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竹簡《祭公之顧命》校補
(首發)
蕭旭
靖江市廣播電視台
釋文據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清華簡〈祭公之顧命〉研讀札記》[1] 。
(1)王若曰:“且(祖)(祭)公, (哀)余少(小)子,(昧)亓(其)才(在)位。”
按:今本《逸周書·祭公》作“王若曰:祖祭公,次予小子,虔虔在位 ”。次,讀為嗞。《說文》:“嗞,嗟也。”字亦作咨,《玉篇》: “咨,嗟也。”《漢書·韋玄成傳》玄成詩:“咨余小子,旣德靡逮。”後漢傅毅《迪志詩》:“咨爾庶士,迨時斯勗……咨予小子,穢陋靡逮。”“咨”為嘆詞,與簡本作“哀”義近。劉師培曰:“‘次 ’疑‘欥’訛,《說文》:‘欥,詮詞也。’引《詩》‘欥求厥寧’ ,則‘欥’、‘聿’古通。或曰:‘次’當作‘汶’,‘汶’、‘閔 ’同。”陳漢章曰:“魏氏源《書古微》云:‘次字未詳,疑為譌。 ’朱釋刪去‘次’字,大謬。劉《補正》引或說云:‘次當作汶,汶、閔同。’或說是也。……蓋閔、汶聲近,汶、次形近,故譌。” [2] 諸說並未得。,讀為蔑,實為勱 [3],勉勵也。上古多用雙音節詞“蔑曆”,音轉為“蠠沒”、“密勿”、“黽勉”[4] ,又作“僶勉”、“僶俛”、“黽俛”、 “僶未”、“勉勿”、 “未”、“僶僈”、“密勿”、 “閔免”、“閔勉”、“侔莫”、“劺莫”等形[5] 。與今本作“虔虔”義合。
(2) (旻)天疾畏(威),余多寺(時)叚(?)懲
按:今本《祭公》作“昊天疾威,予多時溥愆”,孔晁注:“溥,大也。言昊天疾威於我,故多是過失。”叚,讀為嘏,《說文》:“嘏 ,大、遠也。”字或作夏、假,《爾雅》:“夏、嘏、假,大也。”《方言》卷1:“嘏 ,大也。秦晉之閒,凡物壯大謂之嘏,或曰夏。 ”又“夏,大也。自關而西秦晉之閒,凡物之壯大者而愛偉之謂之夏,周鄭之閒謂之暇(嘏)。”《廣雅》:“夏,嘏也。”《御覽》卷 21引《尚書大傳》:“夏者,假也。”並一聲之轉[6] 。“懲”當作“愆”,形之譌也。假愆,即“ 溥愆”,今言大錯。《書·文侯之命》:“嗚呼,閔予小子嗣,造天丕愆。”孔《傳》:“言我小子而遭天大罪過。”“假愆”亦即“丕愆”也。
(3)隹(惟)寺(時)皇上帝厇(度)亓(其)心,卿(享)亓(其)明悳(德)
按:厇,原釋文讀為“宅”。今本《祭公》作“維皇皇上帝度其心,寘之明德”,孔晁注:“天度其心所能,寘明德於其身也。”“寘”當作“著”,形之譌也。之,猶其也[7] 。著之明德,彰明其明德也。簡本作“卿”者,亦彰明、彰顯之義。《說文》:“卿,章也。”《廣雅》同。《白虎通義·德論上》:“卿之為言[章也 ],章善明理也。”[8]《初學記》卷12引《釋名》:“卿,章也,言貴盛章著也。” 《書鈔》卷53引應劭《漢官儀》:“卿,彰也,明也,言當背邪向正,彰明道德也。”此簡“卿”字正可發明《說文》古義,至可寶貴。考《大戴禮記·小辨》:“發厥明德。”“發”亦彰明之義,《廣雅》、《玉篇》並云:“發,明也。”《左傳·襄公二十六年》:“晉君宣其明德於諸侯。”“宣”亦彰明之義,《詩·淇奧》《釋文》:“咺,《韓詩》作宣。宣,顯也。”王引之曰:“宣昭,猶言明昭。”又“宣朗者,明朗也。”[9] 《易·晉》《象》曰:“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子夏易傳》卷4:“明出地上大明之道,可進之時也,君子著其明德,求上知之。”昭亦明也、著也。並可與此簡印證。
(4) (付)畀四方
按:今本《祭公》作“付俾於四方”,孔晁注:“付與四方。”丁宗洛、盧文弨並改“俾”為“畀”[10] 。俾讀為畀,不煩改作。《慧琳音義》卷 10“俾爾”條引《韻詮》:“俾,與也。”《書 ·周官》序:“王俾榮伯作賄肅慎之命。”《史記·周本紀》“俾” 作“賜”,是史公正讀俾為畀也。
[1]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清華簡〈祭公之顧命〉研讀札記》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 Src_ID=1354。
[2]並轉引自黃懷信《逸周書彙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924-- 925頁。
[3]“蔑”讀為“勱”,參見于省吾《釋“蔑曆” 》,《東北人民大學人文科學學報》1956年 2期。又參見范常喜《金文“蔑曆”補釋》, 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 Src_ID=1369。
[4]參見阮元《積古齋鐘鼎彝器款識》卷 5,阮元嘉慶九年自刊本。
[5]參見蕭旭《唐五代佛經音義書同源詞例考》之《“蠠沒”考》,第二屆佛經音義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2009年上海)。
[6]參見王念孫《廣雅疏證》、錢大昭《廣雅疏義》,並收入徐復主編《廣雅詁林》,江蘇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 435頁。郝懿行《爾雅義疏》,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3年版,第10-- 11頁。錢繹《方言箋疏》,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4年版,第57、63頁。
[7]參見王引之《經傳釋詞》,岳麓書社 1984年版,第198-- 199頁。
[8]“章也”二字據《孝經》宋邢昺疏、《玉海》卷122引補。《書鈔》卷53引作“卿之為言彰也,彰善名治也”。“章” 、“彰”古通用。《御覽》卷228引作“卿,章也,[章]善明理也”,脱一“章”字。《韻補》“卿” 字條引同今本,則宋代已脫。
[9]王引之《經義述聞》,江蘇古籍出版社 1985年版,第157、517頁。
[10]並轉引自黃懷信《逸周書彙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928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1月11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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