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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王堆漢墓考古發掘50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 “漢代簡帛研究”學術分會紀要
在 2024/10/9 21:33:21 发布

马王堆汉墓考古发掘5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汉代简帛研究学术分会纪要


817—20日,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湖南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承办,湖南博物院、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执行的马王堆汉墓考古发掘5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汉代简帛研究分会会议在长沙成功举办。


马王堆汉墓是20世纪世界上最重要的考古发现之一,于1972—1974年先后进行了3次考古发掘,经过数十载努力,三座汉墓出土文物完成了系统性清库,包括三大门类26937件文物,其中帛书、帛画、木牌、竹简等简帛文物共计1430件,字数达13万之多,在中国学术史上具有重要价值。适逢马王堆汉墓发掘50周年,众多国内外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庆祝并交流学术成果。

“汉代简帛研究”学术分会分会主席为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刘钊教授。分会共收到会议代表回执80余份,实际参会总人数81人,收到论文摘要或全文有65篇。参会嘉宾有来自日本、韩国等国的海外学者,国内学者有来自北京、吉林、山东、陕西、河北、河南、安徽、湖北、湖南、上海、江苏、浙江、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江西、福建、台湾等40余所高校、科研院所、文博机构的学者。

会议发言共分为6场,分别由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主任刘钊教授、日本岩手大学薮敏裕教授;山东大学文学院侯乃峰教授、南京大学文学院程少轩教授;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施谢捷教授、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古天文研究中心吕传益副研究员;湖南大学岳麓书院许道胜教授、山东大学文学院伊强副研究员;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张传官研究员、荆州博物馆蒋鲁敬;郑州大学历史学院袁延胜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凌文超教授担任学术主持。


与会学者围绕马王堆汉墓出土简帛从字词释读、文本流传以及思想文化内涵的阐发等多个研究方向进行研讨。为共享学术成果,特辑录专家发言要点如下:

湖南博物院研究馆员刘彬徽先生以“马王堆帛书《易》学八卦方位和帛书《式图》共组的新图新论”为题发言,介绍了一种不同于式图式盘的新图,它由八卦方位和天文历法、日、星共同组成,显示的是帛书《易》学八卦方位和日躔、月建及年四季十二个月的互补、对应关系,增进了我们对帛书《易》学和中国古天文学、古历法的认识。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研究员李均明先生以“贵族墓出土简帛的特色”为题,阐述了贵族墓葬出土简帛的若干特色。例如,相比于低级别墓葬,贵族墓葬出土简帛的数量和内容都要更丰富、更庞杂;不同年代的贵族墓葬出土的简帛内容,往往可以反映当时社会的主流思潮和墓主个人的志趣追求。具体到不同的贵族墓地,这些特色彼此之间既有共性又有个性。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长邢文先生发言题目为“马王堆帛书《周易》与和数数理”,从中国数理哲学的角度考察了帛书《衷》篇几章的内在关联。他认为帛书《衷》篇“子曰五行者”章末尾“《易》其和【也】”所见和数数理就是“道之数”“两仪”之数;今本《说卦》前三章到帛书《衷》篇“子曰五行者”章后面的三章,都对这种“道之数”作了详细的列举。帛书《衷》篇的“水火相射”与“《易》达数也”与今本《说卦》文字有所不同,反映的正是从“《易》其和【也】”到“《易》达数也”所见的和数数理。


韩国忠北大学哲学科元勇准教授将帛书易传《二三子问》与今本《周易》、相关出土文献及传世文献进行比较,指出《周易》一书在进入战国时代后从占卜书转变为哲学书,并被儒家接受为经典,而产生这种转变的标志则是《易传》的成立。


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刘光胜教授作了题为“出土文献与汉代易学话语体系的重构”的报告,指出过去由于资料缺乏,无法找到汉代象数易学的理论来源,因此通常认为汉代象数易学是当时人的发明。现在从清华简《筮法》记载的内容来看,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卦位图,卦气说也已经开始萌芽,五行和八卦的结合不会晚于汉代。这些都可以引发我们对汉代易学话语体系的重新思考和建构。


西南大学文献所研究员王化平题为“帛书《周易》中的两处异文及相关爻辞释义”的发言考察了《周易》乾卦“夕惕若厉”的异文和句读,认为应作一句读,“厉”应该解释为“严肃”“严正”,“若”字则是作为连词使用。贲卦卦名的传统解释以及在出土材料中的异文都与“文饰”义相关,海昏侯竹简《易占》又将“贲”解释为“访”,因此贲卦各条爻辞说的其实是贵族的舄、服饰、车马仪仗和受赐田邑,这应该和西周的册命礼有关,可以看作是“聘贤说”的早期依据。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理论研究所冯立助理研究员的发言《帛书〈二三子〉思想传承考辩》,结合近年新出的王家嘴楚简《孔子曰》、安大简《仲尼曰》、海昏侯汉简《论语·知道》和海昏侯出土“孔子衣像”的图像和注释,考察春秋到战国中期易学与楚地儒学的传承过程,指出作为楚地出土易学文献的帛书《二三子》,其思想应归属于传承儒家易学思想的子游(言偃)学派,与楚国本地五行思想结合的思想结晶。


韩国京东大学朴载福教授的论文《出土文献中所见的〈尚书〉传承过程——兼谈〈说文解字〉中所引用的篇章》,首先梳理了《尚书》传承的过程,并通过分析出土文献中与《尚书》相关的内容,以及分析《说文解字》中对《尚书》的引用情况,指出《尚书》由记录统治者言事的原始材料,逐步演变为单篇的“书类文献”,再到最后汇编为传注系统的《尚书》。而且,在这一过程中,书写载体的变化也带来了《尚书》传承过程的变化。


台湾省中国文化大学游信达先生的论文《西汉学术思想与政治指导的演变》,指出汉初的社会现实导致统治者采取“无为而治”的政治主张。文章通过分析黄老帛书的内容阐释了“无为”的涵义,并指出汉初“无为而治”的主张发轫于陆贾的《新书》。到汉武帝时期,“无为”思想开始向“独尊儒术”思想转变,但是汉武帝去世以后,由于霍光对于汉武帝时期政策的延续,“无为而治”的政策再次得到了印证。


台湾省”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员范丽梅的论文《论马王堆〈黄老帛书〉“善之法则”与上博〈亘先〉“先者有善”》,认为马王堆帛书《十六经·观》“善之法则”一句与上博简《恒先》“先者有善”一句有相通之处,其中的“善”都有“吉祥、妥善、无乱”之意,所谓“先者有善”是指万物皆具备修养、治理的能力而所处吉祥、妥善的状态;“善之法则”是指“气”充分、妥善地流行、蔓延,生成万物的法则。这与《庄子》《淮南子》中的思想也有相似之处。


安徽建筑大学陈治军先生的论文《马王堆帛书〈五行〉与君子理想》,讨论了儒家典籍中孔子的“君子道”思想与简帛《五行》中“仁、义、礼、智、圣”与“君子”“君子道”“天道”等的关系,指出了“君子道”的内涵。文章认为,简帛《五行》篇指出了成为君子的精神追求和人生理想。


捷克科学院亚非研究所台湾中心、台湾中山大学黄冠云研究员的论文《读马王堆帛书〈十六经·前道〉》是两则读书札记,第一则认为《前道》“合之而涅于美”其中的“涅”字应改释为“淫”,前面还需再补一个“不”字,意思是君主配合且遵循道的原则,同时它能够不沉溺于美的事物。第二则认为《前道》“天下名轩执之士于是虚”,其中的“虚”字应训为“居”,意思是这些人会停驻于此,不出走。

华南师范大学副研究员张海波先生的论文《马王堆帛书〈称〉与先秦格言源流——以鉴戒为视角》,认为“称”应读为去声,即测量物重之秤,作为篇名有标准、准则之义。文章将《论语》、郭店简《语丛》及《老子》诸版本等文献的相关内容和《称》篇进行对比,指出从散见格言到集锦式格言汇编这一发展历程中,它们都不同程度地经历了“去语境化”和“语言的整齐化”,从而在广为流传的同时更好地发挥其标准、准则功用。


深圳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国学院蔡卓先生的论文《帛书〈易传·缪和〉成书问题的三个维度考察》,从著作、编纂、文本传抄三个维度对《缪和》的成书问题进行了考察,从著作角度来看,《缪和》四个部分是各自独立形成的;从编纂角度来看,各部分内部首先有一个积累和编纂的过程,然后再逐渐编联到一起,其中第一部分应当是《缪和》的主体,余下的部分则逐渐编入;从文本传抄的角度来看,《缪和》具有杂钞和汇编的性质,在传抄的过程中,很可能存在节选和摘录的情况。


日本山梨县立大学国际政策学部教授名和敏光的论文《虎溪山汉简〈阎昭·六十干支占〉占数理论再探》在已有复原意见的基础上,利用天干、地支和五行的对应关系,并结合五行三合局的理论,阐明了《阎昭·六十干支占》的占数理论,对其数术内涵提出了合理的解释,为后续深入研究奠定了基础。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教授陈松长、湖南大学岳麓书院研究生张天度的论文《马王堆帛书〈木人占〉新研》对马王堆帛书《木人占》中一些尚未得到圆满解决的问题展开进一步研究。在文本性质上,通过对比先秦两汉时期医书类文献中的祝由术,以及敦煌残卷所见流行于东汉到唐五代时期的“逆刺占”,推测《木人占》的本名或许就是《逆刺占》;并基于新发现的木象人、木牒等材料,结合相关文献,对《木人占》的占卜方法、占卜流程、占辞内容等方面展开深入解读;此外,结合新石器时代陶文“4线刻画符号和《木人占》占辞部分,对图占部分的使用方法提出合理推测。


南京大学博士生张婷、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程少轩的论文《马王堆帛书〈阴阳五行〉甲篇整理拼缀复原研究综述》对马王堆帛书中篇幅最长、文字最多的一篇数术类文献——《阴阳五行》甲篇的拼缀复原研究进行综述,通过详细介绍自出土以来的三种拼缀方案,深入对比三者异同,并梳理由《堪舆》章的分合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向学界回顾了此篇的拼缀复原过程。此外,就本篇的命名、分章及文本来源等问题提出了较为合理的意见。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古籍研究所副教授王强的论文《虎溪山汉简〈心疾体瞤占〉研究》讨论了虎溪山汉简《阎昭》515526号,外加17128498号的一组简文。其中,简文之“淳”应读作“瞤”,为眼皮跳动之义,引申为肌肉掣动。以此释读意见为基础,并结合简文内容和相关传世文献,本文认为该组简文内容密切,主要是以“心疾”“体瞤”等偶发的身体反应为占,可以归为独立的一小篇,拟题为《心疾体瞤占》。翻检文献,类似说法见于后世兵书,这展现了数术知识在历史发展演变中的相对稳定性。


枣庄学院讲师贺璐璐的论文《简帛所见支干刑德研究》汇集了出土及传世文献中“刑德占”材料,并以此为基础对支干刑德的发展变化进行研究。论文指出干德最迟在秦简《三十六年置居》编纂时已经定型并流传,支刑在经历马王堆帛书《刑德占》《淮南子·天文》的发展也已定型。论文另对简帛所见之干刑德进行分类研究。


南京大学博士生高洁的论文《刑德占操作考论之一——关于此占是否使用式盘的探讨》将马王堆帛书《刑德》甲、乙、丙篇及《阴阳五行》乙篇中刑德的运行法则、图像,同太乙、六壬、遁甲三式及堪舆的出土实物、占卜方法、相关神煞等进行全面对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只要有图表即可完成刑德占、无需使用任何一种式盘的新说。此外,对新出的沅陵虎溪山汉墓漆木式盘展开讨论,认为该式盘式盘也与刑德无关,判断其类型或许是太乙式。


广州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馆长程存洁的论文《释“”》讨论西汉南越王墓出土的铜虎节中的最后一个字。论文通过比对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南越国宫苑遗址渗水井(编号J264)出土南越木简,以及楚简所见字和字偏旁组成的汉字,对西汉南越王墓出土铜虎节铭文最末一字进行了再检视,提出了新看法。

南京大学文学院副教授魏宜辉的论文《帛书〈老子〉“木强则恒/兢”新诂》讨论王弼本《老子》第七十六章中的“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兵”一段话,这段话《列子·黄帝篇》引文作“兵强则灭,木强则折”。魏教授举出马王堆帛书《老子》甲、乙本相对应的部分分别作:“兵强则不胜,木强则恒”“兵强则不朕(胜),木强则兢”。文章认为帛书本中的“恒/兢”字当读作“陵”,意思是“压制”。“木强则恒/兢(陵)”中的“陵”应该是被压制的意思。“兵强则不胜,木强则陵”这两句可以理解为:“军队过于庞大强悍,则不易指挥调动,遭遇紧急战况反而难以取胜;树木过于高大强硬,遭遇风暴就会被压制而易折。”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历史语言学研究一室副主任、研究员王志平的论文《马王堆医书札记二则》对马王堆医书中的两个字词作了新的训释。第一则认为《五十二病方》中的“”应是“腊”的异体,意思是烘干。《五十二病方》《养生方》等中的一些“索”字的意思,也是干。第二则认为《天下至道谈》“窃气”中的“窃”,应当读为“察”,即考察。下文与此相当的“积气”之“积”当读为“刺探”之“刺”,“察”与“刺”义近,故可相互通释。


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副教授黄杰与硕士生王杰合写的论文《马王堆帛书〈二三子问〉解读拾遗》对篇中部分字词句进行讨论。其中,“存其人”,指体恤王臣;“大者,言其直或之容焉”,是说“大,是说那直有地方容纳”;“屯轮”,是“屯输”,“轮”为“输”之讹;“大德之好远”的“好”,当读为“柔”,等等。


扬州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于淼的论文《释〈相马经〉中的“积緛”和“造造”》认为“积緛”当读如本字,本义指衣褶,在经文中表示马眼周围的褶皱,其急与缓代表了肌肉的舒张,良马的眼周褶皱应该更紧,可以起到收紧维纲(睫本)的作用。论文认为“造造”是对“锡(踢)”这个动作的修饰,读如“蹙蹙”,表示不舒展。


厦门大学中文系助理教授暨慧琳的论文《马王堆帛书〈导引图〉题记“爰㙤”校补》对马王堆帛书《导引图》图40旧释为爰㙤”的题记文字作了补充讨论。论文利用张家山汉简《引书》的文字说明,结合《导引图》图像资料,通过对比文字字形、分析文献辞例和词义等,指出所谓“爰㙤”当改释为“爰据”,读为“猨据”,是表示模仿猿猴攀援一类动作的导引术。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博士生郭乐琳的论文《〈国语•越语下〉三处“臣闻之”对读拾遗——兼论〈越语下〉与马王堆帛书〈经法〉等三篇的关系》将《国语·越语下》三处“臣闻之”或“蠡闻之”引出的答语和帛书《经法》《十六经》《称》三篇中的相近文句进行比较,从文本流传的角度对异文解读和文本形成提出新见;并辨析了过往对《越语下》和帛书《经法》等篇先后关系的意见,认为二者关系错综复杂,难以遽定先后。


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庄小霞的论文《马王堆三号汉墓遣册“遛犬二”释考》讨论了三号墓遣策中的“遛犬二”。以前学界认为“遛犬”可能是一种狗名称,将“遛犬二”理解为“两只遛犬”,庄小霞认为“遛犬二”应该指“遛犬二人”,“遛犬”也就是户外的遛狗活动,“遛犬二人”也就是指两个专门负责遛狗的人。秦汉时期很多王公贵族都喜欢养狗,这也表明三号墓墓主生前很可能也养狗,并且还有专门的人员帮他遛狗,死后也让遛狗的人随葬。


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馆员罗小华的论文《马王堆遣策中的“剑枝”——兼说兰锜》讨论三号墓遣策里的“剑枝”。以往学界认为这个“剑枝”指的是挂剑的支架,罗小华结合声韵和传世文献的证据,认为“剑枝”可能读为“剑锜”,就是指同墓出土的有挂剑的兵器架。文献记载中“锜”和“兰”都可指放置兵器的架子。刘逵《魏都赋》注说“受他兵曰兰,受弩曰锜”,这跟遣册记载不同,可能有误,应为“受他兵曰锜,受弩曰兰”。


东北师范大学副教授程鹏万的论文《谈西北出土的汉代人面简牍》讨论了西北居延、敦煌等地出土的人面简牍。这些简牍上面一般画有较为狰狞的人面像,之间学界对其性质有很多说法,程鹏万认为人面简牍从外形上与吐鲁番哈喇和卓出土的“代人”木牌相似,参考长沙东牌楼的人形木牍和战国时期的传赁龙节,认为西北出土人面简牍的用途可能与邮传有关。


中国海洋大学中文系副教授张新俊的论文《敦煌一棵树烽燧遗址出土西晋符信新释》讨论了敦煌一棵树烽燧遗址发现的符信。这个符信是目前所知的唯一件晋代符信实物,他在过往研究的基础上,对“领返”“毋縻”“封表狸”等简文进行新的考释,另外还对这个符信的性质也做了新的讨论。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副教授李洪财的论文《睡虎地4号墓秦简书牍补释——兼谈信中人物身份问题》对睡虎地四号墓出土的11号和6号木牍两封信中的多处释文做了修订,讨论了两封信中的人物身份问题,指出信件的格式符合秦代书信的基本规范,先列发件人和收件人,主题说明写信目的,结尾问候亲属,问候的顺序遵循长幼尊卑的规律,称谓的方式也符合《颜氏家训》,用地名修饰表明嫁娶地,第一封信中提到的王得”“相家爵没有加修饰的地名,很可能与信的作者不是亲属关系。


江西师范大学讲师、南方汉代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杨怡的论文《简牍所见秦汉时期的“信”》以简牍材料为中心,结合传世文献的相关记载,探讨了秦汉时期的“信”除了“诚信”之外,还有“相信”“遵从”等引申义,还可以用作动词表示“证明”。“信”表示凭证的义项,在秦汉时期广泛使用。“信符”经常作为凭证或者文书讲,与“符信”的涵义非常相似,应该可以看作一个词。“传信”是官员外出执行公务期间需要乘车、住宿等的凭证。“信玺”则是国家政务需要用到的信物。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青年副研究员任攀的论文《马王堆汉墓遣策及汉代漆器自名中的“龙中”考释》讨论马王堆一、三号墓遣策中的“(漆)画龚中幸酒杯十五”中的“龚中”。之前唐兰先生认为“龚”的意思为供给,“龚中”就是供内用。任攀通过将遣策文字、漆器自名(带“蠪中”“龙中”)和器物纹饰互证,推断遣策中的“龚”字是“龙”的假借字,“蠪”是龙蛇之“龙”的分化字,“龙中”“龚中”“蠪中”指漆器内底有龙纹,认为这类内中有龙纹的耳杯可称为“龙中杯”,也纠正了以往对这类纹饰错误的定名。


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教授单育辰的论文《北大秦简字词札记》对北大秦简公布的多篇文献就字词释读及注释理解等问题写成11则札记。如《从政之经》简30“有严不治”中的“治”当读为“怠”,意思就是有严敬而不懈怠。再如《教女》简60“见人有客,数来数娽”中“娽”字,依字形看右旁从“隶”而不从“录”。再如《日书杂抄》简26“朝许,暮食聽,昼美言”,对比本篇的“聽”字,“朝许”的“许”正是“聽”字,又与简30“朝聽”、简36“朝不聽”相对应。还对《道里书》《禹九策》《袚除》等多篇提出新见。


台北教育大学语文与创作学系副教授许文献的论文《读书小札——据秦汉简帛文字再谈北大简〈苍颉篇〉简18所见二疑例》从字形细微差异着手,对北大简《苍颉篇》简18从弄、从美之二字提出质疑,对秦汉简牍所见与“弄”“美”相关字形进行深入的对比分析,指出“”可从胡平生隶释为“弄”,训作“古代计数的器具”,而“数”則指“数目”或“数量”;至于“”字可改释为“”,疑读为“煤”或“墨”。


长沙简牍博物馆馆员熊曲、长沙简牍博物馆研究馆员宋少华的论文《走马楼西汉简“长沙临湘少内禁钱计误案”研究》一文对长沙走马楼西汉简中的“长沙临湘少内禁钱计计误案”做了复原整理,梳理了文书大致文义和案件始末。此案是长沙国上到丞相府的六年上计簿出现了谬误,长沙国临湘县进行的调查。配合调查的有大农大仓、右仓和少府大医、左府等中央机构,文书纪年是中央纪年。“问计官、名、所上校二千石官为报”指询问对方接受所输之物后计的官署、名称、计所上校的二千石官。”


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副教授周海锋的论文《长沙走马楼汉简“无阳乡啬夫襄人敛賨案”浅析》重点探讨了西汉长沙国賨钱征收额度、无阳县地望及其沿革、楚言何以成为长沙国通用语三个问题。一是考证得出西汉长沙国无阳皇里大男大女每年缴纳秶米石四斗,小男小女纳秶米一石,再是结合西汉简“敛賨案”、张家山汉简《奏谳书》“賨钱”、里耶秦简中的“秶米”价格,推测米一石值50钱左右。二是根据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最新勘探成果,进一步提出秦汉无阳县址当在今怀化中方县荆坪村一带。三是西汉简敛賨案所见楚言是长沙国官方语言,甚至是汉代官方通行语言,并深入探讨了“楚言”成为长沙国通用语,可能是源于汉初政权刘邦、萧何、曹参等沛县一带的方言。


江西师范大学历史系系主任、副教授吴方浪和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考古二室研究馆员杨军的论文《海昏侯墓出土〈海昏侯国除诏书〉校读——再论〈国除诏书〉的命名问题》(由杨怡代为发言)对海昏侯1号墓出土的《国除诏书》从册书命名、木牍编联、文书结构以及内容释读等多个方面做了深入考察。如册书的命名,《国除诏书》相对笼统,命名为“奏请海昏侯国国除诏书”更具体明确,属于“请诏书”的一种。在册书的编连上,根据文字书写风格的区别,可细分为群臣奏请、豫章太守奏文、诏书传递记录、海昏侯家臣奏文、朝廷政令的执行文书和大鸿胪的奏文六类。另对简文作了补释。如在1799-7“无道天”前补释出了“乱汉”二字,将1799-19“地建”补释为“分地建国”,在1799-14“放之人”前补出“礼曰废”三字等。


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王博凯的论文《长沙走马楼西汉简所见“襄人”及相关问题琐议》对学术界争议颇多的“襄人”进行了解读,指出西汉简所见“襄人”为人名,身份为脽夷主。早年在四川中江塔梁子山东汉崖墓的“胡人舞蹈图”上也发现有“襄人”题名。结合这些历史信息推测,“襄人”或是汉代对内附“羌胡”族群的称呼,“襄人”用作人名或是“地域/族群+。走马楼西汉简中存在许多这类人名,如胡人、襄人、代人、吴人、河人、巴人、路人等。这类称名方式,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秦汉时人浓厚的乡土观念。同时,也可管窥西汉长沙国的移民图景,外来移民对长沙国的区域开发做出了重要贡献,加速了西汉长沙国蛮夷地区的华夏化进程。


每场发言结束,在提问环节和休息的间隙,大家都畅所欲言,向更深地领域钻研探讨,会场气氛热烈。


代表发言结束,由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陈松长教授做学术总结,陈教授认为这次的研究成果丰硕,是一次非常成功的学术研讨会。两天的学术报告有两个研究特点,既有微观的研究又有宏观的研究,既有对新材料的研究又有对旧材料提出的新观点。陈教授指出对马王堆汉墓帛书的研究仍然有许多未解决的问题和未涉及的领域,对马王堆简帛的研究,正如裘锡圭先生所说是永无止境的。


信息来源:“湖南博物院”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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