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肇”字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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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中有許多“肇”字,舊往往被誤釋作“啟”字。方稚松先生在其他學者研究的基礎上,詳細討論了甲骨文、金文中“肇”、 “啟”的區別,指出“肇”主要從戶從戈或攴,“啟”則從戶從又,從“攴”的“𢼄”和“ 啟*”(啟*主要是指一類形體)是“肇” 之異體,非“啟”字[1]。這些是比較符合早期古文字的實際情況的。僅管如此,金文中仍還有一些與“肇”相關的字形,其形體比較特別,並未得到正確的認識。學者們對這些與“肇”相關諸字的釋讀意見也往往有分歧,有的雖然釋對了,但限於體例於字形分析無說。今不揣譾陋,擬對這些形體試作分析。
一:說“”
《集成》2346“作丁侯尊彝”之“”,《貞松堂集古遺文》[2]、《殷周金文集成釋文》、《殷周金文集成引得》、《故宮西周金文錄》等釋爲“”。《商周金文資料通鑒》、《殷周金文暨青銅器資料庫》[3]括注爲“肇”。由於限於體例,釋“肇”一說對字形分析無說。 “”可以分析爲從阜、從聿、從口、從攴。《集成》192“(肇)”字從戶還很明顯[4],可是《集成》189“(肇)”、《集成》 2201“(肇)”所從“戶”右邊的那一豎劃已經斷開,和阜形相近,如果再把其三橫筆縮短,就會和“”所從“阜”一致。所以“”所從“阜”形實際上是“”、“”所從“戶”形的進一步訛變,其從口如《集成》238“肇”作“”、《集成》 6007“肇”作“”,故“”實際上就是“肇” 字變體。
二:說“”
《集成》2485“剌作寶尊”之“”,《殷周金文集成釋文》釋爲,《殷周金文集成引得》、《商周金文資料通鑒》、《殷周金文暨青銅器資料庫》等釋爲(肇)[5] ,陳劍先生認爲是“艮肇”二字合文[6]。我們認爲其形似應分析爲從“”、“肇”聲,大概是因爲有“聿”旁的限制,所以該字從又,不從戈或攴,在銘文中可能讀爲“肇”。“剌”可作爲人名,見《集成》2776等,故在《集成》2485“剌作寶尊”中,把“剌”看作人名,讀爲“肇”應該是適合文義的。
三:說“”
《金文總集》1026[7]“[8]作寶尊鼎,用夙夕禦公各(客)”之,《筠清館金文》等釋作“望聿”,《古籀拾遺》、華東師大《金文資料庫》等釋此爲“朢聿”二字,《殷周金文暨青銅器資料庫》括注爲“筆”(可能是“肇”字誤錄)。從該銘文佈局來看,應該是每行三字,應以看作一個字爲宜,故把釋爲“朢聿”,並不妥當。金文中肇又作(《集成》 9585)、(《集成》4047)等形,所從之“”應是在“”所從之 “”一類寫法的基礎上演變而來的,都訛變得近似“阜”形。上文討論的“ ”所從“阜”形也有可能是在“”一類寫法的基礎上再加以綫條化而來的。既然明白了所從之“”實際上也是“戶”之訛變,又“人”旁演變爲“𡈼”旁,古文字中常見,所以和顯然是一個字, 在銘文中同樣應讀爲“肇”。“”可作人名,見應公鼎[9] (《集成》2553-2554)。“作寶尊鼎,用夙夕禦公各(客)”之,讀爲“肇”,從字形、文義和銘文佈局來看,都是合適的,這也可以反證把讀爲“肇”是合理的。雖然單看,和皆有屬於人名的可能,但聯係起來看,還是統一讀作“肇作”之“肇”爲妥。
四:說“”
還尊(《集成》5957)“還事丁,用作父乙旅尊彝”之“”[10],《殷周金文集成釋文》等釋作,《殷周金文集成引得》、《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商周金文資料通鑒》等釋作“ (䁈)”。與還尊同銘的還有還卣,《集成》未收。其與“”相當的字,作“”、“”。《流散歐美殷周有銘青銅器集錄》、《近出殷周金文集錄》、《商周金文資料通鑒》[11]等釋還卣之字爲“”。“”上從目,下從(肇)。“目”既可以作名詞,也可以作動詞,表示“目”的行爲——“注視”。又在古文字里,表示人的器官的行爲的字,有一些既可以從人,也可不從人[12],故“目”、“”、“”義近。從構形上看,“”、“”、“”與、無疑是同一個字。此字在銘文中可能是用作人名,也有可能當讀爲金文中習見的處在動詞前的那種“肇”,則“(肇)事”之“肇”可與卣(《近出殷周金文集錄》605)“用肇事”、召圜器(《集成》10360)“召肇進事,奔走事皇辟君”之“肇”比較,此字形更可證明、[13] 不是合文。
五:說“”
《集成》3750,《殷周金文集成釋文》、《商周金文資料通鑒》等釋作“”、《殷周金文集成引得》、《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釋作 “()。方稚松先生認爲“ 肇”字初文的字形意義應如《說文·攴部》“肇”所釋,訓爲擊也[14] 。之“又”形應上屬於 (肇)形,作以手持戈形,會意更加顯然。該字似可分析爲從子肇聲,或其本身就是一個整體會意字,乃是“肇擊”之“肇”的專字。逑盤(《文物》2003年第6期)“肇”字,拓片作“”、照片作“”,左下似乎也從子,其結構與“”相近。“”在銘文中作人名 [15]。
六:說“”
《集成》2076“觀作寶鼎”之“”,《殷周金文集成釋文》、《殷周金文集成引得》、《商周金文資料通鑒》等一般釋作“肇”。陳英傑先生認爲:“ 所謂的‘肇’作‘’,從戌、從聿,即使與‘肇’字常見寫法‘肈’也有很大差異,似非‘肇’字。[16]” 四十二年逑鼎乙(《商周金文資料通鑒》02068)“肇”作“”,左邊所從“戶”還隱約可見,而四十二年逑鼎甲(《商周金文資料通鑒》02067)“肇”作“”,這從字形上也可證《集成》2076“”確實應是“肇”字。
七:說“”
《集成》5393“”,《殷周金文集成釋文》、《殷周金文集成引得》、《商周金文資料通鑒》、《山東金文集成》等都缺釋,且都當作兩個字處理。其實是有問題的,該字在《山東金文集成》所收拓片上相對較清楚,作“”,下部從戈,左上明顯從“舟”。善鼎(《集成》2820)、鄭虢仲鼎(《集成》2599)[17]、不其簋蓋(《集成》4329)、簋(《中國歷史文物》2006年第3期)等諸“肇”字所從之戶皆已經變形聲化作舟,而“”右邊還可隱約看出是“聿”字之殘,它應該分析爲從戈、從舟、從聿,亦即“肇”字。和“”結構相似的肇又見《集成》4485,且“”下亦有“乍(作) ”字,也可佐證“”很有可能就是“肇”字。
八:說“”
《集成》2517“”,《殷周金文集成引得》、《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釋作 “(㩔)”,當作一個字處理。《商周金文資料通鑒》釋作“肇”,《夏商周青銅器研究》釋作“肇”,此二說則是把“”屬上部分釋讀。《殷周金文集成釋文》釋作“肇”、《殷周金文暨青銅器資料庫》釋作“殿肇”。嚴格說,應釋爲 “𡱒(殿)肇”。左邊部分應該是“舟”形之訛,只是“舟”字所從的“”有所移位而已。
九:說“”
《集成》2410中的“肇”作,上面作“”,一般視其爲 的訛體。方稚松先生認爲:
這裏的與字區別較大,且值得注意的是,攻敔王光劍(《集成》11666)中的“克戕多攻”、配兒句鑃(《集成》427)中的“孰戕于戎攻”及虢季子白盤(《集成》10173)“(字從爿聲)武于戎工”的“戕”、用法與“肇”相近,故《集成》2410中寫成從“戕”的“肇”恐怕還是有原因的。古從“爿”得聲字多爲精莊組陽部字,與“肇”字在聲韻部上還有些距離,恐不是作爲聲符。究竟該作何解釋我們還不確定,存以待考[18]。
上引有不少“肇”字就從口,所以字從口並不奇怪。但與一般“肇”字的區別主要有兩點,一是口旁的組合位置,二是“戶”旁變成了“”。古文字偏旁位置常不固定,第一點可以不論。而第二點是可以從訛變的角度加以解釋的。其實字所從“”形可能是從舟旁訛變過去的,金文中(《集成》5148.2)或作(《集成》 4967)、(《集成》5148.1);(《集成》 2736)或作(《考古》1986年11期);或作[19]。這些都可證“”形和“”形是容易相混的[20]。所以 “”把與“”相近的“舟”形左边斷開訛變爲“”,這也是很可能的,又因口形的位置,所以導致上部和“”相近。卣(《近出殷周金文集錄》605)又作,後者左上端的豎筆已經斷開,如果所從“戈”形的橫筆不穿過左邊的豎筆,那么就與“”除去口形以外的部分更接近。這也能說明所從“”形的左邊,可以看作是“舟”形左豎中間斷開所致的訛體,當然也有可能是直接從“戶”訛變過去的。雖然該字上部和“”相近,但因爲下部有聿旁以及文例的限制,所以並不會影響對其的釋讀。
十:說“”
禽簋(《集成》4041)“周公謀,禽,禽又(有),王賜金百鋝”之 ,郭沫若釋作“𢼧”[21] ,唐蘭釋作“(角)”[22],《西周銅器斷代》釋作“”[23],《銘文選》釋作“”,認爲從攴辰聲,假借爲祳或脤(引者按:原文誤錄作脹),“禽又(有)祝”指“伯禽以脤器致祭”[24] 。《殷周金文集成釋文》釋作“祳”,《殷周金文集成引得》、《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商周金文資料通鑒》等釋作“敐(振)”,華東師大《金文資料庫》釋作 “”。可見認爲其左旁從辰,是比較主流的看法,但此字左旁所從與金文中 “辰”字不類(參看四版《金文編》993-994頁“辰”字條)。禽簋前言“禽 ”,又緊接著言“禽又(有),王賜金百鋝”,很顯然,“”強調的應該是一種狀態或結果,並不能像《銘文選》那樣把 “”理解爲致祭的憑借或工具。《三代》4.2.3收有一件《集成》未收的禽鼎,與禽簋同銘。禽鼎中與“”相當的字作,此字左邊與“辰” 更加不類。比較《合集》34966中“”、《合集》35108的“”等形,特別是從底部的棱角來看,的左旁所從即由“”一類的形體變來,而“”即“肩”的象形初文[25]。
魯侯簋(《集成》4029)“魯侯又(有)(𡆥)工”,裘錫圭先生認爲“𡆥”應是卜兆之“兆”的表意初文,“𡆥工”疑讀爲“肇工”,“肇”應訓作“敏”[26]。而“”在有些組類的卜辭里如歷組卜辭中往往與“𡆥”字不分(上舉《合集》34966、《合集》35108之字即用爲𡆥)。又甲骨文之,金文中或作[27] ,也是“(肩)”、 “𡆥”作爲偏旁互用之例。我們認爲的左旁也可能即“卜兆”之“兆”的初文“𡆥”省去“卜”形後的變體,該字從“攴”從“𡆥”省聲,在銘文中讀爲“ 肇”[28]。《爾雅·釋言》:“肇,敏也。”《詩·大雅·江漢》“肇敏戎公”,毛傳:“肇,謀;敏,疾。”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肇、敏連言,即訓肇爲敏……謀、敏古同聲。”[29]簋“汝肇享”、卣“用肇事”之“肇 ”亦可訓作敏勉義[30]。禽簋、禽鼎的“禽又(有)肇”之“肇”似也當訓作“敬敏”義[31] ,作“”的修飾語。但由於 “”字不能確識,故在此對整個銘文的文義就不作過多的討論。
最後,順便談談金文中“肇” 可能用作“造”的一個例子。
曾子仲宣鼎(《集成》 2737)“曾子仲宣用其吉金,自作寶鼎”,郭沫若云:“即造字,讀爲肇,始也。[32] ”楊樹達云:“郭讀爲肇,是也,惟金文中肇字多係發聲之辭,大都無義可說。[33] ”陳劍先生用番君匜(《集成》10271)“唯番君肇用士(吉)金,作自(二字誤倒)寶匜”與曾子仲宣鼎作比較,認爲後者“”字確實當讀作“肇”。此外,陳先生還認爲聿鬲(《集成》 604)“聿造作尊鬲” 之“造”、呂王壺(《集成》9630)“呂王作内(芮)姬尊壺” 之 “”也應讀爲“肇”[34]。這是造或從造之字讀爲“肇”的用例[35],那么,相反的在金文中有沒有“肇”可以讀爲“造”呢?《中日歐美澳紐所見所拓所摹金文彙編》393、《日本蒐儲支那古銅精華》 4.312著錄一件鼎,其銘文爲:“白子叔無(?此形右邊似還有筆劃)肇寶鼎彝(?“彝”字原形不清楚,也有可能是數目字),其眉壽永寶用。”此銘《集成》未收,如果該銘文不偽的話,那么其中的“肇”字當讀爲“造”[36]。
綜上所述,金文中肇字雖有一些變體,但是通過字形的演變規律和相關文例還是能夠從中把它們辨識出來的[37]。
小文第二稿曾蒙水土、一亥、戰國時代、月下聽泉、飛虎、紫竹道人、bfsufzhis諸位先生審閱指正,謹向幾位先生深表謝意!
2009年9月初稿
2010年5月二稿
2010年6月三稿
[1]方稚松:《談談甲骨金文中的“肇” 字》(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中心網站,2008年1月16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314。又《殷墟甲骨文五種記事刻辭研究》,45-61頁,綫裝書局,2009年12月。
[2]羅振玉:《貞松堂集古遺文》,180頁,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3年9月。
[3]因筆者未使用過《殷周金文暨青銅器資料庫》,本文所引用的《殷周金文暨青銅器資料庫》的相關說法皆爲沈培先生告知,謹致謝忱。
[4]或認爲肇所從“戶”可能是從“” 訛變而來的,或認爲從“戶”應是正體,“” 可能是“戶”的訛變。參看注1一文中所引諸說。
[5]李學勤先生在《新出應公鼎釋讀》(張光裕、黃德寬主編:《古文字學論稿》,1-4頁,安徽大學出版社,2008年4月)一文中引用《集成》2485時,徑釋此字爲肇。
[6]陳劍:《甲骨金文舊釋“”之字及相關諸字新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7-12-29。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80、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81、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82。又載《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二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08年8月。
[7]此銘文《集成》未收。
[8]此字舊釋“奄”。
[9]也有學者認爲應公鼎“”不是人名,我們不取此說。
[10]此例蒙郭永秉先生提示,深表謝忱。
[11]還卣蓋器同銘,但《流散歐美殷周有銘青銅器集錄》147與《近出殷周金文集錄》600、《商周金文資料通鑒》13285在標明蓋器時,互反。因未見原器,不知孰是。
[12]參看裘錫圭先生:《說“ 喦”“嚴”》,《古文字論集》,100頁,中華書局,1992年8月
[13]、、這些字最初表示的也許是“眺 /覜”之類的詞,但由於材料有限,此尚待研究。
[14]同注1所引方稚松先生文章。
[15]《集成》3628人名用字從㫃從肇。
[16]陳英傑:《西周金文作器用途銘辭研究》,117頁注1,綫裝書局,2009年1月。
[17] 此從《殷周金文集成釋文》等所釋。
[18]參看注1所引方稚松先生文。
[19]參看施謝捷先生:《吳越文字彙編》,242、240頁,江蘇教育出版社,1998年8月。
[20]“”形和“”形各有多種來源,在此不作區分。
[21]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11頁,上海書店出版社。
[22]唐蘭:《西周青銅器銘文分代史徵》,37-39頁,中華書局,1986年12月。
[23]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28頁,中華書局,2004年。
[24]《銘文選》第3冊18頁27號。
[25]吳匡:《釋肩》(未刊),參看蔡哲茂:《殷卜辭“肩凡有疾”解》,《屈萬里先生百歲誕辰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389-431頁,臺北:“國家圖書館”,2006年 12月。裘锡圭《说“凡有疾”》(《故宫博物院院刊》2000年第1期)引徐寶貴先生說。徐寶貴:《石鼓文整理研究》,834-835頁,中華書局,2008年1月。
[26]裘錫圭:《從殷墟卜辭的 “王占曰”說到上古漢語的宵談對轉》,《中國語文》2002年第5期。
[27]參看何景成:《釋“花東 ”卜辭的“所”》,《古文字研究》第27輯,122—127頁,中華書局,2009年4月。
[28]在甲骨文中,有一部分肇字是從“”形的,禽鼎中“”字的左邊如由之變來,則該字可直接釋作“肇”。若是如我們文中所分析的那樣,“”的左邊是從“肩”變來的話,則此字可隸作 “”。而“”在戰國文字中,往往可讀爲“肩”。(參看宋華強:《新蔡葛陵楚簡初探》,315-319頁,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3月)禽簋、禽鼎中的“” 或許應與用作“肩”的“”有關。
[29]裘錫圭先生在《從殷墟卜辭的“王占曰”說到上古漢語的宵談對轉》(《中國語文》2002年1期)一文注47中也談到了“肇”有“敏”義的問題。
[30]陳英傑《談簋銘中“肇享 ”的意義——兼說冊命銘文中的“用事”》,《古文字研究》第27輯,212—215頁,中華書局,2009年4月。此外,還有不少學者也談到金文中的“肇”可訓作“敏”,此不一一注明。
[31]服方尊(《集成》5968)“服肇夙夕明亯”,逑盤“逑肇纂朕皇祖考服”及金文中多見的“肇帥型”之類的“肇”似也應當以訓“敬敏”義爲宜。
[32]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188頁,上海書店。
[33]《積微居金文說》(增訂本),99頁,中華書局,2004年1月。
[34]參看陳劍:《釋造》,《甲骨金文考釋論集》,170-174頁,綫裝書局,2007年4月。
[35] 或認爲金文中“作造”也數見,故不能完全排除聿鬲、呂王壺中的“造作 ”是同義連用的可能性。即便如此,但曾子仲宣鼎的“”字讀作“肇”,則是沒有疑問的。關於“ 肇”、“造”聲韻關係的分析可參看注34所引陳先生文。
[36]繁伯武君鬲(《文物》 1991年11期)“伯武君 寶鬲,子子孫孫永用享”,原整理者云:“口沿有一周銘文,經李學勤先生考釋,爲‘(繁)伯武君媵㞢(姒)寶鬲,子子孫孫永用享’。”華東師大《金文資料庫》釋作“繁白(伯)武君朕(媵)之 (姒)寶鬲。子子孫孫永用享”。《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彙編》釋作“白武君㞢寶鬲子子孫孫永用享”。《近出殷周金文集錄》釋作“萊伯武君肇造丁寶鬲,子子孫孫永用享”。其中 “”從“舟”從“ 柲”的象形初文“”。而在古文字中,“戈”形與“”形常相混,如肇或作 “(《集成》 3888)、(《集成》3889)。“”與鄭虢仲鼎(《集成》2599)“(肇)”的結構也相近,當以釋𦨜(肇)爲是。關於“”,上述各家的釋讀皆與字形不合,應存疑。但“”作人名的可能性卻是非常大的,如此則此“肇”字也有可能當讀作“造 ”。
[37]在二稿中我們還用很大篇幅去論證令鼎(《中日歐美澳紐所見所拓所摹彙編》93、94,其中93即《集成》2803)“王曰:令眔奮,乃克至,余其舍女(汝)臣卅家。王至于溓宮, /令。拜 𩒨首曰:小子廼學(效)。令對揚王休”中的“”“”字是由甲骨文 “(肇)”字演變而來。“(肇)”字的“戶”形中間作點劃,猶如“𢼄”字或作“”(《集成》9014。從形體上看應是 “啟”字,但金文中極個別的肇字也偶或從又,和“啟”相混。又金文中“肇賈”一詞多見,故《集成》9014“(賈)”之 “”或許當徑釋作“肇”。其實,不管此字是釋作“啟”,還是釋作“肇” ,都能說明“戶”形中間是偶然可以作一點劃的),令鼎中的“肇”,應訓作“致送”、“給予” 。
叔簋蓋(《集成》4130)“叔微(?)于西宮,嗌(賜)貝十朋。用作寶簋”之“”,文術發先生(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99年第3期)釋爲“𢼄(肇)福”合文,認爲“肇”訓“始”,“福”爲動詞,義爲“舉行福祭 ”。《殷周金文暨青銅器資料庫》也釋爲“肇福”。我們認爲字形上稍可補充的是,簋(《集成》3888.1)肇作“”,可知 “”上端確實應釋作“𢼄(肇)”。“”可參考 “” (《集成》4021)等。而“肇福”即文獻中的“致福”、 “歸福”,從而認爲令鼎、叔簋蓋中的“肇”字用法與甲骨文中“肇”字的習見用法恰相銜接。(有意思的是,《中日歐美澳紐所見所拓所摹金文彙編》219著錄一件叔雍簋,銘文作“唯王三月初吉辛卯,叔雍 于太廟,賜貝五朋。揚天子休,用作祖考寶尊彝”,其中“”字見於大盂鼎(《集成》2837);能陶尊(《集成》5984),舊或釋作、廩(禀)。而 與“”形體相近,而且各自所在的銘文內容及辭例也相近,這兩形無疑當統一考慮。又聯係夷伯簋(《文博》 1987年第4期)的內容來看,“”也有可能當視作一字,分析爲從“福”、“𢼄(肇) ”聲,專指“肇福”之“肇”。但由於叔雍簋銘文有些疑點,故存以待考。
此外配兒句鑃(《集成》426)“孰戕于戎攻𠭯(且)武”之“戕”,原作“”。從筆勢以及殘泐處所占的位置大小等方面來看,我們認爲其所從的“ ”不是“爿”旁,而是“舟”旁。其右邊一豎的筆勢和簋“(肇)”字舟旁右邊一豎的筆勢相近,明顯向左下。“”字當改釋作“𦨜(肇)”,訓爲“敏”。作“𦨜”一類寫法的“肇”見於前面舉過的鄭虢仲鼎“”、繁(?)伯武君鬲“”等,可見把“”釋作“𦨜(肇)”,也是有例可循的。但由於學者們對以上這幾個字形的釋讀意見分歧很大,我們的新說也未必妥當,故把二稿中對“”“” “”加以詳細討論的部分刪去,暫記於此,待以續考。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0年6月6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0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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