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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九簡研讀札記
在 2010/5/30 16:52:10 发布

清華九簡研讀札記

(首發)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

 

《文物》2010年第5期公佈了清華簡中九支竹簡的照片,並刊發了李學勤先生的《清華簡九篇綜述》。[1]蒙友人惠寄相關材料,我們得以及時閱讀簡文。我們嘗試為這九支竹簡作了初步釋文,並作札記兩條,謹記於下,以乞就教於方家。

 

一、竹簡釋文

1.《尹至》(2234號):

隹(惟)尹自(夏)(徂)白(亳),至才(在)湯=(湯。湯)曰:“各(格)。女(汝)丌(其)又(有)吉志。”尹曰: “句(后),我逨(来),今旬=(旬旬?/旬日?)余(美),丌(其)又(有)(夏)(眾?/視?)……

 

2.《尹誥》(1530+1494號):

丌(其)女(如)(台)。湯曰:“女(汝)告我 (夏)率若寺(志)。”尹曰:“若寺(志)。”湯(盟)(愼?誓?)﨤(及)尹(兹?/哉?)乃柔大縈湯往)……

 

3.《程寤》(1540+1508+1482 號):

亡,勿甬(用)不惡(?),思(使)卑(比)䐓(柔)和川(順),眚(生)民不(災?),懷允。於(嗚)(呼)!可(何)監非時,可(何)(務)非和,可(何)𥚸(褢)非文,可(何)……

 

4.《保訓》(0131號):

隹(惟)王五十年,不𤶠(豫),王念日之多鬲(歷),𢖶(恐)述(墜)保訓。戊子自。己丑,昧[]……

 

5.《耆夜》(1345+1390+0808 號):

二 ()

 

6.《金縢》(2254號)

十四 周武王又(有)疾,周公所自(以)弋(代)王之志。

 

7.《皇門》(0664號):

卹王邦王家,隹(惟)俞(偷)惪(德)用。以(昏)求于王臣,弗畏不恙(祥)。不肎(肯)惠聖(聽)亡(無)辠(罪)之(辭),乃隹(惟)不訓(順)是(治)。我王訪良言,於是……

 

8.《祭公》(0813號):

……絕(?),我周又(有)(常)刑。王拜𩒨=(稽首)言,乃出。  (祭)公之寡(顧)命

 

9.《楚居》(1736號):

(徙)居疆郢,王自(蔡)(復)(鄢),柬大王自疆郢(徙)居藍 ==(藍郢,藍郢)(徙)居==郢,郢)(復)於,王大子以邦居郢,以為凥(處)於……

 

二、《皇門》0664號簡研讀

編號為0664的完簡,整理者介紹說是《逸周書·皇門》篇中的一支。[2]我們參照《逸周書·皇門》的相關內容仔細研讀簡文後,發現此簡內容不僅能糾正今傳本的錯訛,更有助於疏通其文字、理解其文意,為整理《逸周書·皇門》篇提供了寶貴的古本依據。

為方便說明,我們為該簡文字做了初步釋文,並將其與今傳本《逸周書·皇門》的相關內容進行列表對照。需要說明的是,今傳本《逸周書·皇門》此段文字顛倒錯亂,我們選用的是王念孫《讀書雜志》校訂後的本子。[3]此外,《皇門》篇記錄的是“周公告誡國子咨以善言”,[4]周公先追述“大門宗子勢臣”勤勉王事、選賢與能的業績,然後對“厥後嗣”“弗卹王國王家,惟(惡)德是用”的現狀提出批評和告誡;前後文用語和文意上多有對應、可以互相參考,故將《皇門》前文相關語句也列在表中,以備查考。

 

清華簡《皇門》

《逸周書·皇門》

《逸周書·皇門》前文

 

[][5] 卹王邦王家,[1]隹(惟)俞(偷)惪(德)用。[2](以)(昏)求于王臣,[3]弗畏不恙(祥)。[4]不肎(肯)惠聖(聽)亡(無)辠(罪)之(辭), [5]乃隹(惟)不訓(順)是(治)。[6]我王訪良言,[7]於是……

至于厥後嗣,弗見先王之明刑,維時乃胥學於非夷,以家相厥室,弗恤王國王家,維德是用。以昏臣,作威不詳。不屑惠聽無辜之辭,乃維不順之辭,是羞于王。王阜{}良言,[6]於是……

乃維其有大門宗子勢臣,罔不茂揚肅德,訖亦有孚,以助厥辟,勤王國王家,乃方求論擇元聖武夫,羞于王所,自其善臣以至有分私子,苟克有常,罔不允通,咸獻言在於王所,人斯是助王……

 

[1]卹,《説文》:“卹,憂也。”憂念的意思。“王邦王家 ”的“邦”字,今傳本作“國”,係後人避諱而改。

[2]隹俞惪用,今傳本作“維德是用”,孫詒讓云:案惟德是用,“德”上當有一字,而今傳本脫之,此上下文所言者皆惡德也。于鬯曰:此德字與諸言德者異,諸言德多為美辭,此德字非美辭也。蓋德本無美不美之義,故曰懿德、曰明德,而亦曰兇德、曰惡德,皆配字以見義。專言德則可以為美辭,即無不可以為不美之辭。上文云“維時及胥學于非夷,(《雜志》引王引之云:‘及當作乃。’)以家相厥室,弗卹王國王家”,下文云“以昏求臣作威。不詳不屑,惠聽無辜之亂,亂是羞于王”(王《雜志》以“求”字移入下文“王阜”下,兩“ 亂”字改為“辭”,下“辭”字上,移下文“乃維不順之”五字入之),則“維德是用”之為不美之義可知矣。蓋猶言任性行為耳,否則上下何以接筍?孔解言“不憂王家之用德”(今傳本憂誤慶,盧氏從元劉廷榦本、明章糵本改正),則以“弗卹王國王家維德是用”十字作一句讀,究無此句法。《莊子·大宗師篇》云:“以德為循”,郭象注云:“德者自彼所循。”蓋亦任性行為之意。維德是用,與“以德維循”句義頗類。惟在《莊子》以以德為循為美,在《周書》以維德是用為不美,聖狂之說異也。或曰“德”或訓恩,《戰國·秦策》高注屢云:“德,恩也。”然則維德是用謂維私恩是用,義亦得備一通。要以私恩是用,則亦為不美矣,說亦相輔也。[7]簡本“ 德”上有一“俞”字,恰可證明孫詒讓等學者的校改意見十分精當。根據他們的理解,簡文“俞德 ”表示的意思當是“惡德”一類,疑“俞”字可讀為从俞聲的“偷”,《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景公虐》“(敷)情而不愈(偷)”、“盍(蓋)必(比?)死,愈(偷)爲樂乎”兩處皆用从俞聲的“愈”字為“偷”,亦可為旁證。偷是“茍且、怠惰”的意思,《老子》第十一章“建德若偷”,俞樾《平議》云:“建當讀為健。……健德若偷,言剛健之德,反若偷惰也。”《皇門》篇前文記周公追述業績時有“乃維其有大門宗子勢臣,內不茂揚肅德”之語,此處的“偷德”正與“肅德”相對;肅,孔注曰“敬也”,[8]與“敬勉”相反的態度正是“怠惰”,故簡文此句解為“惟偷德用”是比較合乎文義的。

[3]簡文以“求于王臣”,今傳本或作“以昏求臣”,王念孫《讀書雜志》將“求”字移入下文“王阜”之下,認為:“昏臣”二字連讀,下文“譬若匹夫之有昏妻 ”,注曰“喻昏臣也”,是其證。“以昏臣”三字上有脫文。[9]從簡文看,這種校改存在問題。前面我們說過,在《皇門》篇中,周公先追述“大門宗子勢臣”勤勉王事、選賢與能的業績,然後對“厥後嗣”“弗卹王國王家,惟[]德是用”的現狀提出批評和告誡;前文記周公追述業績時有“乃方求論擇元聖武夫”之語,跟這裡的“以昏求臣”應該是相對的。“方求論擇元聖武夫”意思是廣泛而謹慎地選擇通人武夫,這是“大門宗子勢臣”選賢與能、勤勉王事的表現;“絕後嗣”不勤王事,在選拔王臣的問題上就表現得昏聵迷亂。故簡文當讀為“昏 ”,而今傳本“以昏求臣”不誤。

[4]簡文“弗畏不恙”,今傳本作“作威不詳”。簡文“恙” 當讀為“祥”,今傳本盧校作“詳”,云:“‘詳’或作‘祥’,義並同。”“不祥”指不吉利的災禍,一般是上天所降以示懲戒的,如《國語·吳語》“畏天之不祥”。簡文此句意思是“大門宗子勢臣”的“後嗣”不顧念王國與王家,態度怠惰,在選拔王臣的問題上表現得昏聵迷亂,不懼怕上天降下的不祥之災禍。今傳本的“作威不詳(祥)”諸家無說,大概是按照字面意思理解為“濫用權勢,行不善之事”的。[10]根據簡文,今傳本“作”可能是一個誤字(非—作?亡—作?);“威”當讀為“畏”,《廣雅·釋言》:“畏,威也。”《集韻·微韻》:“威,古作畏。”

[5]簡文“不肎(肯)惠聖(聽)亡(無)辠(罪)之(辭)”,今傳本作“不屑惠聽無辜之辭”。簡文“肎”字作,此字又見於上博六《用曰》簡17僉(斂?)之不,而廛(展)之亦不能”。字與“能”相對而言,晏昌貴先生已釋此字爲“肯”[11]。不屑,盧校已疑其為“不肯”之訛,[12]今從簡文得到確證。“無辜之辭”,陳逢衡云:“無辜之亂詞(按:此係未經王念孫校訂之本),即所謂無稽之言。辜,必也。無辜,猶無據也。此實指流言,故曰亂辭,辜字不必作罪字之解。”[13]據簡文“亡(無)辠(罪)”可知其解說不確。楚文字用“辠”表“罪”;“不屑惠聽無辜之辭”,王念孫解為“不察無罪”。[14]

[6]簡文“乃隹不訓是”,今傳本作“乃維不順之辭,是羞于王”。簡文“訓”,可讀為“順”;“不順”,不合理。簡文“”,或當讀為“治”,“為、作”的意思。“惟不順是治”句式與“惟偷德[]用”相同,意思是做不合理的事情。“維… …之……”句式相當于“維……是……”,“辭”當讀為“治”;其文意與簡文是一致的。依據簡文推測,今傳本《皇門》此句的本來面貌或當以四部叢刊本“乃維不順之辭”為是。今傳本“是羞于王”跟簡本相比存在比較大的差別。“羞”,諸家多解釋為“進獻”。《皇門》篇前文記周公追述業績有“乃方求論擇元聖武夫,羞于王所”、“咸獻言在于王所”之語,與此處的“羞于王”相對,或許是在“不順”涉上文“無辜之辭”而衍為“不順之辭”以後,又改寫動詞以照應前文,這才形成了現在的面貌。雖然不能確定今傳本所依據的底本與簡本是否一致,但從今傳本顛倒錯亂的面貌看,它在流傳過程中因不明文義而被改寫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7]簡文“我王訪良言”,今傳本作“王阜求良言”。稱“王 ”為“我王”,《尚書·盤庚》有其例:“盤庚遷于殷,民不適有居,率籲眾戚,出矢言,曰:‘ 我王來。……’”這裡是周公在國子面前對成王的敬稱。簡文“訪”,是“咨詢、徵求意見”的意思,《爾雅·釋詁》:“訪,謀也。”《說文·言部》:“訪,汎謀曰訪。”徐鍇《繫傳》:“此言汎謀,謂廣問於人也。”《尚書·洪範》:“王訪於箕子。”孔穎達疏:“武王訪問於箕子,即陳其問辭。”簡文此處的“訪”,相當於今傳本前文追述業績時的“乃方求論擇元聖武夫”的“方求”;[15]今傳本一作“阜”,王念孫校訂本“阜求”的“求”字係將上文“以昏求臣”句中之“求”下移而來。疑“阜”字實為“訪”的音近假借字。(訪,唇音陽部;阜,唇音幽部。雙聲通假。)[16]當然,“阜”也有可能是後世誤改。《逸周書·皇門》云“乃方求論擇元聖武夫,羞于王所,以屏輔而身”。偽古文《伊訓》云“敷求哲人”。“方”、“敷”當為一詞。偽孔傳訓“敷”為“布”。又《墨子·尚賢下》“晞夫聖武知人”,“晞”恐从“布”之字之訛。今本“王阜求良言”之“阜” 亦有可能本作“敷”、“布”等,今作“阜”係後世因“阜”與“敷”等字音近而誤改。無論如何,孔注曰:“阜,大”當屬不明文義而強為之解。

 

總結起來,《皇門》這支簡文的大意是:(大門宗子勢臣的後嗣不)顧念國家,盡存著怠惰之心,在選拔王臣的問題上表現得昏聵迷亂,不懼怕上天降下不祥的災禍。不願意好好聽取無罪之人的陳詞,盡做些不合理的事情。成王徵求良言,於是……

 

三、據清華簡《祭公》校讀《逸周書·祭公》一例

《逸周書·祭公》“乃詔畢桓于黎民般”,依《清華簡》 “乃(詔)縪 (井)利、毛班”,[17]當校訂爲:“乃詔畢桓、于〈井〉黎(利)、民〈毛〉般(班)”。

 

 

(劉嬌 蔡偉執筆)

 



[1] 李學勤《清華簡九篇綜述》,載《文物》2010 年第5期,第5157頁。(下文簡稱《綜述》,只注頁碼。)

[2] 《綜述》,第5455頁。

[3] []王念孫《讀書雜志》,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5頁。(下文稱《雜志》,只注頁碼。)

[4] 《彙校集注》第543頁。

[5] 此字當在上一支簡簡末。

[6] 四部叢刊影明嘉靖二十二年本《汲冢周書》無“求”字。

[7] 參看黃懷信《逸周書彙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552553頁。(下文簡稱《彙校集注》,只注頁碼。)

[8] 《彙校集注》第545頁。

[9] 《雜志》第15頁。

[10] 王念孫串講“以昏臣,作威不詳,不屑惠聽無辜之辭”曰:“注:詳,善也。不察無罪以惡民也。”(《雜志》第15頁)

[11] 晏昌貴《讀<用曰>札記一則》,簡帛網,2007727日。

[12] 《彙校集注》第553頁。

[13] 《彙校集注》第554頁。

[14] 《雜志》第15頁。

[15] 王引之釋方為“溥徧”之義。王引之:《經義述聞》“旁行而不流 旁通情也”條,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55-56頁。

[16] 詳蔡偉:《釋“攼芒() ”》(待刊)。

[17] 《綜述》,第55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0年5月30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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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海天 在 2010/5/30 23:23:56 评价道:第1楼

    1.《尹至》(2234號): ,似从走從乍。果如此,則是楚文字常見從乍從止的異體。古文字足、辶、走、止在偏旁可以互作。見徐寶貴《石鼓文整理研究》815頁。

    2.《尹誥》(1530+1494號): ,讀為盟質,盟、質為同義語。參看陳劍《甲骨金文考釋論集》47-48頁。

  • 李锐 在 2010/5/30 23:48:48 评价道:第2楼

    猜:海天所說那字可能是逆。所謂美字可能是徵字的訛寫,若然,這一句可能讀為“后,我來逆今旬日余徵其有夏眾?”。

  • 小疋 在 2010/5/31 10:14:49 评价道:第3楼

    (兹?/哉?)乃柔大縈湯往)……

    似當讀為:(兹)乃柔大縈,湯往)……

    乃”即《尚書》的“兹乃”

    《酒誥》:“兹乃允惟王正事之臣”
    《立政》:“兹乃三宅無義民”又“兹乃俾乂”
    偽古文《太甲上》“伊尹曰:兹乃不義,習與性成。”

  • 李锐 在 2010/5/31 11:31:46 评价道:第4楼

    与《吕氏春秋·慎大》对读,“女(汝)告我 (夏)率若寺(志)”应同于“若告我旷夏尽如诗”,从今人的解释看,读为诗指歌谣之义似更好。《吕览》下文说汤与伊尹盟,本篇下文似当读为“汤盟誓及尹”,下接小疋之读。《吕览》旷字可疑,或与简文相关而致误。

  • 秦桦林 在 2010/5/31 11:43:34 评价道:第5楼

    湯曰:“各(格)。女(汝)丌(其)又(有)吉志。”尹曰: “句(后),我逨(来)

    按:“各(格)女(汝)丌(其)又(有)吉志?”可連讀,《尚書·湯誓》:“格爾眾庶,悉聽朕言。”又《史記·殷本紀》:“格女眾庶,來,女悉聽朕言。”王叔岷《史記斠證》:“疑此文本作‘女眾庶來’”。王先謙《尚書孔傳參正》謂此作“來女眾庶”。則上揭簡文中,“各(格)”與“逨(来)”正相應。

  • 秦桦林 在 2010/5/31 11:56:30 评价道:第6楼

    簡文“格女(汝)”與“我來”,其語法順序,適可證王叔岷《史記斠證》對《史記·殷本紀》的理校“疑此文本作‘女眾庶來’”,極有道理。

  • 云间 在 2010/5/31 12:23:26 评价道:第7楼

    李兄对古书真是熟啊。

    湯曰:“女(汝)告我 (夏)率若寺(志)。”尹曰:“若寺(志)。”

    汤应是设问求证。和吕氏春秋的行文略有差异。记得这么繁,一问一答,怀疑是从起居注里抄出来的。

    另外,有种感觉。在王莽那个忽悠的年代,刘氏父子对于古文献的传承,重要性无可非议。

    但不是没有遗憾的,有些是客观原因烂掉了,有些是编辑掉了。

  • 李锐 在 2010/5/31 13:13:42 评价道:第8楼

    云间兄客气了,惭愧,我是查书得来的。后来看李先生在《尹誥》篇末有一段话,才知道他老人家已经提到了《吕览·慎大》。

  • 秦桦林 在 2010/5/31 13:52:55 评价道:第9楼

    《程寤》: 思(使)卑(比)(柔)和川(順

    按:“卑”,如字,不必通假。“卑柔和順”,典籍中恒見,此句與下文“何務非和”( 《逸周書·小開解》作“何務非徳”) 等相呼應。

  • 海天 在 2010/5/31 17:06:54 评价道:第10楼

    湯曰:“女(汝)告我 (夏)率若寺(詩)?”尹曰:“若寺(詩)。”

    疑「」讀為「淫」,《左傳·隱公三年》「驕奢淫泆」,疏:「淫,謂耆欲過度。」《禮記·王制》:「八政以防淫」,疏:「淫,謂過奢侈。」其次,詹鄞鑫先生指出:「率」的意義應當與文言範圍副詞「悉」、「咸」、「皆」、「俱」等相似。……「率」之訓悉,並非出於偶然。(詹鄞鑫:〈釋卜辭中的範圍副詞「率」-兼論詩書中「率」的用法〉《華東師範大學學報》1995 6 174180頁。)簡文的「率」相當於李銳先生所指出的《呂覽‧慎大》的「盡」。

  • 萧三余 在 2010/5/31 19:52:04 评价道:第11楼

     

    李兄说;《吕览》旷字可疑?

     

    《呂氏》“曠”不誤。吳承仕引《廣雅》:“曠,大也。”此說是。“曠夏”就是“有夏”、“大夏”,也就如“隆晉”、”“皇晉”。猶言“戎殷”、“大國殷”或“大邦殷”。跟後世所謂“大宋王朝、”“大清帝國”的稱呼是一樣的。我作有《釋“有夏”》,見拙作《古書虛詞旁釋》。

  • 李锐 在 2010/5/31 21:02:23 评价道:第12楼

    萧兄呀,在这里碰到了。兄所说有理,《吕览》此篇三见,王利器注还说到通鉴外纪引最后一处无旷字。弟还有些别的考虑,不值一说,或当放弃吧。

  • 小疋 在 2010/5/31 22:19:20 评价道:第13楼

    試論《清華簡·程寤》一句話的句讀

     

      李學勤先生《清華簡九篇綜述》[1]引《程寤》說:

     

      人 15×15(謀)強(競)不可以15×15(藏)後,後戒人用女(汝),毋愛日不16×17(足)。

     

    因未見原簡,有些字不能確知。但《逸周書·大開》說:“王拜儆我後人謀競,不可以,戒後人其用汝謀,維宿不悉日不足。”[2]《逸周書·小開》說:“維周于民人謀競,不可以【[3],後戒後戒,宿不悉日不足。”[4]所以,《清華簡》疑當作:

     

      人 15×15(謀)強(競),不可以15×15(藏),後==(後戒後戒),人用女(汝)毋(謀),[5]愛日不16×17(足)。

     

      程少軒兄看完小文向我指出:此文可能以強、15×15(藏)為韻;戒、毋(謀)為韻。



    [1]李學勤:《清華簡九篇綜述》53頁,《文物》20105期。

    [2]黃懷信、張懋镕、田旭東《逸周書彙校集注》229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3]孫詒讓已指出今本脫,據《清華簡》,知孫說甚是。

    [4]黃懷信、張懋镕、田旭東《逸周書彙校集注》243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5]此處句讀從郭永秉老師。

  • 孟蓬生 在 2010/6/1 12:16:07 评价道:第14楼

    “疑“阜”字實為“訪”的音近假借字。(訪,唇音陽部;阜,唇音幽部。雙聲通假。)當然,“阜”也有可能是後世誤改。”

    当以後說為近之。“雙聲”這個術語應該慎用。在記錄該詞時,敷、阜應該看作古今字。據已有的音韻學研究成果,我們知道上古的魚部字在稍晚的時候至少在一些方言中已經有高化的跡象(指從a到u的演變過程),所以文獻中常有魚部字跟幽部字通押的現象。據羅常培、周祖謨先生《漢魏晉南北朝韻部演變研究》的統計,幽魚韻段總共933,通押數達到107次,占11.47%(這是據邵榮芬《古韻魚侯兩部在前漢時期的分合》轉引,見《邵榮芬音韻學論集》第99頁,首都師大出版社,1997年)。所以“阜”跟“訪”雖然可能都跟“敷”有音轉關係,但卻不是一個共時平面發生的。另,“訪”跟“敷求”意義相當,王念孫說似有可商。

  • ee 在 2010/6/12 11:55:56 评价道:第15楼

    《尹至》(2234號) 

    讀爲“白(亳)(麓)”似乎好些。

    尹曰: “句(后),我逨(来)。”最後一個字大概是從“走從兆”的“逃”,上面的“止”形寫訛。

  • dgcf 在 2010/6/12 12:28:17 评价道:第16楼

    《殷墟甲骨刻辞类纂》页381“在白”、“于白”。
    《合集》35501之牛距骨刻辞中之“白麓”,当是亳地乎?

  • 月下听泉 在 2010/6/17 11:52:27 评价道:第17楼

    ee:

    《尹至》(2234號) 

    讀爲“白(亳)(麓)”似乎好些。

    亳是地名,总感觉“录”字还是属下读较好。从“夕”从“录”之字见于《穷达以时》、《曹沫之阵》等,用作“爵禄”之“禄”,放在这里当然也不合适。有无可能此字是用作时间词的呢?从“夕”从“录”之字见于甲骨,合集20964+21310“乙巳【夕录】雨”,黄天树先生疑“【夕录】”即甲骨文夜间时称“中录”之省,应当是正确的(《殷墟甲骨文所见夜间时称考》,见《黄天树古文字论集》185-188页)。颇疑“【夕录】至在汤”之“【夕录】”,就是这个夜间时称;“【夕录】至在汤”,犹古书“夜至于楚军”(《左》宣十二年)之类。如果确实是这样,清华简《尹至》或许真的是比较早的一篇文献。

  • 小疋 在 2010/6/20 17:34:34 评价道:第18楼

    注根據簡文,今傳本可能是一個誤字(非作?亡作?);

    我認為第一個意見是正確的。

    《尚書•呂刑》“苗民弗用靈”,“弗”字,《禮記•緇衣》作“匪”,郭店、上博簡《緇衣》皆作“非”,《墨子•尚同中》作“否”,弗、匪、非、否古音相近,所以產生了異文。(《儀禮·有司徹》“厞用席”,鄭玄注:“古文厞作茀”,也是从非从弗音近的例子)推測《逸周書·皇門》也是這種情況。本作非威不詳,傳寫而誤作作威不詳。非誤為作的例子,參裘錫圭先生《〈墨經〉“佴”“”“廉”“令”四條校釋》7頁,《國學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

  • 紫竹道人 在 2010/6/20 17:51:02 评价道:第19楼

    《楚辭·九章·惜誦》“所非忠而言之兮”,“非”,有的本子作“作”,“作”當係“非”之形近訛字。參看陳劍先生《楚辭〈惜誦〉解題》,《中文自學指導》2008年第5期。這也是一個“非誤爲作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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