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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揚:讀荊州王家嘴楚簡《孔子曰》札記一則
在 2024/10/15 20:11:43 发布

讀荊州王家嘴楚簡《孔子曰》札記一則

(首發)

張揚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古文字與中華文明傳承發展工程”协同攻關創新平臺

紀録片《何以中國》第八集《天下》中展示了荆州王家嘴楚簡《孔子曰》影像,其中一條整理者作釋文如下:

=(孔子)曰:“至才(哉)周惪(德),大(泰)白(伯)、王季。【754】三天下又(有)亓(其)二,吝(文)王(以)備(服)於(殷)。……【779[1]  

“三天下又(有)亓(其)二,吝(文)王(以)備(服)於(殷)”見於《論語·泰伯》第20章:“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楊伯峻《論語譯註》將“以服事殷”譯爲“向商紂稱臣”[2],釋文“以服於殷”大概是同樣的意思,但落實到詞義上很難解釋。

按:細看原簡圖版,“備(服)”字下其實有重文符號。釋文當作“吝(文)王(以)備(服服)於(殷)”。

“文王以服服於殷”第一個“服”是名詞,相當於《論語·泰伯》“以服事殷”之“服”,釋爲“服數”,見《漢語大詞典》“服事”條第一個義項:“五服之內所封諸侯定期朝貢,各依服數以事天子。亦泛謂盡臣道。”此義常見於傳世文獻,《左傳·昭公十二年》:“今周與四國服事君王,將唯命是從,豈其愛鼎?[3]《史記·周本紀》:“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4]

第二個“服”是動詞,義同“事”。《爾雅·釋詁》:“服,事也。”[5]《廣韻·屋韻》:“服,服事。”[6]此義多用,如《書·酒誥》:“肇牽車牛,遠服賈。”[7]《論語·爲政》:“有事,弟子服其勞。”[8]《漢書·徐樂傳》:“此陛下之所服也。”顏師古注:“服,事也。”[9]

此條簡文試譯爲:“孔子說:‘周朝的道德真是極崇高啊,有泰伯、王季這樣的人。擁有天下的三分之二,周文王仍然向商紂稱臣。’”



[1] 趙曉斌:《“至哉周德”——荆州王家嘴楚簡<孔子曰>選釋》,武漢大學簡帛網,http://www.bsm.org.cn/?chujian/9347.html2024129日。

[2] 楊伯峻:《論語譯注》,中華書局,1980年,第84頁。

[3] 〔晋〕杜預注,〔唐〕孔穎達等正義:《春秋左傳正義》,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2009年,第4482頁。

[4] 〔漢〕司馬遷撰,〔南朝宋〕裴駰集解,〔唐〕司馬貞索隱,〔唐〕張守節正義:《史記》,中華書局,1982年,第135頁。

[5] 〔晋〕郭璞注:《爾雅》,中華書局,2020年,第8頁。

[6] 周祖謨校:《廣韻校本》,中華書局,2011年,第455頁。

[7] 〔唐〕孔穎達等正義:《尚書正義》,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2009年,第438頁。

[8] 楊伯峻:《論語譯注》,中華書局,1980年,第15頁。

[9] 〔漢〕班固著,〔唐〕顔師古注:《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第2806-2807頁。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4年10月11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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