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尚書·洪範》篇名中“洪”字的理解
(首發)
劉釗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尚書·洪範》說:
箕子乃言曰:“我聞在昔,鯀陻洪水,汨陳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範九疇,彝倫攸斁。鯀則殛死,禹乃嗣興,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倫攸敘。”
篇名“洪範”兩字當然就來自文中“不畀洪範九疇”“天乃錫禹洪範九疇”中的“洪範”兩字。“範”字本義為鑄器的模子,引申為範式、法式、法度、榜樣,很容易理解。“洪範”的“洪”字,又作“鴻”,古往今來都將其訓為“大”的意思,概無例外,因此“洪範”也就是“大法”。如今看來這很可能是錯誤的。
《尚書》中指洪水的“洪”也又作“鴻”,同“洪範”的“洪”用字習慣一致,我們認為正確的解釋,應該將“洪範”的“洪”理解成“洪水”的“洪”才是。從清華簡《參不韋》篇來看,當時的“洪水”具有三位一體的特性,即既可指“洪水”,又可指“共工”之人和共工之部族,與古代“河伯”也具有三種指稱的特性同理,因此在用詞上就經常有雙關的特點,有些詞既可用來形容“洪水”,又可用來形容人,如清華簡《五紀》形容洪水有“奮溢”一詞,是最能體現“洪水”在這一文本中被擬人化後,對其用詞也呈現出雙關化的特點。“奮溢”的“奮”既有“揚起”義,又有“驕矜”義,“溢”既有“氾濫”義,又有“驕傲”“自滿”義,所以“奮溢”既可以用來形容洪水的“上湧漫溢”,又可以用來形容擬人化後的洪水的“驕矜自滿”。《尚書·堯典》說:“湯湯洪水方割,蕩蕩懷山襄陵,浩浩滔天。”又說:“驩兜曰:‘都!共工方鳩僝功。’帝曰:‘籲!靜言庸違,象恭滔天。’”文中“滔天”一語也既用來形容洪水,又用來形容共工,是一樣的修辭手法。
本來《洪範》篇講的就是周武王向箕子求教統治的法術,於是箕子就以鯀禹父子治理洪水為例,談了鯀因不按五行的位置和順序治理洪水而失敗的教訓,可見上帝所“不畀”或“賜”的“範”就是因洪水而起,所以才稱之為“洪範”。雖然洪範九疇包含的內容很豐富,並不止“治理洪水”,但“洪水”是典型,是造成“彝倫攸斁”的起因,是“借事起訓”的由頭。
說《洪範》的“洪”就是“洪水”的意思,可以拿《尚書·酒誥》篇名來做比較。《酒誥》之名來自周公以殷人酗酒亡國為訓對康叔的告誡。《酒誥》篇名意為以酗酒亡國為訓告誡康叔,與《洪範》篇名意為以治理洪水失敗為訓告誡周武王可以說是平行的起名緣由,正可以合觀。
周代具有超強的憂患意識,為了執政的合法性,即能及時持續地得到天命,存世的典籍中多見不惜連篇累牘的訓示告誡,其中提到最多的反面典型常常有“四凶”,其中的“鯀”和“共工”都跟“洪水”有關,另外常常提到的“前車之鑒”,就是商朝因“沉湎於酒”及“淫逸康樂”造成的亡國教訓。從這個背景出發,就更能明白《酒誥》和《洪範》起名的來由。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2年12月11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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