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山三三六号汉墓《朝律》简“当朝”条释文商榷
(首发)
刘海宇
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
张家山三三六号汉墓《朝律》374-375号简[1]中,有一段关于“当朝”和“先朝”的内容(见下图),整理者理解为一条内容,所做释文如下:“当朝而再霤下,毋朝。其已在立(位),而再更休。侍(待)诏(三七四)先朝肄丞相府。”整理者将“霤下”理解为“屋檐下”,“立”读为“位”,“侍”读为“待”,“肄”训为“学习”,这些都是正确的,但有一个关键字释读错误,句读也有问题,致使整体文义不通,所云不明。
这段文字中,两个所谓的“再”字作“”“”形,该字形应是“雨”字,而不是“再”。在《朝律》简中,确定为“再”的字多见,词例为“再拜”,字形作“”“”等形,下部两个横画均突出左右两个竖画之外。374号简的“”字与北大简《雨书》的“雨”字形“”“”极为接近,所以应改释为“雨”。
《朝律》毎简可容30余字,374号简仅书写18字,下半有大段空白,显示与375号简不能连读。从文义看,374号简和375号简也是语义完整的两条内容。今改释如下:
当朝而雨,霤下毋朝。其已在立(位)而雨,便休。侍(待)诏。374号简
先朝,肄丞相府。375号简
我们这样改释是有史料根据的。《史记·滑稽列传》记载了一则可与这条律令相对读的故事,其内容如下:
优旃者,秦倡侏儒也。善为笑言,然合于大道,秦始皇时,置酒而天雨,陛楯者皆沾寒。优旃见而哀之,谓之曰:「汝欲休乎?」陛楯者皆曰:「幸甚。」优旃曰:「我即呼汝,汝疾应曰诺。」居有顷,殿上上寿呼万岁。优旃临槛大呼曰:「陛楯郎!」郎曰:「诺。」优旃曰:「汝虽长,何益,幸雨立。我虽短也,幸休居。」于是始皇使陛楯者得半相代。
这则故事说,秦始皇置酒飨宴时遇雨,侏儒优旃见阶上持盾武士露天立于寒雨之中,心生哀怜,于是想办法让皇帝命令武士换班休息。这时,他对武士说,你虽然身材高大,但是立于雨中,我虽然矮小,但是“休居”于殿中。这里的“休居”可与《朝律》三七四号简“便休”的“休”合观,“便”可训为“安”,“便休”即“安休”,与“休居”义近。
《新五代史?杂传?刘昫》有“入朝遇雨,移班廊下”的记载,可与《朝律》374号简的“当朝而雨,霤下毋朝”句合观。
据上,《朝律》374-375号简这两条内容译成现代汉语是,“朝会遇雨时,呆在廊檐下不要入朝。已经入朝就位的人员就地安歇,等候诏命。”“参加朝会之前,习礼于丞相府。”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3年11月16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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