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馬灘簡式圖補釋
(首發)
程少軒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放馬灘簡《日書》乙種有一幅圖,位於簡182-190第三欄,其上方是干支表,下方是二十四時表和十二律表。我們曾撰小文指出此圖是式圖,周圍的文字及其後的兩百餘支簡皆與式法有關[1]。由於字跡模糊,加之簡有殘缺,整理者尚有六處缺釋,如下圖(爲方便討論,我們爲缺釋處編了號):
(1)、(2)處簡已缺失,呂亞虎先生補“丑”、“巳”二字[2]。晏昌貴先生指出(3)處未釋字是“五音”[3]。這些都是很好的意見。
(4)、(5)、(6)三處尚未有學者釋讀。(4)(5)兩處文字原圖版分別如下:
(4) (5)
據圖版可知(4)中兩字是“七星”的殘筆。(5)中尚能辨識殘存“三”字,“三”下一字僅殘剩一筆。如此,已知式圖八方的文字有“二地”、“三□”、“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由於這些文字能和一些傳世文獻對讀,我們可以通過傳世文獻將圖補全。
《大戴禮記·易本命》有如下一段話:
天一,地二,人三,三三而九。九九八十一,一主日,日數十,故人十月而生。八九七十二,偶以承奇,奇主辰,辰主月,月主馬,故馬十二月而生。七九六十三,三主斗,斗主狗,故狗三月而生。六九五十四,四主時,時主豕,故豕四月而生。五九四十五,五主音,音主猨,故猨五月而生。四九三十六,六主律,律主禽鹿,故禽鹿六月而生也。三九二十七,七主星,星主虎,故虎七月而生。二九十八,八主風,風主蟲,故蟲八日化也。其餘各以其類也。
這段文字還見於《淮南子·墬形》,僅個別字句略有不同。
《靈樞·九針論》有如下一段話:
黃帝曰:余聞九針于夫子,衆多博大矣,餘猶不能寤,敢問九針焉生,何因而有名?岐伯曰:九針者,天地之大數也,始于一而終于九。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時,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風,九以法野。
一者,天也。天者,陽也。五藏之應天者肺,肺者,五藏六府之蓋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陽也。故爲之治針,必以大其頭而銳其末,令無得深入而陽氣出。
二者,地也。人之所以應土者,肉也。故爲之治針,必筒其身而員其末,令無得傷肉分,傷則氣得竭。
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故爲之治針,必大其身而員其末,令可以按脉物陷,以致其氣,令邪氣獨出。
四者,時也。時者,四時八風之客于經絡之中,爲瘤病者也。故爲之治針,必筒其身而鋒其末,令可以瀉熱出血,而痼病竭。
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陰與陽別,寒與熱爭,兩氣相搏,合爲癰膿者也。故爲之治針,必令其末如劍鋒,可以取大膿。
六者,律也。律者,調陰陽四時而合十二經脉,虛邪客于經絡而爲暴痹者也。故爲之治針,必令尖如厘,且員其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竅,邪之所客于經,而爲痛痹,合于經絡者也。故爲之治針,令尖如蚊虻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氣因之,真邪俱往,出針而養者也。
八者,風也。風者,人之股肱八節也。八正之虛風,八風傷人,內舍于骨解腰脊節腠理之間爲深痹也。故爲之治針,必長其身,鋒其末,可以取深邪遠痹。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節解皮膚之間也。淫邪流溢于身,如風水之狀,而留不能過于機關大節者也。故爲之治針,令尖如挺,其鋒微員,以取大氣之不能過于關節者也。
這段文字還見於《素問·針解》、《黃帝針灸甲乙經》卷五等。“一以法天”一段,《素問·針解》徑作“一天、二地、三人、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九野”。
類似的文字亦載《孫子算經》卷下:
術曰:置四十九加難月,减行年,所餘以天除一,地除二,人除三,四時除四,五行除五,六律除六,七星除七,八風除八,九州除九。其不盡者,奇則爲男,耦則爲女。
上引這些傳世文獻中各數所配之物僅有個別差異。《大戴禮記·易本命》與周易相關,因此只配一至八,沒有配九。《淮南子·墬形》相關文字當與《大戴禮記》同源。《靈樞》、《素問》、《甲乙經》等一脈相承,數物相配完全一致。《孫子算經》以“五行”代“五音”,以“九州”代“九野”。“五行” 、“五音”關係密切,此自不待言。“九州”、“九野”兩詞渾言則同,析言則異。《後漢書·馮衍傳下》:“疆理九野,經營五山。”李賢注:“九野,謂九州之野。”是渾言之,九野即九州。《呂氏春秋·有始》:“天有九野,地有九州。”《列子·湯問》:“八紘九野之水,天漢之流,莫不注之。”張湛注:“九野,天之八方中央也。”是析言之,九野指天之九域,九州指地之九域。
放馬灘簡式圖中已經釋出的文字與上引文獻中數物相配方式密合,據此反觀圖版(5)的位置可知第二字是“人”的殘筆。(6)處殘泐文字自然是“一天”了。所以放馬灘簡的式圖可以復原如下:
了解到放馬灘簡式圖中存在這樣一個以數配物的系統,我們便可進一步確定《日書》乙種簡350和簡192可以連讀。簡350、簡192原整理者釋文爲:
日病祭除一天殹公外二社及立└三卜鬼六又及殤└四六過及北公五音巫陰雨公六律司命天獸└七星死者【350】
八風相養者九水六水殹。【192】
這段簡文抄寫多有錯漏,據前之所論,並結合已有研究成果,我們可將之校讀爲:
占[4]病祭除:
一天殹,公、外;
二[地],社及立(位?);
四[時],大[8]過(?)及北公;
五音,巫(帝?)、陰、雨公;
六律,司命、天獸;
七星,死者;【350】
八風,相、養(?)者;
九水<州?>,大水殹。【192】
這段簡文講的是用式法占卜,看爲了祓除疾病,應當祭祀什麽鬼神。“司命”、“天獸”等都是鬼神名。這些鬼神有一些見於傳世文獻,如“司命”、“雨公”等;有一些見於放馬灘簡其它篇章,如 “大父”、“大水”等;還有一些見於其它出土簡帛文獻。有些鬼神名恐是用簡稱,還有些可能有抄錯或抄漏。關於這些鬼神名,疑難點甚多,本文擬暫不詳細討論。由於這些鬼神名存在很多疑難點,我們對原簡中鬼神名的句讀恐怕會存在錯誤,如“公外”、“相養(?)者”等處便不是很確定。歡迎廣大同仁批評指正。
簡192的“九水”究竟如何理解,有兩種思路。第一種思路是,此“九水”或與文獻中“九泉”、“九淵”、“九川”等說法類似,可能指與九州相對應的九條大河。第二種思路是,此“九水”疑當校讀爲“九州”,係因下文“水”字干擾而致誤抄。之所以存在第二種思路,並且我們疑將“九水”校爲“九州”而非“九野”,是因爲簡163中與“七星”、“八風”相配的是“九州”。
簡163與我們討論的內容關係密切,其原釋文爲:
七日星央八日風央九日艸央殹
其中釋“日”之字作如下形:
據字形皆當改釋爲“曰”。
原釋“艸”之字如下圖(a),乍一看確實很像“艸”。但細察原簡,我們發現原來這段簡右側有一道明顯的泐痕,導致文字筆畫均有殘失(如“簡163泐痕示意圖”所示)。秦文字“州”一般作形。比較下圖(b)睡虎地簡《法律答問》簡100中的“州”和本簡的殘字,可知此字也是“州”。
(a) (b)
簡163泐痕示意圖
因此簡163文字當與上引《孫子算經》相合,均以“九”配“州”。由於未能找到此簡之前一簡,我們無法確知這段簡文的原貌。或許簡文可補如下:
[一曰天央,二曰地央,三曰人央,四曰時央,五曰音央,六曰律央,] 【前之缺簡】七曰星央,八曰風央,九曰州央殹。【163】
李學勤先生曾經指出,《靈樞·九宮八風》與汝陰侯墓出土的九宮式盤聯繫緊密,同時《九宮八風》又與《九針論》關係密切。[9]現在據放馬灘簡,我們知道《九針論》也與式法有關,這恐怕不是偶然的。但是汝陰侯墓出土九宮式盤一般認爲是太乙式盤,而放馬灘簡中的式法更像是六壬式。這些文獻的關係究竟如何,有待進一步研究。
2010年3月26日初稿
2010年3月29日二稿
附記:
小文寫作過程中得到劉釗、施謝捷、晏昌貴、郭永秉、蔡偉諸位先生的指導和幫助,謹致謝忱!
[1] 程少軒、蔣文:《放馬灘簡<式圖>初探(稿)》,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9年11月6日。
[2] 呂亞虎:《<天水放馬灘秦簡>缺、误字訂補幾則》,簡帛網,2009年10月31日。
[3] 晏昌貴:《天水放馬灘秦簡<日書>乙種釋文》,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簡帛《日書》研究”(05BZS002)附錄部分,將刊於《簡帛》第五輯。以下簡稱“晏文”。
[4] “占”字釋讀從晏文。
[5] “人”字釋讀從晏文。
[6] 之所以將“鬼”屬上讀,首先是考慮到古書中既有“一天二地三人”的說法,又有“一天神二地祇三人鬼”的說法,而這段簡文的主旨是講數與鬼神的對應關係,所以此處“三”所配之物具體講就是“人鬼”。此外,“大父”和 “殤”皆是具體鬼神名,“鬼”則是通名,屬下讀不合理。
[7] “大父”釋讀從晏文。
[8] “大”字釋讀從晏文。
[9] 李學勤:《<九宮八風>及九宮式盤》,《王玉哲先生八十壽辰紀念文集》,南開大學出版社,1994年。收入氏著《古文獻叢論》,上海遠東出版社,1996年,第235-243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0年3月29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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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忘了提,這兩支簡顯然與式圖也是一個系統的:
復除九,無余(餘),盜在中;除(?—餘)八西八;至七南七;六東六;五西南五;四北四;三東南三;【乙342】二西北二;一而東北一【乙326】
排出上面這個圖時,覺得與一般九宮中的三階幻方相去甚遠,不敢說死,遂用馬甲發了文章。現在看來當時有關以餘數占測盜之方位的推測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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