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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崇禮:釋《容成氏》的“長者擣度”
在 2010/6/18 9:48:04 发布

釋《容成氏》的“長者擣度”

 

首發

 

張崇禮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博士後

 

 

《容成氏》第2簡:“於是乎喑聾執燭,矇瞽鼓瑟,跛躃守門,侏儒為矢,長者*厇,……”其中的*,原字形作;厇,原字形作[1] “長者*厇”一句,考釋的學者比較多,就筆者所見,主要有以下一些:

整理者李零先生疑“長者”讀為“張者”,指凸胸仰首的人。“厇”待考。[2]

孟蓬生先生認為“長者”與“侏儒”相對,應指身體特長的人。[3]

何琳儀先生認為“”字當是从“首”得聲,“宅”,疑讀“戚施”。“戚施,不能仰者。”[4]

徐在國先生認為“”當分析為从”“聲,釋為疑讀為。《廣韻·宥韻》: 繇,卦兆辭也。簡文秀(繇)宅義與卜宅近。[5]

許全勝先生認為“長者”應與上文“侏儒”相對,是古之長人。疑為之形誤,相宅[6]

楊澤生先生認為“”从“首”“禾”聲,釋作“垸”。《說文·土部》:“垸,以桼和灰而髹也。”

黃錫全先生認為“長者”指個子高大而有某種缺陷之人,“”从禾,首聲,相當於可釋讀為。此句意思可能是說,個子高大仰者敲擊鐸鎛或鐘。

劉信芳先生認為“*”从首聲猶从道聲,即“”字異構,《說文》:“米也。”段注:“,擇也,擇米曰米,漢人語如此,雅俗共知者。”漢少府屬官有官,掌擇米。簡文“宅”應讀為“擇”,擇米即精加工米。[7]

關于此句的考釋,蘇建洲先生、[8]牛新房先生[9]曾對諸家意見有所評論,讀者可參看,不具引。

在已有考釋意見中,我們認為劉信芳先生把“*”釋為“”,是正確的。但對於“”字的訓釋,還有待進一步研究。

《漢語大字典》“”字條下共列有三個義項,為方便說明,轉錄如下:

《說文》: “,禾也。从禾,道聲。司馬相如曰:‘一莖六穗。’”

1.嘉禾名。《說文·禾部》:“,禾也。”徐鍇繫傳:“禾之名也。”《玉篇·禾部》:“,一莖六穗,瑞禾也。”《廣韻·号韻》:“,嘉禾,一莖六穗。”

2.擇;擇米。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禾部》:“米也。”《史記·司馬相如列傳》:“一莖六穗於庖,犧雙觡共抵之獸。”司馬貞索引引鄭玄云:“,擇也。”《新唐書·百官志三》:“官署……掌擇米麥。凡九榖,皆隨精粗差其耗損而供焉。”《宋書·百官志上》:“官令一人。丞一人。掌舂御米。漢東京置。,擇也。擇米令精也。”

3.治粟。《集韻·晧韻》:“,治粟。”一說以粟為米。《集韻·號韻》:“,以粟為米曰。”

義項1所謂的“禾名”、“嘉禾名”來源于不明《說文》體例的誤讀,正確的理解應該是:“禾也。”屬於連篆為讀;“一莖六穗”系節引司馬相如《封禪書》的“一莖六穗於庖”,其中的“”應為動詞。所謂的“嘉禾名”,是把“一莖六穗”誤斷為“,一莖六穗”。這個問題,從顏之推《顏氏家訓》開始就有懷疑和批評,經清人段玉裁、王紹蘭等的詳細辨正,[10]已經沒有疑問。

義項2“擇;擇米”主要的依據是“擇”常連言,如《後汉书·光武帝纪上》光武詔:“非徒有豫養導擇之勞,至乃煩擾道上,疲費過所”,《後漢書·皇后紀》:“自非供陵廟,稻粱米不得導擇”(“導” 是“”的假借字。《史記·司馬相如列傳》的“”,《漢書》、《文選》即作“導”)。這個訓釋也是很可懷疑的, “”和“擇”連用,並非就一定同義,它們也可能是相關的兩種動作行為。另外,段玉裁為遷就“”為“擇米”的說法而改《說文》原文“禾”為“米”,王紹蘭等人已辨其誤。

我們認為,“治粟”或“以粟為米”是最值得重視的。《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有“導官”,颜师古注:導官主擇米。《後漢書·百官志》有“導官令”,“本注曰:主舂御米,及作乾糒。導,擇也。”本注雖然也引用了“導,擇也”的訓釋,但“主舂御米”的說法還是很有啓發性的。“ ,治粟”、“以粟為米曰”實際上說的也是舂米,即把穀物放入臼中,用杵搗去皮殼。

結合讀音,我們認為 “”應該就是表示舂搗穀物的專用字,可讀為“擣”或“搗”。由於“搗” 為“擣”的後起替代字,所以本文用“擣”來表示這個詞。《說文》的“禾”即“擣禾”,司馬相如《封禪書》“一莖六穗於庖”即“擣一莖六穗於庖”,“擇”即“擣擇”,指舂擣及揀選穀物。

《說文》:“,手椎也。一曰築也。”邵瑛《群經正字》:“今經典‘’作‘擣’……此隸變之譌。”《說文》:“築,擣也。”“築”,是在築墻時先設夾板,然後填土于其中,用杵擣之,使土堅實。這和加禾于臼中,以杵擣之,動作是一樣的。

下面談一下“長者擣厇”的“ 厇”。

“厇”,在上述諸家的考釋意見中,都釋為“宅”,或讀為“鐸”、“擇”。上博簡中,此字屢現,多讀為“度”,如:《彭祖》第1簡:“乃不失厇(度)。”《曹沫之陣》第 51簡上:“則期厇(度)傷亡。”《三德》第 7簡:“喜樂無期厇(度),是謂大荒。”第 8簡:“宮室過厇(度),皇天之所惡。”等等,例多不備舉。我們認為“長者擣厇”的“厇”,也應該讀為“度”。

《詩·大雅·緜》有一段文字描寫築墻時的勞動場景:“捄之陾陾,度之薨薨,築之登登,削屢馮馮。”鄭玄箋:度,猶投也。築墻者捊聚壤土,盛之以虆,而投諸版中。”“度之薨薨,築之登登”,“度”、“築”對言,一指填土,一指擣土,簡文“擣度”連言,也應該是指相同的築墻動作。

身材高大的人,揮動杵築的幅度大,可以把土擣得更結實;隨著牆體的升高,要想把土投入版中,身材高大的人顯然也有優勢。准此,“長者”當如字讀。“長者擣度”和上文“侏儒為矢”一樣,也屬於人盡其材、材盡其用,即簡文上文所說的“官其材”。

 



[1]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 ()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12月,圖版94頁。

[2]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 ()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12月,釋文註釋252頁。

[3]孟蓬生:《上博竹書(二)字詞劄記》,簡帛研究網,2003/1/14

[4]何琳儀:《滬簡二冊選釋》,簡帛研究網,2003/01/14

[5]徐在國:《上博竹書(二)文字雜考》,簡帛研究網,2003/01/14

[6]許全勝:《〈容成氏〉補釋》,簡帛研究網,2003/01/14

[7]劉信芳:《楚簡〈容成氏〉官廢疾者文字叢考》,《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五輯,中華書局,200410月,326 頁。 

[8]蘇建洲:《〈容成氏〉譯釋》,季旭昇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讀本〉》,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37月,第110- 112頁。

[9]牛新房:《〈容成氏研究〉》,華南師大碩士論文,2007年,第20頁。

[10]相關論述可參看《說文解字詁林》3122-3125頁。丁福保編纂,中華書局,1988 年。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0年6月16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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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lht 在 2010/6/18 15:24:57 评价道:第1楼

    “度”有“投”義,當讀爲“石”,《廣雅·釋詁四》訓爲“擿”,看《李家浩自選集》350-355頁。我總懷疑“石”是“擿”的假借字,正如總懷疑“𨒙”是“適”的假借字一樣。

    從上下文來看,相關文句都是動賓結構,“長者”一句應該也不例外,所謂“度”應該是一個名詞。

     

  • 蒿耳 在 2010/6/18 18:04:16 评价道:第2楼

    我總懷疑“石”是“擿”的假借字,正如總懷疑“𨒙”是“適”的假借字一樣。

    lht先生想法應該是正確的。孟蓬生先生在《上博竹書(四)間詁》(http://www.bamboosilk.org/admin3/2005/mengpengsheng001.htm)中指出:

    “𨒙”當讀為“適”。本書《昭王毀室·昭王與龏之 》有“𨒙閨”之語,陳佩芬先生讀為“適”(183頁),甚是。這句話是說,楚簡王派驛車到全國視查大雨之後的年成,結果是各地都獲得了豐收。

    本人曾在一個單育辰先生《佔畢隨錄之十一》的跟貼中對于這類通假現象做過一個嘗試性的解釋,有興趣者不妨移步觀看(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Src_ID=862)。

  • 無逸 在 2010/6/18 18:38:25 评价道:第3楼

    《淮南子·原道》:“自無蹠有,自有蹠無,而以衰賤兮。” 高诱注:“蹠,適也。”

    𨒙讀為蹠,音義皆合,完全沒有必要再繞一個彎去讀為“適”。

  • 萧三余 在 2010/6/18 19:16:45 评价道:第4楼

    蹠训適:“”為古楚語,犹言跳到.《方言》卷1:“,跳也。陳鄭之閒曰楚曰蹠。”《說文》:“楚人謂跳躍曰蹠。”《玉篇》:“蹠,楚人謂跳曰蹠。”

    《原道篇》:“自無蹠有,自有蹠無。”高注:“蹠,適也。”《精神篇》亦有此語,彼文高注:“自無跡有從無形至有形也,自有跡無從有形至無形也。”訓蹠為至,適亦至也。《齊俗篇》:“各樂其所安,致其所蹠。”《説山篇》:“方車而蹠越,乘桴而入胡。”《説林篇》:“蹠越者或以舟,或以車,雖異路,所極一也。”高注並訓蹠為至,蹠訓跳與訓至義相會。

    《主術篇》:“明分以示之,則蹠、蹻之奸止矣。”高注:“盜蹠,孔子時人。蹻,莊蹻,楚威王之將軍,能大為盜也。”考《說文》:“蹻,舉足高行也。”是蹠、蹻二盜皆以跳躍善行而得名也。字或作跖,《漢書·揚雄傳》:“秦神下讋,跖魂負沴。”王先謙曰:“跖與蹠同字。《說文》:‘楚人謂跳躍曰蹠。’言秦神讋懼其靈魂跳躍遠避而負倚坻岸也。”[参拙文<《淮南子》楚語舉證>]

    光看是同一个字,没用处,内涵不同啊.

     

  • 张铉济南 在 2010/6/18 19:26:30 评价道:第5楼

    張崇禮先生解释这两个字皆太迂曲,可信程度很小。

  • 萧三余 在 2010/6/18 20:45:02 评价道:第6楼

    按:《史記·司馬相如列傳》的“”,《漢書》、《文選》作“導”。《漢書》多用古字。“導”為本字,“”為專字。一莖六穗,謂嘉禾之米也。《集解》:“駰案:《漢書音義》曰:‘謂嘉禾之米於庖厨,以供祭祀。’”《索隠》引鄭德曰:“䆃,擇也。”宋·王觀國《學林》卷5:“在《漢書》用導字,在《史記》用字,而其官皆以擇米麥為職,則䆃、導皆訓擇,又可知也。”《釋名》:“導,所以導櫟髮,使人巾幘之裹也,或曰:櫟鬢,以事名之也。”《六書故》:“導,箆類也,今之搔頭掉箆之類。漢、晉天子所建玉導是也。漢有導官令,主米事導擇,蓋以箆別擇之。王莽使太醫尚方與巧屠刳剶王孫慶,量度五藏,以竹筳導其衇,知所終始。《隋志》曰:‘先所以建冠於髮,所以[]轢鬢髪於巾幘之裏也。’相如《賦》曰:‘一穗六莖於庖。’謂導擇也。”(今本《隋書·禮儀志》引《釋名》作“導,所以導擽鬢髮使入巾幘之裏也。”)不是讀為“搗”、“擣”。劉信芳讀為“導擇”,猶言選擇。至确。”同“”。《論語·里仁》:“里仁為美,擇不處仁。”《後漢書·張衡傳》:“匪仁里其焉宅兮,匪義迹其焉追。”李賢注引作宅不處仁”。是張衡所作“宅”也。《釋名》:“宅,擇也,擇吉處而營之。”《孟子》亦作擇,趙岐曰:“簡擇不處仁為不智。”

     

  • 蒿耳 在 2010/6/19 0:00:04 评价道:第7楼

    無逸:

    《淮南子·原道》:“自無蹠有,自有蹠無,而以衰賤兮。” 高诱注:“蹠,適也。”

    𨒙讀為蹠,音義皆合,完全沒有必要再繞一個彎去讀為“適”。

    “𨒙讀為蹠”據我理解是說在“適”的意義上兩個字所記錄的是同一個詞。但據《說文》“蹠”為記錄“跳躍”義的本字,記錄的是另一個詞(我認為跟“適”義無關)。而從字形上分析,“𨒙”字從辵(一般與行走義有關),石聲,在記錄“適”的意義時,更有資格作為本字。當我們說“𨒙”讀為“適”時,是說在“適”的意義上,兩個字 形所記錄的是同一個詞。據現有資料看,“𨒙”也有可能理解為“適”字的異體(可能是楚方言區的用字習慣)。雖然石聲、啇聲在上古早期並不同部,但現有證據表明楚方言在上古后期是個發展較快的方言,而且有些變化代表了上古到中古語音演變的方向。比如大家所熟知的冬部字從侵部字分離出來、之部跟脂部相混以及鐸部跟錫部相混等。學者們認為“管寺吾”就是“管夷吾”,“匪台所思”就是“匪夷所思”,都是根據上古后期之部跟脂部相混的實際語音狀況所做的判斷。當我們面對上古后期記錄“適”的兩個不同部的字形時,應該做出一定的判斷。有兩種選擇:一是認為上古有早期本來就有兩個詞,一個用鐸部字(𨒙)記錄,一個用錫部字(適)記錄;一是認為上古只有一個詞,較早的時候,一般用“適”來記錄,后來由于鐸錫相混,也可以用“𨒙”字來記錄。兄臺所做的是前一種選擇,而我們做出的是第二種選擇。由于鐸錫相混屬于上古后期到中古的一種直接音變,所以做出第二種選擇並沒有繞什么彎子,就像讀“管寺吾”為“管夷吾”並沒有繞什么彎子一樣。從文本解讀的角度看,做出第一種選擇也許足夠了,但對于漢語詞匯史研究來說,第二種選擇自然有其重要意義。

    《裘錫圭自選集》后附的“作者簡介”里說:“研究文字時,比較注意從語言的角度考慮問題。”也許可以看作夫子自道。我的理解是,考釋古文字的人如果頭腦中有語言的觀念(具體到我們這里的話題,也可以理解為有詞的觀念),那他取得的成果就有可能超越古文字領域而產生更為廣泛的影響。

  • glai 在 2010/6/19 6:24:09 评价道:第8楼

    即使讀“管寺吾”為“管夷吾”是“根據上古后期之部跟脂部相混的實際語音狀況所做的判斷”,這只解釋了韻部的問題,不知對聲首的變化有什麽高見?

  • 蒿耳 在 2010/6/19 8:18:15 评价道:第9楼

    我理解glai先生的問題包含兩個方面,一是喻(四)邪是否可以相通(音例),二是喻(四)邪為什么相通(音理)。不知先生對哪方面更感興趣。

    第一個問題,我只能說是喻(四)邪相通是大路,其例甚夥,這里似無煩列舉。至于“為什么”的問題則涉及到擬音,各家會有不同的解釋。請參考曾運乾(《讀敖士英關于研究古音的一個商榷》)、錢玄同(《古音無邪紐證》)、陸志偉(《古音說略》相關部分)、郭晉稀(《邪母古讀考》)、朱聲琦(《邪母古讀考》),喻世長(《邪—喻相通和動—名相轉》)等人論著。

  • 佑仁 在 2010/6/19 13:48:06 评价道:第10楼

    《曹沫之陣》簡51「則期厇(度)傷亡。」「期度」一詞陳劍先生解作「廝徒」的看法我覺得比較好,
    另外所謂的「亡」,當改釋作「以」,屬下讀,這是李銳先生所釋,是可信的。

    陳劍:〈上博竹書《曹沫之陳》新編釋文(稿)〉,簡帛研究網,(2005 年 2 月 12 日),網址: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5/chenjian001.htm
     李銳:〈《曹劌之陣》釋文新編〉,簡帛研究網,(2005 年 2 月 25 日),網址: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5/lirui002.htm

     

  • 十三月 在 2010/6/19 14:24:16 评价道:第11楼

    容成氏第2簡:“於是乎喑聾執燭,矇瞽鼓瑟,跛躃守門,侏儒為矢,長者*

    國語晉語卷第十: 官師之所材也,戚施直鎛...侏儒扶盧

    國語舉五種殘疾人可為司職

    長者應該就是戚施, 黃錫全先生索解較為殊勝

  • 病书生 在 2010/6/20 11:01:09 评价道:第12楼

    我一直在懷疑第一個字是不是“懸”。

  • 苦行僧 在 2010/6/20 14:42:02 评价道:第13楼

    病書生先生此說很有意思,如果此字確是“縣”字的話,“縣宅”或可讀為“懸鐸”。古書中有與“懸鐸”相關的記載,如《淮南子·氾論》:“禹之時,以五音聽治,懸鐘、鼓、磬、鐸,置鞀,以待四方之士。”“長者縣(懸)宅(鐸)”的意思就是個子高的人負責懸掛鐸,不過此處的“鐸”當是代指所有需要懸掛的樂器。古代懸掛樂器的架子應該不會太低,所以需要個子高的人來懸掛樂器。

  • 十三月 在 2010/6/20 15:19:50 评价道:第14楼

    病兄大有見地

    從首從目是相通的

     

  • 飞虎 在 2010/6/21 10:24:40 评价道:第15楼

    工吳王諸樊之弟劍有“□厥吉金”語,“厥”前一字或釋為“宅”讀為“擇”。

  • 海綿寶寶 在 2010/6/21 11:32:11 评价道:第16楼

    《淮南子·氾論》:“禹之時,以五音聽治,懸鐘、鼓、磬、鐸,置鞀,以待四方之士。”“長者縣(懸)宅(鐸)”的意思就是個子高的人負責懸掛鐸,不過此處的“鐸”當是代指所有需要懸掛的樂器。古代懸掛樂器的架子應該不會太低,所以需要個子高的人來懸掛樂器。

    -------------------------------------------------------------------------------------

    字形釋為懸,自不能排除。但我的疑問是依上文懸鐸是為了聽四方之士進諫,那肯定不會掛太高,否則就是虛晃一招,達不到效果。所謂“需要個子高的人來懸掛樂器”有點自相矛盾的意味?再者身高長的人為何是屬於殘疾之人呢?

  • 苦行僧 在 2010/6/21 12:50:53 评价道:第17楼

    海綿寶寶兄可能誤解我的意思了,我引用《淮南子》中的語句只是爲了說明語言層面的問題。不過退一步講,用個子高的人來懸掛樂器,也並不意味著一般人不方便使用這類樂器。樂器本身有一定的長度,而且擊打樂器的東西也有一定的長度,而且擊打樂器的人應該是抬起胳膊揮動手中的擊打工具,這些因素加起來就可以使我們理解爲什麽用個子高的人來懸掛樂器了。舉個簡單的例子,一般人都能擊打到懸掛著的健身沙袋,但只有個子高的人才有可能接觸到懸掛沙袋的繩子的末端。至於個子高的人屬於殘疾人,只要想一下與之並列的侏儒也是殘疾人,大概就可以理解了。

  • 海綿寶寶 在 2010/6/21 14:41:52 评价道:第18楼

    1.補充一下:黃錫全先生:《讀上博簡(二)劄記(三)(03/03/23)已說:此處的可釋讀為。宅、鐸同音(定母鐸部)。鎛,幫母鐸部。諸字音近。鐘架一般較高,所以適合長者敲擊或撞擊。

    2.稍稍檢索一下,所謂懸鐸”之說極少見,大概就是苦行僧兄所列舉的大禹事蹟,真實性如何待考。朱鳳瀚先生在《中國青銅器綜論》上冊381頁說:『與《說文解字》所言“鐸,大铃也”相符。.......《周禮‧夏官‧大司馬》:卒長執鐃,兩司馬執鐸,公司馬執鐲。又云:鼓人皆三鼓,司馬振鐸,群吏作旗,車徒皆作鼓行。又又《国语吴语》:“王乃秉枹,亲就鸣钟鼓、丁宁、錞于振铎,勇怯尽应。”由以上引文可知,青铜铎,即所谓金铎,是在军阵中用以起众的军用乐器,典籍既言“奋金铎”、“振铎”,说明其使用确是以手持之振动其舌撞击腔体发声的,与铃同。』以此觀之,所謂“懸鐸”之說尚待斟酌。此字若真可釋為懸,則是第一個省去糸旁的寫法,也不是讓人很放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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