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古越阁藏者差其余剑
(首发)
董珊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
台北古越阁对于商周青铜兵器的收藏和研究,久已蜚声中外。1992年11月,中国古文字学研究会第九届年会在南京召开,古越阁主人王振华、王淑华伉俪与会,并首次向大陆古文字学界介绍他们的收藏,我在会议上结识他们,至今已有十八年的友谊。前些年,王氏伉俪来京时,曾以所藏一柄菱形暗紋古剑铭文相问;在2010年底,我去台北访问,振华、淑华伉俪热情款待,畅饮倾谈之下,又出示该剑的清晰照片(图一,1),督促我做些考释。我归来细思,略有所得,谨以此篇作答。
这柄剑原题为“菱形暗紋铭文剑”,[1]首次著录于1993年11月古越阁出版的《商周青铜兵器》第77号(224-225页)。此剑曾于1995年来北京参加北京故宫博物院建院七十周年庆典,国家文化部文物局评定为贰级文物。1998年10月古越阁出版的《古越阁藏铜兵萃珍——铜剑篇》第21号重新著录该剑(100-101页),并介绍说:
菱形暗紋铭文剑
春秋晚期。通长39.8公分,格宽4公分,重375公克。
剑作平脊斜从厚格式。剑身狭长,近锋处收狭明显,双刃呈弧形,前锋尖锐,中起平脊,两从斜弧。剑格作倒凹字形,饰兽面纹并镶嵌绿松石,剑身装饰有菱形暗格纹。圆茎实心,有两道箍。圆盘形首。在平脊上有凹铸铭文一行十一个字,曹锦炎先生释读为:
者差其余择吉金□铸甬(用)僉(剑)
铭文中有一字不清,待考。其铭文凹槽上涂有一层不明元素的黑色涂料,亦有待进一步研究。
所谓“铭文中有一字不清”,施谢捷先生已于所著《吴越文字彙编》释文中径释“□铸”为“铸”字[2]。该字应为上下两部分写得特别分开的“铸”字。施先生的意见是正确的。因此剑铭共十个字。
“者差其余”四字,在《商周青铜兵器》一书中释为“者差其□”,“余”字未释;由于原发表时照片不够清楚,施谢捷先生则更为谨慎,仅释“其”字。现根据清晰的照片重做摹本(图一,2),可以看出,曹锦炎先生所释“者差其余”不误。
据上述,剑铭十字的释读并无问题。但器主“者差其余”究竟是谁,在从前没有考证。
我认为,“者差其余”应即澳门珍秦斋所藏越王差徐戈之越王名“差徐”(戈铭见图二)。据李学勤先生和我分别考证,越王差徐戈之“差徐”应即文献中所记载的越王初无余[3]。
越王初无余见于《史记·越王勾践世家》之《索隐》引竹书《纪年》,他是越王勾践七世孙,越王翳之孙,诸咎之子。这里再引述《史记·越王勾践世家》来看:
句践卒,子王鼫与立。王鼫与卒,子王不寿立。王不寿卒,子王翁立。王翁卒,子王翳立。王翳卒,子王之侯立。王之侯卒,子王无彊立。
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在“子王之侯立”下引竹书《纪年》细述初无余前后的越国内乱云(此据各版本校正,非中华书局排印版)[4]:
翳三十三年迁于吴,三十六年七月太子诸咎弒其君翳,十月粤杀诸咎。粤滑,吴人立孚错枝为君。明年,大夫寺区定粤乱,立初无余。初无余之十二年,寺区弟思弒其君莽安,次无颛立。无颛八年薨,是为菼蠋卯。
据《纪年》,“初无余”立十二年被杀,又称“莽安”。根据杨宽先生考订,越王翳元年至三十六年,当在公元前四一〇至前三七五年;初无余元年至十二年,在公元前三七二至前三六一年[5]。由此看来,差徐戈的年代属战国中期早段。
至于“初无余”与“差徐”的对应关系,关键在于“差”声之字常常可以与鱼部字(“初”是鱼部字)相通,有关的例证我已详细列举,可以参看拙文《越王差徐戈考》,此不再述。
根据上述,“者差其余”先要与“差徐”相联系,才能与“初无余”相联系。这就无怪乎从前不能确定“者差其余”究竟是谁了。因为初无余为诸咎之子,剑铭“者”可能读为“诸咎”之“诸”,“者(诸)”是氏[6];“其”是虚词,犹如“初无余”之“无”也是虚词。剑铭“者差其余”不称越王,说明此剑最有可能是初无余即王位之前所制作。
古越阁者差其余剑铭中的“差”、“余”、“金”、“铸”、“其”、“甬”六字皆见于与珍秦斋越王差徐戈铭,由此,我们可以做些字体比较。其中,“余”字的字形较为特殊,这类“余”字写法多见于越器铭文(以及《集成》02766
123
1、者差其余剑;2、3、越王差徐戈
12 3 45 6 7 8 9
1、越奇字鐘;2、越奇字鐘;3、越王者旨於賜鐘一;4、越王者旨於賜鐘二;5、越王者旨於賜鐘三;6、越王者旨於賜鐘四;7、越王者旨於賜鐘三;8、越王者旨於賜鐘三,9、《集成》02766
剑、戈铭文“余”形都作中竖下不出头的类型,剑铭“余”字中向上歧出的一对斜笔,从照片犹可分辨其左侧的一笔。另外,两铭的“其”字写法都是下端没有两短竖,“甬(用)”字写法都是左右两竖末端向两侧开张,都有一定的特殊性,可以比较:
12 34
1、越王差徐戈;2、者差其余剑;3、越王差徐戈;4、者差其余剑
写法不一致的“差”(似加“口”旁)、“金”、“铸”三字,就不好比较了。
古越阁收藏的者差其余剑,既在剑格兽面纹中镶嵌绿松石,又在剑身装饰有菱形暗格纹。在这两点特异之外,更应引起研究者注意的是,此剑之剑脊,并没有先秦青铜剑所常见的中脊线,而是做平脊,其横截面呈六边形。这个特征是非常罕见的。据我目前所知,这种平脊剑大概有如下几件(见图三):
1、1953年长沙月亮山M4:5,此剑身有浅褐色菱形纹,小圆柱茎[7]。发掘报告认为是越式剑。
2、洛阳中州路(西工段)属于第四期的战国墓M2717出土三柄剑,其中一件是圆茎平脊(M2717:13)。[8]
3、《长沙楚墓》发掘报告所划分的铜剑CⅠb式,以长沙M1633:1为例共列举三柄扁茎平脊剑,另外两柄是87长黄东M1:2、93长桐公M1:1[9]。
4、古越阁《商周青铜兵器》第98号也是一件圆茎平脊剑,“中脊呈平台形隆起”。
湖南长沙月亮山M4与洛阳中州路M2717都是战国墓[10]。战国晚期赵、燕、秦等国家的铍,也多作平脊双刃,有可能是受平脊剑的影响。平脊剑似乎不见于更早的时代,它很可能是战国时出现的新品种。所以说,从铭文研究的角度,我将古越阁藏者差其余剑确定为战国中期的越王差徐(初无余),从形制断代的方面也是有根据的。
最后可以附带提及,关于珍秦斋藏越王差徐戈以及绍兴越文化博物馆藏越王差徐戟,吴振武、曹锦炎两位先生都认为“差徐”不是人名。由于本文将剑铭“者差其余”与戈铭“差徐”对读,他们的这个看法应该可以不攻自破了。
2011-1-30
1、者差其余剑铭文放大照片 |
2、者差其余剑铭文新摹本 |
图一 者差其余剑铭文
图二 越王差徐剑铭照片及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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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者差其余剑 |
2、长沙月亮山M4:5 |
3、长沙M1633:1 |
4、古越阁《商周青铜兵器》第98号 |
5、洛阳中州路M2717:13 |
图三 平脊剑
[1] 又著录于:李学勤:《青铜兵器的发展高峰——以古越阁藏品为中心》,《中国文物世界》99期89页图十二,1993年。台北国立历史博物馆《商周青铜兵器暨夫差剑特展论文集》彩色图版剑类第17号,1996年1月。施谢捷:《吴越文字彙编》三四三页089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年8月。锺柏生、陈昭容、黄铭崇、袁国华编:《新收殷周青铜器铭文暨器影彙编》1869,艺文印书馆2006年版。
[2] 施谢捷:《吴越文字彙编》553页。施先生从字体、形制方面认为该剑属吴器,可参看。
[3] 李学勤:《珍秦斋藏金——吴越三晋篇》之“前言”;董珊:《论珍秦斋藏越王差徐戈》,收入《珍秦斋藏金——吴越三晋篇》之“论述”部分,澳门基金会出版,2008年10月。拙文又题为《越王差徐戈考》,发表在《故宫博物院院刊》2008年第4期。
[4] 此处的改动,参看《越王差徐戈考》注7、8、9。
[5] 杨宽:《战国史料编年辑证》7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
[6] 此问题另详。
[7] 湖南省博物馆等编著:《长沙楚墓》175页,图一二五,7;彩版一三,3、4,文物出版社,2000年1月。长沙月亮山M4在《长沙楚墓》新编号为M168。
[8]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中州路(西工段)》第98页图六五,图版陆陆,7,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
[9] 《长沙楚墓》173页,图一二四.4,图版五二,1(长沙M1633即1965年长沙梅子山七七〇工地M29)
[10] 月亮山M4在《长沙楚墓》发掘报告定为第三期即战国中期;中州路M2717在《洛阳中州路》属第四期,也是战国墓。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1月30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1年1月31日
点击下载附件:0798記古越閣藏者差其余劍
目前发现的最早的平脊剑,实际可早到春秋中、晚期之际。郧县乔家院M4曾出土一柄残断的平脊剑(M4:23),整体特征与“者差其余剑”非常接近,格上亦镶嵌有绿松石;因为是考古发掘出土,墓葬年代可根据同出铜容器定为春秋中晚期之际,约公元前580—前560年。与其年代同时或稍晚的桐柏月河M1(简报定为春秋晚期前段,基本正确)也出土一柄平脊剑(M1北坑),完整,特征与“者差其余剑”也很相似,简报未提格上有无镶嵌物,但从发表的图片看,似乎是有。因此从器物类型学来看,“者差其余剑”年代似乎与乔家院剑、月河剑相近,当属春秋时期。小文《郧县乔家院春秋墓初识》(《南方文物》2009年第4期)中曾对东周铜剑的形制特征做过一点讨论,在谈到乔家院剑时指出它 “茎上两箍间距与箍首间距并不大,前者只是略小于后者”,而较晚时期的铜剑特征则是“茎上两箍位置偏上,两箍间距(两箍间茎长)明显小于箍首间距(下箍与剑首间茎长)”;还指出它“剑格较宽,茎相对较粗(主要相对格长而言)”也可能是早期特征。“者差其余”剑基本符合上述较早特征,又有时代明确的比较对象,因此我觉得它的年代不会太晚。
再补充一下。以上是我们所做的各时期铜剑特征大致的比较图。可以看出在双箍剑中,吴王光剑、吴王夫差剑、徐王义楚之元子剑、越王者旨於赐剑、越王州句剑等年代明确为春秋晚期以后的铜剑,双箍都较偏上(靠近格),而屯溪出土的较早时期的铜剑,双箍间距较大,乔家院剑和月河剑正处于中间形态,“者差其余剑”也可能处于这个发展阶段。
感谢淄泷先生的补充。写平脊剑的时候,还真想过是否向你请教一下。
平脊剑确如您所举例,出现得较早些。从逻辑上说,早一些的器形,不见得晚一點就一定没有。者差其余剑的另一特征,是两從比脊宽,其它的剑则多是脊比從宽。
战国老师客气了!剑的特征与时代早晚的关系还有必要进一步探讨,我的一点认识未必正确。
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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