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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生:《窮達以時》第14、9簡補說
在 2010/10/3 17:47:50 发布

《穷达以时》第149简补说

——兼释《天问》“何圣人之一德”

(首发)

 

代生

南京大学历史系

 

郭店楚简《穷达以时》篇公布后,学者们就简序排列、内容内涵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其中对第9简“初淊酭,后名扬,非其德加。子胥前多功,后戮死,非其智(衰也)”也有论述,起初,许多学者认为是举荐孙叔敖的沈尹。后来,赵平安先生考证“淊酭”一词应为“菹醢”,他认为该简前有缺简,应是言比干事,并引楚辞“比干菹醢”等记载为证。[1]以其所释“菹醢”为基础,陈剑先生又发现其中第14简可以与第9简相接,可连读为:

善鄙稷也,穷达以时。德行一也,誉毁在旁,圣之弋母之白【14】初淊酭,后名扬,非其德加。子胥前多功,后戮死,非其智【9】衰也。

陈先生认为,“圣之弋母之白 ”中“母之”二字是误抄倒。因为根据图版,“母之白”的“之”字旁有浅色墨点,应是提示“母之” 二字误抄。如此“圣之弋之母白”,应断为“圣之弋之。母白”。“母白”即“梅伯”,这一观点只需调整简的位置即可贯通,应该是最为可行的办法。他指出:

梅伯在商纣时以罪受醢,在晚周人文章中则屡见称道,即“初醓醢,后名扬”。梅伯可谓先辱后荣,子胥则可谓先荣后辱,二者形成对比。但究其实,他们的“德”或“智”前后并无变化,此即上文第14简所说的“德行一也,誉毁在旁”。

从调整后的简文不难看出,“ 德行一也,毁誉在旁”是一个过渡句,或是总结上面所述圣王举贤臣,或是引起下文。陈先生十分谨慎,只把“德行一也,毁誉在旁”的评价放在梅伯和伍子胥身上。在介绍“圣之贼之”时说:

“圣之弋之”句承“德行一也,誉毁在旁”而言,裘锡圭先生疑可读为圣之贼之,意为旁人对同一个人誉毁不同,或以之为圣,或以之为贼。《吕氏春秋·赞能》篇说“得地千里,不若得一圣人。舜得皋陶而舜授之,汤得伊尹而有夏民,文王得吕望而服殷商。夫得圣人,岂有里数哉? 管子束缚在鲁,桓公欲相鲍叔。鲍叔曰:吾君欲霸王,则管夷吾在彼。臣 弗若也。桓公曰:夷吾,寡人之贼也,射我者也,不可。”管仲见于此处简文的上文,《吕览》作者只意系以之为“圣人 ”,而齐桓公却以之为“贼”,可与简文相印证。《吕览》同篇又说:“沈尹茎辞曰期思之鄙人有孙叔敖者,圣人也。”以“圣人”评价简文上文出现过的孙叔敖,亦可作为参考。[2]

裘先生对“圣之贼之”的考释十分正确。笔者以为,“德行一也,誉毁在旁,圣之贼之”句是一个整体,“圣之贼之”的评价对象还是梅伯和伍子胥。上博简相关资料的公布为此增添了证据。即以梅伯和伍子胥为圣人,这一说法恰见于上博简《鬼神之明》篇:

……及桀纣幽厉,焚圣人,杀谏者,贼百姓,乱邦家。此以桀折于鬲山,而纣首于只(岐)社,身不没,为天下笑。则鬼[神之罚,此明]矣。及伍子胥者,天下之圣人也,鸱夷而死。荣夷公者,天下之乱人也,长年而没。

该文两次提到圣人,其一是“ 桀、受、幽、厉,焚圣人,”陈伟先生已经指出,文献有桀纣焚圣人的记载,见于《说苑·权谋》:“昔桀罪谏者,纣焚圣人,剖王子比干之心。”他说:“值得注意的是,在《尚书·泰誓》中,也有与“焚圣人”类似的记述,其云‘焚炙忠良,刳剔孕妇’”。[3]廖名春先生对此也曾有专门论证:

简二“及桀、受、幽、厉,焚圣人,杀讦者,贼百姓,乱邦家”句,“焚圣人”不见于记载。《韩非子·人主》:“昔关龙逢说桀而伤其四肢,王子比干谏纣而剖其心,子胥忠直夫差而诛于属镂。”又《尸子·佚文》:“义必利,虽桀杀关龙逢、纣杀王子比干,犹谓义之必利也。”《史记·李斯列传》:“昔者桀杀关龙逢,纣杀王子比干,吴王夫差杀伍子胥。”简三称“及伍子胥者,天下之圣人也,鸱夷而死”,则所谓“焚圣人”当指“桀杀关龙逢、纣杀王子比干”。《史记· 龟策列传》“圣人剖其心。”也是以“比干”为“圣人”。《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象有齿以焚其身。”杜预注:“焚,毙也。”《经典释文》:“服云:焚读曰偾。偾,僵也。”《集韵·问韵》:“偾,《说文》僵也。或作焚。”《周礼·秋官·掌戮》:“凡杀其亲者焚之。”贾公彦疏:“焚如,杀其亲之刑。”疑简文“焚”当读如“偾”,训为僵,义为毙、杀。“焚圣人”即“偾圣人”、毙圣人,指“杀关龙逢”、“杀王子比干”,并非指烧死、焚炙关龙逢和比干。 [4]

廖先生的看法很有见地,无疑,这里的圣人,自然还包括被商纣所杀的梅伯等人。又《鬼神之明》篇直言伍子胥为“天下之圣人也”,这也是目前文献所见对伍子胥的最高评价。故而,“圣之贼之”之圣当指下文梅伯和伍子胥。

在文献中,还可找到以梅伯和伍子胥为贼的记述。如与《穷达以时》记载几乎相同的《说苑·杂言》说:“伍子胥前多功,后戮死,非其智益衰也,前遇阖庐,后遇夫差也。”由此可知:伍子胥为圣为贼,是因为“前遇阖庐,后遇夫差”,即阖庐尊伍子胥为圣人,夫差以伍子胥为贼故鸱夷之。《新序·杂事第三》“昔伍子胥说听于阖闾,吴为远迹至郢;夫差不是也,赐之鸱夷沉之江”即是指此。梅伯也是如此,商纣以梅伯为贼而杀之。学者指出,无论年代还是出土地点,上博简与郭店楚简都很相近。以《鬼神之明》所述作为背景,正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理解《穷达以时》篇相关记载。

梅伯为“圣人”的说法,还让我们想到了《楚辞·天问》有关记载:

彼王纣之躬,孰使乱惑?

何恶辅弼,谗谄是服?

比干何逆,而抑沉之?

雷开何顺,而赐封之?

何圣人之一德,卒其异方:

梅伯受醢,箕子详狂?

此段记述也是陈述商纣王之昏德与劣迹。楚简《穷达以时》和《天问》对圣人的定义分别是“德行一也”与“一德”,内容实际相同。圣人,王逸说:“谓文王也。卒,终也。言文王仁圣,能纯一其德,则天下异方终皆归之也。”他以文王释圣人,或许是因为他认为只有文王才配称得上这一称呼。这点,后人已有怀疑,如宋代学者洪兴祖《楚辞补注》说:“文王顺纣而不敢逆,武王逆纣而不肯顺,故曰异方。”同时又引述别人的观点:“或曰:下文云梅伯受醢,箕子佯狂,此异方也。”根据《穷达以时》、《鬼神之明》中称梅伯诸人为圣人的记载,《楚辞》中的“圣人”无疑是指梅伯与箕子。历来注释中,王夫之《楚辞通释》所解释最为恰当:“圣人尽忠事君其德一也,或死或狂,归于自尽而已。” [5]

关于梅伯受醢传说的事情,姜亮夫先生曾就其流传地域进行过讨论:

《天问》“梅伯受醢”,王逸注“梅伯,纣诸侯也……数谏纣,纣怒而杀之,菹醢其身。” 《惜誓》“梅伯数谏而至醢兮”,洪补曰“梅音浼”,《离骚》云“后辛之菹醢兮,殷宗用而不长。”洪兴祖补注“《礼记》云,昔纣乱天下,脯簋厚以饗诸侯。”《史记》曰“纣醢九侯,脯鄂侯。”《淮南子·俶真训》“醢鬼侯之女,菹梅伯之骸。”按洪引纣脯醢资料略备,而醢梅伯,惟见《淮南》,刘安本楚人,则与《天问》之所传为一源,贾生虽洛阳少年,而又长沙王太傅,且习楚赋者也。故所征故事,当亦得之屈赋,则谓醢梅伯,乃南楚所传,而鬼侯、鄂侯之事,则当为北土之说也。[6]

事实上,《韩非子》与《吕氏春秋》也记有梅伯受醢的故事,但他们都晚于《楚辞》,其故事来源或出自楚地传说亦未可知。从这点看,姜亮夫先生所推测“醢梅伯乃南楚所传”,仍是很有见地的。又,从我们以上讨论可知,梅伯、伍子胥为圣人的说法也曾在楚地广泛流传,以致被“博闻强识”的屈原所引用。到汉代,此种说法湮没不闻,王逸学识不足,以圣人为文王塞之,失之千里。

 

(陈剑先生论文是由程少轩先生提供的,谨此致谢!)

 

 



[1]  赵平安:《<穷达以时>第九号简考论——兼及先秦两汉文献中比干故事的衍变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2年第2期。按笔者在研读《穷达以时》篇时,曾赞同赵先生所述,参拙作《<楚辞·天问>所见姜太公事迹考》,《云梦学刊》2010年第2期。今读陈剑先生文,以调整简序为基础而能贯通该篇,应更可从。

[2]  陈剑:《郭店简<穷达以时><语丛四>的几处简序调整》,《新出简帛研究》,文物出版社,2004年版,第316-322页。

[3]  陈伟:《鬼神之明校读》,见其《新出楚简研读》,武汉大学出版社, 2010年版,第253页。

[4]  廖名春:《读<上博五·鬼神之明>篇札记》,简帛研究网,2006/2/20

[5]  以上诸说参崔富章主编《楚辞集校集释》,湖北教育出版社, 2003年版,第1218-1219页。

[6]  姜亮夫:《楚辞通故》,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1页。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0年10月3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0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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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云间 在 2010/10/4 17:11:13 评价道:第1楼

    及伍子胥者,天下之圣人也

    从后世儒家的意识来看,《鬼神之明》的作者的世界观,很成问题。

    这是战国时期圣人标准的直接证据。

  • 在宥 在 2010/10/4 17:46:57 评价道:第2楼

    李銳先生曾指出:“2003年元旦在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簡考察·高級研究班’上,檢郭店楚簡《窮達以時》第14號實物,‘之’字右旁沒有小墨點,《郭店楚墓竹簡》圖版上的小墨點,當系底片加工時出現的誤差。”-----這似乎否定了陳劍先生“母之”倒抄的猜想。

     

  • 月下听泉 在 2010/10/4 20:03:58 评价道:第3楼

    在宥:李銳先生曾指出:“2003年元旦在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簡考察·高級研究班’上,檢郭店楚簡《窮達以時》第14號實物,‘之’字右旁沒有小墨點,《郭店楚墓竹簡》圖版上的小墨點,當系底片加工時出現的誤差。”-----這似乎否定了陳劍先生“母之”倒抄的猜想。

    :

    有无小墨点似并无大碍。陈剑先生所释“母(梅)白(伯)”应无可疑。如不以抄倒解释,“母之白初醓醢,后名扬”也可说通。《越绝书·越绝吴内传》:“汤献牛荆之伯。之(按“之”上疑脱一“荆”字,此当是重文号转写时抄漏)伯者,荆州之君也。”“荆之伯”即“荆伯”,《越绝吴内传》下文即说“当是时,荆伯未从也,汤于是乃饰牺牛以事。荆伯乃愧然曰……”可证。作为纣时诸侯的梅伯被称为“梅之伯”与“荆之伯”的称呼似乎可以类比。总之“梅伯”的定点当确定下来,然后再考虑“圣之”到底怎么断读的问题。

  • 海天 在 2010/10/4 20:25:34 评价道:第4楼

    可參看楊樹達《古書疑義舉例續補卷一‧人姓名之間加助字例》

  • 李锐 在 2010/10/6 12:34:06 评价道:第5楼

    《尽心集》中李家浩先生的读书札记已经指出“荆之伯”的“之”字是重文号之误;杨树达之例新近可參董珊“以谥为族”一文。

    另外,49年之前的《北强》杂志有个国学专刊,那上面好像是有裴学海的古书疑义举例补,裴先生集子不知在港台有没有出过,哪位兄台有电子版?

  • zjdds 在 2010/10/6 14:16:27 评价道:第6楼

    感谢各位先生的指教,小文是信手而成,极不成熟,还望多多赐教!

  • 云间 在 2010/10/6 23:35:25 评价道:第7楼

    亏得有你这篇论说,使我有翻看墨子的想法与行动。

    墨子里面有圣王、暴王、圣人、暴人的关键词。从墨子的行文来对照天问,王逸注以文王为圣人是有极大误解的。

    穷达以时,最后提出反己,这是内敛。墨子将天、鬼神,与天工人其代之结合起来宣讲,这是外拓。

    两者的结合,我的理解应该就是天人合一吧。

  • 孟蓬生 在 2010/10/7 14:02:23 评价道:第8楼

    憶十年前,余卜居北京朝陽區太陽宮,與趙平安兄比鄰,得以朝夕過從。春華秋月,茶餘酒後,疑義與析,其樂融融,蓋不啻葛天氏與無懷氏之時也。一日,至平安兄寓所,出郭店簡《窮達以時》共讀之。平安兄歷數眾說,似覺不甚愜意。余乃貢獻末議,擬讀為“醓醢”。平安兄深然之,並慫慂余成文,余以單詞只字未足成文為謝。後平安兄成《<窮達以時>第九號簡考論——兼及先秦兩漢文獻中比干故事的衍變 》(《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02年第2期)一文,其注14曰:“孟蓬生先生認為此處[沈/臼]應讀為醓,可從。”余固服平安兄之謙,而喜為驥尾之蠅也。而其後各家轉引,蓋鮮有及之者(印象中似有裘先生一文曾予注明),殊悵悵也。今因代生先生之文,略贅數言於後,聊以寄慨焉。

  • shayebushi 在 2010/10/7 16:56:20 评价道:第9楼

    支持为孟老夫子恢复名誉,保护知识产权!

  • 孟蓬生 在 2010/10/7 17:43:43 评价道:第10楼

    謝謝shayebushi兄,但“知識產權”一詞似乎言重了。余所以深慨者,不特以此,亦以懷念那段難忘之時光也。

  • 海天 在 2010/10/7 20:40:31 评价道:第11楼

    以前沒仔細閱讀,還真不知這是孟先生的創見啊!

  • 孟蓬生 在 2010/10/9 9:37:39 评价道:第12楼

    謝海天兄關注。轉思此事似非孤例,楬櫫於此,或可有助於同仁留心轉引之技術與規范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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