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字(九則)
(首發)
甘木
一、說“捫”
甲骨金文常見“”字或从“
”之字,多表“憂患”意,舊多釋“尤”。陳劍指出其音與“敃”近,當讀“吝”或“愍”,已爲公論。[1]唯陳文解釋該形係爲“拇”所造,雖亦近時通說,實有未安處。
陳文謂“”字中加斜筆或橫筆處爲大拇指,引“夬”字爲證。然商金文“又”字作“
”,拇指在下甚明。金文“
”字裘錫圭釋爲“拏(拿)”之初文,陳先生亦從之;[2]又有學者引商金文“
(興)”字,指出其“明白地畫出五指之形,其收筆處代表拇指是很明確的”。[3]此皆足證殷人以“又”中最下指爲拇指。[4]
“敃”“拇”上古音分屬文、之兩部。陳文所以謂“”爲“拇”,除用“之文通轉”說外,又引《大雅·生民》“履帝武敏”之“敏”鄭《箋》及《爾雅·釋訓》並訓“拇”。按“敏”自東漢以後音變稍與“敃”同,[5]而先秦至漢初一切出土文獻中“敏”每假其他“母”“每”聲字記錄,其本音固屬之部。[6]“履帝武敏”實即假“敏”爲“拇”。有此假借之時,“敏”“拇”仍並屬之部,與文部不涉。《釋訓》“履帝武敏”下《釋文》云:“敏,舍人本作畝。”“畝”亦之部。推想拇指之“拇”於殷周以前有一文部讀音,似無依據。
金文中“愍”一詞除以“”表示,又常作“
”“
”“
”等形,據陳說則不知其“目”形表何意。而陳文注中引裘錫圭意見,謂應考慮甲骨文“
”與金文“
”字之關係,洵爲灼見。“
”應即“
”之簡體,“
”係爲“撫捫”之“捫”所造。
甲骨文中“目”形常省作一筆,如“”(眴)之作“
”,[7]“
”之作“
”,“
”(蔑)之作“
”,“
”(夢)之作“
”。[8]彼在卜辭率皆常用字,故有省形,“
”之作“
”亦然。“
”似只見於師、賓組卜辭,用爲人名,與“
”用法不同,蓋用法已分化。猶“
”於卜辭亦不用爲旬日之“旬”。[9]
“”形似以指置目上。以形、聲求之,當即訓“以手撫摩”之“捫”,[10]字又作“捪”。[11]《說文》:“捫,撫持也。从手門聲。《詩》曰:‘莫捫朕舌。’”“捪,撫也。从手昏聲。一曰摹也。”《淮南子·繆稱》:“故若眯而撫,若跌而據。”《注》:“眯,芥入目也。撫,捫之。”[12]又《兵略》:“善用兵,若聲之與響,若鏜之與鞈,眯不給撫,呼不給吸。”撫,猶今所謂“揉眼”。《注》謂“撫,捫之”,可見“捫”有此義。金文“
”“
”實即“
”,存其本形,[13]猶榮仲鼎(《銘圖》2412、2413)仍以“
”爲“勻(鈞)”。“
”則繁簡二形之糅合。
甲文又有“”字(亦作“
”),多釋“曼”,郭沫若解爲“曼余目以流觀”之“曼”、“象以兩手張目”。朱德熙以“
”爲“曼”字所从、釋“
”,說較精。[14]《廣雅·釋詁》:“
、緣、遵、躔、逡、㨉,循也。”王念孫《疏證》:“此釋遵循之義也。”“
”“㨉”之訓“循”當取“撫循”義,此條蓋兼釋“遵循”“撫循”義。《集韻·仙韻》亦云:“
,以手循也。”[15]“㨉”“
”義近、“
”“
”形近,或可爲“
”釋“捫(㨉)”之佐證。[16]
它簋蓋銘(《銘圖》5384):“它曰:拜稽首,敢昭告朕胡考。”[17]
,或據陳劍釋字讀“敏”。[18]按字當讀“敯”。《說文》:“敯,冒也。从攴昬聲。《周書》曰:‘敯不畏死。’”語見《康誥》,《孟子·萬章下》引作“閔”。王筠《句讀》:“蓋冒昧之義。”“敯”猶“不畏”,亦猶“敢”。
二、說“旋”
《說文》:“旋,周旋,旌旗之指麾也。从㫃从疋。疋,足也。”徐鍇《繫傳》:“按《尚書》曰:‘王秉白旄以麾。’以進之也。疋者,足也。故㫃、疋爲旋,人足隨旌旗也。”段玉裁《注》:“《左傳》曰:‘師之耳目,在吾旗鼓,進退從之。’《手部》“”下曰:‘旌旗,所以指
者也。’旗有所鄉,必運轉其杠,是曰周旋。引伸爲凡轉運之偁。”“杠之柱地者是旌旗之足也。”舊說“旋”字理據大率若是。唯朱駿聲《通訓定聲》以爲“从疋㫃聲”,“㫃”(*KAN)、“旋”(*WEN)聲韻不合,非是。[19]
古文字確鑿之“旋”見睡虎地秦簡《封診式》簡64、65,作“”“
”,合《說文》篆形。又商、西周金文及殷卜辭有“
”字,舊多釋“旋”。[20]此字於金文中多見下列辭例:
召圜器(《銘圖》19255):“召肇進事,走事皇辟君,休。”
麥盉(《銘圖》14785):“用從邢侯征事,用走,夙夕
御事。”
麥尊(《銘圖》11820):“享走令。”
郭沫若、于省吾、白川靜據其用例與金文及傳世文獻“奔走”相當,皆主釋“”爲“奔”。[21]郭先生釋其形云:
即奔之異文無疑。古文奔字作
,象人奔軼絶塵之狀。止即趾之初文,足跡也。此从㫃从止,意亦相應。蓋旌旗之類,所以進士眾者,故从㫃也。
後姚萱又沿此諸家所論,釋殷卜辭“”亦爲“奔”,疏講相關文例,說有理致。[22]姚女士就“
”字構形提出二說:先從張世超《金文形義通解》分析“
”爲“从‘止’‘㫃’聲”,進又謂此字仍可以表意解釋:
我們認爲,殷墟甲骨文比西周金文更爲原始,其字形特徵爲“止”形位於“㫃(旂)”形的正下方,應爲表示“止追逐旌旂”之意,整個字跟大家所熟知的甲骨文“追”、“逐”兩字相類。也可以說,其意圖是用“㫃(旂)”來代表“軍隊”,全字表示“追逐(敵方)軍隊”。
按,“㫃(旂)”“奔”古聲母分隸牙、唇,難於諧通,姚文前說恐未允。[23]而其後說所謂甲骨文中“更爲原始”者即下形:
《合》301(典賓)
《合》34677(歷一)
姚文引“追”“逐”說之,析形、義皆較可信。“”之本詞縱非“奔”,亦當與“奔”意極近,釋“旋”固非。
姚文又引及甲骨文另有一字舊或釋“旋”:
按“旋”字構形不明,……《類纂》1168頁3020號字頭也釋爲“旋”,其下只收《合集》21482一辭:“辛酉卜,王鼎(貞):余丙示
于
。”似是人名。又《類纂》879頁2359號“
”字收有《合集》27747
、《屯南》2311
,皆爲人名。以上三形跟“
”字形用法都不同,當非一字。其是否爲“旋”及从“旋”之字也難以肯定。
其所舉三形原形如下:
《合》21482(師小字)
左从“彳”,《合》27747(無名)
左从“彳”,《屯南》2311(無名)
《甲骨文字編》“旋”字頭下收《合》21482一形,《新甲骨文編》“旋”字頭下收《合》27747、《屯南》2311兩形。按上舉之字从㫃、疋二形,[24]與後世“旋”字全同,故諸書釋字如此不無理據。唯从㫃、疋何以能會“旋”義實未明。[25]
按“旋”字當係从㫃、止,从○,○亦聲。[26]“○”即“圓”之初文,可於“睘”中表音。[27]“旋”古多與“還”“環”音近通用,例不煩舉,[28]諸字義亦相關,係同源詞。故“○”於“旋”中表音而兼義,於理無礙。《說文》訓“旋”爲“周旋,旌旗之指麾也”,桂馥《義證》引僖二十三年《左傳》“左執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君周旋”。“旋”以㫃、止(或增“彳”)爲義符,蓋確爲師旅周旋之意造。後部件“○”及“止”重構爲“疋”,形聲之意遂湮。
三、說早期文字構形中之“竹”形
殷卜辭“”“
”形隸定通作“屮”“艸”,舊多只作“草”意解。然“
”亦用爲“木”之省形。鄔可晶云:
從現在對殷墟甲骨文字的認識來看,“”所从的“屮”應該就是“木”形的簡體,而非“艸(草)”字。甲骨文裏另有“艸(草)”的象形初文,作
、
、
之形,爲陳劍所釋出,其“造字意圖可以理解爲以其上半作枝莖彎曲柔弱之形,來跟上半作枝莖伸展之形的樹木的‘木’字相區别”。“艸(草)”可以省掉根部作
,“木”形當然也可以省掉根部作“屮”形。甲骨文“暮”字有从“四‘屮’”與从“四‘木’”等不同寫法,“朝”字多數从“屮”,偶爾也有“日”上作“屮”、下作“
”者,“朝”“暮”等字中的“屮”“
”應該都是“木”,因爲太陽、月亮升起或落下一般是以樹木爲參照系的。[29]
說有所據。[30]唯“草”“木”事類相近,猶不敢斷言甲骨文“”“屮”與“草”全然無關。[31]
卜辭中“”形舊或徑以爲“竹”。按甲文南北兩系“竹”字並作“
”“
”形,上方相聯,無作“
”者。[32]商金文“竹”作:
(《銘圖》13523)
(《銘圖》13783)
(《銘圖》13810)
不作“”。[33]卜辭又有“
”“
”字,表“竹”族之婦女,作“
”“
”,所从亦“
”形。[34]
甲文真从“竹”形之字猶有《丙》610(即《合》22067,午類)一字作:[35]
辭爲“貞,△乇告,不”,用法不明。《殷虛文字丙編考釋》釋“冉”,《摹釋新編》釋“冉(竹?)”。[36]其字與西周金文“冉”作“”(《銘圖》5366)、“
”(《銘圖》3026“枏”所从)不類,疑與“
”有關。《說文》:“嗌,咽也。从口益聲。
,籒文嗌。上象口,下象頸脈理也。”今所見“
”字最早之形作:
《銘圖》12170(西周早期)
《銘圖》13340(西周中期前段)
元从竹,不从冉。近世通解往往仍从《說文》以爲象咽形或指示咽部,形不甚合。字中似圈形者實象目眶形,視《銘圖》12170一字甚明(後作“”等形者,其“
”亦目眶之形,參下文“說西周金文中表‘目’意之‘日’形”一節),或是从目、
省聲。“
”及“
”本義待考。[37]周初“
”字中“竹”字初形猶存而未類化爲“
”,後又繁化與“冉”形近(時文字系統中已無能產之部件“
”),蓋理據已失。
循上文所引述,“”實爲倒“艸”,本與“竹”有別。卜辭有字作“
”“
”“
”“
”“
”等形,上或从二“木”,或从二“
”,或从二“屮”。周忠兵釋“茨”,謝明文據周金文中其字加注“咠”聲釋之爲“葺”。[38]其中“木”“屮”“
”等象覆屋之茅草薪柴。或隸定“
”形爲“
”,[39]不妥。
甲骨文“”“
”等字舊多从張政烺釋“
”、讀“殙/殞”,近張昂備論該字以一形兼用爲“死”“葬”,甚的。[40]又卜辭“葬”字有異體从“
”或“
”形,作“
”(《合》17165,典賓)、“
”(《屯南》2438,歷二)、“
”(《合補》10637,歷二)、“
”(《合》29693,無名)等,由蔡哲茂先揭出。[41]後世“葬”常从“竹”形,作“
”“
”“
”等,顯係承甲文“
”形來;今“葬”字最上“艸”形即“竹”形之變。[42]
“葬”之从“竹”形,或謂會“以竹(或爲竹席)覆蓋之義”,[43]或謂展現“‘葬屍于山林之中’的生動畫面”。[44]今按上文已明甲骨文“”非“竹”(歷二類卜辭“竹”字即仍作“
”形)。“葬”中“
”與“
”,準以“葺”字,亦爲覆薪草之形。《說文》:“葬,藏也。从死在茻中;一其中,所以薦之。《易》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語見《繫辭下》。所謂“衣之以薪”,非鑿空之言。
《存上》1237(即《合》6046,賓出)有字作:
辭殘。于省吾釋“笹”,謂其字又見祖日庚簋(《銘圖》4940,西周中期前段):[45]
用作“用世享孝”之“世”。今謹按其字从“世”確不可易,唯所从“”形非“竹”。金文世代之“世”又或以“
”(枻,《銘圖》5221)、“
”(
,《銘圖》10659)爲之。上已明“
”中之“
”或爲“木”省,則“
”與“枻”“
”蓋一字異體。[46]
《英》2526(即《合》41342,黃類[47])有地名作“”,舊多隸定“
”。陳漢平釋“筑”,謂“象人以手持竹製樂器狀”;[48]謝明文亦疑可釋“筑”。[49]按其所从恐亦非“竹”,釋“筑”未允。字中“丮”象“雙手高拱”,[50]疑與作“
”“
”形之“
”字相關。[51]
無名類卜辭有一地名作:
《英》2294
《合》29334
《懷》1438,即《合補》9102
或增“登”形作:[52]
《合》33532
此字从、
,其中“
”字卜辭常用作祭名,釋讀頗多爭議。[53]若“
”所益“登”形表音,則“
”“
”或爲薪蒸之“蒸”造。《周禮·天官·甸師》“帥其徒以薪蒸役外内饔之事”鄭《注》:“木大曰薪,小曰蒸。”
“竹”入周類化爲“”。
觶(《銘圖》10625,西周早期):“
作笭公寶尊彝。”“笭”字作:
《說文》:“笭,車笭也。从竹令聲。一曰笭,籯也。”儻此字果爲“車笭”之“笭”,則所从“”已是“竹”。史懋壺蓋(《銘圖》12426,西周中期):“親令史懋路筮。”“筮”字作:
所从“”當可定爲“竹”。[54]
然除上舉所謂“笹”外,西周金文中尚有與“竹”無關之“”形。
尊(《銘圖》11674,西周早期後段)“尊”字作:
右上“竹”“酉”二形係“酋”字變形。西周金文“尊”或从“酋”作“”“
”,[55]“酋”上方形如“竹”,若被認作“竹”旁則有“
”“
”(《銘圖》4879)之變。新出倗國銅器有“尊”字作:[56]
“艸”“酉”亦是“酋”之變形。《新金文編》將“”字次於
簋“
”字後,於形體源流甚有見。[57]
兩周文字有“”,大率作“
”“
”等形。此字舊多徑釋“散”。季旭昇疑其自甲文“
”形來,與象擊散草木之“㪔(
)”初非一字。[58]其說云:
“散”字的另一個來源是酒器“斝”,羅振玉《殷墟書契考釋》以爲甲骨文斝字作“”,後人誤認作散,《韓詩》有散無斝,傳世酒器有斝無散,諸經中散字疑皆斝字之訛。王國維《觀堂集林·說斝》又詳加引伸。……案:羅、王之說有一定的道理,但斝、散聲紐不同,似乎不太可能誤斝爲散。疑斝、散爲同一器的不同名稱,因方言或其他原因,語音不同,於是小變字形來表示。“月”形是斝體的讹變(月和散韻部爲對轉,因此可能有聲化的因素)、“竹”形是斝柱、“攴”形是“又”形的繁化。
後鄔可晶自形、音、字用數端申說“”“㪔”當分,甚允。[59]唯鄔文以爲“
”所从之“
”與“閒”皆由作“
”(有司簡簋蓋,《陝金》1360,即《銘圖》5104,西周晚期)之“簡”字簡省分化而來,而“
”字“表示竹林間掩映的月光透過門的縫隙照射進來,整體像一幅畫”。鄔先生寫意甚優美,但閒隙之“閒”从門、月作“
”意已完足,“竹”字會意無理。且“
”“閒”皆已見於西周早乃至商晚期金文(“閒”从“柬”[60]),而“
”見西周晚期金文,謂早者自晚者分化可疑。視“
”爲“
”“閒”之雜糅形體似較疏通。[61]此外,“
”字所从或與“月”之常形有別:
《銘圖》1440(西周中期)
《銘圖》14875(西周晚期)
蓋西周金文“月”形鮮少作“”。[62]《銘圖》1440一字左側頗怪異,且非从“竹”,鄔文以爲替換義符爲“林”,形亦殊。由此視之,“
”所从“
”未必能析出“竹”“月”二形,可能本爲整體表意,形乃多變。
殷商及周初文字中,“”誠多於“
”“
”“
”等字內象酒器雙柱形,[63]季說不爲無據。其所以不顯,亦因“
”之與“
”字形相去有間,變化理路未得貫通。
按“”之所从舊釋“斝”,其形確象宋人所謂“斝”。[64]甲骨文又作“
”“
”等,[65]商金文作“
”(《銘圖》3414),寫有鋬形。《銘圖》4049器主名作:
亦从此字。《銘圖》1200及《銘圖》10553鼎、觶二器同銘“逆△父辛”,“△”字作:
《殷周金文集成》分釋“”“
”,顯然不合。[66]此二形與“
”實一字,並从所謂“斝”形。“
”所从“
”中雙柱形有省減,若準“
”形補爲“
”,則與“
”形(《銘圖》13163“
”所从)大肖。然則“
”確可能爲“
”“
”之變,“
”即“
”字,从攴、
聲。古書中酒器“散”之名當承“
”而來。[67]
四、說“匠”
古文字中“匠”字作如下形:[68]
《璽彙》0234,齊系
《璽彙》3180,晉系
秦封泥
其字从匚、斤,與後世文字不殊。
西周中期銅器伯卣(《銘圖》13230)、伯
盉(《銘圖》14750)有字作:
伯
卣
伯
盉
或釋“”,[69]然其所从與“爿”不類。字中“
”“
”形實爲“斤”,參殷卜辭及西周中期金文如下形體:
析,《乙》1481(即《合》22023)
新,《陝金》408[70]
,《銘圖》4820
故當釋“匠”。
“匠”字構形舊有會意、形聲兩說。《說文》:“匠,木工也。从匚从斤。斤,所以作器也。”段玉裁《注》:“匚者,榘也。”王筠《釋例》:“然斤之爲器,不能入匚中也。斧鑿繩墨短小之物,皆入匚中,而不從之者,爲其意不著也。故有非情理之實,而人望之而知者,匠字是也。”苗夔《聲訂》:“‘从匚、斤’下補‘匚亦聲’。”[71]馬敘倫《六書疏證》:“似從斤匚聲,爲斨之轉注字耳。”[72]《古文字譜系疏證》:“匠,从斤,匚聲。”[73]
按上引會意、形聲兩說皆有窒礙。《說文》:“匚,受物之器。象形。讀若方。,籀文匚。”會意之窒礙,《釋例》已言:“斤之爲器,不能入匚中”,“从匚从斤”會意“非情理之實”(段《注》以“匚”爲“榘”,更與“匚”之形義不合)。而形聲之窒礙,在“匚”“匠”雖同屬陽部,聲母則有唇、齒之別,音實不近;又或說“匚”實爲“筐”之初文,[74]“筐”“匠”聲有牙、齒之別,亦難諧聲。唯“斤”於“匠”中表義固當,兩相比量,“匠”中之“匚”仍以表音爲較近理。
古文字有“”字,甲骨文已見,作“
”“
”形。[75]从“
”之“
”“
”於兩周金文、簡帛多用爲“將”(楚文字“
”或省从“羊”),又有注“爿”聲之“
”。“
”之構形,或說从匚、羊聲,然“
”(*TSAŊ)、“羊”(*LAŊ)聲母不合。[76]
“”“匠”並从“匚”,而音甚近(*TSAŊ),聲首應相同。疑“匚”古有“藏”音。前文已引有“匚(
)”字象“筐”之說,當可信。[77]筐篋有藏物之用。《晏子春秋·內篇問上》:“其與士交也,用財無筐篋之藏。”同書《內篇雜下》:“厚取之君,而不施於民,是爲筐篋之藏也,仁人不爲也。”《荀子·王制》:“筐篋已富,府庫已實,而百姓貧,夫是之謂上溢而下漏。”傳抄古文有一字作“
”“
”,收“藏”或“臧”字下,可隸定爲“匨”。[78]《玉篇》:“匨,古臧字。”《集韻》:“藏,古作匨。”字从匚、壯聲,當即爲收藏之“藏”所造,義亦取於“匚”爲筐篋、能收藏。史叀鼎(《銘圖》2304)有从爿、
之字(
),禹鼎(《銘圖》2498)有从止、
之字(
),皆用爲“將”。[79]黃德寬謂“
”與“匨”當是“一字之異”,說合理。[80]二字所从之“
”蓋讀“藏”之“匚”加注聲符。故“匠”“
”實並从“匚(藏)”聲。[81]
後世文字有从甾、爿聲之“(
)”(毛公鼎,《銘圖》2518),有从宀从貝、爿聲之“
”,[82]俱異時異地爲“藏”所更造,其“甾”(或說“笲”)及“宀”則皆藏物之處,與“匚”一理。
《說文》:“匸,衺徯,有所俠藏也。”林義光《文源》:“按,象藏物之器。古作盂鼎‘匿’字偏旁,與篆‘
’字無別。”卷六:“(匠)象斤在藏中。”[83]林氏混“匚”“匸 ”二字爲一固非,其謂“
”“象藏物之器”則是,以“藏”字舉“匠”中之“匚”則尤是,唯未及於形聲耳。
五、說“差”
甲骨文未見“差”字。西周金文“差”字形體有如下數類:
甲:《銘圖》5019
,《銘圖》13280
,《銘圖》4990
乙:䟀,《銘圖》5384
丙:《銘圖》5322
丁:,《銘圖》4602
丙類公認是“差”。甲、乙兩類或釋“樹”。[84]按甲類中似“木”之形實作“”,即甲骨文“
(燎)”“
(束)”所从,非草木之“木”。[85]連劭名謂甲骨文“
”形“象柴薪交叉積放爲一束”,[86]甚是。“
”中“
”形上方三筆筆端加飾筆,則成“
”或“
”,猶“
(每)”之作“
”“
”,“
(
)”之作“
”“
”。叔尸鎛(《銘圖》15829)“差”字作“
”,“寮”字或作“
”,字中部件“
”之變化平行。乙類之“差”類化从“木”,猶“寮”中之“燎”或从“木”作(
,《銘圖》05352)。[87]又“
”於“差”中表音。[88]上列四類皆从“
”(《銘圖》4990全銘左右反書,故“
”實从“
”),彌可證釋“差”可信。
《銘三》錄有同銘卣(1003)、
尊(1124),器主名所謂“
”字作:[89]
其字从、
,亦當釋“差”。
舊說或謂“差”字象以手搓麥去皮、是“搓”之初文;或謂字从、木,疑“會揀擇之意”;或謂“本質是加聲字,是
(或左)增加聲符“
”。[90]上文已明“差”實从
、
聲,本義當與“
”(束柴)相關。疑“差”爲“㷢”之初文。《說文》:“
,束炭也。从火,差省聲。”《玉篇》不省,作“㷢”。“束炭”之義不見文獻,義淺,諸家多無說,今人語譯爲“捆束着的炭木”,[91]蓋古有其事。許書“㷢”字次於“炭”字後、“
”字(訓“交灼木”)前,[92]其字義確近於“炭”及“交灼木”,與“
”形“象柴薪交叉積放爲一束”合。
甲文“燎”作“”“
”等,象“
”燃,時徑省爲“
”。[93]疑“
”本自有音義。或“
”原即“㷢”字,後注“
”聲爲“差”。[94]“㷢”最早見王孫誥鐘(《銘圖》15606等,春秋晚期),作“
”,銘中假借爲“差”。
“差”字傳抄古文作“”(汗1·6石)、“
”(四2·12石)、“
”(四2·12石)等,《隸續》所錄石經古文作“
”,說者多以爲“差”字訛省。[95]
王子桓匕鼎(《銘續》208):“王子桓匕△其吉金,自作升鼎。”“△”原篆作:
原釋“叒”。石小力謂此字从廾左聲,引蔡一峰說讀“差”、訓“擇”,[96]讀訓可信。今按該銘文字頗整飭,而“”下端所謂“廾”形則顯然左右相錯,即古文“差”所从,形與《四聲韻》“
”“
”及“
”(四1·16朱)所从最近。《說文》:“差,貳也,不相值也。”其字即象兩手上下相錯不相值形,鼎銘中加注“
(左)”聲。準此,則古文以作“
”者爲正,作“
”“
”形者小訛。
六、西周金文“”及相關字補說
西周金文有字作:
十三年
壺甲(《銘圖》12436)
吳方彝蓋(《銘圖》13545)
牧簋(《銘圖》5403)
卌三年逑鼎丙(《銘圖》2505)
毛公鼎(《銘圖》2518)
彔伯
簋蓋(《銘圖》5365)
師克盨(《銘圖》5680)
三年師兌簋(《銘圖》5374)
同用爲一賞賜物名。諸形繁簡各有差,姑以其最常見繁形之隸定稱“”。
“”當从“斤”聲,舊有讀“靳”“旂”“鞎”等說,近謝明文申說讀“鞎”爲當。[97]除“斤”外,此字所从“衣”當是爲“鞎”義所注義符,“束”(或作“東”)形多說表捆束義。“
”形亦當爲聲符(牧簋、
盨係摹錄,形略訛),郭沫若以爲象“靳(馬胸衣)”形,謝明文以爲即
鬲(《銘圖》2860,西周晚期)“
”字所从,可上溯至甲骨午組卜辭之“
”。[98]按甲骨“
(
、
)”字即“
”“
”之繁形,陳劍舊以爲从“几”聲讀“皆”,近改說从“弁”之初文讀“遍”,要之其於卜辭多表“兼遍”之意。[99]“
”蓋爲明其“兼遍”義而上下重疊,“
”中“
”形則爲二“
”形外內相包,審形實不同。“
”所从與甲骨“
”字應不相涉,與“
”形復有別(唯彔伯
簋蓋一字所从差近),有關否不可知。舊讀爲姓“祁”,與金文“祁”姓从“
”不合,當存疑。
“”形見甲文。《後下》21.12(即《合》4095,賓出類)有字作“
”,辭殘不可讀。字从又、幺、
。其“
”必有所象,“
”中“
”自此來。
尊(《銘圖》11783,西周中期前段)器主名作:
孫詒讓已知其與“”所从爲一字。[100]謝明文以爲“
(
)”之異體,“左上之‘木’應是‘束’之省”。當西周中期前段時,“束”猶从“
”、不从“木”,且“束”似無省作“木”者。此字解爲从“木”即可,聲符與“
”同。
叔父簋(《銘圖》4887,西周晚期)所謂“
”字作:
謝文指出其左旁應即“(
)”之左旁。[101]唯其所从“
”與“束”形有別。
盨(《銘三》527,西周晚期)器主名作:
陳琦謂:“其上與‘束’小異,俟考。”[102]該字上部象繩圈繫縛於“木”形,上引“”當即其省形,而“
”除“
”外之“
”或即“
”之異體,會以手捆繫木意。然則从“木”之“
”、从“束”之“
”、从“
”之“
”造字義似皆相關,應與“束”意近。[103]前舉甲骨“
”字从“又”就“幺”,謂表紳束意亦通。
七、說西周金文中之“羽”形
西周金文“羽()”形不鮮見,前源多異。
“羽()”確有表鳥羽意者,如“翟”。《說文》:“翟,山雉尾長者。”史喜鼎(《銘圖》1962,西周中期)“翟”字作“
”;雝鼎(《銘圖》2367,西周中期前段)有“
”字作“
”。[104]《合》37439(黃類)有一殘字作“
”,裘錫圭疑釋“翟”,說當是,[105]其形與金文“翟”同。“翟”之特點即長羽較它鳥尤突出,故其字从隹、
。[106]
父鼎(《銘圖》1952—1954,西周早期)中所謂“
”字用爲私名:
其形張亞初釋“(翳)”;蔣玉斌據林澐所說甲骨文“扇(
)”形釋此字除“矢”外部分之爲“扇”,謂“象編羽的扇形”。[107]按蔣先生發明“扇”之形體來源可信,但其擯“矢”爲形聲字之義符未如張氏釋“翳”周全。據照片,三器字形中象所謂“扇柄”之筆下端皆折往“矢”形下(蔣文僅據拓片,其摹寫後兩例字形該畫俱成直筆,似因此有所誤解),可見字中確具“医”形,“医”“扇”共筆。該字實係从扇、医聲,爲“障翳”之“翳”所造。《古今注·輿服》:“輿輦有翣,即緝雉羽爲扇翣,以障翳風塵也。”足爲此字注解。
“羽”形亦多有與毛羽無涉者。茦鼎(《銘圖》1441)有所謂“
”字,作:
其字實即金文常見之“(
)”,[108]唯“韭”形兩側由相背易爲同向。[109]
賢簋(《銘圖》5067—5071)銘中如下一形:
其辭例曰:“公命事畮賢百畮△,用作寶彝。”其字與金文所謂“”字相似:
木工冊鼎(《銘圖》1731)
鼎(《銘圖》1777)
乃孫鼎(《銘圖》1924)
故說者多讀爲“糧”。其上“”形,唐蘭以爲“當是其飾”,恐誤。[110]比諸其他“
”字,可知此“
”當是“匕”形混同爲“
”又重疊而成。上舉“翳”異體“
”所从即類二“匕”。
《說文》:“翏,高飛也。从羽从㐱。”西周金文“翏”字作:
《銘圖》2478(西周晚期)
《銘圖》5354(西周晚期)
《銘圖》5669(西周晚期)
下部非“㐱”。或說其字象扭絞掃帚形;或說从篲从人、會“除去”意;或說从羽勹聲。[111]今按西周早中期文字亦見有“翏”形,作:
,《銘圖》14528(西周中期)
,《銘圖》2731(西周早期)[112]
其形下部大致作“”,與“人”“勹”等有別,全形與所謂扭絞掃帚形亦不類。
殷墟非王卜辭常見表“疾愈”義之“”“
”字。姚萱據其字有異體作“
”形、从“卣”聲,釋其爲表“糾絞”義之“繆/摎”,讀“瘳”,甚是。[113]此字又有異體作“
”“
”,其中“
”“
”形姚氏以爲即“帚”,用爲聲符。然而“繆/摎”(*KRU)與“帚”(*TU)聲母不合,已有學者指出此字恐非从“帚”聲。[114]
《新甲骨文編》“繆”字頭下於姚氏所釋非王卜辭諸字外,另錄有《合》3406反(即《乙》970,典賓)一字,摹作:
按該字原拓及照片(《乙》970)作:
辭例爲“△白(伯)”。[115]
李學勤最早釋此字爲“繆”。其於說解齊家村卜骨“”字(李先生釋爲“瘳”)時云:
“瘳”字下从“羽”字形,與殷墟甲骨《甲骨文合集》13861相同。“羽”形的字,過去或釋“羽”或“彗”,其實是“翏”的初文,在殷墟甲骨多見,不少當讀爲“瘳”。……“羽”形即“翏”,還可以從一些甲骨文字的構形證明。如《合集》353从“羽”形从“肉”的字,可釋爲“膠”;《合集》3406从“羽”形从“系”的字,可釋爲“繆”,二字均見《說文》。[116]
李先生所謂“从‘羽’形从‘系’的字”當即上文所引《合》3406反一形。其分析字形雖未必盡確,而結論反頗中的。對看姚萱所釋非王卜辭“繆/摎”字,可知此字實从、从繆/摎(其最下係“𠬜”形,《新甲骨文編》及其他舊摹多誤),與“
”“
”當是一字異體。金文“
”“
”中“翏”形即从
、从
(繆/摎),前者仍存“
”中一側“又”形(移至上方),後者俱省雙手。[117]
聯繫“翏”形,“”“
”釋“繆/摎”之初文更無疑問。且循李先生說,殷墟王卜辭中表“疾愈”義之“
”與“
”“
”“
”(即“翏”)當相關。蓋“
”與“
”正以王卜辭與非王卜辭互補。齊家西周卜骨中表“疾愈”之“
”即殷卜辭之“
”(《合》13861,“
”表“疾愈”義之專字)及西周金文之“
”(《銘圖》1650)。《詩》《書》文獻中表“疾愈”之意多用“瘳”。“
”“
”“
”中之“
”“
”殆作聲符,是則“
”“
”與“翏”音近,故“
”“
”當可讀“瘳”。[118]
《合》18271(典賓)“”字與《合》11051(師賓間)“
”字(从“
”聲)辭例相似(皆係占卜其生子是否白色),準上所論或是一字。[119]
又簋(《銘圖》4951、4952,西周中期前段)器主名所謂“
”字作:
張亞初釋“翏”,[120]然形體不合。此字構形存疑。
殷卜辭別有諸多从“”之字,其形義根柢及與“翏”有何關涉尚將有高明說之,本文請不贊一詞。
八、說“”
西周金文有“”“
”“
”等形,朱德熙以之與戰國文字“
”繫連,並釋其左旁爲“曷”。[121]後“
”已確釋爲“
”,故鄔可晶改釋其字爲“从‘刀’的‘勶’的表意初文”,說可信。[122]關於此字構形,裘錫圭認爲“象用刀切割某種果實,左下部的扁圓形象徵從果實上切割下來的東西”,而字中的“
”“
”“
”形“也許與《説文》的‘
’字有關”。[123]鄔可晶進而以爲“
”“
”“
”形與古文字作“
”“
”之“栗”字所从近似,象棗、栗之實。
殷墟子類卜辭中有一字用作地名(《乙》584,即《合》21722):
其形當即“”左旁之上源。[124]“
”形即甲骨文“丰”字。按“丰”字舊或以爲是“封”之本字;張政烺提出是“葑”之本字,象蘿蔔、蕪菁等塊根植物。近趙楠藉字形梳理區別了“
”(丰,“葑”之本字)與“
”(“封”之本字)兩字,更明確了甲骨文中“
”“
”形是塊根植物之象形。[125]“
”所从“
”形與謝明文所釋“叔”字或體同:
《屯南》2064
《屯南》2986
謝先生謂“”形象地面。準此,“
”字似會“葑”被自地中拔出之意。“徹”古書中多表“撤除”“撤毀”義,又《豳風·鴟鴞》“徹彼桑土”之“徹”毛《傳》訓“剝”,其核心義似即“使物體離開其原位/改變其原有狀態”,[126]古人或名取葑出地亦曰“徹”。
金文數形中應以保留“屮”形(實爲“葑”之上部)之“”爲最古,其“刀”形是後加義符。上引鄔先生說以爲“
”“
”“
”象棗、栗之實,然本文已明其形當由甲骨文“
”而來,本象塊根類植物。且金文中“栗”形較早見曾大師
與鼎(《銘圖》1840)之“
”字,作:
其中栗實之形亦與“”“
”“
”等大異。“
”之變如“
”,其下易爲“㐁”形,仍當是聲化爲“㐁”(《說文》讀若“誓”)。[127]
九、說西周金文中表“目”意之“日”形
西周金文“目”形或“頁/首”中之“目”時有作似“日”形者:
,《銘圖》4627[128]
蔑,《銘圖》13544
,《銘圖》5295
首,《銘圖》2398
𩒨,《銘圖》12439
履,《銘圖》14542
道,《銘圖》14542
其中點亦有作豎筆或斜筆者:
童,《銘圖》14541
蔑,《銘圖》14541
,《銘圖》5401
夢,《銘圖》5389
須,《銘圖》5676
德,《銘圖》15552
作豎筆者後代或變如“白”形,如:
德,《銘圖》15632
鐘,曾侯乙鐘架[129]
徸,《治政之道》簡25
“白”形或繁化:
惪,《四告》簡46
童,《大夫食禮》簡26[130]
“目”所以或作“日”形,當大率由“”形來。金文从“
”者如:
眾,《銘圖》2515
《銘圖》5384
“眾”字商時从“日”,西周後改从“目”,正以“”形爲過渡。
甲骨文偏晚組類時見“目”省作目眶形“”,如:
,《合》10314(何二)
省,《合》28661,(何二)
睫*,《屯南》2702(無名)
“”中著點即爲“
”,猶“
”中著點爲“
”。[131]亦有個別字从此虛廓之“
”形而不著點,如“民”於成王世之何尊(《銘圖》11819)作“
”,至康王世之大盂鼎(《銘圖》2514)則作“
”,後世沿之;又如楚簡“童”字或作“
”“
”“
”。[132]
金文“目”偶然但作“○”形:
鐘,《銘圖》15321
須,《銘圖》05603
蓋“日”形之省,亦或徑由“”變來。
“目”作“日”形時亦因字中空間不足、筆畫有省略,如氏盤(《銘圖》14542)从“首”之“道”字六見,其“首”形一作“
”,它多作“
”,後者是前者減筆之形。[133]
古文字有一字多隸定爲“”“
”“㚖”、常用爲“無斁”之“斁”,其形有如下數類:
甲:《銘圖》5314(西周中期)
乙1:《銘圖》15265(西周中期)
《銘圖》14541(西周中期前段)
《銘圖》15525(西周晚期)
《銘圖》15523(西周晚期)
乙2:《銘圖》5512(西周晚期)
《銘圖》15495(西周晚期)
《銘續》519(春秋早期)
《銘圖》2192(春秋早期)
丙:《銘圖》2518(西周晚期)
丁:《銘圖》5402(西周中期後段)
戊:鐸,《銘圖》15960(春秋中期)
《銘圖》17176(春秋晚期)
清華簡《封許之命》簡2
甲類上部作一般“目”形。乙類上部似“日”形,舊多以爲从“日”,實仍有別。其形皆略橢、一角略尖,實即前述“”形之變。試比照牆盤(《銘圖》14541)中“
”及从“日”之“昊”:
所从有別。[134]乙1類从“矢”形,乙2類从“大”。丙類又乙類之變,即前文所謂“中點亦有作豎筆或斜筆者”。丁類自乙類來,上部類化同“日”。[135]戊類由乙或丙類來,上部類化同“白”。《說文》:“㚖,大白澤也。从大、从白,古文以爲澤字。”“㚖”即戊類字。
據字形,此字本从“目”確然。商甲骨、金文有字从目、矢作“”,羅振玉釋“斁”,[136]與上論者爲一字。劉釗謂金文“
”形中“‘大’乃‘矢’字之訛”。[137]記名金文有“
”字,其形作:
《銘圖》572
《銘圖》573
《銘圖》11223
《銘圖》13078
《銘圖》572一形仍从“矢”,餘皆變而从“大”。晚期組類卜辭有字似从目、大,用爲族地名,作:
《合》31273(何二)
《合》28012(無名)
从“女”,《英》2271(無名)
或隸定爲“”,[138]或徑釋“奰”。[139]其字似仍當釋“
”。[140]“
”字本義,王國維謂“矢著目上,意亦爲射”,或然。[141]
毛公鼎“(
)”字,吳大澂釋“睪”。[142]《說文》:“睪,目視也。从橫目,从㚔。令吏將目捕罪人也。”“睪”字或謂由“
”下部變作“㚔” 而來;[143]或謂由“
”形來;[144]裘錫圭釋出甲骨金文之“
”“
”“
”字象兩手脫離手梏、即“釋”之初文,[145]網友“布之道”據以謂“睪”(本作“
”)由“
(
)”來,其上“日”“目”等形爲“圈形飾筆”之變。[146]
今按西周至春秋文字唯有从“廾”(或省作“又”)之“”而無“睪”,可知“睪”必由“
”減省而來,故布說“睪”與“
(
)”有關甚是。“
”應是“
”“
”雜糅而成,《說文》云“
,引給也”非其本義。今據“㚔”形以上形體別異,分類舉兩周文字中“睪”形如下:
子:,《銘續》195(西周中期)[147]
,《銘圖》2381(春秋早期)
丑:,《銘續》146(春秋早期)
寅:,《銘圖》5976(西周晚期)
卯:,《銘圖》3353(春秋早期)
鐸,《銘圖》15432(戰國早期)
《銘圖》2425(戰國早期)
天星觀1號楚墓卜筮簡[148]
子類“”之上與“
”合,丑類“
”之上與“
”合,寅類“
”之上與“
”合,卯類“
”之上與“
”合。是“
”各類形體上部俱能自“
”求得其來源。蓋分化字(亦包截取、糅合而言)之各異體往往與母字各異體對應。[149]六國文字兼用“
”“
(睪)”、不見“
”字,可知“
”行而“
”廢(二字於彝銘中同用爲“擇”,字用亦相承)。又“
”字諸形以“
”爲最早,可證用爲“無斁”字之“
”本从“目”、“
”字釋“
”可信。
“鹿”“廌”等字中有“目”形,本爲耳、目、喙合成之“首”形,參商金文“鹿”字作“”(《銘圖》16)。唯其形自甲骨文始已多混爲形近之“目”,故後世亦有寫作“
”“○”以及“日”者。如楚簡“鹿”或作“
”,“麗”或作“
”,“灋”或作“
”,[150]又如《銘圖》5913(春秋晚期)及《銘圖》19050(戰國)“麐”字各作:
《說文》:“昆,同也。从日从比。”西周、春秋金文“昆”字作“”“
”;又多見“
”字,其中“昆”形作“
”“
”“
”。“
”“
”出一源,後分化篆文“
”及古文“
”。[151]或謂“昆很可能是一個整體象形字,象某種昆蟲之形”,或徑以爲其形自甲骨文“
”形來。[152]
今按“昆”即“麇”初文之變。唐蘭、陳秉新等釋商周文字“”形爲“麇”之初文;“
”即“麇”字,从禾、
聲,是“稇”之本字。[153]“
”是無角“鹿”形,故舊多隸定“
”;“
”中“目”形(本象鹿首形)變爲“日”則成“昆”。上引二“麐”字所从“鹿”去其角即與“昆”無以異。李孝定云:“金文此字(引者按,即“
”)下從,與㲋、鹿等字所從象足形者全同,似非從‘比’,蓋‘比’從二人,與此不類。”[154]甚是灼見。
2025年5月25日寫完
附記:二三月來與諸友講肄,有所聞則札之。無可得名,因名“說字”。清人吳愙齋有《字說》一卷,題目數十,說文字初義,多據鐘鼎古文,是以專篇雜說諸字之先。至於今世標“說字”一體,辨別源流、疏通理據,影響之繁,則四明裘先生。後學無賴,所爲雕蟲彌縫,於考見古人義理制度無所裨。抑馬肝雞肋,棄之可惜,故謹疏管見,以寓景行之慕。能取博雅君子、諸同好一粲已足,識者擿其漏略,斥之鄙野,蓋所不敢辭。
[1] 陳劍:《甲骨金文舊釋“尤”之字及相關諸字新釋》,《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綫裝書局,2007年,第59—80頁。
[2] 陳劍:《“”、“
”聲符探源並論相關諸字》,《中國文字》2021年冬季號,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81—104頁。
[3] 林宏佳:《“尤”“擇”辨釋》,《成大中文學報》2009年第4期。
[4] “夬”最早見十五年趞曹鼎(《銘圖》2434,西周中期),字或非殷人所造,故其象“玦”之形加“又”最上指,已失造字初意。
[5] 潘悟雲謂:“蒸部字的第IV類,即*Cʳɯŋ,當介音ʳ變作重紐類介音ᵚ以後,與母音ɯ重複,同時讓母音與韻尾發生異化:*Cʳɯŋ>*Cᵚɯŋ>*Cᵚin,變成真韻B類。”(《漢語古音手冊》,中西書局,2023年,第155頁)或謂訓讀“閔”,然字義實有別(聞之“知乎”,偶遺其出處)。
[6] 白於藍:《簡帛古書通假字大系》,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0—14頁。
[7] 林澐:《釋“眴”》,《林澐文集·文字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180—184頁。
[8] 李宗焜:《甲骨文字編》,中華書局,2012年,第186、897、898、1204頁。
[9] 參見張卉、吳毅強:《甲骨文舊釋“蜀”字平議兼論“旬”字構形》,《中國文字研究》第40輯,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24年,第1—6頁。
[10] 宗福邦、陳世鐃、蕭海波主編:《故訓匯纂》,中華書局,2003年,第900頁。
[11] 甲骨文又有“”字,象以手拭涎,詹鄞鑫釋“捪”(《釋甲骨文“捪”和“航”》,《華夏考:詹鄞鑫文字訓詁論集》,中華書局,2006年,第223—226頁)。按“捪”有“撫循”“擦拭”二常用義,表“擦拭”義文獻多用“抆”。(《廣雅·釋詁》:“抆,拭也。”)本文釋“
”爲“捫”者,姑與詹先生所釋“捪”字相別。又此字舊或疑爲《說文》訓“捾目”之“
”(于省吾主編,姚孝遂按語:《甲骨文字詁林》,中華書局,1996年,第558頁)。“
”之構形陳劍(《“
”、“
”聲符探源並論相關諸字》)業已闡明,無關。
[12] 劉文典撰,馮逸、喬華點校:《淮南鴻烈集解》,中華書局,2018年,第392頁。
[13] 指端已不入“目”中,與“”變化同。
[14] 郭沫若:《卜辭通纂》,科學出版社,1983年,第524頁;朱德熙:《古文字考釋四篇》,《朱德熙文集》第5卷,商務印書館,1999年,第151—152頁。“”字相傳音同“宣”,於衛侯之孫書鐘“
(洵)樂妰(且)康”得證其來有自,參網友“抱小”:《說衛侯之孫書鐘的“
”字》,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21年9月27日(http://www.fdgwz.org.cn/Web/Show/5821)。“曼”字實从
、冃聲(“冃”有“冕”音,如《銘圖》12304鄧孟壺銘从女、冃聲之字用爲“嫚”),郭說爲“曼余目以流觀”之“曼”可信。
[15] 《顏氏家訓·書證》:“《禮·王制》云:‘臝股肱。’鄭《注》云:“謂㩊衣出其臂脛。”今書皆作擐甲之擐。國子博士蕭該云:“擐當作㩊,音宣,擐是穿著之名,非出臂之義。”案《字林》,蕭讀是。徐爰音患,非也。”按“㩊”有“㩊衣出其臂脛”義,即“”之“撫循”義所引申。如“捋”中古多表撫摩之意(《廣韻》訓“摩”),近古亦表捋袖出臂意,相類。
[16] 鄔可晶揭出“”字(《說文》:“
,舉目使人也。从攴从目。凡
之屬皆从
。讀若
。”)係“
”之省,“夐”(《說文》:“營求也。从
,从人在穴上。”)中之“
”爲“
”省、可表音(《試釋清華簡〈攝命〉的“敻”字》,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8年11月17日,http://www.fdgwz.org.cn/Web/Show/4324)。又《說文》从“
”之字,猶有“闅”“
”。《說文》:“闅,低目視也。从
門聲。弘農湖縣有闅鄉,汝南西平有闅亭。”字今作“閿”。李學勤曾謂古文“
”字同“闅”是一字異寫,說可信(《試解郭店簡讀“文”之字》,《李學勤文集》第十七卷,江西教育出版社,2023年,第157—160頁)。“
”本从“
”聲(參陳劍:《甲骨金文舊釋“尤”之字及相關諸字新釋》),“闅”中之“
”當亦係“
”字之訛。《說文》:“
,大視也。从大、
。讀若齤。”與《說文》訓“大視也”之“
”音義相關,疑亦本从“
(
)”聲。文字系統中實無从“
”表義之字。“闅”“
”《說文》釋義皆無實例,鄔文據以謂“
(
)”之本義“與‘視’有關”,可疑。又“
”字中古有“況逼”“望發”“七役”等切,尤待詳考,參網友“布之道”:《廣韻形聲考》,“古音小鏡”網站,2022年9月30日(http://www.kaom.net/sgy_bzd8.php)。
[17] “胡”原字作“吾”,從董珊《它簋蓋銘文新釋——西周凡國銅器的重新發現》(《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6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63-178頁)讀。又或以“敢昭告”爲句,然“吾”右下有重文符號(視照片甚明),疑“吾(胡)考”二字當重讀,故以“敢
昭告朕胡考。胡考令乃……”爲句。
[18] 董珊:《它簋蓋銘文新釋——西周凡國銅器的重新發現》。
[19] 上引諸家說見丁福保編纂:《說文解字詁林》,中華書局,1988年,第6923—6924頁。
[20] 于省吾主編,姚孝遂按語:《甲骨文字詁林》,第3056—3057頁。
[21] 參見周法高主編,張日昇、徐芷儀、林潔明編纂:《金文詁林》,香港中文大學,1975年,第4230—4231頁;周法高:《金文詁林補》,“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82年,第2202頁。
[22] 姚萱:《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的初步研究》,綫裝書局,2006年,第99—114頁。
[23] “錛”“斤”恐亦非同源詞。
[24] 所从“”與甲骨文“楚”(
,《合》32986;
《合》29984)所从不殊。
[25] 《說文》:“疋,足也。上象腓腸,下从止。”然甲骨金文“疋”字固不類人足形,《說文》恐非是。疑“疋”爲徂往之“徂”所造。舊或釋商文字“”“
”等爲“疋”,今謹按其形體源流不合,似無據。
[26] 其“止”形不在“㫃”正下,不能合而視爲“”。
[27] 于省吾說(《甲骨文字釋林》,中華書局,1979年,第366頁)。或謂古文字圓形“○”有*W[Ə,A]N與*WEN兩類讀音,前者是{圓}*wran的表意字,後者是{環}*wrˤen的表意字(網友“布之道”:《廣韻形聲考》)。唯“睘”應从“袁”聲,而“袁”又係“擐”之初文(裘錫圭:《釋殷墟甲骨文裏的“遠”“𤞷”(邇)及有關諸字》,《裘錫圭學術文集·甲骨文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67—176頁),其後音分兩系蓋係音變所致,準此則“圓”“圜”係一詞分化可通(上古漢語表“圓”義之詞族情況複雜,參野原將揮、秋谷裕幸:《一個表示{圓}的詞族》,《漢語史學報》第31輯,上海教育出版社,2024年,第58—73頁)。本文權仍舊說以“圓”賅之。
[28] 參見 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第168—169頁;白於藍:《簡帛古書通假字大系》,第1203、1243、1244、1246頁。
[29] 鄔可晶:《甲骨金文的“夙”與清華簡〈五紀〉的“丮”》,《古文獻研究》第11輯,鳳凰出版社,2024年,第19頁。
[30] 裘錫圭曾論用爲“邇”之“”所从“
”是“木”省形(《釋殷墟甲骨文裏的“遠”“
”(邇)及有關諸字》,《裘錫圭學術文集·甲骨文卷》,第172頁);又曾論卜辭“木月”“林月”“屮月”俱用爲“生月”(《釋“木月”“林月”》,《裘錫圭學術文集·甲骨文卷》,第338—343頁),“生”字所从“屮”形殆亦“木”之上半出於地者。
[31] 如甲骨文舊釋“芻”之“”字鄔可晶釋爲訓“擇菜”之“若”(《“芻”、“若”補釋》,《甲骨金文語文論稿》,第249—259頁)。無論“芻”“若”,其中“屮”形皆不易作“木”解。
[32] 李宗焜:《甲骨文字編》,第1207—1208頁。
[33] 唯《銘圖》3746所收竹祖丁簋(商代晚期)拓本中“竹”字作“”,上似不連。然審照片“
”(見范季融主編:《西清古鑑今訪·北京故宮博物院卷》,胡瑩盈與范季融基金會,第154頁),其鑄字甚淺、筆道頗不清晰,而右旁“
”上端略向左曲,知其上方本亦當作相連形,範鑄不善而失。
[34] 李宗焜:《甲骨文字編》,第147—148頁。
[35] 照片檢自“史語所數位典藏資料庫整合系統”網站(https://ihparchive.ihp.sinica.edu.tw/ihpkmc/ihpkm_op?@@0.07001864210590991)。
[36] 張秉權:《殷虛文字:丙編》下輯(二),“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72年,第89頁;張惟捷、蔡哲茂:《殷虛文字丙編摹釋新編》,“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7年,第590頁。
[37] “”似本於“竹”葉上之枝著筆指示。《說文》:“蒚,夫離上。”徐鍇《繫傳》:“按《爾雅注》:‘蒚,莞上之臺首也。’臣按草木將生華,先抽莖臺,今謂菜薹是也。”又《說文》:“翮,羽莖也。”“蒚”“翮”(*KREK)並有“莖”義,不知“
”(若確爲“
”之聲符則歸*ɁEK)與彼有關否。此外,“
”中兩橫筆變化爲“
”亦屬可能。
[38] 謝明文:《釋古文字中的“葺”》,《甲骨文與殷商史》新12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22年,第138—146頁。
[39] 沈建華、曹錦炎:《甲骨文字形表》(增訂版),上海辭書出版社,2017年,第145頁。
[40] 張昂:《說“死”“葬”》,《出土文獻》2024年第4期。
[41] 蔡哲茂:《說甲骨文葬字及其相關問題》,《蔡哲茂學術文集·第一卷:甲骨文卷(一)》,花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21年,第229—230頁。
[42] 參見鞠煥文:《古文字“葬”字簡釋》,《中國文字研究》第23輯,上海書店出版社,2016年,第46—49頁;張昂:《說“死”“葬”》。
[43] 鞠煥文:《古文字“葬”字簡釋》。
[44] 張昂:《說“死”“葬”》。
[45] 于省吾:《釋古文字中附劃因聲指事字的一例》,《甲骨文字釋林》,第461—462頁。
[46] “”象木殘枿根株形,或釋“檮”之初文(陳漢平:《屠龍絕緒》,黑龍江教育出版社,1989年,第53—54頁),或釋“株”之初文(王精松:《古文字“
”新論》,《出土文獻綜合研究集刊》第19輯,巴蜀書社,2024年,第1—16頁),要之與“木”相涉。又金文“枻”“
”右旁實爲“止”,蓋因偏旁限制不必作“木”。春秋以後金文多以“枼”及从“枼”之字爲“世”,“枼”或即西周“枻”之變體(此“枻”與後世訓“楫”之“枻”只同形)。“世”及“枻(枼)”音*l̥aps>*l̥ats。當“枼”仍音*l̥aps時借用爲木葉之“葉”(*l̥ap),故兼有“葉”之音,可諧葉部,與後多諧月部之“世”遂分爲二聲系。《詩·商頌·長發》:“昔在中葉。”毛《傳》:“葉,世也。”“葉”當爲“世”之異調同源詞。甲骨文所謂“葉”字據本形可分二類:一象木生實之形,一象於木枝梢著圈點以指事,釋“葉”恐未有據,此皆詳另文。“
”“枻”“
”本義未詳。
[47] 或歸無名類。
[48] 陳漢平:《屠龍絕緒》,第72頁。
[49] 謝明文:《說夙及其相關之字》,《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7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41頁。
[50] 鄔可晶:《甲骨金文的“夙”與清華簡〈五紀〉的“丮”》,第26頁。
[51] 賓組卜辭有“伯”,參馬盼盼:《殷墟甲骨文所見地名的整理與研究》,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22年,第797頁。
[52] 參馬盼盼:《殷墟甲骨文所見地名的整理與研究》,第421頁。
[53] 較近的討論見杜清雨:《釋“”》,《甲骨文與殷商史》新13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第220—231頁。
[54] “路筮”之“路”舊多從郭沫若說訓“大”(參見李圃主編:《古文字詁林》第二冊,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607頁)。近李家浩謂“路”當讀“簬”,即楚墓卜筮簡之“笿”,是簬竹所製筮具(《史懋壺銘文中的“路筮”——兼談楚墓卜筮簡中的筮具“笿”“”“
”》,《念茲在茲: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成立廿載紀念論文集》,中西書局,2025年,第164—170頁)。
[55] 董蓮池:《新金文編》,作家出版社,2011年,第2208—2222頁。
[56] 山西省考古研究院等:《倗金集萃:山西绛縣橫水西周墓地出土青銅器》,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第547頁。
[57] 董蓮池:《新金文編》,第2217頁。
[58] 季旭昇:《說文新證》,藝文印書館,2014年,第345—346頁。
[59] 鄔可晶:《古文字中舊釋“散”之字辨析》,《甲骨金文語文論稿》,第52—75頁。
[60] 或說从“柬”者是“闌遮闌截之‘闌’的初文”(蔡一峰:《古文字所謂“閒”“外”通諧說辨議》,《“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九十五本第二分,“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24年,第229—230頁)。
[61] 或以爲“”本即“閒”字異構,“會叢竹閒月之義”(蔡一峰:《古文字所謂“閒”“外”通諧說辨議》,第236頁),第不知於从“門”之“閒”外緣何另造从“竹”之“
”。
[62] 偶一兩見,如《銘圖》5071“月”作“”,《銘圖》13808“盟”字作“
”。
[63] 參李宗焜:《甲骨文字編》,第1071—1972頁。
[64] 今字“斝”當分析爲从斗、聲,參王子楊:《〈說文〉“斝”的文字學解釋——兼釋古文字“詻”》,《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12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25年,第898—913頁。
[65] 李宗焜:《甲骨文字編》,第1072頁。
[66]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中華書局,2007年,第1051、3824頁。
[67] 果誠如此,則酒器“散”本當作“”,後世訛混爲“散”字,與“散宜生”之“散”同例(參鄔可晶:《古文字中舊釋“散”之字辨析》)。另,商時“
”之器形器用與典籍所稱“散”者未必相同,猶甲骨文“觴”所象之器與戰國秦漢之“觴”亦非同類(參李春桃:《從斗形爵的稱謂談到三足爵的命名》,《“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八十九本第一分,“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8年,第47—118頁;李春桃:《釋甲骨文中的“觴”字》,《古文字研究》第32輯,中華書局,2018年,第83—89頁)。
[68] 字形引自徐在國、程燕、張振謙:《戰國文字字形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1723頁。
[69] 黃德寬:《說》,《古文字研究》第24輯,中華書局,2002年,第272—276頁。
[70] 張天恩主編:《陝西金文集成》第四冊,三秦出版社,2016年,第99頁。
[71] 丁福保編纂:《說文解字詁林》,第12432—12433頁。
[72] 李圃主編:《古文字詁林》第九冊,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022頁。
[73] 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商務印書館,2007年,第1956頁。
[74] [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中華書局,2016年,第930頁;謝明文:《談談青銅酒器中所謂三足爵形器的一種別稱》,《商周文字論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305頁;張昂:《甲骨文所見“三報”及“報祭”相關問題獻疑——兼“匡/筐”字補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成立20周年紀念大會暨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上海,2025年。又或以爲《說文》所注“讀若方”之音出於漢人傅會(邱瑞峰說,見張昂《甲骨文所見“三報”及“報祭”相關問題獻疑——兼“匡/筐”字補釋》引)。
[75] 李宗焜:《甲骨文字編》,第849頁。
[76] “羊聲”說見黃德寬:《說》。黃先生引段玉裁說《說文》“
”字異體作“䵼”證“羊”“將”聲可諧。然“
”“䵼”實各有本詞,後“䵼”換讀爲“
”始爲異體(參應金琦:《西周金文所見周代語音信息考察》,復旦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23年,第80頁)。
[77] 參謝明文:《談談青銅酒器中所謂三足爵形器的一種別稱》,第305頁;張昂:《甲骨文所見“三報”及“報祭”相關問題獻疑——兼“匡/筐”字補釋》。
[78] 李春桃:《古文異體關係整理與研究》,中華書局,2016年,第287頁。
[79] 參謝明文:《禹鼎“于將朕肅慕”補釋》,《中國文字研究》第38輯,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23年,第12—14頁。
[80] 黃德寬:《說》。
[81] “”本義不明,或是“牂”之古字。卜辭“
”字辭少,義亦未瞭(參黃德寬:《說
》)。
[82] 有研究者據戰國文字“(藏)”釋甲骨文“
(
)”爲“藏”之初文,依據不足,可存參(袁倫強、黃悅:《據戰國文字釋甲骨文“藏”》,《簡帛》第27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第1—6頁)。
[83] [清]林義光著,林志強、田勝男、葉玉英評注:《〈文源〉評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7年,第60、331頁。
[84] 董珊:《它簋蓋銘文新釋——西周凡國銅器的重新發現》;薛培武:《釋它簋蓋銘中的“懷屬”》,《中國文字學報》第12輯,商務印書館,2022年,第61—65頁。
[85] “束”字構形參見謝明文:《及相關諸字補釋》,《第七屆中國文字發展論壇論文集》,河南大學出版社,2021年,第63—64頁。
[86] 連劭名:《甲骨刻辭叢考》,《古文字研究》第18輯,中華書局,1992年,第84頁。
[87] 中山王壺(《銘圖》12455)用爲“佐”之“”字作“
”,所从“
”與
壺(《銘圖》12454)“榦(
)”字所从“木”形同,或谓係“偶然減省爲‘木’”(薛培武:《釋它簋蓋銘中的“懷屬”》)。此亦可能係保存“差”原始从“
”之形,於中山三器文字中適與部分作構件之“木”同形(《銘圖》2517中山王鼎“桴”“
”及
壺“
”等字所从“木”又與此不同)。
[88] 參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第2331頁;季旭昇:《說文新證》,第381頁。
[89] 又有916號觶,但其中“
”字爲鏽所掩,故不舉其形。
[90] 夏淥:《“差”字的形義來源》,《中國語文》1979年第1期;季旭昇:《說文新證》,第381頁;李學勤主編:《字源》“差”字條(金國泰撰),天津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411頁。
[91] 湯可敬:《說文解字今釋》(增訂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1438頁。
[92] 《說文·火部》:“,交灼木也。从火,教省聲。讀若狡。”嚴可均《校議》:“疑此篆校者所加。《玉篇》烄、
爲重文,此分爲二而義則同。
,古教字,見《教部》。此得從
聲而云‘教省’,必可疑也。”段玉裁《注》:“按《玉篇》《廣韵》皆曰:‘
,同烄。’必本諸《說文》,不知今本《說文》何以析爲二。交灼之語,亦不可通。上文炭下曰‘燒木未灰’。則灰篆必上聯炭、
二篆,間以
、炦,決非古本。”(丁福保編纂:《說文解字詁林》,第9910頁)按《火部》:“烄,交木然也。从火交聲。”其字廁“熇”(“火熱也”)、“㶣”(“小熱〈爇〉也”)二字之間。“
”“
”義可相承,疑段謂“
”“烄”析爲二或是,然其本來次第未必不在今本“
”字處。
[93] 參李宗焜:《甲骨文字編》,第489—493頁。
[94] 張舜徽謂“之言差也,謂束炭之形參差不齊也,猶齒參差謂之齹矣”(湯可敬《說文解字今釋》(增訂本)引,第1438頁),說有理據。“
”實有參差之態。
[95] 黃錫全:《漢簡注釋》,台灣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第37頁;李春桃:《傳抄古文綜合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第100頁。
[96] 石小力:《〈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續编〉釋文校訂》,鄒芙都主編:《商周青銅器與先秦史研究論叢》,科學出版社,2017年,第143頁。
[97] 謝明文:《西周金文車器“鞎”補釋——兼論〈詩經〉“鞹鞃”》,《漢字漢語研究》2019年第4期。
[98] 謝明文:《西周金文車器“鞎”補釋——兼論〈詩經〉“鞹鞃”》。
[99] 陳劍:《甲骨文舊釋“眢”和“”的兩個字及金文“兼”字新釋》,《甲骨金文考釋論集》,2007年,綫裝書局,第177—233頁;“出土文獻”:《陳劍:舊作補證兩篇:重論所謂“賵”和“㲹”》,“出土文獻”微信公眾號文章,2025年4月22日(https://mp.weixin.qq.com/s/KKMYV6wuv6sBQ7Eofh_mGA)。按“
”之下與“冃”形相關雖合理,其上點形復不可解。
[100] [清]孫詒讓著,戴家祥校點:《古籀餘論》,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88年,第60頁。
[101] 謝明文:《西周金文車器“鞎”補釋——兼論〈詩經〉“鞹鞃”》。
[102] 陳琦:《形體混同與諧聲辨析》,復旦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24年,第95頁。
[103] 以聲求之,疑與“捆”(《說文》作“稛”,訓“絭束”)相涉。“捆”本音或可擬*kʰwˤənʔ。“困”諧聲域通說爲*KUN,然其中當有部分字詞本爲央元音。《大雅·既醉》“壼(閫)”與“胤”(*lins)爲韻,此“壼(閫)”所記詞不得爲*kʰˤunʔ,當音*kʰwˤənʔ。清華簡《子儀》簡11—12:“譬之如兩犬夾河啜而,豈謂不足,心則不察。”整理者讀“
”爲“猌”(*ŋrəns),亦合理(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陸]》,中西書局,2016年,第128、133頁)。
[104] 此字釋讀參見謝明文:《桋伯盤銘文考釋》,《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10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第68—76頁。
[105] 裘錫圭:《殷墟甲骨文“彗”字補說》,《裘錫圭學術文集·甲骨文卷》,第422—430頁。
[106] 《說文》:“羽,鳥長毛也。”汪維輝指出,和較柔軟的“毛”不同,“羽”一般用來指羽莖較硬的長毛(汪維輝:《漢語核心詞的歷史與研究現狀》,商務印書館,2018年,第276—278頁)。有研究者據戰國文字“翼”或作“”“
”,以爲“羽”早先作“
”、後變爲“
”以及“
”,恐非是。正文已明西周文字“
”已用作鳥羽形,只未必讀後來合口魚部之音而已。
[107] 蔣玉斌:《“扇”字源流補說》,吉林大學邊疆考古研究中心編:《新果集(二):慶祝林澐先生八十華誕論文集》,科學出版社,2018年,第550—553頁。
[108] 吳匡、蔡哲茂:《釋“”》,原載《故宮學術季刊》第11卷第3期(1994年),後收入《蔡哲茂學術文集·第三卷:金文卷》,花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21年,第91—124頁;陳秉新:《銅器銘文考釋六題》,原載《文物研究》第12輯(黃山書社,2000年),後收入《安徽大學漢語言文字研究叢書·陳秉新卷》,安徽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76—78頁。
[109] “”字構形參黃博:《甲骨文“南”及相關字補說》,《出土文獻》2020年第4期。
[110] 唐蘭:《西周青銅器銘文分代史徵》,中華書局,1986年,第120頁。
[111] 張世超、孫凌安、金國泰、馬如森:《金文形義通解》,中文出版社,1996年,第860—861頁;季旭昇:《說文新證》,第282—283頁;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第680頁。
[112] 《銘圖》隸定爲“”。按金文“
”見《銘圖》4376、5591兩器,作“
”“
”,形與此有別。疑字當釋“屚”。
[113] 姚萱:《非王卜辭的“瘳”補說》,《河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4期;又參張昂:《出土文獻所見“疾愈”類字詞之研究》,《文史》2023年第1輯。
[114] 鄔可晶:《談談所謂“射女”器銘》文中“編按”,《甲骨金文語文論稿》,上海古籍出版社,2024年,第355頁。
[115] 照片檢自“史語所數位典藏資料庫整合系統”網站(https://ihparchive.ihp.sinica.edu.tw/ihpkmc/ihpkm_op?@@0.07001864210590991)。該片又可與《合》4907、《合》13347甲乙、《乙補》1125及一片無號甲綴合,參林宏明:《醉古集》,萬卷樓,2011年,第397—400頁。值得說明的是此字又被《新甲骨文編》在“𦄑”字頭下重收(第744頁),係用裘錫圭意見(《殷墟甲骨文“彗”字補說》)。
[116] 李學勤:《新發現西周筮數的研究》,《周易研究》2003年第5期。
[117] 網友“布之道”業已指出姚萱所釋“繆/摎”字即“翏”字聲首(《廣韻形聲考》)。
[118] 甲骨文“”唐蘭據《說文》“彗”字古文“
”形釋“彗”,以爲甲骨文“習(
)”从“
”聲,表“疾愈”之“
”讀《方言》訓“瘉”之“慧”(參裘錫圭:《殷墟甲骨文“彗”字補說》)。然“彗”(*WET)“習”(*LƏP)聲韻不近,後世確定之“彗”又俱不从“
”(鄔可晶:《談談所謂“射女”器銘》)。有研究者既以西周甲骨“
”字爲“瘳”,又以殷卜辭“
”爲“慧”,可商(張昂:《出土文獻所見“疾愈”類字詞之研究》)。
[119] 參裘錫圭:《從殷墟甲骨卜辭看殷人對白馬的重視》,《裘錫圭學術文集·甲骨文卷》,第305—308頁。裘文提及“”《甲骨文編》收“騽”字頭下,今謹按其辭例實與“騽”不同。
[120] 張亞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中華書局,2001年,第1105頁。
[121] 朱德熙:《長沙帛書考釋(五篇)》,《朱德熙古文字論集》,中華書局,1995年,第207—209頁。
[122] 鄔可晶:《戰國時代寫法特殊的“曷”的字形分析,並說“”及其相關問題》,原載《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7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後收入《戰國秦漢文字與文獻論稿》,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第1—34頁。
[123] 裘錫圭:《也談子犯編鐘》,《裘錫圭學術文集·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89頁。
[124] 此字舊或以爲从“呂”聲,釋“穀”(徐雲峰:《試論商王朝的穀物徵收》,《中國農史》1984年第4期),難信。
[125] 趙楠(子喬):《“丰”“封”辨》,“知乎”專欄文章,2024年10月11日(https://zhuanlan.zhihu.com/p/874336060)。其初稿2024年8月16日首發於簡帛網。又馬尚《河南博物館舊藏甲骨新綴新見》(《文獻》2024年第1期)亦主“丰”象“葑”形,但其論證與趙文頗有出入,趙文中有辨析。
[126] 或謂“徹”之核心義爲“通”,即“貫徹”(王雲路:《漢語詞彙核心義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23頁)。今按“貫徹”之“徹”與“徹除”之“徹”係兩詞,前者本字即“彘”,參見王挺斌《金文研讀札記二則》引郭永秉說(《文史》2023年第2輯)。
[127] “誓”(*TAT)、“徹”(*LAT)聲母不同,或以爲“㐁”既讀若“誓”則不能於“”中表音(鄔可晶:《戰國時代寫法特殊的“曷”的字形分析,並說“
”及其相關問題》“編按”,《戰國秦漢文字與文獻論稿》,第24頁)。然*T-、*L-兩系聲母漢世已混,故《說文》讀若多有類隔,如“
”讀若“糗糧之糗”,“迣”讀若“寘”,“睒”讀若“苫”。“㐁”本音未必與“誓”同。
[128] 此形右旁與“萈”“蔑”皆相近,存疑,姑从《銘圖》隸定。參見李雨萌:《說西周至戰國時期的“萈”及相關問題》,《經始靈臺:第一期先秦秦漢出土文獻青年學者工作坊論文集》,北京,2024年。
[129] 字形引自徐在國、程燕、張振謙:《戰國文字字形表》,第1908頁。
[130] 此繁化屬“偏旁在兩側對稱複寫”之例,參陳哲:《〈廣雅〉“仳倠,醜也”“𣬈,明也”新證——兼補釋甲骨文中的“𣬈”字初文》,《第二屆出土文獻語言文字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25年。或據《大夫食禮》“童”字釋清華簡《五紀》“壁”之“
”字爲重瞳之“瞳”、讀“東”(張新俊:《釋清華簡〈五紀〉中與“東壁”之“東”相當的字》,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23年12月22日,http://www.fdgwz.org.cn/Web/Show/11089)。其說非無可能,然純據《大夫食禮》“童”形不足以證之。
[131] “”亦可能由“
”(《銘圖》12374“眚”字所从)形變來。要之,“
”中著點本與目中有睛相合,不必深究其純是趁隙加點抑有象睛之意。
[132] 徐在國、程燕、張振謙:《戰國文字字形表》,第346頁。
[133] 段簋(《銘圖》5234)“孫子掔引”之“掔”於搨本作“”。鞠煥文據照片“
”形揭出其字實从“圓圈加點形”(圈爲鏽蝕所斷)、象眼珠,與“
(臣)”所从眼珠形合,“
”即“
”之異寫(鞠煥文:《商周青銅器銘文照片搜集、整理與研究》,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66—70頁)。此“圓圈加點形”止象眼珠,與本文所論“目”作圓圈加點者來源及表意俱不同。
[134] 故其形與“廛”之所从亦本不同。參見周忠兵:《釋金文中的“廛”》,《出土文獻》第12輯,中西書局,2018年,第43—52頁。
[135] 其銘係宋人所摹,亦可能本同乙類,誤摹與“日”無別。
[136] 參見于省吾主編,姚孝遂按語:《甲骨文字詁林》,第622頁。
[137] 劉釗:《古文字構形學》(修訂本),福建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182頁。
[138] 李宗焜:《甲骨文字編》,第202頁。
[139] 姚萱:《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的初步研究》,第144—148頁。姚女士且疑《銘圖》5314縣妃簋“”字亦當釋“奰”。按可信之“奰”字最早見於北大漢簡《蒼頡篇》簡71,作“
”。鄔可晶曾疑馬王堆《易傳·繫辭》中“
戲是”之“
”字係从奰、聿(筆)雙聲,“
戲是”即“虙戲氏”(參見“ZJU古典文獻學專業”:《“古典新義——出土文獻視野下的古書新證研究”教研工作坊順利舉行》,“ZJU古典文獻學專業”微信公眾號文章,2024年4月26日(https://mp.weixin.qq.com/s/Z4yF_hcxkTwONvDwZVT4-g);又參王寧:《馬王堆漢墓帛書〈繫辭〉中的“奰戯是(包犧氏)”》,“群玉冊府”微信公眾號文章,2025年5月20日(https://mp.weixin.qq.com/s/rZAn9ATrqJAExqAK6PRO5Q)。儻鄔說可信,則“奰”或確如姚說由“
”繁化而來,頗疑此“
”即“畀”所分化。“奰”“畀”音甚近;戰國文字“畀”多从“甶”,而“甶”“目”時有交替(參見袁瑩:《戰國文字形體混同現象研究》,中西書局,2019年,第81頁;尉侯凱:《“勻蜀金”璽印考》,《四川文物》2021年第2期;于夢欣:《楚系簡帛文字考釋方法研究》,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23年,第199—200頁)。要之,謂商西周文字中有作“
”之“奰”字尚乏依據。
[140] 姚孝遂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中華書局,1989年,第225頁)已將《合》28012一字收於“”字條下。甲骨文晚期組類中“矢”常刻寫與“大”類似,參蔡哲茂:《釋殷卜辭的“速”字》,《蔡哲茂學術文集·甲骨文卷(一)》,第210—211頁。又《花東》290有一字作“
”,从目、大,亦可隸定“
”,《甲骨文字編》將其與《合》28012“
”字收爲一條(第202頁)。其辭例爲“乙未卜,子其使徵往西△子媚,若”,姚萱釋“奰”,讀“毖”(《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的初步研究》,第144—148頁)。疑“
”从目、大表意,是“視”字異體或義與“視”近。卜辭常見“伻某視某/令某視某”。
[141] 王國維:《觀堂古金文考釋·毛公鼎銘考釋》,謝維揚、房鑫亮主編:《王國維全集》第11卷,浙江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291頁。
[142] 參見李圃主編:《古文字詁林》第三冊,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663頁。
[143] 劉釗:《古文字構形學(修訂本)》,第183頁;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第1545頁;季旭昇:《說文新證》,第773—774頁。
[144] 林宏佳:《“尤”“擇”辨釋》。
[145] 裘錫圭:《說殷墟卜辭的“奠”——試論商人處置附屬者的一種方法》,原載《“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六十四本三分(“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93年),後收入《裘錫圭學術文集·古代歷史、思想、民俗卷》,第169—192頁。
[146] 網友“布之道”:“知乎”問題帖《“驛”“譯”“繹”“擇”“澤”“釋”“鐸”等字右边的“睪”是什么字?》下的回答,“知乎”網,2020年3月13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2075887/answer/950153984)。
[147] 此字下有“”(卒)字,或謂“
”“
”合爲“襗”字(網友“紫竹道人”在黄錦前《妟鼎銘文試釋》下跟帖,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2年9月8日,http://www.fdgwz.org.cn/Web/Show/1924),似非。原銘“皇兄孝于公,崇厥事,弟不敢不
卒”,“
”或讀“懌”(黄錦前:《妟鼎銘文試釋》),疑當讀“繹”。《廣雅·釋詁》:“繹,終也。”“繹卒”即終卒。《書·大誥》:“予不敢不極卒寧王圖事。”
[148] 孔婷琰:《戰國楚簡文字編(非古書類)》,華東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21年,第803頁。
[149] 如“某”自“無”截取來,則西周金文“某”字各異體皆能於金文“無”字形中覓得。參網友“甘木”:《據霸姬盤、盉銘補説“某”字的形體來源》,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24年10月20日,http://www.fdgwz.org.cn/Web/Show/11200。
[150] 徐在國、程燕、張振謙:《戰國文字字形表》,第1371、1372、1374頁。
[151] 馬超:《釋上石河鼎銘中的“婫”兼論楚文字“昆”的形體來源》,《簡帛》第21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第5—12頁。
[152] 馬超:《釋上石河鼎銘中的“婫”兼論楚文字“昆”的形體來源》;劉洪濤:《清華簡“”與甲骨文“
”合證》,《語言研究》2019年第3期。
[153] 陳秉新:《釋𦊁及从𦊁之字》,《古文字研究》第24輯,中華書局,2002年,第61—64頁。“麃”初文亦當作“”形,參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出土文獻與古文字教程》,中西書局,2024年,第17—18頁。
[154] 李孝定:《金文詁林讀後記》,“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82年,第261頁。楊坤(《從亳鼎銘文看西周早期魯國的經略》,《青銅器與金文》第6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第89頁)已以亳鼎(《銘圖》2226)“(麇)”字所从與“
”“
”爲一字,但又謂其非“昆”,失之。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5年5月27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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