理洪水之事。《尚书·洪范》云:“我闻在昔,鲧堙洪水,汩陈其五行。”[21]清华简《参不韦》称:“启,而不闻而先祖伯鲧不俟帝命,而不葬”[22],《国语·周语下》亦云:“有崇伯鮌播其淫心,称遂共工之过,尧用殛之于羽山。”[23]鲧治理水患的方式可能沿用了共工氏的做法,构筑堤防,堙塞洪水,其本质仍是违背自然规律的“堵”,显然也不能成功,《尚书·尧典》称其“九载,绩用弗成”[24]。至大禹时“天乃锡禹洪范九畴”,采用了完全不同于共工和鲧的方法,改堵为疏,使得治水成功,并因此功绩接受了舜的禅让。
《尚书·洪范》序言所述的大禹治水与清华简《参不韦》记载夏启设官建邦的背景似有可以相互参证之处,请看以下表格:
表1:《洪范》与《参不韦》史实背景对比表
史料来源 |
人物 |
行为 |
结果 |
战国时代 古史的叙述模式 |
《尚书·洪范》 |
鲧 |
堙洪水 |
治水失败 | |
禹 |
划分九州 疏浚河道 |
治水成功,受舜禅让 | ||
帝 |
传授治国大法 |
赐禹“洪范九畴” | ||
清华简 《参不韦》 |
有共 |
堕高堙庳 |
治水失败 | |
启 |
设官分职 治国理政 |
继承王位 | ||
帝 |
训诫指导 |
派“三不韦” 授予夏启“五刑则” |
由《尚书·洪范》和清华简《参不韦》文本相互对照来看,洪水是其共同的叙述背景,有共和鲧皆因所用的治水方法不当,不遵天帝所制的规则而失败。禹能承舜的禅让,夏启能建邦治国,其主要原因是接受了天帝赏赐和授予的治国大法。清华简《参不韦》是“托言问对”的形式,假托天帝使者“三不韦”的口吻叙述作者的治政思想,而《洪范》亦非时人所做,是后人追述,也可能包含时人对治国观念的论述。由此可以窥视出战国时代对夏代史事叙述的一个固定模式,即以追述上古之时的洪水开篇,陈述此前治水不能成功的原因,以禹、启接受天帝所赐的治国大法证明夏王朝“家天下”来源的正统性。
[1] 贾连翔:《清华简<参不韦>的祷祀及有关思想问题》,《文物》2022年第9期。
[2]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黄德宽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壹)》,上海:中西书局,2021年。
[3] 程浩:《清华简<参不韦>中的夏代史事》,《文物》2022年第9期。
[4]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黄德宽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壹)》,上海:中西书局,2021年,第90页注释[一]。
[5] 子居:《清华简十一<五纪>解析(之一)》,http://www.360doc.com/content/22/0110/00/34614342_1012596317.shtml,2022年1月10日。
[6] 陈民镇:《清华简<五纪>“洪水章”试读》,《国学学刊》2022年第3期。
[7] 王宁:《说清华简<五纪>的“洪”字》,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fdgwz.org.cn/Web/Show/8887,2022年2月17日。
[8] 马楠:《清华简<参不韦>所见早期官制初探》,《文物》2022年第9期。
[9] 《十三经注疏·尔雅注疏》,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10] 《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11] 段玉裁撰:《说文解字注》,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
[12] 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字典》,2010年4月。
[13] 赵振铎校:《集韵校本》,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年。
[14] 《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15] 黄怀信等撰:《逸周书汇校集注》(修订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
[16] 石小力:《清华简<参不韦>概述》,《文物》2022年第9期。
[17] 徐元诰撰,王树民、沈长云点校:《国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
[18] 石小力:《清华简<参不韦>概述》,《文物》2022年第9期。
[19] 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
[20] 《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21] 《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22] 程浩:《清华简<参不韦>中的夏代史事》,《文物》2022年第9期。
[23] 徐元诰撰,王树民、沈长云点校:《国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
[24] 《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2年10月2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2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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