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耆夜》考论
刘光胜
上海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
摘 要:“二次戡黎说”只注意到今本《竹书纪年》有文王、武王都曾戡黎的记载,却忽视了今本《竹书纪年》与清华简《耆夜》武王戡黎时间的不同,清华简《耆夜》与《史记》、《逸周书》、今本《竹书纪年》在纪年问题上仍存在尖锐矛盾。清华简《耆夜》“作”字不能理解为创作,而是指演奏,周公见蟋蟀闯进来,演奏《蟋蟀》三章,不能因此断定周公是《蟋蟀》诗的作者。清华简《耆夜》并非周初文献,与《尚书》、金文等文献对比,可知它很可能成书于西周中晚期至春秋前段。
关键词:清华简《耆夜》;武王戡黎;周公;成书年代
基金项目: 本文得到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出土简帛与古史再建”(09JZD0042)的资助。
清华简《耆夜》14支简,每支25至29字,记载了周人征伐耆国胜利后,回到镐京文太室举行“饮至”礼,其主要内容已经公布[1]。许多学者已着手《耆夜》的研究[2],但他们“戡黎的西伯是武王,而不是文王”、“周公是《诗经·蟋蟀》的作者”的观点,虽然非常新奇,但与传世文献存在明显分歧,因此其可信性尚需仔细梳理。
我国上古的礼仪制度主要见于《周礼》、《仪礼》、《礼记》(简称《三礼》),清华简《耆夜》所存饮至礼竟为《三礼》所未收,可补上古礼仪之失,弥足珍贵。欲研究清华简《耆夜》价值,必须先确定其年代,清华简《耆夜》为经史之书,成书存有西周、春秋、战国三种可能性,传世文献缺少可以直接对应的参照,且先秦时期尚未形成固定的避讳制度,因此断代问题是清华简《耆夜》研究中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希望我们对《耆夜》成书年代的研究,能引起大家的注意,不断把清华简《耆夜》成书问题研究推向深入。
一、清华简《耆夜》“武王八年戡黎”尚未成定论
《尚书·西伯戡黎》说:“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于王。”在兴周灭纣的战争进程中,“戡黎”的西伯是文王还是武王,千百年来一直是学界聚讼不已的学术公案。《史记·周本纪》说:“(文王)明年,伐犬戎。明年,伐密须。明年,败耆国。殷之祖伊闻之,惧,以告帝纣。纣曰:‘不有天命乎?是何能为!’明年,伐邘。明年,伐崇侯虎。而作丰邑,自岐下而徙都丰。明年,西伯崩,太子发立,是为武王。”[3]司马迁认为“戡黎”的西伯是文王,周武王即位在戡黎之后。汉代的学者,如孔安国、郑玄、王肃等,皆力主此说。
自宋代始,学者始提出异议,吕祖谦说:“文王有君人之大德,有事君之小心。纣在上为恶日増,文王在下修德日盛,殷之所以咎周也。黎之地近王畿而辅纣为恶者,武王不得已而戡之。”[4]吕祖谦认为戡黎的是武王。元代吴澄《书纂言》说:“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决不称兵于纣之畿内。”[5]吴澄以《论语·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为据,说文王不可能做出称兵天子邦畿的大逆不道之举。其他学者如胡宏、薛季宣等,认为文王去世后,武王嗣任西伯,为维护文王的圣王形象,坚持戡黎的西伯是武王,否认文王戡黎。
清华简《耆夜》说:“武王八年,征伐耆,大戡之,还,乃饮至于文大室。”李学勤、沈建华等学者认为耆即《尚书·西伯戡黎》之黎国,位于今山西长治市黎城县,他们以清华简《耆夜》为依据,推翻《尚书大传》、《史记》等书记载的“文王戡黎说”,为宋儒“武王戡黎说”找到了新的证据[6]。王鹏程等学者则持不同意见,他们以今本《竹书纪年》为依据,提出“二次戡黎说”,认为文王与武王所勘之黎不同,文王征伐的是耆国,在今山西上党一带,清华简所载武王所戡为“黎”国,为纣都朝歌附近的“黎阳”,位于今河南浚县一带,“耆”、“黎”同属脂部字,汉代以后注疏常将二者混淆,这是造成后世误读“西伯戡黎”的根源[7]。
《史记·周本纪》说:“明年,伐犬戎。明年,伐密须。明年,败耆国。”上博简《容成氏》说:“于是乎九邦叛之,丰、镐、郍、 、于、鹿、耆、崇、密须氏。……文王于是乎素端褰裳以行九邦,七邦来服,丰、镐不服。文王乃起师以向丰、镐。”[8]上博简《容成氏》“文王平九邦”中明确肯定有耆国,与《史记·周本纪》相互印证,文王戡黎的说法是不能轻易否认的,但清华简《耆夜》却说“武王戡黎”,因此王鹏程等学者的“二次戡黎说”,认为文王戡伐的是耆国,武王戡伐的是黎国,将黎国定在纣都朝歌附近的黎阳[9],极大地弥合了清华简《耆夜》与《史记·周本纪》、上博简《容成氏》之间的紧张矛盾,比简单依据清华简《耆夜》,否定《史记·周本纪》“文王戡黎”的做法更为可取。
“二次戡黎说”表面上看能自圆其说,其实却隐藏着难以解决的矛盾,“二次戡黎说”的主要依据是今本《竹书纪年》,我们将相关语句引述如下:
(帝辛)三十四年,周师取耆及邗,遂伐崇,崇人降。
(帝辛)四十一年春三月,西伯昌薨。
(帝辛)四十二年, (原注:周武王元年。)西伯发受丹书于吕尚。有女子化为丈夫。
(帝辛)四十三年春,大阅。峣山崩。
(帝辛)四十四年,西伯发伐黎[10]。
《大戴礼记·武王践祚》:“武王践祚三日……召师尚父而问焉,曰‘黄帝、颛顼之道存乎?意亦忽不可得见与?’师尚父曰:‘在丹书。’”根据《大戴礼记》,武王践祚之日从太公处受丹书,而今本《竹书纪年》武王从太公处受丹书的时间是帝辛四十二年,因此帝辛四十二年为武王元年,那么武王戡黎的时间是武王二年,绝不是清华简《耆夜》所说的“武王八年”。王国维说:“武王即位克商,未尝改元。”[11]即使按照武王即位未尝改元的说法,文王受命七年而崩,武王八年戡黎应在文王死后第一年,即帝辛四十二年,与今本《竹书纪年》“帝辛四十四年”武王戡黎仍相差两年。“二次戡黎说”只注意到今本《竹书纪年》有文王、武王都曾戡黎的记载,却没有注意到清华简《耆夜》与今本《竹书纪年》武王戡黎时间的不同。
清华简《耆夜》说“武王八年戡黎”,按照王国维武王即位未尝改元的说法,文王则应在受命称王后的第七年去世,如果以此为基准,那么《史记·周本纪》说文王“十年而崩”的十年要改为七年,《逸周书·文传》篇文王受命九年召太子发受遗训的“九年”,要改为七年,今本《竹书纪年》“帝辛四十四年,西伯发伐黎”的“帝辛四十四年”,也要改为帝辛四十二年,难道清华简《耆夜》一面世,传世文献《史记》、《逸周书》、今本《竹书纪年》都错了吗?古文字中七与十字形相近,容易混淆,但九却与七迥然有别,因此《逸周书·文传》篇“文王受命之九年”改为七年,毫无理据可言,鉴于清华简《耆夜》与《史记·周本纪》、《逸周书·文传》、今本《竹书纪年》在纪年问题上存在尖锐矛盾,清华简《耆夜》“武王八年戡黎”作为孤证,不能遽然为学界所采信。
二、《诗经·蟋蟀》并非周公所作
清华简《耆夜》说周公致诗武王后,“秉爵未饮,蟋蟀造降于堂”,一只蟋蟀闯了进来,周公心有所感,赋《蟋蟀》一首,第一、三章简文残缺,第二章简文较为完整:
蟋蟀在席,岁聿员(云)落,今夫君子,不喜不乐。日月其蔑,从朝及夕,毋已大康,则终以作,康乐而毋荒,是惟良士之惧。
《蟋蟀》诗是否为周公所作,是清华简《耆夜》最大的疑点,李学勤先生认为,《蟋蟀》为周公所作,他的立论依据主要有两点:一是清华简乐诗《蟋蟀》与《蟋蟀》毛诗序主旨不矛盾;二是《蟋蟀》系周公勘黎时所作,于是在那一带流传,后来成为当地的诗歌了[12]。下面我们分别对这两方面展开讨论。
关于清华简《蟋蟀》乐诗的主旨,李学勤先生认为“周公作这首《蟋蟀》,是含有深意的,要旨在于告诫大家,不可躭于欢乐,忘记前途的艰难”[13]。孙飞燕先生认为《蟋蟀》的主题思想不可能是劝人行乐,而是戒惧[14]。周公致诗武王、毕公,劝其饮酒,突然见蟋蟀“造降于堂”,知一岁将尽,赋《蟋蟀》一首,强调的是“康乐而毋荒”。今本《诗经·蟋蟀》“好乐毋荒”郑玄笺:“荒,废乱也。君之好乐,不当至于废弃政事。”周人戡黎归来,本应该尽情享受胜利的快乐,周公“康乐而毋荒”意思是享乐要适度,不能因沉溺享乐而荒废政事。
《毛诗序》认为《蟋蟀》讽刺晋僖公俭不中礼,“故作是诗以闵之,欲其及时以礼自虞乐也”[15]。《毛诗序》劝人为礼不要太简,要及时行乐,明显与清华简乐诗主旨相矛盾。《孔丛子·记义》孔子曰:“于《蟋蟀》,见陶唐俭德之大也。”《盐铁论·通有》说:“昔孙叔敖相楚,妻不衣帛,马不秣粟。孔子曰:‘不可。大俭极下,此《蟋蟀》所为作也。’”《孔丛子·记义》认为《蟋蟀》见陶唐之俭德,《盐铁论·本议》认为《蟋蟀》主旨在于讽刺“太俭不中礼”,而清华简《耆夜》主张享乐适度,不能废弃政事,对《蟋蟀》诗有着明显不同的诠释倾向。
李学勤先生肯定周公作《蟋蟀》,同时又注意到《蟋蟀》收入今本《诗经·唐风》,因此想用流传区域来调和二者之间的矛盾。刘成群先生持反对意见,他说如果周公作《蟋蟀》,自然成为鲁国的诗歌,即使不被采于作为鲁诗的《豳风》中,至少也不会被采入《唐风》,《蟋蟀》如何被采入《唐风》这一问题的不圆满解决,始终都会是周公作《蟋蟀》致命的弱点[16]。周公赋《蟋蟀》时,已戡黎归来,在镐京文太室,武王所勘之“黎”为黎阳[17],在纣都朝歌附近,两地之间路途遥远,因此周公在镐京饮至礼上作的《蟋蟀》,为何不在岐周流行,却在黎国流行,确实是难以解释的问题。
《左传》宣公十二年云:“武王克商,作《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载戢干戈”等五句见于《周颂·时迈》,据《左传》可知周武王作《时迈》,但《国语·周语上》说:“是故周文公之《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依照《国语·周语上》,周公为《时迈》的作者。《时迈》一篇为何竟有武王、周公两位作者?
对此孔颖达《时迈序》解释说:“周公既致太平,追念武王之业,故述其事而为此歌焉。”[18]孔颖达认为,《时迈》为武王所作,周公后来称颂,是借以表达自己的追慕之情。清儒王先谦说:“《时迈》虽作于周公,要为颂武王克殷后巡守诸侯之事甚明……武王克殷,周公始作此歌以颂武王,及成王巡狩,乃歌此诗以美成王。”[19]王先谦认为《时迈》歌颂的是武王巡守诸侯,到成王巡守时,则借此诗以歌颂成王。孔颖达、王先谦的解释给我们很大启发,《诗经·蟋蟀》可能早已产生,在戡黎饮至礼上,周公可能是借《蟋蟀》诗来表达自己当时的政治诉求,而不一定是《蟋蟀》的作者。
《史记·周本纪》说:“居二年,闻纣昏乱暴虐滋甚……大师疵,少师疆抱其乐器而奔周。”[20]西周建立之初,大师疵、少师疆等乐官已把殷人成熟的音乐技艺带到了西周。《国语·周语上》说:“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然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21]西周时期,公卿、列士献诗,乐官加以整理,配以相应的乐曲,在祭祀或重大典礼仪式时,供王选择使用,当时奏诗、演诗程序固定,并出现专门化分工,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采诗、献诗、奏诗、演诗制度[22]。
我们来看一下清华简《耆夜》乐诗的韵脚,武王致毕公诗《乐乐旨酒》:“乐乐旨酒(幽部),宴以二公(东部),紝(任)仁兄弟(脂部),庶民和同(东部),方壮方武(鱼部),穆穆克邦(东部)。嘉爵速饮(侵部),后爵乃从(东部)。”幽部、脂部、鱼部合韵,东部、侵部合韵,奇偶句皆入韵。周公致武王诗《明明上帝》:“明明上帝(支部),临下之光(阳部),丕显来格(铎部),(歆)是禋明(盟)(阳部)。於……月有城(盛)缺(月部),岁有(歇)行(阳部),作兹祝诵(东部),万寿亡疆(阳部)。”阳部、东部合韵,偶句用韵。清华简《蟋蟀》乐诗:“蟋蟀在口(席) (铎部),岁矞(聿)员(云)落(铎部),今夫君子(之部),不喜不乐(药部)。日月其蔑(迈)(月部),从朝及夕(铎部),毋已大康(阳部),则终以作(铎部)。康乐而毋忘(荒) (阳部),是惟良士之愳(惧)(鱼部)。”铎部、药部、月部合韵,偶句押韵,首句亦入韵。
清华简乐诗以四言句为主,句式规范,用韵整齐、成熟,武王、周公谋划戡伐黎国,日理万机,戡黎胜利之后,武王、周公又在饮至礼上当场饮酒赋诗,与当事人的地位、欢快的气氛非常契合。三国时期曹植赋一首七步诗,已名垂文学史,武王赋《乐乐旨酒》、《輶乘》,周公赋《英英》、《明明上帝》、《蟋蟀》,武王、周公在饮至礼接连赋诗,比曹植更要神奇,这样的创作才能在先秦文学史竟没有记载,甚是让人惊异!
《毛传》释《崧高》云:“作是工师之诵也。”孔颖达疏:“诗者,工师乐人诵之以为乐曲,故云‘作是工师之诵’,欲使申伯之乐人常诵习此诗也。”[23]可见诗是需要乐师提前吟诵谱曲的。清华简《耆夜》武王、周公所赋乐诗,实际是武王、周公选定,由乐官提前配以乐曲、编辑好的,先秦时期饮至礼祭祀的仪式、乐曲、人物的职责、位置都是固定的,武王、周公届时吟唱、演奏而已,其形式如同现在领导致辞,并非即兴创作。
《逸周书·世俘》篇说:“甲寅,谒戎殷于牧野,王佩赤白旂,籥人奏《武》,王入,进《万》,献《明明》三终。”[24]《诗经·小雅·瓠叶》:“君子有酒,酌言献之。”《毛传》:“献,奏也。”《左传》隐公五年:“初献六羽。”孔颖达疏:“献,奏也,奏进声乐以娱神也。”[25]武王献《明明》三终,意为武王演奏《明明》三次(有乐师伴奏)。《礼记·乐记》郑玄注“节奏,阕作进止所应也”,孔颖达疏:“阕,谓乐息。作,谓乐动。进则作也,止则阕也。”[26]“作”指乐动,可理解为乐曲演奏。清华简《耆夜》说周公作《蟋蟀》一终,这里的“作”与《逸周书·世俘》篇“献《明明》三终”的献字同义,不是指创作之意,而是指演奏[27]。
作解释为创作,在古书常见,但清华简《耆夜》这几首诗之所以称为乐诗,是有固定的乐曲、旋律相配的,武王、周公当场创作的诗篇,试问仓促之间,乐师如何配曲?如何保证饮至礼气氛的隆重、秩序的井然?因此这里的“作”不能解释为创作。清华简《耆夜》周公见蟋蟀闯进来,触景生情,吟诵《蟋蟀》三章,而不是说周公当场创作《蟋蟀》诗,不能据此推定周公是《蟋蟀》的作者。学者之所以误判周公为《蟋蟀》的作者,关键是对清华简《耆夜》“作歌一终”、“作祝诵一终”的“作”字理解有误。
在戡黎饮至礼上,周公见蟋蟀闯入,当场赋《蟋蟀》一首以表达自己心志,说明他对当时乐诗已熟捻于心,达到了随心所欲的程度,这是周公摄政后,能够制礼作乐的知识储备。以酒为礼、酒以观德是古代酒诗的特色,清华简《耆夜》不是强调周公文学创作能力多强,而是通过周公赋《蟋蟀》,来彰显周公操劳王家、不敢荒宁的盛德,《蟋蟀》诗倡导的“乐而毋荒、乐以安民”[28]执政理念,恰是周公勤政一生的真实写照。
在孔子之间,《诗经》已经基本定型,《蟋蟀》收入《诗经·唐风》,《左传》记襄公二十九年(公元前544年),吴国公子季札聘鲁,请观周乐,他对《唐风》赞叹说:“其有陶唐氏之遗民(风)乎?不然何忧之远也?非令德之后,谁能若是?” 1977年,在安徽阜阳汉简《诗经》出土,其中残简“后妃献”、“风(讽)君”等语,与《毛诗序》较为接近,证明《毛诗序》流传渊源已久,《毛诗序》对《蟋蟀》评价是:“刺晋僖公也……此晋也,而谓之唐,本其风俗,忧深思远,俭而用礼,乃有尧之遗风焉。”[29]季札通过《唐风》观唐尧之令德,《毛诗序》认为晋僖公“俭而用礼”,是受唐尧遗风影响,可见《蟋蟀》诗与唐尧当有一定关联,其最初产生可能在周公之前。
《孔丛子·记义》孔子曰:“于《蟋蟀》,见陶唐俭德之大也……于《东山》,见周公之先公而后私也,于《狼跋》,见周公之远志所以为圣也。”孔子熟稔古代历史,他曾编订《诗经》[30],孔子做梦都梦见周公[31],对周公倍加尊崇,于《东山》、《狼跋》两诗,孔子明确说出于周公,而对于《蟋蟀》,他却说见陶唐之俭德,如果《蟋蟀》果真为周公所作,孔子怎么可能把《蟋蟀》当做“唐尧之遗风”呢?[32]如果我们不把周公定为《蟋蟀》的作者,而只是理解为他曾在饮至礼上演奏《蟋蟀》乐章,借以表达心志,那么清华简《耆夜》与季札、孔子对《蟋蟀》主旨理解的矛盾也涣然冰释。
三、清华简《耆夜》的性质及成书时代
对于清华简《耆夜》的成书年代,刘立志先生认为,《蟋蟀·毛诗序》、《孔丛子·记义》、《盐铁论·通有》诸书皆以《蟋蟀》一诗刺俭不中礼,而清华简之本事凭空而出,于古无征,当为战国时新说,应为后人拟撰附会[33]。其实刘先生搜集文献是不全面的,《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说:“印段赋《蟋蟀》,赵孟曰:‘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又说:“印氏其次也,乐而不荒,乐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后亡,不亦可乎?”[34]《左传》认为《蟋蟀》的主旨是“乐而不荒,乐以安民”,与清华简《蟋蟀》“康乐而毋荒”同。上博简《诗论》“孔子曰:《蟋蟀》智难”,“难”读为“戁”,其意理解为“畏惧” [35],与清华简《蟋蟀》“是惟良士之惧”同,上文我们已经指出,“作歌一终”的“作”意为演奏,而不是创作,周公并非《诗经·蟋蟀》的作者,这样刘先生以清华简《蟋蟀》乐诗于古无征,怀疑其晚出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刘成群先生结合战国时代特点及楚地《诗》学传布,怀疑清华简《耆夜》晚出,他说战国时期社会模式变革中孕育出来的知识阶层极尽“私相缀续”之能事,清华简《耆夜》是战国儒士进行“编织情节”运作的结果,其目的就是为了尊隆文、武、周公,以抵消来自其他学派非议圣贤、否定周制的巨大压力[36]。
清儒顾炎武在谈到春秋、战国社会风俗差异时说:“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则绝不言礼与信矣;春秋时犹宗周王,而七国则绝不言王矣;春秋时犹严祭祀、重聘享,而七国则无其事矣;春秋时犹论宗姓氏族,而七国则无一言及之矣;春秋时犹宴会赋诗,而七国则不闻矣。”[37]《左传》引《诗》次数277次[38],襄公40次,昭公54次,定公四次,哀公3次,昭公以后,周道衰微,歌诗浸坏,聘问歌咏不行于列国,贵族间已很少赋诗以附庸风雅,一时代有一时代的文化风格,伪托也需要一定的材料基础和社会环境,不能完全向壁虚构,战国时期,邦无定交,诸侯无信,饮酒赋诗的礼乐环境已不复存在,清华简《耆夜》是流传到楚地的抄本,并不是楚人所作,因此清华简《耆夜》武王、周公赋诗场景出于战国楚人伪托的可能性并不大。
学者单纯从清华简《耆夜》某一点内容出发,对它断代是很危险的,必须综合考虑《耆夜》竹简内容、形制及先秦《尚书》传流等各种因素,才能对它的成书年代有一个较为准确的估价。清华简《耆夜》说“周公叔旦为命”,从周公致诗劝酒来看,“命”在饮至礼上为劝酒的职位,正与《尚书·金縢》周公“仁若考能,多材多艺”对应。周公作《尚书·酒诰》,告诫百官“克用文王教,不腆于酒”,要勤劳王家,恭俭惟德,力戒淫逸,周公致政后,恐成王壮,荒淫政事,作《尚书·无逸》,勉励成王要“治民祗惧,不敢荒宁”,《史记·鲁周公世家》记载周公“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说他摄政时,从不荒淫政事、怠于职守。清华简《耆夜》周公赋《蟋蟀》旨意是“乐而毋荒”,意为享乐以礼,不要过度沉溺,与《尚书》、《史记》中周公恭于勤政的圣王形象是非常一致的。
在竹书分类中,有两个重要的标准,一是形制,二是内容。清华简《程寤》、《皇门》、《祭公顾命》文本内容见于今本《逸周书》,《程寤》简长44.5厘米,《皇门》、《祭公顾命》简长45厘米,清华简《耆夜》简长45厘米,其简长、形制与《皇门》等篇非常相近。
《逸周书·大开武》说“维王一祀二月,王在酆”,所记之事正值武王即位之年,按照武王即位未尝改元的说法,清华简《耆夜》所记“武王八年”正是这一年。《大开武》篇说“王在酆”,酆京在沣水西,清华简《耆夜》饮至礼的地点正是镐京文太室,镐京在沣水东,清华简《耆夜》与《逸周书·大开武》武王活动的范围可以对应。《逸周书·大开武》周公说:“淫乐破德,德不纯,民乃失常。”陈逢衡云:“淫,过也。”[39]周公认为,过度的安乐会损害君子的道德,君子道德不纯美,百姓就会失去常性。清华简《耆夜》说“康乐而毋荒”,意指享乐而不过度、不违礼,清华简《耆夜》与《逸周书·大开武》对周公政治思想论述相同。《逸周书·大开武》说“天降寤于程,程降因于商,商今生葛,葛右有周”,内容见于清华简《程寤》,因此,清华简《耆夜》与《逸周书·大开武》、清华简《程寤》篇是一组内容密切关联的文献。
清华简《耆夜》文中“邵公奭、毕公高”见于《逸周书·和寤》篇,《明明上帝》一诗见于《逸周书·世俘》篇,作《明明》[40],毕公是伐耆的主将,武王是当时在位的君主,周公只是谋划,论功绩,周公不如毕公,论地位,周公明显不如武王,但在清华简《耆夜》中,周公却成为故事的主角,在这主角、配角的置换中,其尊崇周公的倾向与《逸周书》中的《酆保》、《寤儆》篇非常接近。鉴于《耆夜》竹简形制、内容及尊崇周公的思想主旨与《逸周书》密切关联,我们怀疑清华简《耆夜》很可能是先秦《逸周书》的佚篇。
传世文献是出土文献的时代坐标,《逸周书》本来是清华简《耆夜》断代的最好参照,但由于《周书》和《汲冢周书》先后亡逸,《逸周书》由汉到宋,书中存在很多后人增窜的内容[41],其成书年代众说纷纭[42],这是造成清华简《耆夜》年代难以准确判定的重要因素。清华简《耆夜》与《逸周书》的不同之处在于,清华简《耆夜》未经后人改动,北京大学加速器质谱实验室、第四纪年代测定实验室对清华简无字残片进行了AMS碳14年代测定,经树轮校正的结果是公元前305±30年,由撰作年代要早于下葬年代,可定清华简成书的下限在战国中晚期之际[43],其成书下限和郭店简非常接近,这为清华简《耆夜》的断代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郭店简《缁衣》引《祭公之顾命》云:“毋以小谋败大作,毋以嬖御息庄后,毋以嬖士息大夫、卿事。”[44]我们知道,《祭公之顾命》为今本《逸周书》的篇章,郭店简《缁衣》所引其他篇章,如《甫刑》、《君奭》等,无一例外皆属今本《尚书》,廖名春先生据此认为,《逸周书》许多篇目本来就是先秦《尚书》的一部分[45]。
但廖说尚存一点疑问,一是古书重文现象多见,不同古书会收有相同篇目,能否以一篇《祭公之顾命》推论《逸周书》七十一篇的情况?清华简除《尹至》、《尹诰》、《傅説之命》等篇属于《尚书》篇目外,它还存有《祭公之顾命》、《程寤》、《皇门》三篇,皆是今本《逸周书》篇目,它们简长45厘米,与清华简《尹至》、《尹诰》等篇形制相同,郭店简《缁衣》只能证明《祭公之顾命》一篇属于先秦《尚书》,而清华简证明今本《逸周书》中《祭公之顾命》、《程寤》、《皇门》三篇皆与先秦《尚书》并存,清华简与郭店简《缁衣》成书时间接近,二者相互印证,可知战国中期左右,《逸周书》与《尚书》尚未分开,二者是同源一体的。
《左传》襄公十三年:“《书》曰: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其宁维永。”引文见今本《尚书·吕刑》。《左传》襄公十一年又说:“《书》曰:居安思危。”引文见于《逸周书·程典》。《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书》曰:慎始而敬终,终以不困。”见于《逸周书·常训》。《左传》引《尚书》47次,引《逸周书》4次[46],而且把《尚书》、《逸周书》都称作《书》,名称相同,证明《左传》所引《逸周书》其实是保存在《尚书》之内,都属于先秦《书经》。鲁襄公在位的年代是公元前572-542年,郭店简《缁衣》成书于子思及其弟子时代(约公元前438-402年),清华简成书的下限在公元前305±30年,可知至少从春秋中期到战国中晚期,《逸周书》一直保存于《尚书》之内,两者是一本书,而不是两本书。
《左传》文公二年:“狼瞫曰:《周志》有之:‘勇则害上,不登于明堂。’”杜豫注曰:“《周志》,周书也。”[47]《四库总目提要》卷五十说:“然《左传》引《周志》“勇则害上,不登於明堂”,又引《书》“慎始而敬终,终乃不困”,又引《书》“居安思危”,又称“周作九刑”,其文皆在今《书》(《逸周书》)中。”杜预及四库馆臣皆注意到《左传》文公二年引《周志》见于《逸周书·大匡》,因此《逸周书》与《尚书》一体并存的时间可以进一步确定为春秋文公时期(约公元前626-609年)至战国中晚期。从春秋文公时期至战国中期,《逸周书》与《尚书》一体并存,且清华简未经后儒改编,清华简《耆夜》作为《逸周书》的佚篇,其成书的下限应在春秋时期文公之前。
关于清华简《耆夜》成书的上限,清华简《耆夜》说:“武王八年,征伐耆,大戡之,还,乃饮至于文大室。”“大室”一词在殷墟卜辞中已经出现,但西周早、中期金文多称“大室”,很少见“文大室”,《伊簋》:“王各穆大室。”(《集成》8.4287)[48]穆大室即穆王太庙,“文大室”是指文王大庙,文大室与穆大室称法非常接近,而《伊簋》的时代是西周晚期,由文大室可知清华简《耆夜》产生的时代不会太早。《礼记大传》说灭商后,武王追封太王、文王,在武王伐耆国在灭商之前,当时并没有“文王”这一谥号。《呂氏春秋·古乐》说:“六师未至,以锐兵克之於牧野。归,乃荐俘馘于京太室。”《吕氏春秋》明确记载武王灭纣后,把俘虏献于“京太室”,而不是“文太室”,由“文太室”可证清华简《耆夜》是出于后人的追述。
清华简《耆夜》文句古朴典雅,但与《尚书》诘屈聱牙的风格尚有距离,《尚书·酒诰》说“湎于酒”,“祀兹酒”,《尚书》多单称“酒”,而《耆夜》称美酒为“旨酒”,用合成词“饮酒”,而“饮酒”一词不见于《尚书》。《尚书》用“今”,清华简《耆夜》用“今夫”,《尚书》中《大禹谟》、《咸有一德》、《蔡仲之命》用“和”,《尚书·禹贡》用“同”,《尚书》未见“和同”联用,清华简《耆夜》说“庶民和同”,“和同”联用。《尚书》多单音词,清华简《耆夜》多复音词,从汉语单音词发展至双音词的规律看,清华简《耆夜》成书年代当晚于《尚书》。
陈致先生认为金文在西周中期以后,才普遍出现了四言韵语,清华简《乐诗》用韵比较成熟,诗句比较规范,应是西周晚期或以后的作品[49]。但金文只是当时社会文献的一部分,不是全部,其实西周四言韵语的出现是非常早的,《孔子家语·冠颂》记载成王加冠辞:“令月吉日,王始加元服。去王幼志,心(服)衮职,钦若昊命,六合是式。率尔祖考,永永无极。此周公之制也。”《仪礼·士冠礼》记录了古代贵族男子二十岁加冠的祝辞,始加,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志,顺尔成德。寿考惟祺,介尔景福。”《说苑·修文》作:“令月吉日,加子元服。去尔幼志,慎尔成德。”《仪礼·士冠礼》、《说苑·修文》与《孔子家语·冠颂》始加祝辞内容接近,用语稍有不同,证明《孔子家语·冠颂》等书所记冠辞的可信性,而《孔子家语·冠颂》明确说成王冠辞出于周公,可知其时代当在周初。
《仪礼·士冠礼》再加冠辞曰:“吉日令辰,乃申尔服。敬尔威仪,淑慎尔德。眉寿万年,永受胡福。”三加冠辞曰:“以岁之正,以月之令,咸加尔服。兄弟具(俱)在,以成厥德。黄耈无疆,受天之庆。”这些皆为四言韵语。今本《竹书纪年》记载:“(康王)三年,定乐歌。”以上诸例说明在康王之前,已有四言韵语文体的存在。
由于四言韵语长期在祝史中间流传,成为程式化的套语,反而不易确定清华简《耆夜》年代,但陈先生启发我们,语言虽不断变化,但在较长时间段内普通词汇的实用则具有相对稳定性,金文有明确的时间断代,我们将清华简《耆夜》普通词汇与西周、春秋金文对比,则会大致确定清华简《耆夜》的成书年代。
清华简《耆夜》 |
金文 |
时代 |
出处 |
征伐、饮至 |
《周公东征鼎》 |
西周早期 |
《集成》5.2739 |
大室 |
《戌嗣鼎》 《天亡簋》 《吕方鼎》 《君夫簋盖》 《弭叔師察簋》 《伊簋》 |
商代 西周早期 西周中期 西周中期 西周晚期 西周晚期 |
《集成》5.2708 《集成》8.4261 《集成》5.2754 《集成》8.4178 《集成》8.4254 《集成》8.4287 |
饮酒 |
《沇儿镈》 |
春秋晚期 |
《集成》1.203 |
旨酒 |
《殳季良父壶》 《国差》 |
西周晚期 春秋时期 |
《集成》15.9713 《集成》16.10361 |
和同 |
《𧊒壶》 |
战国晚期 |
《集成》15.9734 |
穆穆(克) |
《长甶盉》 《師望鼎》 《遟父钟》 《番生簋盖》 |
西周中期 西周中期 西周晚期 西周晚期 |
《集成》15.9455 《集成》5.2812 《集成》1.103 《集成》8.4326 |
万寿
|
《京叔盨》 《鼄來隹鬲》 《筍侯匜》 |
西周晚期 春秋早期 春秋早期 |
《集成》9.4381 《集成》3.670 《集成》16.10232 |
无疆 |
《辛鼎》 《遟父钟》 《士父钟》 |
西周早期 西周晚期 西周晚期 |
《集成》5.2660 《集成》1.103 《集成》1.148 |
壮武 |
《虢季子白盘》 |
西周晚期 |
《集成》16.10173 |
谋猷 |
《王孙遗钟》 |
春秋晚期 |
《集成》1.261 |
康乐 |
《令狐君嗣子壶》 |
战国中期 |
《集成》15.9720 |
我们将对比的结果分为三个时期,见于战国时期金文的,如“和同”见于《𧊒壶》,“康乐”见于《令狐君嗣子壶》,我们又查阅传世文献,“和同”见于《左传》成公十六年,为春秋时期语,“康乐”为《墨子·明鬼》引用《武观》语[50],其出现时代自然更早,因此不能把和同、康乐出现的战国时期,作为清华简《耆夜》成书的下限。
清华简《耆夜》见于西周早期金文只有4次,分别是饮至、征伐、无疆、大室,而见于西周中晚期和春秋时期金文的,据不完全统计就有20多次[51]。我们还发现一些和清华简《耆夜》类似的金文词语,如万年无疆[52],多见于西周中晚期、春秋时期,很少有早于西周中期的,可知清华简《耆夜》并非周初文献,同时结合上面所论《耆夜》成书的时间下限,我们认为,清华简《耆夜》很可能成书于西周中晚期至春秋前段。
清华简《耆夜》:“郘上甫(父)命为司政(正),监饮酒。”西周时期管理酒政的官员有萍氏、司虣和酒正,皆不称司正,清华简《耆夜》记载姜尚为司正,负责监酒,酒监见于《诗经·宾之初筵》“既立之监,或佐之史”,而《宾之初筵》为卫武公(约公元前853-758年)时期的诗歌,也可作为我们上述论证的旁证。
《史记·周本纪》记载周公卒后,成王说:“昔周公勤劳王家,惟予幼人弗及知。今天动威以彰周公之德,惟朕小子其迎,我国家礼亦宜之。”在周公致政成王之前,成王受管叔、蔡叔流言影响,对周公心存疑忌,而对周公尊崇的思潮当起于周公摄政七年、致政成王之后,清华简《耆夜》以周公为中心,盛赞周公之德,《耆夜》的撰作很可能是周公去世后尊崇周公思潮的反映。
综上所述,“二次戡黎说”只注意到今本《竹书纪年》有文王、武王都曾戡黎的记载,但却忽视了今本《竹书纪年》与清华简《耆夜》武王戡黎时间的不同,清华简《耆夜》与《史记》、《逸周书》、今本《竹书纪年》在纪年问题上仍存在尖锐矛盾,“武王八年戡黎”作为孤证,不能遽然为学界所采信。清华简《耆夜》“作”字不能理解为创作,而是指演奏,周公见蟋蟀闯进来,演奏《蟋蟀》三章,不能据此推定周公是《蟋蟀》诗的作者。清华简《耆夜》并非周初文献,它的性质和《逸周书》最为近似,由《左传》襄公时期已将《逸周书》与《尚书》并称,结合清华简《耆夜》与西周、春秋金文对比,可知清华简《耆夜》很可能成书于西周中晚期至春秋前段。
[1] 李学勤:《清华简〈耆夜〉,《光明日报》,2009年8月3日12版;《清华简九篇综述》,《文物》,2010年第5期。
[2] 刘成群:《清华简〈乐诗〉与“西伯戡黎”再探讨》,《史林》,2009年第4期;《清华简《旨阝夜》与尊隆文、武、周公——兼论战国楚地之《诗》学》,《东岳论丛》,2010年第6期;王鹏程:《“清华简”武王所戡之“黎”应为“黎阳”》, 《史林》,2009年第4期;孙飞燕:《〈蟋蟀〉试读》,《清华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马楠:《《清华简〈耆夜〉礼制小札》,《清华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刘立志:《周公作诗传说的文化分析》,《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沈建华:《清华楚简“武王八年伐旨阝”刍议》,《考古与文物》,2010年第2期;刘光胜:《由清华简谈文王、周公的两个问题》,《东岳论丛》,2010年第5期。
[3] 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18页。《史记·殷本纪》说:“及西伯伐饥国,灭之,纣之臣祖伊闻之而咎周,恐,奔告纣曰……西伯既卒,周武王之东伐,至盟津。”饥与黎谐音,饥国即黎国。《史记·殷本纪》亦认为文王戡黎。
[4] 吕祖谦:《增修东莱书说》(卷十三),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7册,第264页。
[5] 吴澄:《书纂言》卷三,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册,第92页。
[6] 参赵婀娜:《清华简研究重大发现〈尚书〉失传两千多年后现身》,《人民日报》2009年4月26日;沈建华:《清华楚简“武王八年伐旨阝”刍议》,《考古与文物》,2010年第2期。
[7] 参王鹏程:《“清华简”武王所戡之“黎”应为“黎阳”》,《史林》,2009年第4 期;刘成群:《清华简《乐诗》与“西伯戡黎”再探讨》,《史林》,2009年第4 期。
[8] 马承源:《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283-288页。
[9] 元代吴澄曰:“窃疑戡黎之师当是伐纣之时。然黎国若潞州之黎城,则山路险僻,不当周师经行之道。纣都朝歌在今卫州,而卫州有黎阳,去朝歌甚迩,或指当时近畿有小国,周师自孟津渡河,故先戡黎,而遂乘胜以进纣都也”周人逼近殷人王畿,祖伊震惊是很自然的,但如果黎国在山西长治市黎城县,祖伊不会如此惊慌失措,参吴澄:《书纂言》卷三,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册,第92页。
[10] 方诗铭、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238-239页。
[11] 参周锡山编校:《王国维集》(第四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40页。
[12] 李学勤:《清华简〈耆夜〉》,《光明日报》, 2009年8月3日第12版。
[13] 李学勤:《清华简〈耆夜〉》,《光明日报》, 2009年8月3日第12版。
[14] 孙飞燕:《〈蟋蟀〉试读》,《清华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
[15]〔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61页。
[16] 刘成群:《清华简〈旨阝夜〉〈蟋蟀〉诗献疑》,《学术论坛》,2010年第6期
[17] 李学勤、沈建华等学者认为黎位于今山西长治市黎城县,但此地距朝歌太远,《尚书·西伯戡黎》“祖尹恐,奔告于王”,似无必要,我们取元代吴澄说,黎指黎阳,在今河南浚县,属王畿内地,参吴澄:《书纂言》卷三,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册,第92页。
[18](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88页。
[19]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012页。
[20] 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21页。
[21] 徐元诰:《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11页。
[22] 参杨隽:《典乐制度与周代演诗体系的建构》,《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3期。
[23] (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67-568页。
[24] “我殷”误,今从顾颉刚改作“戎殷”,参黄怀信等:《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428页。
[25] (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728页。
[26] (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45页。
[27]《逸周书·本典》:“是故奏鼓以章乐,奏舞以观礼,奏歌以观和、礼乐既和,其上乃不危。”乐诗与歌类似,皆可演奏。
[28]《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文子(赵武)语。
[29]〔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第361页。
[30] 《史记·儒林列传》:“故孔子闵王路废而邪道兴,於是论次《诗》、《书》,修起礼乐。適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司马迁说孔子曾编订《诗经》,学者以古诗的数量、《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季札观乐时《诗经》已基本定型,怀疑孔子未曾删诗,但今本《诗经》与季札观乐时《诗经》仍存在不同,季札见《诗经·豳风》在《齐风》之后,而今本《诗经·豳风》在《国风》的最后,《颂》在今本《诗经》中被分为《周颂》、《鲁颂》、《商颂》三部分,从阜阳汉简《诗经》看,《诗经》在传承中会大量异文,汉人近古,司马迁“孔子曾编订《诗经》”的说法不能轻易否认。
[31] 《论语·述而》孔子说:“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
[32] 《汉书·地理志》认为河东之地,本唐尧所居,其民有先王遗教,君子深思,小人俭陋,故有《唐诗·蟋蟀》诗传世,从地理风俗方面亦可证《孔丛子·记义》所记孔子之说。
[33] 刘立志:《周公作诗传说的文化分析》,《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34]〔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第1997页。
[35] 孙飞燕:《〈蟋蟀〉试读》,《清华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
[36] 刘成群:《清华简〈夜〉与尊隆文、武、周公——兼论战国楚地之〈诗〉学》,《东岳论丛》,2010年第6期。
[37] 顾炎武:《日知录》,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304页。
[38] 张林川、周春健:《〈左传〉引〈诗〉范围的界定》,《湖北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39] 黄怀信等:《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265页。
[40] 李学勤:《清华简〈耆夜〉》,《光明日报》,2009年8月3日第12版。
[41] 蒋善国:《尚书综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445页。
[42] 杨宽认为《逸周书》为战国兵家编辑,黄怀信把《逸周书》编定时间定在在公元前532年至339年之间,罗家湘则根据《逸周书》在先秦文献中被著录、引用的情况,确定《逸周书》编成于春秋早期,参杨宽.《论逸周书》,《中华文史论丛》,1989年第1期;黄怀信:《逸周书源流考辨》,西北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89页;罗家湘:《逸周书的异名与编辑》,《西北师大学报》,2001年第5期。
[43] 李学勤:《论清华简〈保训〉的几个问题》,《文物》,2009年第6期。
[44] 荆门市博物馆编:《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第130页。
[45] 廖名春:《郭店楚简〈缁衣〉引〈书〉考》,《西北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
[46] 马士远:《周秦〈尚书〉学研究》,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324页。
[47] 〔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第1838页。
[48] 中国社会科学院:《殷周金文集成》(简称《集成》),中华书局1984-1994年版。下引金文皆出此书,每条 末括号中数字为其序号。
[49] 陈致:《战国楚简重光——清华大学李学勤访谈录》,香港《明报月刊》,2010年第5期,第62-63页。
[50] 《墨子·明鬼》说:“于《武观》曰:启乃淫溢康乐,野于饮食,将将铭,苋磬以力。湛浊于酒,渝食于野,万舞翼翼,章闻于天,天用弗式。”
[51] 实际上,金文有些词语出现次数太多,限于表格,我们只是选了一些代表性器物,并没有一一罗列,如大室一词,还见于《子黄尊》(西周早期)、《师毛父簋》(西周中期)、《弭叔师察簋》(西周晚期)等,万年、无疆等作为套语,出现频率更高。
[52] “万年无疆”见于《丰伯车父簋》(西周晚期,《集成》7.4107),“万年眉寿”见于《德盘》(西周中期16.10110)、《遟父钟》(西周晚期,《集成》1.103)、《鲁伯俞父簠》(春秋早期,《集成》9.4568)。
本文原刊于《中州学刊》2011年第1期。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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