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奇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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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爲趙家棟《“變”有“嘔吐”義探因》(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4月5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451)的文後評論。
萧旭(2011年4月5日):旭按:字又作㤆、卞,參見王氏《廣雅疏證》。《玉篇》:“㤆,芳萬切,惡心也,急性也。”《廣韻》:“㤆,急性。”《集韻》:“㽹,心惡病。”其本字為“氾”,《說文》:“氾,濫也。”指水上湧。《玉篇》:“訉,多言。”故心惡(急性)為㤆,腹惡為㽹,多言為訉,各制專字以別之。要皆同源。俗作“泛”,民國《定海縣誌》:“俗謂吐曰㽹,通作泛。”今吳語尚有“心裏作泛”、“泛酸”、“泛水(即‘泛酸’)”之語。後起本字,當作“㤆”或“㽹”。
本節爲蔣文《岳麓秦簡〈三十五年質日〉地理初探》(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4月5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453)的文後評論。
劉新民(2011年4月6日):博望鄉的地望有點可疑,因爲“壬申”宿“博望”,“丙子”宿“咸陽”,中間只有四天的路程,“南陽”離“咸陽”太遠了。筆者想起了一個地方,作者不妨考慮一下。張騫曾被封爲“博望侯”,地點在陝西省漢中市城固縣。從城固到咸陽的路程差不多四天可以走到。我還沒有來得及去查,只是提供一個思路,也許不對。
蔣文(2011年4月6日):關於博望侯,我們之前也有過考慮,結論是和地名之“博望”恐怕並沒有關係。顏師古說博望侯“取其能廣博瞻望”《史記》索隱:“張騫封號耳,非地名。小顏云‘取其能博廣瞻望’也。尋武帝置博望苑,亦取斯義也。”也有不少人將南陽的博望和張騫聯繫在一起。張騫常年出使西域,而博望遠在南陽郡,以此地作為采邑恐怕是不大合理的。其實漢代並不是所有的侯都有封邑,“博望侯”應該只是一種榮譽。至於現在博望的張騫祠堂等等,大概都是後人附會。此外,陝西省漢中市城固縣是傳說中的張騫故里,還沒有找到文獻證據證明此地是張騫封地。
本節爲趙家棟《“忓恡”釋義復議》(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4月8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454)的文後評論。
萧旭(2011年4月8日):我認為,忓恡,即“干凌”、“干陵”,干犯、侵犯之義。《漢書·律歷志上》:“而三辰之會交矣,是以能生吉凶。”顏師古注引孟康曰:“三辰,日月星也。軌道相錯,故有交會。即陰陽有干陵勝負,故生吉凶也。”《舊唐書·劉蕡列傳》劉蕡大和二年對策:“羈絏藩臣,干凌宰輔,隳裂王度,汩亂朝經。”《新唐書》、《文苑英華》卷493、《通鑑》卷243作“干陵”。《敦煌契約文書輯校》P491“後更不得侵恡逐情。”“侵恡,即“侵陵。P489“夫主再侵凌論理”,“侵凌”亦即“侵陵”。
趙家棟(2011年4月8日):三余先生所說忓恡,即“干陵/凌”,本人認為其實二者並非同詞異形,吝與淩/陵,中古語音也不相同,雖同爲來母,然韵有震、蒸之別。當視爲同義詞,吝與淩/陵只是構詞語素變換。“侵恡”與“侵陵”,同理。“忓恡”與“占吝”的“恡”語素義相同,“占吝”乃“占據”義。多指非分據有。唐韓愈《送靈師》詩:“自從入賓館,占吝久能專。”錢仲聯集釋引沈欽韓注:“占吝,乃占據之義也。”宋葉適《朝議大夫知處州蔣公墓志銘》:“占吝公事,視同己物,狼心不厭矣,雖與數州,窘固在也。”《元典章·聖政二·均賦役》:“諸位下諸衙門及權豪勢要人家,敢有似前影蔽占吝者,以違制論非。”文獻中有“占吝/恡”、“護吝”、“遮恡”、“攔恡”、“障吝/恡”,“恡”皆有“占據”義,不能理解爲“陵”之借吧!因文獻未見“占淩/陵”、“護淩/陵”、“遮淩/陵”、“攔淩/陵”。關於“恡”有“佔據、佔有”義,我的導師董志翹在《也釋“忓恡”——兼及“占吝(吝)”、“占護”、“吝護(悋護)”、“障恡(吝)”等詞》(《漢語史研究集刊》09年第?卷)一文中從訓詁角度給予充分論證。本文寫作與老師幾乎同時,未能引述老師結論,只是從從古代契約史及契約文化的角度,分析了古代買地券的特點和來源,揭示了“忓恡”一詞的文化內涵。分析“忓恡”在土地買賣契約這種特殊文體中成詞理據。
本節爲蔡偉《讀竹簡札記四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4月9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457)的文後評論。
劉雲(2011年4月9日):古書中“貴”聲字與“遂”及“遂”聲字多有相通之例,疑《爲吏治官及黔首》中的“貴”當讀為“隧”。此處的“隧”應訓為道,“禍之隧”與“禍之階”意同。
萧旭(2011年4月9日):補二個錯誤的說法。《淮南子·俶真篇》:“冬日之不用翣者,非簡之也,清有餘於適也。”簡猶輕也,《類聚》卷69引作“儉”,臆改。又《俶真篇》:“使王公簡其富貴而樂卑賤。”馬宗霍謂簡訓略,即“輕之”之意,是也。《漢書·谷永傳》顏師古注:“簡,略也,謂輕慢也。”可助證馬說。王海根謂《淮南》二例簡讀為賤(王海根《古代漢語通假字大字典》,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653頁。)未允。《後漢書·梁鴻傳》:“簡斥數婦。”朱起鳳曰:“簡、賤聲轉義通。《韓子·顯學篇》:‘此人所以簡巫祝也。’即賤巫祝也。”(朱起鳳《辭通》卷23,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2615頁。)亦未允。
本節爲蘇建洲《論楚竹書“厇”字構形》(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4月10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459)的文後評論。
王寧(2011年4月10日):讀了蘇先生大作很受啓發。想到李學勤先生在《清華簡<繫年>及有關古史問題》一文中引《秦本紀》:“是時蜚廉為紂石(使)北方”,李先生將“石”括讀爲“使”,現在看來這個“石”也應該讀爲“宅”比較妥當。
網友評論(id“水土”)(2011年4月10日):恐未必。李先生“石”後括注“使”,是因爲《御覽》及《淵鑒類函》引此文時改作“使”。其實,“石北方”當讀爲“跖北方”或“蹠北方”,“跖”或“蹠”,行也。〗
萧旭(2011年4月10日):《蒙求集註》卷下引作“居北方”。
高佑仁(2011年4月10日):看來可與《平王與王子木》簡1“平王命王子木𨒙城父”聯繫,簡3還有“莊王𨒙河雍之行”,原考釋者釋作“蹠”,但郝士宏先生與單育辰先生指出兩句在古籍中分別對應“守”與“狩”,我覺得後說比較有道理,所以《秦本纪》也有可能是:“是時蜚廉為紂石(守)北方”。
王寧(2011年4月10日):主要是考慮到蘇先生此文中所舉“《金縢》08‘周公石(宅)東三年’,以及《望山》1號墓‘東厇(宅)公’(109、113)的異文作‘東石公’(115),一般解釋為‘石’、‘乇’音近相通。作為一種可能,不能排除‘石’是‘’之省”的說法。“東宅公”也作“東石公”,可以證明“宅”與“石”的關係。簡本《金縢》“石(宅)東”,傳本作“居東”,《釋言》:“宅,居也”;《堯典》中之四“宅”,《五帝本紀》中都作“居”,所以仍感覺“蜚廉為紂石北方”之“石”為“宅”的可能性較大些。蜚廉為紂石(宅)北方,當是紂命之居北方,和《堯典》載堯分命羲、和四人宅四方之事略同。
本節爲趙家棟《敦煌文獻疑難字詞釋證》(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4月15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467)的文後評論。
萧旭(2011年4月15日):旭按:“壓”之本字為厭,《說文》:“厭,笮也。”(今厭倦義之本字為猒,後字亦作饜)。“磓”訓落,引申亦為壓迫之誼。字或作縋、硾、倕、錘,《玉篇》:“硾,鎮也,笮也,亦作縋。”《廣韻》:“硾,鎮也。《集韻》:“硾、倕,鎮也。或作倕。”《六書故》:“硾,縣石也。《呂氏春秋》曰:‘拯溺而硾之以石。’別作磓。”《呂氏春秋》見《勸學篇》,高注:“硾,沈也。”其文本於《鄧析子·無厚篇》:“譬如拯溺錘之以石,救火投之以薪。”《御覽》卷52、《類聚》卷80引作“硾”。
本節爲蕭旭《〈荀子·大略〉“藍苴路作”解詁》(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4月15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468)的文後評論。
萧旭(2011年4月16日):補二條材料:《潛夫論·述赦》:“孺子可令姐。” 汪繼培曰:“姐乃㜘之省。”(汪繼培、彭鐸《潛夫論箋校正》,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188頁。)章太炎曰:“㜘,將預切;姐,茲也切。魚、模轉麻,故㜘為姐。蘇州謂小兒恃愛而驕為姐,齒音歸舌,為丁也切。”(章太炎《新方言》卷2,收入《章太炎全集(7)》,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5頁。)
本節爲劉雲《〈為吏之道〉與〈為吏治官及黔首〉對讀劄記》(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4月15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470)的文後評論。
張文冠(2011年4月23日):“貴而企”中的企有没有可能同“跂”、“𢺵”,義謂“不正”,“貴而不正”在文獻中不乏其例:《史記·日者列傳》:“見人不正,雖貴不敬也。”《漢書·五行志》:“古之廟皆在城中,孝文廟始出居外,天戒若曰,去貴而不正者。宣帝既立,光猶攝政,驕溢過制,至妻顯殺許皇后,光聞而不討,後遂誅滅。……明年,白鶴館灾。園中五裏馳逐走馬之館,不當在山陵昭穆之地。天戒若曰,去貴近逸游不正之臣,將害忠良。後章坐走馬上林下烽馳逐。免官。”如此雖與“貴以大”義有出入,但異文并不見得必須同義。一己管見,還請劉兄指教。
劉雲(2011年4月23日):謝謝張兄指教。張兄此說,就文意來說固然可通,但此說有如下幾點疑問:“𢺵”之“不正”之意,古書中罕見,據我所知,似只見於字書、韻書之中,這是其一;張兄說“異文并不見得必須同義”,此說誠是,但如果兩種解釋都能通,一種是和異文同義,一種不是,那我感覺選擇和異文同義的那種解釋似更穩妥一些,這是其二;“貴而不正”,就我個人的語感來說,似不如“貴而不盈”之類的意思更為古人所樂道,當然本人讀書不多,此說也不見得對,這是其三。以上幾點疑問不知能否成立,還請張兄指教。
本節爲夔一《讀岳麓簡〈占夢書〉小札五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4月19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472)的文後評論。
張崇禮(2011年4月19日):“彭”可否讀作“黽”?《史記·商君列傳》:“殺之於鄭黽池。”《集解》:“黽或作彭。”《索引》:“《鹽鐵論》云:商君困於彭池。”《說文》:“黽,鼃黽也。”如果僅從聲音考慮,與“彭”可通之字甚多;但以“羊”、“馬”例之,讀“彭”為常見的動物“黽”,或許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本節爲程浩《清華簡〈保訓〉源自三晉文獻說》(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4月21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475)的文後評論。
網友評論(id“金滕”)(2011年4月22日):1.作者說“近日讀到宋華强先生在簡帛網上發表的《清華簡與吳起、鐸椒》一文,與本文立意有近似之處,給我很大的鼓勵。”老實說,在下看不出聯繫在哪裏?宋文提到:
(1)因爲吳起的仕途始自魯國,魯國是儒學的發源地和中心,他又曾先後師事曾子、子夏等孔門高弟,子夏尤其是孔門傳經最著名的人物,那麽吳起熟悉並嗜讀儒家最重視的六藝經典是再正常不過的了。”
(2)清華簡的內容和吳起有關,然而其主人又不是吳起,那麽最有可能就是吳起的某位直接或間接的傳人,這個人我們懷疑可能是上文引到的從吳起之子吳期受《左傳》的楚人鐸椒。
(3)鐸椒從吳起之子吳期受《左傳》,應該會對古史特別有興趣,這也符合李學勤先生關于清華簡主人“對于古史一類的事情特別有興趣”的推測,能够解釋清華簡偏多史書的特色。吳起是曾子和子夏的門人,鐸椒從吳起之子受業,也是儒家弟子,其輩分跟受業于子思之門人的孟子相當。如果清華簡是鐸椒之物,就能解釋何以其中偏多《詩》、《書》、禮、樂等儒家經典。
(4)鐸椒既然是吳起之子的學生,他藏書中的儒家典籍,可能是間接繼承了吳起的部分藏書,或者是抄錄的副本。學者已經注意到清華簡中有些字的寫法只見于帶有齊系書寫風格的竹書,如果這些書的底本是吳起自魯國帶出來的,這個現象也就好解釋了。
看完以上四點,可知宋文觀點與作者觀點實不相同,宋文也是贊同清華簡與齊魯一地的關係。
網友雨無正有專文討論。
程浩(2011年4月22日):金滕先生批評得是,宋華強先生文確實主齊魯系。我從宋先生處得到的靈感是:既然可以說清華簡是吳起從初仕的魯國帶來,那麼推測是從他發迹的魏國帶來也並非無稽之談。宋先生還提到了吳起曾師事子夏,但我們知道,子夏設帳收徒主要是在入魏西河以後。清華簡與吳起、鐸椒有關的說法,可以成為解釋清華簡來源的一家之言。當然,我們現在的說法更多的是流於猜測,所以歡迎各位繼續批評。本文寫作時未得見雨無正先生文,謝金滕先生慨贈,下載學習了。
王寧(2011年4月23日):有易殺王亥的故事,《山海經·大荒東經》有記述,程先生文中所引《竹書紀年》,即郭璞注此經文所引者。《楚辭·天問》裏也記述了有易殺王亥、上甲微滅有易故事,比較詳細,非“只有古本《竹書紀年》的記載與之契合”也。河伯在古代似是比較有名的神祇,先秦文獻中,《山海經》中有河伯冰夷,《歸藏易》中有河伯筮與洛伯戰的內容,《天問》中有羿射河伯之事,《莊子·秋水》中有河伯見海若的預言,《韓非子·內儲說上》載齊人言“河伯,大神也”,《楚辭·九歌》中也專有《河伯》一篇,故言河伯于“文獻記載也僅見于《竹書紀年》與《穆天子傳》”,似亦未確。略陳此數條供程先生參考。
本節爲高中華《清華簡〈保訓〉“日不足惟宿不羕”補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4月23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476)的文後評論。
萧旭(2011年4月23日):旭按:趙平安、廖名春、孟蓬生、子居讀“羕”為“祥”是。“宿”即“宿諾”之宿。《書·泰誓中》:“我聞吉人爲善,惟日不足;凶人爲不善,亦惟日不足。”《墨子·公孟》:“公孟子曰:‘善!吾聞之曰:宿善者不祥。’”《淮南子·繆稱篇》:“文王聞善如不及,宿【不】善如不祥。”《文子·上德》:“故見善如不及,宿不善如不祥.”《說苑·政理》“(呂望)對曰:‘宿善不祥。’”是說要及時行善,如果放到明天去做,那不好。故雲“聞善如不及”也。《逸周書·大開解》:“戒後人其用汝謀,維宿不悉、日不足。”“悉”疑“恙”誤,“恙”讀為“祥”。《逸周書·大開解》《小開解》作“不悉”,是錯字,不得據此讀為詳。是說要及時聽取汝謀,如果放到明天再聽,那也不好。銀雀山漢簡《六韜》:“吾聞宿善者不囗。”缺字整理者補“至”,非是。高貴峰據《說苑·政理》認為缺文當補“祥”字(高貴峰《銀雀山漢簡殘簡叢考》,http://tieba.baidu.com/f?kz=224674619),是。說“宿不羕”即為“夜不永”,余期期不信。又按,存在版本差異。王弼本作“祥”,而遂州本、敦煌文書S6453並作“詳”。詳讀為祥,又庸何疑乎?
高中華(2011年4月23日):感謝蕭旭先生的批評!不勝感激!關於“宿不善如不祥”,李學勤先生撰文稱:
按《淮南子·繆稱》:“文王聞善如不及,宿不善如不祥,非為日不足也,其憂尋推之也。”而《文子·上德》說:“故見善如不及,宿不善如不祥。茍向善,雖過無怨;茍不向善,雖忠來惡。”“見善”與“向善”呼應,“宿不善”與“不向善”呼應,怎麼能把“宿不善”改成“宿善”呢?(中華案:此針對向宗魯《說苑校證》刪《淮南》等“宿不善”之“不”字。)不管是“宿善”還是“宿不善”,都比《保訓》以及《程寤》等,在“宿”字下多了一個“善”字。實際上,《保訓》等都不曾涉及“善”的概念,因而涵義也大不相同。張雙棣《淮南子校釋》引馬宗霍云:“《說文》:‘宿,止也。’《詩·周頌·有客篇》:‘有客宿宿’,毛傳云:‘一宿曰宿。’《淮南》‘宿’字當兼毛、許兩義。‘宿不善如不祥’者,即不欲使不善之事一宿止於其身也。”這種訓釋移用於《保訓》或者《大開》《小開》,都是講不通的。
見李學勤先生《<程寤><保訓>“日不足”等語的讀釋》,《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2期。蕭旭先生所言極是。同理,亦不得據王弼本作“祥”而論證“羕”讀作“祥”,且意為“吉祥”也。
萧旭(2011年4月23日):《逸周書·大開解》:“戒後人其用汝謀,維宿不悉、日不足。”“宿”下省的是“謀”字。“宿X不祥”為古人成語。《保訓》雖不曾涉及“善”的概念,但為何一定是“善”呢?
高中華(2011年4月23日):如蕭旭先生及眾學者所徵引:
1、《墨子·公孟》:“宿善者不祥。”
2、《說苑·政理》:“宿善不祥。”
3、《淮南子·繆稱》:“宿不善如不祥。”
4、《文子·上德》:“宿不善如不祥。”
5、銀雀山漢簡《六韜》:“宿善者不<祥>。”
6、《逸周書·大開解》:“維宿不悉日不足。”
7、《逸周書·小開解》:“宿不悉日不足。”
8、清華簡《保訓》:“日不足惟宿不羕。”
【1、2,當據李學勤先生說,補“不”字。】
從上述七條材料來看,前五條顯繋出於一源。若謂其為“成語”,則其基本形式當為“宿不善不祥”(第5條可再論)。這與後三條的“宿不悉/羕”就表述形式上而言,差別也較明顯,不好遽斷二者為一。您覺得呢?
網友評論(id“金滕”)(2011年4月25日):《民之父母》08“夙夜基命宥密”、《季庚子》10“夙興夜寐”、《弟子問》22“夙興夜寐”,夙、夜對言,夙者早也,李學勤先生認爲“夙”訓早有何疑問呢?楚簡中已有這種用法,其起源一定更早,並非姚孝燧先生所說:“‘夙’訓爲早,乃後起之引申義。”
高中華(2011年4月25日):感謝金滕先生質疑!《詩經》中即多言“夙夜”,《周頌·昊天有成命》:“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如您所說,用“夙夜”,的確早已如此。拙文非並非謂“夙”不可訓“早”,而是從“夙”字構形分析,此字從“夕”,本屬“夜”,不得謂“夙訓夜乃後起”。事實上,“夙興夜寐”之“夙”,亦是說日出之前,非泛泛意義上的“早”。古人雞鳴而起,若日已出,本當“興”,又何須稱頌之、儆戒之呢?
本節爲楊安《“助”字補說》(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4月26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477)的文後評論。
劉洪濤(2011年4月28日):“惠”有助的意思一點也不奇怪,是“愛”義的引申。上惠下,是恩寵、仁愛;下惠上,是擁戴、輔佐。古人的訓詁虛虛實實,現代人理解的時候,很多地方是要加上“相當於”三字的。
王寧(2011年4月28日):感覺戰國時代先生說“這個字形就是《說文》‘惠’的那個從‘卉’的古文‘蕙’”較有理。“叀”和“蕙”的甲骨文字形竊意可以和“鬯”字的字形對照理解,本義可能是裝盛在器皿中的香草或用香草提煉的香料之類,故其字從“屮”或從“卉”。過去有說“叀”是紡磚之象形的,恐怕未必準確。
本節爲楊坤《〈保訓〉的撰作年代》(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4月27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478)的文後評論。
萧旭(2011年4月28日):《左傳•僖公九年》:“不可以貳,能欲復言而愛身乎。”《左傳•哀公十六年》葉公“聞勝也好復言”,“ 復言非信也”。《論語•學而》:“信近於義,言可復也。”4例“復言”明顯是同一用法,如何斷為二橛,分為二訓?舊解踐言,不誤。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5月30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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