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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宋鋒:楚簡《上博七·武王踐阼》殘字考釋
在 2011/5/4 15:53:35 发布

楚简《上博七·武王践阼》残字考释

 

杨宋锋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亳州分校

 

  要:《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第七册,收入《武王践阼》篇,是迄今为止我们所见到的《武王践阼》的最早传本。现就简中各简简首九个残文字形,进行隶定或注释,并提出了商榷意见。

关键词:楚竹书;武王践阼;残字;考释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第七册,收入了《武王践阼》,存十五简,原无篇题。记述了师尚父告武王以丹书,武王铸铭器以自戒之事,内容与《大戴礼记 ·武王践阼》篇相合,是迄今为止我们所见到的《武王践阼》的最早传本。本篇残字共计九形,读后对本篇残字考释如下:

 

一、释“在丹书”

第二简简首二字皆残。本简首字字形为 ,可隶为“才”;第二、三字字形为,今本《大戴礼记》相应的作“丹书”。《上博七》释文考释陈佩芬先生认为“丹箸”:读为“丹书”,“丹书”,谓天子之诏,亦称丹诏,古策府之遣典。或古以颁赐功臣之符契,得以传之免罪者,有丹书铁券,文以丹书,券以铁制,故名。此为前者。1(16152)廖名春先生认为:“箸”,今本作“书”。“书” 、“箸”二字皆从“者”得声,故可通用。2】(页202-210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读书会(以下简称复旦读书会)认为:丹书指传说中赤雀所衔的瑞书。《吕氏春秋·应同》:“及文王之时,天先见火,赤乌衔丹书集于周社。”《史记·周本纪》“生昌,有圣瑞”,张守节正义引《尚书帝命验》:“季秋之月甲子,赤爵衔丹书入于酆 ,止于昌户。其书云:‘敬胜怠者吉,怠胜敬者灭……以不仁得之,不仁守之,不及其世。’”[1]

按:本简首字残,依文意及《大戴礼记》可补出,字形隶为“才”,释为“在”。且字形郭店简习见,如:(郭·语三·3)等,“在”由“才”得声,故可通。第二字残形为:,今本相应的“丹书”,同篇(第十三简)有“太公望奉丹书”之语,据文意及残字形补释为“丹”字可从。字形隶定为“箸”,信阳简、包山简、郭店简习见,且字形均为“书”或为“书”之异体,与小篆“箸”仅为同形。另郭店简“箸”与《诗》《礼》《乐》等并称,可见系“书”字。丹书,解释为“天子之诏 ”,恐不确。或指传说中赤雀所衔的瑞书似也不确。丹书,应指用朱笔所书之帝典,如:(汉)荀悦《汉纪 ·昭帝纪》:汉使至匈奴,常惠数私见使,教之曰:陛下亲射上林中,得白雁,足有系帛丹书,言武等在荒泽中。 ’”景耀同《次韵黄季刚相思》之一:囓臂当年底有盟,丹书斜上甚分明。其丹书正为朱笔所书之文字。又“丹书,盖前圣传心要典也。”竹书:“纣三十三年,有赤鸟集于周社。”吕氏有始览应同云:“文王之时,夫先见大赤鸟衔丹书集于周社。”考河出图,洛出书自古有之,未可为诞,惟武王所问乃先王之道,斯其为帝典无疑。3】(页644又古代书写多用朱沙,《御览·九三》引《尚书·中侯》“尧沉璧于洛,玄龟负书,出于背,赤文朱字。”12】(页126

 

二、释“胜”

第四简简首字残,《上博七》释文考释陈佩芬先生认为:从乘,从力。疑“胜”之或体。《说文通训定声》:“胜,假借为乘。”《尔雅·释诂》:“胜,克也。”《礼记·聘义》:“用之于战胜。”郑玄注:“胜,克敌也。”1】(页154李锐先生认为:释为“胜”。[2]

按:释“胜”可从,本简首字残,依文意可补出,字形隶为“”,释为“胜”。残文与郭店、包山习见之“胜”字形,字形如下:(包山113)、(包山164)、(包山180)、(郭店·老乙15)、(郭店·老丙10)、(郭店·成之8)、(郭店·成之36)、(郭店·尊德36)等字形大至吻合。 4】(页901《说文·力部》:“胜,任也,从力,朕声。”5】(页700与文意合。

 

三、释“不”

第五简简首字残,《上博七》释文考释陈佩芬先生认为:“不仁”,指无仁厚之德。1】(页155

按:陈佩芬先生之说可从,另《易·系辞下》:“小人不耻不仁。”《礼记·檀弓上》:“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论语·八佾》:“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四、释“歬”

第七简简首字残,《上博七》释文考释陈佩芬先生认为:字残所剩无几,据今本补为“所”。 1】(页157-158 复旦读书会认为:简文首字残去,《大戴礼记》相应处作“所监”。从文意看,此处疑当为“殷鉴”,《诗·大雅·荡》云:“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谓殷人子孙应以夏的灭亡为鉴戒。后泛指可以作为借鉴的往事。《韩诗外传》卷五作“殷监”。《大戴礼记》“所”字或为“殷”字之讹。刘信芳先生认为:“谏”前残失一字,今本作“所监”,卢注:“周监不远,近在有殷之世。”读书会既引《诗·大雅·荡》:“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可知殷人以夏亡为鉴,周人以殷亡为鉴,武王为铭以“所” 代本朝代名,则阙字依今本补“所”字为妥。[3]

按:简文首字残。整理者依今本释为“ 所”;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生读书会认为:简文首字残去从文意看,此处疑当为“殷鉴”,《诗·大雅·荡》云:“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谓殷人子孙应以夏的灭亡为鉴戒,后泛指可以作为借鉴的往事;刘信芳先生认为: “谏”前残失一字,依今本补“所”字为妥。综上所述,此残字或依今本或依文意而分别释为:“所”、“殷”字。依字形分析, 此残字右下方为空白,同简有(所7.6)与此残字字形明显有别,因而不应释为“所”字,释为“殷”则与 即“殷”字形也有明显不同,4】(页926另本简残形与《战国古文字典》中收录的“殷”字形也有很大不同,如:(上海34)、(宋公),6】(页467-4701309因而也不应释为“殷”;而同简有 (亓7.27)、(亓7.31)、(前7.28)三形与其较近,应可补为“亓(其)”或“歬(前)”,若为“亓(其)”依残字形似不确,因此依字形此残字可释为“前”。其理为:一、依字形,残字字形与“歬”形所从之(舟)形左下相应部分(红圈内)相同,“歬谏”即“前鉴”应为商灭亡之鉴戒。二、依文意,《书经·卷四·周书·酒诰》云:“王曰:封,予不惟若兹多诰,古人有言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今惟殷坠厥命,我其可不大监抚于时。”蔡沈注:“以殷民之失为大监戒。”谓应以商的灭亡为鉴戒。7】(页92今本《大戴礼记》王引之曰:“尔所代,谓殷也。”王树楠曰:“今案注云‘近在有殷之世’,乃解所代二字。”卢辩曰:“周监不远,近在有殷之世。”王应麟曰:“代,谓周代商。”黄怀信注:“所代,纣也。”3】(页655三、从古代文献看。“前鉴”一词在古文献中常见,如:《资治通鉴·卷第二百一》:“ 前鉴不远,愿陛下深察。”8】(页101《新唐书·卷一百一十五》:“前鉴不远,惟陛下深察。”10】(页3349《晋书·载记第二十二》:“前鉴不远,我之元龟也。”11】(页3070《抱朴子内篇校释·附录一》:“前鉴不远, 可以得师矣。”9】(页374可见“前鉴”在古文献中是常用的一个词,因而,残文释为“歬(前)”,即“前鉴”可通。综上所述,简七简文首残字当释为“歬(前)”,读如字。

 

五、释“曰”

第九简简首字残,依残文及文意可隶定为:“曰”字。

 

六、释“忘二”

第十简简首字残,《上博七》释文考释陈佩芬先生认为:“忘二”字残,按文意补。1】(页161

按:陈佩芬先生之说甚是,可从。今本《大戴礼记》相应作“恶乎失道?于嗜欲。恶乎相忘?于富贵。”卢辩注曰:“因失道相忘,乃嗜欲安乐之戒也。”王聘珍注曰:“溺于富贵而忘其道。”3】(页659

 

七、释“以”

第十二简简首字残,《上博七》释文考释陈佩芬先生认为:残形释为 1】(页162 复旦读书会认为:残形释文从陈先生之言。高佑仁先生认为:残形释作,这句话在文例中与简1得而闻乎意义、文例都接近,字形上都有可能,但是从文例比对的角度来看,释作其道可得而闻乎比较妥当。[4]

按:诸说是,然字残,依残形及文意补出,当为“以”字,与上简连读为:“其道,可得以闻乎?”为武王问道于太公望,太公望曰有之,武王既而问其道可得,并以(道)闻。即“闻”。“以闻”即“以之(道)闻”,句子省略宾语。

 

八、释“昌”

第十四简简首字残,《上博七》释文考释陈佩芬先生认为:释为:“利”。 1】(页164 复旦读书会同意陈偑芬先生之观点。沈培先生认为:释为“昌”字,……“志胜欲则昌,欲胜志则丧”,在古书里也有很相似的说法。如《淮南子·谬称》:故情胜欲者昌,欲胜情者亡。[5]

按:诸说是,释“昌”可从。“志胜欲则〖昌〗,欲胜志则丧”,释为“昌”即昌盛,正与下文“丧”,即灭亡相对而出,且二字均为阳部字。

 

九、释“

第十五简简首字残,《上博七》释文考释陈佩芬先生认为:释为“力”,“力”,《孟子·公孙丑上》:“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指“武力”。 1】(页165复旦读书会认为:首字缺,疑缺文当为从“力”之“强”。“弗强则枉,枉者败”,《大戴礼记》作“凡事不强则枉……枉者灭废”。

按:诸说是,依字形与文意当释为“强 ”。残字形所剩无几,所剩字形似一“力”形,与郭店楚简“)”字类,如:(郭店·太一9)、(郭店·五行41)、(郭店·五行41)、(郭店·尊德22)等字形。4】(页900《战国古文字典》:“,从力,声,之省文。《说文》:‘,迫也。从力,强声。古文从疆。’赵玺‘弩’,读‘强弩’。”6】(页648综上所述字形当隶为:“”,释为“强”。

 

 

参考文献:

1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七)》[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2 廖明春着.《上海博物馆藏<武王践阼>楚简管窥》[A].《新出楚简试论》[M].台北:台湾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1

3 黄怀信撰.《大戴礼记汇校集注》 [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4

4 汤余惠主编.《战国文字编》[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

5 ()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6 何琳仪着.《战国古文字典》[M].北京:中华书局,1998

7】(宋)蔡沈注.《书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8】(宋)司马光撰,张舜徽审订.《资治通鉴全译(第十四册)》[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

9】(晋)葛洪撰,王明著.《抱朴子内篇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5

10】(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2000

11】(唐)房玄龄等撰.《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12 陈梦家著.《中国文字学》[M] .北京:中华书局,2006

 

注释:



[1]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读书会.《<上博七,武王践阼>校读》[DB/OL].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081230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576

[2] 李锐.《<武王践祚>研读》[DB/OL].简帛研究网.200912http://jianbo.sdu.edu.cn/admin3/2008/lirui005.htm

[3] 刘信芳.《<上博藏(七)>试说(之三)》[DB/OL].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09118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669

[4]高佑仁.《释<武王践阼>简的其道可得而闻乎》[DB/OL]. 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2009113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969

[5]沈培.《<上博(七)>残字辨识两则》[DB/OL].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0912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 Src_ID=598

 

 

 

 

 



本文原刊于《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0年第7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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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李松儒 在 2011/5/4 16:02:08 评价道:第1楼

    第一条复原爲“於”字更合理些,可参看江秋贞:《上博七武王践阼》零释三则,《中国文字》新三十六期,第119-122页。

  • zb102 在 2011/5/5 8:50:09 评价道:第2楼

    谢谢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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