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契劄記一則·《村中南》316的再釋讀
(首發)
趙鵬
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考古學集刊》第 18輯發表了新發掘甲骨20版,我們對其中的《村中南》316釋讀如下:
(1a)己未卜,:子己豕。一 二
(1b)壬[戌]□。 一
(1c)甲子卜,:夕酒甲。一
(1d)□[子]卜,[]:三卜。用□。一《村中南》316[1] [肥筆]
此版應爲“己未”到 “甲子”日六天內的占卜記錄,正如作者所說“各條卜辭之間有界劃”。(1a)(1c)兩條卜辭應該是完整的。(1b)條卜辭所在天干爲“壬”,從此版其他條卜辭臨近干支,以及此字殘筆推斷所在日地支應該是“戌”,卜兆左下方有一字殘筆。(1c)條卜辭爲晚上用酒祭甲,即“商王武丁父輩陽甲”。同事類卜辭又見於師組肥筆類卜辭《合集》19907“壬午卜,:酒甲。”
(1d)條卜辭殘缺,原作者釋文爲:“卜, 卜:用。一三。“從摹本來看,界劃和卜兆很清晰,兆序“一”左側疑爲地支“子”的殘筆。據(1c)推斷,可能占卜日亦是“甲子”。“三 ”緊鄰界劃線,附近沒有卜兆,應該不是兆序,可能與“三卜”[2] 爲一詞,例如:
(2a)己卯卜,王:令戎禦方。
(2b)丁巳卜,王,貞:四卜。呼比方。允隻(獲)。20451[小字]
(3a)己卯卜,王:令戎禦方。
(3b)丁巳卜,王,貞:四卜。弗其獲方。《天理》305[小字]
(4)壬申卜,王,貞:用一卜。弜辛卯不。亡至。十月。21401[小字]
(6)□辰卜,□,[貞]:三卜□丙允。21403[小字]
(7)貞:四卜。21404(=17673)[小字]
(8)戊子卜:用六卜。22046[午组]
(9)癸未卜,卜用。一 二 三[3] 。 21405 [肥筆]
鑒於以上諸辭中的“ ×卜”,(d)辭很可能讀爲“□[子]卜,[]:用三卜。 □。”或者“□[子 ]卜,[]:三卜。用□。”
這裡我們重點討論(1a)條卜辭“己未卜,:子己豕。”這是一條在己日用豕侑祭“子己”的卜辭。原文作者已經以組卜辭《合集》20022、39809爲證,指出:子己應為武丁之子小王孝己,以“子己”的稱謂出現還是第一次。我們贊同這一意見。主要是因為組肥筆類卜辭的性質應該是屬於王卜辭。關於組肥筆類卜辭的時代,學者們一般認為當屬於武丁早中期。[4]這裡的“子”應該是時王武丁的子輩,其日名以“己”相稱,又爲武丁所祭祀,應當就是歷史上的“小王孝己”。
關於小王的卜辭如下 [5] :
(10)戊辰[卜]小王。5031[小字]
(11)貞:壬子小王不。5435[典賓]
(12)□□卜,王,貞:凡小王。5030(=20021)[小字]
(13)□□卜,大,[貞]:小王之日。5033[出一]
(14)令小王臣。5570[賓三]
(15)己丑,子卜:小王田夫。 21546[子組]
(16)癸未卜:小王。5029[小字]
(17)戊午卜,賢[6]:小王。20022[小字]
(18)小王己。39809[小字]
(19)己亥卜,[旅],貞:其又[于]小王其以。《天理》332[出二]
(20)己未卜:禦子辟小王。不。 20023[小字]
(21)己未卜,[王],貞:小王歲。23808[出二]
(22)犬小王。5032[小字]
(23)小王父己。28278[歷無名]
以上卜辭(10)- (14)殘缺,所卜之辭意義不明。(15)是小王田獵的占卜。(16)-(23)爲祭祀小王之辭,這些卜辭中的小王應該是已經逝去的小王。(18)、(23)中的“小王己”和“小王父己”是“小王”這一稱謂與“孝己”聯繫起來的直接證據,學者們一般認同“小王”應該是武丁王子孝己。從《村中南》316中的(1a)條卜辭來看,《竹書紀年》載:“武丁二十五年,王子孝己卒於野”應該是可信的。
“小王”的卜辭可以啓發我們商人稱名的問題。首先,從(10)- (23)來看,“小王”是特定的稱名,無論是在其有生之年,還是死後都可以以此相稱。其次,從(1a)的“子己”、(18)的“小王己”和(23)的“小王父己”等都是對小王的祭祀來看,“己”似乎應該是“小王”死後才有的稱呼,如果這個推論是正確的話,商人以天干稱名(即日名),應該是死後才獲得的。
由此,我們也想到了《花東》中的“子”的問題。我們首先看花東子組卜辭的時代。對於花東子卜辭的時代,古育安先生有很好的總結[7] 。我們認為陳劍先生繫聯的《合集》33058 [歷一]、《屯南》81[歷一]、《花東》237.6、《花東》275.3、《花東》275.4+517[8]、《花東》449.1、《花東》449.2辛未日征伐召方的卜辭,是花東子組卜辭存在于武丁晚期的堅實的證據 [9] 。關於花東子組卜辭中的“子”,各家多有探討,古育安先生也有很好的總結[10] 。我們認為從《村中南》316的(1a)條卜辭祭祀“子己”來看,“小王”應該卒於武丁中期,則花東中的“子”爲“太子孝己”的說法[11] 恐怕是靠不住的。
初稿:2010年2月28日
改定:2010年3月20日
本文蒙方稚松、蔣玉斌、謝明文先生審閱並提出多處修改意見,謹致謝忱!
[1] 劉一曼、岳占偉:《殷墟近出刻辭甲骨選釋》,《考古學集刊》,第18輯,第216- 217頁。
[2] 參見姚孝遂主編、肖丁副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第1319頁,中華書局,1989年1月第1版,1998年4月北京第3次印刷。
[3] 案:此條卜辭,因《合集》、《乙編》拓本 “一、二、三”旁邊沒有可以辨識的卜兆,筆者曾將其釋讀爲:“癸未卜,王:卜用一、二、三。” 今蒙蔣玉斌先生指正,蔡哲茂先生幫助驗證實物,證明“一、二、三”旁邊各有卜兆。那麼“一、二、三”爲兆序辭無疑。李學勤、彭裕商先生所著《殷墟甲骨分期研究》認為 “卜用”可能除“”之外還有其他卜人,並將該辭隸釋為:“癸未卜,卜用。一 二 三”(第62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12月)很可能是正確的。“王”范毓周、趙鵬釋。參見范毓周:《釋“”》,《西北大學學報》,1984年第2期,第88-89頁。趙鵬:《組肥筆類卜辭中的“王”字補釋》,李雪山、郭旭東、郭勝強主編:《甲骨學110年:回顧與展望——王宇信教授師友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第 102-106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年11月。
[4] 黃天樹:《殷墟王卜辭的分類與斷代》,第 18、20頁,臺北文津出版社,1991年11月。李學勤、彭裕商:《殷墟甲骨分期研究》,第83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12月。
[5] 《類纂》,第1297頁。
[6] 陳劍:《柞伯簋銘補釋》,《傳統文化與現代化》,1999年第1期,第50-53頁;又收入《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第1- 7頁,綫裝書局,2007年4月。
[7] 古育安:《殷墟花東H3甲骨刻辭所見人物研究》,第43-44頁,台灣輔仁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9年7月。指導教師:蔡哲茂。
[8] 蔣玉斌:《花東甲骨新綴一則》,中國社會科學院先秦研究室網站,2005 年12月5日。網址: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 /398.html。
[9] 陳劍:《說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中的“丁” ——附:釋“速”》,《故宮博物院院刊》2004年第4期,第59頁;又收入《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第81~93頁,綫裝書局,2007年4月。
[10] 古育安:《殷墟花東H3甲骨刻辭所見人物研究》,第121-124頁,台灣輔仁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9年7月。指導教師:蔡哲茂。
[11] 楊升南:《殷墟花東H3卜辭“子”的主人是武丁太子孝己》,王宇信、宋鎮豪、孟憲武主編:《2004年安陽殷商文明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甲骨文商史叢考》,線裝書局, 2007年;李雪山、郭旭東、郭勝強主編:《甲骨學110年:回顧與展望——王宇信教授師友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第154-160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09年11月。韓江蘇:《殷墟H3卜辭主人“子”爲太子再論證》,《古代文明》,2008年第1期,第17-33頁。陳光宇:《兒氏家譜刻辭之“子”與花東卜辭之“子”》,王宇信、宋鎮豪、徐義華主編:《紀念王懿榮發現甲骨文110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8月。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3月20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1年3月21日。
点击下载附件:0822趙鵬:《村中南》316的再釋讀
如果这是一条孙为王父尸的卜辞呢?
我來補一條“小王”卒年的材料,小王(以下用▲表示)又見:
(1a)丁亥子卜,貞,我▲田[鹿鹿]。 (1b)己丑子卜,貞,子商乎出墉。 前8.10.1—通751[子組] (2)□丑卜:我▲田[鹿鹿]。 合40888—金622、英1822[子組]黃天樹先生指出“我▲”與“小王▲ ”是同一人,“商王是有私名的。 字,可能是小王的私名”,生存的小王▲僅見於子卜辭,“而在其他各類卜辭中的小王都已成為被祭祀的神靈。” [1]
以上觀點應當是正確的。
非王圓體類卜辭中有如下一辭:
(3)辛卯,咎又(有)示。 合21837—前8.4.2[圓體]我懷疑其中的就是死後的▲。一般認為,圓體類卜辭的時代在武丁中期,而子組卜辭時代的上限可到武丁早期,若 、▲確為一字,則這條卜辭可能正好反映了▲由生至死的過程。
[1]黃天樹:《子組卜辭研究》,《中國文字》新26期,臺北:藝文印書館,2000年。收入《黃天樹古文字論集》,學苑出版社,2006年,第97-98頁。
從《村中南》316中的(1a)條卜辭來看,《竹書紀年》載:“武丁二十五年,王子孝己卒於野”應該是可信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引为《今本竹书纪年》,谓其“可信”似有不妥。王国维《疏证》已經指出《今本竹书纪年》之语本《尸子》“殷高宗之子曰孝己。其母早死,高宗惑后妻言,放之而死。”
1a、1c這兩條卜辭的釋讀,都是從右到左,不理解1d為何顯得如此無序?
草曷先生所言,趙鵬先生初稿中也說過
小王是生称吗?大子可以在王还在的时候并称王?这个似乎在后世不多见啊。
若是在死后,由后人来给他封个王,那还说得过去。
“(15)己丑,子卜:小王田夫。 21546[子組]”這個著實是個活的,還田獵呢。
答“月下听泉”先生:王国维以“二重证据法”验证、同时也修正了《殷本纪》中的商王世系。这就存在一个当出土文献遇见传世文献何去何从的问题。本文要说的是,从小王所在的甲骨卜辞来看,小王孝己应该是卒于武丁中期,因花东卜辞有存在于武丁晚期的证据,故其“子”不可能是孝己。当然,也是因小王孝己卒于武丁中期,所以,“武丁二十五年,王子孝己卒於野”可能还是有根据的。
Copyright 2008-2018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35774号 地址: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200433
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總訪問量:61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