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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培:清華簡字詞考釋二則
在 2011/1/9 12:19:52 发布

清華簡字詞考釋二則

(首發)

 

沈培

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中國文化硏究所中國古籍硏究中心

 

(一)《尹至》篇中的“沇”

“ 沇”字出現在《尹至》篇伊尹所說的話中:

1)民沇曰:“余﨤(及)女(汝)皆(偕) (亡)。”[1] (簡2

整理者註釋說:

沇,讀為“噂”,“噂”與從允得聲的“俊”字等皆精母文部。《詩·十月之交》:“噂噂背憎”,《說文》:“噂,聚語也。” [2]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以下簡稱為“復旦讀書會”)不認同這一看法,認為應該“待考”。 [3]孫飛燕女士認為:

《尹至》簡2的“沇”字,亦見於銀雀山漢墓竹簡《六韜》:“沇(允)才(哉)!日不足。”《六韜》的“沇”讀為“允”,《尹至》的“沇 ”也可讀為“允”,意思是誠然。《詩·大雅·公劉》:“度其夕陽,豳居允荒。”鄭玄箋:“允,信也。夕陽者,豳之所處也。度其廣輪,豳之所處信寬大也。”[4]

孟蓬生先生不同意孫女士的意見,他認為:

率允古音相通,可以通借。故此篇“民沇曰”應理解為“民率曰”,“沇”假借為“率”(範圍副詞)。《書·湯誓》“有眾率怠弗協,曰:時日曷喪,予及汝皆亡!”那个“率”字大概是一直管到 “曰”的。而“率若寺(時)”即《無逸》之“允若時”,則是“率 ”字假借為“允”(確認副詞)。允聲與盾聲相通。太子中允或作太子中盾,是其證。《詩·大雅·綿》:“率西水滸。”毛傳:“率,循也。”《爾雅·釋詁上》:“率,循也。”。是率之于允,猶率之于循也。

劉雲先生緊隨其後也發表意見,指出:

“民沇曰”與“民率曰”同見於本篇簡文,讀“沇”為“率” 似不妥。

看來大家提出來的幾種看法都存在一定的問題。我們認為,這個“沇”字其實應當讀為“遂”。

《古字通假會典》“【允與術】”條說:

《詩·小雅·十月之交》:“仲允膳夫。”《漢書·古今人表》仲允作中術。○《漢書·古今人表》:“膳夫中術。”顏注:“即所謂中允膳夫也。”[5]

我們知道,古書和古文字材料中“術”、“述”常讀為“遂”或從“遂” 之字。 [6]而且,“允”聲字跟“矞”聲字關係密切,而 “矞”聲字跟“术”聲字關係也很密切。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在解釋“潏水”即“沇水”時,對“潏”與“沇 ”二字的音韻的關係也作了說明:

李善注《上林賦》曰:“潏水出杜陵,今名沇水。自南山黃子陂西北流經至昆明池入渭。”司馬貞注《上林》語全同,亦作“今名沇水”。(單行《索隱》如此)沇從允聲,余準切。潏,矞聲,食聿切。二字相爲雙聲曡韵。唐初呼沇水,字異而音實同耳。[7]

大家也都知道,同從“矞”聲的“遹”在古書中多用為“述”。段注說:

遹古多假爲述字。《釋言》云:“遹,述也。”言叚借也。《釋詁》云:“遹、遵、率,循。”《釋訓》云:“不遹,不蹟也。” 皆謂遹卽述字也。言轉注也。不遹者,今《邶風》之“報我不述”也。[8]

總結以上的現象,簡言之,古漢語“遂”這個詞可以由“术”聲字來表示,“术”聲字跟“矞”聲字關係密切,而“允”聲字既跟“术”聲字有相通的例子,跟“矞”聲字也有相通的例子。因此,可以肯定“沇 ”讀為“遂”是沒有問題的。

簡文“民沇曰”前面的話,是說夏桀“龍(寵)二玉,弗(虞)亓(其)又(有)眾”等壞事。正因為統治者如此不好,因此,老百姓才說“余及汝偕亡”。知道了“沇” 讀為“遂”,更可看出其文義和語氣是緊緊相接的。

 

(二)《皇門》篇中的“”和“

《皇門》篇最後有這樣的話:

2)母(毋)隹(惟)尔(爾)身之 ,皆卹尔(爾)邦,叚余 (憲)。既告女(汝) (元)悳(德)之行,卑(譬)女(如)舟,輔余于險,余于淒(濟)。母(毋)(作)俎(祖)考(羞)才(哉)。(簡1213[9]

我們想談談其中“”和“”的釋讀問題。

關於“”,整理者讀為“主”,並在註釋中說:

舟,掌船。字從舟,或專指掌船。[10]

復旦讀書會從其讀。單育辰先生認為:

當“掌管、掌握”意的“主”在先秦兩漢典籍中並不和“舟” 、“船”連用,且“掌船”與險並無直接的邏輯關係。“主舟”用在句中很別扭。[11]

這種看法是有道理的。單先生自己對這個字的看法是:

”字應和《鄂君啓舟節》(《集成》 12113)中的“”爲一字,二字除右上的“大”形或省或不省外,其他完全一致。《鄂君啓舟節》辭例爲“屯三舟爲一 ,歲返”,“”字陳劍先生釋爲陽部的“航”,我認爲陳先生認爲“”爲陽部韻確切無疑,但釋“ 航”則不如直接讀爲同是陽部的“舫”。

又說:

因舫舟船體大,比一般船要安全,故典籍常以“舫舟”濟河以喻雖涉險而所有依恃。清華《皇門》簡13相關之句是說:“我已經告訴你們符合大德的行爲,你們要象舫舟一樣,輔佐我涉險濟河”。

這種說法大概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如果說“舫舟”因為體積大而安全,就意味著不會有危險,但是為什麽簡文又接著說“輔余於險”呢?可見此說顯然存在矛盾。而且,人們一般只說人相輔,似乎很少聽說舟船也輔人。

我們認為,簡文此字與《鄂君啓舟節》的“”不必看作一字,二者寫法並不相同。簡文“ ”字明顯是從“主”聲的。陳劍先生曾對戰國文字里從“主”得聲之字的讀法作過很好的總結,他說:

楚簡文字中从“主”之字現已非常多見。如用爲“主”的从“ 宀”从“主”之“宔”字,用爲“重”的从“石”(實爲从“厚”省)或“金”或“貝”从“主”之字,用爲“冢”的从“豕”从“主” 之字,用爲“動”的从“辵”从“主”之字(郭店《老子甲》簡 10 ),用爲“斗”的从“斗”从“主”之字(《上博(三)·周易》簡 51 ,“主”係加注的聲符),用爲“濁”的从“厂”从“主”之字(《上博(三)·恆先》簡4 ),等等。[12]

從中可以看到,戰國文字中不少東部字是以侯部字“主”為聲旁的。單先生文中已列舉了這方面的例子,但是卻以此說明其它字的釋讀問題,並未把這種現象跟我們現在討論的“”聯繫起來。

如果注意到從“主”得聲的字有可能當讀為東部字,我們就很容易想到簡文的“”應該讀為“同舟相濟”的“同”。馬王堆竹簡《天下至道談》“振銅”即“振動”, [13]是“同”聲之字讀為“重”聲之字的例子。古書中此類例子也較多,如“鍾”與“同”、“同”與“童”相通、“ 童”與“重”皆有相通的例子。 [14]從“主”聲的字可讀為“重”,自然也可以讀為“同”。因此,從語音上說,簡文的“”應當是沒有問題的。這個讀為“同”的字以 “舟”為形旁,很可能就是專門為“同舟共濟”的“同”而造的。

再從文義上看,把簡文讀為“同舟”也是非常好的。《鄧析子·無厚》:

同舟渡海,中流遇風,救患若一,所憂同也。

指的是大家處在同一困難條件下,因為目標一致,只能互相幫助。《孔叢子·論勢》所說的情況與此相似:

吳越之人,同舟濟江。中流遇風波,其相救如左右手者,所患同也。

吳越是一對仇敵,但是在“同舟”的時候,仍然會互相救助。這種情況常被古人稱作“同舟之譬”或“同舟之喻”。由此可以推知,如果是君臣之間的關係,那自然更需要互相幫助了。只不過我們現在看到的簡文的話出自君主之口,因為是從君主的立場來敘述的,所以並非強調互相幫助,而是傾向於要求臣子要多多幫助君主。

這裏順便談談《大戴禮記·衛將軍文子》下面引文里的一個問題:

志通而好禮,擯相兩君之事,篤雅其有禮節也,是公西赤之行也。孔子曰:“禮儀三百,可勉能也;威儀三千,則難也。”公西赤問曰:“何謂也?”孔子曰:“貌以擯禮,禮以擯辭,是之謂也。主人聞之以成。”孔子之語人也曰:“當賓客之事則通矣。”謂門人曰:“二三子欲學賓客之禮者,於赤也。”[15]

上引文中的“主人”頗難理解,盧辯注說:

主人,主言行此在於人。公西赤聞之以成。《家語》云:“眾人聞之以成”,主或聲之誤也。

盧注的兩種說法,後人似皆不信。 [16]現在看來,其後一說或許是正確的。“主”讀為“眾”,跟我們上面所舉的“主”讀為“重”、“同”可類比。 [17]朱駿聲在《說文通訓定聲》“主”下說:

主,又爲眾。《大戴·衞將軍文子》:主人聞之以成。主、眾雙聲。

採用的應該是盧注的後一說,還是很有見地的。

可以注意的是,今本《皇門》對應於“譬如同舟”的話是“譬若眾畋” ,致誤的原因當然有很多可能性。但是,結合上面的說明,或許可以推測,整理今本《皇門》的人當時看到的“同舟”的“同”大概也沒有寫作“同”,或許跟現在簡文一樣,是一個從“主”得聲的字,整理者不知,加上又把後面的“舟”誤認為“畋”, [18]因此誤將此從“主”得聲的字讀為“眾”。

說完了“”,下面我們再來談談“”。“”在《皇門》中一共出現過三次,除了上引例(2)簡文有兩處外,另外一處是:

3)句(苟)克又(有)(諒),亡(無)不 達,獻言才(在)王所。(簡 34

整理者隸定為“”,在註釋中說:

讀為“懍”,皆從得聲,《廣雅·釋詁一》:“ 敬也。”此句今本作“罔不允通,咸獻言在於王所。”[19]

對於簡13“母(毋)隹(惟)尔(爾)身之”的“”,整理者同樣讀為“懍”。 [20]但對於同簡“輔余于險,余于淒(濟)”的“”,整理者則又有不同的說法:

,讀為“臨”,《說文》:“監臨也。”

復旦讀書會認為“從文意看,整理者的讀法有捍格難通之處”。他們認為字當从“賏”得聲,在以上文句中疑可改讀爲聲音相近的“榮”或 “營”。各條相關簡文的解釋是:“亡不達”讀為“無不榮達”,“榮達”是富貴榮顯之意,“無不榮達”與今本“罔不允通”意近。“惟爾身之營”即“ 營爾身”之倒裝。“營”有衛護之義。古籍中常見“衛身”之語。又有“營衛其身”,如《論衡·書解篇》:“材能以其文為功于人,何嫌不能營衛其身。”

其實,從文義上看,復旦讀書會的意見仍存在一些可疑之處。比如所謂 “‘無不榮達’與今本‘罔不允通’意近”,大概就是揣測之辭。“ 營爾身”能否解釋為“營衛爾身”,也頗為可疑。他們在釋文中對三個“”的讀法都加了問號,表示不肯定,顯然也是意識到這種解釋有不能讓人滿意的地方。

我們這裡想提出一種看法供大家參考。復旦讀書會指出此字從“賏”聲,這是一個很有啟發性的意見。依此,簡文“”可讀為“儆”或“敬”。

郭店簡《老子乙》簡5讀為“驚”的字作“”。裘錫圭先生認為:“簡文此字似从‘賏’ 从‘縈’,‘賏’‘縈’皆影母耕部字。如‘縈’的‘糸’旁兼充全字形旁,此字仍可釋為‘纓’”。 [21]如依此說,從“賏”聲的字讀為從“敬”聲的 “驚”。但學者們對此字的結構有不同的看法,目前多數人似乎並不認同此字從“賏”得聲。 [22]雖然如此,此字從“縈”得聲並無異議。從“ 縈”得聲的字跟從“賏”得聲的字本來關係就非常密切。《古字通假會典》所列“罃與嬰”、“罃與罌”、“鶯與鸎”、“瑩與嬰”等相通之例就是這種情況的反映。 [23]因此,我們把從“賏”得聲的“”讀為從“敬”得聲的“儆”,應該是沒有多大問題的。“儆 ”的常用義是“戒”,本來是“敬”的分化字。《周禮·夏官·序官》鄭玄注“既儆既戒”,陸德明《釋文》:“儆,本亦作敬。” [24]《皇門》簡文整理者將“”解釋為“敬”,如果也是理解為“戒”的意思,那麽,就跟我們的理解是一致的。

上引例(2)簡文“母(毋)隹(惟)尔(爾)身之”,讀為“毋惟爾身之儆”,即“毋儆爾身,皆卹尔(爾)邦”。《荀子·儒效》:“井井兮其有理也,嚴嚴兮其能敬己也……如是,則可謂聖人矣。”楊倞注:“嚴嚴,有威重之貌。能敬己,不可干以非禮也。” [25]這裡的“敬己”義同“儆己”。簡文的“儆爾身”意與之相似。本來“儆爾身”並非壞事,簡文中王對臣下說“毋惟爾身之儆”,意乃不要只“儆爾身”,而且要“卹爾邦”,二者義正相承。

簡文“女(如)舟,輔余于險,余于淒(濟)”讀為“如同舟,輔余于險,儆余于濟”,也很容易理解。“儆余于濟”意即在渡河時要儆戒我注意安全,其與“輔余于險”相連而言,一者謂處於危險之中臣下要輔助君王,一者謂在正常情況下也要提醒君王不要掉以輕心,正所謂“居安思危”。以此來解釋簡文,前後文義十分順暢。明代金日昇《頌天臚筆》卷十四有這樣的話:

上下交儆,如五味相濟,如同舟遇風。[26]

雖然時代較晚,難以作為上面論述的證據,但是其言也不無參考價値,或許也是由來有自的。

至於例(3)所引簡文,可讀為“苟克有諒,無不敬達,獻言在王所”。“敬達”可理解為“敬而達”,意即“恭敬而通達”,也可謂文通字順。

以上立論,皆是把“”字當作從“賏”聲來看待的。但是,此字下部從“”,整理者讀為“懍”,這也不能不加以重視。

《方言》:“稟、浚,敬也。秦晉之間曰稟,齊曰浚,吳楚之間自敬曰稟。”可見訓“敬”的“稟”是方言,秦晉和吳楚皆用此語,前者大概是敬人,後者是自敬,稍有分別。錢繹《方言箋疏》說:

“稟”,本或作“懍”。《衆經音義》卷十引《方言》:“懍,敬也。”《廣雅》同。曹憲音“力甚反”。《荀子•議兵篇》云:“臣下懍然莫必其命。”楊倞注:“懍然,悚栗之貌。”“懍” 與“稟”同。《廣雅》:“浚、悛,敬也。”“悛”,猶“浚”也。《史記•李將軍傳》云:“悛悛如鄙人,口不能道辭。”“悛” 與“浚”同。《皋陶謨》:“夙夜浚明有家。”《史記•夏本紀》作“蚤夜翊明有家”。《漢書•禮樂志》郊祀歌云:“共翊翊,合所思。”顔師古注:“翊翊,敬也。”“翊”與“浚”同義。是 “浚”爲敬也。[27]

由此可見,整理者讀為“懍”,也就是“稟”,它是一個方言詞。今本以“允通”來對應“達”或許是有原因的。“允”和“浚”的關係密切,後者從“夋”聲,“夋”又從“允”聲。而“浚”也訓為“敬 ”,其與“懍”、“稟”的關係値得考慮。通過現在發現的戰國文字資料,大家越來越清楚地看到,上古音中侵部字和文部字有密切關係。 [28]“懍”和“浚”的關係正是這種關係。這似乎透露一個信息:今本《皇門》當時在整理的時候,會不會看到的正是從“”聲之字呢?也就是說,當時的整理者看到的是從 “”聲之字,但轉寫時把它轉成了文部字“允”。其對文義的理解有無偏差,則不得而知。無論如何,這種可能性大概是無法排除的。

進一步推想,《皇門》底本此字原本或許就是一個從“”得聲的字,應當讀為“稟”或“懍”,現在簡文整理者的意見是可以信從的。但是,為什麽現在看到的簡文在 “”上又加了“賏”了呢?

由此可見,如果把“”看作從“賏”聲之字,就難以解釋此字下面所從“”的作用;如果把“”看作從“”聲之字,也不容易解釋此字所從“賏”的作用。“”、“ 賏”二者讀音相差較大,目前還難以提出確切的證據來證明它們在語音上可以相通。也就是說,大概很難把“”看成一個雙聲字。

面對這種的情況,我們這裡想提出一個大膽的猜想,供大家參考。或許簡本《皇本》所據底本出自秦晉或吳楚這樣的方言區的人所著,在記錄“”所代表的詞時,原本使用了一個從 “”的字。但是,此底本流傳到其他地區時,當地的抄寫者用自己的方言把這個從“”聲的字換讀為同義的“敬”或“儆”,並沒有撇開原字另用他字,而是直接在原來從“”之字上加註聲旁“賏”來表示。 [29]如果這種推測屬實,則原來底本確當讀為“懍 ”、“稟”或“浚”,加“賏”之後的本子則當讀為“儆”或“敬” 。後來,由於“敬”或“儆”取代了“稟”、“懍”或“浚”這樣的詞,因此,古書中就很少有“稟”、“懍”或“浚”構成的表示“敬 ”義或“儆”義的辭例了。

由於我們對簡本《皇門》的底本和流傳情況還缺少硏究,以上所論不一定正確,請大家多多批評指正。

 

201119日初稿

 

 



[1]本文所引簡文釋文,如無說明,皆據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中西書局,201012月。

[2]見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第129頁注[一○]。

[3]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清華簡《尹至》、《尹誥》研讀札記(附:《尹至》、《尹誥》、《程寤》釋文)>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 Src_ID=1352201115

[4]參看上引復旦讀書會文後“學者評論”。

[5]參看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第112頁,齊魯書社,19897月。又可參看該書第558頁【術與允】條。

[6]參看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第555頁;王輝《古文字通假字典》,第 580584585頁,中華書局,20082月。

[7]參看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許惟賢整理),第953頁,鳳凰出版社,200712月。

[8]參看上引書第129頁。又可參看段玉裁“述”下解說。

[9]釋文據及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復旦讀書會:<清華簡《皇門》研讀札記>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Src_ID=1345201115。“ 叚”整理者讀為“假”,此不從。頗疑當讀為“格”,義為“正”。

[10]參看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第165頁、第171頁注[七○]。

[11]參看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三>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 Src_ID=1363201118

[12]參看陳劍:<試說戰國文字中寫法特殊的“亢”和从“亢” 諸字>,載《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三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107月;又見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 Src_ID=12762010107

[13]參看王輝:《古文字通假字典》,第 468頁。

[14]參看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第17頁、第18頁。

[15]参看方向東:《大戴禮記匯校集解》,第 645頁,中華書局,20087月。

[16]參看方向東:《大戴禮記匯校集解》第 660661頁。

[17]“鍾”與“眾”可通,參看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第17頁。

[18]《上博(二)·容成氏》簡45用為方國名“舟”的字寫為從舟從邑,跟“畋 ”相似。

[19]參看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第167頁注釋[一八]。

[20]參看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第171頁注[六七]。

[21]參看荊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第 119頁注釋五“裘按”,文物出版社, 19985月。

[22]參看馮勝君:<試說東周文字中部分“嬰”及从“嬰”之字的聲符——兼釋甲骨文中的“癭”和“頸”>,載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出土文獻與傳世典籍的詮釋—紀念譚樸森先生逝世兩週年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010月。又見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Src_ID=8602009730。馮文對“”的分析前後略有變化,其他學者的意見可參看馮文在網上發佈後各位學者的評論。

[23]參看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第4748頁。

[24]關於“儆”的意義,參看宗福邦等主編:《故訓匯纂》,第157頁,商務印書館,20037月。

[25]參看王先謙《荀子集解》(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第131頁,中華書局,19889月。

[26]收入《續修四庫全書》,第439冊;又收入《四庫禁燬叢書》,第 56冊。

[27]參看錢繹撰集《方言箋疏》(李發舜、黃建中點校),第232233頁,中華書局,199111月。

[28]參看沈培:<上博簡《緇衣》篇“”字解>,載饒宗頤主編《華學》第六輯,紫禁城出版社,20036月;又載謝維揚、朱淵清主編《新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上海大學出版社,20044月。

[29]當然,也可能實際情況跟我們這裡所說的正好相反。這牽涉到現在所見簡本《皇門》著者或抄讀者所屬國別問題,容今後再論。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1月9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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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孟蓬生 在 2011/1/9 13:04:38 评价道:第1楼

    拜讀了。俺很高興能看到這句話:“通過現在發現的戰國文字資料,大家越來越清楚地看到,上古音中侵部字和文部字有密切關係。”-ng、-n、-m的關係表明三個韻尾的不同,不會成為音變的障礙(哈哈,俺的潛臺詞兄明白吧)。

    至于文中引劉雲先生說:“民沇曰”與“民率曰”同見於本篇簡文,讀“沇”為“率” 似不妥。

    這一點,我在以前一篇小文《“牪”疑》中曾經對這種現象加以解釋,抄在下面:

    答曰:同篇異字,甚或同簡異字,所在多有,蓋不足致疑。即以《曹沫之陣》而言,同一“使”字,而或用“囟”,或用“史”,或用“思”。第24簡:“凡貴人囟(使)處前位。”(115頁)第36簡:“陳功上賢,能治百人,史(使)倀(長)百人;能治三軍,思(使)帥。”(127頁)是其證也。

  • 蔡偉 在 2011/1/9 13:35:57 评价道:第2楼

    老師讀“沇”為“遂”,是很好的意見。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旞,導車所載,全羽以爲允”(上海古籍出版社,310頁):

    允、旞亦雙聲叠韵也。《詩》“仲允膳夫”,《古今人表》作“膳夫中術”。術與遂古同音通用。允古音如戈盾之盾,是以漢之大子中盾,後世稱大子中允。允、盾、術、遂四字音近。……允,進也。此謂允即𡹿之假借,夲部曰:𡹿,進也。引《易》“允升大吉”。

    案“遂”字也有“進”的意思,(《故訓匯纂》2302頁)與《說文》“𡹿”訓為“進”,竝聲近而義同。

  • 刘云 在 2011/1/9 14:16:47 评价道:第3楼

    “民沇曰”與同篇中的“民率曰”、“(民)咸曰”意思相同,“沇”也當是“率”、“咸”之類的意思。我們認為此處的“沇”當讀為“均”,訓為遍。“沇”從“允”聲,“均”從“勻”聲,“允”聲字與“勻”聲字多有相通,參《漢字通用聲素研究》941頁【允通勻】條。“均”有遍的意思,如《凡物流形》“百物饌失”之“饌”,陳偉武先生讀為“均”,此處的“均”即為遍意。

  • 郑公渡 在 2011/1/9 14:49:56 评价道:第4楼

    “沇”的隶定恐怕还需要怀疑一下,所从“允”,“人”之上还有笔画,可认为是倒“止”的省变,清华简似还有一体是变作从女的。字可以隶定作“浚”。从文句看似表达“民”深深的恨意。所读待考。

  • 孟蓬生 在 2011/1/9 14:55:27 评价道:第5楼

    劉先生說:“民沇曰”與同篇中的“民率曰”、“(民)咸曰”意思相同,“沇”也當是“率”、“咸”之類的意思。

    這跟俺對詞義的理解不正好一樣嗎?既然劉先生承認“沇”字義與“率”相近或相同,而我們又知道其聲音也相通,為什么不直接拿“率”字來解釋呢?

    無論是讀率,讀遂,讀均,從聲音上都不存在問題。現在主要的問題是在詞義和辭例的取舍方面:《尚書》或《逸周書》或西周金文中在這個位置上出現過先生所說的“均”字嗎?想想看,“率怠弗協”在當時難道真的可以說成“均怠弗協”嗎?(這里面涉及到詞義產生的時代問題。依俺所見,“均”字作范圍副詞講在時間上較為靠後)

  • 林文華 在 2011/1/9 15:19:36 评价道:第6楼

    贊同沈培先生把簡文“”讀為從“敬”得聲的“儆”字。放入三段簡文中都可以說得通。

  • 沈培 在 2011/1/9 15:45:33 评价道:第7楼

    感謝樓上諸位先生的指教。

    郑公渡:
    “沇”的隶定恐怕还需要怀疑一下,所从“允”,“人”之上还有笔画,可认为是倒“止”的省变,清华简似还有一体是变作从女的。字可以隶定作“浚”。从文句看似表达“民”深深的恨意。所读待考。

    麻煩先生看一下《上海博物馆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第418、419頁「允」的寫法和編者的注語。

  • 刘呈缇 在 2011/1/9 15:54:02 评价道:第8楼

    郑公渡:
    “沇”的隶定恐怕还需要怀疑一下,所从“允”,“人”之上还有笔画,可认为是倒“止”的省变,清华简似还有一体是变作从女的。字可以隶定作“浚”。从文句看似表达“民”深深的恨意。所读待考。

    沇”所從“允”的下半,不就是“身”嗎?請參看同篇簡2隸定爲從“身”從“童”之字“身”的寫法。“允”字下半音化爲“身”,楚簡習見。

  • yihai 在 2011/1/9 16:09:50 评价道:第9楼

    倒是鄭公渡先生所說另一形(《程寤》簡8)從字形看確實是“夋”而非“允”。

  • 郑公渡 在 2011/1/9 16:30:52 评价道:第10楼

    多谢指正!

    一时没找到《文字編》,刚才查了下“允”的写法,的确是有从允从以的写法,也可以说“允”下面可以看作从身。至于“以”,会进一步变作上博《緇衣》3號簡的例子。《尹至》“沇”,当是“以”变化后的那一体,与《緇衣》3的字形很近,我分析为倒“止”的确是错了。

    不过《尹至》从身从童之字,所从的“身”较为常见,和“沇”所从“身”略有差别。当然,这些都只是细微差别,还不足以影响文字的隶定。

  • 刘云 在 2011/1/9 16:45:07 评价道:第11楼

    沈培先生將“賏”在構形上的令人費解之處,說得很明白。根據沈先生的說法,這個字在形體上應該是有問題的。沈先生提出了自己的解決辦法。我們也湊個熱鬧,提出一個比較大膽的想法。

    我們認為該字可能是個從“壺”“賏”聲的字,即“罌”的異體。金文中的某些“壺”字與該字下部所從的“”比較相似,該字所從的“”可能是這類“壺”字的訛變。不過,該字下部所從,也有可能就是從“缶”演變而來,就是“罌”字。下面是與“”比較相似的“壺”字:

     

  • 刘云 在 2011/1/9 17:17:24 评价道:第12楼

    “無不(賏㐭)達”之“賏㐭”似可直接讀為今本的“允”。“允”

    是喻母文部字,“賏㐭”的聲旁“賏”是影母耕部字,兩字聲母相近

    ,韻部亦可相通。文獻中“賏”聲字與“允”聲字亦有間接通假的例

    證,如:

     

     

  • 劉洪濤 在 2011/1/9 20:53:13 评价道:第13楼

    古文字的”爾“和”㐭“有相混的現象,因此這個字很可能不是從”㐭“而是從”爾“的。我記得好像有一個字從”賏“從”尔“(一時檢不出,或許是記憶有誤),和此字很可能是一字的異體。

  • 刘云 在 2011/1/9 21:07:22 评价道:第14楼

    (郭店簡《老子》甲27號簡)

    劉兄說的是這個字吧?

  • 沈培 在 2011/1/9 21:30:47 评价道:第15楼

    劉洪濤:
    古文字的”爾“和”㐭“有相混的現象,因此這個字很可能不是從”㐭“而是從”爾“的。我記得好像有一個字從”賏“從”尔“(一時檢不出,或許是記憶有誤),和此字很可能是一字的異體。

    劉兄所說的,我寫作的時候皆考慮過。「㐭」、「爾」相混的情況,蘇建洲先生有文討論過。但此字下部似難以看作「爾」。再說,即使說是「爾」之訛,它在語音上跟「賏」仍不很近。至於《老子》中的那個字,對應於今本的「銳」,趙彤先生有文討論過,認為是從「尔」聲的。跟這個字也是在語音上不能密合。因此,拙文當中才用「目前還難以提出確切的證據來證明它們在語音上可以相通」之說虛晃一槍而略過。

  • 蘇建洲 在 2011/1/9 21:55:57 评价道:第16楼

    沈培:

    劉洪濤:
    古文字的”爾“和”㐭“有相混的現象,因此這個字很可能不是從”㐭“而是從”爾“的。我記得好像有一個字從”賏“從”尔“(一時檢不出,或許是記憶有誤),和此字很可能是一字的異體。

    劉兄所說的,我寫作的時候皆考慮過。「㐭」、「爾」相混的情況,蘇建洲先生有文討論過。但此字下部似難以看作「爾」。再說,即使說是「爾」之訛,它在語音上跟「賏」仍不很近。至於《老子》中的那個字,對應於今本的「銳」,趙彤先生有文討論過,認為是從「尔」聲的。跟這個字也是在語音上不能密合。因此,拙文當中才用「<SPAN style="FONT-SIZE: 14pt; FONT-FAMILY: 宋體-方正超大字符集; mso-bidi-font-size: 12.0pt; mso-hansi-font-family:

    謝謝沈培先生關注拙文。以筆者的認識,此字的確不好說是「爾」。

  • 沈培 在 2011/1/10 13:29:55 评价道:第17楼

    又想了想,覺得應該補充一下:

    「嬰兒」又曰「嫛兒」、「嫛婗」,這是大家熟知的。大多數人都認為「嬰」相當於「嫛」。鄭玄注《禮記·襍記》「中路嬰兒失其母焉」時說:「嬰,猶鷖彌也。」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嫛」下說:「嫛婗合二字爲名,不容分裂。」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媐」下說:「嫛、婗,皆小兒學語聲。」或許「嫛」、「鷖」、「彌」、「兒」、「婗」、「嬰」皆像小兒學語聲,音是相近的。如此,簡文之字,其「賏」下所從或許確實可以推測其為「爾」之訛。(當然,也有可能它只是一個從「尔」聲的字,跟「」也是無關的。)這樣的話,它就是一個雙聲字,大概只能讀為「儆」或「敬」,而跟從「」聲的「懍」、「稟」等字無關。

  • 劉洪濤 在 2011/1/10 13:51:21 评价道:第18楼

    回沈老师:
    我就是这个意思。把所谓“㐭”看作“尔”有两个好处,一个就是您所说的读音相近,可以看作两声字(一个日母支部,一个影母耕部);另一个就是跟郭店简的字联系起来(很难想象有两个不同的字,一个字从賏从尔,一个从賏从㐭)。另外,今本对应之字作“允”,郭店简对应今本之字作“锐”,二字音近古通(《书·顾命》“一人冕执锐”,《说文》引“锐”作“鈗”),也可证它们所记录的是一个字(词)。至于读什么,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 沈培 在 2011/1/10 15:18:23 评价道:第19楼

    謝謝洪濤兄意見。

    其實,越想問題越多。拙文說“‘’、‘賏’二者讀音相差較大”,現在看來是不能這麽說的。

    《爾雅》:“楔,荊桃。”郭注云:“今櫻桃也。”而“荊桃”又名“含桃”。(見《廣雅》)“櫻”、“荊”之於“含”的關係,不正透露著“賏”與“”也有關係嗎?看來又得回到”字上去。我現在傾向於把“”與“賏”聲相近,簡文“賏/”就是一個雙聲字,拙文相關部分當修改,前面一個帖子中關於“嬰兒”一詞異寫的帖子當刪除。

     

  • 鄧少平 在 2011/1/10 19:21:23 评价道:第20楼

    <!--StartFragment --><DIV> </DIV><DIV>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先君靈王乾溪云A”(A字見下圖,分別為甲、乙本),其下部件以前也有釋為“爾”還是“㐭”的爭論,其形和清華簡《皇門》此字下部酷似,應該是同一個字吧。</DIV><DIV> </DIV><DIV> </DIV><DIV>           </DIV><DIV> </DIV>

  • 沈培 在 2011/1/10 19:54:49 评价道:第21楼

    鄧少平:
    <!--StartFragment --><DIV> </DIV><DIV>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先君靈王乾溪云A”(A字見下圖,分別為甲、乙本),其下部件以前也有釋為“爾”還是“㐭”的爭論,其形和清華簡《皇門》此字下部酷似,應該是同一個字吧。</DIV><DIV> </DIV><DIV> </DIV><DIV>           </DIV><DIV> </DIV>

    應該都是從「㐭」,前面我已提到蘇建洲先生文,可參看。蘇先生已將其字連上「云」字讀為「殞顛」或「殞殲」。鄙意或許當讀為「殞身」或「殞命」更好。

  • 蘇建洲 在 2011/1/11 11:57:57 评价道:第22楼

    字亦見於《集成》11341「四年皋奴戈」,當人名用,張亞初先生釋為「罌」,是把上面當「嬰」來看。以此觀之,《皇門》此字下部從(禀-示)可以確定下來。至於是否要與

    42×66(郭店簡《老子》甲27號簡)視為一字,還要再思考看看。

     

  • 蘇建洲 在 2011/1/11 11:59:57 评价道:第23楼

  • 刘云 在 2011/1/11 12:07:13 评价道:第24楼

    俺和張先生撞車了,榮幸啊

  • 孟蓬生 在 2011/1/19 9:06:35 评价道:第25楼

    關於同篇不同字或同簡不同字的現象(即同篇中用不同的字記錄同一個詞的現象),最近李家浩先生也有論述。他說:

    從戰國竹書用字情況來看,在同一篇中的同一個詞,可以使用不同的字表示。就拿《六德》這段文字來說,表示“剛”這個詞的字,既作“亡廾(引者注,上下結構)”,又作“強”;表示“義”這個詞的字,既作“義”,又作“宜”。又如上海博物館竹書《競公瘧》8號:“今薪蒸思(使)虞守之,澤梁史(使)漁守之,山林史(使)衡守之。”《六德》表示“者”這個詞的字,既寫作“者”,又寫作“多”,一點也不奇怪。(《關於郭店竹書〈六德〉“仁類䠢而速”一段文字的釋讀》)

    蒙李先生贈閱此文,不敢自秘,拿出來跟大家共享(沒征得先生同意,想他不會怪罪吧)。

  • 蘇建洲 在 2011/1/19 10:33:12 评价道:第26楼

    孟蓬生:

    關於同篇不同字或同簡不同字的現象(即同篇中用不同的字記錄同一個詞的現象),最近李家浩先生也有論述。他說:

    從戰國竹書用字情況來看,在同一篇中的同一個詞,可以使用不同的字表示。就拿《六德》這段文字來說,表示“剛”這個詞的字,既作“亡廾(引者注,上下結構)”,又作“強”;表示“義”這個詞的字,既作“義”,又作“宜”。又如上海博物館竹書《競公瘧》8號:“今薪蒸思(使)虞守之,澤梁史(使)漁守之,山林史(使)衡守之。”《六德》表示“者”這個詞的字,既寫作“者”,又寫作“多”,一點也不奇怪。(《關於郭店竹書〈六德〉“仁類䠢而速”一段文字的釋讀》)

    蒙李先生贈閱此文,不敢自秘,拿出來跟大家共享(沒征得先生同意,想他不會怪罪吧)。

    謝謝蓬生先生秘密大公開 ,俾便後生學習。先生提到《六德》31表示這個詞的寫法的亡廾字值得關注。此字以往隸定為止廾,但無法與連上關係,今隸定為亡廾則問題就解決了。此字上部的的寫法亦見於《吳命》簡9,參見馮勝君先生在《古研》28頁的文章。

  • 孟蓬生 在 2011/1/28 10:39:15 评价道:第27楼

    陳劍先生也討論過同篇異字(詞)現象(《楚簡“网廾”字試解》,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 2008    2008年 10 月 30日~11 月2日,芝加哥大學東亞語言與文明系):

  • 王寧 在 2011/1/31 16:36:31 评价道:第28楼

    看了沈先生此文甚受啓發。
    關於《皇門》中的那個從舟主聲的字,竊以為應該就是“艟”字的或體。據陳劍先生說,“主”字在古銘文中有直接用為“重”之例(見陳劍《試說戰國文字中寫法特殊的“亢”和从“亢”諸字》注[4],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2010年10月7日),出土簡帛書文字中以“重”為聲旁的字而作從“童”的例子甚多,故【舟主】字可能就是“艟”字的或體。據《集韻》,“艟”字的或體也作“【舟同】”,即從舟同聲,則在文中讀為“同”應該無問題。

  • 刘云 在 2011/2/18 9:45:29 评价道:第29楼

    疑“民沇曰”的“沇”应读为“尽”,与“率”、“咸”同义,古书(包括《尚书》)中习见“尽”字的这一用法。

  • 蒿耳 在 2011/2/18 19:36:47 评价道:第30楼

    劉先生謂“盡”、“允”音近,其說甚是。劉先生前曾論允字可以讀為進(說清華簡《皇門》中的“賏”聲字),從聲音說是一點問題也沒有的。《說文·夲部》:“𡴞,進也。从𠦍从屮,允聲。《易》曰:𡴞升大吉。”此以音近為訓,即聲訓。《詩·大雅·文王》:“王之藎臣,無念爾祖。”毛傳:“盡,進也。”清陈启源《毛詩稽古篇》:“盡本染草之名,詩人以其音同,假借為進。”《《戰國策·秦策三》:“使臣得進謀如伍子胥。”《史記·范雎蔡澤列傳》“進”作“盡”。不過,它們與“率”似不僅是義近的關係。

  • 金滕 在 2011/2/28 11:35:48 评价道:第31楼

    簡文“女(如)舟,輔余于險,余于淒(濟)”讀為“如同舟,輔余于險,儆余于濟”,也很容易理解。“儆余于濟”意即在渡河時要儆戒我注意安全,其與“輔余于險”相連而言,一者謂處於危險之中臣下要輔助君王,一者謂在正常情況下也要提醒君王不要掉以輕心,正所謂“居安思危”。

    岳麓书院藏秦简(壹)为吏治官及黔首》简61/1528正有“船人不敬(警)”的说法,可为沈培先生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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