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至2011年1月15日)
各位學界同仁:
自網站正式開通到今天,已經整整三年了。在各位學界同仁的幫助下,網站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值此新年之際,我們對大家的厚愛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
爲把網站營造成便捷、高效、合理、規範的學術討論平臺,我們一直在努力探索。對於網站的各個方面,我們都虛心吸納學界同仁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
在徵求多方學者的意見後,我們決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在網站論文評論區引入“實名討論制度”。該制度旨在規範學術討論,保護學者權益。“實名討論制度”擬試行三個月,如效果良好,我們將繼續推行,並不斷改進。該制度細則如下:
實名討論制度細則(試行)
(本細則更新至2011年1月15日)
一、實名討論制度的總體原則
1.鼓勵學者用實名 id進行學術討論。
2.限制以匿名形式干擾正常學術討論的行爲。
3.維護學者在實名討論中發明創見的知識產權。
二、適用範圍和適用時間
1.“實名討論制度 ”適用於本網站學術論文版塊的論文評論區。網站論壇區暫不施行。網站論壇區的所有內容,學者可依照學界慣例自行處理。
2.“實名討論制度 ”自2011年1月1日起實施。相關規定適用於自2011年1月1日起的所有論文評論。2011年1月1日以前的所有評論,不在本細則的相關規定的範圍之內,學者可依照學界慣例自行處理。
3.“實名討論制度 ”的適用對象爲網站所有注冊用戶和投稿學者。
三、對實名討論與非實名討論引用辦法的規定
1.網站規定,在論文評論區的評論中,只有採用實名的評論,才享有被具名引用的權利。
2.網站規定,在引用論文評論區中非實名的評論時,可以統一以“網友”指稱。論文作者沒有引出非實名id的評論的義務,也沒有引出評論id的名稱的義務,亦沒有引出該id使用者的實名的義務。如論文作者自愿引用非實名id的評論,網站建議論文作者最好通過一定途徑了解評論id的真實姓名,以實名引用的方式引用。
3.網站將定期製作網摘,將實名評論全部摘錄,在論文區正式發佈,供學者參考。
四、實名與非實名id享有權利的不同
1.網站保護實名評論學者的知識產權。如學者實名討論的知識產權被惡意侵犯,網站將全力支持學者,維護學者的知識產權。
2.由於網站注冊 id數量多,加之評論數量多,網站無法一一核實非實名id的學術評論的先發權,因此無力保護非實名評論者的知識產權,亦無法爲非實名評論中的學術首創作證明。
3.網站保障實名評論者的學術觀點不受侵犯。凡是網站的實名評論,無論觀點是否正確,只要未違反《實名討論制度細則》第六條相關規定,網站均保證該評論不被刪除。
4.論文作者或評論所涉及的學者如認爲非實名id的評論不妥——主要包括但不僅限於惡意攻擊行爲——有權以電子郵件形式向網站管理員申請刪除該非實名id的評論。
5.爲保證實名評論的嚴肅性,請實名評論用戶不要隨意修改實名評論。
五、實名id的認定
1.實名id,指學者用本人的真實姓名注冊的id。
2.一般情況下,網站認定包含且僅包含學者全名的id爲實名id。如遇到重名的特殊情況,則可在id中追加學者的工作單位。
3.暫規定包含阿拉伯數字和非中文字符的id均爲非實名id。
4.暫規定外國學者的實名id爲學者的中譯名或中文名。
5.暫規定實名id不對繁簡體作嚴格區分。請學者注冊實名 id時注意將自己繁簡體的姓名均注冊,以防止被人冒用。
6.暫不接受以學術團體的形式注冊實名id。學術團體的相關意見可由團體中的學者以個人實名形式發佈。
7.學者如發現自己的實名id被人冒用,請及時與我們聯繫。爲方便證明自己的身份,請儘量通過自己的常用電子郵箱或常用電話聯繫我們,取回實名id。
8.請各位網友儘量不要使用類似人名的非實名id進行評論。
9.如網友的真實姓名容易被誤解爲非實名id,請在評論時儘量注明“本評論以實名評論” 。
10.爲確認是否實名 id,網站工作人員會不時通過站內短信聯繫id進行身份確認,懇請各位網友積極配合。如我們詢問的id長時間不回覆,我們將默認 id爲非實名。
六、刪除實名評論及取消實名評論資格的特殊情況
網站原則上保護一切實名用戶的學術權益。但遇到如下情況的,管理員將對實名評論予以刪除:
1.評論內容與論文內容毫無關聯,或表述不清(包括但不限於對古文字字形表述不清、有明顯病句、文句邏輯有明顯錯誤),或惡意使用大多數人不能理解的語言、文字進行討論,或隨意修改實名評論的主要觀點,或嚴重干擾正常交流的其它行爲。
2.評論內容涉及人身攻擊,包括針對學者個人的攻擊和針對學術團體的攻擊。
3.評論內容對論文嚴重曲解或誤解。
遇到如下情況的,管理員將對id作進一步處理:
4.冒用其他學者姓名進行評論的,刪除評論,取消評論資格,收回id發還給id合法擁有者。
5.使用虛擬姓名冒充實名進行評論的,刪除評論,取消評論資格,封禁id。
6.實名用戶屢次嚴重違反網站其它規定的,取消評論資格,封禁id一段時間,封禁時間長短試情況而定。
7.實名用戶被認定爲 “難以正常交流”的,如未違反其它版規,則移動全部評論至 “新手交流區”,如有違反版規情況,則取消評論資格。“難以正常交流” 的認定依照《實名討論制度細則》第七條進行。
七、“難以正常交流”的認定程序
本網站認同部分社會學學者的觀點,認爲存在“遊離於科學共同體之外,不接受也不了解科學共同體的基本範式,與科學共同體不能達成基本交流”的特殊人群。爲防止出現討論中出現無法交流的尷尬情況,也防止給相關專業初學者帶來困擾,特頒布如下認定程序:
1.任何學者都可以針對網站的任意實名id進行“難以正常交流” 投訴。
2.投訴以實名形式進行,學者以電子郵件形式向網站郵箱發信投訴。
3.網站在接到五名或五名以上學者投訴後,啟動針對被投訴id的鑒定程序。
4.鑒定程序啟動後,網站管理員將提取被投訴id的所有評論數據,提交五名擁有高級職稱的專業研究人員進行鑒定。
5.五名鑒定人擁有 “贊成”和“反對”兩種選擇。
6.如五名鑒定人一致贊同被投訴id“難以正常交流”,則該id被認定爲“難以正常交流”,網站將依照《實名討論制度細則》第六條第7款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7.如有二到四名鑒定人贊同被投訴id爲“難以正常交流” ,網站將再選擇九名專業研究人員進行鑒定。如九名學者中有五名或五名以上的學者認定被投訴id爲“難以正常交流”,則該id被認定爲“難以正常交流”,網站將依照《實名討論制度細則》第六條第7款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如認定被投訴id爲“難以正常交流” 的學者在四名或四名以下,則終止本次鑒定程序。網站三個月內不會針對該id再次啟動鑒定程序。
8.如僅有一名或沒有學者贊同被投訴id爲“難以正常交流” ,網站將直接終止本次鑒定程序。網站三個月內不會針對該id再次啟動鑒定程序。
9.爲防止專家受到無端騷擾,鑒定操作僅作內部記錄,過程不向大眾公開。但任何擁有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博士研究生學歷者皆可來函申請調閱。
10.本網站不反對任何正常的學術交流和學術討論,建議網友勿因學術觀點的衝突對持有反對意見的網友隨便投訴。本網站也不認爲現行的認定辦法達到了極其完美的狀態。本網站歡迎大家對認定程序提出更加合理、可行的方案。
八、其它
1.網摘計劃每月底發佈一次,每次發佈的網站爲針對兩個月前文章的評論。爲防止實名評論被漏摘,建議學者儘量不要實名評論30天以前的論文。網摘由網站指定工作人員負責摘錄並署名公佈。網摘摘錄學術評論不代表摘錄者及本網站的學術觀點。網摘摘錄者不可以因爲極其不同意實名評論者的意見而故意隱匿。但如網摘摘錄者自愿,摘錄者可以在其所摘錄的觀點後注明自己的觀點,包含但不限於“摘錄人極其不同意該評論的意見”。在遇到有大規模集中討論的特殊情況時,網站可針對某一專題作不定期的專門網摘。
2.如確實有必要針對 30天以前的論文進行相關說明,建議學者發送電子郵件給網站,由網站視情況做出具體處理。
3.在某些情況下(主要是網摘中),網站管理員id“admin”將被視同爲實名id。
4.本細則並不是完全禁止非實名id參與學術討論。如果僅是針對論文提一些意見或建議,不涉及學術發明權,完全可以使用非實名 id進行評論。如果您自愿使用非實名id,只要遵守網站的相關規定,也完全可以不使用實名評論。
5.本細則自2011年1月1日起試行。歡迎廣大學界同仁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網站將對本細則不斷修訂。
6.本細則的解釋權歸本網站所有。
九、對引用格式的一些建議
由於各種學術平臺對引用的具體格式要求不統一,我們不能對引用評論的格式作出嚴格規定。這裡提出一些對引用格式的建議,請大家參考:
1.此觀點(或此說、此意見等等)引自某某先生對於某某論文的網絡評論(“網站全稱 +鏈接或日期”)。
2.此觀點(或此說、此意見等等)承某某先生見告(詳參“網站全稱+鏈接或日期”)。
3.對於論文作者愿意引用非實名制評論的,建議直接引作如下格式:此觀點(或此說、此意見等等)承友人(或網友、學友、學者等,亦可不寫)某某先生(最好是實名)告知。可不必注出網絡出處。
以上引用格式僅供參考,不作硬性要求。
“實名討論制度”的實施,或許會給各位網友的學術討論造成一些影響,敬請各位網友諒解!不過,“實名討論制度” 有利於學者們的討論在更透明的狀態下進行,有利於維護網站的學術規範。我們相信,營造一個更便捷、更高效、更合理、更規範的學術平臺,最終保護的是廣大學界同仁的學術權益。懇請各位學界同仁支持我們這次大膽的嘗試,共同爲營造良好的學術討論氛圍而努力。
歡迎向我們提供改進的意見和建議,我們會在網站的技術、管理等各個層面接受大家的指導,不斷改進。
祝大家新年快樂,萬事如意!
網站管理員
2011年1月1日
本文2011年1月15日已更新,補充了一些說明,修正了一些說法,敬請留意。
想起《《论语·》里,孔子说:“攻乎异端,斯害也已。”
伪学者和民科可以划等号吗???这个有点。。。
明白了:有“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博士研究生學歷者”就是真学者。
支持
祝新年好
多謝樓上四位網友提出意見和建議。
回覆小小甲骨蟲網友:
謝謝您的提醒!針對這個問題我們之前也考慮了很久,畢竟推出相關措施,會讓有些朋友理解為攻伐“異端”,是搞一言堂,有一定負面效果。這裡我們再說明一下,網站歡迎任何有理有據的學術討論,只要相關討論是合乎學術規範、尊重客觀事實的,都可以在網站發佈。至於學術觀點是否與本中心研究人員的意見一致,對相關意見的發佈不產生任何影響。我們反對的,是類似“古文字由外星人創造”這樣極端荒謬的討論。我想大家都不愿意看到我們在討論某件新出土青銅器的時候,突然有人站出來說:“你們都錯了,這件器物是外星人帶來的……”
回覆thunder網友:
謝謝您的質疑。我們這裡的“民科”是採用了社會學家對一類人的定義。對於“民科”的定義,可以參考北京師範大學田松先生的相關討論。這裡特別需要強調的是,“民科”是一類特殊群體,與普通的“業餘愛好者”不同。當然,《細則》中對此問題未加說明,容易引起大家的誤解,我們會考慮進行修改。
回覆xinqiji網友:
謝謝您的質疑。我們的《細則》中並沒有說您理解的那番話。而且我們相信,有很多業餘愛好者的水平很高,完全可以達到專業水準。我們針對提取相關說明做出那樣的規定,是因為短時間內實在考慮不到更好的辦法。如果您有更好的解決措施,歡迎提供。
順便跟您說一聲,歡迎您來函取回“王連成”、“王连成”两id。至於今後您是否会走鑒定程序,我們一切尊重學者們的意見。
回覆周慧珍網友:
謝謝您的支持!祝新年快樂!
很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好多人会碍于学者情面而不会说真话,大家都一个声音出气,有何意义?
我們旨在利用網絡的優勢爲學界同仁提供一個高效、規範的學術討論平臺,如果屬於正常的學術討論,即使意見不同,相信大家都是歡迎的,而相關專業的學生也會從中受益。
回覆douban377網友:
謝謝您。您的擔憂不無道理。為此我們也考慮了很久。不過最終我們還是認為,“大家都一個聲音出氣”是一種很極端的現象,出現的可能性恐怕不大。
我還記得您前幾天在一篇文章的評論中說“大家互相切磋學問,很好!”我想大家和您的想法肯定是一樣的——都很希望一直擁有這樣良好的學術討論環境。我覺得推行實名評論後,這樣良好的學術討論環境不會被破壞。首先,網站不反對使用非實名id評論,比如您對我們的《規定》有不同看法,不就仍然是使用非實名id回覆了我們的評論么?我們的公告下面,也並沒有出現“一個聲音出氣”的情況。其次,就像您上次參與的那篇文章的討論,其中有很多學者的發言都是用類似“半實名”的id發佈的,也就是說,雖然他們並沒有使用實名id,但評論人的身份,很多參與討論的學者互相之間是知道的——他們如果覺得評論有原創觀點,有必要使用實名id發佈,只需要重新登陸一下就可以了。
而且,只要是正常的學術討論,不管用不用真名,參與討論的朋友都不會覺得有太多顧忌,換實名討論有何不可呢?我想學術界的氛圍還沒有壞到“非匿名不能說真話”的程度吧。
学术是公器,就是规范一下。支持
以上诸君的评论亦是我心里想的,但是因为与少轩兄有一面之缘,所以担心过分批驳该制度,会被“惦记着”,只好引用孔子的那句模凌两可的话了。早上一开电脑就看见该文,第一反应是这样可能会破坏了后来者成长的宽松环境,因为是实名制讨论,所以很多初学者可能会惮于自己的想法不够成熟而不敢或不愿表达自己的观点(最少对我而言如此),让其失去了一成长的机会与平台,或许下一位“蔡伟”博士就很难冒出来了。不过看了少轩兄对民科的解释(附下),才感到民科的确很外星人的。至于一言堂,的确不能不算是一种担心,不过就我个人而言,倘若我要确实有充分史料证据,那我就做《皇帝新衣》里的那个小孩吧。
附:民科指在科学共同体之外进行所谓科学研究的一个特殊人群,他们或者希望一举解决某个重大的科学问题,或者试图推翻某个著名的科学理论,或者致力于建立某种庞大的理论体系,但是他们却不接受也不了解科学共同体的基本范式,与科学共同体不能达成基本的交流。
回覆老書生網友:
感謝支持!祝新年大吉,萬事如意!
回覆小小甲骨蟲網友:
初學者不敢或不愿實名表達自己的觀點,完全可以用非實名id表達。況且初學者的成長,主要還是依靠不斷撰寫論文,網上討論只是輔助手段。歡迎各位網友對網站的發展建設提出意見和建議!哪怕是尖銳的批評,只要言之有理,我們一概虛心接受。
回覆xinqiji網友:
謝謝您的質疑。我們的《細則》中並沒有說您理解的那番話。而且我們相信,有很多業餘愛好者的水平很高,完全可以達到專業水準。我們針對提取相關說明做出那樣的規定,是因為短時間內實在考慮不到更好的辦法。如果您有更好的解決措施,歡迎提供。
順便跟您說一聲,歡迎您來函取回“王連成”、“王连成”两id。至於今後您是否会走鑒定程序,我們一切尊重學者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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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这样讲话言谈很得体,谢谢。不过,我不太感兴趣,因为您选的“学者们”我不信任。先生如果大度,先把“ryknight”还给我吧。
回覆xinqiji網友:
學者是否值得信任,我想公道自在人心。“ryknight”id原璧奉還,請注意查收。
只要是學術討論,何必害怕別人知道你的真名,知道真名更有利於交流。
用注册实名的行动,来支持中心网站英明正确的决定。
非常感謝張弦先生和董珊先生的支持!
实名了,那我们这样不实名的就不能评论了吗?
回覆wangyuan76網友:
謝謝您的提問。其實您的問題在《細則》中都寫得很清楚了。不過《細則》內容很多,您或許漏看了,這裡我們再詳細說一下:
所謂“引入實名評論”,並非禁止非實名評論,而是對實名與非實名評論作了權利義務的詳細界定。您只要覺得自己的觀點適合用非實名評論,完全可以使用非實名id。比如您對論文提一些意見和建議,如果並沒有涉及您的創見和發明,沒有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您可以自由地使用非實名id如wangyuan76進行評論,如果論文作者對您表示感謝,也完全可以說“本文寫作過程中得到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網友的幫助,謹致謝忱!”或“有網友告訴我,……”。
至於說非實名評論可被論文作者要求刪除,旨在保護論文作者免受惡意的匿名攻擊。我們相信正常的學術討論不會出現無故刪除討論的情況。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之所以受歡迎,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是提供了討論的平臺;而作為一個學術網站,代表一定的圈子,本身應該光明磊落,不一定像一般的論壇那樣有各種奇怪的網名,否則在轉述、引用時都有麻煩。總之,貴網的舉措,嚴重支持!
回覆戴名進網友:
多謝您的支持!
不過關於“光明磊落”這一點,您或許有些言重了。我想絕大多數網友使用非實名id只是一種習慣,對於這些習慣我們還是要尊重的。好比我用實名後,“一上示三王”id也不會廢止。若要說得更合理一些,我想其實應該表達成:網站學術討論應該更有透明度。
1.網站規定,在論文評論區的評論中,只有採用實名的評論,才享有被具名引用的權利。
2.網站規定,在引用論文評論區中非實名的評論時,統一以“網友”指稱,而不必引出評論id的名稱,也不必引出該id使用者的實名。
这两条有点不大明白,是不是针对向贵网投稿的文章而设的?如果有人写文章愿意对非实名ID的意见给与和实名ID同样的尊重,即引用评论时无论实名还是非实名ID,都具名引用,但是又不向贵网投稿,贵网未必知道,又如何“规定”呢?希望一上兄释疑。
感謝jiaguwen1899先生參與討論。您提出的事情很重要。
首先,1月1日的《細則》的有表述不明確的地方。我們已經發現並作了修訂:
三-2.網站規定,在引用論文評論區中非實名的評論時,可以統一以“網友”指稱。論文作者沒有引出非實名id的評論的義務,也沒有引出評論id的名稱的義務,亦沒有引出該id使用者的實名的義務。如論文作者自愿引用非實名id的評論,網站建議論文作者最好通過一定途徑了解評論id的真實姓名,以實名引用的方式引用。
這次修訂將很快更新到相關版面。
其次,對於您詢問的規定適用範圍的問題,我試做如下答覆:
網站的所有注冊用戶和所有投稿學者當遵守此《細則》。至於其它情況,我們無權管轄。但是學術界的秩序往往是依靠學者們約定俗成的。我們在努力引導發揮出論文評論的優點,遏制論文評論的不足,希望這種努力能為建立網絡學術討論的高效、便捷、合理、規範起到作用。如果學界廣大同仁能建立起一套約定俗成的、完善的網絡學術討論規範,特別是如果這種學術討論規範的建立有我們努力的一份功勞或苦勞,我們就再高興不過了。
jiaguwen1899先生曾在如下帖子中提出了網絡討論規範如何確立的問題:
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1876
我很認真地拜讀過這個帖子,覺得其中很多網友的討論都很有意義,指出了很多過往學術評論中存在的缺陷。非常感謝大家的指導和幫助。這次《細則》的制定,可以看作我們對您提出的如上這個很重要的問題的一次嘗試性探討。我們的行動,一定還有許多不完美的地方,也歡迎jiaguwen1899先生繼續批評指正!
《細則》已參考多位朋友的意見和建議作了更新,敬請關注。
《細則》已參考多位朋友的意見和建議作了更新,更新點如下:
二-1.“實名討論制度”適用於本網站學術論文版塊的論文評論區。網站論壇區暫不施行。網站論壇區的所有內容,學者可依照學界慣例自行處理。
二-3.“實名討論制度”的適用對象爲網站所有注冊用戶和投稿學者。
三-2.網站規定,在引用論文評論區中非實名的評論時,可以統一以“網友”指稱。論文作者沒有引出非實名id的評論的義務,也沒有引出評論id的名稱的義務,亦沒有引出該id使用者的實名的義務。如論文作者自愿引用非實名id的評論,網站建議論文作者最好通過一定途徑了解評論id的真實姓名,以實名引用的方式引用。
四-2.由於網站注冊id數量多,加之評論數量多,網站無法一一核實非實名id的學術評論的先發權,因此無力保護非實名評論者的知識產權,亦無法爲非實名評論中的學術首創作證明。
四-5.5.爲保證實名評論的嚴肅性,請實名評論用戶不要隨意修改實名評論。
五-10.爲確認是否實名id,網站工作人員會不時通過站內短信聯繫id進行身份確認,懇請各位網友積極配合。如我們詢問的id長時間不回覆,我們將默認id爲非實名。
六-對實名評論的刪除,補充如下一些情況:
1.評論內容與論文內容毫無關聯,或表述不清(包括但不限於對古文字字形表述不清、有明顯病句、文句邏輯有明顯錯誤),或惡意使用大多數人不能理解的語言、文字進行討論,或隨意修改實名評論的主要觀點,或嚴重干擾正常交流的其它行爲。
七 補充了對“偽學者”的附加說明:
本網站認同部分社會學學者的觀點,認爲“遊離於科學共同體之外,不接受也不了解科學共同體的基本範式,與科學共同體不能達成基本交流”的特殊人群爲“偽學者”。爲防止“偽學者”的與古文字學界基本常識相違背的言論干擾本網站的正常學術討論,也防止給相關專業初學者帶來困擾,本網站不歡迎這一人群在本網站宣傳自己的理論,因此特頒布如下認定程序:
七-10.本網站不反對任何正常的學術交流和學術討論,建議網友勿因學術觀點的衝突對持有反對意見的網友隨便投訴。本網站也不認爲現行的認定辦法達到了極其完美的狀態。本網站歡迎社會各界對認定程序提出更加合理、可行的方案。
八-1.網摘計劃每月底發佈一次,每次發佈的網站爲針對兩個月前文章的評論。爲防止實名評論被漏摘,建議學者儘量不要實名評論30天以前的論文。網摘由網站指定工作人員負責摘錄並署名公佈。網摘摘錄學術評論不代表摘錄者及本網站的學術觀點。網摘摘錄者不可以因爲極其不同意實名評論者的意見而故意隱匿。但如網摘摘錄者自愿,摘錄者可以在其所摘錄的觀點後注明自己的觀點,包含但不限於“摘錄人極其不同意該評論的意見”。
九、對引用格式的一些建議
由於各種學術平臺對引用的具體格式要求不統一,我們不能對引用評論的格式作出嚴格規定。這裡提出一些對引用格式的建議,請大家參考:
1.此觀點(或此說、此意見等等)引自某某先生對於某某論文的網絡評論(“網站全稱+鏈接或日期”)。
2.此觀點(或此說、此意見等等)承某某先生見告(詳參“網站全稱+鏈接或日期”)。
3.對於論文作者愿意引用非實名制評論的,建議直接引作如下格式:此觀點(或此說、此意見等等)承某某先生(最好是實名)告知。可不必注出網絡出處。
支持,我作为一个业余爱好者,目睹了多少论坛所发起的学术讨论帖由于复杂的思想矛盾和某些人的性格而沦为口水贴、谩骂贴。不但没有促进学术交流,反而造成论坛的虚假繁荣,严重的则造成论坛的分崩离析。真正有想法的人不敢言,胡说八道的人夸夸其谈。这是作为一个业余爱好者所不愿意看到的。也希望正规的学术网站制定出有针对性的规范来保护严谨的学者们正常表达学术观点,也同时能保护业余爱好者与学者的正常学术对话。
謝謝dgcf網友支持!您所想也是我所想。
支持,嚴謹的規範可以提升網路學術交流的品質,也是負責任的表現!
怯生生地支持一下
受益不吭声的 步趋地弱弱报个到先祝中心网站越办越好:)
《细则》太冗长了。
是不是说以前注册的非实名的id,都要重新注册?
有些事,能说不能做;有些事,能做不能说。难啊!
以实名支持实名制!
多謝林文華先生、陳絜先生、趙慶淼先生、朱興國先生的支持!
回覆无斁先生:
您可以再注冊一個實名id,非實名id仍然可以用。您可視情況使用實名id或非實名id,兩者可以并存。
回覆sammychen416先生:
謝謝您的理解!實名制一事,真是既難說又難做。制定規則難免掛一漏萬,行文措辭稍有不慎,也會讓人誤解。
網站建立的目的是爲了給出土文獻與古文字學界提供一個學術交流和信息交流的平臺,我們辦網站也頂著巨大的壓力,既要保證網站的學術質量,又要維護網站的學術規範,還要處理各方面的矛盾。我們當然不希望忙得吃力不討好,被人埋怨說網站工作不透明。我們的舉措本意是爲了增加網站的透明度。之所以在這個可評論的區域發佈這項細則,也是爲了增加透明度——懇請大家暢所欲言,我們愿意廣泛聽取大家意見。既然網站是爲了這個學術圈子服務,聽取大家的意見,請大家參與網站規則的制定也是應該的。
支持!
支持!
对于实名评论,我是极为赞成的。替公家办事的,最怕出来一条评论,马上有电话打到上峰那里,上峰还不知是那门子事。网络提供了一个平台,无论是红脸还是白脸,还是丑角,都要恰如其分,爱护平台。
我的建议是,把好文章评论的标准。首先网站刊发的文章是经过一定程序审核的,必须以爱护与尊重审核劳动的态度。评论的内容不外乎补充资料,或提出有依据的不同意见。楼下的评论者也是如此,可以续补或就不同意见提出见解与说明。其他的无端吹捧或意气风发的言辞,由管理员一律删除,发了也是白发。若是其中有相关讨论内容,由管理员同志暂时实施网管,以站内短信方式通知修改,符合平心静气开展讨论的要求始放行。如评论文风不改,建议前往论坛。如此,落笔自然慎重。只是这样的工作量就大了,不过能培养学生。
云间:
对于实名评论,我是极为赞成的。替公家办事的,最怕出来一条评论,马上有电话打到上峰那里,上峰还不知是那门子事。网络提供了一个平台,无论是红脸还是白脸,还是丑角,都要恰如其分,爱护平台。
我的建议是,把好文章评论的标准。首先网站刊发的文章是经过一定程序审核的,必须以爱护与尊重审核劳动的态度。评论的内容不外乎补充资料,或提出有依据的不同意见。楼下的评论者也是如此,可以续补或就不同意见提出见解与说明。其他的无端吹捧或意气风发的言辞,由管理员一律删除,发了也是白发。若是其中有相关讨论内容,由管理员同志暂时实施网管,以站内短信方式通知修改,符合平心静气开展讨论的要求始放行。如评论文风不改,建议前往论坛。如此,落笔自然慎重。只是这样的工作量就大了,不过能培养学生。
既然是实名评论,就无需删其言辞了,无论是吹捧的还是打击的,都能看出一个人的人品和学识,这样会让我们这些后学知道何师可从,何师可敬
多謝蕭毅先生支持!
多謝水墨翰林網友支持!
雲間網友的提議,工作量有些太大,我們網站人手少,恐怕忙不過來。
吉丁未網友的評論很有道理,只要是與論文有關的評論,我們一般不會刪除。
《細則》1月1日頒佈後,我們經過多方咨詢,得到許多反饋意見。在聽取了大家的意見和建議,特別是咨詢了許多業餘學術愛好者後,我們對部分條款進行了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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