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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傳賓:說“金”字的一種特殊形體
在 2010/12/1 10:29:35 发布

說“金”字的一種特殊形體

(首發)

 

劉傳賓

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

 

金文材料中有一個字寫作 ,其所在銘文辭為:

 

(?)宗鼎:若(?)乍文母宗(尊)彝。(《金文總集》01.0927

承卣:*承乍(作)文父丁(尊)彝。(《集成》10.5318

效父簋:休王易(賜)效父三,用乍氒(厥)寶(尊)彝。五八六。(《集成》07.38223823

高卣:王易(賜)用乍彝。(《集成》10.5319

 

前輩學者在考釋效父簋時多釋 為貝字,如吳闓生說:“貝,本作,即貝字,不必依郭讀賏貝之物,微故連書以見義,猶米之為 ,雨之為也”[1]

郭沫若先生在考釋“效父簋”銘文時說:

 

仌字原作,知為仌。《陳逆》“冰月”字作,正从此作。古金字亦多从此作,如《》作,《鼎》作,即此確例,蓋古人以金生于水(此觀念乃由沙金之所在而生),故从仌也。此錫仌而三者,《左傳》昭公十三年“奉壺飲氷”,杜注“氷,箭筩蓋,可以取飲。”又二十五年“公徒釋甲執氷而踞”,注云“氷,櫝丸蓋,或云櫝丸是箭筩,其蓋可以取飲。”《正義》引賈逵說,亦以氷為櫝丸蓋。《鄭風·大叔于田》“抑釋掤忌,抑鬯弓忌。”《傳》云“掤所以覆矢。鬯弓,弢弓。”《釋文》“掤音氷,所以覆矢也。馬云櫝丸,蓋也。杜預云櫝丸,箭筩也。”《正義》引《左》昭二十五年服虔《注》亦謂“氷,櫝丸蓋。”然《方言》(九)云“弓蔵謂之鞬,或謂之櫝丸”(據《左》昭廿五年疏所引,景宋本已奪“蔵”、“丸”二字,櫝作),則櫝丸實蔵弓之器,竝非箭筩。《詩》之掤鬯對言,鬯者韔之叚借字,掤即是氷,鬯與韔同在陽部,掤與氷同在蒸部也。更有進者,掤與氷實即 之音變,字典籍多作箙,又多省作箙,紐屬輕脣,音在之部,然古音輕重脣無別,而之蒸乃陰陽對轉之聲也,故氷若掤實即是字象形,乃盛矢箭器,自來無異說。則氷實箭筒,其蓋可以取飲,杜預以氷為箭筩蓋,已不免稍失,更从服賈以為櫝丸蓋,則失之愈遠矣。本銘言“錫仌三”者,即是錫以箭筩三事,斷不至錫物而僅錫其蓋,有此尤足證諸家之誤之為絕對矣。[2]

 

《商周青銅器銘文選》在釋讀 “效父簋”時說:

 

,象物體凝結之狀,水結為冰,从。陳逆簠(傳賓按:應為陳逆簋)冰字作,从水从聲,是為形聲兼會意。金凝為鉼,故此讀為鉼。《爾雅·釋器》:‘鉼金,謂之鈑。’即圓形的銅錠。《類篇》:‘鉼,金鉼。’”[3]

 

吳其昌先生釋為呂,用為鋁:

 

重丁則為呂,丁即釘,為金屬。故凡碎金霝塊之作丁形而集聚兩枚以上者謂之呂……金文金字皆象斧旁有金粒之形,蓋金屬礦石原塊必須以斧椎而碎之始能融冶。故初民以一斧形旁附碎粒之狀以示金屬,而為原始會意之金字。故最初之金字甚至亦兼有但繪一斧形並斧旁碎粒亦無者……其旁附之粒狀,明為呂字之填實書,明為雙丁之重疊形。故呂之本誼為兩釘狀之金粒也……。 [4]

這一意見為當下多數學者所認同。

白川靜先生懷疑此字為勻字,他在考釋效父簋時說:

 

勻字从,勻為三十斤,“三”為“金三勻”,乃九十斤之義,不知是否勻之初文。[5]

 

後來對這一意見又有所修正:

 

注點之形有獨立而用之例作,效父簋銘“休王易效父三用乍厥寶彝”。亦見于易金一勻之勻之字形中,乃數金之單位數詞也。从而金文之字形乃金塊與表示其單位量之合成者也……金概皆謂銅也,作為定量之銅塊而用之其象形字即金也,尤其是如彔簋、(傳賓按:即曶)鼎銘亦有赤金之用例[6]

 

《金文引得》(殷商西周卷)釋*高卣此字為仌。[7]

 

上述各家意見或有未安。如果將此字釋為貝,首先在字形上就說不通,貝字通常作諸形或形體上稍有變化,決無作形者。再者,雖然金文中多有賜貝之例,但如將此字釋為貝,雖然第三、四條銘文可以講通,但第一條銘文是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的,何為“貝彝”,令人費解。同樣將釋為鉼也面臨相同的困難,“鉼彝”一詞,亦難索解。將釋為鋁雖然在文義上能把上述三條銘文都講得通,但是呂字銘文中常見,多作形,並且其中有一大部分是用為姓氏的,用為金屬的不多見,並且金文中沒有確切的象形一樣填實的呂字例證。郭沫若先生將釋為“箭筒”一類之物過於迂曲,恐不得其義。至於白川靜先生懷疑效父簋中的為勻字,按之文義,亦不可信,但認為為金字的象形是正確的。徐中舒先生在《漢語古文字字形表》中將效父簋中的字收在“金”字下 [8],但一直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下面我們試著對這一意見作一些補充。

金字在銘文中多見[9]

 

                  

利簋 麥鼎 同卣  過伯簋 曾大保盆  守簋   頌簋  陳

                   

弔朕 中子化盤 伯公父  曾仲大父簋 競簋 仲盤 伯公父勺

 

《說文·金部》:“金,五色金也。黃為之長。久薶不生衣,百鍊不輕,从革不違。西方之行。生於土,从土,左右注,象金在土中形,今聲。凡金之屬皆从金。,古文金。”許慎去古既遠,對金字的說解並未得其要旨。上列金文中“ 金”字的形體並非最古的寫法,我們認為字是金字的象形,即象兩個金屬塊,是金字最初的寫法。後來增加偏旁變為利簋中的形體;隨著文字進一步的演變,形逐漸變成飾筆,由“兩點”變成“三點”或“四點”,如守簋、弔朕 等;再往後索性將所有飾筆一並省去,如競簋等。

《金文編》鈞字條下收有 [10]字,見於鼎,其下注曰“不从金”。又有如下幾種形體[11]

 

                

守簋       父壺       敖簋

 

*字不類。將兩種形體相比較可以發現:字所从的形正可與字所从的金字相對應。

又《金文編》鈴字下收有 字,見於成周鈴,該字形體漏摹,嚴志斌據以改正作[12]。鈴字金文一般作如下諸形[13]

 

       

簋      番生簋

 

成周鈴中鈴字左半部分所从 形正與師簋、番生簋中鈴字左半部分所从金字相對應,是金字無疑。

小臣系卣有一個特殊的形體作 ,《金文編》收在“易”字條下,不可信。小臣系卣器蓋同銘:

小臣系卣:王易(賜)小臣系, ,在寢,用作且乙(尊)。

 

銘文中有賜字出現作 ,與不同。有學者認為二者是賜的不同寫法,但是小臣系卣器蓋同銘,賜、二字兩次出現形體皆不相同,這種情況恐怕不是偶然,應是有意為之。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賜與並非一字。吳大澂以為是“錫貝”二字合文[14],前文已經分析過,非貝字,所以這一意見也是不可信的。我們認為該形體可能為“賜金”二字合文。在銘文中有關“賜金”的材料並不少見,為了說明問題,我們將具有代表性的此類銘文中的“錫金”二字截取下來,展示如下:

     

               

鼎      臣卿鼎       臣卿簋

《集成》05.2696 《集成》05.2595 《集成》07.3948

               

執卣       執尊        小臣系卣

《集成》10.5391 《集成》11.5971  《集成》10.5379

 

從上面所給出的圖形可以很清楚的看出,如果“賜”、“金”兩個字寫的緊湊一點,並且只保留金字的象形部分,很容易變成“ 賜金”二字的合文,如執卣、執尊所示[15]。如果進一步將合文符號也省略掉了,那么就變成了小臣系卣中的那種形體。

如此,小臣系卣銘義為:王賞賜小臣系,賜金,在寢這個地方,用作且乙尊。

上面我們對將釋為金字進行了字形上的論證,接下來再討論一下在文義上是否能說的通。若(?)宗鼎中“金彝”即是指金屬彝器,類似銘文如楚王酓朏簠:楚王酓朏作鑄金簠。*承卣中的“彝金”應該是“金彝”之倒。需要注意的是*承卣中所謂的“彝金”也有可能就是“彝”字,字形如下:

 

           

 

金文中“彝”字多見[16]

 

                   

小臣父乙簋   免卣    作父戊簋   魚作父庚尊

 

可能是所處的位置不固定罷了,這種現象古文字中常見。不過上述*承卣中的這個形體不見於其它銘文,所以我們認為第一種說法較優。效父簋中“金三”,或是後面省略了量詞。同類銘文一般都有量詞:

 

小臣守簋:賓馬兩、金十鈞。(《集成》08.4179

禽鼎:王易()金百寽()。(《集成》04.2408

柞伯簋:王則畀柞白()赤金十反()。(《文物》98年第9期)

 

或因為“金”是“定量之銅塊 ”[17]。文獻中有相似的用法:《戰國策·秦策》“臣請以三十金復取之”;《孟子·公孫丑章》“王餽兼金一百而不受”。*高卣“賜高金”,這種“賜某金”的形式金文中多見,如:

方鼎:王易()進金。(《集成》05.2726

夨令方彝:易()令鬯金小牛。(《集成》16.9901

師艅尊:易()師艅金。(《集成》11.5995

 

總之,將釋為金在上述幾篇銘文中可以通讀無礙。

我們再來討論一下冰字。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學者對于陳逆簠中冰字的釋讀是準確無誤的。“冰月”一詞作齊月名數見於《晏子春秋》:

 

當臈,冰月之間而寒,民多凍餒,而功不成。

 

又云:

 

今金玉之履,冰月服之,是重寒也。

 

與銘文可相參照。冰字還見於二年上郡守冰戈,作,與只有反正之別。

 

二年上郡守冰戈:上君()守冰造。(《集成》17.11399

 

《說文·仌部》:“冰,水堅也。从仌,从水。,从疑。”“仌,凍也。象水凝之形。” 金文字从水从,燕耘先生認為“冰之从亦取金屬能由液態轉為固態之義”[18],這種意見是可取的。

金文有“凌”字:

 

              

夌伯觶      夌姬鬲     朿夌簋

《集成》12.6453  《集成》03.527  《集成》06.3437

 

“凌”有“冰”義,帛書《老子》甲乙本“渙呵其若凌釋”,“凌”今本作“冰”[19]。“凌”字从取意與冰字相同。

《包山簡》有“”字作 154號簡),从,同字又作 153號簡)。字或可理解為“凌” 省聲。西周金文“陵”[20]字多从 “凌”:

 

              

陵方罍     散氏盤      陵尊

 

可印證我們的觀點。另外《金文編》陵字條下(陵弔鼎)字摹誤,原銘作,下方形尚可辨識。

通過以上的討論,則 字就是金字的一種特殊形體,當無疑問。它在“冰”、“凌”二字中用作表意符號。包山簡字从旁,應為“凌”省聲。

 

 

 

 

補充一:有關“夨令方彝”中的“金小牛”一語,最近蔣玉斌先生發表文章有新的說法,他認為所謂“金小”二字當為一字即“ ”,亦即為見於典籍、《說文》的“稌”字(參閱蔣玉斌:《令方尊、令方彝所謂“金小牛”再考》,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180201068;這篇文章後來發表在《中國文字研究》第十三輯)。如果這一意見是正確的,那么我們文中所引的這一條證據當舍棄。

補充二:高青陳莊青銅器有“ 俘兵”一詞,部分學者進行了討論,沈培先生認為:

 

“孚”與“兵”之間應是“呂”字,有可能是補寫上去的。呂,吳其昌先生說字形像二金粒,林沄先生說是銅料,兩說的意思大致差不多。若果真如此,此句似應讀為“孚(俘)呂(鋁)、兵”,是既俘獲了銅料,又俘獲了兵器。

 

林澐先生認為

 

孚字左下方的兩個圓圈是要補進銘文中的一個字。不過我認為不必讀“呂”,吳其昌說是“ 金粒”,張世超等的《金文形義通釋》(1912頁)說是“本象金屬坯鉼形”,其實就是圓餅形的銅錠。這個字應該直接就讀“金”,你看金文中的最早的金字都是從這個符號的(加了一個斧形和一個集合符號,表示可合成斧鉞之意)。而在勻字中可以用金來代替冫,甲骨文已經如此。過去說商代青銅鑄造那麼發達,甲骨文中卻沒有金字。其實金璋511的“鑄黃呂”本來就應該讀為“鑄黃金”。效父簋的“休王錫效父呂三”,也就是“金三”,即三個銅錠。本銘的“孚呂”,也就是過伯簋、廖生盨的“俘金”。銘文是說既俘獲了銅料,又俘獲了兵器。

 

後來沈培先生又懷疑說:“或許這個字本來就既表‘金’,也表‘呂’。”以上這些意見參閱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http://www.gwz.fudan.edu.cn/ShowPost.asp? PageIndex=1&ThreadID=3091),2010413

補充三:字張再興先生懷疑是“銅”字,參閱張先生在“二十年來新見古代中國青銅器國際學術研討會”上所提交的論文《近十年新发表西周金文中的若干新见字和新见字形》。文中認為內史亳觚(參閱吳鎮烽:《內史亳豐同的初步研究》,《考古與文物》,2010年第2期,3039頁)銘文中的字下所从兩小點為“ 銅”字的異體字;另外,蔣玉斌先生在更早的時侯已經認為該字是“銅”字,參閱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http://www.gwz.fudan.edu.cn/ShowPost.asp?ThreadID=3143)。

上所舉高青陳莊銅器有“俘 兵”一詞,酓悍鼎有“獲兵銅”,二器辭例相似,周忠兵先生據此也懷疑該字為“銅”字(承周兄面告)。

補充四:“小臣系卣”,葛亮先生稱為“小子攣卣”,其器蓋銘文如下:

 

葛亮先生認為銘文中“”字是“易”字的誤寫(參閱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http://www.gwz.fudan.edu.cn/ShowPost.asp?ThreadID=391220101129):

 

器銘先寫,書手誤將“小臣” 之“小”當成了第一個“易”字的左邊,而在寫第二個“易”字時乾脆就照著上邊寫成了五點。

蓋銘後寫,書手將第一個“易 ”及“小”字改回,卻延續器銘的錯誤,仍將第二個“易”誤寫作从五點。

所以,這幾個特殊的“易”字恐怕都是偶然的譌變,三短撇仍是比較固定的表示水的符號。

 

從我們上文的討論來看, “”字恐不能看作是“易”字的誤寫。宋華強先生也不同意這種意見,理由是:小臣呈品字形,與 旁三點排列迥異,恐難被誤認為同一偏旁;器銘小臣中間的一點尚在,兩邊的小點大概是做字范時誤掉了或澆鑄時被銅汁沖掉了;若把的三點加在旁,當是六個小點,不應該是五個小點。進而贊同“補充二”中所轉述的林澐先生的意見,認為=”就是錫(賜)金

 

【按】:這篇小文是我四年前寫成的,在與導師馮勝君先生商討後,因覺得證據不是很充分,所以一直沒敢發表。近來看到學者對高青陳莊青銅銘文“”字及小子攣卣 “”字的討論,萬分欣喜。遂將我的這個不成熟的意見奉上與學者共同討論。事實上,到目前為止,我仍然認為釋“金”、或釋“銅”等意見論據都不是很充分。正文是四年前文章原貌,近來的意見以“補充”的形式附於文後。

 

 



[1] 吳闓生:《吉金文錄》,二·一八。

[2] 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攷釋》(攷釋)9596頁,上海書店出版社,19977月第1版。

[3] 馬承源主編:《商周青銅器銘文選》(三) 90頁,文物出版社,19884月第1版。

[4] 周法高等編著《金文詁林》47894790頁,香港中文大學,1974年版。

[5] 周法高等編著《金文詁林》4804頁。

[6] 周法高編:《金文詁林補》3417頁,臺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19825月出版。

[7] 華東師范大學中國文字研究與應用中心編:《金文引得》(殷商西周卷),廣西教育出版社,200110月第1版。

[8] 徐中舒:《漢語古文字字形表》 527頁,19808月第1版。

[9] 容庚:《金文編》905907頁,中華書局,19857月第1版。

[10] 甲骨文中有字,林沄先生認為該字从勹从呂,即“勻”字。(參看林沄《釋眴》,《古文字研究》二十四輯,60頁,中華書局,20027月第一版)該字在甲骨文中僅此一見,殊難論定林沄先生意見是否正確,即使該字確為“勻”字,由於受到書寫材質來工具的限制,所从形可能是字的勾勒,并不一定為“呂”字。

[11] 容庚:《金文編》914頁。

[12] 嚴志斌:《四版金文編校補》155頁,吉林大學出版社,20018月第1版。

[13] 容庚:《金文編》914915頁。

[14] 轉引自吳闓生:《吉金文録》,二·一八。錫今作賜,經典多用錫字。《公羊傳·莊公元年》:“錫者何,賜也。”又《資治通鑒·唐紀二十五年》:“束帛不充於錫”,胡三省注曰:“錫,賜也,予也。”

[15] 執卣、執尊中“賜金”二字的合文符號或釋為“二”,但“﹦”居於“賜金”二字左下方,與銘文常見“二”字占據一個字的空間不同,兩者相權,以“﹦”為合文符號為勝。即便“﹦”釋為“二”不誤,也應看作“賜金”二字的合文,省略了合文符號,如釋為“賜”,“賜二 ”不詞。

[16] 容庚:《金文編》864871頁。

[17] 周法高編:《金文詁林補》3417頁。

[18] 周法高等編著《金文詁林》4802頁。注:燕耘先生認為“冰之从 亦取金屬能由液態轉為固態之義”是沒有問題的,但認為冰字所从 形為呂字是錯誤的。

[19] 高明:《帛書老子校注》293頁,中華書局19965月第1版。

[20] 容庚:《金文編》937938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0年12月1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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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云间 在 2010/12/1 13:01:06 评价道:第1楼

    拜读,一个字,爽。

    刘先生持“事實上,到目前為止,我仍然認為釋“金”、或釋“銅”等意見論據都不是很充分”的精神,甚好。

    如果纯从出土文字材料来看,冰、金、凌等,应当都从二孽乳。

    笔划和笔画,减省,再加上隶变,中国字的奇妙到复到杂啊。

    反过来看许叔重的《说文》,我们不能说其与古文字的实际情况有些出入,

    毕竟要佩服他是天地万物人事囊括,是有他的一套完备体系的,具见段注部首。

  • 草曷 在 2010/12/1 13:11:45 评价道:第2楼

    劉兄動作真是快啊!昨天我寫了幾點意見,準備在討論區跟帖,匆忙下班沒來得及發,今天一上班就見到了大作,看來我的“磚”是拋對了!

     

    劉兄在回帖中將小臣攣卣的與執尊的、執卣蓋的聯繫起來,確實很有道理。不過仔細想想,仍有幾點可疑之處,提出來請大家拍磚:

     

    ○第一,執尊、執卣的中,屬於“易”的三撇,跟表示“金”的兩點,在形體上具有明顯的區別。兩者之間的距離,也跟三撇或兩點之間不同。儘管執尊、執卣都只有摹刻本存世,但撇與點的區別仍被清晰地表現了出來,想必原器上的差別不會比經摹刻的小,而應該相類,或更大。與“易〓”類似者又有“彭〓”(彭尊,殷墟新161,可參看。

    反觀小臣攣卣的,五點之間實在沒有什麽明顯的不同。當然,這也可以用“類化”來解釋。

     

    ○第二,从五點的目前只見於小臣攣卣,而同銘正有在前,這是不是也太巧了?我將其解釋為譌寫“易小”為在先,延續錯誤將“易”寫作在後,主要還是考慮怎樣解釋這個巧合。

    jiaguwen1899先生認為旁三點排列迥異,恐難被誤認為同一偏旁,“小”中間的一點尚在,兩邊的小點大概是做字范時誤掉了或澆鑄時被銅汁沖掉了。這一點我有異議,在中,除去“臣”上一點,尚有四點,而非三點。我在“關於小臣攣卣銘中的‘易’字”一帖中的主要意見是,三撇作為表示水的符號,是比較穩定的。“易”从三撇或三點是常態,一般不會莫名地加上一點。中“小”少了點,“易”多了點,多的點從哪兒來?只有從“小”來。

     

    ○第三,也是最讓我疑惑的一點,就是“賜小臣攣,賜金”這樣的句式十分罕見,金文一般說“賜某人某物”,而不說“賜某人,賜某物”。兩個以上“賜”連用的例子也有,但據我們所見,都是“賜某物,賜某物”並稱,如:

     

    1.   集成2775小臣夌鼎:小臣夌賜貝、賜馬兩

    2.   集成5992遣尊、集成5402遣卣:賜遣采曰[走歺],賜貝五朋

    3.   集成5994次尊、集成5405次卣:賜馬、賜裘

    4.   集成6002作冊旂尊、集成9895作冊旂方彝、集成9303作冊旂觥:賜金、賜臣

    5.   集成4159[/]簋:公賜[/]宗彝一肆、賜鼎二、賜貝五朋

    6.   集成4260害簋:賜汝賁朱衡、玄衣、黹純、旂、鋚勒,賜戈琱[肉戈]、彤沙

     

    而“賜某人,賜某物”連言的,我們一例也沒有找到,不知道這個問題有沒有比較好的解釋。

     

     

    還要說明一下,稱“小臣系卣”為“小臣攣卣”並不是我的主張,jiaguwen1899先生曾在一篇文章下回過帖,可參看:

    jiaguwen1899 2008-6-18 22:12:27 评价道:

    “小臣”下面的那个字裘先生早就讨论过,据他所引,清代人释為“蠻”、“戀”等字聲旁,近人釋為“系”,丁山釋為“攣”,裘從丁(《戰國璽印文字考釋三篇》,原載《古文字研究》第十輯,中華書局,1983年;又載《古文字論集》478頁,中華書局,1992年)。

     

     

    另外,上邊正文中小臣攣卣拓本變形較大,重貼一下:

    252×435282×419

  • yihai 在 2010/12/1 17:44:39 评价道:第3楼

    ”就是“呂”字、同時又是“仌”字,我一直以為本係大家早有共識且證據確鑿、無可懷疑的問題,怎麼感覺現在倒越講越亂了。

    1、從字形演變來說,眾所周知,填實與鉤廓無別係古文字通例;具體到“”與“呂”字,注10已經提到“甲骨文中有字”、“所从形可能是字的勾勒”,卻又說“(形)并不一定為‘呂’字”,這就讓人看不懂了,形不正是“呂”的直接來源麼?甲骨文之又見於近年所出榮仲方鼎(《文物》2005年第9期),云“子易白金”,確鑿無疑地係“鈞”之本字,與金文“”一類字形係聲符繁簡之不同,正與甲骨文用為“旬”之字有从“目”與不从“目”繁簡之不同相應。“”形有兩路簡化的方式,一是鉤廓,變為“呂”又分化出“予”;一是線條化,變為兩短橫、兩點若“點、提",見於“匀/勻”及諸从“仌”之字。早期與“匀”有關之字正好兩路寫法都有,多好?

    2、從字音來說,“”與“冰/凌”的字形關係,是確定其有“冰/凌”一類讀音的直接證據,“冰”字係在其上加意符,“凌”字係在其上加注聲符,如此分析皆最為直接。包山簡“䔖”字諸形間的聲符換用關係,則更係直接有力的證據,此點劉釗先生《金文考釋零拾》早已指出過。郭店簡《尊德義》簡14用為“陵”之字作,亦係其的證,研究者亦多已指出。

    3、從字形解釋來說,無非就是一個早期古文字多見的表意字“一形多用”的問題。當時人在礦區採銅冶煉,製成銅餅後再運至都邑鑄造區作器,銅熔液凝結而成金餅之“呂/鋁”即銅料(為與已被規定為“丁(釘)”字之單獨的一塊金餅形相區別故重複其形作兩塊),與水之凝結而為冰相類。從實物角度說是“呂/鋁”若“冰/凌”,從其形成過程說則是動詞“凝”,“凝”與“冰/凌”顯然也是關係極近的親屬詞。“”之字形對於這幾個詞來說作為其表意字都是合適的,所以它就有了“呂”與“冰”兩類截然不同的讀音。

    4、依上所說,也許會讓人覺得,這個字形對於表示“金”來說同樣也合適,為什麼它就一定不能是“金”的表意字呢?對此只能回答,目前還沒有證據可以表明此字有“金”的讀音(意符換用中“呂”形與“金”的對應關係對說明其讀音起不了多大作用),何必多繞此一彎?現在將所有用“”之處改為“金”代進去覺得更通的地方,用作“銅餅、銅料”義的“呂/鋁”解本自通(包括作表意字的意符),何必改作?而且,賜“金”多言“匀/金”,特別指出其重量;賜“呂”則皆言“呂若干”或只說“呂”而不言其重量,也正顯示出二者之不同,表明一“呂/鋁”在特定時代自有其特定重量。

    補充:所謂“鉼彝”一詞,應看作从意符“呂”(表“銅/金屬”意)之“彝”字之析書。

  • huaxianzi 在 2010/12/1 19:40:28 评价道:第4楼

    莫衷一是。存疑吧。

  • 无斁 在 2010/12/2 11:32:02 评价道:第5楼

    “吕(铝)”为金名,现在学界一般都看成是铜料。曹锦炎先生《鸟虫书通考》第三章《玄鏐戈研究》中也有很好的论述,可以参看。所以父簋、小臣系卣等铭文中的“易〓”理解成赏赐给吕,也说得通。

    另外,按照同义换读的观点,把〓直接读作金,好像也无不可。

     

  • 云间 在 2010/12/2 19:08:13 评价道:第6楼

    若吕与重丁实无别,且都是铜料,则雍字就难说了。

  • jiaguwen1899 在 2010/12/4 4:15:01 评价道:第7楼

    今天看到李学勤先生《论荣仲方鼎有关的几个问题》(收入他的文集《通向文明之路》,商务印书馆20104月),文中把执尊、执卣、效父簋中的赐物“”以及甲骨文中“黄吕”之“吕”(如《合集》29687,《英藏》2367),都认为是“金”字初文。并且说:“看利簋、叔卣、麦鼎等,不难看出‘金’字从‘’、‘土’,‘今’声。‘’像金属块形,卜辞因契刻作‘吕’。”(155页)

  • jiaguwen1899 在 2010/12/4 4:49:20 评价道:第8楼

    李先生文末注明是“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研究课题”。我从新浪“爱问”上下载到此文,发表在《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第1卷第1期,从网上查得出版信息:苗长虹主编,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12月。

  • 蒿耳 在 2010/12/4 23:51:51 评价道:第9楼

    俺前几天因查李先生另外一篇文章,同时读到了这篇《论荣仲方鼎有关的几个问题》,很有感触。佩服林沄和李学勤两位先生(李先生似乎没注意到林先生的意见?)敏锐,当然也佩服楼主。俺有点猛料,以后爆给大家吧!请对这个问题感兴趣的多准备些砖头伍的。

  • 一上示三王 在 2010/12/5 15:32:01 评价道:第10楼

    蒿耳:
    俺前几天因查李先生另外一篇文章,同时读到了这篇《论荣仲方鼎有关的几个问题》,很有感触。佩服林沄和李学勤两位先生(李先生似乎没注意到林先生的意见?)敏锐,当然也佩服楼主。俺有点猛料,以后爆给大家吧!请对这个问题感兴趣的多准备些砖头伍的。

    期待蒿耳先生猛料!

  • 海天 在 2010/12/5 16:35:45 评价道:第11楼

    同期待!

  • 孟蓬生 在 2010/12/5 19:37:47 评价道:第12楼

    一上兄,這個鏈接(http://www.gwz.fudan.edu.cn/ShowPost.asp?%20PageIndex=1&ThreadID=3091)我只能看到第一頁,點擊第二頁時,提示“系统不存在该帖子的资料”,不知是怎么回事兒?

  • 一上示三王 在 2010/12/5 22:37:35 评价道:第13楼

    孟先生,请您用如下链接浏览:

    http://www.gwz.fudan.edu.cn/ShowPost.asp?PageIndex=1&ThreadID=3091

  • 水墨翰林 在 2010/12/19 15:30:54 评价道:第14楼

    拓本中,“易”字按上下顺序第三个“点”应为锈斑,不是笔画,最后一点作竖立状,与上三点不相属,为“小”字残笔。所以,在此处这个“易”没有什么可讨论的。至于铭文中的第二个“易”字,下面的两点跟其他三点还是有区别的,器铭中的下两点与上三点有一定距离,应属两部分;盖铭中的下两点比上三点要更向左一些。谛审之应该可以发现。所以应为“赐金”合文。

  • jesselee 在 2011/5/5 14:01:36 评价道:第15楼

    "蓋古人以金生于水(此觀念乃由沙金之所在而生)",此说有误,金生水,而非生于水,金生于土,源自金属矿物冶炼来源。但这些五行观念的成形较晚,应与“金”的字源无关。

  • jesselee 在 2011/5/5 14:38:37 评价道:第16楼

    拜读,大启发!<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mso-font-kerning: 1.0pt; mso-bidi-font-family:

  • 贾坤鹏 在 2011/5/13 12:18:42 评价道:第17楼

    我去年听涂白奎先生(师从高明)讲课,他提到,“”可能是铜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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