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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秉:再談郭店簡《語叢四》8、9號簡與《莊子·胠篋》之關係及相關問題
在 2010/3/12 9:14:35 发布

再談郭店簡《語叢四》89號簡與《莊子·胠篋》之關係及相關問題

(首發)

 

郭永秉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郭店楚簡《語叢四》89號簡說:

    *(竊)鉤者(誅),(竊)邦者為者==(諸侯,諸侯)之門,義士之所廌(薦—存)。[1]

裘錫圭先生在《郭店楚墓竹簡》注釋中指出:

    此段内容與見於《莊子·胠篋》的下引文字基本相同:“彼竊鈎者誅,竊國者為諸侯。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上引《莊子》之文,“誅”“侯”為韻(皆侯部字),“門”“存”為韻(皆文部字)。…… [2]

先生的注釋中還説明了“廌”字古有“薦”音,故可依《莊子》讀為“存”。所以,《語叢四》的簡文也是“ 誅”“侯”為韻,“門”“存”為韻。關於《胠篋》的“仁義存焉”,清人王引之曾從叶韻角度提出應作“仁義焉存”:

    “存焉”當作“焉存”,“焉”,於是也,言仁義於是乎存也。……此四句以“誅”“ 侯”為韻,“門”“存”為韻,其韻皆在句末。《史記·游俠傳》作“竊鉤者誅,竊國者侯,侯之門,仁義存”,是其明證也。《盜跖》篇“小盜者拘,大盜者為諸侯,諸侯之門,義士存焉”,“存焉”亦當作“焉存”,此皆後人不曉“焉”字之義而妄改之耳。[3]

王叔岷先生指出“焉為語已之詞,可以不計”。[4]可見王氏此說過於拘泥,《語叢四》的出土也無法為王氏的意見提供積極證據。王叔岷、裘錫圭先生的意見是正確的。

值得注意的是,《盜跖》篇跟《胠篋》篇和《游俠列傳》明顯的區別在於,《盜跖》“ 諸侯之門,義士存焉”句中的“義士”,在後兩篇文獻中作“仁義”。對於這種差異,在郭店簡出土之前,早有學者進行討論。劉師培認爲:

    “義士”當作“仁義”,《胠篋》篇云:“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史記·游俠列傳》云:“侯之門,仁義存。”此作“義士”,詞迥不符。《淮南·齊俗訓》云:“故仕鄙在時,不在行。”《論衡·命祿》篇引作“仁鄙”,《淮南》書誤仁為仕,猶此文譌仁為士也。蓋“仁義”譌為“仕義”,校者知弗克通,因更易其文,倒字舛詞,冀通其句,幸有《胠篋》篇以正之。[5]

王叔岷先生同意劉說,並引《史記·貨殖傳》“人富而仁義附焉”為旁證。郭店《語叢四》相關簡文正作“義士”而不作“仁義”,讓人們自然而然對劉說引起懷疑。據我所知,龐樸先生大概是最早注意到這一問題的學者。龐先生對《語叢四》89號簡發表了如下一段意見:

這段話好像熟知,蓋鑒於其中有一個詞為大家所不熟,那就是“義士”。我們知道類似的一段話出在《莊子》,其末句為“而仁義存焉”。“仁義存焉”的矛頭,是直接指向儒家去的,“義士”則不然,它指的是諸侯之門的那些雞鳴狗盜之徒,而這在當時是普遍的事實。

兩相比較,竹簡的義士句像是原始狀態,因爲這四句話,“誅、侯”為韻,“門、存”為韻,其韻皆在句末,王引之早已指出。那麽,《莊子》上的“仁義存焉”,顯然是後來改的了;改動者未必是莊周,時間也不必在當時,但改動的事實表明,儒道的關係,不復開始那樣和平了。[6]

關於王引之提出的韻腳問題,我們前已引王叔岷、裘錫圭先生的意見加以否定,所以韻腳在句末,似乎不成為《語叢四》早出的證據。另外,仔細體會龐先生的意思,他似乎主張《胠篋》本來也應作“義士存焉”,今本作“仁義”乃經後人改動。這恐怕是不合《胠篋》文義的(詳後文)。龐先生文中沒有提及《盜跖》之文的“義士”(龐先生文中已引王引之的意見,所以自然不會沒有注意《盜跖》之文),似為偶疏。但從他的論述可以看出,《語叢四》的“義士”自可講通,不應視爲譌誤,是很明顯的。[7]《盜跖》篇滿苟得說了“小盜者拘”幾句之後,緊接著講:

    昔者桓公小白殺兄入嫂,而管仲為臣;田成子常殺君竊國,而孔子受幣。論則賤之,行則下之,則是言行之情悖戰於胸中也,不亦拂乎!故《書》曰:“孰惡孰美?成者為首,不成者為尾。”

《盜跖》篇的作者認爲管仲、孔子這些人内心雖然看不起齊桓公、田成子,實際行爲卻委身為臣,因此管仲、孔子無疑就是滿苟得所說的依附於“諸侯之門”的“義士”。劉師培將《盜跖》的“義士”改爲“仁義”,不但不能得到出土文獻的證明,也和《盜跖》的上下文義不合,顯不可從。

最近李學勤先生發表了《從郭店簡〈語叢四〉看〈莊子·胠篋〉》一文,也認爲《語叢四》“‘義士之所存’語意欠通,疑本作‘仁義’,‘仁’字譌為‘仕’,又誤倒轉寫成‘士’(原注:楚文字‘仁’寫法不同,誤寫當在其他地區。)。”[8]與劉師培說基本一致,恐怕也無法成立。李先生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出:

如果上面所說不錯,《語叢四》該簡(引者按,李先生此文誤以89兩簡為9號簡)同《胠篋》簡直是完全一致的。我們知道,郭店簡《語叢》乃是當時各家著作的摘錄本,例如《語叢一》錄引《坊記》,《語叢三》錄引《論語·述而》。那麽《語叢四》的這段話,也應該是錄引《胠篋》。

細讀《莊子》的《胠篋》全篇,邏輯結構十分緊密,“竊鈎者誅”這一段乃是對前半篇的綜括小結。……前後一氣貫通,足證“竊鈎者誅”一段是《胠篋》不可分割的部分,不是從他處引來。《語叢四》所錄引的,正是《胠篋》。

……既然《語叢四》錄引了《胠篋》,《胠篋》的成篇就一定要早於公元前300年。

即使我們忽略《語叢四》和《胠篋》存在的不同,僅據《胠篋》邏輯嚴密、“竊鈎者誅”一段在文中不可分割等事實,也不能必然得出其他古書與此有關的内容一定就抄自《胠篋》的結論,也不能必然得出《胠篋》之文並非從他處引來的結論。這個道理是很簡單的。因爲各書的相關内容完全有可能皆有同一來源,而不是簡單的誰抄誰的關係(對於像“竊鈎者誅”這種類似格言警句的話,尤應如此)。[9]爲了説理透闢,《胠篋》的作者自然要使得上下文邏輯緊密,《盜跖》何嘗不是如此呢?[10]按照李先生論證的邏輯,爲什麽不能說《語叢四》是抄《盜跖》呢?

其實李先生已經注意到把《胠篋》年代提早所要碰到的一個疑難問題:

《胠篋》列于《莊子》外篇,近代學者多以爲晚出。最主要的原因,是篇中論及田成子的這樣幾句話。

……故田成子有乎盜賊之名,而身處堯舜之安,小國不敢非,大國不敢誅,十二世有齊國。

關於“十二世有齊國”,歷來有多種解釋。唐成玄英疏云:“田成子,齊大夫陳恆也,是敬仲七世孫。自敬仲至莊公,凡九世知齊政,自太公至威王,三世為齊侯,通計為十二世。莊子宣王時人,今不數宣王,故言十二世也。”此說本于陸德明《經典釋文》。《先秦諸子繫年》批評說:“敬仲奔齊,豈得遽謂有齊國?”是切中要害的。

《先秦諸子繫年》採用司馬貞《史記索隱》的説法,認爲十二世應由田成子起算,依古本《紀年》,在《史記·田世家》世系中增加悼子、侯剡二世,于是十二世是成子到田齊的最後一君王建(參看附表)。這樣説來,《胠篋》竟應該是戰國末,甚至更晚的作品了。

先生對此提出了解釋:

現在知道《語叢四》簡已經錄引《胠篋》,《史記索隱》的解説肯定是不對的。原來,“十二世有齊國”這句話可以有不一樣的理解:一種理解是田氏十二世(原注:此處“世”指繼位者,不是輩次。《左傳》莊公二十二年齊懿氏卜妻陳完,其妻占辭“五世其昌,並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世”也是指繼位者數。),世世享有齊國;另一種理解是田氏自入齊以後,十二世始有齊國。由陳完起算,第十二世正是始立為諸侯的太公和。田和列于諸侯,是公元前386年,所以《胠篋》這句話與其寫成年代並沒有什麽矛盾。

上述解釋蓋略本於朱右曾《汲冢紀年存真》之說。朱氏在此書“(晉敬公)十二年田悼子立(《史記·田完世家》索隱)”[11]條下云:

    《索隱》曰:悼子卒乃立田和,是莊子後有悼子,蓋立年無幾,所以《系本》《史記》不得錄也(案悼子立三十六年,不得云“立年無幾”)。而莊周及《鬼谷子》並云:田成子殺齊君,十二代而有齊國。今據《系本》《系家》,自成子至王建祇十代,若如《紀年》,則悼子及侯剡卽有十二代。右曾案:莊周當齊威宣之時,鬼谷書蘇秦所述,不應豫知湣、襄、王建。據本書齊康公二十二年田侯剡立,田之稱侯自剡始,則有齊國者當亦指剡,自剡以前有十二世也。考敬仲完生穉孟夷,夷生湣孟莊,莊生文子須無,須無生桓子無宇,無宇生僖子乞,乞生成子恆,恆生襄子盤,盤生莊子白,白生悼子,悼子生田和,和生剡,適十二世也。[12]

朱氏未數“桓子無宇”後的“武子開”一世,故比李說延後一世至侯剡。對於此說,錢穆先生已有批評:

信如其說,當曰:“田成子弑齊君,五世而有齊國”,乃為近是耳。不然,自敬仲至剡,則十二世始有齊,不得謂田成子弑君,十二世有齊也。[13]

上文引及李先生文,謂《先秦諸子繫年》批評《經典釋文》之說時所講“敬仲奔齊,豈得遽謂有齊國”為“切中要害”,卻沒有引錢先生緊接著說的“且《莊子》文明自成子起算,豈得遠引敬仲”[14]一句。其實錢氏批評《經典釋文》之說的出發點和批評朱右曾說的出發點,正是一致的,恐怕也不是沒有“切中要害”。上引李文有“最主要的原因,是篇中論及田成子的這樣幾句話”一句,説明李先生並非沒有意識到這段話説的都是與田成子有關的事情。正如李學勤先生指出的那樣,《胠篋》全文邏輯結構緊密,絕不需要像《經典釋文》和《汲冢紀年存真》那樣,作奇特而不合邏輯的理解。近世研究《莊子》的學者,對“十二世有齊國”的説法,亦多不同意見,如俞樾校改為“世世有齊國”,嚴靈峰校改為“專有齊國”,[15]都缺乏足夠根據[16];但他們對《胠篋》文意的理解有一個共同點,即“十二世有齊國”說的就是田成子的事情。文章所要談的是田成子篡齊帶來的種種危害,作其他理解都是不合適的。

在戰國古書中也有不少明確的證據可以說明,在戰國人心目中,就是把田成子作爲田氏專有齊國的第一人:

田成子所以遂有齊國者,顏涿聚之力也。(《韓非子·十過》)[17]

以今時之所聞田成子取齊,司城子罕取宋,太宰欣取鄭,單氏取周,易牙之取衛,韓、魏、趙三子分晉,此六人,臣之弑其君者也。(《韓非子·說疑》)

其後齊日以大,至於霸,二十四世而田成子有齊國。(《呂氏春秋·長見》)[18]

田成子之所以得有國至今者,有兄曰完子,仁且有勇。(《呂氏春秋·似順》)

《呂氏春秋》是戰國晚期的作品,《似順》謂田成子“有國至今”,不正是《胠篋》“十二世有齊國”的最好注腳嗎?學者多據《胠篋》的這段話判斷其成書時代較晚,應在戰國晚期,是莊子後學的作品,[19]無疑是合理的。

李學勤 先生論《胠篋》著作時代應提早,似乎還有一個更爲重要的目的:

把《胠篋》的時代定在公元前300年以前,可以得出非常重要的推論。

讀過《胠篋》都知道,該篇的思想觀點和許多詞語是由《老子》引申而來。……

《胠篋》有“絕聖棄知,大盜乃止”,係襲自《老子》第十九章“絕聖棄智”以至“盜賊無有”一段,實際上,《胠篋》前面大半篇都是從《老子》這一章脫胎而來,對讀兩者,就不難看清楚,《胠篋》既然作于《語叢四》之前,當時《老子》該章本為“絕聖棄智”,是必然的。

然而,正如大家所熟悉的,與《語叢四》同出的《老子》甲本,一開頭便是與傳本第十九章對應的一章,其首句“絕聖棄智”卻作“絕智棄(辯)”,由之引生種種討論,以至影響到早期道家與儒家是否有思想分歧的問題。前些時候,我曾有小文,提到竹簡這一章乃是當時竄改。現在由《胠篋》時代的判定,更進一步證實了這一點。

我們理解,李先生是把《語叢四》作爲定點,通過《胠篋》這個中間環節,推論今本《老子》早於《語叢四》;而李先生又以《語叢四》與郭店《老子》甲組同出,著作時代相同,所以今本《老子》應早於簡本《老子》。

    我們上文已經指出,《語叢四》抄《胠篋》這一點無法坐實,從對“十二世有齊國”的解釋看,《胠篋》早於公元前三百年的結論也不能成立,所以李先生的論證是有問題的。退一步說,即使《語叢四》是抄自《胠篋》,《胠篋》的著作年代也確實早於公元前三百年,這也只能説明郭店《老子》下葬之前的道家某一派別已經提出了“絕聖棄智”的主張,也可能《胠篋》的作者確實看到了作“絕聖棄智”的《老子》本子,但這也不能充分證明《老子》的本來面貌就是如此;也就是說,不能由此判斷郭店《老子》沒有保存《老子》原本面貌。其中道理也很簡單,不能因爲郭店《老子》和《語叢四》同出,就認爲郭店《老子》的著作年代即一定是公元前三百年而非更早。

    裘錫圭先生很早就曾指出:

    究竟是《胠篋》篇作者所見到的《老子》已是經過竄改的本子呢?還是《老子》的竄改就是受到《胠篋》篇的這種思想影響的人所進行的呢?這是今後需要研究的一個問題。[20]

這前一種可能性恐怕是李先生所沒有考慮到的。

關於今本《老子》的“絕仁棄義”和“絕聖”究竟反映的是《老子》本貌,還是後人修改的結果,裘錫圭先生近年已有專文詳細辯證,他的結論是:

根據《老子》的思想體系和其他綫索來看,今本十八章和十九章開頭三句是經後人修改的,簡本則應該是反映原本面貌的。[21]

裘文論據堅強,我認爲上述結論是正確的。關於《胠篋》之文,裘先生也已指出:

    羅根澤《莊子外雜篇探源》認爲《駢拇》、《馬蹄》、《胠篋》、《在宥》諸篇屬於一派,“為戰國末年左派道家所作”。這是很有道理的(但“戰國末年”似以改成“戰國晚期”為妥)。這一派既主張“絕聖” ,也猛烈抨擊聖人。在他們那裏,“絕聖”的“聖”和“聖人”的“聖”是統一的。《胠篋》既說“聖人不死,大盜不止”,又說“故絕聖棄智,大盜乃止”,清楚地説明了這一點。[22]

    我們知道,馬王堆帛書《老子》甲乙本跟今本《老子》十八、十九章相當的文字已和今本基本相同。裘錫圭先生認爲,這種“修改大概發生在戰國晚期”,並肯定了不少學者認爲這種修改出自以《莊子·胠篋》等篇為代表的、激烈反對儒家的老莊後學之手的意見。[23]看來裘先生對於上面提到的這個“需要研究的”問題,已經有了比較明確的傾向。對於這一意見,我覺得似仍有考慮的餘地。

我認爲上引李學勤先生文指出的一點確是事實,即《胠篋》思想觀點和詞語多為引申《老子》。《胠篋》的“絕聖棄知”,也有可能是引自《老子》。我們似乎不能完全否認《胠篋》寫作時,已經看到過經竄改的《老子》的可能性。上文已經説明,《胠篋》的著作年代應從舊說排在戰國晚期(王建的即位年是公元前264年,可大略視作其著作時代的上限[24])。郭店《老子》下葬的年代為戰國中期偏晚,大致可定為公元前三百年左右。如果把《胠篋》的這種激烈反對儒家的老莊後學的思想,看成是在公元前三百年之後的幾十年中迅速興起的新思想,而這種新思想又在戰國晚期迅速得到人們的認可,並導致以郭店《老子》為代表的《老子》原本被竄改成帛書本和今本的面貌,就未免有些突然。[25]我們如果不被現在看到的郭店《老子》這種原始的本子局限住的話,不妨可以設想,在郭店《老子》下葬時代的同時甚至更早一些,所謂“左派道家”的思想其實已經出現,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下,當已出現了經過竄改的《老子》本子,而成書於戰國晚期的《胠篋》等篇只是把這種思想發揮到極致的作品而已。也就是說,《駢拇》、《馬蹄》、《胠篋》、《在宥》等四篇,只是戰國中期已經興起的“左派道家”學説在戰國晚期的彙編、總結。[26]簡言之,我認爲裘先生所提出的兩種可能性,其實並非截然對立、不可調和。只是裘先生提出帛書本和今本《老子》是“受到《胠篋》篇的這種思想影響的人”竄改的説法,似是把《胠篋》的成書和與《胠篋》等篇有關的思想產生作用看作必須有因果關係、先後順序的事情,造成了似乎不可調和的矛盾。不過我們上述所說也只是沒有多大根據的猜測,是否合理有待進一步研究。

最後附帶談談龐樸先生提出的“義士”和“仁義”之異所反映的問題。裘錫圭先生在好幾篇文章中都曾指出,《老子》以仁義為低於道德的境界,但對仁義卻並不持否定、鄙棄的態度。[27]其說極是。《胠篋》則說“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對“仁義”的鄙棄與其整篇所反映的“左派道家”的思想是統一的。《盜跖》和《語叢四》作“義士存焉”和“義士之所存”,其中的差異,前引龐先生文認爲反映出儒道兩家思想由和平到對立的變化。這卻似乎不能成立。《盜跖》篇同樣激烈反對儒家,唾駡孔子,即可證明。所以,說“仁義存焉”也好,說“義士存焉”也好,義各有當——《胠篋》篇說的是“不仁不義者”“竊仁義之名,以行不仁不義之實”[28]的事實,而《盜跖》篇說的是“義士”自覺依附行爲醜惡的竊國者的事實,[29]這似乎只是一件事情的兩個方面,並非儒道對立後產生的變化。

 

2009812寫畢

20103月初修改

 

附記:此文曾在上海大學召開的“中國傳統學術的近代轉型”國際學術研討會(20091017日—18日)上宣讀,會上蒙李銳先生提出寶貴意見,並賜示未刊大作《〈莊子·胠篋〉之“十二世有齊國” 補論》,十分感謝。

 

附:田齊世系

 



[1] 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5月,圖版第105頁,釋文注釋第217218頁。從圖版看,“”字下的句讀符號之後(編繩痕跡下方)誤衍一重文號(參看《簡帛書法選》編輯組編《郭店楚墓竹簡·語叢四》,文物出版社200212月,第8頁)。

[2] 《郭店楚墓竹簡》,釋文注釋第218頁注[]引“裘按”。

[3] 王念孫《讀書雜志·讀書雜志餘編》“仁義存焉 義士存焉”條引王引之說,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9月,第10131014頁。

[4] 王叔岷《莊子校詮》,中華書局20076月,第354頁。王書還補充了《長短經·是非篇》引《史記·游俠列傳》文“存”下有“焉”字,亦可參考。

[5] 劉師培《莊子斠補》,《劉申叔遺書》,江蘇古籍出版社 199711月,第890頁;又見王叔岷《莊子校詮》,第1195頁引。

[6] 龐樸《古墓新知——漫談郭店楚簡》,原載《中國哲學》第 20輯,遼寧教育出版社19991月;收入龐樸等《古墓新知》,臺灣古籍出版有限公司 20025月,第6頁。今據後者引用。

[7] 陳偉先生已指出:“簡文前一句同於《胠篋》,後一句則同於《盜跖》。”(《郭店竹書別釋》,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1月,第234235頁。)

[8] 李學勤《從郭店簡〈語叢四〉看〈莊子·胠篋〉》,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主辦《簡帛》(第一輯),上海世紀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10月,第7376頁。又收入李學勤《文物中的古文明》,商務印書館 200810月。下引此文時,據前者引用,不再出注。

[9] 饒宗頤先生曾指出:“由《語叢》所記,知此數句乃戰國以來楚人流行之重言,莊子作《胠篋》時借用之,並不是他自己所寫的東西。”(《從新資料追溯先代耆老的“重言”——儒道學派試論》,《中原文物》,1999年第4期,第61頁。)饒說蒙李銳先生賜示,謹此致謝。

[10] 李先生文中亦未提及《盜跖》篇。

[11] 據雷學淇《考訂竹書紀年》,田悼子立應繫於晉烈公六年(公元前410年),見方詩銘、王修齡《古本竹書紀年輯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2月,第9293頁;參看方詩銘編著《中國歷史紀年表(修訂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3月,第25頁。

[12] 朱右曾《汲冢紀年存真》,清歸硯齋刻本,卷下第十六葉。文中所引《史記索隱》與原文略有出入,今不詳加校正。

[13] 錢穆《先秦諸子繫年》,商務印書館20018月,第189頁。

[14] 俞樾《莊子平議》也早已指出“本文是說田成子,不當追從敬仲數起。”(《諸子平議》,中華書局195410月,第348頁。)

[15] 俞樾《諸子平議》,第348頁;嚴靈峰《道家四子新編》,轉引自陳鼓應《莊子今注今譯》,中華書局19834月,第254頁。

[16] 據《史記索隱》,“十二代(世)而有齊國”之語亦見《鬼谷子》,今本《鬼谷子》則無此文。按《北堂書鈔》卷一百四十八引《鬼谷子》佚文“魯酒薄而邯鄲圍”(許富宏《鬼谷子集校集注》,中華書局200812月,第263頁)見於《胠篋》篇,《長短經·反經》引《鬼谷子》 “將為胠篋”至“害天下多矣”一段,與《胠篋》文基本相同(《鬼谷子集校集注》,第191192頁)。可見唐人所見《鬼谷子》確有與《莊子·胠篋》内容大致相同的一篇,今本《鬼谷子·胠亂(一本作胠篋)》已亡,其内容應與唐人所引之本有關。佚注謂“或有莊周《胠篋》而充次第者”,其實未必;更非學者所說“小司馬蓋誤記而引之也”(程金造編著《史記索隱引書考實》,中華書局 199810月,第722頁)。其情況應與今本《鬼谷子·符言》與《管子·九守》大致相同是類似的。由此可見“十二世有齊國”之語應無問題,不煩校改。

[17] 《十過》所記“田成子遊於海”之事,應為齊景公事,顏涿聚亦為景公臣,此事或為誤植到田成子頭上(參太田方《韓非子翼毳》,富山房藏版,卷三第25頁),但“田成子有齊國”則應是戰國時人的説法。

[18] 此文句式與《胠篋》相類,其主語是“齊”,“二十四世” 亦是指齊,可以作爲正確理解《胠篋》文意的比照。

[19] 錢穆《先秦諸子繫年》,第188頁;關鋒《莊子內篇譯解和批判》,中華書局 19616月,第328329頁;曹礎基《莊子淺注(修訂重排本)》,中華書局 20073月第3版,第110頁;谷中信一《從郭店〈老子〉看今本〈老子〉的完成》,《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5月,第441頁。

[20] 裘錫圭《郭店〈老子〉簡初探》,《中國出土古文獻十講》,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12月,第206207頁。

[21] 裘錫圭《關於〈老子〉的“絕仁棄義”和“絕聖”》,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一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0612月,第13頁。

[22] 同注21所引文,第1213頁。

[23] 同注21所引文,第1314頁。

[24] 參看注19所引谷中信一先生文,同頁。

[25] 谷中信一先生認爲,“對於‘聖’、‘智’、‘仁’、‘義 ’的否定,應該看作是在郭店《老子》以後,用改寫第十九章的方法,新加進《老子》之中的思想要素。……可以認爲這與戰國末齊地的黃老思想和儒家處於尖銳對立的狀況有關係”(同注19所引谷中先生文,第442頁),是把這種“尖銳對立”放在戰國末。裘錫圭先生從另一個角度指出,“在聖賢們的仁義説教和統治者的仁義口號跟毫無仁義可言的政治和社會的現實形成強烈對比的戰國晚期,經過這種修改的本子,自然會迅速得到人們的認可,以致原本很快就退出了歷史舞臺”(同注21所引文,第1314頁。),也是把這種“強烈對比”的形成放在戰國晚期。我們知道,馬王堆帛書《老子》甲本及卷後佚書“不避漢高帝劉邦、高后呂雉諱,字體接近秦篆,抄寫年代可能在高帝時期,即公元前二〇六至一九五年間”(國家文物局古文獻研究室編《馬王堆漢墓帛書[壹]》,文物出版社1980年3月,第1頁)。假定《胠篋》於公元前三世紀中葉成書,我們似乎不太好想像,在此後的四五十年間,以《胠篋》為代表的思想完成了竄改《老子》、並使《老子》原本完全退出歷史舞臺的過程。

[26] 這種情況猶如裘錫圭先生曾經指出過的,《管子·心術》等四篇成書時代較晚,但它們的精氣說和“道”的觀念卻“很可能是從前輩道家那裏繼承下來的”。(《稷下道家精氣說的研究》,《文史叢稿》,上海遠東出版社199610月,第47頁。)

[27] 同注20所引文,同頁;注21所引文,第9頁;《糾正我在郭店〈老子〉簡釋讀中的一個錯誤——關於“絕偽棄詐”》,《中國出土古文獻十講》,第240頁。

[28] 呂思勉《先秦學術概論》,東方出版中心20081月第2版,第29頁。

[29] 有學者對這兩處文義做了很好的解釋:“仁義禮智既然能成爲竊國大盜的護身符,竊國大盜也就靦然成爲仁義禮智的體現者……大盜竊國之後,便有所謂義士,為他出力,替他吹捧。” (任繼愈主編《中國哲學發展史(先秦)》,人民出版社1983年10月,第395頁。)



本文是提交“中國傳統學術的近代轉型”國際學術研討會 (上海大學,2009年10月17日—18日)的會議論文。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0年3月12日



点击下载附件:0635再談郭店簡《語叢四》8、9號簡與《莊子•胠篋》之關係及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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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淄泷 在 2010/3/12 10:23:09 评价道:第1楼

    “十二世有齐国”自成子到战国末当无问题。

    另,“田齐世系”,庄子、悼子、太公三者之相互关系尚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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