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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龍龍:長沙子彈庫楚帛書校讀記
在 2023/12/21 22:30:48 发布

長沙子彈庫楚帛書校讀記*

任龍龍

摘要:長沙子彈庫楚帛書乙篇第一行原釋為從人從魚之字左側偏旁當改釋為“弓”,即“??”。所謂“每”當改釋為“??”。第二行文中相應之字當釋為“??”“”。甲篇舊釋為“”的字當改隸為“常”,“夭”當隸定為“宎”。丙篇第八“不可以乍(作)帀(師)”句當如此釋。

關鍵詞:楚文字;楚帛書;校讀

本文沿用學界舊有習慣,將八行短者稱為乙篇,十三行長者稱為甲篇。文中以□示闕字或殘字;[]示闕字或殘字擬補;<>示改正訛字;()示通假;=示重文。

乙篇

為便於徵引,先綜合各家意見將討論到的釋文(無涉文旨者用寬式)揭於下:


曰古□(一)伏羲出自天,處于□,[1]氒女??(漁)□□卜,女夢==(夢夢昧昧),亡章弼=(弼弼)。□??(怒)水□,風雨是於(淤?)。乃取(娶)【一】??□子之子曰女填,是生子。四□是襄而??(踐),是各參??汉字(禍)(號?虐?)逃(咷?),為??(觸)為萬(厲)。以司堵襄(壤),咎(軌?)而<>(止)(息)。【二】


第一行“氒女??”之“??”,前人多隸定為從人,參看劉波《〈楚帛書·甲篇〉集釋》[2]。按:實當從弓。帛書從人作者如“像”甲篇“天像是惻(則)”(采自饒宗頤、曾憲通《楚帛書》[3]圖版第47頁),摹本作(《楚帛書》第297頁),與之有明顯差異。林巳奈夫1964年發表的《長沙出土戰國帛書考》隸定為“”,已經看出它與人旁的不同。[4]李零《子彈庫帛書》[5]收錄不同歷史時期版本照片,頗為便利,今將此字的不同版本照片排列於下:


135頁弗利爾本(三)

136頁弗利爾本(四)

145頁大都會乙本(四)

146頁大都會乙本(五)

152頁弗利爾-賽克勒1987年版

5頁弗利爾-賽克勒2012年彩版


尤其是上揭第一形,短橫尚能看清。其他數例雖多淡化成墨點形,不過仍可分辨,當非魚形左旁撇筆的延長。其實楚文字人旁與弓旁差別明顯,即便沒有上列字形,將二者分別的難度也應該不會太大,只不過早期照片不容易見到,學界很可能依靠摹本以訛傳訛。從弓之??見於西周金文,請參看《金文形義通解》[6]2302號。從人者則僅見於此,不得不說是一種奇怪的現象,今改釋為??則疑惑自解。“??”字此前僅見於西周早中期金文,前後時代中均未發現,今從楚帛書中找到此字,則其在戰國時代的文字缺環可補。此字前一字不清,舊不識,李零《子彈庫帛書》釋為“女”,[7]弗利爾-賽克勒2012年提供紅外綫照片作(《子彈庫帛書》第9頁),李說可從。陳槃認為金文此字釋為漁,[8]金文中多為國族名,釋漁說難以肯定,此處也不能排除為國族名的可能。若陳說可信,則“氒女漁”之意似稍可通。

第一行“卜”,此字原字形作(弗利爾-賽克勒2012年紅外綫),舊不識。按:或當釋為卜,參看徐在國《上博楚簡文字聲系》[9]1082-1083頁。

第一行“??”,此字前人或釋為“每”,讀為“晦”,或未釋。參看劉波《〈楚帛書·甲篇〉集釋》第46頁;李零《子彈庫帛書》第58頁。按:紅外照片此字從艸清晰可見:(《楚帛書研究(十一種)》[10]紅外綫)、(弗利爾-賽克勒2012年紅外綫),當隸定為“??”。此字楚簡常見,一般讀為“怒”,如上博二《從政乙》簡3??(怒)則勝”,上博六《平王問鄭壽》“懼鬼神以為??(怒)”,另有加心旁者“??”,亦讀為“怒”。參看王輝《古文字通假字典》[11]97頁。“怒”似可作為“風雨是於(淤)[12]”的原因。

第二行“參禍逃”,,原字形作(弗利爾-賽克勒2012年彩版),何琳儀《長沙帛書通釋》釋為“虐”,讀為“唬”,連下字讀為“唬咷”,即“號咷”。學者多從之。刘信芳《楚帛書解詁》如字讀,謂“虐鬼”。[13]按:“”可用作“虐”,但此字不當隸定為“虐”,而應該隸定為“”。關於釋讀,“參??汉字”有研究者釋為一種鬼物,言即鬼物號啕。[14]此說可信度不高。除釋為“號啕”之“號”外,釋虐的可能性也不能完全排除,“逃”或可讀為“虐盜”,此為楚簡中常見用字習慣。“是襄而??(踐),是各參??汉字(禍)(虐)逃(盜),為??(觸)為萬(厲)。”這三句類似創世神話中洪水為害,講上古的災禍,然後講傳說中的人物治理社會。此三句與文中前後几句的主語不一,其主語或可用“洪水”代替,推測文意,與其說鬼號啕,倒不如說洪水為虐為害更加合適。

第二行“為??(觸)為萬(厲)”,觸,原字形作(弗利爾-賽克勒2012年彩版),[14頁大都會乙本(五)],前人或釋為禹,學者多有從之者。參看劉波《〈楚帛書·甲篇〉集釋》第67-71頁。李零《子彈庫帛書》釋為“思”。按當釋為“觸”,對比《古陶文字征》第216頁,大都會本依稀能辨下部牛形豎筆上的一點。“萬”讀為“厲”,訓為惡。《尚書·金縢》:“惟爾元孫某遘厲虐疾。”《詩·大雅·民勞》:“無縱詭隨,以謹醜厲。”鄭箋:“厲,惡也。”

第二行“咎(軌)而<>(止)(息)”,咎,李學勤讀為軌,[15]似可從。楚簡多見,在這裡可用作“止”或“之”,參看楊澤生《〈太一生水〉成歲而止和楚帛書止以為歲》;馬繼《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1-8文字編》。[16]最後一字,原字形作(弗利爾-賽克勒2012年紅外綫),前人或釋為“達”,誤。按:當隸定為从辶从思,楚簡“思”字心旁有加短橫者,如郭店簡《魯穆公問子思》簡1。“思”可讀為“息”,清華五《湯處於湯丘》“勞有所思,飢有所食”,陳偉《讀清華竹簡[]札記(三則)》讀為“息”。[17]“軌天止息”意謂按照天的規律做事。

甲篇

第一行“日月則??(贏)絀不(得)亓(其)常(當)”,“常”,李零、李守奎[18]釋為從示之“”。按:此字原字形作[142頁大都会乙本(一)](賽克勒2012年紅外綫)、(《楚帛書研究(十一種)》紅外綫)。下非示,從上揭圖版可看出左右兩筆與上部橫筆緊緊相連,當釋為“常”。信陽簡遣策簡13“常”作(《簡牘明跡選10[19]5頁),與該字極為類似。《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20]237頁增列從尚從廾字條,當改歸於721頁“常”字頭下。

第二行“□□[/]宎(妖),天地乍(作)羕(祥)”,“宎”,李零、李守奎隸定為“夭”,何琳儀據巴納摹本隸定為“宎”。[21]按:《子彈庫帛書》下册第8頁弗利爾-賽克勒2012年紅外綫作,尚能看出从宀之形。第六行“上宎(妖)”紅外綫作,亦當從宀。本篇“宎”字凡四見,除上引二例外,還見於第五行、第十行,前人多隸定作“夭”,[22]皆當改。

第五行“隹(惟)邦所立,宎(妖)之行,卉(草)木民人”,“立”,前人釋為“五”,按:此字弗利爾-賽克勒2012年紅外綫作,上部從宀依稀可辨,絕非五之橫筆。“五妖”文獻未見,未必構成釋“五”的證據,疑釋為“立”。

丙篇

第八“(壯)市□”,“市”,原字形作(弗利爾-賽克勒2012年紅外綫),(巴納《楚帛書譯注》[23]照片),李零《子彈庫帛書》隸定為“??”,[24]按:上部明顯非木,其說不可從。懷疑此即戰國文字中的“市”。包山簡191“市”作,與之相近,參看《戰國文字字形表》[25]712頁。

第八“(壯)市□”“曰(壯)不可以築室,不可以乍(作)帀(師),,其邦□大亂”,“帀”,前人多釋為“帀”,如朱德熙《長沙帛書考釋(五篇)》[26]。李零《楚帛書與“式圖”》、《子彈庫帛書》謂經目驗當改釋為“不”,[27]屬下讀“不”。按:該字原字形作,同篇“帀”字如[第二“如必武”“女可以出帀”],該字釋“帀”無疑,文中當屬上讀。“乍”,前人多不識,李零《楚帛書與“式圖”》目驗釋為“乍”,今按原字形紅外綫作(弗利爾-賽克勒2012年),李說正確可從。本篇“出帀(師)”多見,如“女可以出帀(師)築邑”“不可出帀(師)”,“出”字分別作,其間關係有待進一步研究。

             (作者單位:中山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古文字與中華文明傳承發展工程”協同攻關創新平臺)

本文原發表於澳門漢字學會編:《說文論語》(第七期),202312月,文中圖片字頗多,印製不易,兼之該書國內不易買到,今另發表至網上。如有引用,還請盡量據原出處,特此說明。



* 本文爲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戰國文字研究大數據雲平臺建設”(21&ZD307)、“古文字與中華文明傳承發展工程”規劃項目“出土戰國文獻分類輯注”(G1423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1] 逗號也可能在此字前。

[2] 劉波:《〈楚帛書·甲篇〉集釋》,吉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李守奎,2009年。

[3] 饒宗頤、曾憲通:《楚帛書》,香港:中華書局,1985年。

[4] 林巳奈夫:《長沙出土戰國帛書考》,《東方學報》,第36冊,日本京都: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1964年,第56頁。參看徐在國:《楚帛書詁林》,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514頁。

[5] 李零:《子彈庫帛書》下冊,北京:文物出版社,2017年。

[6] 張世超等撰著:《金文形義通解》,日本京都市:中文出版社,1996年。

[7] 李零:《子彈庫帛書》下冊,第58頁。

[8] 陳槃:《春秋“公矢於魚棠”說》,《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七本第二分,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175197頁。

[9] 徐在國:《上博楚簡文字聲系》,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13年。

[10] 李零:《楚帛書研究(十一種)》,北京:中西書局,2013年。

[11] 王輝:《古文字通假字典》,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

[12] 陳斯鵬《楚帛書甲篇的神話構成、性質及其神話學意義》《簡帛文獻與文學考論》,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07年,第1022)讀為“淤”,似可從。參看劉波《〈楚帛書·甲篇〉集釋》第50頁。

[13] 何琳儀:《長沙帛書通釋》,《江漢考古》,1986年,第2期,第7782頁。劉信芳:《楚帛書解詁》,《中國文字》新21期,中國文字編輯委員會編:藝文印書館,1996年,第6784頁。參看劉波20096267頁。

[14] 何琳儀:《長沙帛書通釋》,第79頁。

[15] 李學勤:《簡帛佚籍與學術史》,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48頁。

[16] 楊澤生:《〈太一生水〉“成歲而止”和楚帛書“止以為歲”》,郭店楚簡研究(國際)中心編:《古墓新知——紀念郭店楚簡出土十週年論文專輯》,香港:國際炎黃文化出版社,2003年,第 237244頁。馬繼:《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18文字編》,華東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白于藍,2019年,第196頁。

[17] 陳偉:《讀清華竹簡[]札記(三則)》,武漢大學簡帛網,2015411日,http://www.bsm.org.cn/?chujian/6361.html

[18] 李零:《子彈庫帛書》下冊,第45頁;李守奎:《楚帛書乙篇的文本復原與文字辨釋》,《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23年第2期,第154頁。

[19] 西林昭一編:《簡牘明跡選10》,株式會社二玄社,2012年。

[20] 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

[21] 李零:《子彈庫帛書》下冊,第45頁;李守奎:《楚帛書乙篇的文本復原與文字辨釋》,第154頁。何琳儀:《長沙帛書通釋》,《江漢考古》,1986年第2期,第52頁。

[22] 參看陳媛媛:《〈楚帛書·乙篇〉集釋》,吉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李守奎,2009年。

[23] 巴納:《楚帛書譯注》,澳大利亞堪培拉: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太平洋研究院遠東歷史研究系高等研究所,1973年,第304頁。

[24] 李零:《子彈庫帛書》下冊,第73頁。

[25] 徐在國、程燕、張振謙編著:《戰國文字字形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

[26] 《朱德熙古文字論集》,中華書局,1995年,第207頁。參看陳媛媛《〈楚帛書·乙篇〉集釋》8486頁。

[27] 李零:《楚帛書與“式圖”》,《江漢考古》,1991年,第62頁。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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