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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建軍:子犯編鐘音列組合新說
在 2011/5/20 14:05:10 发布

子犯编钟音列组合新说

 

方建军

天津音乐学院

 

春秋早期晋国子犯编钟,于20世纪90年代传出山西闻喜,之后便流散海外,现分别收存于台北的公、私藏家,其中藏于台湾故宫博物院十二件,藏于陈鸿荣先生处四件。这十六件编钟分为甲、乙两组,每组八件。两组编钟均有铭文,内容相同,且都是八件合为全铭。铭文记述子犯辅佐晋公子重耳返晋复国,以及晋、楚城濮之战等史事。

张光远先生最先发表了子犯编钟的有关资料,并对编钟的铭文和编次予以研究[1]。随后裘锡圭、李学勤、黄锡全等先生参与讨论,对编钟的编次提出不同看法[2]。张先生根据编钟尺寸的大小来排出其编次,而裘、李等先生则根据编钟铭文内容的接续关系来推定其编次。实际上,各家争论的焦点是第二和第三件编钟的排序。

2000年,张光远先生对子犯编钟乙组进行测音,并按编钟发音的高低关系,最终确定了第二和第三件编钟的编次,从而证明裘、李等先生的推断是正确的[3]。编次既已明确,争论从此结束,而子犯编钟的组合也迄未见有异说。近来我因关注周代编钟的音列问题,对子犯编钟的测音资料重新检视分析,结果发现,虽然乙组八件编钟铭文相接,但却并不属于一组。今将有关想法写出,希望得到大家的指教。

子犯编钟的形制为甬钟,正鼓部饰顾夔纹,篆间饰S形双兽首纹,舞饰窃曲纹。这样的形制和纹饰,以及八件成编的组合形式,都为中原地区出土西周晚期编钟所习见。进入两周之际和春秋早期,这类形制与组合的编钟,在秦、晋、芮等国续有所见,如甘肃礼县大堡子山所出秦公编钟[4]、陕西宝鸡太公庙所出秦武公编钟[5]、北京保利艺术博物馆所藏晋国戎生编钟[6],以及陕西韩城梁带村M27所出芮国编钟[7],均保持着西周晚期编钟的传统。

需要注意的是,西周晚期编钟的右侧鼓部,通常都有小鸟纹之类的装饰,作为此处可发第二基音的标志。但是,子犯编钟的右侧鼓却都是光素无饰,这是与西周晚期编钟的一个明显差别。有意思的是,子犯编钟右侧鼓无饰的特点,却与陕西韩城梁带村M27所出芮国编钟相同。芮国编钟与子犯编钟都是八件一组,除右侧鼓无纹饰外,其余形制和纹饰与西周晚期编钟别无二致。由此可见,子犯编钟既承袭着中原地区西周晚期编钟的传统,与西周晚期编钟同属周文化体系,同时又昭示出春秋早期编钟右侧鼓无饰的新风尚。

据张光远先生云,台湾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十二件子犯编钟,最初曾被视为同属一套。这种情况,大概即与子犯编钟在形制、纹饰方面的大同小异有关。因此,如果这十二件编钟没有铭文,仅从它的形制和纹饰观察,其固有组合恐怕是不好确定的。

前面说过,子犯编钟第二和第三件钟,由于铭文衔接问题,曾经在编次上产生过争议。其实,作为乐器,编钟在音高布局和音列结构方面是有一定规律的。因此,用测音手段来确定编钟的编次与组合,是除形制、纹饰和铭文之外更为内在的重要方法和途径。

子犯编钟甲组八件,钟体多有锈蚀,且第二件钟的钟体略有塌陷变形与破裂,故这组编钟未能进行音响测试。乙组八件钟保存较好,适于做测音研究。测音时,用调音器与钢琴发音加以比照,以此确定各钟的正鼓音和侧鼓音音高。其中后四件钟发音较好,但前四件钟“所发钟声沈哑,失去铿铛原音”[8]。这里要探讨的,便是子犯编钟乙组的测音结果。

从已公布的测音数据看,仅有相对音高,而缺少具体的音高组别,以及各音的频率和音分值。不过,即使如此,我们依然可以通过各钟的相对音高关系,来分析排比乙组编钟的音列与组合。兹依子犯编钟乙组八件的编次,将测音结果列示于下(按破折号左为正鼓音,右为侧鼓音):

乙组第一件:D——#F

乙组第二件:#F­­——A

乙组第三件:#G——#A

乙组第四件:#C——F

乙组第五件:B——#D

乙组第六件:F——#G

乙组第七件:C——#D

乙组第八件:F——#G

如前所说,既然子犯编钟的形制、纹饰和组合件数,都与西周晚期乃至春秋早期的秦、晋、芮等国编钟基本相同,那么,我们当然可以利用这时期同类编钟的测音结果,来比较和分析子犯编钟的音列与组合。

大家知道,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八件组合编钟的正鼓音音列,都是一种三声羽调模式,即:

羽—宫—角—羽—角—羽—角—羽

如果以正鼓音和侧鼓音连奏,则可形成四声羽调音列结构,即:

羽—宫—角—徵—羽—宫—角—徵—羽—宫—角—徵—羽—宫

实质上,只需将子犯编钟的正鼓音提取出来,与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八件组合编钟的正鼓音加以比较,即可判断子犯编钟的音列与组合。因此,这里姑且不计乙组钟的侧鼓音,仅就其正鼓音来加以分析。

从测音结果看,乙组第五至第八钟可以构成角—羽—角—羽模式,其中第五钟发音偏低一律(小二度),其音高与阶名的对应关系是:

B    F   C   F

↓角     

这四件钟的音列结构,与西周晚期八件组合编钟的后四件完全一致,属于八件一组编钟的后四件应是没有问题的。简言之,这四件钟当属一组编钟所有。

河南三门峡虢仲墓出土西周晚期钮钟八件,正鼓音也是四声羽调模式,子犯编钟乙组后四件的正鼓音音列与之相同,它们的宫音高度也一样,即都是以#G为宫[9]

与子犯编钟后四件正鼓音音列相同、宫音位置相近的,还有西周晚期的虢叔旅钟[10]和陕西宝鸡太公庙所出秦武公编钟[11],这两组编钟的宫音都在A的位置,比子犯编钟的宫音#G高一律。

现在的问题是,子犯编钟前四件的发音,与后四件并不属于同一个宫调系统。按后四件钟的宫音高度#G,前四件钟的正鼓音应该是这样:

F   #G  C   F

     

但是,子犯编钟前四件的发音却是这样:

D  #F  #G  #C

    

其宫音位置在E,而不是#G,二者竟相差一个大三度。由此可见,它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构成以#G为宫的羽—宫—角—羽模式。仅此一项,即可说明它们与后四件钟不是一组。

不过,前四件钟的后两件,其发音是一个纯四度,当为角、羽二音,符合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八件组合编钟第三和第四件的音列结构。这种情况应非偶然,说明前四件钟的后两件在发音上并未受到太大影响,它对于判断乙组编钟的组合是一个关键。

从宫音高度看,子犯编钟乙组的前四件无疑属于另外一组。按照八件组合编钟音列结构的规律,前四件钟的正鼓音应为:

#C  E  #G  #C

     

可是,现在首、次二钟的正鼓音却分别是D#F,比羽、宫二音应有的音高分别高出一个小二度和一个大二度。考虑到编钟保存状况欠佳,影响到发音的准确性,或可勉强将首、次二钟与第三和第四钟视为一组。这样,乙组第一至第四钟当属另外一组编钟的前四件,其完整组合自然也是八件。

从尺寸和重量看,子犯编钟甲、乙两组的后四件十分接近,有些甚至完全相同。如第六钟重量相同,第七钟通高、重量皆同,第八钟通高、重量相差甚微(表1)。由此推想,甲、乙两组钟的后四件,音高很可能相近,甚或是相同的。

1

甲乙两组编钟

通高(厘米)

重量(公斤)

甲组第一件

乙组第一件

71.2

71.4

44.5

41.4

甲组第二件

乙组第二件

66.7

67.5

40.9

38

甲组第三件

乙组第三件

67.6

66.7

41.2

44

甲组第四件

乙组第四件

61.7

62.5

43.2

42.5

甲组第五件

乙组第五件

44

44.5

15.75

16.5

甲组第六件

乙组第六件

42

41.5

15.4

15.4

甲组第七件

乙组第七件

30.5

30.5

6.8

6.8

甲组第八件

乙组第八件

28.1

28

5.4

5.5

但是,这两组编钟的前四件,在尺寸和重量上都有相当差异。甲组前四件因未能测音,无法做出估计;而乙组的前四件,按其宫音高度,不可能与甲组前四件调换。

综合上述,子犯编钟乙组八件并非一组,其中前四件应属甲、乙两组之外的另一组编钟,其完整组合应为八件,但尚缺后四件;乙组后四件当属一组编钟所有,但缺少前四件。

据编钟铭文,子犯曾得到周王赏赐,并由诸侯进献上等好铜,于是“用为和钟九堵”。“九堵”应即九组编钟。看来,子犯铸造的编钟并不限于目前所见的十六件,所谓“和钟九堵”,很可能是一个实数,而非虚夸之词。

 



[1] 张光远:《故宫新藏春秋晋文称霸“子犯和钟”初释》,(台北)《故宫文物月刊》1995年第145期。

[2] 有关学者的讨论及论文出处,请参看王泽文的博士学位论文《春秋时期的纪年铜器铭文与〈左传〉的对照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2年。

[3] 张光远:《春秋中期晋国子犯和钟的新证、测音与校释》,(台北)《故宫文物月刊》2000年第206期。

[4] 早期秦文化考古联合课题组:《甘肃礼县大堡子山早期秦文化遗址》,《考古》2007年第7期;早期秦文化联合考古队:《2006年甘肃礼县大堡子山祭祀遗迹发掘简报》,《文物》2008年第11期;方建军:《秦子镈及同出钟磬研究》,《中国音乐学》2010年第4期。

[5] 卢连成、杨满仓:《陕西宝鸡县太公庙村发现秦公钟、秦公镈》,《文物》1978年第11期。

[6] 王子初:《戎生编钟的音乐学内涵》,《中国音乐学》1999年第4期。

[7]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陕西韩城梁带村遗址M27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07年第6期;方建军:《新出芮国乐器及其意义》,《音乐研究》2008年第4期。

[8] 张光远:《春秋中期晋国子犯和钟的新证、测音与校释》,(台北)《故宫文物月刊》2000年第206期。

[9] 方建军:《商周乐器文化结构与社会功能研究》,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第118页。

[10] 方建军:《“虢叔旅钟”辨伪及其他》,《天津音乐学院学报(天籁)》2009年第1期。

[11] 方建军:《续论秦公编钟的音阶与组合》,《交响》1992年第3期。

 

 

 

 



 

本文原载《交响》2011年第1期。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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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周慧珍 在 2011/5/21 17:13:53 评价道:第1楼

    可否上載子犯鐘銘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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