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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走馬:略說《荀子》“漸慶賞”之“漸”
在 2023/12/21 11:52:30 发布

略說《荀子》“漸慶賞”之“漸”

(首發)

三走馬

近日讀復旦大學劉泳妍先生《出土文獻與傳世典籍新詮二則(摘要)》(下簡稱“劉文”),其中第二題“據出土文獻用字習慣校讀《荀子》一則”摘要認爲:

《荀子·王制篇》、《富國篇》漸慶賞一語,根據楚系簡帛等字音近可通的用字習慣,可知漸慶賞當讀爲漸(崇)慶賞即重慶賞。根據出土材料用字習慣校讀古書,有利於正确理解長久以來聚訟紛紜的疑難字詞,以取得對整體文意之確解。[1]

筆者認爲劉文對“漸慶賞”之“漸”字的理解方向可能有誤,所謂“崇慶賞”“重慶賞”的辭例不見於其他傳世古書(不過有“重賞”之類);又檢舊注訓“進”“重”之說亦於義未安,今不揣鄙陋,姑將個人淺見草成此文,以求教於方家。

劉文認爲“楚系簡帛从、崇、朁、漸等字音近”“漸當讀爲崇”等,雖然敘述比較簡略,但大致可以聯想到楚簡中以“琮”之初文爲聲、變形作“”“”的相關諸字。其中上博九《卜書》、清華壹《保訓》、清華陸《子儀》中从“琮”的相關諸字均有學者認爲當讀作“漸”。按“漸”屬談部,“琮”“崇”屬冬部,聲母雖均在齒音,但主元音前者在a後者在u,韻上不密合。前輩學者或曾據傳世文獻指出《保訓》中的“疾甚”當讀作“疾漸甚”表示“疾重”義,此說影響很大但似仍未爲定說,不能直接當作“漸”與“崇”在古書中通假的定點。即便退一步講,楚文字中从“琮”之字的有關辭例可以讀作“漸”,也都是从“琮”聲之字讀爲“漸”,今似尚未檢得戰國竹書中“漸/斬”形可讀爲“崇”之例,在用字習慣上亦頗可疑,且“崇慶賞”“重慶賞”的相關辭例似乎不見於其他傳世古書,此又一未安之處。

略檢《荀子》諸家舊注,“漸”字主要有訓“進/用”“重”等意見,據此說解文義,大致是“使用/推行慶賞”“增加/加重慶賞”之義。所謂“使用/推行”慶賞,獎懲之事自古有之,說“使用/推行”於義不合,“增加/加重”慶賞則取“漸”的“加重”“深重”義,此義一般用來形容疾病的加重,此用以形容“慶賞”亦於義未安。

關於“漸”到底應如何訓釋,筆者認爲《荀子》中可以尋找到文獻的內證。細審《荀子》諸篇與“慶賞”相關辭例,“漸慶賞”應非“重慶賞”“行慶賞”之義,下將《荀子》諸篇相關辭例羅列於下:

1)彼霸者不然,辟田野,實倉廩,便備用,案謹募選閱材技之士,然後漸慶賞以先之,嚴刑罰以糾之。《荀子·王制篇》

2)然後衆人徒、備官職、漸慶賞、嚴刑罰以戒其心。《荀子·富國篇》

3)上不隆禮則兵弱,上不愛民則兵弱,已諾不信則兵弱,慶賞不漸則兵弱,將率不能則兵弱。《荀子·富國篇》

4)本政教,正法則,兼聽而時稽之,度其功勞,論其慶賞,以時順脩,使百吏盡免而衆庶不偷,冢宰之事也。《荀子·王制篇》

5)相者、論列百官之長,要百事之聽,以飾朝廷臣下百吏之分,度其功勞,論其慶賞,歲終奉其成功以效於君。《荀子·王霸篇》

6)劫之以埶,隱之以阸,忸之以慶賞,鰌之以刑罰,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於上者,非鬭無由也。阸而用之,得而後功之,功賞相長也《荀子·議兵篇》

據上引45則辭例,《荀子》對獎賞臣民的態度是認爲“慶賞”應該以其功勞爲參照,由此再揣度前13的“漸慶賞”“慶賞不漸”應當與“度功勞,論慶賞”相關,其義顯然應該指向“賞賜能否有分別”“能否論功行賞”一類的意思更爲合適,而並非能否“推行”慶賞或“加大”慶賞。

“漸”有“次序”之義。《史記·吳太伯世家》:“兄弟皆欲致其國,令以漸致焉”,又《廣韻·琰韻》:“漸,漸次也。”《廣雅·釋詁》“?,次也”。“漸”有“次序”“漸次”這樣的含義,雖然於古書中所見辭例不多,但不能否認其存在,其義應是由“漸”表“逐漸”“逐步”的含義引申而來的。又《荀子·榮辱》《荀子·臣道》中有“斬而齊,枉而順,不同而一”,其中“斬”顯然與“齊”是一對反義詞。《荀子·榮辱》此段之前即談秩序差等:

故先王案爲之制禮義以分之,使貴賤之等,長幼之差,知賢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載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後使愨祿多少厚薄之稱,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

可見“斬”正與“不同而一”一樣,是要用“不齊”來實現“齊”,也就是“惟齊非齊”的思想(“漸慶賞”也是這種思想的一部分)。王先謙《荀子集解》引劉台拱、王念孫說,讀“斬”爲“儳”,“儳”表“不齊貌”。[2]“斬”“儳”在語音上相通沒有問題。所謂的“不齊貌”,其實也就是有差等、區分的意思。出土戰國秦漢文字資料中“漸”“斬”通用無別,揣度上舉諸例,無論“斬”是否煩破讀爲“儳”,“斬而齊”與“漸慶賞”中的“斬”和“漸”在文義上都應當要放在一起考慮。

以“次序”義反觀“漸慶賞”的詞組,應當就指“按(功勞的)序列賞賜”,可與傳世古書習見的“班爵”“班爵祿”等義合觀。“差”在傳世古書中可以表示名詞“次第”,如《史記·刺客列傳》“已而論功,賞羣臣及當坐者各有差”,也可以作動詞表示“按照次序”“使……有次序”,如《荀子·大略篇》“列官職,差爵禄”即是其例。“漸”作爲動詞表示的詞義大致與它們相同。

通觀《荀子》在政治上的主張,我們將“漸慶賞”解釋爲“按(功勞的)序列/等級賞賜”與荀子強調秩序和等級的“惟齊非齊”的政治主張多有相合,如:

凡爵列、官職、賞慶、刑罰,皆報也,以類相從者也。一物失稱,亂之端也。夫德不稱位,能不稱官,賞不當功,罰不當罪,不祥莫大焉。《荀子·正論篇》

彼王者之制也,視形埶(勢)而制械用,稱遠近而等貢獻,豈必齊哉!《荀子·正論篇》

刑罰不怒罪,爵賞不踰德,分然各以其誠通。《荀子·君子篇》

以及上文已舉出的《荀子·榮辱》中的一段,都可爲證。

最後再談一下上舉例6《荀子·議兵篇》中“忸之以慶賞”之“忸”的問題。此“忸”從文義上看應與“漸慶賞”之“漸”很相近。此段整體言秦國馭民之策:

秦人、其生民也陿阸,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埶,隱之以阸,之以慶賞,鰌之以刑罰,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於上者,非鬭無由也。阸而用之,得而後功之,功賞相長也,五甲首而隸五家,是最爲衆強長久,多地以正。故四世有勝,非幸也,數也。

其中“忸之以慶賞”與後文“得而後功之,功賞相長”相對應,同樣是“論功行賞”的意思。楊倞謂“忸與狃同,串習也”,用賞賜“慣習”民眾(或使民眾“慣習”),顯然在文義上說不通。眾所周知,秦自商鞅變法後實行軍功爵制,即將對軍功的賞賜與爵位等級的授予結合,以此來提高民眾獲取軍功的積極性,同時也能用來管理民眾。“忸之以慶賞”具體來說,就是指秦人“用慶賞將民分等/區分”的意思。筆者頗爲懷疑,“忸”是由於與“慚”近義而導致被改寫的誤字,此句的“忸”原本就當寫作“斬”或“慚”。“忸”一般用於連綿詞“忸怩”之中,表示羞愧。如《方言》:“忸怩,慚歰也。楚郢江湘之間謂之忸怩,或謂之?咨。”《尚書》“顔厚有忸怩”,僞孔傳謂:“忸怩,心慚”。後來“忸”逐漸可以單獨使用,如陶弘景《答虞中書書》:迨及暇日,有事還童,不亦皎絜當年,而無忸前修也。據此,《荀子·議兵篇》的“忸”,蓋因後代傳習者或抄寫者最初不解“斬/漸”字在此句中要表“次序”“等差”的詞義,而將之誤讀作表“慚愧”“羞愧”的{}一詞,後又由於詞義相近,而在文本流傳過程中被替換作“忸”了。

綜上,筆者認爲《荀子》中的“漸慶賞”“慶賞不漸”的意思是指獎賞能否允當和有序,具體的意思分別是“按(功勞的)次序/差等施行賞賜”“賞賜不能按照(功勞的)次序/差等發佈”,“漸”與“差/班”之意相近。“忸之以慶賞”之“忸”是“斬/慚”的誤字,其意當爲“用慶賞將民眾分等/區分”。

20231221日草就



[1] 劉泳妍:《出土文獻與傳世典籍新詮二則(摘要)》,《第四屆早期中國經典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23121517日,珠海,第143頁。

[2] 王先謙:《荀子集解》,中華書局,2018年,71頁。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3年12月21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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