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清華簡《祭公之顧命》札記一則
(首發)
蔡哲茂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最近公布清華大學所藏竹簡〈祭公之顧命〉中,有一句話:“隹(惟)天奠我文王之志,(董)之甬(用)畏(威),亦尚(宣)(臧)(厥)心,康受亦弋(式)甬(用)休,亦(美)(懋)妥(綏)心,敬(恭)之。”[1]其中“”字《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整理小組指出:
,讀為“宣”,《左傳》僖公二十七年注:“明也。” ,即“臧”,《說文》:“善也。”[2]
據上述文意理解, 即宣其意為明,意為善,“心”就是“明善厥心”,但根據《逸周書‧祭公》:“維天貞文王之重用威,亦尚寬壯厥心,康受乂之,式用休。亦先王茂綏厥心,敬恭承之。”,很明顯“”兩字應是讀作今本《逸周書‧祭公》的“寬壯”。
關於上引《逸周書‧祭公》那一段話,歷來學者已經解釋的很清楚,如下:
孔晁注《周書》: “貞,正也,董之用威,伐崇黎也。既剋之而安受治之,其治用美也。”
盧文弨《逸周書》:“董舊作重,今依卜本改。”
俞樾:“今本董之二字誤倒,當據注乙正,孔解貞字之義未得,貞當訓定《釋名‧釋言語》曰貞定也,文王之時天命已定受,故曰貞。”
陳逢衡《逸周書補注》:“董,督也。文王伐密崇皆用威之事,亦尚寬壯厥心,威而不猛也。”
“威而不猛”就是 “寬綽”的意思,可見上舉“”、“寬壯”都應讀作 “寬綽”。
關於“”字,此字構形首見,很明顯是从亘得聲,清‧俞樾《群經平議》在“《國語‧周語中》寬肅宣惠,君也 ”條下對韋昭解“曰宣,徧也。”提出駁議,其云:
樾謹按《說文》心部“愃,寬閒心腹貌,從心宣聲。《詩》曰‘赫兮愃兮’。” 今毛詩作咺,《釋文》引韓詩作宣。蓋愃喧宣三字聲近而義通,是宣有寬義也。又〈長發〉“元王桓撥”毛傳曰“桓,大也。”宣與桓亦聲近而義通。《易林》需之卒曰“大口宣舌”大有之蠱曰“大口宣脣”皆其證也。文十八年《左傳》曰:“宣慈惠和”,宣惠與宣慈義正相近,蓋宣有寬大之義,故配慈言之。[3]
“宣”可讀作 “寬”,從文獻上看來,“寬惠”一詞也可作“宣惠”,如:
《國語‧晉語》:“夫君子寬惠以卹後,猶恐不濟”。
《國語‧齊語》:“寬惠柔民。”
《國語‧魯語》:“是以不主寬惠,亦不主猛毅。 ”
《戰國策‧趙策》:“身行寬惠,達於禮。”
《韓非子‧難三》:“今緩刑罰,行寬惠。”
《管子‧小匡》:“寬惠愛民。”
《荀子‧君道》:“寬惠而有禮。”
《韓詩外傳》:“寬惠柔愛,臣弗如也。”
《國語‧晉語》:“博聞而宣惠於教也”
《國語‧周語》:“寬肅宣惠。”
《左傳》文公十八年:“宣慈惠和”
中山王壺有“慈孝惠”,“”字張政烺、伍仕謙、徐中舒俱讀為寬,李學勤、李零、朱德熙、裘錫圭俱讀為宣,[4] 事實上兩種解釋皆正確。阜陽漢簡《詩經》“寬兮綽兮”作 “猗綽猗”。
“寬綽”一詞見於《詩》、《書》如下:
《詩‧衛風‧淇澳》:“君子如金如錫,如圭如璧,寬兮綽兮,倚重較兮。”
《書‧無逸》“不永念厥辟,不寬綽厥心,亂罰無罪,殺無辜。”
徐中舒對“寬綽”有詳細論證,其於“金文嘏辭釋例”十五“綰綽 綽綰”云:
金文言綰綽者二,言綰綽者二。……綰綽《書》、《詩》並作寬綽。《書 ‧無逸》云:“不永念厥辟,不寬綽厥心”《詩‧淇澳》云:“寬兮綽兮”綰寬古音同在元部,從官從萈諸字,古聲又同在影紐或見溪紐,故綰綽通作寬綽。寬綽有寬緩之意。《爾雅‧釋訓》“寬、綽也”。《說文》:“,緩也”。 “,綽也”。綽、緩互訓,是寬綽即寬緩也。寬綽又有寬裕意。《詩‧角弓》:“綽綽有裕。”《孟子‧公孫丑下》云 “豈不綽綽然有餘裕哉”,綽綽即有裕之副詞,故寬綽又作寬裕。[5]
就音韻上來說,“宣”為元韻心紐, “寬”為元韻溪紐,兩字韻部相同可相通。至於“壯”與 “”的關係,“”、“壯”皆陽韻精紐,郭店簡〈窮達以時〉“楚莊王”寫作 “楚王”。但是“綽”藥韻昌紐,“”、“壯”為何可讀作“綽”?
古書上確有“壯”與从“卓”得聲之字音近相通的情形,詳下:
《說文》段注,“灼”字條下已有說明:
灼,灸也。猶身有病人點灸之,醫書以艾灸體謂之壯,壯者灼之語轉也。《淮南》注曰:“然也。”《廣雅》曰:“爇也。”,《素問》注曰:“燒也”其義皆相近,凡訓灼為明者,皆由經傳假灼為焯,〈桃夭〉傳曰:“灼灼,華之盛也。”謂灼為焯之假借字也,《周書》“焯見三有俊心”今本作“灼見”。
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 “壯”字條下亦有相同的意見:“醫經以艾灸體曰壯,壯者灼聲之轉。”
《素問‧骨空》:“灸寒熱之法,先灸項大椎,以年為壯數 ”。
《三國志‧魏志‧華佗傳》:“若當灸,不過一兩處,每處不過七八壯,病亦應除”
從以上論證可知,清華簡〈祭公之顧命〉 “”與《逸周書‧祭公》的“寬壯”,應可讀作古書 “寬綽”或金文 “綰綽”,意思是 “寬緩”而非 “明善”。
[1] 此處釋文、句讀根據《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整理小組的整理成果。
[2] 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上海:中西書局,2010年), 頁177。
[3] 清‧俞樾:《群經平議》(台北:河洛出版社,1975年),二十八卷頁9
[4] 諸家說法詳見拙稿〈平山三器銘文集釋(上)〉,《書目季刊》20卷3期(1986),頁65。
[5] 徐中舒:《徐中舒歷史論文選輯》(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頁556。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3月17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1年3月17日
点击下载附件:0821蔡哲茂:讀清華簡《祭公之顧命》札記一則
【旭按:宋張杲《醫説》卷2引《類苑》:“醫用艾,一灼謂之一壯,以壯人為法也,其用若干壯,壯人當依此數,老幼羸弱量力減之。”(考《梁書·太祖五王傳》:“安成康王秀,字彦逹……劉孝摽使撰類苑書未及畢而已行於世。”又《劉峻传》:“安成王秀好峻學,及遷荆州,引為户曹參軍,給其書籍,使抄錄事類,名曰《類苑》,未及成,復以疾去。”《隋書·經籍志》:“《類苑》,一百二十卷,梁征虜刑獄參軍劉孝標撰。”則《類苑》出於梁代。)宋陸佃《埤雅》卷17、宋沈括《夢溪筆談》卷18說並同,蓋亦出《類苑》也。以“壯”為量詞者,取體壯者作標準,一灼謂之一壯。各人體質不同,老幼羸弱者當減其數。段玉裁、朱駿聲謂壯為灼之語轉,不可信。“灼”本為動詞,亦可虛化為量詞也。《說文》:“壯,大也。”又音轉作“裝”、“將”,參見《爾雅》郝氏說。“寬壯”、“寬綽”同義,並不是“壯”要讀為“綽”也。】
Copyright 2008-2018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35774号 地址: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200433
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總訪問量:61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