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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富海:説“井”
在 2022/12/16 16:35:47 发布

 

張富海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説文》五下:,八家一井,象構韓形。·??之象也。古者伯益初作井。是許慎以爲象水井之形的象形字,當然可信;但説中間的圓點象汲水之器,不如説是象徵井中之水更合理,如字中的點表示皿中之水。林義光《文源》據西周金文既有無點的,又有加點的“丼”,謂:“凡古文中空者多注點其中,·非必象罋也。”[1]意即“丼”中間的點是飾筆,無點的“井”和有點的“丼”是一字異體。這一認識一直占學界主流。[2]但是過去也有不同的觀點,即認爲“井”和“丼”是不同的兩個字。如戴侗《六書故》:“或曰井丼二字,井本象井田之画,丼,井聲,而·其中?象井。”[3]饒炯《説文解字部首訂》引吕調陽説,以無點的“井”爲古“型”字,《説文》是誤合“井”“丼”二字爲一。[4]本文認爲,從古文字材料來看,“井”與“丼”確實本來是不同的兩個字,“丼”是水井字,“井”是“刑”“型”“形”“邢”“耕”“荊”等字的聲旁,[5]而其本義是“型”與否不能確定。從語音上來看,兩字的上古韻部雖然同是耕部,但其聲母却完全不同。水井之“井”的中古聲母是精母ts-,其上古聲母亦應是*ts-,而“刑”“型”“邢”“耕”“荊”等字的聲旁“井”的上古聲母必定是與其所諧字相同的牙音,比如是與“刑”“型”“邢”相同的*ɡ-。下文分别用“丼”和“井”表示這兩個音義不同的字。

一、秦漢文字中的“丼”和“井”

據《秦文字編》《秦簡牘文字編》所收字形,秦文字中凡水井字皆作(《秦文字編》所收個别字形不清楚),而且本从也是从不从[6]秦簡中有個别水井字寫作,如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49號簡的(用於星宿名東井),中間無筆畫,屬於罕見的例外。?(刑)字,《説文》从(《説文》另外有从),許慎以爲會意兼形聲字(引《易》曰井,法也爲證),而秦文字中皆从,未見从者。[7]字,秦文字亦从不从[8]《説文》既有本从而訛作从,又有从??(大徐本从,篆形有誤,小徐本不誤),是兩個不同的地名,前者爲周公子所封,後者爲鄭地????字,《廣韻》子郢切,與亦不同音。秦單字印,从,《秦文字集證》釋爲[9]不確,當釋爲音子郢切的??

西漢文字與秦文字情況大致相同,只是有更多的例外。

馬王堆帛書中四十多例水井字皆作“丼”,[10]而多達二百六十多例的“?(刑)字皆从“井”,未見从“丼”者。[11]這一現象很能説明問題,絶非偶然。但“丼”字有一例可能讀作“形”,屬於例外。帛書《五行》6263行:“金聲而玉振之者,動□□[□□]丼(形)善於外,有德者之□。”[12]篇中其他{形}都用“?”字表示,此處用“丼”字,極爲特殊,或係誤書。馬王堆帛書中“荊”字或从“丼”,[13]“耕”字或从“丼”,[14]亦屬例外。

《張家山漢簡文字編》所收四例水井字皆作“丼”,[15]“穽”字一例,亦从“丼”。[16]所收兩例“荊”字,皆从“丼”,[17]屬於例外。《銀雀山漢簡文字編》收水井字六例,第一例摹作(見94號簡,辭例“天井”),但原簡開裂,不能確定中間有無筆畫;第五例摹作(見808號簡,辭例“百步一井”),[18]原簡也不甚清晰。《銀雀山漢簡文字編》有兩例“刑”字摹作从“丼”,[19]但原簡很不清楚。《肩水金關漢簡字形編》收録水井字共四十八例,只有三例作“井”,其他皆作“丼”;而“刑”字共三十二例,只有三例从“丼”,其他皆从“井”。[20]其他漢簡中的水井字,如北大漢簡《儒家説叢》4號簡“鑿井”之“井”作,北大漢簡《雨書》3號簡“東井”之“井”作,武威漢簡《甲本士相見之禮》16號簡“市井之臣”之“井”作,皆作中間有點的“丼”。又北大漢簡《蒼頡篇》29號簡的“阱”作,亦从“丼”。

以上所考察的出土秦、西漢文字資料雖然並不全面,但已經足夠説明問題,應該可以得出如下結論:秦、西漢文字中水井字寫作“丼”,只有極少的例子省去中間筆畫,“穽”字也是从“丼”;而本从“井”的字基本上不會从“丼”,只偶見例外,如西漢文字中的“荆”字、“刑”字和“耕”字。可見“井”和“丼”在秦漢文字中是有區别的兩個字,還不能隨便相互替換。但是,秦漢文字中的“井”字只保留在偏旁中,已經不再獨立使用,這使得“丼”中間的筆畫即使省去也不致誤認。大概東漢以後,“丼”字形遂逐漸被省去中間筆畫的寫法“井”所取代,[21]而與原來的“井”字相混;《説文》混併“丼”“井”二字,可以説是勢所必然。

二、戰國文字中的“丼”和“井”

《齊文字編》字頭下收録陶文一例,作[22]單字無文例,當爲地名。《三晋文字編》字頭下收録五例,都是中間無筆畫的。第一例見於侯馬盟書,爲人名;第二、三例見於陶文,當爲地名;第四、五例見於貨幣,也是地名(《三晋文字編》括注)。[23]以上戰國文字中的均作人名或地名,不能完全確定其音義。《三晋文字編》收録从字共九例,作姓氏或地名,字無疑。[24]

晋系文字中的“”字,通常認爲是“阱”字的繁體,[25]但此字从“井”不从“丼”,並非“阱”字,實際上是“陘”的異體,故貨幣文字中的地名“五”即“五陘”。[26]

戰國齊系和晋系文字中均未見字。下面着重考察楚系文字中的

曾侯乙墓衣箱漆書文字星宿名東井[27]字形不很清晰,但中間肯定有筆畫,應是字。

上博簡《周易》4446號簡井卦中的十一個水井字皆作,上从“井”(橫畫不貫穿),下从横置的“水”,可隸定爲“汬”,字形上即《説文》“阱”字的古文。九店56號墓楚簡27號簡“鑿井”之“井”,原形不清楚,整理者隸定爲“汬”,注釋説:“井是畜水的,‘汬’可能是‘井’字的異體,古文假借爲‘阱’。”[28]其説可從,《説文》顯然不如看作加注意符“水”的“丼”字更合理,因爲陷阱一般是沒有水的。對比《説文》字形,上博簡的上部應該是省去了象徵水的中間一筆。

清華簡《四時》13號簡:“中(仲)(夏),日月??(合)于三??(井),(畢)雨乃(降)。”又22號簡:“廿(二十)日帛(白)??(帑)旦(奮),大??(井)用曷(竭),西風啓。廿(二十)四日白維乃(滿),東??(井)旦汲,洹雨乍(作),木卉(草)反色。”其中三個“??”字讀爲星宿名之井,原形作,是用意符“水”替換“丼”字中間象徵水的一筆而成的變體,表意更明白。【荊州夏家臺106號楚墓出土戰國簡日書亦有星宿名“東井”,“井”字寫法相同。[29]】又清華簡《祭公之顧命》9號簡:“乃(詔)(畢)??利、毛班。”整理者指出三公之一的“??利”即見於《穆天子傳》的“井利”。[30]井氏是常見於金文的西周世族(詳下文)。

與秦漢文字不同的是,楚簡中字仍獨立使用。

九店56號墓楚簡47號簡:“東、南高,二方下,是胃(謂)虚井,攻通安。”[31]内容爲相宅之書,其中的“井”字作,字形比較潦草,但中間應無筆畫。不過,“虚井”爲何意,整理者未作解釋。疑讀爲“虚形”,形,義爲形勢,指房屋所處的地勢。簡文將東南高、西北低的地勢稱爲“虚形”。

上博簡《用曰》字共出現四次,讀爲4號簡:“(攝)好弃(棄)忧(尤),五井不行。”整理者讀“井”爲“刑”,[32]無疑是正確的。“五刑不行”意即不用五刑,是攝好棄尤的結果。[33]13號簡:“兇井厲政,玫亓(其)若佢。”整理者讀“井”爲“刑”,謂“兇刑厲政”猶嚴刑嚴政,[34]可從。14號簡:“折灋即井,恒民敗。”整理者讀“折灋即井”爲“制法節刑”,[35]可通。而且“刑”與“法”對舉,“井”確應讀爲“刑”。16號簡:“柬亓(其)又(有)??井,(質)[36]亓(其)又(有)(威)頌(容)。”整理者讀“??井”爲“恒形”。[37]“形”與“容”相對,所以“井”讀爲“形”當無問題。

清華簡《四告》字兩見,皆讀爲2627號簡:“隹(惟)邦(遺)老利(黎)民,是龏(恭)氒(厥)明井(型),智(知)氒(厥)若否,用克龏(恭)皇天,達殷受大命。”3233號簡:“用(乂)庶囏(艱),?(以)(恪)夙夜(股)厷(肱)王身,?(以)氒(厥)辟心,?(以)井(型)先任之辟事先王。”[38]

楚簡中的字還是十分罕用的,迄今所見只有上述幾例,絶大多數則用从聲的字來表示{刑}{形}{型},説明戰國楚文字中獨立的字也已經趨於淘汰,偶爾使用,是一種存古現象。

楚簡中从聲的字還有:,讀爲地名,如上博簡《容成氏》26號簡:“?乃迵(通)三江五沽(湖),東?(注)之(海),於是(乎)(荊)州、(揚)州(始)可凥(處)也。”“耕”字的異體“”“”“”“”“”,“”見上博簡《周易》20號簡,“”見清華簡《保訓》4號簡,“”見清華簡《越公其事》35號簡,“”見清華簡《越公其事》3335號簡,“”見清華簡《越公其事》30號簡。“”,讀爲“刑”,見上博簡《柬大王泊旱》12號簡。“”,讀爲“形”,見郭店簡《語叢一》12號簡:“又(有)天又(有)命,又(有)迱(地)又(有)(形)。”“”,爲“邢”字異體,見安大簡《詩經》111號簡:“今夕可(何)夕,見此(邢)侯。”

三、西周春秋金文中的“丼”和“井”

西周春秋金文中”“二字都常見,但是用法有明顯區别。關於兩字的區别,陳夢家先生有重要的研究。

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將“井”(包含“丼”和“井”)分爲兩式。第一式,他認爲是型範之象形(前人已説,見上文),特點是兩直畫不平行而異向外斜下,中間無點,商代甲骨金文中的“井方”之“井”及西周金文“井(邢)侯”皆如此,“帥井(型)”之“井”字大多如此,有少量例外作第二式(指兩直畫平行而中間無點之形)。第二式,他認爲象井田之形(亦前人已説,見上文),兩直畫平行,中間常有一點。“井伯”“井叔”“井季”“井公”“井人”“井邑”等之“井”字如此。“井伯”之“井”又分兩種,其一中間有點(“井叔”等同),其二中間無點。[39]按中間無點的“井伯”之“井”比較少見,陳氏所舉有三件:長甶盉(《集成》9455)、七年趞曹鼎(《集成》2783)和豆閉簋(《集成》4276)。其實,除了“井伯”,“井叔”之“井”也偶爾有寫作不加點的“井”者,如鄭井叔康盨(《集成》4400)之“井”作,但是同器主的另一件盨(《集成》4401)的“井叔”之“井”却作。由於“井伯”“井叔”之“井”不加點者所占比例很低,非常規寫法,所以極有可能屬於筆畫漏鑄,即是一個誤字。那麼,陳氏所分的第二式本來應該都是中間有點的“丼”。陳氏所分的第一式是無點的“井”,且兩直畫不平行。但他也已經説明,“帥井(型)”之“井”有作兩直畫平行的,而且據筆者考察,西周春秋時代的“帥井(型)”之“井”其實是以兩直畫平行爲常態的,連陳氏以爲全部作兩直畫不平行的“井(邢)侯”之“井”也有作兩直畫平行的,如麥方鼎(《集成》2706)之。所以,陳氏所分的第一式應該即是無點的“井”。

陳氏所分的兩式實際上是兩個讀音和用法差别很大的不相干的字。字在西周春秋金文中不用本義(水井義),都用作井氏字用作邢侯,又多讀爲(是其可能的本義),兮甲盤(《集成》10174)兩個字則讀爲。雖然字偶爾有誤寫作者,但字(包括偏旁中的,如作字的聲旁者)却從未見寫作者,憑此點也完全能説明這是兩個不同的字。

關於西周井氏和邢國的關係,學界有不同的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爲井氏和邢國爲同一族,是小宗和大宗的關係,如徐中舒説:邢侯大宗出坯就封於邢,其次子當仍留居王朝,食采邑於畿内的丼邑。[40]第二種意見認爲井氏與邢國無關,如上引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目前第一種意見是學界的主流觀點,第二種意見則極少有人讚同。[41]按第一種意見的唯一依據就是“丼”“井”一字這種錯誤的成説,所以雖然幾乎衆口一詞,其實不可信。因“丼”“井”一字而認定井氏和邢國同族,即相當於認爲井氏之井和邢國之邢是一名,小宗和大宗用同一個名稱,恐怕也不合常理,如周與魯、召與燕,小宗和大宗即不同名。既然從西周金文到戰國文字,井氏之都用水井字,而邢國之”“”“等字,兩者用字一直有區别,那麼在沒有其他證據的情況下,西周井氏和邢國自然不能判定爲同一族,第二種意見是正確的。

四、商代文字中的“丼”和“井”

商代金文字見尹光方鼎(《集成》2709),原形作,具有兩直畫不平行的特徵。其所在文例爲:隹(唯)王正(征)井方。無疑應讀爲,與周代邢國同名,周代邢國顯然是繼承了商代井(邢)方的名稱。

商代甲骨文“井”字常見,原形作等,[42]多數兩直畫不平行,且中間的口形相對比較小,這一特點的應是比較原始的寫法,與水井的形象絶不類似,舊釋爲水井字是錯誤的。前引清代學者和陳夢家説,以的初文,可備一説,然而也很難定其是非。甲骨文字有少量用爲方國名,即井方,如《合集》1339、《合集》6796、《合集》33044等,無疑亦應讀爲“邢”。甲骨文字絶大多數用爲人名婦井,其字又多作(與《説文》从無關),加女旁,是婦名的專字。婦井是武丁的配偶(即妣戊),當是來自井(邢)方的女子。[43]

除了“妌”字,甲骨文中从“井”的字還有“汫”,見《合集》18770,原形作,辭殘,音義不詳。雖然可隸定爲“汫”,但與《説文》“阱”之古文“汬”無關。

商代陶文有“丼”字,作[44]商代金文未見“丼”字,甲骨文中也未見確定無疑的“丼”字,但作爲偏旁的“丼”在甲骨文中並不罕見。一、甲骨文中的“陷”字,或从,作意符表示陷阱之義,字形作等。[45]二、从大从丼之字,爲方國名,[46]字形作等。[47]三、从丼从百之字,爲人名,[48]字形作[49]四、从丼从視之字,義不詳,字形作[50]五、王子楊先生釋爲“??”即“阱”的字,从“丼”,字形作等。[51]六、王子楊先生疑爲“臽”字異體的字,字形作[52]《新甲骨文編》在此字頭下又收入另外兩個字形,作[53]以上這些文字所从的“丼”,或作普通的“丼”字,或省去中間的筆畫,或兩橫畫不貫穿直畫(此類數量較多),或又省去中間的筆畫。無論何種形體,都與甲骨文中字的典型寫法有别。

作偏旁的有很多兩橫畫不貫穿直畫的寫法,此形即與字完全混同。字在甲骨文中作人名、地名或方國名(如《合集》716之“丹伯”),無法完全確定其讀音,所以不能排除甲骨文中通常釋的字其實是的可能。那麼所謂丹伯實爲丼伯,地名之實爲,與西周金文中井氏之或許有前後相承關係。西周金文也有”“不分的例子。如:丹叔番盂:丹弔(叔)番乍(作)寶盂。發表者據《漢書·律曆志》堯封其子朱於丹淵爲諸侯的記載,認爲古有丹國,在丹水流域,此器是丹國青銅器的首次出土。不過,丹國的青銅器爲何出現在周原,丹叔番的身份爲何,整理者僅僅提出了問題,未能作解釋。[54]或許此“丹”字其實是“丼”字,所謂“丹叔”應爲“丼叔”,不過是西周金文常見的氏族。霸伯簋(M1017:8)器銘丹二糧,蓋銘作,同銘的霸伯簋(M1017:40)則蓋銘作“丹”,器銘作“丼”,[55]作“丼”者與同篇銘文中的丼叔形同。

五、結論

綜上所述,從商代甲骨文一直到秦漢文字,水井字以及所从作中間有筆畫的或其變體(如楚簡中的??),僅有個别例外作中間無筆畫的,可視爲省體;而讀爲”“”“”“的字以及”“所从作,僅有個别西漢文字作,可視爲後起的形體混淆。可知本來是音義不同的兩個字,《説文》誤合爲一。是水井的象形字,而可能是的初文。從語音上看,的上古音可構擬爲*tse??的上古音可能是*ɡee?,兩字的上古聲母一爲齒音,一爲牙音,差别極大,也不存在因爲兩字音近而互相假借的可能性。

下面對的上古聲母問題再作一點討論。

的中古聲母是精母,音值爲ts-,其上古聲母通常構擬爲與中古音值相同的*ts-[56]白一平—沙加爾構擬爲*C.ts-[57]有一個不確定音值的前置輔音(根據漢越語構擬),但其基本聲母也是*ts-。鄭張尚芳先生考慮到與牙喉音字諧聲的成説,將的上古聲母構擬爲*sk-[58]這是在古音構擬中貫徹諧聲原則的必然結果,只是他所使用的這一組諧聲是錯誤的諧聲,與牙喉音字實際不存在諧聲關係。否定了”“”“”“”“”“等牙喉音字的諧聲關係後,*sk-的構擬自然就失去了依據,根據中古音簡單構擬爲*ts-則是比較穩妥的選擇。不過,中古音的證據是不夠充分的,因爲即使與牙喉音字不存在諧聲關係,*sk->ts-這樣的構擬仍然可能成立。但與其他字存在的可靠的諧聲關係,可以證明其上古聲母確屬齒音一類,而與牙喉音無關。

除去與牙喉音字的錯誤諧聲,《説文》中諧聲的字還有及其重文”“,以及??(《説文》訓,與甲骨文中的無關)。??音義相同,一般認爲也是異體關係。的中古聲母都是從母,音值爲dz-,與“丼”的聲母僅有清濁之别(韻母、聲調全同)。[59]“阱”與“丼”不但有諧聲關係,而且兩個詞也明顯存在同源詞關係,聲母上的清濁變化是一種常見的構詞音變。這一組諧聲顯然無助於研究“丼”的上古聲母,因爲不牽涉别的聲旁。還有一個字《説文》沒有分析爲“丼”聲,實際上也是从“丼”諧聲的,即“青”字。《説文》:“青,東方色也。木生火,从生丹。丹,丹青之信,言必然。”以爲會意字,迂曲難信。王筠《説文釋例》認爲“青”同“丹”一樣本義也是石名(丹是赤石,青是青石),所以“青”是从丹生聲。[60]此説亦難信。“青”的本義只能是青色,青石或可名青,然而不能證明青的本義就是青石。朱駿聲《説文通訓定聲》:“一説字當从生井聲,从生猶从木,艸木始生,其色同青,故从生。……丹者,井字之變,非丹也。”謂“青”从“丼”聲,應當是正確的。《新金文編》收録三例西周金文中的“青”字,分别作:[61]第三形从普通的“丼”,第二形从省去中間筆畫的“丼”,第一形字形上確實从“丹”,但对比另外两個字形,也只能説是从混同於“丹”的“丼”(參上文)。除了獨立的“青”字,西周春秋金文中更多見的“靜”字所从的“青”旁的情況也相同。[62]所以從較古的字形來看,“青”下部所从確實不是“丹”,而應爲“丼”,作聲旁。[63]至於“青”上部所从的“生”,可能確實如朱駿聲所説,是表示草木的意符,但爲何不直接从“艸”“木”或“屮”(“靜”所从的“青”有从“屮”者,應爲省體),而从“生”,也只能解釋爲“生”兼有表音的作用。因此,“青”是“生”“丼”兩聲字,而“靜”是“青”“爭”兩聲字,[64]這些字都可以在諧聲上繫聯起來。“青””““靜”以及“星”“情”“諍”等中古精莊組聲母耕部字的上古聲母,鄭張尚芳先生全部構擬爲齒音類,沒有構擬爲*sK-類,無疑是正確的,因爲如果這些字都構擬爲*sK-類的話,上古耕部字將沒有一個齒音聲母字,這顯然不可接受。郭店簡《老子甲》910號簡:“竺(孰)能濁?(以)朿(靜)者??(將)舍(徐)清。”14號簡:“智(知)足?(以)朿(靜)。”“朿”是毫無疑問的上古齒音字,這一通假也是“靜”等字屬於齒音的堅強證據。[65]既然“青”字屬於齒音,作爲“青”字聲旁的“丼”構擬爲齒音*ts-就是必然無疑的。

“丼”的上古聲母是齒音*ts-,與”“”“”“”“”“等牙喉音字的聲旁相差極大,這種語音上的差别也反過來證明絶不可能是同一個字。

 

附識:

小文蒙鄔可晶先生指正,謹致謝忱。

 

説明本文原載於《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十輯,126-136頁。



[1] 林義光:《文源》,中西書局影印,2012年,第73頁。

[2] 參季旭昇:《説文新證》,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439頁;張世超、孫凌安、金國泰、馬如森:《金文形義通解》,中文出版社,1996年,第12611262頁;李學勤主編:《字源》,天津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450頁。

[3] []戴侗:《六書故》,中華書局影印,2012年,第87頁。

[4] 丁福保編纂:《説文解字詁林》,中華書局影印,1988年,第5288頁。

[5] 這些耕部牙喉音字,《説文》小篆或从“丼”或从“幵”,皆从“井”之誤。關於篆文从“幵”爲从“井”之誤,參李家浩:《<説文>篆文有漢代小學家篡改和虚造的字形》,《安徽大學漢語言文字研究叢書·李家浩卷》,安徽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373375頁。按从“开”的“刑”“荆”已見於秦、西漢文字(嶽麓秦簡、馬王堆帛書等),但其所从之“开”是“井”之變體,非元部的“幵”(參看李家浩先生文)。《説文》分“刑”“?”爲兩字(篆形皆誤),一訓剄,一訓罪罰,與秦、西漢文字中兩形的用法區别相合(參劉釗主編:《馬王堆漢墓簡帛文字全編》,中華書局,2020年,第488頁)。

[6] 王輝主編:《秦文字編》,中華書局,2015年,第790頁;方勇:《秦簡牘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44頁。

[7] 王輝主編:《秦文字編》,第791頁;方勇:《秦簡牘文字編》,第145頁。

[8] 王輝主編:《秦文字編》,第112頁;方勇:《秦簡牘文字編》,第12頁。

[9] 王輝、程學華:《秦文字集證》,藝文印書館,1999年,第270頁,圖版第166頁。

[10] 劉釗主編:《馬王堆漢墓簡帛文字全編》,第575576頁。

[11] 劉釗主編:《馬王堆漢墓簡帛文字全編》,第576580頁。

[12] 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肆》,中華書局,2014年,第74頁。

[13] 劉釗主編:《馬王堆漢墓簡帛文字全編》,第8384頁。

[14] 劉釗主編:《馬王堆漢墓簡帛文字全編》,第491頁。

[15] 張守中:《張家山漢簡文字編》,文物出版社,2012年,第138頁。

[16] 張守中:《張家山漢簡文字編》,第139頁。

[17] 張守中:《張家山漢簡文字編》,第10頁。

[18] 駢宇騫:《銀雀山漢簡文字編》,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180頁。

[19] 駢宇騫:《銀雀山漢簡文字編》,第180頁。

[20] 黄艷萍、張再興:《肩水金關漢簡字形編》,學苑出版社,2018年,第776779頁。

[21] 參臧克和主編:《漢魏六朝隋唐五代字形表》,南方日報出版社,2011年,第5頁。

[22] 孫剛:《齊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31頁。

[23] 湯志彪:《三晋文字編》,作家出版社,2013年,第739740頁。

[24] 湯志彪:《三晋文字編》,第955956頁。

[25] 參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戰國文字聲系》,中華書局,1998年,第817頁。

[26] 裘錫圭:《戰國貨幣考(十二篇)》,《裘錫圭學術文集·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214頁。

[27] 字形採自湯餘惠主編:《戰國文字編》(修訂本),福建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324頁。

[28]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文系編:《九店楚簡》,中華書局,2000年,第82頁注[八二]

[29] 田勇、蔣魯敬、趙曉斌:《荊州夏家臺106號墓出土戰國簡<日書>》,《簡帛》第二十二輯。

[30] 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中西書局,2010年,第177頁注[二三]

[31]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文系編:《九店楚簡》,第51頁。

[32]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89頁。

[33] “攝好棄尤”的釋讀,見何有祖:《讀<上博六>札記》,簡帛網,200779日。

[34]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第300頁。

[35]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第301頁。

[36] 何有祖:《讀<上博六>札記》,簡帛網,200779日。

[37]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第303頁。

[38] 黃德寬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拾)》,中西書局,2020年,第120頁。

[39] 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中華書局,2004年,第178179頁。

[40] 徐中舒:《禹鼎的年代及其相關問題》,《考古學報》1959年第3期。

[41] 參龐小霞:《商周之邢綜合研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4年,第187190頁;陳穎飛:《清華簡井利與西周井氏之井公、井侯、井伯》,《出土文獻》第二輯,中西書局,2011年。龐、陳皆主井氏和邢國同族説,並做了一些論證。

[42] 字形採自劉釗主編:《新甲骨文編》(增訂本),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18319頁。

[43] 參龐小霞:《商周之邢綜合研究》,第66頁。

[44] 高明、葛英會:《古陶文字徵》,中華書局,1991年,第13頁。

[45] 字形採自劉釗主編:《新甲骨文編》,第790791頁。

[46] 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中華書局,1996年,第316頁,姚孝遂先生按語。

[47] 字形採自劉釗主編:《新甲骨文編》,第602頁。

[48] 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第1029頁,姚孝遂先生按語以爲“井伯”合文。

[49] 字形採自劉釗主編:《新甲骨文編》,第319頁。

[50] 字形採自劉釗主編:《新甲骨文編》,第319頁。

[51] 王子楊:《釋甲骨文中的“阱”字》,《文史》2017年第2期,第5頁。

[52] 王子楊:《釋甲骨文中的“阱”字》,第14頁。

[53] 劉釗主編:《新甲骨文編》,第319頁。

[54] 張恩賢、魏興興:《周原遺址出土“丹番叔”盂》,《考古與文物》2001年第5期。

[55] 兩件霸伯簋的銘文拓片見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1017號發掘》,《考古學報》2018年第1期,第102103頁,另有同銘的霸伯山簋器蓋銘文皆作“丹”,見第105頁。按豦簋(《集成》4167)“丼五量”,裘錫圭先生認爲是指一井的百畝公田所産之“五糧”(《裘錫圭學術文集·古代歷史、思想、民俗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97頁),若其説可信,則此“丼二糧”的意思應與之相同。但“五糧”“二糧”之義難以確知,霸伯簋“丼二糧”作爲賞賜物居於“幬”和“虎皮”之間,若是糧食也頗爲不倫,霸伯簋銘文中丼叔賞賜霸伯一井的百畝公田所産之糧更是可疑之事。參看嚴志斌:《霸伯簋銘文校議》,《故宫博物院院刊》2020年第5期。

[56] 董同龢:《上古音韻表稿》,《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十八本, 1948年,第179頁;郭錫良:《漢字古音手册》(增訂本),商務印書館,2010年,第435頁;張日昇、林潔明:《周法高上古音韻表》,三民書局,1973年,第72頁。李方桂《上古音研究》(商務印書館,1980年,第90頁)構擬的音變規則有*sk->s-,而沒有*sk->ts-,所以“丼”應該也是構擬爲*ts-的。

[57] William H. Baxter & Laurent SagartOld Chinese:a new reconstruc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4,168頁。

[58] 鄭張尚芳:《上古音系》(第二版),上海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382頁。

[59] 《廣韻》“穽”字另有去聲的異讀。

[60] (清)王筠:《説文釋例》,中華書局影印,1987年,第392頁。

[61] 董蓮池:《新金文編》,作家出版社,2011年,第622頁。

[62] 董蓮池:《新金文編》,第623頁。

[63] 參杜忠誥:《説文篆文訛形釋例》,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12年,203209頁。

[64] 林義光:《文源》,第418頁。郭店簡《成之聞之》35號簡“津梁爭舟”之“爭”作从力青聲之形,可證“爭”“青”音近。

[65] 上博簡《容成氏》13號簡:“(舜)靜(耕)於??(歷)丘。”似乎是“靜”與牙喉音有關的證據。不過此“靜”字當是見於上博簡《周易》20號簡的“耕”字異體“”之訛寫。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2年12月16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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