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铜器铭文所见楚公世系补议
(首发)
李金鑫(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
近年来,基于山西绛县横水M2055所发现之新材料,即“楚公逆”短剑,学界对西周铜器铭文中的楚公世系的研究有了突破性进展。靳健和谢尧亭两位先生著文,认为M2055这一“考古背景”的年代明确为西周中期偏晚,另对已发现的楚公逆器和楚公器进行了详细的类型学分析,综合判断楚公逆器的年代为西周中期偏晚的孝、夷时期,楚公器的年代为厉王时期,楚公逆应指文献中的熊渠、楚公为熊挚[1]。从而推翻了学界几乎达成的定论,即孙诒让先生提出的楚公逆应为熊鄂的说法,并且也推翻了学界的主流意见即楚公为熊仪的说法,而是认同了朱德熙先生、裘锡圭先生、李家浩先生等提出楚公为熊挚的观点[2]。
靳、谢两位先生的论文出发点明确,材料清晰,论证扎实详尽,确凿地证明了楚公逆器的年代为西周中期,楚公器的年代为西周晚期偏早的厉王时期。将楚公对应为熊挚,也较为妥当,但将楚公逆对应为熊渠,似有不妥。原因是据《史记》等文献记载,熊渠主要生活于夷王、厉王时期,但M2055从出土器物来看,所出铜鼎腹部较深,垂腹不甚,铜盉为三袋足式,均与共懿时期铜鼎、铜盉相近,方座铜簋的年代则更早,为昭穆时期的形制,陶鬲为高体高裆的联裆鬲,也晚不至于夷王时期。因此M2055的年代为共懿时期,靳、谢两位先生将其年代定为孝、夷时期,并与熊渠对应,终觉未安。
不少学术问题之解决常赖新材料之助。“全国文物犯罪线索举报”小程序平台[3],近日公布了5件楚公器,为研究该问题提供了契机。这5件楚公器均为甬钟,出土于西周时期的都城之一——周原遗址内的法门镇庄白村附近,2021年被犯罪份子所盗掘。5件甬钟大小有差,但铭文内容相同,仅行款略有差异,均为“楚公遽以緐享于王,应侯率,王其万年,应侯其日率楚眔緐享”(图一)。
图 一 楚公遽钟5件
1.7-2 2.7-3 3.7-4 4.7-5 5.7-6 (图中各钟比例尺不同,3-5为体量相近的大钟,1-2为体量相近的小钟)
器主明确为楚公遽(图二)。楚君熊渠,清华简《楚居》中渠写为[4],从辵巨声。显然,遽为群母鱼部字,从巨之字亦为群母鱼部字,二者属同音字,完全可通。另外,和遽均从辵旁,两字属音符替换,强化了其关联性。由此可见,将楚公遽对应为熊渠,更为妥当。
图 二 器主之名“楚公遽”
1.7-2 2.7-3 3.7-6
再来铜器的类型学特征,楚公逆甬钟,钟体表面用乳钉纹作为界格,正鼓部饰龙、凤、虎等图案组成纹饰,右鼓部为穿山甲纹(图三,1)。楚公甬钟,钟体表面则用粗阳线作为界格,正鼓部饰卷云纹,右鼓部为象纹(图三,3)。而楚公遽钟,恰恰介于两者之间,一方面传承楚公逆钟的特点,使用乳钉纹作为界格,右鼓部为穿山甲纹,另一方面则鼓部使用卷云纹作为装饰,成为楚公钟的源头(图三,2)。由此可见,将这三位楚公的甬钟,依据类型学特征,从早到晚排列为楚公逆钟——楚公遽钟——楚公钟的年代序列(图三),可谓若合符节,十分顺畅。由此亦可证明,将楚公遽对应为熊渠,早于楚公(熊挚),在年代上也是可靠的。另外,楚公逆器的年代要早于夷王时期的熊渠(楚公遽),也证明笔者判断M2055的年代为共懿时期是合理的。
图 三 楚公逆、楚公遽和楚公钟的类型特征及年代序列
1.楚公逆钟(《铭图》15500) 2.楚公遽钟7-3 3.楚公钟(《铭图》15171)
最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楚公逆为何人?共懿时期的楚君有2位,分别为熊樊(即熊胜,胜为传世文献之讹字)和熊锡(即熊杨,杨为传世文献之讹字)[5]。逆为疑母铎部字,锡为心母锡部字,疑母和心母不近,但铎部、锡部旁转,具有通假的可能,因此我们目前认为楚公逆很有可能为熊锡。
综上,西周金文中的楚公逆应为熊锡,年代为共懿时期,楚公遽为熊渠,年代为孝夷厉时期,楚公为熊挚,年代为厉王时期。
《史记·楚世家》记载:“熊渠生子三人。当周夷王之时,王室微,诸侯或不朝,相伐。熊渠甚得江汉间民和,乃兴兵伐庸、杨粤,至于鄂。熊渠曰:‘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乃立其长子康为句亶王,中子红为鄂王,少子执疵为越章王,皆在江上楚蛮之地。及周厉王之时,暴虐,熊渠畏其伐楚,亦去其王。”[6]由此可见,熊渠之时为楚国兴盛之时,并且对周王朝有所忌惮。楚公遽钟记载,楚公遽可通过应侯向周王进贡“緐”,同样一方面显示其为周王之臣,一方面显示其能力之强,与《楚世家》所记亦颇能相合。另外,楚公遽向周王进贡时,由应侯所率领,而非直接进贡,体现了应国作为诸侯国的职责,也是应国处于王畿和楚国之间政治地理角色的反应。
姓名:李金鑫
单位: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博士研究生
[1] 靳健、谢尧亭:《“楚公逆“的年代及相关问题新探》,《江汉考古》2022年第2期,页77-84、105。
[2] 朱德熙、裘锡圭、李家浩:《江陵望山一、二号墓竹简释文与考释》,《江陵望山沙冢楚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96年,第250页。
[3] 微信“全国文物犯罪线索举报”小程序平台,5件楚公钟的平台编号分别为7-2、7-3、7-4、7-5和7-6,另同时出有两件非楚公器,编号为7-1和7-7。
[4]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中西书局,2010年,第180-194页。
[5] 熊樊、熊锡人名的解释,参看李守奎:《〈楚居〉中的樊字及出土楚文献中与樊相关文例的释读》,《文物》2011年第3期,页75-78、98。
[6] [汉]司马迁撰:《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692-1693页。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4年3月17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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