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簡《吳命》與甲骨文“样”字合證
(首發)
古廣政
中山大學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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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七·吳命》圍繞魯哀公十年楚軍伐陳、吳救陳的歷史事件展開,記載了吳、楚兩國使臣的對話。其中簡1引用了一句先人的譬語(釋文用通行字):
〼二邑,非疾瘟焉加之,而殄絕我二邑之好。先人有言曰:“馬將走,或動之,速。”[[1]]
“速”後一字從羊、木、止,可隸定作“”。此字的釋讀尚未達成共識,大致有兩方意見。一是從“羊”得聲。整理者讀“仰”,指馬受驚而仰。范常喜讀“殃”,即禍殃。魯家亮讀“祥”,指凶災、妖異。楊澤生讀“傷”,即受傷、傷害。禤健聰同意讀“殃”,與“危”相對應。史傑鵬讀“踼”,跌倒。何有祖讀為“養”。二是與上博簡《周易》用為“衢”之字繫聯。如陳偉主張讀為“瞿”或“懼”,侯乃峰從“飛虎”之說讀為“蹶”。[[2]]
陳劍先生總結諸家說法認為:
按讀“瞿”或“懼”從文意看不好,讀“蹶”則於音不甚合。但其自既以“止”為意符,說為表“(馬)蹶”一類義,又要勝於讀為“殃”等。[[3]]
楚簡“样”“㭉”[[4]]字形相似,其區別在於上部寫法。《上博三·周易》簡23“何天之”,今本《大畜》卦上九爻辭作“衢”,馬王堆帛書《周易》11下作“瞿”。此字當與《說文》訓為“兩刃臿也”的(或作“釪/鏵/钁”)認同,古音在見組魚部。“㭉”應有自己獨立的來源。《說文》謂“从木,𠁥,象形”,雖未見其源,但據此合理推測,上部“𠁥”有可能即“鏵”字初文,取象于V字形鏵冠[[5]],所謂“羊”形、“丘”形皆是後來訛變的結果。郭店簡《性自命出》24“羴”字作,“羊”旁偶可變作類似“丘”形。但“丘”形似未見變作“羊”形的例子。由此觀之,上博簡《周易》應與《吳命》分開看待:前者為“㭉”,後者分析為從止、样聲比較合適。
現在來看《吳命》“”字的讀法。研究者已經舉出可與本句對讀的傳世文獻,主要出自枚乘上書諫吳王劉濞的話[[6]]:
馬方駭而重驚之,係方絕而重鎮之。係絕於天,不可復結;墜入深淵,難以復出。其出不出,間不容髮。(《說苑·正諫》)
馬方駭,鼓而驚之;係方絕,又重鎮之。係絕於天,不可復結;隊入深淵,難以復出。其出不出,間不容髮。(《漢書·枚乘傳》)
馬方駭,鼓而驚之;繫方絕,重而填之。馬奔車覆,六轡不禁;繫絕於高,墜入於深,其危必矣。(《孔叢子·嘉言》)
《吳命》的“馬將走,或動之,速”,“速”對應的是“隊(墜)入深淵”“馬奔車覆,六轡不禁”等辭,意在強調驚動奔馬產生的負面結果。吳國使臣引用此句以勸告楚國避免局勢惡化,達到議和退兵的目的。古書中有“速”與“禍”搭配之例。《逸周書·酆保》:“十敗……四女貨速禍。”《左傳》隱公三年:“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又有“招殃”等表述。《呂氏春秋·孟春紀》:“夫死殃殘亡,非自至也,惑召之也。”《焦氏易林·乾》:“招殃來螫,害我邦國。”又《井》:“无事招禍,自取災殃。”將簡文讀為“祥/殃”文意上是合適的。前引陳劍先生注釋以“止”作意符而質疑讀“殃”不如“(馬)蹶”一類意義,不過“止”也可能是古文字中起繁化作用的“動符”[[7]],尚未構成致命反證。楚簡中{殃}主要用“央”聲字表示。如郭店簡《六德》簡3-4:“親父子,和大臣,寢四鄰之央(殃)虐,非仁義者莫之能也。”《上博五·三德》簡4:“女反之,必遇央(殃)。”讀“”為{殃},用字及語音上皆稍有距離。從“羊”聲系字考慮,前引魯家亮等讀為“祥”在諸說中最為可取。“祥”有凶兆之意,《說文》“祥”字下段注謂“凡統言則災亦謂之祥,析言則善者謂之祥”。《左傳》昭公十八年:“鄭之未災也,里析告子産曰:‘將有大祥,民震動,國幾亡。’”杜預注:“祥,變異之氣。”這是為人所熟悉的。出土文獻例如《楚帛書》乙篇:“地□夭(妖),天地作羕(祥)。”《清華一·尹至》簡3:“惟胾(滋)虐德、暴(重)、亡典,夏有恙(祥)。”[[8]]《清華十一·五紀》簡102:“黃帝悎(慼)[[9]]永(祥)。”又簡103:“群永(祥)乃亡,百神則寧。”“祥”指“變異之氣”,亦即凶兆之義[[10]]。《吳命》簡文說“馬將走,或動之,速祥”,意思是馬將要奔跑,又驚動它的話,就會招來凶災。
楚文字中主要以“羊”“羕”“恙”“”“𧒃”等表示{祥}[[11]],又偶用“永”字[[12]],以“样”表{祥}與上述用字並無根本衝突。下文將提到“样”用作{祥}其實是傳承自殷墟甲骨文中的用字習慣,彼此可互證。
除《吳命》外,戰國文字中與“样/㭉”有關之字尚有如下一些。包山簡有一部分“样”及從“样”之字,羅小華、侯愷文先生改釋為“音瞿”的“㭉”[[13]],文中亦以、上部寫法區分“样”“㭉”二字,大致可從,但將“㭉”分析從丘聲通“衢”則非是。包山簡諸字用作人名、地名,義無可說。《清華十·四時》簡14:“七日十三時作焉,融門昏(燭),天乃睨,驟雨作。”原形之字整理者讀為“衢”,“天衢”指房宿之黃道。此處所指及與《楚辭》“天衢”關係尚有疑問[[14]],加之此形上部作“羊”頭而不作“丘”,故我們暫不將此字與“㭉”認同。嚴倉楚簡遣策中有從“木”從“样”之字(簡12),辭例為“一𥰶(蓋),厀(漆)~喿(瑵?)〼”[[15]]。“”大概是形容“喿(瑵?)”的質地,待考。《安昌里館璽存》收錄一方楚璽“旅鉨”,第一字裘錫圭先生疑為“样”字異體,可從。[[16]]
殷墟甲骨文中的字,各種工具書及文字編或列為不識字,或列在“㭉”字頭下,此不詳舉[[17]]。其中有一類辭例作動詞用法:
(1)癸卯[卜],永〼旬亡𡆥。王占曰:有咎、顛[[18]]、,其有[來艱]。四日丙午,允有來艱。〼友唐告曰:𢀛方〼入于萈〼。(《綴集》135〔《合集》6065+8236〕=《合補》1767)
(2a)貞:王夢,有兔十,惠十一,不唯。
(2b)[貞:王夢]〼[唯]。(《合集》17391)
(1)字羊與木分離,徑寫作上羊下木之形[[19]]。或將“样”與“其有”連讀,實當在“样”字後點斷。它的用法與例(2)同是災咎義,可見這一系字釋“㭉”不妥,上部應是“羊”頭,“羊”有可能作聲符。謝明文《釋“顛”字》一文引用這條卜辭,在“”字後面括注“(?殃?)”,[[20]]我們認為這一方向可取。本條占辭出現了“咎”“顛”“样”,乃是三個災咎義動詞連用。《合集》137反+16890反有“王占曰:有咎、有,其有來艱”之語,“咎”“” [[21]]也是災咎義連用,可參。甲骨文“样”字亦當讀為災祥之{祥},與《吳命》中從“样”之字用法相同。此辭謂王占卜得出將有災咎、顛隕、妖祥之事,結果第四天的丙午得到消息,𢀛方侵入了萈地。例(2)大概是說王做了夢,貞問是用“”(椎殺) [[22]]的方法處理十隻兔子抑或是十一隻兔子進行祭祀,是否會遭到災禍。甲骨文“样”有用作地名者(《合集》11981),其餘辭例殘缺或難以論定,這裡暫不討論。又有從“目”之字作(《合集》2824),用作人名。此字可能以“样”為聲符。
金文“样”字見亢鼎(西周早期,《新收》1439,《銘圖》2420),用為人名[[23]]。綜上,“样”字的演變脈絡可大致描述為:→→。古文字中的“样”當與《方言》“自關而西謂之槌,齊謂之样”的“样”為同形字關係。從各種寫法中“羊”旁經常位于“木”旁上方且“共用筆畫”這一特徵來看,或許“样”最初是一整體象形字,取形自某種樹木,上部改造為與之音近的“羊”以提示全字的讀音。
上博簡《吳命》與甲骨文“样”字合證,所在文例讀為災祥的{祥},豐富了我們對相關字詞關係的認識。《吳命》引用的這句譬語,可能保留了所抄底本“样{祥}”較早的用字習慣,因而繼承殷商甲骨文的字詞用法。
2024年1月3日初稿
2024年10月31日修改
[[9]] 蔡偉:《古文獻叢札·讀清華簡〈五紀〉小札三則》,花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22年,第39頁。鄔可晶:《釋清華簡〈五紀〉的“介”》,《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十一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24年,第254頁。
[[19]] 此字“木”頭部略彎曲,可參“休”字中的“木”形,也可能是出於書寫避讓的需要。《甲骨文字編》(517頁)、《大系》13162釋文皆認為從“禾”,不確。退一步說,即使下部不從“木”,此字從“羊”聲應可信。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4年11月9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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