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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佩玲:讀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程寤》篇札記(兩則)
在 2011/2/4 0:39:27 发布

讀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程寤〉篇札記(兩則)

(首發)

 

鄧佩玲

香港教育學院中文學系

 

近日讀清華簡〈程寤〉篇偶有所見,撰讀書札記兩則,尚祈大雅君子,不吝賜教。

 

1.「卑(俾)霝(靈)名(冥)(凶)(祓)」(簡二)

清華簡〈程寤〉簡二「卑(俾)(凶)(祓)霝(靈)名(冥)」一語,整理者讀「霝」為「靈」,並引《楚辭九歌》為佐証,說明「靈」即「巫」;至於「」,整理者據包山簡讀為「凶」,並認為「名兇」即乃《周禮男巫》所見之「授號」。[1]

有關此句子之釋讀,學者間多有異議,如宋華強曾提出,如若上文用「霝」表示「巫」,那下文的「巫」與這個巫者有何不同?並認為「霝」當讀為「靈龜」之「靈」。[2] 張崇禮則本諸簡文整理者訓「霝」作「巫」,而「名」則指「評說」,「祓」是「福」,整句意謂「使靈巫說說是凶是福」。[3] 孟蓬生認為「」音當同「葼」,借為「總」,有「統領」之意,簡文所謂「祓」,即「總領祓事」或「主持祓事」。[4]

《周禮春官》云:「男巫:掌望祀、望衍,授號,旁招以茅。」「巫」確職掌「授號」,但倘若據《楚辭》釋「靈」作「巫」,有關解釋確又難與下文通讀,但據宋氏讀為「靈龜」之「靈」,則又似有增字為訓之嫌。又整理者以為「名凶」為《周禮》所見之「授號」,其說明既沒有足夠及充份之解釋,兩者相通之說似仍嫌牽強。

簡文所言之「名」,揆諸上古音,與其同音者尚有「冥」,兩字俱屬為明紐耕部,《詩齊風猗嗟》云:「猗嗟名兮」,《玉篇頁部》引「名」作「」,可見「名」、「冥」二字音同可通。此外,復從古籍記載可見,「名」、「鳴」、「冥」三者應當音近互通,故疑簡文「名」當讀如「冥」。例如,《周易謙》「鳴謙」下王弼《注》嘗云:「鳴者,聲名聞之謂也。」陸德明《經典釋文》引「鳴」作「名」;又《經典釋文》於《周易豫》「冥豫成」下云:「冥,鄭讀為鳴。」「冥」通「鳴」,從而可知「鳴」、「名」、「冥」三字音近。[5]

筆者疑清華簡「霝名」當讀為「靈冥」,於先秦古書中與「霝冥」一語相近者猶有「冥靈」,《莊子逍遙遊》云:

 

楚之南有冥靈者,以五百歲為春,五百歲為秋;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歲為春,八千歲為秋,此大年也。

 

又《列子湯問》亦云:

 

荊之南有冥靈者,以五百歲為春,五百歲為秋。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歲為春,八千歲為秋。

 

《莊子》、《列子》皆記「冥靈」乃楚南之木,二者所言實屬一物。「冥靈」,古注疏多以為木名,長壽之木也,成玄英《疏》:「冥靈大椿,並木名也,以葉生為春,以葉落為秋。冥靈生於楚之南,以二千歲為一年也。」又《經典釋文》:「冥靈,木名也,江南生,以葉生為春,葉落為秋。此木以二千歲為一年。」前賢雖以「冥靈」為長壽木之名,但復從「冥靈」二字之構詞觀之,「冥」、「靈」皆具語素義,因木之長壽而與常木有異,故謂之「冥靈」,「冥靈」並非屬植物專名之聯綿詞。

「冥」,幽晦也,乃幽暗不明之形容,具模糊不清之義,如《說文冥部》:「冥,幽也。」《荀子正名》云:「說不行則白道而冥窮」,楊倞注:「冥,幽隱也。」至於「靈」,神也,如《書泰誓上》有「惟人萬物之靈」一語,孔安國《傳》:「靈,神也。」又《楚辭九歌》云:「靈連蜷兮既留」,朱子《集傳》:「靈,神所降也。」古人以神靈為不可知者,亦不能直接與之溝通。而《莊子》、《列子》以「冥靈」稱此千歲之樹,實因其壽異於常木,且幽冥而不可知也。

今清華簡稱「霝(靈)名(冥)」,其語序雖與古書所見之「冥靈」稍有差異,然兩者所言之物類俱同,皆為異木之稱名。上古漢語尚處發展階段,凡屬並列結構複合詞者,語序前後倒置之情況時見,如《韓非子解老》:「苦痛雜於腸胃之間,則傷人也憯。」《論衡變動》則云:「其時皆吐痛苦之言。」因此,清華簡「霝(靈)名(冥)」亦當即古書所見之「冥靈」,皆指稱奇異之樹。太姒夢中見有「棘」、「梓」、「松」、「柏」、「棫」、「柞」諸木,古人迷信夢兆之說,占夢之記載屢見於《詩》、《左傳》、《莊子》等古籍,而從〈程寤〉記述可知,王亦相信太姒所夢諸木能預言周之吉凶,故此等樹木亦異於常木,有神秘之感,因而亦以「霝(靈)名(冥)」作為形容及稱名。

至於「」,整理者讀「」為「凶」,「」即「祓」,兩字中間斷讀;然而,筆者認為「(凶)(祓)」連讀亦無妨,而且當連屬前文,整句為「卑(俾)霝(靈)名(冥) (凶)(祓)」,「(凶)(祓)」屬偏正結構短語,言「除凶之禮」。[6] 至於「卑」,則通「俾」,具「使」之意,如《書堯典》「有能俾大」,孔安國《傳》:「俾,使也。」「使」後賓語省略,據下文填補,則是「祝」、「巫」、「宗」三人,而「霝(靈)名(冥)(凶)(祓)」應是賓語前置句式。上古漢語中,非否定句裡賓語前置於動詞或介詞者不乏其例,如《詩小雅節南山》:「赫赫師尹,民具爾瞻。」賓語「爾」前置於動詞「瞻」之前;又《詩衛風氓》:「將子無怨,秋以為期」,「秋以為期」即「以秋為期」,介詞賓語前置。因此,「卑(俾)霝(靈)名(冥) (凶)(祓)」即「卑(俾)(凶)(祓)霝(靈)名(冥)」,復結合上下文意,整句謂使人替太姒夢中所見諸異樹所致之凶兆作除凶之禮,故簡文下文遂有「祝忻」、「巫率」及「宗丁」三人分別「祓」王、太姒及太子發。

 

2.「祝(祈)(祓)王,(巫)(率)(祓)大(太)姒,宗丁(祓)大(太)子發」(簡二)

有關此段文字之內容,整理者僅作簡單說明,指出祝忻、巫率、宗丁後一字皆是人並言「巫祓太姒,宗祓太子,皆切合身份」。[7]

「官職+人名」之稱名方式常見於商代甲骨及殷周金文,相類者猶有契文之「巫咸」、「巫賢」父子,金文則又如「大(太)祝禽」(見西周早期〈大祝禽方鼎〉)。[8]

筆者認為,清華簡〈程寤〉上述此段文字,可與《國語楚語下》比觀:

 

古者民神不雜。民之精爽不攜貳者,而又能齊肅衷正,其智能上下比義,其聖能光遠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聰能聽徹之,如是則明神降之,在男曰覡,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處位次主,而為之牲器時服,而後使先聖之後之有光烈,而能知山川之號、高祖之主、宗廟之事、昭穆之世、齊敬之勤、禮節之宜、威儀之則、容貌之崇、忠信之質、禋絜之服而敬恭明神者,以為之。使名姓之後,能知四時之生、犧牲之物、玉帛之類、采服之儀、彝器之量、次主之度、屏攝之位、壇場之所、上下之神、氏姓之出,而心率舊典者為之。……

 

「絕地天通」之說本於《尚書呂刑》,其云:「乃命重、黎,絕地天通,罔有降格。」據〈楚語〉所記,重、黎二人嘗斷絕地民與天神之相通,當中亦敘及巫、祝、宗、史等官職之起源。上古早期之時,人與神的溝通本是由巫所負責,後來,由於天官與地官之分化,始有祝、宗、史職官之出現。此外,巫、祝、宗、史之相關記載尚見《左傳定公四年》:

 

是使之職事于魯,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於少皞之虛。

 

杜預注云:「大祝、宗人、大卜、大史,凡四官。」又孔穎達《疏》:「祝、宗,接神之官;大卜主卜,大史主書,與此四等官人,使之將歸於魯也。」周公封伯禽於少皞之虛,亦分賜予魯之附庸及祝、宗、卜、史四者。《禮記禮運》亦云:

 

祝嘏辭說,藏於宗祝巫史,非禮也,是謂幽國。

 

又云:

 

故宗祝在廟,三公在朝,三老在學,王前巫而後史,卜筮瞽侑皆在左右。

 

鄭玄注:「宗,宗伯也。祝,大祝也。」

清華簡所見之祝、巫、宗實可與古籍記載相印証,根據《周禮春官》之敘述,祝、巫、宗三者職責不同,各有所司。祝,〈春官〉作大祝,主要掌祭祀告神之辭。[9] 至於巫,〈春官〉則分為男巫(覡)、女巫二者,男巫職掌「祭祀、望衍、授號」,而女巫負責「歲時祓除、釁浴」,女巫掌管之「祓除」應與今簡文所記之「祓」相同,故為太姒除兇之巫或疑為女巫。宗,即宗伯,據〈春官〉及《書周官》所記,宗伯大概是掌管宗廟祭祀之職官。[10]

從上可見,巫、祝、宗、史等為不同之職官,若就其尊卑排次,上述諸書所記則又似有不同:《國語》言巫為聰明而能通天地之民,其以巫為尊,次為大祝,並以宗伯為最卑。《左傳》書春秋事跡,當中有祝、宗、卜、史而無巫,且從其排序可知,大祝為最尊者,其次是宗。但是,在《禮記》中,宗卻為最先者,祝次之,而巫、史較卑。至於今清華簡,「祓」王者為祝,古既以天子為貴,故其應視大祝為最尊,而「祓」太姒之巫次之,至於為太子發(武王)除兇者則乃宗伯,當屬三者中較為卑微者。

其實,檢諸過去學者所論,陳夢家、張光直、李零諸先生皆嘗撰文論及祝、巫、宗諸職官之別。陳氏曾指出:「『祝史』『巫史』皆是巫也,而史亦巫也」,並認為卜、史、祝三者權分混合;[11] 張氏則以為商代之巫可能有專業兼業之分,但對於祝、宗是否清楚分辨,則仍有保留。[12] 李氏總結〈楚語〉指出:「祝宗卜史一出,則巫道不行,但巫和祝卜史曾長期較量,最後是祝宗卜史占了上風,史官文化占了上風。」[13]

清華簡之年代為戰國中晚期,[14] 而〈程寤〉則當追述殷末周初周文王事蹟,姑勿論〈程寤〉是否能如實反映殷周之際之祭祀習俗,然根據簡文之記載,則似乎可以有以下推論:

一、戰國文獻記載晚商時已有「祝、巫、宗」三職之分立,並可與《國語楚語下》中有關「巫、祝、宗、史」之記載相互印証,由是可見戰國時人已認為「祝、巫、宗」於殷晚周初時已經分掌不同職務。

二、結合《國語》、《左傳》、《禮記》及清華簡〈程寤〉篇可知,祝、巫、宗等的尊卑排次於不同時代及地域文獻之記載皆有不同,由是可推知有關現象於先秦時似乎尚未有定制。



[1] 參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上海:中西書局,2010年,頁137,註〔四〕。

[2] 宋華強:〈清華簡《程寤》「卑霝名凶」試解〉,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簡帛網」2011114日刊發文章,網址: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390

[3] 參任攀、程少軒整理:〈網摘《清華一》專輯〉,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22日刊發文章,網址: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393

[4] 同上注。

[5] 又《老子》第21章有「窈兮冥兮,其中有精」一語,「冥」於馬王堆帛書《老子》甲本作「鳴」,此亦為「冥」、「鳴」通假之說復添一例。

[6] 參《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頁137,參註〔五〕

[7] 參《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頁137,註〔六〕。

[8] 「太祝禽」名禽,為周公旦長子,西周成康時期人,曾任周王朝的太祝。(參吳鎮烽編撰:《金文人名彙編(修訂本)》,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頁23。)

[9] 《周禮春官》:「掌六祝之辭,以事鬼神示,祈福祥,求永貞。」

[10] 《周禮春官》:「大宗伯之職,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以佐王建保邦國。」又《書周官》:「宗伯掌邦禮,治神人,和上下。」

[11] 陳夢家:〈商代的神話與巫術〉,《燕京學報》第20期,1936年,頁534

[12] 張光直:〈商代的巫與巫術〉,見《中國青銅時代》(二集),北京:三聯書店,1990年,頁46

[13] 李零:〈絕地天通──研究中國早期宗教的三個視角〉,《中國方術續考》,北京:東方出版社,2000年,頁363

[14] 參《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頁3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2月3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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