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契劄記五則
(首發)
趙鵬
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一、“”字補釋
“”主要見於以下卜辭:
(1)[][1]。 3204[賓三]
(2)貞。 3203(=15386)[賓]
(3a)貞:出。
(4)貞:惠 伐。 7041[賓一]
(5)□□卜,雨。 30162[何組 ]
舊釋據上面第(5)辭指出此為“雨”之“”字繁體,參見《詁林》 2297條[2]。我們認為,《詁林》所錄諸家對此字的考釋應該是正確的。今補出以上(1)至(4)例。
(1)辭 “”下所殘之字可能爲“”之殘筆。
(6)貞:婦 。
貞:不其。 17253[賓一]
(7)其。 17254[典賓]
(8)丙辰卜,殻,貞:婦好,(以上正面)。王占曰:□。 13712[典賓]
“”應該是卜問某人有病接著是否會好起來。
(3)辭應當是卜問是否繼續出行。相關辭例見於:
(9)王出,不又(?)。
王出。 891反[賓一]
(10)丁丑卜,殻,貞:王步。 5213[典賓]
(11)貞:田步。 10536[賓三]
(12)□□[卜],旅申其步,亡災。 23798[出組]
(13)步。 35317[歷二]
(4)辭應該是商王已經進行了一場戰爭,卜問接下來繼續征伐“”嗎。
(14) []朕事,伐。 5501[小字 ]
(15)庚午,貞:乙亥其伐。 32258[歷二]
“伐”作“”形,亦見於《合》920 、33113、《屯南》2907等。
甲骨文字从“行”與从“彳”往往無別,例如:“防[3]”在《合》5711中作“”、27943中作“”:
(16)□□卜,,貞:令 [冓]以多馬防。 5711[賓三]
(17)甲辰 多馬田防比。 27943[無名]
此外還有“(33705)”、“(20306)”;“(8210)”、“(7861)”等。
所以“”應該是“”字。
二、“害”字補釋
(害)字從裘錫圭先生釋[4],有災害、禍害義。一般表示自然神或祖先神佈施災害于天氣、年成或時人之義。“”亦用於戰爭類卜辭中,例如:
(1a)貞:(有)虫(,害)[5]。一
(1b)壬子貞:亡虫(,害)。二
《屯南》643[肥筆]
(2)癸卯卜,,貞: 惠甫呼令沚(害)羌方。七月。
6623[賓三]
(3)隹西方(害)我。 33094[歷無名]
(1)應該是卜問王是否要施害于 ,(2)卜問讓甫呼令沚去施害于羌方嗎,應該就是讓沚發動對於羌方的軍事戰爭嗎。(3)卜問西方的國族是否會施害于我,即向我們發動戰爭。黃天樹師認為這裡的“害” 應該讀為《尚書·多士》“今惟我周王丕靈承帝事,有命曰割殷”中的“割”,《戰國策·齊策》注曰“取也”,即有攻取之義。卜辭又有:
(4)庚戌卜,永(以上反面),貞:子(害)我(以上正面)。 3273[典賓]
(5) 貞:子(害)[我 ]。3276[典賓]
(6)貞: 子(害)[我 ]。3278[典賓]
“子”應該是指“”族的族長。關於“”這個國族卜辭有:
(7)己未卜,殻,貞:王登三千人,呼伐 方,(翦)[6]。6639(與6640、6641、6642 爲成套卜辭之一、三、四、八。與6643亦成套)[賓一]
(8)貞:王登三千人呼伐 [方,(翦)]。 6644+《英藏》657[7][賓一 ]
(9) 伐。 6645[賓一]
(10) 方,(翦)。6646[賓一]
以上(4) -(6)是典賓類卜辭,卜問“子”也就是“”方國的族長是否會施害于我,即是否會對我們發動戰爭。(7)-(10) 是賓組一類卜辭,卜問商王徵集三千人呼令他們征伐方,可以翦滅這個方國嗎。
三、《合》11800再釋讀
《合》11800卜辭曾著錄于《續存》上198,現藏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藏號爲862,來源于康生舊藏。該版爲龜腹甲右甲橋并並右後甲處,卜辭可以隸釋如下:
(1a)不雨。
(1b)癸巳卜,用,貞入。 一
(1c)癸巳卜。
該版第二辭中的“用”字舊釋爲“癸巳卜,貞入。用。”把“用”作為用辭。從賓組卜辭的刻寫行款來看,(1b)辭直行而右,“用”在“卜”下很可能是貞人。從卜辭所在的龜腹甲近右甲橋位置來看,“用”若為“用辭”也還有可以刻寫的空間,不至於刻寫到“卜”下。所以,這裡的“用”很可能是貞人。卜辭“”亦作 “”。《花東》441中的“”也可能是貞人。不知二者是否有一定關係。
四、《合》2193再釋讀
《合》2193現藏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藏號爲280,爲韻古齋舊藏。該版是一版龜背甲。《合集》原釋文爲:
…于[父]乙。 一
…[于]父乙。 一
齒來。
不其來。
今改釋爲:
(1a)[]齒于[父]乙。 一
(1b)[][于]父乙。 一
(1c)來。
(1d)不其來。 一
據原骨及照片,(1a)(1b)兩辭包括兆序在內均塗墨,(1c)(1d)兩辭未涂墨,故將其釋爲如上四條卜辭。又(1d)辭補釋兆序“一”。這版卜辭中的塗抹與否,似乎有區別出各條卜辭的作用。“齒”又見於一下卜辭:
(2)子[漁]齒。 《英藏》123[典賓]
(1)辭應該是卜問是否向父乙舉行禦除“齒”這種不好的事情(災禍)的祭祀。(2)辭卜問爲子漁舉行祭祀以禦除其“齒(不好的事情)”嗎。
五、《合集》《合補》幾版拓本的核對
1、《合》4338 曾著錄於《戩》33.12,《續》6.25.8。此版拓本《續》6.25.8<《合》4338<《戩》33.12,據《戩》33.12對《合》4338進行補釋爲:
(1)貞:競弗。
(2)□□卜,貞:□其[]。 一
2、《合》11230曾著錄于《續存》上379。《續存》上379拓本右側上下皆大於《合集》拓本,“東”字全形,“貞”字稍殘。
(1)貞:于[東]。
(2)己丑卜,爭,[貞]:十豭、十。 一 不黽
3、《合》6300 曾著錄于《續存》上569及《天壤》66。《天壤》66近骨臼處右側尚有“唐告”較此片完整。左下角“”字殘筆摹本未摹。
(1)□□卜,殻,[貞]:。
(2)□□卜,爭,[貞]:乎[]方。 一
(3)貞: []乎□[方]。 一 不黽
4、《合》6327 曾著錄于《續存》上572正、《續存》上573反。《續存》拓本是骨面未斷裂前所拓,字跡稍清晰。
[]方。
。
“”足、翅膀之形與“隹”無異,唯頭部之形刻寫較細致,可能仍是“隹”字。
5、《合》9716 曾著錄于《續存》上188。《續存》拓本右側更全。
□□卜,殻,貞:我不其受年。一月。
6、《合》840 曾著錄于《南坊》5.21及《掇二》469。《南坊》未摹“”左側“羌”字,《合集》將其釋爲“人”字,實爲“羌”字。
(1)呼取。
(2)[呼]取羌。
7、《合》25165最後一字從殘存筆劃來看,可能是“ 沉”。
乙巳卜,即,貞:妣歲王其沉。
8、《合》22565據實物(1)辭“其”下為“”之殘字。(2)辭後為“于妣”。(3)辭補釋兆序 “一”。(4)辭“其”左側為“”。
(1)貞:其[于]妣三人。
(2)貞:其于妣
(3)貞:五羌,卯三。一
(4)貞:不其。
9、《合》23694曾著錄於《南坊》5.57,《掇二》487。(2)辭“尋”下爲“奏”字,舊誤釋。
(1)辛巳[卜],□,貞。
(2)[辛]巳卜,旅,貞不即,其亦尋奏,丁亥。十一月。
10、《合》34516曾著錄于《七》X14及《南師》2.192。《七》X14摹本雖然有誤,但大於《合集》,仍有參考意義。
(1)甲午:不雨。
(2)乙酉[卜]:自上甲□□升。 二
(3)乙酉卜:惠甲午升。二
(4)丁[卒 ]。
(5)丁亥大 。 二
11、《合補》11102正面骨面剝蝕嚴重,字跡多不清晰,今據實物試摹之。
(1)壬□[卜,貞]:王[于],[來]亡[災]。
(2)戊辰卜,貞:王于,來亡災。
(3)于。
2010年7月4日
(本文蒙方稚松、謝明文先生審閱並提出多處修改意見謹致謝忱!)
[1]王蘊智:《字探源》,《追尋中華古代文明的蹤迹——李學勤先生學術活動五十年紀念文集》,第7~13頁,復旦大學出版社,2002年8月。
[2]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第2230~2235頁,中華書局,1996年5月第1版,1999年12月第2次印刷。
[3]“防”字從郭沫若、裘錫圭釋。參見郭沫若:《卜辭通纂》,第475片考釋,科學出版社, 1983年6月。裘錫圭:《甲骨文字特殊書寫習慣對甲骨文考釋的影響舉例》,《安陽殷墟筆會論文選》,1984年10月油印本;後收入《古文字論集》,第151頁,中華書局, 1992年8月。
[4]裘錫圭:《釋“”》,《古文字論集》,第 11-16頁,中華書局,1992年8月。
[5]參見趙鵬:《組肥筆類卜辭中的“王”字補釋》,李雪山、郭旭東、郭勝強主編:《甲骨學110年:回顧與展望——王宇信教授師友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第102-106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09年11月。復旦大學出土文獻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Src_ID=795。
[6]陳劍:《甲骨金文“”字補釋》,《古研》,第二十五輯,第40-43頁,中華書局,2004年10月;又收入《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第99-106頁,綫裝書局,2007年4月。
[7]林宏明:《甲骨新綴第十一~十九例》,第十三例,先秦研究室網站,2009年 10月9日。網址: 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1687.ht ml。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0年7月5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0年7月5日
点击下载附件:0702讀契劄記五則
(3)卜問西方的國族是否會施害于我,即向我們發動戰爭。黃天樹師認為這裡的“害” 應該讀為《尚書·多士》“今惟我周王丕靈承帝事,有命曰割殷”中的“割”,《戰國策·齊策》注曰“取也”,即有攻取之義。
-------------------------------------------------------------------------------------
則《上博七‧吳命》簡5下:「余必攼芒(亡)爾社稷」的「攼」是否可以考慮讀為「割」。前者是見紐元部,後者是見紐月部,音近可通。石經古文「割」作「創」,張富海先生認為「創」實為「寒」之訛,而《柬大王》簡1有「滄」字,但用為「汗」,情況相類。見《漢人所謂古文之研究》80頁265條。此為割與干聲通假的例證。
Copyright 2008-2018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35774号 地址: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200433
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總訪問量:611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