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契劄記一則
——釋“”及相關問題
(首發)
趙鵬
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殷墟甲骨文中有兩個从口从目的字,其中一個作“”形,另一個作“”形。二者相同之處在於,都是“目”形在上,“口”形在下。不同之處在於,前者“目”形大於 “口形”,“目”形覆蓋在“口”形之上作“”。後者“目”形小於“口形”,“目”形包含在“口”形之中作“”。
一般把 “”隸定爲“”,它的用法主要有兩種[1]:一是作人名,卜辭有對“子”生育之事的占卜,她應當是武丁中晚期的一位女子。一是作祭祀對象,卜辭有對進行祭祀,以祈求年成或雨水豐足的占卜。
“”見於《合集》5383,《釋文》[2]、《類纂》[3]將其等同於“”。沈建華女士《字表》[4]及李宗焜先生《字表》[5]均未列此字形。我們認為這個字並非“”字。該字下部所從之“口”形是“凵”字異體,上面的“目”字是以動物的眼睛指代鹿、麋一類動物,即以部分代替整體的一種表意方式。這個字應該是 “”“”的異體字,當從裘錫圭先生考釋,讀爲“陷”字,表示一種設置陷阱的捕獵方式[6]。
(1)辛王不其[][麋(或鹿)]。5383[賓]
以上這條卜辭殘缺,當是辛日商王用陷的方式捕捉鹿一類動物的占卜。甲骨文“口”、“凵”有互用之例。例如:
(2)其(陷)麋于斿。5579[賓三]
(3)壬子卜,殻,貞:甫擒麋。丙子,允擒二百九。 10349[賓一]
(4)貞:乙亥。擒七百鹿。用(登) [7]。《屯南》2626[歷二]
以上卜辭(2)辭卜問是否在斿地陷麋。(3)辭卜問甫去擒獲麋鹿嗎。驗辭記載在丙子這一天用陷的方式,果然擒獲了二百零九只麋鹿。(4)辭卜問乙亥這一天用陷的方式捕獵嗎。驗辭記載擒獲了七百只鹿,並把這些鹿獻給某位神。(2)(3)辭中的“陷”皆以“麋”在“凵”中會“陷”這種捕獵方式之意。(4)辭“”也是以“ 麋”在“凵”中會“陷”意,但“凵”形內多飾一橫,同於“口”形。這種情況也見於 “出”、“各”二字。例如:
(5)丁巳卜:今早[8] 方其大。四月。 6689[賓]
(6)今早方其大。6690[賓 ]
(7)甲辰:宜丁牝一,丁 ,夨(昃)于我,翌[日]于大甲。用。135.4[花東子組]
(8)甲午卜:丁其,子惠玉肇 [9]丁。不用。 祖甲彡。288.8[花東子組]
以上(5)(6)兩辭同屬賓間類卜辭,卜問今天早晨敵方是否會大規模出動侵犯商土。其中(5)辭的“出”下爲“口”形,(6)辭的“出”下爲“凵”形。(7)(8)兩辭同屬花東子組卜辭,都與“丁到來”有關。其中(7)辭的“各”下爲“口”形,(8)辭的“各”下爲“凵”形。
殷墟甲骨中有“目” “”互用例。例如表示用網捕獵的罞[10]就有“”、 “”兩形[11]。用“ ”形如:多犬(《合集》 5664[典賓])、惠王(以)戍 (《合集》27968[無名])、鹿(《合集》28342[無名])、鹿 (《合集》28388[何組])。用“”形如:王往(《合集》10730[典賓])等。
綜上,我們認為《合集》5383中的“”當是“”的異體字,即“陷”字。
殷墟甲骨文中還有“ [12] ”“”兩個字形:
(9)王其于。 28794+[13][無名 ]
(10)丁未卜,貞:戊申王其 ,擒。《屯南》923[歷一]
以上卜辭(9)卜問王到某地去陷獵嗎。(10)辭卜問戊申這天王用陷的方法田獵,會有所擒獲嗎。(9)辭中的“”可能是“陷”字,也可能是“阱”字。考慮到(10)辭中陷下爲“”,字形介於“凵”“井”之間,像坎井之形,我們更傾向于此字形讀爲“陷”。
卜辭中有作爲人名的子()、子 。沈建華女士《字表》同於《類纂》[14],將“”與 “”分列爲兩個字頭,認為“”是“”的異體 [15]。李宗焜先生《字表》“”下分列“”、 “”、“”三形 [16]。《新甲骨文編》將“”單列一字,將“” “”兩形隸定爲“”,釋爲“ 陷”[17]。我們將子()、子 所在的一些卜辭繫聯如下:
(11)庚戌卜,,貞:子。 3223[典賓]
(12)子[][妣 ]。3219[典賓]
(13) [貞:子]弗 [其] (肩)[18]興[19]疾。5839[典賓]
(14)子(肩)興 疾。13875[典賓]
(15)□□[卜],□,貞:[禦 ]子于母□。《英藏》140 [典賓]
(16)禦子。 3220[典賓]
(17)癸丑卜,殻,貞:旬亡 (憂)[20]。王占曰:求(咎) [21]。五丁巳子 [22] 。一17076+16913[23] (與17077爲成套卜辭之一、二) [典賓]
(18)癸丑卜,爭,貞:旬 [亡(憂)。王占曰:求(咎) ]。五日丁巳子。17078[典賓 ]
(19)癸丑卜,永,貞。旬 [] 五日丁巳子。 7363+[24][典賓 ]
(20)乙卯卜,爭,貞:子 不。 17074(與17075爲成套卜辭之一、二) [典賓]
(21)丁巳卜,,貞:子其 災。3222[典賓]
以上這組卜辭(13)(14)卜問子 ()是否病愈能起。(15)(16)爲子 ()舉行祛除疾病的祭祀。(17)(18)(19)是癸丑這一天殻、爭、永三位貞人分別卜問即將到來的這一旬是否有憂患,王看了卜兆以後說有不好的事情發生。(20)是這一旬的乙丑日占卜子 不會死去吧。(21)是這一旬的丁巳日占卜,當天子有災禍嗎。結果就是在這一天子死去。刻手將這個應驗了的結果分別刻寫在三位貞人在癸丑日占卜的幾條卜辭後面。從以上來看,卜辭中的子()和子 應該是同一個人的名字。《類纂》及沈建華女士認為 “”、“”是一字異形,李宗焜先生認為“”、“”、 “”是一字異形,《新甲骨文編》認為“”“”是一字異形,將其讀爲“陷”這些觀點都應該是正確的。
“”、“”、 “”三形在使用上略有側重,武丁時期的卜辭中,表示陷這種狩獵方法一般用“”,表人名多用“”。何組、無名組卜辭中表狩獵法及人名一般都用“”。何組卜辭中有人名“小臣(《合集》27883+[25])”。
前面我們提到女名“ 子”,主要見於以下卜辭:
(22)貞:□子。《英藏》143[典賓]
(23a)辛[酉]卜,[亘 ],貞:[子][亡 ]疾。
(23b)貞:子[]其[]疾。 1248+[26][典賓 ]
(24)禦子。3199反[典賓]
(24a)貞:子[]亦毓,唯臣(以上正面)。王占曰:吉。其唯臣。
(25b)貞:子亦毓,不其[唯]臣。3200[典賓 ]
(26a)□□卜,殻,貞:子 娩,。
(26b)□□卜,殻,貞:子 娩,不其(以上正面)。[丙 ]不,其(以上反面)。14032[典賓]
(27a)甲辰卜,[爭] ,貞:子娩, 。唯卒。
(27b)甲辰[卜],爭,貞:[子 ]娩,不[其]。唯女。五月。14033+《乙編》3887+《乙編》3893+[27][典賓 ]
卜辭中又有女名“子目”,見於以下卜辭:
(28)子目。10982反[典賓]
(29a)庚午卜,,貞:子目娩,。
(29b)貞:子目娩,不其 。王占曰:唯茲唯女。《合集》 14034+[28][賓一 ]
從以上這組卜辭來看(24)(25)(26)(27)都是對“子(目)”生育情況的占卜,結果都是生了女孩。其中的“子”與“子目”應該是同一個女子的名字。
卜辭中又有“目”作為人名和地名。
(30)辛巳[卜],,貞:甲申目來羌自。229[賓三]
(31)癸丑卜:弜比[29] 目。[賓 ]
(32)貞:惠目呼比。8646[典賓]
(33)癸丑卜:□令匕(比)目。 20173上部[30] [歷]
(34)惠王令目歸。32929[歷一]
(35)惠目麋逐。28374[無名]
(36)王其田至于目北。29285[無名]
(37)惠目田,亡。29286[無名]
(38a)甲子卜:翌日乙王其田目,亡。
(38b)其田目,擒又鹿。 33367[無名]
以上這組卜辭(30) -(34)中,“目”作人名,主要占卜他納貢、輔助其他人做事及商王命令他回來等事項。(35) -(38)中,“目”是一個田獵地。“子目”和“目”應該是不同的兩個人。
[1] 參見姚孝遂主編、肖丁副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第 206頁,中華書局,1989年1月第1版, 1998年4月北京第3次印刷。
[2] 胡厚宣主編:《甲骨文合集釋文》,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99年8月。
[3] 姚孝遂主編、肖丁副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第 206頁,中華書局,1989年1月第1版, 1998年4月北京第3次印刷。
[4] 沈建華:《新編甲骨文字形總表》,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 2001年。
[5] 李宗焜:《殷墟甲骨文字表》,北京大學年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指導教授:裘錫圭。
[6] 裘錫圭:《釋“坎”》,《古文字論集》,第48-49頁,中華書局,1992年8月;又見《甲骨文字考釋八篇》之一,《古文字研究》,第四輯,中華書局,第 153-176頁,1980年12月。
[7] 沈培:《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字用為“登”證說》,《中國文字學報》,第一輯,第40-52頁,商務印書館,2006年12月。
[8] 陳劍:《釋造》,《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一輯,第 55-100頁,復旦大學出版社,2006年12月;又收入《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第127-176頁,綫裝書局,2007年4月。
[9] “肇”從陳劍、方稚松釋。參見陳劍:《說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的“丁”——附:釋“速”》,《故宮博物院院刊》,2004年第4期,第53頁;又收入《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第84頁,綫裝書局,2007年4月。方稚松:《殷墟甲骨文五種記事刻辭研究》,第45-61頁,線裝書局,2009年12月。
[10]王國維、裘錫圭釋。裘錫圭:《釋殷墟甲骨文裏的“遠” “”(邇)及有關諸字》,《古研》,第十二輯,第85-98頁,中華書局,1985年10月;後收入《古文字論集》,第9頁,注13,中華書局,1992年8月。
[11]見於《類纂》第225頁。
[12]見於《類纂》644頁。
[13]《合集》28794+甲骨文集2.2.0313。林勝祥:《殷墟文字甲編綴合二十六例》,《第七屆中國訓詁學中國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台灣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系,2005年5月28日。
[14]《類纂》第644頁。
[15]沈建華:《新編甲骨文字形總表》,第89頁,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1年。
[16]李宗焜:《殷墟甲骨文字表》,第310頁,北京大學年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指導教授:裘錫圭。
[17]劉釗、洪飏、張新俊編纂:《新甲骨文編》,第66、757-758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5月。
[18]裘錫圭:《說“凡有疾”》,《故宮博物院院刊》,2000年第1期,第1-7頁。
[19]蔡哲茂:《殷卜辭“肩凡有疾”解》,《第十六屆中國文字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第297-309頁,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文系,2005年4月。裘錫圭:《說“凡有疾”》文後亦附此說,《故宮博物院院刊》,2000年第1期,第1-7頁。
[20]裘錫圭:《說“”》,《古文字論集》,第105頁,中華書局,1992年8月;《從殷墟卜辭的“王占曰” 說到上古漢語的宵談對轉》,《中國語文》,2002年第1期,第70-76頁。
[21]裘錫圭:《釋“求”》,《古文字研究》,第十五輯,第 195-206頁,中華書局,1986年6月;後收入《古文字論集》,第59-69頁,中華書局,1992年8月。
[22]陳劍:《殷墟卜辭的分期分類對於甲骨文字考釋的重要性》,第76-82頁,北京大學博士畢業論文,2001年4月;又收入《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第427- 436頁,綫裝書局,2007年4月。
[23]林宏明:《甲骨新綴第四七例》,先秦研究室網站, 2009年11月9日,網址: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 es/1746.html。由成套(《合集》17077)及同文(《合集》17078、7363)卜辭可知,《合集》17076漏刻“日”字。
[24]《合集》7363+7364+11482。參見李愛輝:《牛胛骨新綴一則》,先秦研究室網站, 2009年9月17日,網址: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 es/1644.html。由同文卜辭(《合集》17076、17077、17078)可知,此條卜辭省略命辭“旬亡”和占辭“王占曰:求”。前辭後面直接接驗辭。
[25]《合集》27883+27712。張軍濤:《何組甲骨新綴十九組》,先秦研究室網站, 2009年4月22日,網址: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 es/1460.html。
[26]《合集》1248+《乙編》3367+《乙編》2934+《合集》13642+《乙編》1617。參見蔡哲茂:《<殷墟文字丙編>新綴第七則》,先秦研究室網站,2008年4月4日,網址: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 es/1766.html。
[27]《合集》14033+《乙編》3887+《乙編》3893+《合集》14506+《合集》14507+《乙補》3926+《乙補》3924+《乙編》4188+《合集》19707。參見蔡哲茂:《<殷墟文字乙編>新綴第39則》,先秦研究室網站,2009年1月19日,網址: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 es/1115.html。
[28]《合集》14034+《乙編》2614。嚴一萍:《殷虛第十三次發掘所得卜甲綴合集》,第 7組,台北藝文印書館,1989年6月。
[29]“比”字原釋為“从”,此從林澐释,有“聯合”義,後“比 ”字皆同。參看林澐:《甲骨文中的商代方國聯盟》,《古文字研究》,第六輯,第 69-74頁,中華書局, 1981年11月;後收入《林澐學術文集》,第69-84頁,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年12月。沈培認爲,這類用法的“比”字其實應當解釋為“配合” 。
[30]蔡哲茂先生指出《合集》20173上下不合,誤綴。蔡哲茂:《甲骨綴合續集》,第133頁,文津出版社,2004年8月。
2011年2月23日
本文蒙方稚松、謝明文先生審閱並提出多處修改意見。謝明文先生認為,“”的考釋,雖然從字形講,是可以如文章那樣分析,不過終覺辭例太少,並且唯一的一例還是殘辭,感覺難以最終落實。如果能找到正常的那種“陷”也有類似辭例就好。謹致謝忱!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3月3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1年3月5日
点击下载附件:0813趙鵬:讀契劄記一則
關於“出”字从“凵”與从“口”的兩種異體,再補充一個兩者共版的例子:合12954正反(珠683)+合15620(文攈1088)。其上刻有一組貞問王出的相間刻辭,“出”字出現4次,从“凵”、从“口”者同見;从“凵”者又是尖底與平底同見,很有意思。
我們認為《合集》5383中的“”當是“”的異體字,即“陷”字。
^^^^^^^^^^^^^^^^^^^^^^^^^^^^^^
竊意也有可能是《說文》里的“䁍”字的本字,《說文》:“䁍,目陷也。從目咸聲。”段注:“《廣雅》:‘䁍,陷也。’引申為凡陷之稱。”這個字從目從凵或從大口,可能就是會“目陷”之意。《集韻》或作“【目臽】”,即從目臽聲。
照王寧先生的意思,“目”也是一種動物?“目陷”之“陷”是動詞?
在下的意思是:這個字可能是會意兼形聲,從目從凵,會目陷之義;凵亦聲,讀若陷。故懷疑可能是“䁍”的本字,在卜辭中被用為陷獸之陷,屬於假借。“目”並非是一種動物。
甲骨中有一堆從凵的字,均是會動物陷於凵中之意,均可釋為陷。
按王寧先生的意思,現在又出現一個從目從凵的字,是個會目陷之意的會意字,讀音和上面一堆“陷”完全一樣,是形容詞{陷}的同源詞{䁍};而這個字在卜辭中用法與那一堆“陷”相同——但卻是假借。
您不覺得這樣解釋很彆扭么?
「凵」应该是坎,而非陷。
“”“”释陷,更早其实是胡厚宣的意见(胡厚宣:〈说贵田〉,《历史研究》第7期,1957年,页65。),于省吾也有讨论(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6月),页272。)裘先生最早的意见是在裘锡圭:〈甲骨文字考释八篇〉,《古文字研究》第四辑,(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12月),后来才收入《古文字论集》。
我比較同意謝明文先生的意見。
另外,合5383的這條辭例中,“𠃬”與、與麋(或鹿)都未必連讀,即使“麋”(或鹿)連讀,也未必是動賓結構,為地名的可能性似乎也不能排除。
感觉还是牵强了一些
謝謝各位指正,期待綴合!
陷䁍凵坎四個字根本是一個字 (k)ham 的不同寫法
目口合字只是表明借用目字的音,做為人名
不能說一定就是陷阱
十三月先生,您好!可能是我写的粗了呢?我从没说人名“从目从口”之字和“陷”是一个字啊。冤了洒家!
Copyright 2008-2018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35774号 地址: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200433
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總訪問量:61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