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重文用法新探
(首发)
杨锡全
西南大学文献所08级硕士
摘 要:通过考察,发现在出土文献中存在另外一种相异于传统定义的重文用法,此种重文用法重文号重复代替的不是符号前面的文字,而是上文中出现过的文字,我们称之为“承上重文”。这种新的认识有助于我们正确释读出土文献材料。
关键词:出土文献 重文 重文号 承前重文 承上重文
字、词、句重复叠用,重出者用省略符号表示之,此种文法学界称之为“重文”,用以表示代替文字的符号称为“重文号”,或称“重文符”、“叠字(词、句)符”。[1] 重文用法肇端于上古,中经秦汉,又历中古,在出土文献尤其敦煌及简帛文献中大量存在。重文号是一种非文字性的书写符号,但有指示替代文字的作用。其位置在上一字、词或句子的下一字格右边,或者正中。关于重文符号的书写形式可参郭在贻、黄征、张涌泉三位先生的《敦煌写本书写特例发微》一文,这里不作赘述(见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编《敦煌吐鲁番学研究论文集》,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1990年版)。
出土文献中的重文可以是单字重文、单个词重文,或是整句重文。其共同特征是重文号紧随它所重复的文字出现。此种重文可以称之为“承前重文”。考察发现,除了此种“承前重文”,出土文献中存在另外一种重文形式,即重文号代替的文字不是符号前面的文字,而是上文中出现过的文字,我们称之为“承上重文”。基于此,使得我们对重文用法有了新的认识。
关于“承前重文”的用法,学者多有论述,本文从略。我们主要探讨“承上重文”的用法,并以此对简帛文献中个别至今存在争议的重文用法作粗浅分析,以求教于方家。
一 “承上重文”
考察发现,在出土简帛及敦煌、吐鲁番文书等文献中存在另外一种相异于传统定义的重文形式,此种重文用法重文号替代的文字不是其前面的文字,而是上文中出现过的文字,我们称之为“承上重文”。同“承前重文”用法一样,“承上重文”亦可分为单字承上重文和多字承上重文两种情况。
(一)单字承上重文
所谓单字承上重文,即单个重文号重复替代上文中出现过的某个字。如:
(1)管辂语颜子曰:“北坐人是北斗,南坐人是南斗。〓斗好生;北斗处死,见煞人即喜。”(《英藏敦煌文献》卷二第1页S﹒525/1《搜神记》一卷)
“〓斗”是“南斗 ”的省书,重文号“〓”即是对上文中“南”字的代替。这是“承前重文” AB,〓〓(AB)型的变例。又如:
(2)公天下之身,公天下之物,其唯至人矣,此之谓至〓者也。(《英藏敦煌文献》卷二第 148页S﹒777/18《列子张湛注(杨朱)》)
“至〓 ”即“至人”,重文号“〓”即是对上文中“人”字的代替。
注文接正文用重文符号,此类重文用法亦有属于“承上重文”者。如:(注文内容用方括号表示之)
(3)稷〔黍〓〕;匐〔匍 〓〕(《英藏敦煌文献》卷十第30页S﹒6013V《切韵》 )
(4)榭〔台〓〕;射〔仆 〓〕;装〔行〓 〕(《英藏敦煌文献》卷十第147页S﹒6176V《切韵》)
上述两组例子,方括号中的重文号同样是对上文(即正文中被释的词)的重复代替。再如《马王堆汉墓帛书·天文气象杂占》有这样一组句子(单句用编号,成组句子编号省略,下同):
是胃(谓)白灌,见五日而去,邦有亡者。(6/18)
是胃(谓)赤灌,大将军有死者。(6/19)
是胃(谓)秆慧,兵起,有年。(6/22)
是〓帚慧,有内兵,年大孰(熟)。(6/24)
是〓竹慧,人主有死者。(6/26)
是〓蒿慧,兵起,军几(饥)。(6/28)
是〓苫慧,天下兵起;若在外,归。(6/30)
是〓苫茇慧,兵起,几(饥)。(6/33)[2]
“是〓”实际上亦属于承上重文,当释读为“是谓”,重文号 “〓”即是对上文出现过的“ 是谓”中的“谓”字的重复代替。[3]
(二)多字承上重文
所谓多字承上重文,即多个重文号连用表示对上文中出现过的某几个连用的字的重复代替。多字承上重文的用法在出土文献中亦不乏其例。如:
是故经中广 扬 万般一切由心识
信心喻似水精珠 □水偏能
直使流泉染浬时 方知珠宝功□□
还须念〓 □精□ 莫遣颐〓□游𨓜
智惠愚□咫尺间 万般一切〓〓〓
众生烦 被□溥 生死泥中久涉𪎗
我□□□□信心 为□引接令□出
便令□得□□身 拖却形躯□□□
是故来∨□广 扬 万般一切〓〓〓
如人泛海欲□舟 万里波澜□咫尺
有手方能避□□□ □时必□□沉溺
能将机橹□边揉 解橖来往□
喻似门佳起信心 万般一切〓〓〓
如人□到宝山中 百种珠珎遍寻觅
有手方能探得他 无时空法终无□
经文深妙理难过 无上菩提□□出
只要门佳□信根 万般一切〓〓〓
……(《英藏敦煌文献》卷六 147页S﹒4571/18《维摩诘经讲经文》)
“万般一切〓〓〓 ”一句中,后面连用的三个重文号即是对上文中出现过的“由心识”三字的重文。此即多字承上重文。又如:
□□我□□真经 各□懦诚来礼拜
尽向空中散□花 一时惣到薗会
就中更有梵天王 相□巍〓多自在
各〓 抛离妙宝宫 人〓略到娑婆界
皆持花果是威光 尽是神通无□□
闻仏欲说七□经 一时惣到〓〓〓
阿□罗众圣偏殊 覆海移山功力大
止住须弥福德强 平□日月威神㬠
可扵意地□精虔 只是心田与姤𡧱
当日遥闻法义开 一时惣到薗会
𠃵□婆众亦归依 歌乐长扵心□爱
每向□前奏五音 恰如□得真三味
琵琶弦上韵春 𪄙 羯□杖头敲玉□
当日遥闻法义开 一时惣到〓〓〓
请天人众莫□涯 各向空中持□盖
百宝冠中□瑞 𩃁 六□衣上□光彩
皆陈异宝表□□ 尽□香花申□□
当日遥闻欲说经 一时惣到〓〓〓
白千□梵贤圣是 咸具□咸仪皆广
一志终行绝四流 □罗割断枕三界
住山中 居窟内 或即坐禅或嗼呗
知佂欲说大乘经 一时惣到〓〓〓
久□因 兼奉戒 苦㔹谏么心不退
誓出烦笼生死何 已远智惠真如海
能持三掇入王城 解执六□他界□
知佂欲说大乘经 一时惣到〓〓〓
……(《英藏敦煌文献》卷六 151、152页S﹒4571/27《维摩诘经讲经文》)
“一时惣到〓〓〓 ”一句后面连用的三个重文号用法同上。亦属多字承上重文。又如:
𦬇□悲 繋在心 恰如父母忧怜病
为儿□ □色媚 𢘫攀湪逐 □为
万种歌中恱爱情 三春境上迷真性
人间恣傱悟心田 地狱如何□业镜
𦬇□悲 与药医 恰如父母〓〓〓
□𦊌毫 多诤□ 善乃闻时都不□
设使回心只暂时 不曾贮意能长死
赎香分减两三文 买□银潘七八栕
𦬇□悲 与药医 恰如父母〓〓〓
……(《英藏敦煌文献》卷六 154页S﹒4571/32《维摩诘经讲经文》)
“恰如父母〓〓〓 ”一句中,后面连用的三个重文号用法亦属于多字承上重文。再举一组例子:
〓排仵 瞻礼法轮王 无限𠃵围众
争捻□器行 琵琶弦上急 捛皷杖头□
□奏箫𠔥笛 齐□笙与篁 〓排仵
瞻礼〓〓〓 无限□罗众 皆□日月光
嗔心回跃 〓 喜□改锵〓 旋须弥畔
趋臻字坐傍 〓排仵 瞻礼〓〓〓
无限迦楼众 雄 〓气□长 毒龙由□吃
猛□等闲伤 口眼喊 哈 觔拳怒□刚
〓排仵 瞻礼〓〓〓 无限□罗众
神通□□□ 乾坤推吸□ 日月手阑彰
尽欲薗□ 皆焚海岸香 〓排仵
瞻礼〓〓〓 人与非人等 ……
(《英藏敦煌文献》卷六156页S﹒4571/37《维摩诘经讲经文》)
“瞻礼〓〓〓 ”一句中三个重文号连用,用法同上。
邓文宽先生《敦煌吐鲁番文献重文符号释读举隅》[4] 一文引用《日本国现在书目录》一书的例子,其中几组句子亦属于“承上重文”的用法,此处引用如下,以见一斑(按邓文原文,重文号所代替的文字放在重文号后的括号内):
(5)十九刑法家(目录五百八十卷 ,私略之)。
(6)唐永徽律十二卷,〓〓〓〓(唐永徽律)疏卅卷(伏无忌等撰)、
(7)(前略)唐永
(8)徽格五卷、垂拱格二卷、〓〓 (垂拱)后常行格十五卷、〓〓(垂拱)留司
(9)格二卷、开元格十卷、〓〓〓 (开元格)私记一卷、〓〓(开元)新格五卷、
(10)(前略)开元皇口敕一卷、
(11)〓〓(开元)后格九卷(后略)。
上面一组句子,或两个重文号连用、或三个、四个连用。重文号所重复代替的文字,均不是其前面的文字,而是上句中与之相关的某几个文字。再举邓文中的一组句子:
(12)“一易家,二尚书〓,三诗〓……十一正史〓……卅一小说〓 ……”
(13)“九异说家”列有“礼纬三卷郑玄注 ,〓〓三卷宋均注。”
(14)“十小学家”列有“文章体九卷、 〓〓〓例一卷、〓〓〓抄一卷。”
不难看出,句(12)中的重文号重复代替“家”字(此句属单字承上重文,为叙述方便列于此)。句(13)连用的两个重文号当为上文“礼纬”之重文。句(14)两组重文号重复代替上文的“文章体”。此三句均为“承上重文”。
综上,相对于传统对重文用法的定义,在出土各类文献中有一种特殊的重文形式,即“承上重文”。从此,重文定义得以扩大,重文当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承前重文”;二是“承上重文”。名称正确与否可以商榷,然而这种新的认识有助于我们正确释读出土文献材料。
二 从承上重文释读出土简帛文献
对于“承上重文”的认识,有助于我们正确释读出土文献材料。兹举两个例子。《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六)·景公疟》简9:
(15)今内宠有会谴,外〓有梁丘据营枉。
“外”后之重文符号“〓”,濮茅左先生释作“外,外”;何有祖先生把“外〓”看作“外夕”的合文,读作“外亦”;陈伟先生把“外 〓”看作“外间”的合文,读为“外奸”;张崇礼先生释为“外卜”,读为“外仆”。除了 “外,外”之说外,“外亦”、“外奸”、“外仆”之说似乎都能成立,但于文意上都有障碍。刘信芳先生提出,“外〓”或许可以释为“外宠”,盖承上文“内宠”而以重文符代替 “宠”字。《晏子春秋》“景公信用谗佞赏罚失中晏子谏”章:“内宠之妾,迫夺于国;外宠之臣,矫夺于鄙。”从校勘的角度看,释“外〓”为“外宠”是可资参考的。[5]
实际上“外〓”即属于“承上重文”。“外宠”正与上句之“内宠”相对应,刘说当为是。
又《郭店楚墓竹简·老子·乙本》简15,原简为:
(16)喿(燥)(胜)苍(),青(清) (胜)然(热),清〓为天下定(正)。
裘锡圭先生按:“‘清〓 ’似当读为‘清青(静)’或‘青(清)清(静)’。” [6]侯才先生《郭店楚墓竹简老子校读》[7]、李零先生《郭店楚简校读记》均认为“清〓 ”当读为“清静”。[8]尹振环先生则释读为 “清清”。[9]
这里“清〓”释读为 “清静”没有问题。想要说的是 “清〓”读为 “清静”的理由。我们认为 “清〓”即为“承上重文 ”。看原简文字:
喿苍,青然,清〓 为天下定。
重文号即是对上文“青”的重复代替,而非重复其前面的“清”字。这样理解应当是科学的。因此,裘锡圭先生所说“清 〓”似当读为“清青(静)”(即第一种释读)是正确的。
综上,重文用法除了传统定义的“承前重文”之外,还有一种特殊的重文形式,即“承上重文”。对于重文用法的这一新认识,有助于我们正确释读出土文献材料。
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敦煌古文献编辑委员会、英国国家图书馆、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合编《英藏敦煌文献》,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
[2]于省吾《重文例》,《燕京学报》第37期,1949年12月。
[3]裘锡圭《考古发现的秦汉文字资料于校读古籍的重要性》,《古代文史研究新探》,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
[4]张涌泉《敦煌写本重文号研究》,《文史》(第1辑),中华书局,2010年。
[5]邓文宽《敦煌吐鲁番文献重文符号释读举隅》,《文献》,1994年第1期。
[6]马承源《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
[7]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
[1] 张涌泉《敦煌写本重文号研究》,《文史》(第1辑),中华书局,2010年。
[2] 刘乐贤《马王堆天文书考释》,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年5月第一版;陈松长、刘绍刚、王树金《帛书〈天文气象杂占〉释文再补》,《出土文献研究》第8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11月。
[3] 魏宜辉《再论马王堆帛书中的“是〓”句》,东南文化, 2008年第4期;另,参看拙文《出土文献“是 〓”句浅析》、《〈出土文献“是〓”句浅析〉补证一则》(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11月3日、 12月2日。
[4] 邓文宽《敦煌吐鲁番文献重文符号释读举隅》,《文献》,1994年第1期。
[5] 刘信芳《〈上博藏六〉试解之三》,简帛网,2007年 8月9日;张崇礼《〈景公疟〉第九简解诂》,简帛研究网,2007年7月28日。
[6] 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
[7] 侯才《郭店楚墓竹简老子校读》 ,大连出版社,1999。
[8] 李零《郭店楚简校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9] 尹振环《帛书老子再疏义》,商务印书馆,2007。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0年5月10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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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則《老子》的清=恐非承上文青而省,清自作重文即可。
同意晖甫先生的意见。類似的例子如:
上博《緇衣》簡13:信以結之,則民伓=。“伓=”當即“不伓”,讀為“不背”。
上博《季康子問於孔子》簡6:丘聞之孟者側曰:夫箸=,以著君子之德也。“箸=”當即“箸者”,讀為“書者”。
谢谢晖甫先生和一上示三王先生。但“伓=”和“箸=”应该是合文吧?
清自作重文即可。
但“伓=”和“箸=”应该是合文吧?
看樣子得給“部分合文”、“介於合文與重文之間者”這類東東(包括其下的符號)單起一個簡明的名字纔行,免得引起混亂。
或可叫“複文”、“複文號”??兼取“複合”與“重複”之意。
樓下同意的請舉手。不同意的輕砸。
我还是认为“伓=”和“箸=”用法是合文,或许可称为“包孕合文”,属于合文里的一个小类,“伓”包含了“不”字,“箸”包含了“者”字。
那疑問在哪裏呢?“清”就不包含“青”字了麽?
清可自作重文,同意晖甫先生的观点。但是“伓=”和“箸=”用法当是合文。
其實這類「﹦」視為重文號,恐怕不合適。
llaogui 在 2010-5-10 23:22:30 评价道:
其實這類「﹦」視為重文號,恐怕不合適。
恳请说明理由。谢谢。
非常感謝llaogui先生的提醒,順著先生的思路我重新作了粗淺考察,現將觀點列於下:
文中的這一類“〓”符號可能當看作是省代號。
上文句子中的主詞在下文句子中重複出現時,重出者用省略符號表示之,此種文法的符號季羨林先生稱之為“省代號”。(季羨林主編《敦煌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98年12月,第519頁。)省代號是一種非文字性的書寫符號,但有省略代替主詞的作用,符號作“〓”。省代用法當來源於重文用法,產生于戰國秦漢時期。出土簡帛文獻中用例極其少見(如“今內寵有會譴,外〓(外寵)有梁丘據營枉。”),唐宋時期多見一些(參看文中用例)。
省代與重文與異同:形式上看,省代號作“〓”;重文號除了作“〓”,還可以作其他形狀(參看張涌泉《敦煌寫本重文號研究》,《文史》2010年第1輯,第107頁)。位置上看,重文號在上一字、詞或句子的下一字格右邊,或者正中;省代號位於上下文相同句子的下句中的主詞位置。作用上看,二者是一種非文字性的書寫符號,都有指示替代文字的作用,只不過重文號代替的是符號前面的字詞句,而省代號代替的是上文相同句子中的主詞,都是書手書寫過程中為了方便而使用。類型上看,二者都可以是單字或是多字的重複代替。
從主詞詞類角度劃分,省代可以是名詞的省代,也可以是動詞的省代。上述例句中“至〓”、“瞻禮〓〓〓”、“端嚴爭似〓〓〓”等屬於主詞為名詞的省代;“萬般一切〓〓〓”“恰似父母〓〓〓”等則屬於主詞為動詞或動詞短語的省代。
省代用法消亡的原因:省代號當是重文號的一種變體形式,屬於非正規標點符號,未被納入標點符號系統;僅僅是書手一時所需,屬於臨時性使用;容易與重文號相混淆,造成理解上的錯誤;
需要強調的就是:“是〓”中“〓”號亦當是省代用法,而非傳統認為的重文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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