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集注試解·大誥》(徵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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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燮仁
《逸周書?作雒》載:“武王克殷,乃立王子祿父,俾守商祀,建管叔于東,建蔡叔、霍叔于殷,俾監殷臣”王子祿父名武庚,封地在以殷商故都爲中心的王畿地區的北部,稱爲“邶”。管叔是武王弟、周公兄,封地在殷商王畿的東部,稱爲“東”(或作“墉”)。蔡叔、霍叔亦武王、周公弟,封地在殷商王畿的西部,稱爲“衛”(也就是原來的“殷”,字亦作“衣”、“郼”)。這是一種説法。另一種説法是封武庚於殷商故都,其東爲“墉”,管叔監之;其西爲“衛”,蔡叔監之;其北爲“邶”,霍叔監之,是爲“三監”。其實更大范圍環繞、監督殷商遣民的遺有邶之北的燕,近於墉的曹,近於衡的成,以及東境的齊、魯等封國。
《史記?周本紀》載:“武王有瘳。後而崩,太子誦代立,是爲成王。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侯畔周,公乃攝行政當國。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與武庚作亂畔周,誅武庚、管叔,放蔡叔。”又説:“初,管、蔡畔周,周公討之,三年而果定,故初作《大誥》。”《書序》也説:“武王崩,三監及淮夷叛,周公相成王,將黜殷,作《大誥》。”據《逸周書?作雒》,淮夷指徐、奄、熊、盈等東方諸侯顧和部落。
“三監”、武庚及淮夷發動大規模叛亂,新生的周王朝面臨生死存亡的嚴峻考驗,周公決定率兵東征,平定叛亂。但周王朝内部意見不統一。諸侯和朝臣一方面被來勢洶湧的反叛嚇壞了,一方面覺得這是周王室的家事,對他們來説,誰勝了都差不多,壁上觀望,更希望同這些分裂勢力妥協,周公的處境十分孤立。如何轉變這一處境,把自己陣營裏這些妥協勤搖者團結動員起來,是非常棘手的問題。周公通過占卜,企借助神的力量統一認識。然而諸侯和朝臣認爲困難很大,紛紛勸説周公違背龜卜的指示,放棄東征。周公於是大誥各諸侯國的國君和衆位朝臣,駁斥他們關於困難很大和違背龜卜的指示,勸導他們信從天命,遵照龜卜的指示,勉力輔佐周室,努力完成文王所開創的基業,同心協力平定叛亂。史官記録周公的誥辭,又因周公起首即説“大誥猷爾多邦越爾禦事”,故後世名之曰《大誥》。
周公東征三年,打得“破斧、缺斨” (見《詩?豳風》),異常艱辛,終於平定叛亂。繼而封其弟康叔於衛,掌管了管叔和蔡叔的原封地,是有《康誥》之作;將邶併入召公奭的封地燕;安排周公之子伯禽就國,在奄地建立魯國;安排吕尚之子吕伋就國,在薄姑舊地建立齊國;爲了安定殷遺民,封商封王的庶兄微子於宋,以守商祀;在淮夷、徐戎舊地,還封了一些姬姓、姜姓小國。同時,大規模遷移參與叛亂的殷商遺民和諸准夷。比如一部分殷遺民被遷往洛邑,於是有《召誥》、《多士》、《洛誥》諸誥。又比如新出清華簡《繫年》,秦的先人就是原在東方的商奄之民,參與三監與淮夷叛乱,失敗後其中的一支被周人強迫西遷到“邾”,即《禹貢》中雍州之“朱圉”,《漢書?地理志》作“朱圄”,在今甘肅谷縣西南、禮縣西北。[1]遣留下來的諸夷族和殷遺民雖然仍有零散的反抗,比如《費誓》所載伯禽就國後不久徐戎淮夷之亂,但總的來説大勢已定,周王朝及其東土封國前後用了十多年的時間,終於謐寧東土。因此周公的功績,實不在武王之下。周公東征是周王朝從飄搖不定、岌岌可危到復歸一統、固如磐石的重要轉捩點,而周公作《大誥》又是這個轉捩點中最重要的歷史事件。
《大誥》文辭古奧,是典型的“信屈整牙”,傅世先秦文獻中未見引用,《史記》之《周本紀》、《魯周公世家》也只是引述篇名,將内容一筆帶過,没有引録一句篇文。但《漢書?翟方進傳》卻全文收録一篇王莽的翻版《大誥》。東郡太守翟義起兵十萬征封王莽篡逆,王莽發兵進攻翟義,自比是周公征討管蔡,就完全模仿《大誥》寫了一篇數説翟義“罪行”的文告,篇名也叫《大誥》,後世俗稱“莽誥”,是我今天瞭解漢人所解《大誥》的重要參考。
經遇歷代研究者的努力,《大誥》大部分文句的意思已經明瞭,但仍有不少文句意見分歧。顧頡剛從上世紀五十年代末開始研究、整理《尚書》,從他認爲最難的《大誥》開始做起,用三年時間寫出《大誥譯證》,發表於《歷史研究》1962年第4期。此文到1965年擴充至六十萬字,涉及周公東征這一重大歷史事件的方方面面,爲我們今天研讀《大誥》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基礎,這是要特別鳴謝的。
著者新説輯要
1. “洪惟我幼沖人嗣無疆大歷服。弗造哲迪民康,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對比清華簡《攝命》“余弗造民康”,顯然“哲迪”是與”民康“並列的,且“迪”適用《方言》“迪,正也”之訓,言我幼沖人不能致使智哲之士肅正、衆庶小民安康,哪裏還談得上格知天命?“格”指感召神靈降臨、感知神靈旨意。
2. “敷賁,敷於前人受命”,第一個“敷”讀爲“付”,言付之於靈龜,第二個“敷”字讀爲“符”,言合驗前人所受天命(是否依然休美)。
3. “予不敢閉于天降威”,“閉”讀爲”蔽”,言對上天所降威嚴不敢(擅自)蔽斷。
4. “誕敢紀其敘”,“紀”義會聚,言會聚、糾集其殘餘、殘緒。
5. “日民獻有十夫予翼”,“民獻”應從楊筠如之説讀爲“民孽”,義同“民庶”、“民聚”。“予翼”爲“翼予”之倒,而“十夫”非實指,殆言其少。
6. “天閉毖我成功所”,言“天弼恤我成功”,“閉”通”弼”、“毖”通”恤”,“所”爲無義之句尾語助。猶言上天弼佑、眷恤我之成功。
7. “天亦惟勤怨我民,若有疾”,猶言“勤恤民隱”,“毖”亦通”恤”。
8. “厥考翼其肯曰”應斷讀爲:“厥考翼其肯,曰:”,“翼”讀爲”冀”,希冀;“肯”指上文“肯堂”、“肯構”及“肯播”、“肯獲”。
9. “若兄考乃有友伐厥子,民養其勸弗救”,“兄考”讀爲“望考”,言遠觀近察。”民養其勸(觀)弗救”言民長期觀望而不救,”民”同上文”民獻(孽)”之”民”,皆指在官者。
10. “爽邦由哲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越天棐忱”,“由”讀爲“肅”,由(宿)哲”言肅正之智哲。
11. “爾時罔敢易法”,“易法”讀爲“弛廢”。
12. “爾亦不知天命不易”,“易”義違、逆。《左傳》云:“反易天明(命)”。
13. “大艱人”之“艱”讀爲“很”,戾也,悖也。
14. “予害其極卜”,“極”讀爲“革”,“革卜”義同“改卜”,指不認可、不遵循占卜結果,即上文“違卜”之義。
王若曰:猷大誥爾多邦越爾御事。弗弔!天降割於我家,不少延。洪惟我幼沖人嗣無疆大歷服。弗造哲迪民康,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
王若曰:猷大誥爾多邦越爾御事。
“王若曰”,王如此説、王這樣説。據殷代甲骨文和西周金文文例,凡史官或大臣代王宣佈命令,或王呼史官冊命臣屬,都在篇首先“王若曰”,然後才轉述王的説話。如果接著説王的另一段話時,則省去“若”字,簡稱“王曰”。至於王直接向臣屬講話或發佈命令,一律不稱“王若曰”,只稱“王曰”。周公借用年幼成王的名義,故開端先説“王若曰”,其實通篇都是周公自己的意思。漢人不明西周“王若曰”之通例,以“王”指周公,如孔穎逵疏引鄭玄曰:“王,謂攝也。周公居攝,命大事則權代王也。”即以周公既踐天子之位,則稱王作誥。清代學者江聲、王鳴盛、孫星衍、黄式三、皮錫瑞、王先謙都贊同鄭玄説,如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認爲:“若謂是周公達王命以誥,則常如《多方》言周公曰“王若曰’或如《多士》先言“周公告’,乃復言“王若曰’。今此文則不然,則是王即周公矣。”兩種觀點本質一致。周公代宣王命,其實也就是代行天子權力,即使名義上没有稱王,在實際上也已獲得王的權力。
“猷大誥”,陸德明《釋文》云:“馬(融)本作“大誥繇爾多邦’。”孔穎達疏亦云鄭(玄)王(肅)本“猷”在“誥”下。“莽誥”作“大誥道”,《爾雅?釋詁下》云“繇,道也”,《方言》卷三云“猷,道也”。則王莽所據本亦作“大誥繇(猷)”。“誥猷”同義連言,皆告、道之義。《詩?雅?小旻》云“不我告猶”,“告”與“誥”,“猶”與“猷”,古通。又作”猷告”,《多士》云“猷告爾多士”,《多方》亦云“猷告爾四國多方”。因本篇作“猷大誥”,蔡沈《書集傳》據此認爲“猷,發語辭也”。不少《尚書》注釋類書籍繼之將《多士》、《多方》之“猷告”斷讀爲“猷!告……”,以此反證《大誥》今本作“猷!大誥……”之正確可從,而置馬、鄭、王三家本皆作“大誥繇(猷)”於不顧。今按《爾雅?釋詁上》:“爰、粵、于、那、都、繇,於也。”王引之《經傳釋詞》卷四:”於,歎詞也。一言則‘於’,下加一言則言‘於乎’,或作‘於戲’,或作‘烏乎’,其義一也。”如此“猷”、“繇”相通乃是用爲歎詞,則“猷”相當於《多方》“嗚呼!猷告爾有方多士暨殷多士”之“嗚呼”。既已言“嗚呼”,則接言之“猷告”的“猷”絕非歎詞也,否則重複。《多士》、《多方》的數例“猷告”都應該這樣理解。《多方》前言“猷告爾多方”,後言“誥告爾多方”,亦可證“猷告”即“告猷”、“誥繇(猷)”之類。故《大誥》原文當作“大誥猷”。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雖然也認爲“猷告”、“誥猷”,還有《盤庚》之 “羞告”都是聯綿字,就是“告”的意思;同時引《詩?大雅?抑》“遠猶辰告”爲例,認爲還可加無義的語詞“遠”、“辰”等作爲句中的襯字,“猷大以誥”之“大”即所加的語詞,朱彬《經傳考證》説有加重語氣的作用,即不以“猷”爲歎詞。但《多士》之“誥猷”,又引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一之説,據《爾雅?釋詁上》“繇,於也”之訓,云《大誥》“大誥猷爾多邦”者,即“大誥於爾多邦”也,且《多士》、《多方》之“猷告爾多士”,蓋俱是“告猷”而晚出古文改爲“猷告”矣。然《爾雅?釋詁上》云“爰、粤、于、那、都、繇,於也”,雖“爰”、“粵”、“于”有義同介詞“於”之例,但于“那”、“都”都只能用爲歎詞,與“那”、“都”並列的“繇”義“於也”,非介詞“於”,乃是歎詞。“誥猷”、“猷告”只能視爲同義連言, “猷”讀爲“道”,告也、言也,與“誥”、“告”同義。
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一言“猷,於也。‘大誥猷爾多邦’者,大誥於爾多邦也”。又云《多士》、《多方》之“猷告”“蓋俱是‘告猷’,而晚出古文改爲‘猷告’矣”。章太炎《太炎先生尚書説》以三體石經《多士》“王曰?”三字相連“知三處本作‘?告’,不作‘告?’也”。王引之認爲,“後之説《書》者,或以‘猷’爲發語詞,或以爲歎詞,皆不知文由誤倒”,其否定“猷”爲發語詞或歎詞之説是對的,但以“猷告”乃“告猷”之誤倒且“猷”義”於也”,則是百密而一疏。
“多邦”猶言“衆邦”、”庶邦”,指各諸侯國。“越”,並列連詞,猶“與”也、“及”也,《尚書》習見,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二有説。“越爾御事”。“乃”猶“汝”也,與“爾”同義。《禮記?祭統》“若纂乃考服”鄭玄事”,《禮記?曲禮》鄭玄注、《詩?大雅?思齊》鄭玄箋皆引作“越乃御事。”“乃”猶“汝”也,與“爾”同義。《禮記?祭統》“若纂乃考服”鄭玄注:“若、乃,猶女也。”“御事”,猶言“治事之臣”。《詩?大雅?思齊》“以御于家邦”鄭玄箋:“御,治也。”“御事”一詞《尚書》多見,或與“邦君”並列,如《牧誓》、《酒誥》、《梓材》等;或與“百尹”並列,如《顧命》;或前綴“有周”二字,如《召誥》;或單稱“御事”,如《洛誥》、《文侯之命》;或與“庶殷”並列,如《召誥》云“誥告庶殷越乃御事”。“多邦”、“邦君”“庶殷”指多邦之君,“御事”則爲治事之臣,義同“百尹”即朝廷百官。此處之“御事”指有周御事,與《召誥》中與庶殷並列的“御事”指邦君屬吏不同。
弗弔!天降割於我家,不少延。
《君奭》云“弗弔天降喪于殷”,《多士》云“不弔昊天大降喪于殷”,與此句式相同。《詩?小雅?節南山》亦云“不弔旻天”。朱彬《經傳考證》已訓“弔”爲淑,但未引金文爲證。後方濬益《綴遺齋彝器款識考釋》卷一“井仁鐘”、吴大徵《字説》皆云“弔”即金文“叔”作“”之譌,與“憑弔”之“弔”異字同形。“弔”義淑、善,古人早已察覺。如《費誓》“無敢不弓”孔穎達疏引鄭玄曰:“弔,至也;至猶善也。”其釋“弔”爲至,顯然不對,但云“弔”猶“善”也,則是精當可取的。《漢書?五行志》引《左傳》哀公十六年“旻天不弔”,顔師古注引應劭曰“旻天不善於魯家”,亦以善釋“弔”。故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云“弗弔天”當連讀,言此不祥善之天降害於我家。王國維《觀堂集林?與友人論〈詩〉〈書〉中成語書》云“不弔(叔、淑)”意謂不幸,元代吴澄《書纂言》亦有相同意見,如是則“不弔”綴於“天降割於我家”句前,不當連讀“弗弔天”三字。或曰《君奭》“弗弔”指殷人不淑、做了很多壞事,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即持此説。但《大誥》云“弗弔天降割于我家”,恐不能解爲周人不淑、做了很多壞事,故天降害於周家。今按這種釋讀上的困惑己因出土文獻而妥善解決。馮勝君指出,西周金文卯簋(《集成》04327)云“不(淑)! 寽(捋)我家,用喪”,清華簡《祭公之顧命》云“不(淑)!疾甚”,皆可證《尚書》、《逸周書》中的“不/弗淑”均當作一句讀,大致相當於今天常説的“真不幸啊”,是對“是天大降喪于殷”、“天降割(害)於我家”、“疾甚”等事的評價和慨歎。馮勝君認爲《尚書》《逸周書》中的“不/弗淑“二字單獨爲句,是早期文獻中的用法,而《詩經》中“不弔旻天”,“不弔”作爲“旻天”的修飾語只能簡單理解爲不善,是晚起的用法。馮説精當可從。[2]
“割”通“害”,《尚書》習見。陸德明《釋文》云“馬本作害”。《堯典》“湯湯洪水方割”,《詩?唐風譜》孔穎達疏引“割”亦作“害”。
“不少延”有多種理解。孔穎達疏引鄭玄曰:“言害不少,乃延長之。”似讀爲“不少、延”。屈萬里《尚書集釋》引《方言》卷一“延,永長也;凡施於年者謂之延”,以“不少延”言武王之年壽不少延長也。曾運乾《尚書正讀》引《詩?大雅?旱麓》“施于條枚”,《吕氏春秋?知務》、《韓詩外傳》並作“延于條杖”爲例,謂“延”通假爲“弛”,“不少延”者,猶言不少弛緩也。“不少弛緩”即來勢緊迫之義。“延”聲與“也”聲相通,還可舉“誕”與“訑”爲例。《史記?龜策列傳》“或忠信而不如誕謾”裴駰《集解》引徐廣曰:“誕一作訑。”《莊子?知北遊》“天知予僻陋慢訑”,羅振玉影日本抄本《玉篇》引“訑”作“誕”。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則以“延”義推遲,與弛緩之釋相近,以“不稍推遲”指武王駕崩。楊筠如《尚書嚴詁》、周秉鈞《尚書易解》從王引之《經義述聞》之説,引《爾雅?釋詁下》“延,間也”之訓,謂“不少延”即不少間斷,“蓋謂武王既喪,後有三監之叛也”(《尚書易解》)。錢宗武、杜純梓《尚書新箋與上古文明》還以“少”爲程度副詞,稍微也。似以“延”義間斷之釋爲長。
洪惟我幼沖人嗣無疆大歷服,弗造哲迪民康,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
“洪惟”,又見於《多方》“洪惟圖天之命”,舊以爲即毛公鼎(《集成》02841)之“弘唯”。實毛公鼎舊釋”弘”者,應從于豪亮之説改釋爲”引”。[3]裘錫圭認爲《大誥》和《多方》中的“洪惟”恐怕也可以推定爲“引(矧)惟”之誤,蓋“引”先訛爲“弘”,又改作“洪”。[4]今按裘説可從。《康誥》、《酒誥》俱有”矧惟”一詞,“矧”義“又”。舊注疏以“洪”義代,以周公攝政,故而誥命發端於“代惟”,顯然是不對的。“我幼沖人”乃成王自稱,如同《盤庚》之“予沖人”乃盤庚自稱。《召誥》、《洛誥》等篇稱“沖子”,亦代指成王。孔穎達疏:“沖、童聲相近,皆是幼小之名。”《説文?水部》“沖”“讀若動”,而李斯書《嶧山碑》“動”即作“勭”,故“沖”、“童”音近相通。“幼沖”同義連言。
“嗣無疆大歷服”,“莽誥”作“承繼嗣無疆大歷服事”,以繼釋“嗣”,以服事釋“服”。周秉鈞《尚書易解》承“服”義事之説,串講中解爲“事業”。屈萬里《尚書集釋》亦承“服”義事之説,但以此謂職事,且以“大歷服”指王位言。楊筠如《尚書覈詁》以“服”猶“位”也、“職”也。《文侯之命》:“即我御事罔或耆壽俊在厥服。”“在服”即在位、在職。《詩?大雅?蕩》:“曾是在位,曾是在服。”《孟子?公孫丑》:“賢者在位,能者在職。”皆其明證。《詩?大雅?下武》“昭哉嗣服”,與此同。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引班簋(《集成》04341)“登于大服”,番生簋(《集成》04326)“于大服”及《詩?大雅?文王》“侯于周服”,以“大服”本指朝廷官位、職務、祿命,基本同於“服”猶“位”也、“職”也之釋,但串講説“繼承了千秋萬世廣闊無邊的大業”,卻又以“服”義事業。
“無疆”言無止境。“大歷”之“歷”,三體石經古文作“鬲”,音近相通,《説文?鬲部》“鬲”或體作“?”、“?”。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曾運乾《尚書正讀》、楊筠如《尚書覈詁》、屈萬里《尚書集釋》皆以“歷”義歷數,《爾雅?釋詁上》“歷,數也”郭璞注:“歷,歷數也。”曾楊二氏還舉《論語?堯曰》“天之歷數在爾躬”爲例。周秉鈞《尚書易解》則引《小爾雅?廣言》“歷,久也”之訓解之,以“大歷”言大久。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認爲“歷”即歷年,《召誥》云夏、殷“惟有歷年”,又云“命歷年”。在注解《召誥》“歷年”時,顧、劉引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之説,以《爾雅?釋詁下》云“艾,歷也”而《詩?小雅?庭燎》“夜未艾”毛傳云“艾,久也”,故“歷”義久也。其説實同周秉鈞。今按歷數之釋恐不適用於此。僞古文《尚書》之《大禹謨》輯有“天之歷數在汝躬”句,孔穎達疏:“歷數,謂天歷運之數。”蔡沈《書集傳》:“歷數者,帝王相繼之次第,猶歲時氣節之先後。”劉寶楠《論語正義》:“歷象、歷數,詞意並同。”“歷數,是歲日月星辰運行之法。”當以“歷”義久也之釋爲勝。“無疆”與“大歷”同義連言。成王所嗣之“服”,顯係王位。故“嗣無疆大歷服”可意譯爲繼承無疆、永久之王位。而王位與事業其實是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故意譯爲“事業”、“大業”亦無不可。
年幼成王嗣位,“弗遭哲迪民康,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乃一複句。“矧”,《説文?矢部》作“矤”,云“況也,詞也”。“矧”在《尚書》中或義“亦”、“又”、“也”,王引之《經義述聞》、《經傳釋詞》皆有説;或義“況”也,今言“何況”、“況且”。“爽惟”或“爽”與“矧”對言;或者省去“爽惟”或“爽”,單言“矧”,這種複句句式《尚書》屢見。這種句式如譯成現代漢語,有多種表達方式。以下文“厥父菑,厥子乃弗肯播,矧肯獲”爲例,可以意譯爲:
其父開墾好田地,其子卻不肯播種,更何況肯收獲?
其父開墾好田地,其子於播種都尚且不肯,更何況肯收獲?
其父開墾好田地,其子卻不肯播種,更遑論肯收獲了。
這種句式的基本特徵,是“矧”後分句是前一分句所述事實的遞進或更高一層次。同樣,“其有能格知天命”應是“弗遭哲迪民康”的遞進,或者説“其有能格知天命”應比“遭哲迪民康”更高一層次,如同“肯穫”是“肯播”的遞進或更高一層次。這對我們準確地理解整句話的含義很有幫助。
我們先看後一分句。“其”,猶“將”也,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五有説。“格知天命”,“莽誥”作“往知天命”,大概以“格”義至,故云“往”。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引《爾雅?釋詁下》“格,陞也”而“陞”義上,言“格知天命”爲上知天命。章太炎《古文尚書拾遺定本》則以“格”與“假”通,讀爲“遐”,遠也,以“格知天命”爲遠知天命。曾運乾《尚書正讀》則以“格知天命”指“格知天命”之人,即《西伯戡黎》所謂“格人”也,言此時尚無安民之哲,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者,並以此爲一篇之伏語。“此時事未大定,故全篇專以吉卜爲言。將言吉卜,先言未知天命,以起下文決疑於龜也”。 曾氏弟子周秉鈞《尚書易解》引《倉頡篇》“格,量度也”,釋爲“況有能度知天命者乎”,其他同曾説,亦以此爲一篇之伏脈語。楊筠如《尚書覈詁》則引裴學海之説,讀“格”爲“略”,《淮南子?修務》“期於通道略物”高誘注“略,遠也”,以“格知天命”言遠知天命。屈萬里《尚書集釋》則串講爲“況能使(感召)神靈降臨而知天命乎”,以“格”與“知天命”乃順序相因的兩件事。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以魏三體石經作“佫知”而“格”在古書中常與“佫”、“假”通用,有“至”、“遠”之義,以“格知”就是“至知”、“極知”、“通曉”之義。
我認爲“格”可能確如曾運乾所説,即《西伯戡黎》“格人元龜,罔敢知吉”之“格”。“元龜”即下文“用文王遺我大寶龜,紹()天明(命)”之“大寶龜”。古人認爲大龜有靈,能占卜吉凶,以窺天意。“格人”與“元龜”並列,大概指能通天地、感召神靈降臨的薩滿、巫覡之類。關於“格”字詞義,屈萬里《尚書集釋》在注釋《堯典》“格于上下”時,有一段很有啓发性的説解與疏通。他認爲甲金文中,“各”字用法多與祭祀之事有關,金文中此義尤顯。其字作,上部爲倒止,示有足(意謂神靈之足)自上降臨之狀,口則示祝禱以祈神降臨之義。由神降臨之意引申,故“格”有“至”、“來”之義;由祝禱之意引申,故“格”有“告”義;神之降臨,由於祭祀者之精誠所感召,故“格”有感動、感召之義,此義雖不見於古書故訓,但由《堯典》“格于上下”及《君奭》“格于皇天”、“格于上帝”等語證之可知也。這段説解與疏通有對有錯,比如“口”,實乃坎穴的象形,説詳裘錫圭《文字學概要》第129頁。但他認爲“格”有感動、感召之義,應該是正確可取的。今按“格”義感召神靈降臨,故薩滿、巫覡之類被視爲“格人”。“格人”與“元龜”一樣,都有靈性,在感召神靈降臨的同時,也有感知神靈之意並以之占斷吉凶的能力,故曰“格知天命”。儒家的“格物致知”學説,據裘錫圭的研究,是在先秦認識論的大背景下,認爲某些人具有生而知萬物的特殊能力,是謂“格物”,故而能“致知”,並逐步演變爲“格物致知”的儒家理論。[5]我認爲“格物”的“格”即與古人認爲某些人具有感召神靈降臨、感知神靈之意的特殊能力這一思想理念有關。
周公爲何假借成王之口,云“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也就是未能格知天命?在周公看來,上天降下威嚴,武王駕崩,接著三監勾結武庚淮夷叛亂,上天降下來的災害一個接著一個(“不少延”),天命要懲罰我們有周嗎?所謂未能“格知天命”,實際上是説目前還不能感知、覺識上天的真正意圖,需要通過占卜來格知天命,從而引出下文的“用文王遺我大寶龜,紹()天明(命)”。曾運乾、周秉鈞認爲這句話是一篇之伏脈,確有幾分道理。
明白了這段話的整體意思及其與下文之間的關係,再來看”弗遭哲迪民康”句,顯然“哲迪民康”與“格知天命”應該是遞進相因,如同“肯播”與“肯穫”,這爲我們理解這句話的準確含義指明了大方向。
“莽誥”與“弗造哲迪民康”句對應處,作“予未遭明哲能道民於安”,即以“哲迪民康”爲陳述句作賓語,且讀“造”爲“遭”。古“造”、“遭”多通假,如《吕刑》“兩造具備”裴駟《史記集解》引徐廣曰:“一作‘遭’”。 後人多循此理解,如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曾運乾《尚書正讀》、周秉鈞《尚書易解》等。屈萬里《尚書集釋》則引《爾雅?釋言》“造,爲也”之訓。以“弗造哲”云“己非智者”,但仍釋“迪民康”爲導民於安也。楊筠如《尚書覈詁》則以“哲迪”爲古成語,亦作“迪(由)哲”,如下文之“爽邦由哲”、《無逸》之“玆四人迪哲”。“迪(由)”讀爲“常”,善也。“常”、“哲”同義,猶言昌明也。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從楊氏“迪(由)哲”猶言昌明之説,但不以此“哲迪”爲“迪哲”,而釋“哲”爲吉,以“弗造哲”即遭時不吉、遭遇不幸、遭際不順利之義,同時“迪民康”承上説遭時不順、不能導民於安康。
楊筠如“哲迪”同“迪(由)哲”猶言昌明之説最不可信。關於“迪”讀爲“常”義善也,楊氏是這樣論證的:《詩?大雅?抑》“尚可磨也”,《史記?晉世家》作“猶可磨也”;《秦誓》“邦之杌隉,曰由一人;邦之榮懷,亦尚一人之慶”,“亦尚”即“亦由”也,可證“尚”、“由”聲可通。而古謂“善人”曰“哲人”、“吉人”、“常人”,故“迪”讀爲“常”,“常”、“昌”通用,故“哲迪”猶言昌明也。其論證曲折,且關鍵之處言“尚”、“由”聲相通,是我們不能認同的。古書中確見“尚”、“猶”同義之例,但陽部的“尚”與幽、覺部的“由”、“迪”、“猶”,古音殊隔,斷無音近相通之理。而顧頡剛、劉起釪以“哲”義吉也,也於古書故訓無據。“哲”古文作“喆”,但“喆”非“吉”字。以“哲迪民康”爲陳述句作賓語,謂智哲之士導民於安康,與“格知天命”之間很難説有清晰合理的遞進相因關係。屈萬里《尚書集釋》理解爲成王自言己非智者,不能導民爲安康,同樣也有這個問題。
我認爲“哲迪”與“民康”對言。清華簡《攝命》中王對伯攝説:“亡承朕禦,余弗造民庚(康),余亦曼亡可事(使)。”“余弗造民康”意思是説我不能給人民帶來安康,“造”只能理解爲致使、成就。《孟子?離婁下》“君子深造之以道”趙岐注:“造,致也。”準此,則“哲迪”與”民康”應是並列的兩件事。“弗造哲迪民康”即言“哲不迪”、“民不康”。“民不康”見於下文:“天降威,知我國有疵、民不康。”“不迪”見於《盤庚》:“乃有不吉不迪、顛越不恭、暫(漸)遇(虞)姦宄,我乃劓(刈)殄滅之,無遺育,無俾易種於玆新邑。”舊注讀“迪”而“道”,或理解爲率導,或釋爲道理,以“不迪”爲不合道理。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始引《方言》卷六:“由、迪,正也。東齊、青、徐之間,相正謂之由、迪。”以“不迪”義猶“不吉”。此很爲後出《尚書》注釋類書籍普遍採信。“哲不迪”之“迪”,顯然也適用“迪,正也”之訓。
但“迪,正也”之訓也很費解,因“正”的義項很多,究竟哪個義項最適用於此,頗難定奪。我認爲表“正也”和“相正”義的“迪”字,可能即幽、覺兩部某個且有“正也”“相正”義的字的方言變音。遍檢《故訓匯纂》幽、覺兩部的字,“肅”字的可能性最大,不僅音理協恰,且於相關文例都能講通、講落實。
關於“迪”通“肅”,從音理上並不難理解,“迪”古音定紐覺部,“肅”古音心紐覺部,韻部相同,聲紐定爲舌頭音,心爲齒頭音,亦近,比如“攸”“迪”相通,《多方》“不克終日勸于帝之迪”的“迪”,陸德明《釋文》云馬融本作“攸”,而从“攸”得聲的“修”即爲心紐,且與从“肅”得聲的“蕭”相通,如《左傳》襄公十一年《經》“會于蕭魚”,《路史?國名紀》云“修魚即蕭魚,鄭地”。又如從“攸”得聲的“篠”通“簫”。《文選?馬融〈長笛賦〉》“林簫憂荊”李善注:“《説文》曰:篠,小竹也。’簫與篠通。”再如“由”“猶(猷)”古通,而“蕕”之異體“茜”通“蕭”。《周禮?天官?甸師)“祭祀共蕭茅”鄭玄注:“鄭大夫云:蕭字或爲茜,茜讀爲縮,杜子春讀爲蕭。”《爾雅?釋草》“茜,蔓于。”《管子?地員》“茜“作“蕕”,《説文?艸部》同。
“肅”有嚴整之義。《國語?周語中》“寬肅宣夷”韋昭注:“肅,整也。”《書?洪范》“恭作肅”蔡沈《集傳》,“肅者,嚴整也。”“嚴整”之“整”即“正也”,見於《廣韻?靜韻》,《慧琳音義》卷十二“嚴整”注引《考聲》云:“整,正也。”《釋名?釋言語》“靜,整也”王先謙《疏證補》引王先慎曰:“整有正義。”用爲動詞,則有整飭、相正義。《説文?攴部》:“整,齊也。从攴,从束,从正。正亦聲。”徐鍇《繫傅》:“整,又小擊之使正。”即釋“相正”之義。今猶有“正風肅紀”之語。“哲不迪”指智哲之士不正肅、嚴整,未能與周公同心同德。下文云“爽邦由哲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越天棐忱”,“由哲”顯係“哲迪”之倒言,爲定中結構,言正肅之智哲之士。“十人“非實指,殆言其少。《史記?周本紀》載,盟津三會後,諸侯力勸武王伐紂, 武王説:“女未知天命,未可也。”指的正是邦中正肅之智哲只有極少數“迪知上帝命”,而力勸武王伐紂的各路諸侯則屬於大多數“未知上帝命”之“迪哲”。故“哲”應指庶邦君及庶士、御事等有周上層人士,與衆庶小民相對。庶邦君及庶士、禦事不願隨周公東征,仍在觀望,在周公心目中正屬於不正肅、嚴整。因此周公説:剛即位的成王,“弗造哲迪民康”,即不能造致上層人士正肅、衆庶小民安康,哪裏還談得上感召神靈、感知上天之命?這段話,既承上文”天降客於我家、不少延”而言,又爲下文“用文王遺我大寶龜,天命”張本,邏輯深晰、合理而且嚴密。
關於“爽邦由哲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越天棐忱”句,我們視爲長句作一氣讀。傳統上多在“爽邦由哲”句後標注逗號,但以其意屬下文“亦惟十人……”句。曾運乾《尚書正該》首創“爽……,矧……”複句説:“爽,猶尚也,聲之轉。比較詞,用於句首,與矧對用。”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從其説。于省吾《尚書新證》亦謂“爽”“蓋語詞也”。
近年蔡偉提出新説,認爲“爽”應讀爲“相”,“爽(相)邦”就是輔相佐助國家的意思,與《立政》“用勱相我國家”義亦相近,並譯其句爲:“輔助國家要用明智之人。”[6]趙朝陽《出土文獻與〈尚書〉校讀》還補充説:“爽(相)邦由哲”句式同清華簡《殷高宗問於三壽》“叀民由壬”、清華簡《子產》“子產既由善用聖”。
破該“爽”爲其它字,早已有類似之説。章太炎《太炎先生尚書説》讀“爽”爲“曏”,以“曏邦由哲”“謂往時國家任用智士也”。金兆梓《尚書詮釋》則讀“爽”爲“亡”,以“爽邦”謂亡國。李平心則讀“爽”爲“昌”,謂“爽邦由哲”意即興盛邦國必須仰賴忠良。[7]
今按凡破讀“爽”爲“相”“曏”“喪”“昌”者,皆視“爽邦由哲”爲單獨一句,文意分下文“亦惟十人……”句不相屬。但這樣“亦惟十人……”句頗顯突兀,故此我們仍從“爽……,矧……”複句説,以“邦由哲”指邦中肅正三智哲。
已!予惟小子,若涉淵水,予惟往求朕攸濟。敷賁,敷前人受命,玆不忘大功。予不敢閉于天降威,用寧王遺我大寶龜,紹天明。即命曰:有大艱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靜,越玆蠢殷小腆,誕敢紀其敘。天降威,知我國有疵、民不康,曰:“予復反。”鄙我周邦。今蠢今翼。日民獻有十夫予翼,以于敉寧武圖功。我有大事,休?朕卜並吉。
已!予惟小子,若涉淵水,予惟往求朕攸濟。
“已”,“莽誥”作“熙”,顔師古注:“熙歎辭。”“熙”從“熙”得聲而“配”從“已”得聲,“已”、“巳”古通。段玉裁《古文尚書考異》云“熙”即今之“嘻”字,朱駿聲《尚書古注便讀》則云“噫”也。“嘻”“噫”皆歎詞。《康誥》:“已!女惟小子,……”《梓材》:“已!若玆監。”並與此同。“予惟小子”,“莽誥”作“我念孺子”,以“惟”義思也,實“惟”爲無義之語詞,猶言“予小子”。“淵”,《文選?漢武帝〈賢良詔〉》“若涉淵水”劉良注云“深也”。“予惟往求朕攸濟”言予乃勉力求索我之所以渡。“惟”,猶“乃”也,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三有説,例證包括《盤庚》“爾惟自鞠自苦”。“予惟”例同“爾惟”,“惟”猶“乃”也。“攸”義所,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一云猶“所以”也。“攸”猶“所以”也,吴昌瑩《經詞衍釋》卷九亦有説。
“朕”,我也。蔡邕《獨斷》:“朕,我也。古者尊卑共之,貴賤不嫌則可同號之義也。秦始皇二十六年,制定‘朕’爲天子自稱,後世因而不改。”在殷墟甲骨文中,“朕”只用做單數第一人稱領格,意即“我的”。“朕所以濟” 言我之所以濟,故句首用“予”,此處用“朕”。“往”,皆以“去往”之“往”讀之我意似可讀爲《方言》卷十二與《爾雅?釋詁上》“往,劳也”之“往 ”。《康誥》云“往盡乃心”,《盤庚》云“勉出乃力”;《康浩》“往盡乃心”前云“绍(劭)而衣德言”,似可證“往”義劳也、勉也。這句話説:我小子如涉深水,乃勉力求索渡水的方法。潛台詞则是:我有周目前如同涉渡深水大河般危急,需要勉力求索上天的旨意,我到渡過難關的辦法。
敷賁,敷前人受命,玆不忘大功。
“玆不忘大功”的理解分歧不大。“玆”,可今譯爲“這樣才能”。“忘”,王引之《經義述聞》謂與“亡”同。《詩?邶風?緑衣》“曷維其亡”鄭玄箋:“亡之言忘也。”《淮南子?修務》“南榮疇恥聖道之獨亡於己”,《賈子?勸學》“亡”作“忘”。“玆不亡大功”言這樣才能不亡大功。“大功”,據上下文意,應指前人受命之功。此屈萬里《尚書集釋》之説。
“敷責,敷前人受命”,“莽誥”以意連屬於“予惟往求朕攸濟”句後,云:“予惟往求朕所濟度,奔走以傅近奉承高皇帝所受命。”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認爲“莽誥”所據《尚書》無上一“敷”字,但作“奔傅前人受命”,“奔”與“虎賁”、“傅”與“敷”古字通用。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以“敷責”二字爲句,綴於上句後,亦疑“敷”爲衍文,讀“賁”爲“奔”,串講爲:“言我思小子,如涉深水,我惟往求所渡之人,任奔走之事。”又以“敷前人受命”爲下句之首,後綴“玆不忘大功,予不敢閉”等句。串講爲:“言我依附祖考,受此天命,不忘大功,豈敢比於前人乎?”從“莽誥”讀“閉”爲“比”。又云經作“閉”者,壅也,若《君奭》“遏佚前人光”。
二十世紀出版的幾部受到推崇的《尚書》注本大都認爲“莽誥”之讀及孫星衍之説不可從。以下是各家的斷句與標點:
敷賁。敷:前人受命,玆不忘大功。予不敢閉于天降威。……
曾運乾《尚書正讀》
敷賁敷前人受命,玆不忘大功。予不敢閉于天降威。……
楊筠如《尚書覈詁》
敷賁,敷前人受命,玆不忘大功,予不敢閉于天降威用。……
屈萬里《尚書集釋》
敷賁,敷前人受命,玆不忘大功。予不敢閉于天降威。……
周秉鈞《尚書易解》
敷賁,敷前人受命,玆不忘大功;予不敢于閉。天降威,……
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
曾運乾釋上一“敷”字爲陳;以“賁”即《盤庚》“非敢違卜,用安玆賁”之“賁”,《爾雅?釋魚》云“龜三足”也,蓋本大寶龜名。以“敷賁”即《周禮?春官?大卜》“凡旅,陳龜”之“陳龜”,鄭玄注:“陳龜於饌處。”又以下一“敷’字即《皋陶謨》“敷奏以言”之“敷”,陳詞也。以“敷”以下的爲貞龜之陳詞。又以“大功”乃龜所告猷也。
楊筠如讀“敷”爲“布”,讀“責”爲“頒”,以“敷賁敷前人受命”言大頒佈前人之受命耳,宜以“賞(頒)敷(布)”爲同義連言。
屈萬里引《説文?支部》“敷,也”之訓,以“”即今之“施”字,又引《廣雅?釋詁一》“賁,美也”,釋“敷賁”爲施行美政、“敷前人受命”爲施行前人所受之天命。但又認爲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謂“莽誥”本或無“敷賁”之“敷”,“賁”字亦可速下句额,首奔走施行前人所受之天命也,亦通。
周秉鈞據《詩?大雅?常武》“鋪敦淮濆”陸德明《釋文》引《韓詩》云“敷,大也”,又從“賁”即“龜三足”之説,以“敷賁”即“大龜”,亦即《禮記?曲禮》“假爾泰龜有常”之“泰龜”。而下一“敷”字则讀爲“輔”,佐也。言大龜佐前人受命,至今我不忘其大功。並以下文“天休于率王,興我小邦周,寧王惟卜用,克綏受玆命”及《詩?大雅?文王有聲》“考卜惟王,宅是鎬京,惟龜正之”,並大龜輔助前人接受天命之證。
顧頡剛、劉起釪以“敷”義陳列、開展,也認爲“賁”義龜也,以“敷賁”指把占卜的龜兆展給大家看,但又説是盡量很好地開展龜卜的方式。但周公尚未命龜占卜,如何把占卜的龜兆展給大家看?
綜合以上五家的看法,“賁”即《爾雅》所云“三足龜”,亦即《盤庚》“非敢違卜,用宏玆賁”之“賁”,應該是可以接受的意見。前言未能“格知天命”,後言“用文王遺我大寶龜”,就上下文意來看,“敷賁”指“敷”於大龜,顯然比施行美政之釋合理得多。周公正在尋求渡過難關的辦法,就當時的思維方式而言,首先是得到神靈的支持,故有“敷”於大龜之舉,而不是施行美政、奔走施行前人所受之天命之類。但以“敷”於大龜之義解“敷前人受命”句,怎麼解都不通。周秉鈞釋“敷賁”爲大龜,云大龜輔佐前人受命,算是別開生面以求串通而釋,但可信度也很低。
我認爲“敷賁”似可讀爲“付賁”,即付與大龜,通過大龜來考求天意。《廣雅?釋詁三》“怤、愉,説也”王念孫《疏證》:“敷與怤通。”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十九“敷愉”注云“敷”作“孚”、作“怤”。是“敷”可讀爲“付”。而“敷前人受命”則讀爲“孚(符)前人受命”。《君奭》云“故一人有事于四方,若卜筮罔不是孚”云卜筮之結果與占卜者的一員相符相合。“符”義合,今猶言“符合”。“符前人受命”言對合前人受命。《洛誥》云“奉荅天命,和恒四方民”,即言以己之所爲對苔、配匹天命。《詩?大雅?皇矣》“以對于天下”鄭玄箋:“對,答也。”“合”、 “答”古通。整句話是説:付之於大龜, 以對合前人所受天命(至今是否依然休美),這樣才能不亡失前人受命之大功。當然,“付之於大龜”與“施陳於大龜”意思基本相同,釋“敷”爲施、陳,而不是破讀爲“付”,也是合適的。表施陳義的“敷”,與表付與義的“付”,很可能有著音義同源關係。但這幾句話實在費解,我的理解也可能不對,權作拋磚之引。
予不敢閉于天降威,用寧王遺我大寶龜,紹天明。
“用寧王遗我大寶龜紹天明”的意思容易理解。“寧王”即“文王”。金文“文”作,後人誤認爲“寧”。過去一般認爲是吴大澂《字説》始認出此字。據裘錫圭《談清末學者利用金文校勘〈尚書〉的一個重要發現》的考證,陳介祺於同治十三年間致潘祖蔭書,己介紹王懿榮根據金文指出《大誥》“寧”字是“文”字之誤。吴大澂《字説》刊於光緒十二年,而後孫詒讓《尚書駢枝》亦有此説。方濬益《綴遺齋彝器款識考釋》撰於同治八年至光绪年間,也明白提出此説。“以清末金石字和經學發展水平來看,發现《尚書》‘寧王’、‘寧武’、‘前寧人’等文字中的‘寧’是‘文’的誤字,並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幾位學者不約而同地看到這一點,並不奇怪。把這一發現主要歸功於吴大澄或某一個人,恐怕是不恰當的”。[8]“寶”,魏三體石有經作“”即“保”字,“寶”、“保”古通。“紹”,吴汝綸《尚書故》讀爲“”,《説文?卜部》云“卜問也”。“天明”讀爲“天命”。《易?賁》“君子以明庶政”陸德明《釋文》:“明,蜀本本作命。”《左傳》哀公二年云“范氏、中行氏反易天明”,言違逆天命也。“明”古音明紐陽部,“命”古音明紐耕部,聲紐相同,韻部爲鄰韻旁轉。大多數《尚書》注釋類書籍都讀“紹天明”爲“天命”,惟楊筠如《尚書覈詁》以“紹”義繼,這裏義爲承受,以“紹天命”與上文“予不敢閉于天降威”相對成義。《吕刑》“德畏惟威,德明惟明”亦“威”、“明”對舉。楊氏既讀“明”爲“命”,又以“明”、“威”對舉,其説顯然不可信。
“予不敢閉于天降威”,大多以爲一句。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斷讀爲“予不敢閉,于天降威用……”王先謙《尚書孔傳參正》斷讀爲“予不敢閉,于天降威寧王,……”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從俞樾《羣經平議》之説,以“予不敢閉于”五字爲句,文意上屬;以“天降威”三字爲句,文意下屬。俞樾又以“閉于”當作“于閉”,“閉”義壅塞。此説改動經文順序,且無堅實證據,難以信從。
以“予不敢閉于天降威”爲一句者,因對“閉”字的釋讀不同,所解文意相差很大。曾運乾《尚書正讀》釋“閉”爲雍也,“言今昊天疾威,予不敢壅不上聞也”。然上天所降疾威,爲何又要反過來上聞於天?曾説未必可信。周秉鈞《尚書易解》以“畏”讀“威”,謂可畏之事;以“天降威”指三監及淮夷之叛。“言於三監等叛變之時,我不敢閉藏而不用也”。此説文意與“用文王遺我大寶龜”相屬,有其可取之處。楊筠如《尚書覈詁》以“莽誥”“閉”作“比”而“比”爲“毖”之省,且《詩?秦風?小戎》“竹閉緄縢”陸德明《釋文》云“閉一作?”,故讀“閉”爲“宓”,《説文?宀部》云“安也”,又孳乳爲“密”,靜也、止也。楊氏未串講,估計其理解是:“我不敢安於、止於天降威,故而用文王遺我大寶龜,承受王命。”屈萬里《尚書集釋》以“予不敢閉于天降威用”爲句,引《説文?門部》“閉,闔門也”,以爲引申有拒絕之意。又從朱駿聲《尚書古注便讀》“威用,猶作威也”之説,以“威用”意謂誅伐之權,古人謂天所賦予,故云“天降威用”。屈氏似解爲“我不敢拒絕天所賦予的誅殺之權”。如是,似即下文“我有大事”即我將興戎以誅殺叛軍之義。
我認爲上述各家之説均有未安。按照我們的理解,上言“敷賁”即付與大龜,下言“用文王遺我大寶龜天命”,上下文皆與占卜有關,“我不敢閉于天降威”應該也與占卜有關。“閉”古音幫紐質部,似可讀爲幫紐月部的“蔽”,“莽誥”“閉”作“比(毖)”,古書又有“閉”、“?”相通之例,而楚簡中“蔽志”的“蔽”正作从必得聲的“能”,故“閉”可讀爲“?/蔽”。“我不敢蔽于天降威”言我不敢對上天所降威嚴蔽斷。僞古文《尚書》之《大禹謨》“惟先蔽志”僞孔傳:“蔽,斷也。”其字又作“弊”。《周禮?春官?宗伯》“歲終則弊其事”鄭玄注:“弊,斷也。”言吉凶之斷。“我不敢蔽于天降威”猶言我“不敢”蔽斷天降威之吉凶,故而用文王遺留下来的大寶龜來下周天命。也有可能當如是理解:即“不敢”意爲“不敢不”,如同《洛誥》“王如弗敢及天基命定命”之“弗敢”,王國維理解爲“弗敢弗”。“閉”則讀爲表謹敬義的“毖”。“予不敢闭于天降威”云予不敢不謹敬上天所降之威嚴,(故而)用文王遺留下來的大寶龜來卜問上天的真實意圖。
即命曰:有大艱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靜。越玆蠢殷小腆,誕敢紀其敘。
“即命”,屈萬里《尚書集釋》釋爲“就而聽命”;楊筠如《尚書覈詁》則從王引之《經義述聞》之説,謂“即”猶“則”也。古代用龜甲占卜時,先把自己所要占卜的事,對著龜向上帝或鬼神提出,是爲“命龜”。從“有大艱于西土”到“我有大事,休?”乃當時命龜之辭,是爲“命辭”
“大艱”,屈萬里《尚書集釋》以“艱”謂災難,此義甲骨文習見。“西土”指有周。有周自始祖后稷封於邰,公劉遷邠,大王遷岐,都在西方。文王治岐,後來遷豐,豐在今陝西省西安市的西南,也在西方,故自稱“西土”。《君奭》云“修和我有夏”,《康誥》云“修我西土”。“修和”同義連言,讀爲“調和”。亦證“西土”即“有夏”即“有周”。“西土人”指管叔、蔡叔等周朝派封到東土監視武庚者。“靜”,“莽誥”作“靖”,古通假字。《多方》云“爾乃迪(驟)屢不靜”,云屢屢興亂也,故《洛誥》云“四方迪(妯/擾)亂未定”。此“不靜”亦此義。
“越玆蠢殷小腆”,孔穎達疏引鄭玄曰:“周民亦不定其心,騷動,言以兵應之。”是以“越玆蠢”三字爲句,以“蠢”義動。《説文??部》:“蠢,蟲動也。古文作‘’。《周書》曰:我有蠢于西。”即節用此文。曾運乾《尚書正讀》、周秉鈞《尚書易解》、屈萬里《尚書集釋》皆從此句讀,且以“越”爲介詞,介引動作行爲發生的時間。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二“越,猶‘及’也。”“玆”言此時。楊筠如《尚書覈詁》與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則讀“越玆蠢殷小腆”爲句。楊氏以“越”三體石經作“粤”,故也。“‘越’”之爲故,猶‘越’之爲乃也”。又以“蠢殷”爲偏正結構名詞,大概以“蠢”義愚蠢。顧、劉以“越”猶“惟”也,“越玆”猶今言“這個”又以“蠢”義蠢動、不安分、不老老實實。“腆”,孔穎達疏引王肅云“主也”,以“殷小腆”謂武庚。王肅蓋讀“腆”爲“典”,故訓爲主。然“典’可訓爲動詞之主,未可訓爲國君之主。曾運乾《尚書正讀》讀“腆”爲“殄”,盡也;“小腆”言餘孽也,亦指武庚言。但“殄”義盡,皆用爲動詞,不能用爲名詞。曾説不可信。其餘各家皆讀“腆”如字。《説文?肉部》:“設膳腆腆,多也。”古謂國力富厚爲“腆”,如《左傳》僖公三十三年“不腆敝邑”杜預注:“腆,厚也。”“不腆”又作“無腆”。《左傅》昭公七年云“鄭雖無腆”。“殷小腆”殷之國勢小富厚耳。蔣玉斌考釋出甲骨文、金文中的“蠢”字,其辭例即有“蠢盂方”、“蠢人方”及“蠢淮南夷”“蠢獫狁”、“蠢淮夷”等詞,清華簡《説命》亦有“蠢邦”一詞。説話者把這些方國部族稱爲“蠢某”,是爲之定性。”[9]故常以“越玆蠢殷小腆”作一句讀。“蠢”的用法同《詩?小雅?采芑》“蠢爾蠻荊”,僞古文《尚書》之《大禹謨》“蠢玆有苗”,毛傳、僞孔傅云“動也”,《爾雅?釋訓》則云“不遜也”,朱熹《詩集傳》和蔡沈《書集傳》則謂“蠢者,動而無知之貌”。郝懿行《爾雅義疏》:“蠢爲妄動,故不遜順。”似以“不遜”之釋爲長。
“誕敢紀其敘”,謂誕敢紀其緒。“誕”或視爲無義之語詞,或訓大,皆通。“紀”,本義別理絲縷,引申有綜理、經紀、綱統之義。“敘”、“緒’古音同在邪紐魚部,音同義通,《爾雅?釋詁上》即云“敘,緒也”。“緒”本義絲之端緒,引申有殘餘、垂盡之義。顧炎武《日知録》云:“已成者謂之功,未成者謂之緒。”故“緒”亦有事、業之義。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串聯《廣雅?釋言》“統,紀也”、《漢書?賈山傳》“自以爲過堯舜統”顔師古注引如淳曰“統,繼也”,以“紀其緒”言“繼其緒”。屈萬里《尚書集釋》以“紀其敘(緒)”謂理殷之王業;曾運乾《尚書正讀》釋爲“理其垂盡之緒”;周秉鈞《尚書易解》釋爲“理其餘”,即組織其殘餘: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釋“紀”爲整理,以“緒”爲舊有的法統。今按“紀”有綱紀、統理之義,再引申即會聚也。《禮記?月令》“月窮于紀”鄭玄注:“紀,會也。”賈公彥疏:“紀,謂星紀日月五星合聚之處。”故“紀其緒”似即會聚、糾集其殘餘也。《莊子?讓王》“其緒餘以爲國家”陸德明《釋文》引司馬、李云:“緒者,殘也,謂殘餘也。”楊筠如《尚書覈詁》則斷讀爲:“越玆蠢殷小腆,誕敢紀,其敘天降威,……且從“莽誥”,認爲“紀”當作“犯”,並以“其”猶“以”也,謂乃敢犯我以順天之降威也,恐不可信。
天降威,知我國有疵、民不康,曰:“予復反。”鄙我周邦,今蠢今翼。
“天降威”應指武王駕崩事。“知我國有疵、民不康,曰”者,應是“蠢殷”,“曰”後“予復反”之“予”亦同。“疵”,病也。“康”,安也。“莽誥”“疵”作“呰災”,“呰”與“疵”同。周秉鈞《尚書易解》從曾運乾《尚書正讀》之説,以“知我周有疵、民不康”即《尚書大傳》所記奄君謂祿父曰:“武王既死矣,今王尚幼矣,周公見疑矣,此百世之時也,謂舉事。”“予復反”,或以“予復”二字爲句,“反”字屬下句“反鄙我周邦”。今按“復反”同義連言。《詩?小雅?黄鳥》“復我邦族”鄭玄箋:“復,反也。”“予復反”即“復我邦族”、“復國”之義。
“鄙我周邦”之“鄙”字理解多分歧。“莽誥”作“是天反復右我”,顔師古注:“右,讀曰佑。”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據此讀“予復我鄙我周邦”爲句,以古文“啚”爲“鄙”,而“啚”與“圖”形近,而《爾雅?釋詁上》云“猷,圖也”。或今文作“猷”,“莽誥”讀爲“右”,而古文作“鄙”讀爲“圖”。曾運乾《尚書正讀》以“鄙”義侮惕也。“周目殷爲小腆(曾釋爲餘孽),殷目周爲鄙野也”。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讀“反鄙我周邦”爲句,理解爲“反而要把我周邦作爲他的遏鄙的地方”,亦讀“鄙”如字。楊筠如《尚書覈詁》、屈萬里《尚書集釋》、周秉鈞《尚書易解》則從“鄙”本作“啚”而“圖”字俗字亦作“啚”之説,理解爲“圖我周邦”。似應釋“鄙”爲鄙视、輕?,猶今言“小看我周邦”。
“今蠢今翼”,“莽誥”作“粤其聞日”,顔師古注引孟康曰:“反表上聞日也。”故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及皮錫瑞《今文尚書考證》皆斷讀爲“今蠢,今翼日”,言今武庚蠢動之日及明日也。以“翼”同《説文?日部》訓爲“明日也”之“昱”。于省吾《歲時起源新考》據甲骨文及金文材料亦斷讀爲“今蠢、今翼日”,云“今春、今翌日”。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認爲于説很可能是正確的,但又列舉三點考慮,以爲“今春今翌日”之讀暫不可從。其一,本文三個“蠢”字文意相蒙,不當此處獨讀爲“春”。其二,甲骨文所見祭祀制度,一年三個祀季,翌日祭爲第二祀季,而周代之春則爲第一季,故言“今春”,則難言“今翌日”。今按顧、劉指出這一點可謂切中要害。屈萬里《尚書集釋》從“今翼日”讀爲“今翌日”之説,但仍以“今蠢”言武庚已倡亂,以“蠢”義蠢動。曾運乾《尚書正讀》亦以“今蠢”指武庚叛亂,但讀“今”爲“及”,急辭,猶“汲汲”也,而“翼日”指蠢動之明日。兩家都不以“今蠢”爲“今春”。其三,《尚書》各篇所載“翼日”文例,皆緊跟干支,只有《金滕》云“王翼日乃瘳”,而《金縢》文字有改動之嫌。今按清華簡《金縢》確無“王翼日乃瘳”句。故顧、劉從俞樾《羣經平議》之説,以“今蠢今翼”是説武庚他們像害蟲的蠢動和惡鳥的飛撲一樣,即以“翼”通“翊”,《説文羽部》云“飛貌”。“蠢”以蟲喻,“翊”以鳥喻。又變作“翋”。《文選?左思〈吴都賦〉》“趁譚翋”李善注:“翋,相隨驅逐衆多貌。”此謂武庚蠢動,而淮夷從之,翋翋衆多也。楊筠如《尚書覈詁》亦從俞説,但讀“今蠢今翼日民獻”爲句。周秉鈞《尚書易解》讀“今蠢今翼’四字爲句,以“翼”猶驅也,故訓見《多士》“敢翼殷命”鄭玄注。又云“翼”通“翌”即《説文?羽部》云“飛貌”的“翊”字。“今蠢今翼”謂今發動今驅馳矣,形容形勢十分危急。今按“敢翼殷命”應讀爲“敢代殷命”,朱駿聲《説文通訓定聲》已言之。鄭玄注云“翼”猶“驅也”,似亦讀“翼”爲“弋”,以馳騁弋獵解之,故云“猶驅也”。“今蠢今翼”應從俞樾之説,理解爲像蟲子那樣蠢動、像飛鳥那樣飛騰驅逐。
日民獻有十夫予翼,以于敉寧武圖功。
“敉寧武圖功”即完成文武所圖謀之功業,或完成文武大功,各家意見基本一致。“莽誥”讀“予翼以于敉寧武圖功”爲句,作“予敬以終於此謀繼嗣圖功”,似以“終”解“敉”。下文“不可不成乃寧考圖功”、“曷其不于前寧人圖功攸終”、“予曷敢不于前寧人攸受休畢”,“成”、“終”、“畢” 意思接近。黄式三《尚書啟幪》已指出“敉”“彌”通,終也。王國維亦有相同意見。《周禮?周官?大祝》“彌烖兵”鄭玄注:“彌讀曰彌。”《左傳》提彌明、高渠彌,《史記》“彌”並作“眯”;《左傳》彌子瑕,《大戴禮記》“彌”作“迷”,都可證明“敉”可讀爲“彌”。《詩?大雅?生民》“誕彌厥月”毛傅:“彌,終也。”“寧武”指文王、武王。“圖功”,王引之《經義述聞》謂大功也。古“圖”、“大”聲近。《廣雅?釋詁一》“都,大也。”古“圖”、“鄙”字皆作“圖”,都、鄙同義,故“圖”亦有大義。顧颉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又舉今吴音尚讀“大”爲“圖”;“吐蕃”即“大蕃”,見《唐蕃會盟碑》,是唐時尚讀“大”如“吐”。又“吐火羅”即“大夏”之音變,王國維有考。今按“圖'“都”音近相通。“圖”、“度”聲近義同,《楚辭?九章?懷沙》“前圖未改”,《史記?屈原賈生列傳》“圖”作“度”。《公羊傳》宣公六年“躇階而走”陸德明《釋文》:“躇與踱同。’故《資治通鑒?齊紀八》“理相圖滅”胡三省注:“圖,當作屠。”故“圖”有大義,乃“都”之假借字,非古“圖’、“鄙”字皆作“圖”而都、鄙同義故“圖”亦有大義也。今從“圖功”即大功之釋。
“日民獻有十夫予翼”,我認爲“日”言近日,如《左傳》文公七年:“日衛不睦,故取其地。”云近日衛國内部不和睦。“民獻”,應讀爲“民孽”,“孽”義庶衆,故“民獻”猶言“民庶”。關於“獻”讀爲“孽”,楊筠如《尚書嚴詁》在注釋《酒誥》“獻臣”一詞時説:
“獻臣”,猶言遺臣也。《逸周書?作雒》“俘殷獻民,遷于九畢。”注云:“獻民,士大夫也。”是“獻臣”、“獻民”當非“賢臣’、“賢民”明矣。《説文》:“,伐木餘也。蘖,或从木辥聲。”是“”與“蘖”聲音相近。《詩?碩人》“庶姜孽孽”《韓詩》作“”。《吕覽?過理篇》注:“蘖多爲?。”又曰:“蘖與?,其音同耳。”《説文》:“孽,庶子也。”一曰“餘子”。在木爲“蘖”,在人爲“孽”。“獻臣”之義,正取諸孽餘也。舊以“賢”注之,非矣。
舊以“賢”釋“獻”,如《論語?八佾》“文獻不足故也”何晏《集解》引鄭玄曰:“獻,賢也。”《皋陶謨》“萬邦黎獻”僞孔傳:“獻,賢也。”“黎獻”之“獻”,漢孔廟碑、賈鳳碑、斥彰長田君碑作“儀”,《大誥》“民獻有十夫予翼”,“莽誥”“獻”亦作“儀”。《周禮?春官?司尊彝》“鬱齊獻酌”鄭玄注引鄭司農云:“獻讀爲儀。”而《廣雅?釋言》亦言:“儀,賢也。”“獻”古音曉紐元部,“賢”古音匣紐真部,聲紐同爲喉音,真元旁轉亦不乏其證;而“儀”古音疑紐歌部,與“獻”古音同屬喉音,韻部歌元爲陰陽對轉。可以説“獻”讀爲“賢”於音理協洽,又有“獻”、“儀”相通且“儀”亦有訓“賢”者爲旁證,故舊注及今人注釋大都以“獻民”、“獻臣”、“黎獻”以及本篇“民獻”之“獻”通“賢”。但此説之誤亦甚明顯。《商誓》乃武王滅殷誅紂後,立武庚。戒殷之庶邦庶士庶民之誓。武王戒告殷民時,稱被征服者殷民爲“賢民”、“良善之民”,似與情理不合。故楊筠如認爲“是‘獻臣’、‘獻民’當非‘賢臣’、‘賢民’明矣”。
我認爲楊筠如讀“獻”爲“孽”是很有见地的。古書中“蘖”、“櫱”、“孽”、“孼”多通用。《詩?商頌?長發》“苞有三蘖”毛傅:“蘖,餘也。”《方言》卷二亦雲:“枿,餘也。”“枿”即“”、“ 蘖”之或體。“餘”謂遺餘,見《爾雅?釋詁下》“烈,餘也”郭璞和邢昺注。《禮記?樂記》“有遺味者矣”鄭玄注:“遺,猶餘也。”故“殷獻(孽)民”“殷獻(孽)臣”即“殷餘民”、“殷餘臣”或“殷遺民”、“殷遺臣”。《史記?太史公自序》:“收殷餘民,叔封始邑,申以商亂,《酒》《材》是告。……嘉彼《康誥》,作《衛世家》第七。”《書序》則説“以殷遺民封康叔”。清華簡《繫年》第四章説:“乃先建衛叔封於庚丘,以侯殷之餘民。”
在古書故訓中,“孽”有時義同“庶”。如“孽子”又稱“餘子”,而“餘子”又義同“庶子”。“孽子”稱“庶子“、“餘子”,很容易認爲乃取分蘖、支出、庶出義,與“庶”有衆、多義無關。如段玉裁《説文解字注》就説:“凡木萌旁出皆曰蘖,人之支子曰庶。”此説或是。但不少古書故訓將“孽子”、“庶子”、“餘子”的“孽”、“庶”、“餘”釋爲衆、多之義,也是事實。《墨子?節喪下》“然後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孫詒讓《閒詁》:“孽子,即衆子。”《禮記?燕義》“有庶子官”鄭玄注:“庶子,猶諸子也。”《周官?夏官?序官》“諸子下大夫二人”鄭玄注:“諸子,主公卿大夫之子者,或曰庶子。”主公卿大夫之子肯定不都是庶出,“庶子”的“庶’必當訓衆、多。故《禮記?燕義》“庶子官職諸侯卿大夫之庶子之卒”孔穎達疏就將“庶子”的“庶”徑解爲“多也”。《尚書大傳》卷五“餘子皆入學”鄭玄注:“餘子,猶衆子也。”而“餘”本身即有衆、多義。《逸周書?糴匡》“餘子務藝“孔晁注:“餘,衆也。”《吕氏春秋?辯士》“亦無使有餘”高誘注:“餘,猶多也。”“孽”、“餘”皆有衆多之義,與“庶”同,故“孽子”稱“庶子”、“餘子”。楊筠如在注解《皋陶謨》“萬邦黎獻”時説:““獻’假爲‘’,字一作‘蘖’,意與‘萌’同。因萌爲民,故獻亦民。或謂爲黎之餘民。《説文》:‘,伐木餘也。’”在注釋《大誥》“民獻”一詞時又説:“黎獻者,黎庶也。民獻亦謂民庶,或孽民。此解今蠢動于殷之頑民耳。”他以“民庶”解“民獻(孽)”的意見是十分可取的,但以之謂殷頑民,則是不對的。“黎獻(孽)”義同“黎庶”,乃同義連言。“黎”訓衆、庶,古書故訓習見。“民獻(孽)”同樣也應理解爲民衆。
受楊筠如讀“獻”爲“孽”義同“庶”的啓發,我將《酒誥》中與“太史友,内史友”以及“百宗工”並列的“獻臣”,以及《商誓》中與“百官”、“里君”並列的“獻民”,都讀爲“孽臣”或“孽民”,言“庶臣”“衆臣”或“庶民”、“衆民”“孽”、“庶”與“百官”之“百”,皆衆多之義。這也進一步證明,“民獻(孽)”就是民衆之義。而《詩?衛風?碩人》之“庶姜孽孽”,“孽孽”也是衆多之義。毛傳訓爲“盛飾”,陸德明《釋文》引《韓詩》云“長貌”。而“盛”、“長”亦皆有多義。《廣雅?釋詁三》:“盛,多也。”段玉裁《説文解字注》:“長,引伸之又爲多餘之長。”
“民獻有十夫予翼”,“予翼”乃“翼予”之倒文,“翼”義輔佐、贊成。《左傳》文公三年“以燕翼子”孔穎遠疏:“翼者,贊成之義。”“十夫’用法同下文“爽邦由(宿)哲,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越天棐忱”之“十人”,“十”非寶指,言其少也。如同“百官”、“百工”之“百”亦非寶指,言其多也。盟津之會後,諸侯力勸武王伐紂,武王説:“女未知天命,未可也。”指的正是邦中宿老、智哲只有極少敗“知上帝命”,而大多敗諸侯、御事皆屬於“未知天命”之列,故“十人”非實指,僅言其少。
綜上,“日民獻有十夫予翼,以于敉事武圖功”是説:近日民衆中只有少數人贊成、支持我完成文王、武王之大功業。“民獻(孽)”之“民”,非萌氓之義,應指庶人在官者,或即“臣”之誤。《易?繫辭》下“陽一君而二民”,《後漢書?仲長統傳》引“二民”作“二臣”。周公命龜時,如實陳述自己的處境,説諸候、御事等臣衆中,只有極少數人支持他東征討伐叛軍,以完成文武大功,自在情理之中。
因我的解讀與衆不同,爲資比較,下面羅列各家之説,並附簡短評論。
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皮錫瑞《今文尚書考證》皆斷讀爲:“今蠢,今翼日,民獻有十夫,予翼以于敉寧武圖功。”基本上依據“莽誥”之讀,理解爲:今武庚蠢動之日及明日,民之賢者有十人,予敬以之往撫寧民心,以繼所謀功績也。其理解於幾處關鍵字詞都是不對的。
曾運乾《尚書正讀》從僞孔傳之釋:“四國人賢者,有十夫來翼佑我周。”認爲“理或然也”。周秉鈞《尚書易解》亦引孔傳之釋,“言賢者歸心也”。
楊筠如《尚書覈詁》斷讀爲:“今蠢今翼日民獻,有十夫予翼,……”引《爾雅?釋詁上》“即,尼也”孫炎注:“即,猶今也。”以“今翼日”爲“即翼日”;又以“民”當作“人”,謂官吏;讀“獻”爲“賢”;釋“翼”爲助,又認爲“于敉”之“于”,猶《詩?周南?葛覃》“黄鳥于飛”、《陳風?東門之枌》“穀旦于逝”之“于”,語詞,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一有説。
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以“民獻”即“獻民”之倒言,言“殷獻民”,其在《逸周書?商誓》中與“百官”、“里君”並舉,可知是殷的奴隸主貴族。舊的注疏把“獻”解釋爲“士大夫”、“賢者”,實際還是指奴隸主貴族。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認爲,征服別族後,把俘虜中的上層分子獻於宗廟,就稱這些人爲“獻民”或“民獻”。在“討論”部分,又説“當周朝的許多臣子還在躊躇著不想接受這吉利的占卜時,許多殷方的奴隸主們卻擁護周公,甘願隨同出兵了。”顯然是解釋“日民獻有十夫予翼”句。此説太想當然,很難信服。
裘錫圭討論卜辭“異”字和《詩》、《書》中的“式”字時,[10]也曾討論過“民獻有十夫予翼”句。他的斷讀是:
今蠢今翼日,民獻有十夫,予翼以于敉文武圖功。
並明確表示:“今蠢今翼日”應從于省吾之説讀爲“今春今翌日”,而舊以第二個“翼”字爲動詞,“予”爲賓語前置,以“民獻有十夫予翼”就是“民獻有十夫翼予”的意思,這種分析明顯不合先秦漢語語法。裘錫圭認爲:“予翼以于敉文武圖功”的“以”字後頭本來有賓語“民獻十夫”,現在承上文“民獻有十夫”一句省略了。《大誥》下文説“予惟以爾庶邦于伐殷逋播臣”,“以”字後頭有賓語“爾庶邦”。要是撇開“以”字後頭賓語不出現這一點不論,這兩句的基本結構是一樣的,只是一句用“翼”,一句用“惟”。比較這兩句話,不僅可以看出這個“翼”字跟卜辭的“異”相當,而且還説明“翼”和“惟”的語法性質十分接近,故此裘錫圭將”予翼以于數文武圖功”的”翼”也譯爲“將要”。
關於“今蠢今翼日”是否應從於省吾讀爲“今春今翌日”,前面己有分析。其實裘錫圭對于省吾之説,與顧頡剛、劉起釪一樣,是將信將疑的。在討論卜辭“異”字和《詩》、《書》中的“式”字多前兩年,裘錫圭在《談談地下材料在先秦秦漢古籍整理工作中的作用》[11]一文中,還十分審慎地認爲于説“大概是正確的”,後來變爲明確表示“應從”,也没有進一步的分析。
裘錫圭不讀“民獻有十夫予翼”爲句,以爲此説不合先秦秦漢語法。在古代漢語中,否定句、疑問句賓語前置,其倒屢見,但是否非否定句,非疑問句就絕對不能賓語前置,則不盡然。與漢語同源之藏語,至今仍有賓語前置之例,比如”吃饃饃”、“給我”,藏語的詩序是”饃饃吃”、“我給”。裘錫圭將《洛誥》舊讀”其作周匹休”改讀爲”其作周匹,休……”,”其作周匹”即非否定句,非疑問句賓語前置。僞孔傳以”予翼”爲”翼予”之倒,解釋爲”翼佐我周”,應有所本。僞孔古文《尚書》之《君牙》云“今命爾予翼”,僞孔傳亦以爲即“翼予”之倒。王力等編著《古漢語常用字字典》“膂”[12]字頭引“予翼”,其釋義、串講中也特別注明“予翼:翼予”。這説明還是有不少語言學家認可“予翼”即“翼予”這種表達方式,僞孔傳之説未必能徹底推翻。“今蠢今翼日民獻有十夫予翼……”句到底應該怎樣理解和斷句,可能還需要進一步的研究。我以“日民獻有十夫予翼”指近日民衆中只有極少數人贊成周公東征,與周公並未得到有周邦君、御事的普遍支持這一重要史實背景相合,亦與周公在命辭中如實陳述自己的艱難處境這一情理相符。當然,我的新説只是説之一端。還有好幾處地方需要進一步完善。但我們至少可以説,“予翼以于敉文武圖功”這樣的斷句同樣有待進一步的討論與檢驗。
又,“敉文武圖功”的“敉”字《尚書》凡四見,除此例及下文“肆予曷敢不越卬文王大命”,尚有《洛誥》“于宗禮亦未克敉”(《説文?攴部》引作“亦未克敉公功”)、《立政》“亦越武王率惟敉功”等。李春桃認爲,這四例“敉”字,無論依照傳統讀法如僞孔傳訓“撫”,還是按照黄式三、王國維的新説讀爲“彌”訓”終”,都有難通之處。按照李春桃的斷讀,“敉”字後所接賓語是“功”或“大命”,兩詞前都不能用“撫”作爲謂語動詞,這一意見無疑是正確的。但李春桃同時又認爲,訓”終”雖能疏過原文,但仍顯扞格,比如《立政》“亦越武王,率惟敉功,不能替厥義德”,句中“敉”訓“終”非常突兀。李春桃認爲,“反復揣摩文意,不難發現相關語句中‘敉’字都隱約含有‘繼承’‘遵循’義”,故而主張“敉”字乃西周全文中表繼承義的“”字訛作“屎”後的進一步訛變,即“尸”字訛混作“人”旁,其字作“侎”,傳抄古文即以“侎”爲“敉”的古文,如《説文?攴部》云:“侎,敉或從人。”[13]
我認爲李説至少於《大誥》兩例恐難成立。《大誥》中的兩例“敉”字,依黄式三、王國維之説讀爲“彌”,義爲終止、完成,其實是相當通順的。類似説法,屢見於《大誥》,且與上下文意一脈相承,並無任何扞格之處。
努力完成文王,武王開創的偉大事功——周公稱之爲“圖功”、“圖事”,“圖”應依王引之之説訓大——是《大浩》中最重要的話題,周公多次轉換不同的表述言及:
無毖于恤,不可不成乃寧考圖功。
天閉毖我成功所,予不敢不極卒寧王圖事。
肆予大化誘我友邦君,……予曷其不于前文人圖功攸終?
夫亦惟用勤毖我民,若有疾;予曷敢不于前文人攸受休畢?
其中“文”字,《大浩》原文皆訛作“寧”。《大誥》文辭古奧,是典型的“佶屈聱牙”,不少文句非常費解,各家分歧很大。慶倖的是,上述帶有下劃綫的文句,尤其是前三例,各家並無任何分岐。“成文考圖功”與“卒文王圖事”文意完全相同,“成”“卒”同義,“功”、“事”同義。“予曷其不于前文人圖功攸終”言“予曷其不終前文圖功”,“予敢不于前文人攸受休畢”言”予敢不率前文人受休”,“終”、“畢”亦與“成”“卒”同義。
“敉文武圖功”所在段落,是《大誥》中斷句、訓釋分岐最大的一段。各家分歧雖大,但都認爲“敉文武圖功”應連讀,“敉”作謂語,“文武圖功”乃賓語。黄式三、王國維讀“敉”爲”彌”,“彌文武圖功”言“終文武圖功”正與上下文“成文考圖功”、“卒文王圖事”、“終前文人圖功”呼應。
《大誥》第二例“敉”字,即“肆予曷敢不越卬敉文王大命”句,之前有一段談“作室”、 “菑田”的文字,即李文中省略號略而未録者。這段文字相當重要,“敉文王大命”與之文意正一脈相承。這段文字大意是説,父親做好規劃,兒子不肯“堂”、不肯“構”;父親開好田地,兒子不肯“播”、不肯”獲”,是屬有始有終,已經打好的基礎必將捨棄。周公作爲周室創業一代,當然不願意“棄基”,故云:“予有後,弗棄基。”下文云“若穡夫,予敢不終朕畝”,更是明確表達了周公自己將完成“菑”與後續的“種”、“穫”等一系列田畝之事。周公以此爲喻,強調要善始善終,努力完成文王武王開創的偉大事功。
在《梓材》中,周公亦以稽田、作室、治材爲喻:
若稽田,既勤敷菑,惟其陳修,爲厥疆畎。若作室家,既勤垣墉,惟其塗塈茨。若作梓材,既勤樸斲,惟其塗丹雘。
都是説從一開始就要想到完美終結此事。“塗”,《説文?丹部》引作“”,孔穎達疏則云:“二文皆言斁,即古塗字。”章太炎《太炎先生尚書説》及周秉鈞《尚書易解》引《説文?攴部》“斁,終也”解“塗/斁”,最爲有見。周氏説:“言爲國如治田,既勤力以播種與發土,當思修治其疆界溝澮;如作室家,既勤力爲牆,當思完成塗泥蓋茅之事;如治梓材,既勤力去皮斫削,當思完成采飾的事。”最得《經》旨。周氏弟子錢宗武、杜純梓《尚書新箋與上古文明》言“稽田”、“作室家”、“作梓材”三喻乃言創業與守成的關係,其“守成”之説不確。“敷菑”與“疆畎”,“垣墉”與“塈茨”,“樸(剝)斲”與“丹雘”,皆喻始終,即“慎始敬終”、“善始善終”之義。如云治梓材,既已勤才削皮所形,就當終其油漆彩繪之事,要有始有終,不可半途而廢。曾運乾《尚書正讀》以”稽田”之喻喻當建侯衛以資屏藩也;以”作室家”之喻喻當遷殷頑於治邑,以便控制也;以“治梓材”之喻喻國既已治理,更須修明典章制度,使煥然可歡也。曾氏還總括説:“歷舉三喻,皆言國家大難敉平,規模草創,將更宅中圖大,製禮作樂,以致隆平。”都是推究、想像過度,不足爲據。
周人對“善始善終”非常重視。《詩?大雅?蕩》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經。”在《尚書》中,除了上舉兩處“作室”、“菑用”之喻,《君奭》中周公也説“罔不能厥初惟其終”,舊説斷讀爲:“罔不能厥初,惟其終。”我認爲應作一氣讀。“能”義善、“惟”表連及關係,皆《尚書》習見者。”能厥初惟其終”即言善始善終。可見周公的這種意識是一以貫之的。正是在這種思想的支配下,周公毅然承擔起東征這一重任,以完成文王武王所開創的宏大事業,使之以善始以善終,就像“作室”一樣,既要“厎法”,也要“堂”“構”,留下一片美好疆土給後世子孫。故周公云“肆予曷敢不越卬敉文王大命”,即云故此我哪裏敢不親自完成文王之大命?故“敉文王大命”之“敉”讀爲“彌”訓”終”,不僅與上文”成文考圖功”“卒文王圖事”“終前文人圖功”、 “敉文武圖功”文意相仿,也與”作室”、”菑田”之喻一脈相承。
關於《大誥》兩例“敉”字非表纘繼義的“屎”字之訛的分析與論證就到這裏。下面簡單説説《洛浩》《立政》中的“敉”字。
《洛浩》中的“敉”字,李春桃從《説文》之讀,以“亦未克敉公功”爲句:
四方迪亂,未定于宗禮,亦未克敉公功。迪將其後,監我士、師、工,誕保文武受民,亂爲四輔。
這段文字同樣斷讀、理解分歧很大。“公功”二字《洛浩》凡三見,三例同觀,似應以“公功迪將”爲句,言周公“迪將”事功。之前一段則應斷讀、理解爲:
四方迪(擾)亂末定,于宗(衆)禮亦未克敉(彌)
“未克敉”與“未定”相對,故前綴一“又”字。將“敉”讀爲“彌”訓爲“經”,是合適、合理的,與《大浩》兩例“敉”字用法正同。
《立政》與《大誥》一樣,同爲周公所“誥”。既然《大誥》“敉”讀爲“彌”訓爲”終”,《立政》“亦越武王,率惟敉功,不敢替厥義德”的“敉”字,同樣讀爲“彌”訓爲“終”,其可能性是相當大。“武王敉功”是説武王完成文王開創的偉大事功,上下文意並無違和之感。
我有大事,休?朕卜並吉。
“大事”指戎事,即興師討伐叛逆。《左傳》成公十三年:“國之大事,在祀與戎。”“休”,《爾雅?釋詁上》云“美也”,《釋言》又云“慶也”。意謂吉祥。“朕”,猶今言“我的”。“並吉”言皆吉。《金滕》云“乃並是吉”。殷周進行占卜時,用三卜人灼三龜,即《金滕》云“乃卜三龜”。“並吉”云三龜卜皆得吉兆。
以上爲第一部分。周公因武王駕崩、“三監”與淮夷叛亂接踵而至,欲格知天命,乃用文王遺留的大寶龜卜問天命。“命辭”詳述有周所遇災難,並特別説明諸侯、御事等臣衆只有極少數人支持興兵討伐叛亂,以完成文武之大功。占卜結果是三卜皆吉。
肆予告我友邦君越尹氏、庶士、御事,曰:“予得吉卜,予惟以爾庶邦于伐殷逋播臣。”爾庶邦君越庶士、御事罔不反曰:”艱大,民不静,亦惟在王宫、邦君室。越予小子考翼不可征。王害不違卜?”
肆予告我友邦君越尹氏、庶士、御事,曰:“予得吉卜,予惟以爾庶邦于伐殷逋播臣。”
“肆”,《爾雅?釋詁上》云“故也”,因果連詞。“友邦君”,《牧誓》亦云“友邦冢君”,《史記?周本紀》作“有周”,是“友”非“友好”之“友”,應讀爲語詞“有”,無義。“越”,表連及關係,猶“與”也,《尚書》習見。“尹氏”,王國維《觀堂集林?説史》謂内史爲執政之一,周初謂之“作冊”,其長謂之“尹氏”。克鼎(《集成》02836):“王呼尹氏冊命善夫克。”揚簋(《集成》04295):“王命内史史冊命揚。”是尹氏即内史之別名。内史一名“作冊”,故又稱“作冊尹”。師鼎(《集成》02817):“王命作冊尹冊命師。”王説可信。“庶士”言衆士。“予惟”同上文“予惟小子”之“予惟”,“惟”乃無義語詞。“以”,猶“與”也,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一有説,可今譯爲“率領”。“于伐”言往伐。《詩?小雅?采緑》“之子于狩”鄭玄等:“于,往也。”鼎(《集成》02739):“唯周公于征伐東夷。”令簋(《集成》04300):“唯王于伐楚。”“逋播臣”謂逃亡遷播臣。“莽誥”顔師古注:“逋,亡也。”孔穎達疏:“逋,逃也。”“播”義播蕩、遷徙。《國語?晉語二》云“辱收其逋遷裔胄而建立之”,“逋遷”義同“逋播”,四處逃亡與四處播遷義近,故“逋播”連言。周滅殷後,殷人四散,故稱之爲“逋播臣”。
爾庶邦君越庶士、御事罔不反曰:“艱大,民不靜,亦惟在王宫、邦君室。越予小子考翼不可征。王害不違卜?”
“反”,與《西伯戡黎》“祖尹反曰”之“反”同義,讀爲“返”,猶今言“覆命”。“祖尹反曰”《説文?辵部》引“反”作“返”。“艱大”,義同上文“有大艱于西土”之“大艱”。“民不靜”義同上文“民不康”。“莽誥”“民不靜”前有“亦”字,日本所傳古寫本、内野本、足利本亦有,今本或脫。“亦惟”言也由於。“王宫”與“邦君室”並列。管叔、蔡叔是周之王室,又是得到分封的諸侯、邦君,故云“在王宮、邦君室”,是一種委婉表達,不必直接點出管叔、蔡叔名。
“越予小子考翼不可征”之“考翼”二字很費解。“越”,句首無義之語詞。“予小子”,庶邦君、庶士、御事之謙稱。“莽誥”作“于小子族父,敬不可征”,以“越”義“於”,以“考”謂族父,以“翼”義“敬”。于省吾《尚書新證》讀“考”爲“孝”,乃據金文立説,又以“翼”是金文“”字之誤寫,而“”即古”友”字,以父兄乃是孝友的對象,不可輕動刀兵。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全承此説。屈萬里《尚書集釋》從“考”讀爲“孝”之説,但仍讀“翼”如字,並引朱駿聲《尚書古注便讀》“翼”義敬之説,以“考翼”言孝敬。曾運乾《尚書正讀》以“考翼”猶言“考慎”也。
《詩?大雅?桑柔》云:“秉心宣猷,考慎其相。”“翼”言慎者,乃“翼”讀如“敕”而《廣雅?釋詁四》云“慎,敕也”。《逸周書?謚法解》云:“大慮行節曰孝,思慮深遠曰翼。”周秉鈞《尚书易解》以“考”義考慮,又讀“翼”爲“意”義,爲或也,“言我小子考慮,或不可征討。”楊筠如《尚書覈詁》以“越”猶“故”也,並引裴學海之説,以“翼”當讀爲“億”,度也。《楚辭?天問》“馮翼惟象”,《文選?司馬相如〈長門賦〉》“心憑噫而不舒兮”,“馮翼”即“憑噫”,故“翼”可讀爲“億”,“考億”義近連言。似以楊説爲長。
“王害不違卜”言“王曷不違卜”,“曷不”言“何不”。《廣雅?釋詁三》:“害、曷,何也。”“害”、“曷”音同,古多通假。
肆予沖人永思艱,曰:嗚呼!允蠢,鰥寡哀哉!予造天役,遺大投艱于朕身。越予沖人不卬自恤。義爾邦君越爾多士、尹氏、御事綏予曰:“無毖于恤,不可不成乃寧考圖功。”
肆予沖人永思艱,曰:嗚呼!允蠢,鰥寡哀哉!
“肆”,今也。“永”,《爾雅?釋詁上》云“長也”。“艱”即上文“大艱”也。“允”,信也、誠也,可今譯爲“確實”、“真的”。“蠢”亦蠢動之義。古籍中常常以“蠢蠢”、“蠢動”來説動亂騷擾、叛軍起事。“允蠢”謂確實叛亂了。“鰥寡”本義老而無妻、老而無子者,這裏代指小民。“小民哀哉”言“哀哉小民”。或讀“允蠢鰥寡,哀哉”,謂“誠擾動小民,實可哀也”,亦通。
予造天役,遺大投艱于朕身。越予冲人不卬自恤。
“莽誥”以“予造天役遺”爲句,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仍從此句讀,且從于省吾《尚書新證》之説,以“役遺”爲“彶遣”之誤,“彶”即“及”,抵達、致也;“遣”即“譴”,譴責。此説實不可信。西周金文“遺”作,像雙手捧持物品而有遺落之形;而“遣”作、,兩者判然有別,難以訛混,故多數《尚書》注釋類書籍重新斷讀爲“予造天役,遺大投艱于朕身”。“造”通“遭”,如《文侯之命》云“造天丕愆”,“造”亦讀爲“遭”。曾運乾《尚書正讀》以“遺大投艱于朕身越予沖人”爲句,言予遭國家大役,以重大艱難之位,遭投於我身及我沖人。以“朕身”與“予沖人”並列,亦不可從。周公通篇以成王語氣誥辭,不當以周公自謂之“朕身”與“予沖人”並列。“联身”非指周公,乃周公代成王言,與“予沖人”同義。而以“國家大役”釋“天役”,亦有未安。楊筠如《尚書覈詁》讀“役”爲“疫”。《説文?疒部》:“疫,民皆病也。从疒,役省聲。”“天疫”即天災也。“遺大”與“投艱”相對成文。周秉鈞《尚書易解》釋“役”爲使,讀“遺”爲“惟”,《詩?齊風?敝笱》“其魚唯唯”陸德明《釋文》云《韓詩》“唯唯”作“遺遺”,故“遺”可讀爲“惟”。“言我遭天之役使,惟大任以艱難之事於我身”。屈萬里《尚書集釋》以“投”義擿也,今作“擲”;又以“大”、“艱”指國政言。今按似以屈説爲長,惟“役”當從楊筠如説讀爲“疫”義病也,“病”義罪咎。《禮記?表記》“是故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不以人所不能者愧人”鄭玄注:“病、愧,謂罪咎之。”“予遭天罪咎”與《文侯之命》“造天丕愆”意思相同。而“遺大投艱”猶言“遺投大艱”。
“越”,句首無義之語詞。“印”,《爾雅?釋詁上》云“我也”。“莽誥”作“不身自恤”,“身”亦“我”也。《爾雅?釋詁下》“朕、余、躬,身也”郭璞注:“今人亦自呼爲身。”邢昺疏:“身,即我也。”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卬者,‘姎’之假借。”《説文?女部》:“姎,女人自稱我也。”甲骨文和金文中皆未見“卬”字。本篇兩見,即此處及下文“肆予曷敢不越卬敉寧王大命”句。《詩經》五見,《邶風?匏有苦葉》三見,《小雅?白華》一見,《大雅?生民》一見。可知“卬”在上古是一個低頻自稱代詞,或爲岐周方言詞。“恤”,多釋憂恤。“不卬自恤”爲實語前置句,云“不卬恤自”,顔師古注云“非自憂己身也”,可從。“不自憂己身”者,實言憂我邦我民。楊筠如《尚書詁》云“恤”之言“慎”也,即以“恤”通“毖”而“毖”義“慎”。《堯典》“惟刑之恤(毖)哉”言謹慎於刑。尋上下文意,當以“恤”義憂爲長。
義爾邦君越爾多士、尹氏、御事綏予曰:“無毖于恤,不可不成乃寧考圖功。”
“義”,朱彬《經傳考證》訓爲“宜”,古書中“義”多義“宜”,且日本古寫本足利本正作“誼”。“義(宜)”應貫下文“綏”字讀,言“爾邦君……宜綏予曰”。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五則以此“義”爲無義之助語詞。楊樹達《詞詮》承此説,云“義”乃無義的語首助詞。錢宗武、杜純梓《尚書新箋與上古文明》從此説,且以“義”作語助詞可能由“猗”音轉而來。古音“猗”、“義”迭韻,影紐、疑紐乃喉牙鄰紐。此説似亦可通,但未見“義”用爲語首助詞之它例,暫付闕疑。“多士”同上文之“庶士”,“庶”、“多”皆義衆。屈萬里《尚書集釋》標點爲“多士——尹氏、御事”,以爲“多士”乃總括“尹氏、御事”言,然上文“庶士”與“御事”並列,屈説不可從。“綏”,舊多以“安”義解之,如孔穎達疏等。《詩?周頌?雝》“綏予孝子”、《商頌?烈祖》“綏我眉壽”,“綏”皆義安。此處義安慰。楊筠如《尚書覈詁》、屈萬里《尚書集釋》則以“綏”義“告”,以爲同《盤庚》“我先后綏乃祖乃父”之“綏”。此説發軔自吴汝綸《尚書故》,以“綏”通“娷”或“諈”。《説文?女部》:“娷,諉也。”《爾雅?釋言》“諈,累也”郭璞注:“謂相累及也。”吴汝綸認爲“綏”乃“諈諉”二字之合音。今按仍以“綏”義安也爲勝。
“不可不成乃寧考圖功”言不可不終成乃文考大功。然上句“無毖于恤”卻十分費解。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釋爲“慎無困於憂”,以“毖”義慎、“恤”義憂,“無”爲實詞。曾運乾《尚書正讀》則以“毖”義勞,下文“天閟毖我成功所”,“莽誥”“毖”作“勞”,言“無勞於憂”。楊筠如《尚書覈詁》則以“毖”猶“安”也、“靜”也,但未串講。周秉鈞《尚書易解》以慎釋“毖”,又據《廣雅?釋詁四》“慎,恐也”,以“無毖于恤”爲“不可被憂患所恐懼”,並從曾運乾之説,以“此代邦君設辭,以深責其不然也”。屈萬里《尚書集釋》引王念孫《讀書雜志》説漢衛尉卿衡方碑之説,以“毖”義告也,故訓見於《廣韻?至韻》。車騎將軍馮緄碑曰:“刊石表績,以毖來世。”以“毖恤”猶“告勞”之比。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以“無”爲無義之發語詞,大概如《詩?大雅?抑》“無競維人”、《周頌?執競》“無競維烈”之“無”,“無毖于恤”即“毖于恤”。“毖”,謹慎也,引申有勤勞之義,今譯爲“您爲什麼不去仔細地憂慮呢”,意譯過甚。我意“無”爲無義之語詞之説爲長。“毖于恤”可以理解爲猶《盤庚》“永敬大恤”,“毖” 義謹慎,與“敬”義謹敬幾乎相同。也可以理解爲猶清華簡《皇門》“不共于?”之“共”。己有學者指出,這裏的“共”字以及叔夷鎛(《集成》00285) “女(女)巩(勞)朕行師”的“巩”,都應該讀爲訓爲勞的“邛”。[14]《禮記?緇衣》“匪其止共,惟王之邛”,鄭玄注:“邛,勞也。”而“毖”正有勞義。
周公代成王云“予沖子不自憂己身”,言外之意是唯憂恤我邦我民。在周公看來,臣子當順從王意,安慰國王永遠謹敬或勤劳於這種憂恤,以完成文考大功,而不是勸周王違背龜卜所示之天意。“文考”之“文”,謂有文德也,非謂文王。《詩?大雅?江漢》“告于文人”馬瑞辰《傳箋通釋》:“文人,猶云文祖、文父、文考耳。”毛傳:“文人,文德之人。”
已!予惟小子,不敢替上帝命。天休于寧王,興我小邦周;寧王惟卜用,克綏受玆命。今天其相民,矧亦惟卜用。嗚呼!天明畏,弼我丕丕基。
己!予惟小子,不敢替上帝命。
言“予小子不敢替〈朁,僭〉上帝命”。“惟”乃無義之語詞。“替”,“莽誥”作“僭”,三體石經作“僭”。顔師古注:“僭,不信也。”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謂作“僭”爲長。作“替”者,因“替”、“朁”形近而致誤。“朁”誤爲“替”,又見於《漢書?王子侯表上》,云“替差失軌”,顔師古注:“替,古僣字。”“替差”即“僭差”。《漢書?五行志中之上》“僭,恒陽若”顔師古注引應劭曰:”僭,僭差。”《太玄?水》“不替不爽”范望注:“替,施也。”司馬光《集注》:“替,廢也。”實“替”亦“朁(僭)”之訛。“僭爽”義同“僭差”、“僭忒(慝)”。《爾雅?釋言》:“爽,差也。爽,忒也。”“忒”又作“慝”。《漢書?王嘉傳》云“民用僭慝”。“僭”、“爽”同義,可連言或對舉。如北魏陽固《疾幸詩》:“乃如之人,僭爽其德。豈徒喪邦,又亦覆國。”此“僭爽”連言之例。“不替〈替,僭〉不爽”則是對舉之例。《召誥》“丕若有夏歷年,式勿替有殷歷年”的“替”字,我認爲也是“朁”之訛,讀爲表參同、參合義的“參”或表比擬、等齊義的“僭”。“丕(不)若”與“勿朁(參、僭) ”義同。故“替”乃“朁”之訛之説是可以信從的,大部分現當代出版的《尚書》注釋類書籍也都認爲以作“僭”爲長,惟曾運乾《尚書正讀》仍釋“替”爲廢也:“言邦君勸予違卜,是欲予廢棄天命也。予雖小子,實有所不敢。”然“莽誥”不作“替”,當以作“朁”讀爲“僭”爲正。“予不敢僭上帝命”云我不敢不信上帝命。《左傳》昭公二十五年“以卜爲信與僭”杜預注:“僭,不信也。”字又作“譖”。《詩?大雅?桑柔》“朋友始譖”鄭玄注:“譖,不信也。”
天休于寧王,興我小邦周;寧王惟卜用,克綏受玆命。
“休”,休美、嘉善,這裏用爲動詞。《多方》“天惟式教我用休”,與“天休于寧〈文〉王”義同。稱“小邦周”者,自謙之詞,蓋文王以百里王也。“寧〈文〉王惟卜用”,賓語前置句,云“文王惟用卜”。“綏”,多釋安,言安然受天命。大盂鼎(《集成》02837)云:“不顯文王,受天有大命。”楊筠如《尚書覈詁》與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則引《詩?小雅?車攻》、《大雅?韓奕》陸德明《釋文》云“綏本作緌”,以及《爾雅?釋詁上》云“緌,繼也”而“繼”義承,以“綏受玆命”言承受玆天命。今按“繼”有“承”義,與“承受”之“承”義同“受”似有不同。故不從此輾轉相訓之釋。
今天其相民,矧亦惟卜用。烏呼!天明畏,弼我丕丕基。
“其”,無義之語詞。“相”,《詩?大雅?生民》“有相之道”毛傳云“助也”。“亦惟”,猶今言“也因爲”。“矧”,又也,王引之《經義述聞?通説》、《經傳釋詞》卷一皆有説。言天助我民,又因爲惟卜是用,故如今成王亦將安受玆大命。承上文而有省略。“天明畏”,“莽誥”“畏”作“威”。《皋陶謨》云:“天明威,自我民明威。”又云:“天聰明,自我民聰明。”似“明威”與“耳聰目明”相類。《吕刑》“德威惟畏,德明惟明”,或即“明威”之義。又有以“明”即“明明揚側陋”的第一個“明”字,與“揚”義近,言顯揚,以“威”義懲罰。故“天明畏”似言上天顯揚善人、懲罰惡人,屈萬里《尚書集釋》主此説。曾運乾《尚書正讀》、周秉鈞《尚書易解》、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則以“天明畏”乃“畏天明(命)”之倒言。然上言“天相民”,主語爲“天”;下言“弼我丕丕基”,主語亦爲“天”,則“天明畏”似非賓語前置句。楊筠如《尚書覈詁》以“明威”謂其德明而威可畏也。似以屈説爲長。
“弼我丕丕基”,“莽誥”作“輔漢始終而大大矣”,即以“弼”義輔弼、佑助,與上文“相”同義。“丕丕基”亦見於《立政》:“亦越武王……以並受此丕丕基。”《爾雅?釋訓》:“丕丕,大也。”伯簋(《集成》04331)、師父鼎(《集成》02813)均有“對揚天子不魯休”語。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班簋(《集成》04341)時謂“不”用例與“不顯”同,舊即釋“杯”爲“顯”,又引許瀚云“不”即《大誥》、《立政》之“丕丕”。然金文“不顯”一詞習見,“顯”字皆不作“”。“丕丕”即“不顯”之説不可信。“丕”訓大,“丕丕”重言猶今語“大大的”。“基”,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認爲“莽誥”以“矣”訓“基”,蓋今文作“丕丕其”。“其”讀如“姬”,語詞,故以“矣”代之。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則認爲今文“基”訓爲始,古文“基”或爲基業也。《淮南子?主術》“建以爲基”高誘注云:“基,業也。”下文“弗棄基”以及《君奭》“其基永孚于休”的“基”皆義業也。“丕丕基”實與“大功”、“圖功”同義。
今本《祭公》“率輔弼予一人”,清華簡《祭公之顧命》與之相對應處作“盡付畀余一人”。兩者之異文關係,研究者多已指出,“率”、“盡”係義同換用;“付”與“輔”、“畀”與“弼”則係音近通假(當然也有文意求通的因素)。今本《祭公》“付俾于四方”,簡本作“付畀四方”,而“付畀四方”又見於《顧命》。可見《書》類文獻中義爲“予”之“畀”字,流傳中往往可作音近之古字。陳劍據此認爲《大誥》“弼我丕丕基”應讀爲“畀我丕丕基”。《立政》云“亦越武王以並受此丕丕基”,“受”與“畀”正對言,可謂若合符節。[15]今從陳劍新説。
以上爲第二部分,周公向諸侯、御事宣佈三卜皆吉,將率領庶邦東征叛逆,但庶邦君、庶士、御事卻勸周王違背占卜所示神意。周公借幼小成王之口,云予沖人非自恤己憂,實憂國憂民,爾邦君、多士等理應安慰周王永敬大恤,以完成文考之大功。不料想你等竟然勸我王“違卜”。周公明確表示,我不敢不信上帝命,就像當年文王惟卜是用,更何況上天顯揚善人、懲罰惡人,給予我有周如此大大的基業。
王曰:“爾惟舊人,爾丕克遠省,爾知寧王若勤哉。天閟毖我成功所,予不敢不極卒寧王圖事。肆予大化誘我友邦君。天裴忱辭,其考我民;予曷其不于前寧人圖功攸終?天亦惟用勤毖我民,若有疾;予曷敢不于前寧人攸受休畢?”
王曰:“爾惟舊人,爾丕克遠省,爾知寧王若勤哉。
“惟”,猶“爲”也,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三有説,《尚書》亦屢見。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以“惟”同“乃”,是“是”的意思,實同“惟”猶“爲”之説。“爾丕克遠省”,“莽誥”作“爾不能遠省識古事”。“丕”、“不”古多通用。“丕克”之“丕”,視爲無義之語詞或訓大,皆通。“爾克遠省”、“爾大克遠省”,言“省察遙遠(之事)”,故下文云”爾知文王若勤哉”。《爾雅?釋詁下》;“省,察也。”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疑“遠”乃“遹”字之誤。“遹省”猶“遵循”,大盂鼎(《集成》02837)云“粤我其通省先王受民受疆土”,宗周鐘(《集成》00260)云”王肇遹省文武勤疆土”。謂“你們能很好地遵循文王的遺軌嗎”;又謂“遹”如非訛字,謂“能遠循文王遺軌嗎”,文意都一樣。此説讀“省”爲“循”,實無確鑿證據,不可信。
“若”,如此也。《荀子?王霸》“出若入若”楊倞注:“若,如此也。”楊筠如《尚書覈詁》、屈萬里《尚書集釋》、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皆主此説,楊氏還認爲“若”可訓“如此”,亦可訓“如彼”。曾運乾《尚書正讀》則以“若”義“如何”也。《左傳》宣公二年“棄甲則那”,“那”訓“奈何”,與此同義。“若勤”言如何勤勞也。應以“如此”之釋爲勝。
天閟毖我成功所,予不敢不極卒文王圖事。
先説下句。“極”,王引之《經義述聞》讀爲“亟”,速也、疾也、急也。《爾雅?釋詁下》“亟,速也”陸德明《釋文》:“亟,字又作急。”《爾雅?釋詁下》又云:“亟,疾也。”“卒”,與“敉寧武圖功”、“成乃寧考圖功”之“敉(彌)”、“成”同義,皆終也。“亟卒”猶今言趕快完成。楊筠如《尚書覈詁》則以“極卒”同意連言,並引《吕氏春秋?制樂》“焉知其極”高誘注:“極,猶終也。”然“極”有終義,乃言窮盡、終極也,非完成之義。“圖事”義同“圖功”。《詩?豳風?七月》“載纘武功”毛傳:“功,事也。”
上句有兩處頗爲費解。一是句末的“所”字。“莽誥”作“之所在”,以“所”義所在,曾運乾《尚書正讀》、周秉鈞《尚書易解》以及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皆從此説。顧、劉還以“成功所”謂成功的道理。楊筠如《尚書覈詁》疑“所”讀爲“攸”,道也。《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勤而無所, 必有悖心”、宣公十二年“撫弱攻昧,以務烈所”之“所”即與此同。楊樹達《古書疑義舉例續補?“所”作“意”義用例》則认为此处之“所”指天意。今按“所”猶“道”也,見於《禮記?哀公問》“求得當欲不以其所”鄭玄注。屈萬里《尚書集釋》則認爲“所”與《召誥》“王敬作所”、《君奭》“多歷年所”的“所”字用法相同,朱駿聲《尚書古注便讀》云“詞也”。今按“所”用爲句末語助,又見於《漢書?佞幸傳》“上有酒所”,劉淇《助字辨略》卷三:“此言被酒而已,未至沈醉,故云有酒所。此所字,亦是語助。”二是“閟毖”一詞。“莽誥”作“毖勞”,顔師古注引孟康曰“毖勞”云“慎勞”,即以慎義釋“閟(毖)”、以勞義釋“毖”。下文“勤毖我民”,“莽誥”“勤毖”但作一“勞”字。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認爲“毖”、“秘”、“閟”古通用,《尚書》斷無復舉“閟”、“毖”二字之理,以爲今文《尚書》比古文《尚書》多一“勞”字,即以古文《尚書》作“閟”或“毖”而今文《尚書》作”毖勞”。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録》則認爲孔穎達疏云“閟,慎;《釋詁》文”而《爾雅?釋詁上》本云“毖,慎也”,是經本以“閟”爲“毖”,不當重出“毖”字,而以“毖”乃“勞”之僞字。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從孟康之釋“天慎勞我國家成功之所在”。楊筠如《尚書覈詁》則從朱彬《經傳考證》之説,以《爾雅?釋詁上》云“毖”慎也,而《釋言》云“誥誓,謹也”,“謹”、“慎”同義。故“毖”、“誥戒”義相近。楊氏謂朱説極是,而《酒誥》“厥誥毖庶邦庶士”,正以“誥”、“毖”義近而連言也。《酒誥》云“女典聽朕毖”,與其上文“其爾典聽朕教”相同,則“毖”有誥教之義明矣。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認爲似前面原無“閟”字,原是“毖”字旁注而爲後人所誤入,也有可能“閟毖”乃同義複言,“閟毖”就是“毖”。“毖”既有慎義,又有勞義,故“莽誥”作“毖勞”,孟康解爲“慎勞”。在這裏,”毖”是誥教的意思。屈萬里《尚書集釋》釋“毖”爲告,王念孫《讀書雜志》有説;又以“閟”通“秘”,《文選?王延壽〈鲁靈光殿賦〉》張載注引《詩?魯頌?閟宮》之“閟”作“秘”。曾運乾《尚書正讀》亦讀“閟”爲“秘”,又引《廣雅?釋話四》“毖,敕也”解“毖”,“言天秘敕我于成功所在”。周秉鈞《尚書易解》亦讀“閟”爲“秘”,慎也;釋“毖”爲告,但串講中説”天告我成功之所在”,又漏釋“閟”字。可以這樣説,“閟”、“毖”之各種通假或義項都有人引以爲解。
在古書中,“閟”還可以通“弼”。《説文?木部》“?”字朱駿聲《説文通訓定聲》:“弛弓防損傷,以竹若木輔於裹繩約之,亦曰弼、曰柲、曰閟。”“閟”古音幫紐質部,从必得聲的“?苾駜”等並紐質部,而“弼”古音並紐質部,古音幾乎完全相同,例得通假。而“毖”亦有通“恤”之例。《堯典》“惟刑之恤哉”,《史記?五帝本紀》作“惟刑之靜哉”,裴駰《集解》引徐廣曰:“今文云‘惟刑之謐哉’。”司馬貞《索隱》:“古文作恤哉。今文者伏生口誦,恤謐聲近,遂作謐也。”王引之《經義述聞》引其父王念孫之説,認爲“恤”、“謐”皆“毖”之通假,慎也。《召誥》“上下勤恤”,我引清華簡《皇門》與今本的一處小的不同,以“勤恤”義同“勤勞”,“恤”當讀爲表勞義的“毖”。而本篇下文“天亦惟用勤毖我民,若有疾”的“勤毖”則應讀爲“勤恤民隱”之“勤恤”。故此我懷疑“天閟毖我成功所”謂天弼恤我成功,即我有周之成功得到上天的弼佑、眷恤,“所”爲句尾無義之語詞。上文云“天弼(畀)我丕丕基”、下文云天“勤毖(恤)我民,若有疾”,上下文意連貫。正因爲有周之成功得到上天的弼佑、眷恤,故周公堅持要盡快完成文王之大功,故云“予不敢不極卒寧王圖事”。朱熹曾説,研讀《尚書》,“不可曉處,不要強説;縱説得出,也未必是那時意思”。我的理解很可能如朱熹所説,“未必是那時意思”,但多一種可能的理解,除了有助於理清上下文意之間的脈絡,也有可能“未必不是那時意思”,故爲之一説。
肆予大化誘我友邦君,天棐忱辭,其考我民,予曷其不于前寧人圖功攸終?
“肆”,故也。“化”,教化。“誘”,讀爲“道”,教導。《詩?召南?野有死麕》“吉士誘之”毛傳:“誘,道也。”《左傳》成公五年《經》“叔孫僑如會晉荀首于穀”,《穀梁傳》、《公羊傳》“荀首”作“荀秀”,是“首”、“秀”音近相通,而“道”即从首得聲。又《説文?手部》:“?,引也。从手、畱聲。抽,?或从由。,?或从秀。”“?”即籀文“抽”,而“道”、“迪”亦多通假。故“誘”讀爲“道”。“天棐忱辭”,下文云“天棐忱”,《康誥》云”天畏裴忱”,《君奭》云”若天裴忱”,僞孔傳皆釋”裴”爲“輔”、釋“忱”爲“誠”。孫詒讓《尚書駢枝》云“棐”皆“匪”之通假。“天棐忱”猶《詩?大雅?蕩》”天生庶民,其命匪諶”及《大雅?大明》“天難諶斯”(《説文?心部》引“諶”作“忱”),言天命無常不可信也。孫氏還認爲“辭”爲語助。孫氏云“天棐忱”即天命不可信,是極爲精當的。王國維認爲“天難諶斯”的“斯”與“天棐忱辭”的“辭”古通,見劉盼遂《觀堂學書記》。“斯”古音心紐支部,“辭”古音邪紐之部。而“斯”從其得聲,“其”古音亦屬之部。“斯”、“辭”韻部相近,聲紐同爲齒頭音,故可通假。楊筠如《尚書覈詁》以“天棐忱”三字爲句,“辭”字屬下讀“辭其考我民”爲句,讀“辭”爲“殆”,其説不可信。“其考我民”,“莽誥”作“天其纍我以民”,顔師古注:“累,託也。”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引《釋名》“考,成也。亦言槁也”,以“槁”義犒勞。下文云“天亦惟用勤毖我民”,孟康亦譯“毖”爲勞。“考”、“勞”聲相近,又與“累”聲相轉,故以“考我民”謂勞我以民。我則懷疑“累”爲“參”之訛。“累”或體作“絫”,與“參”形近。《大戴禮記?保傅》“參數譯而不能相通”,賈誼《新書?保傅》“參”正作“纍”。“考”、“參”皆義驗。《孟子?公孫丑下》“以其時考之”焦循《正義》:“考即驗也。”《荀子?解蔽》“參稽治亂而通其度”楊倞注:“參,驗也。”“其考我民”猶今云考驗我民。天不可一味信賴,是因爲天也在不斷考驗我民。《左傳》僖公五年引《周書》云“皇天無親,惟德是輔”。皇天因下民的德行、誠意而決定是否親近、弼佑之,故云“其考我民”。曾運乾《尚書正讀》、周秉鈞《尚書易解》、楊筠如《尚書覈詁》以及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釋論》皆以“成”義釋“考”,惟屈萬里《尚書集釋》釋“考”爲考察,應從屈説。“予曷其不于前寧人圖功攸終”云“予何不于終前人圖功”。“曷其”,“其”爲無義之語詞,“曷”同“王害不違人”之“害(曷)”,何也。“曷其不”言“何不”。“前文人”指先前之有文德之人,亦即先祖也。金文屢見“前文人”一詞,如兮仲鐘(《集成》00065) “用侃喜前文人”、伯簋(《集成》04115) “(前文人)秉德恭純”。“終”,義同“成”、“卒”,皆謂完成。“于前文人圖功攸終”言“于前文人圖功是終”。《爾雅?釋言》“攸,所也”郝懿行《箋疏》:“所,又語詞, 所之言是也。”《詩?小雅?蓼蕭》之“萬福攸同”,《詩?周頌?長發》“百祿是遒”,是“攸”、“是”同義之證。
天亦惟用勤毖我民,若有疾;予曷敢不于前寧人攸受休畢?
“莽誥”“勤毖”但作“勞”,亦無“用”字,似以無“用”字爲長。“天亦惟勤毖我民,若有疾”猶言“亦惟天勤毖我民之有疾”。“亦惟”,也由於,也因爲。“勤毖我民之有疾”即《國語?周語上》“勤恤民隱”之義。“隱”通“慇”,《説文?心部》云“痛也”。《詩?小雅?正月》“憂心殷殷”朱熹《集傳》:“殷殷,疾痛也。”“勤恤”謂憂恤。王引之《經義述聞》:“《詩序》曰:‘始於憂勤,終於逸樂。’《楚辭?七諫》曰‘居愁勤其誰告兮,獨永思而憂悲。’是古謂憂爲勤也。”《國語?周語上》“勤恤民隱”韋昭注:“恤,憂也。”“莽誥”不解“勤毖”應讀爲“勤恤”,而以勞義解“勤毖”,與我們今天但知“恤”有憂義而不知“恤”可通“毖”亦義勞而誤解《召誥》“上下勤恤”一詞,頗爲類似。
曾運乾《尚書正讀》以“勤毖”之“毖”義敕也;楊筠如《尚書覈詁》和周秉鈞《尚書易解》皆從“莽誥”釋“毖”爲勞,以“勤毖”即“勤勞”;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亦釋爲“勤勞”,以“勤”、“勞”指征伐之役;屈萬里《尚書集釋》以“勤”義惜也,見《詩?風?鴟鴞》“恩斯勤斯”孔穎達疏引王肅説,以“勤毖”即“勤勞”言愛惜、慰勞也。這些理解可能都不合經旨。
“若有疾”之“有”,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三云猶”爲”也,楊筠如《尚書覈詁》引王説,並舉《左傳》成公十年“疾不可爲也”、《山海經》“旋龜可以爲底”例,以“爲”乃治療之義。然“民若有疾”實即“民痛”、“民隱”之義,楊説不可信。
“予曷敢不于前寧人攸受休畢”云“予何敢不于畢前文人攸受休”。“受休”即上文“天休于文王”之謂。“畢”,“莽誥”作“輔”,蓋今文作“弼”。“弼”、“畢”古音近相通。《説文?弜部》云“弼,古文作?、”,而《莊子?人間世》“息氣茀然”陸德明《釋文》云“茀又作篳字”。“畢”“畢”應與上文“成”、“卒”、“終”同義,孔穎達疏即云“畢,終也”。《廣雅?釋詁三》:“畢,竟也。”因“莽誥”與“畢”字對應處作“輔”,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認爲今文《尚書》蓋作“攸受休畢”。 孫詒讓《尚書駢枝》認爲此“畢”字及《康誥》“惟我民其畢棄咎”之“畢”皆“禳除疾病”, 楊樹達《積微居讀書記》則讀爲《説文?示部》訓爲“除惡祭”之“祓”,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以“畢”即攘除疾病淨盡之義,殆從孫,楊之説。 于省吾《尚書新證》認爲“畢”乃“異”之訛,“休異”謂殊異之休也,召卣(《集成》05416)云“弗敢忘天休異”。清華簡《繫年》發表後,魏宜輝還找出“畢”化爲“異”之例, 即簡105“秦公”之“”,整理者釋爲“異”,蘇建洲改鋒爲“畢”,以爲是形近所致。[16]馮勝君《二十世紀古文獻新證研究》從于省吾“畢”爲“異”之説,又引裘錫圭“休”有“蔭庇”或“庇佑”之義説,且讀“異”爲“翼”。對比《大誥》“成乃文考圖功”、“極卒文王圖事”、“敉(彌)文武圖功”等説法, 尤其是對比“予曷其不于前文人圖功攸終”句,知其句當讀爲“予曷敢不畢前人攸受休”,“終”、“畢”皆與“成”、“卒”同義,僞孔傳訓”畢”爲終,是正確可從的。
王曰:“若昔,朕其逝。朕言艱日思。若考作室,既厎法,厥子乃弗肯堂,矧肯構?厥父菑,厥子乃弗肯播,矧肯穫?厥考翼其肯,曰:‘予有後,弗棄基。’肆予曷敢不越卬敉寧王大命?若兄考乃有友伐厥子,民養其勸弗救?”
王曰:“若昔,朕其逝。朕言艱日思。
“若昔”,多解爲如往昔,指昔年伐紂之事。如曾運乾《尚書正讀》所舉《史記?魯周公世家》:”武王九年,東伐至盟津,周公輔行。十一年伐紂,至牧野,周公佐武王,作《牧誓》,破殷,入商宮。”但曾讀“若”爲“曩”,以“若昔”猶言“曩昔”,不可信。楊筠如《尚書覈詁》以“若昔”蓋謂如昔日先王之征殷人,亦通。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七引其父王念孫之説,以“若”乃詞之“惟”也,例句即有“若昔朕其逝”,“朕其逝”言朕將往,《爾雅?釋詁上》云“逝,往也”。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讀“若昔朕其逝”爲句,以“若”爲發語詞,視“其”猶“之”也,並讀“逝”爲“誓”,亦誥教之義,謂“像我前面説過的話”,則別爲一解。
“朕言艱日思”,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斷讀爲“朕言艱,日思”,以“艱”即下文所言作室、菑田之類,當日思之。曾運乾《尚書正讀》以“言艱日思”語倒,猶云“言日思其艱”,以此爲正破庶邦“艱大”之語。楊筠如《尚書覈詁》引裴學海之説,以“言”猶《孟子?公孫丑上》“宰我、子貢善爲説辭,冉牛、閔子、顔淵善言德行”之“言”,與“爲”對字,皆猶“於”也。以其句云“朕於艱日思”也,與上文“永思艱曰”文意相近。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亦釋“言”爲“於”。周秉鈞《尚書易解》則以“艱日思”云“艱日之思”也,即艱難時日之想法,下文所言是也。屈萬里《尚書集釋》以“言”即《詩》中習見之語詞“言”,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一有説;以“艱日思”言日思此艱難之事也。應以“言”猶“於”也或“言”爲語詞之説爲長。
若考作室,既厎法,厥子乃弗肯堂,矧肯構?厥父菑,厥子乃弗肯播,矧肯穫?
“若”,吴昌瑩《經詞衍釋》卷七云猶“其”也,例句即有“若考作室”。似以“若考”同下文之“厥父”。然“若”訓如亦通。“考”,顧炎武《日知録》卷二十五云:“古人曰父曰考,一也。”舉本句與《康誥》“大傷厥考心”、《易?蠱》“有子考無咎”爲證,且云“自《檀弓》定爲生曰父死曰考之稱”。“室”謂屋宅,《周禮?地官?大司徒》“以其室數制之”鄭玄注:“城郭之宅曰室。”“厎”,《堯典》“乃言厎可績”陸德明《釋文》引馬融云“定也”。“定法”指確定建造房屋的規劃。“堂”,僞孔傳釋爲堂基。《禮記?檀弓下》“吾見封之若堂者矣”鄭玄注:“堂,形四方而高。”沈括《夢溪筆談》:“凡屋基皆謂之堂。”“構”,《説文?木部》云“蓋也”,《淮南子?氾論》“築土構木”高誘注云“構,架也”。是“構”爲結架蓋屋。
“矧”,況也,今言“況且”、“何況”。“菑”,陸德明《釋文》云“田一歲曰菑”,又云“草也”。《廣雅?釋地》:“輜,耕也。”段玉裁《説文解字注》:“凡入之深而植立者皆曰菑。”引申插亦謂之“菑”,再引申即爲耕田之義。《詩?小雅?采芑》孔穎達疏引孫炎云:“菑,始災殺其草木也。”似讀“菑”爲訓爲始的“載”或訓爲災害之“災”。“始災殺其草木”亦開墾荒田之義。“播”義播種;“穫”義收獲,《説文?禾部》云“刈穀也”。這幾句話是説:就像父親建造屋宅,既已確定規劃,其子不肯築土爲堂,何況肯架木爲構?其父已經開墾、耕好田地,其子不肯播種,何況肯收獲?“莽誥”作:“予思若考作室,厥子堂而構之;厥父菑,厥子播而獲之。”與今本文意大異,殆誤解“矧”字。“矧肯構”、“矧肯移”言不肯構、不肯獲。《後漢書?肅宗紀》云“不克堂垣”,引《書》云“乃不肯堂,矧肯垣”;魯峻碑云“承堂弗構”;蔡邕撰司空文烈侯楊公碑云“克丕堂構”,皆可證《尚書》本意弗肯堂、弗肯構。
厥考翼其肯,曰:“予有後,弗棄基。”
“厥考翼其肯曰”句很費解。“莽誥”無此句。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未注釋,亦未串講。王引之《經義述聞》疑“翼”爲衍文,以“厥考其肯曰”爲句,屈萬里《尚書集釋》從之,似以“肯”爲願辭也。曾運乾《尚書正讀》以“考翼”即上文“越予小子考翼”之“考翼”。“言東征誠艱矣,然子孫不終祖父之業,徒言考翼。彼考翼之餘,其肯曰:予有後弗棄基乎?言不肯。然則雖艱大,猶當勇往前進也。”推衍過度,不足信也。楊筠如《尚書覈詁》則讀“翼”爲“抑”,古“抑”、“噫”、“翼”、“億”並通。又以“其肯”猶“豈肯”也。周秉鈞《尚書易解》則讀“翼”爲“意”,猶“或”也。“其父或將肯曰:‘予有後人不棄基乎?’言必不肯也。”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則以“翼”通“繄”,無義之語詞;“其”和“寧”的意思相近,即現代語“哪裏會”。
裘錫圭1983年發表在《中國語言學報》第1期的《卜辭“異”字和〈詩〉、〈書〉裏的“式”字》對這句話有新的解釋和斷句、標點。裘氏認爲舊説大多十分牽強,只有楊筠如認爲“翼”是虛詞,最爲有見。不過楊氏把“翼”字讀爲“抑”卻是靠不住的。“翼”、“抑”古音相去甚遠,無由通假。“翼”从一从“異”得聲,二字古通。虢叔旅鐘(《集成》00238)“嚴在上異在下”就是卜辭《詩?小雅?六月》“有嚴有翼”之“翼”。裘先生認爲卜辭“異其”與《大誥》“翼其”當是語之異寫。而卜辭“異”字兼有表示可能和意願兩方面的意思。卜辭“異其涉兕同”(《合集》30439)可以譯爲:“將會一同涉兕嗎?”“王異其田,亡災”(《合集》30757)可以譯爲:”王將要田獵,不會有災禍吧?”卜辭“羌方異其大出”(《合集》27937+27932)可以譯爲:“羌方會大出嗎?”而《大誥》“翼其肯曰”可以譯爲“難道會肯説”(“難道”表示反詰語氣)。基於這種理解,裘氏將其斷句,標點爲:
厥考翼其肯曰:“予有後,弗棄基?”
裘錫圭後來主張卜辭命辭不能全部視爲問句。尤其是上引“羌方異其大出”,從全辭文義看顯然不可能是問句,所以上舉卜辭譯文中的句末語氣詞都應該刪去,問號應改爲句號。但裘氏未明言“予有後,弗棄基”後的問號是否應同時改爲句號,也未明言“翼其”是否仍然今譯爲“難道”表示反詰語氣。[17]如果按然裘錫圭後來的理解,即“翼其”今譯爲“將會”、“將要”、“會”且全句非疑問句,其句似可標點爲:
厥考翼其肯曰:“予有後,弗棄基。”
可以今譯爲:“其父將會‘肯’説:‘我有子孫後代,不要捨棄已經打好的基礎。’”上古漢語中的“肯”,除了其本義指貼附在骨上的肉,即“肯綮”之“肯”,還有“願、願意”、“允許、許可”、“表示反問,豈其”等義項(見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肯”字頭),這幾個義項代入”其父將會‘肯’説”句,都突兀不順。
我認爲對“厥考翼其肯曰”的斷讀理解,應聯繫上下文意。父親做好規則劃,兒子不肯“堂”、不肯“構”;父親開好田地,兒子不肯“播”、不肯“獲”,父親該怎麼辦?循諸常理,父親應該希望甚或勸令兒子“堂”“構”“播”“獲”, “肯”應該代指上文之“肯堂”“肯構”及“肯播”“肯獲”,“翼”則當讀爲表希冀義的“冀”。“翼”“冀”均從“異”得聲得聲,例可通假。《荀子?修身》“行而供冀”楊倞注:“冀當爲翼。”此“翼”、“冀”相通假之實例。《國語?魯語下》“吾冀而朝夕修我”韋昭注:“冀,望也。”《國語》云“吾冀而”如何如何,《大誥》則云“厥考冀其”如何如何,兩者句式相同。“予有後,弗棄基”是對爲何如此希冀甚或勸令的具體説明,故此我在“肯”字後斷開,“曰”字另起一句,而不是“肯曰”連言。
肆予曷敢不越卬敉寧王大命?
“肆”,故也。“曷敢”言何敢、哪裹敢。“越”通“于”。金文“越若”作“若”,可證。“越卬敉寧王大命”如無“卬”字,亦可換言爲“于寧王大命攸敉”,與上文“予害其不于前寧人圖功攸終”、“予害敢不于前寧人攸受休畢”文例相同。“卬”訓我、身,猶今言“親自”。云我哪裏敢不親自完成文王之大命?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以“越”義及,釋“越卬”爲“及身”也就是“趁我這一生”之義,不可信。
若兄考乃有友伐厥子,民養其勸弗救?
“莽誥”云:“若祖宗乃有效湯武伐厥子,民長其勸弗救?”以“兄考”義祖宗,釋“養”爲長,讀“勸”如字。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兄者,周公謂武王也。考,成也。厥子,謂成王也。若武王成寧王大命,既肯堂、肯構、肯播、肯獲矣,乃有武庚等伐其子,爲民之長如予實母弟,及爾邦君、尹氏、御事,其可相勸弗救乎?”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釋爲:“若兄有成業,而有同志之友忽伐其子,叔父其長也,其可相戒勿救乎?”以“兄”謂武王,“厥子”指成王,“伐其子”謂武庚等,“民之長”如周公及其群臣,亦讀“勸”如字,大致同段玉裁之説。于省吾《尚書新證》以古無“兄考”連文之例,又因《無逸》“無皇曰”及“則皇自敬德”兩“皇”字漢石經皆作“兄”,是“皇”、“兄”相通,讀“兄考”爲“皇考”。楊筠如《尚書覈詁》、屈萬里《尚書集釋》、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皆從于説。楊筠如又謂“友”“莽誥”作“效”,“友”或本作“爻”讀爲“效”。今作“友”者,因“爻”、“”形近而訛。屈萬里從楊説。顧、劉則從曾運乾《尚書正讀》之説,以“友”爲羨文,古文“有”蓋作“”,讀者誤爲重文,誤讀爲“乃有友”。曾氏串講爲:“若兄考乃有伐其子弟者,長民者爲民父母,不能往救,已爲溺職,乃勸其兄考弗救乎?”周秉鈞《尚書易解》則以“考”猶“終”也。《楚辭?九歎?怨思》“身憔悴而考旦兮”王逸注:“考,猶終也。”以“兄考”謂“兄死”,而“兄”指武王。又以“友”猶“群”也。”言若兄已死,乃有群伐其子者,長民者其可相勸弗救乎?”
“民養”之“養”,“莽誥”作“長”。《夏小正》亦云:“養,長也。”故楊筠如《尚書覈詁》以爲古“長”、“養”聲近相通。屈萬里《尚書集釋》以爲諸家謂“民養”爲民之長,疑非是。蓋“養”可訓爲“長養”之“長”,而未可説爲“長官”之“長”也。屈氏謂“民養”蓋猶《孟子?梁惠王上》所謂“人牧”之比,“人牧”爲牧人者,“民養”爲養民者,皆指君主及官吏言也。顧頡剛、劉起釺《尚書校釋譯論》則以“養”乃廝養,即奴僕;“民養”都是指僕隸。此説實以“民”爲萌、氓之類。“勸”,于省吾《尚書新證》以字本作“雚”讀爲“觀”,漢人誤寫爲“勸”。屈萬里《尚書集釋》、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皆從于説。屈氏並補《君奭》“割申勸寧王之德”,《禮記?緇衣》引作“周田觀文王之德”之“觀”、“勸”互訛之例。
關於“養”義長,我認爲屈萬里的理解是對的。《左傳》昭公二十年“私欲養求”杜預注:“養,長也。”顯非“官長”之“長”。“養”有長義,殆通“羕”。《説文?羊部》:“羕,水長也。”《爾雅?釋詁上》則云:“羕,長也。”邵晉涵《正義》:“羕,通作養。羕爲古永字。齊侯鎛鐘云:羕保其身。又云:羕保用亯。是也。”“民美(永)其勸(觀)弗救”云“民”長期觀望而弗救。“民”應義同上文“民獻(孽)”之“民”,指諸侯、御事等在官者。而“若兄考乃有友伐厥子”似當讀爲“若望考乃有友伐厥子”,謂如果遠望近察有成群結夥侵伐厥子,“厥子”指武王之子即年幼之成王,諸侯、御事豈能長期觀望而不救?“兄”讀爲”望”,可參馬王堆帛書《老子》“是謂忽怳”之“怳”作“望”。“望”義視、觀。《爾雅?釋丘》“望厓洒而高,岸”邢昺疏及《廣雅?釋詁一》皆云:“望,視也。”《莊子?天地》“登乎昆侖之丘而南望”成玄英疏:“望是觀見之義。”“考”即上文“天考其民”之“考”。《易?復》“中以自考也”陸德明《釋文》引向云“察也”。“察”亦視、觀之義。《論語?爲政》“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劉寶楠《正義》:“視、觀、察,以深淺次第爲義。”
以上爲第三部分,周公駁斥東征“艱大”之説,反覆勸導邦君和群臣共同完成文王、武王未竟之大業。首言“不敢不極卒寧王圖事”,再言“曷其不于前寧人圖功攸終”,次言“曷敢不于前寧人攸受休畢”,最後説“曷敢不越卬敉寧王大命”,反覆叮囑,一再勸導。
王曰:“嗚呼!肆哉,爾庶邦君越爾御事。爽邦由哲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越天棐忱,爾時罔敢易法;矧今天降戾于周邦?惟大艱人誕鄰胥伐于厥室,爾亦不知天命不易?予永念曰:天惟喪殷,若穡夫,予曷敢不終朕畝?天亦惟休于前寧人,予曷其極卜、敢弗于從率寧人有指疆土?矧今卜並吉?肆朕誕以爾東征。天命不僭,卜陳惟若玆。”
王曰:“嗚呼!肆哉,爾庶邦君越爾御事。
“肆哉”猶《牧誓》“勖哉夫子”之“勖哉”。《爾雅?釋言》:“肆,力也。”郭璞注: “肆,极力。”猶今言“努力”、“勉力”。其字又作“肄”、“勩”。《詩?邶風?谷風》“既詒我肄”毛傳、《左傳》昭公十六年“莫知我肄”杜預注皆云:“肄,勞也。”表勞義、勉力義的“肆”、“肆”本“勩”之假借。《爾雅?釋詁上》“勩,勞也”陸德明《釋文》:“字亦作肄。”郝懿行《義疏》:“通作肄,又作肆。肆力亦勤勞。肆、肄聲義俱近,經典多通。”
爽邦由哲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越天棐忱,爾時罔敢易法,矧今天降戾于周邦?惟大艱人誕鄰胥伐于厥室,爾亦不知天命不易?
“爽邦由哲”,“莽誥”作“其勉助國道明”,大概以“爽”義明而“明”當讀爲“勉”,“迪”則讀“道”,“哲”義智,而智即明也。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串講爲:“言爾邦君群臣,各出爾力哉,勉於邦事,由明智之人,”讀“爽”爲“明”爲“勉”,肯定是不對的。曾運乾《尚書正讀》已指出,“爽”或“爽惟”與“矧”對文連用,意爲“尚且……何況……”或“本來已……更何況……”。這種句式《尚書》頻見。曾説正確可從。曾氏又以其句當作:“越天業忱,惟十人迪知上帝命,邦尚由哲,爾時罔敢易法,矧今天降戾于周邦。”且解“邦尚由哲”爲“邦尚猶哲人作主”,則是不可信的。就連曾氏弟子周秉鈞《尚書易解》都改從王先謙《尚書孔傳參正》之説:“邦之爽明,必由哲人,即先知覺後知覺之義。”否認“爽”、“矧”對言之説,也不對。周氏弟子錢宗武、杜純梓《尚書新箋與上古文明》承周説。屈萬里《尚書集釋》引朱駿聲《尚書古注便讀》之説,以“爽”義明,“哲”指明智之人。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以“爽”與“矧”相對,又以“由哲”乃古成語,義爲“昌明”、“時勢順利”等意。亦作“迪哲”,見《無逸》“玆四人迪哲”。足利本則作“用哲”,“迪”、“由”、“用”古通用。“爽邦由哲”是説:本來國家已經得到順利昌盛。指的是周文王、武王時期的事。此説實創自楊筠如《尚書覈詁》,實不可信,我們在注釋上文”弗造哲迪民康”句時已經詳細説明。其關鍵之處云“尚”、“由”聲可通,是我們不能認同的。這裏補充兩點。第一,武王克商、敷佑四方後,可以稱之爲“昌明”、“國勢順利”,但文王時期尤其是被囚羑里階段,哪裏有“昌明”、“順利”之説?武王即位九年盟津之會後,國勢才逐步昌盛。但武王仍然十分清醒。諸侯力勸武王伐紂,武王説:“女未知天命,未可知也。”(《史記?周本紀》)又過了兩年,才有牧野之戰,克商受命。讀“由哲”爲“昌明”、“時勢順利”,以爲“指的是周文王、周武王時期的事”,於史實多少有些不合。同時,既然國勢“昌明”、“時勢順利”,爲何言“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越天辈忱”?武王克商後,有周受天命而代商,已是周人的普遍觀念,“亦惟十人”之説不通。第二,《無逸》一例,釋爲“昌明”、“時勢順利”,於上下文意嚴重不協。《無逸》云:
周公曰:“嗚呼!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玆四人迪哲。厥或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則皇自敬德。厥愆,曰:‘朕之愆,允若時。’不啻不敢含怒。此厥不聽,人乃或譸張爲幻。曰:‘小人怨汝詈汝。’則信之。則若時,不永念厥辟,不寬綽厥心,亂罰無罪、殺無辜。怨有同,是叢于厥身。”
“玆四人迪哲”後面的一大段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到“不啻不敢含怨” 止。這部分又分爲兩段。第一段大意是説:如果有人告訴“玆四人”:“小人怨汝詈汝。”“玆四人”首先反躬自責,馬上謹於自己的行爲。“皇”訓遽,立刻、馬上。“敬德”即謹於行爲。第二段大意是説:其有罪愆,“玆四人”主動説:“這是我的罪過,誠如是。”不但不内含怒怨,而是虛心接受批評。餘下的是第二部分,大意是説:如果不聽人教誨,將會相互詐誑欺惑(“人乃或譸張爲幻”)。有人説:“小人怨汝罵汝。”立刻就信了。如果這樣,不長念其法,不寬綽其心,而是亂罰無罪、亂殺無辜,民怨會同、集中在君王身上。第二部分在第一部分的基礎上,以古誨今,教育後人。而第一部分説“玆四人”如何如何好,顯然是對“玆四人迪哲”的具體説明,整段文字與所謂“昌明”、“時勢顺利”根本不搭界。
前已分析“余弗造哲迪民康”之“迪”適用《方言》卷六“由、迪,正也”之訓,而表“正也“的“由/迪”是“肅”的方言變音,“哲迪”言智哲之士肅正。《大誥》之“由哲”乃“哲迪”之倒言,爲定中結構,言肅正之智哲之士。盟津之會後,諸侯力勸武王伐紂,武王説:“女未知天命,未可也。”指的正是邦中肅正之智哲之士只有極少數“迪知上帝命越天棐憂”。“越”,及也。“天棐憂”言天不可信。“十人”非實指,始言其少。把十人與《論語?泰伯》中武王説“予有亂臣十人”聯繫起來,雖無不可,但終嫌根據不足。《無逸》“玆四人迪哲”之“迪”亦肅正之義,但與《大誥》中的“由哲”爲定中結構不同,是兩個形容詞並列,是説殷王中宗、高宗祖甲及周文王“玆四人”肅正、智哲,故後面接言“玆四人”如何反躬自責、虛心以待云云。
“迪知”三見於《尚書》,除本例外,又見於:
亦惟純佑秉德、迪知天威,乃惟時昭文王迪見,冒聞于上帝,惟時受有殷命哉。《君奭》
古之人迪惟有夏,乃有室大競,籲俊尊上帝,迪知忱恂于九德之行,乃敢告教厥后曰:“拜手稽首,后矣。”《立政》
多數注家皆以“迪知……”爲句。顧颉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於《大誥》一例注釋説:“迪知,也是古代成語。並見《君奭》、《立政》等篇,意即‘用知’。”用王引之《經傳釋詞》卷六“迪,詞之‘用’也”之説。屈萬里《尚書集釋》則以三例“迪知”的“迪”皆無義之語詞。楊筠如《尚書覈詁》則以“迪”猶“通也”,而“通”義同,“迪知”疑猶言“同知”。但不知楊氏云“迪”猶“通也”的訓詁依據。王先謙《尚書孔傳參正》則讀三例“迪知”爲“進知”,以進釋“迪”。今按“迪”有進義乃“羞”之假借,而“羞知”不詞。也有的注家對這三例“迪知”有不同的理解。如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將《大誥》一例斷讀爲:“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以“十人迪”謂玆十人進用,以“十人”爲“亂臣十人”。楊樹達《積微居讀書記?尚書説》認爲“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越天棐忱”應爲一句,其説可信。而《君奭》一例,孫氏釋爲“進知”;《立政》一例,孫氏讀“迪”爲“道”。周秉鈞《尚書易解》將《大誥》、《君奭》“迪知”之“迪”釋爲指導,即以其字通“導”;而《立政》一例則以“籲俊尊上帝迪”爲句,以“上帝迪”即上帝所啓導。綜合三處文例來看,“迪知”顯爲一詞,不能從中斷開,且其詞義應一致。這樣也只有“迪”即“詞之‘用’也”以及“迪”爲語詞之説較爲可信。
沈培認爲,《尚書》中的某些“迪”字爲表強調語氣的虛詞。[18]我認爲“迪知”之“迪”正是這種用法,用在動詞前,頗似英文動詞前表強調語氣的do,如1 do believe。“迪知”可今譯爲“深知”、“甚知”。“爾時不敢易法”, “莽誥”作“爾不得改易天子之定命”。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認爲“法”字古文作“佱”,與“定”的古文相似,主張《尚書》原本作“定”,如“莽誥”作者所見,後被誤認爲“法”,故顧、劉徑改經文爲“易定”,且以下文”天命不易”之“不易”即“定”也,“定”謂“天的定命”。此説不可信從。“莽誥”“定”字,乃誤認“法”之古文爲“定”,非《尚書》本作“定”而誤認爲“法”之古文,此其一。“不易”亦非“定”也,下文還要討論,此其二。楊筠如《尚書覈詁》讀“易”爲“傷”,《説文?人部》云“輕也”,《廣韻?寘韻》云“相輕慢也”。“法”則據金文讀爲“廢”,大盂鼎(《集成》02837)云“勿灋(廢)朕命”。屈萬里《尚書集釋》引楊氏“易”義輕慢之説,但未引“法”讀爲“廢”之説。曾運乾《尚書正讀》亦以“易”爲侮傷,而以“法”指九伐之法。周秉鈞《尚書易解》以“易法”即“易廢”,又作“廢易”。《荀子?正論》:“國雖不安,不至於廢易遂亡。”“易廢”者,怠棄之義。“爾時罔敢易法”,爾罔敢怠棄時也,否定句代詞賓語前置。今按《正論》之“廢易”,王念孫《讀書雜志》已讀爲“廢弛”。《爾雅?釋詁下》:“弛,易也。”《荀子?君道》云“境内之事有弛易齲差者”。王説極是。古“易”聲、“也”聲多通假。《詩?小雅?何人斯》“我心易也”陸德明《釋文》云《韓詩》作“施”。《禮記?月令》“易關市”,俞樾《羣經平議》:“易,當讀爲弛。”《秦誓》“俾君子易辭”,《公羊傳》文公十二年作“俾君子易怠”。我讀“易怠”爲“弛怠”,義同“懈弛”、“懈怠”。《盤庚》:“今予告汝不易,永敬大恤,無胥絕遠。”“不易”也應讀爲“不弛”。毛公鼎(《集成》02841)云“夙夕敬念王畏不睗(弛)”,叔尸鎛(《集成》00285)云“虔恤不易(弛)”,“不弛”皆“夙夜匪懈”之義。“廢”義廢惰,與“弛”義懈弛義近而連言。“爾時罔敢易(弛)法(廢)”,言在邦中宿老、智哲只有極少數人深知上帝將降顯休命於有周且天不可一味信賴的情況下,你等(作爲未知天命的大多數)那時都不敢弛廢,而是夙夜虔敬文王、武王之命,不敢有所懈弛、墮廢。
“今天降戾于周邦”,“莽誥”“戾”作“定”。《詩?小雅?雨無正》“靡所止戾”毛傳:“戾,定也。”此係誤讀。“今天降戾于周邦”猶言“降罪于周邦”。《詩?大雅?抑》“亦維斯戾”毛傳:“戾,罪也。”《爾雅?釋詁上》:“戾,辠也。”“辠”即古“罪”字。上文云“天降害于我家”,《酒誥》云“天降喪于殷”,《多士》云“弗弔天大降喪于殷”,與此句法、文意相仿。”莽誥”誤解“戾”爲“定”,是誤解了下文的“天命不易”一語。曾運乾《尚書正讀》、周秉鈞《尚書易解》、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皆從“莽誥”“戾”義定即定命之解,是不對的。屈萬里《尚書集釋》從朱駿聲《尚書古注便讀》之説,以“戾”義拂逆也,指拂逆不順之事。惟楊筠如《尚書覈詁》徑釋“戾”爲罪,可謂通達之識。
“惟大艱人誕鄰胥伐于厥室”,“莽誥”作“惟大囏人大逆,欲相伐於厥室”。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認爲“莽誥”殆讀“鄰”爲“遴”,《説文?辵部》云“行難也”,“誕遴”即大難,故“莽誥”以大逆訓之,此今文義。孫氏自己則釋“遴”爲近,言“大近相伐於其家”。曾運乾《尚書正讀》從孫説。楊筠如《尚書覈詁》則讀“誕”爲“延”,謂延鄰敵相伐也。《無逸》“既誕”,漢石經作“既延”,可證“誕”可讀爲“延”。周秉鈞《尚書易解》、屈萬里《尚書集釋》皆從楊説。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則從于省吾《尚書新證》之説,以“鄰”字雲窗本古寫隸古定作“厸”,“厸”乃“以”之形誤。“誕以”是古人成語,下文“肆朕誕以爾東征”可證。顧、劉甚至徑改經文。今按顯以“誕”通“延”之説爲長。“大艱人”,應指“三監”;“鄰”則指武庚。“艱”似當讀爲“狠戾”之“狠”,字又作“很”。《説文?彳部》:“很,不聽從也。”《左傳》襄公二十六年“美而很”服虔注:“很,戾不從教。”《國語?吴語》“今王將很天而伐齊”韋昭注:“很,戾也。”“大艱(很)人”猶言“大戾人”,言違戾、叛逆之人。
“天命不易”兩見於《尚書》,除此例外,又見於《君奭》:“不知天命不易、天難諶。”“命不易”之類的話又見於《詩經》,如《大雅?文王》云“宜鑒于殷,駿命不易”,《大雅?韓奕》云“夙夜匪懈,虔共爾位,朕命不易”,《周頌?敬之》云“敬之敬之,天維顯思,命不易哉”。對於這些説法裏的“易”,向來有“變易”之“易”和“難易”之“易”兩種看法。以《大誥》而論,“莽誥”顔師古注讀“易”爲改易;曾運乾《尚書正讀》、周秉鈞《尚書易解》、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主“變易”之“易”,同顔師古注。楊筠如《尚書覈詁》以“不易”謂不可常也,亦主“變易”之“易”。而屈萬里《尚書集釋》釋“不易”爲“不容易”,主“難易”之“易”。
毫無疑問,對“天命不易”、“命不易”的理解應置於周人天命觀這一重要思想背景之中。古人認爲有一種超凡力量也就是抽象意義上的“天”,在主宰、掌控大自然和人類的一切。夏、商統治者認爲自己統治的依據來自“天命”。西周政權建立後,首先必須解釋其統治的合理性,即朝代爲什麼更替?西周統治者認識到,天命是會轉移的。《詩?大雅?文王》云“天命靡常”,即天不會永遠眷顧某一族姓,上天的旨意不是一成不變的,它變化莫測。因此周人提出“天棐忱”,即天不可信,告誡人們不要像商紂王那樣迷信天命。
那麼天命依何而轉移呢?總結夏、商相繼滅亡的經驗教訓,周人提出“德”的概念。《左傳》僖公五年引《周書》云:“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周人想保住所受之天命,就必須“王其疾敬德”(《召誥》),以德配天。
儘管周人認爲“天棐忱”,但仍然和夏、商統治者一樣,強調敬奉、崇信天命,強調天命不可違逆,天命不可懷疑,以此來鞏固自己的統治。《詩?商頌?長發》之“帝命不違”,同樣爲周人所遵從。《逸周書?商誓》載武王云“予亦無敢違天命”,《多士》云“是惟天命,無違”。《左傳》昭公二十六年:“天道不謟,不貳其命,若之何禳之?”昭公二十七年:“天道不慆久矣,使君亡者,必此象也。”哀公十七年:”天命不謟,令尹有憾于陳,天若亡之,其必令尹子是與,君盍舍焉?”杜預注言“謟”、“慆”即“疑”也。”天道(命)不謟(慆)”言天命不可懷疑,必須信奉天命。
古書中“易”除了變易、容易之義,還有從變易、改變義引申出來的違反、違逆之義。《吕氏春秋?禁塞》“不可易”高誘注:“易猶違也。”《左傳》哀公元年“我先大夫子常易之,所以敗也”杜預注:“易猶反也。”哀公二年:“范氏、中行氏反易天明,斬艾百姓,欲擅晉國而滅其君。”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天明即天命。明與命,依江有誥《二十一部諧聲表》,古音同,自能通用。”《漢書?京房傳》云“易逆天意”,與“反易天明(命)”義同。“反易”、“易逆”連言,足證“易”有違反、違逆之義。“天命不易”、“命不易”即“天命不違”、“命不違”。《國語?吴語》“余令而不違”韋昭注:“不違,言莫違。”《逸周書?大匡》“有常不違”朱右曾《集訓校釋》:“不違,猶言毋違。”
“天命靡常”是説天命會自己經常變易,而“天命不易”是説人們不能變易、改變也就是違逆天命,兩者是辨證統一的。
綜上,這段話是説:在邦中宿老、智哲只有極少數人深知天命或將休於有周同時也深知天命變幻無常、不可盡信的情況下,你等邦君群臣(作為未知天命的大多數,)那時尚且不敢弛廢,(而是夙夜恭謹王命不懈,)更何況如今上天降罪於我有周,狠戾之人管叔、蔡叔勾結其鄰武庚相伐於周室,你等難道不知道天命不可違逆嗎?意思是説,你等應該比當初更加恭謹天命、王命,遵從占卜所示天意以及成王的指示(實際上就是周公自己的意思),與我一道征伐叛亂,夙夜匪懈。
予永念曰:天惟喪殷,若穡夫,予曷敢不終朕畝?
“永”,長也。”予永念曰”可今譯爲“我一直在想啊”。“惟”與下文“亦惟”相對。楊筠如《尚書覈詁》以“惟”猶“若”也。“若”爲“惟”,故“惟”亦爲“若”。“若穡夫,予曷敢不終朕畝”承上文菑田之喻而言。“穡夫”,農夫。“終朕畝”謂終我田畝之事,即善始善終。對“天若喪殷”而言,則是徹底征服殷商殘餘。
天亦惟休于前寧人,予害其極卜、敢弗于從率寧人有指疆土?矧今卜並吉?
“予害其極卜、敢弗于從率寧人有指疆土”云“予害其極卜”、“予害其敢弗于從率寧人有指疆土”。對比上文“予曷敢不于前人攸受休畢”,則“從率寧人有指疆土”不能從中斷開。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斷讀爲:“予曷其極卜,敢弗于從?率寧人有指疆土,……”乃從“莽誥”之讀,是不對的。
“極”,顔師古注釋爲“究極”,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曾運乾《尚書正讀》皆從此釋。楊筠如《尚書覈詁》引《儀禮?大射》“朱極三”鄭玄注:“極,猶放也,所以韜指,利放弦也,以朱韋爲之。”以“極”有放棄之義,“極卜”與上文“王害不違卜”之“違卜”,義相應也。然“朱極”之“極”,似用來韜指利放弦也。朱駿聲《説文通訓定聲》認爲《儀禮?大射》“朱極三”、《士喪禮》“纊極”之“極”,即《説文?革部》之“極”,所以韜指放弦,令不挈指者,以韋爲之。故“極”有放義,實隨文釋義,不可據此推論“極”有放棄之義、“極卜”義同“違卜”。屈萬里《尚書集釋》讀“極”爲“亟”,屢也。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則讀爲表急、疾義的“亟”。 我認爲“極”應讀爲表變更、更改義的“革”。《禮記?檀弓》“若疾革”陸德明《釋文》:“革本又作亟。”《説文?二部》“亟”字段玉裁注:“革,亦亟之叚借字也。”“予害(曷)其極(革)卜”云我爲何要改卜。《左傳》桓公十七年載,吴楚再度交戰,楚令尹陽匄舉行龜卜,結果是不吉。司馬子魚認爲占卜是他的職責,曰“我請改卜”,遂二次占卜,這次果然是吉。“改卜”意味著不認可、不遵從之前的占卜結果,其實質就是“違卜”。
“從率前寧〈文〉人有指疆土”不能從中斷開,故不再徵引從中斷開讀的各家之説。楊筠如《尚書覈詁》以“從率”連文,並依“莽誥”和孔穎達疏改“指”爲“旨”,《説文?旨部》云“美也”。但楊氏讀“旨”爲“厎”。《集韻?旨韻》云“耆”通“底”。又以“有”猶“以”也,而“底”義定也,謂不敢從率前文人以定疆土。屈萬里《尚書集釋》分“從”、“率”爲二事,謂:豈敢不順從龜卜,以遵循先祖之遺規而保有其疆土乎?其讀“旨”爲“只”,義同“是”也。周秉鈞《尚書易解》以“從”義“重”,《爾雅?釋詁上》云“從,重也”。而“率”義“循”、“旨”義“美”,云:“我敢不前往重循文王美好疆土乎?”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以“從”義遵守,以“率”爲無義之語詞,串講爲:“不敢不去守著文王傳下的大好疆土。”
我認爲“從率”連文之説是可取的。《君奭》云“海隅日出,罔不率俾”,王引之《經義述聞》謂“率俾”義同“率從”,《爾雅?釋詁下》云“俾,從也”。《文侯之命》即云“罔不率從”。“從率”、“率從”皆同義連言,故正言、倒言無別,云遵從、遵循。“從率前寧〈文〉人”言遵從、遵循前文人。但“遵循美好疆土”則不詞。故我認爲楊筠如讀“旨”爲“厎”,是很有見地的。關於“有”古讀爲“以”,吴昌瑩《經詞衍釋》卷三有説:“《唐韻正》:‘有,古讀爲以。’是‘以’、‘有’二字義同而用通也。《論語》‘皆能有養’,言以養也。《孟子》‘霸必有大國’,言‘必以’也。”
這幾句話是説:天亦若休於前文人,我爲何要改卜?我哪裹敢不追循前文人以厎定疆土?更何況説占卜結果也顯示吉祥?
肆朕誕以爾東征。天命不僭,卜陳惟若玆。
“肆”,故也。“誕”,語詞。“以”,與也,可今譯爲“率領”。“僭”,或以僭差之義解之,如“莽誥”、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曾運乾《尚書正讀》、周秉鈞《尚書易解》、屈萬里《尚書集釋》等。然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以上文“不可替(僭,僭)上帝命”云不可不信上帝命,各家多從此説。楊筠如《尚書覈詁》云”天命不僭”義正與此同也。今按兩説似皆可通,而以“不信”之釋爲長。“卜陳惟若玆”言占卜所陳示的也是這樣。“陳”,陳列、陳示。《國語?齊語》“相陳以力”韋昭注:“陳,亦示也。”“惟”,語詞,無義。“若玆”,像這樣。
以上爲第四部分。周公追念在尚未取得天下時,諸侯群臣那時尚且不敢弛廢,而今狠戾之人結夥相伐於其室,諸侯群臣應知天命不可違,從而更加恭謹天命、王命。周公自己也一直在考慮,要像農夫終其田畝之事那樣,徹底征服殷商,以恭行上天喪殷之命。上天休於前文人,周公不會不認可、不遵從之前的占卜結果而改卜,不敢不遵循前文人以底定疆土,更何況如今占卜皆吉。故周公決定帶領諸侯群臣東征,因天命不可不信,而占卜所顯示的就是如此。這一部分以天命結束全篇,駁斥“違卜”之説。
[1] 李學勤:《清華簡關於秦人始源的重要發現》,原截《光明日報》2011年9月8日;收入李學勤著:《初藏清華簡》,中西書局,2013年。
[2] 馮勝君:《讀清華簡〈祭公之顧命〉札記》,《“出土文獻與傳世典籍的詮釋”國際學校研討會議論集》,復旦大學,2017年10月。
[3] 于豪亮:《説“引”字》,收入《于豪亮學術文存》,中華書局,1985年。
[4] 裘錫圭:《説金文“引”字的虛詞用法》,收入《裘錫圭學術文集?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
[5] 裘錫圭:《説“格致”》,收入《裘錫圭學術文集?思想、民俗、歷史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
[6] 蔡偉:《誤字、衍文與用字習慣——出土簡帛古書與傳世古書校勘的幾個專題研究》,花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17年,第119-120頁。
[7] 李平心:《從〈尚書〉研究論到〈大誥〉校釋》,《李平心史論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1頁。
[8] 裘錫圭:《談清末學者利用金文校勘〈尚書〉的一個重要發現》,收入《裘錫圭學術文集?語言文字與古文獻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
[9] 蔣玉斌:《釋甲骨金文的“蠢”——兼論相關問题》,《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5期。
[10] 裘錫圭:《卜辭“異”字和〈詩〉、〈書〉裏的“式”字》,收入《裘錫圭學術文集?甲骨文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
[11] 裘錫圭:《談談地下材料在先秦秦漢古籍整理工作中的作用》,收入《裘錫圭學術文集?語言文字與古文獻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
[12] 校按:此處作者手稿空缺,檢得“予翼”見於《古漢語常用字字典》“膂”字頭下:脊梁骨。《尚書?君牙》:“今命爾予翼,作股肱心~。”(予翼:輔佐我。)[膂力]體力。《三國志?魏書?呂布傳》:“~~過人,號爲飛將。”似未見“予翼:翼予”。
[13] 李春桃:《説〈尚書〉中的“敉”及相關諸字》,《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六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
[14] 張富海:《清華簡零識四則》,原載《古文字研究》第32輯,中華書局,2018年;收入氏著《古文字與上古音論稿》,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
[15] 陳劍:《清華簡與〈尚書〉字詞合證零札》,《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李學勤先生八十壽誕紀念論文集》,中西書局,2016年。
[16] 魏宜輝:《利用戰國文字校讀〈尚書〉二題》,《古漢語研究》2016年1期。
[17] 裘錫圭:《卜辭“異”字和〈詩〉、〈書〉裏的“式”字》,收入《裘錫圭學術文集?甲骨文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
[18] 沈培:《西周金文的“繇”和〈尚書〉中的“迪”》,《古文字研究》第25輯,中華書局,2004年。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3年12月26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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