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
李发
西南大学汉语言文献研究所
《考古》2011年7期简报了山西翼城县大河口西周墓地发掘的重要发现(以下称《发掘简报》)[1],其中M1017出土了数十件铜器,尤其还出土刻有铭文的铜簋和铜盂等,对于古文字学、古器物学、古代史等方面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其中一件带有6行50字的铜簋铭文试作考释,不当之处,敬祈方家指正。
其铭文用现代汉字加标点迻录如下:
唯十又一月,丼(井)弔(叔)来(拜)。迺蔑霸白(伯)(历)事伐,用寿(帱)百、丹二、虎皮一。霸白(伯)拜、稽首,对扬丼弔(叔)休。用乍(作)宝簋,其万年子子孙孙其永宝用。
一、关于有铭霸伯器
《发掘简报》刊发了M1017中出土的两件铜器的铭文图片,一是本文要讨论的《霸伯簋》,一是《霸伯盂》。同墓另有出土但未公布铭文图片的是:铜鼎之一腹内壁有铭文“伯作”三字,铜簋之一内底铭2行12字(未公布内容),铜豆之一有铭4行16字“霸伯作大宝尊彝其孙孙子子万年永用”,铜盆之一有铭2行11字“倗伯肇作旅盘(?)其万年永用”,铜盘之一有铭4行近40字(未公布内容),铜尊之一有铭1行4字“作宝尊彝”,铜鬲一件有铭2行4字“作父癸彝”,铜罍一件有铭2行5字“霸伯作宝尊”。
《发掘简报》认为,从墓地出土的青铜器铭文显示,“霸”是这处墓地墓主的国族名,“霸伯”是这里的最高权力拥有者。显然,这个意见是正确的。除此之外,已见著录的“霸”器还有霸伯簋1件[2],霸姞鼎、簋各1件[3]。
本文讨论的《霸伯簋》中“霸”字两见: ,与常见的“霸”字写法,如(令簋)、(周乎卣)等有别,但从同墓出土《霸伯盂》的“霸”作来看,上述两个形体释作“霸”是可从的。《说文·月部》:“霸,月始生霸然也。……从月,声。”但《霸伯簋》所见的两个霸字,从从各,其理据何在?需进一步查证。不过,这两个新见的霸字形体可以丰富霸字的异体字群。
二、关于“井”和“井叔”
“井”为国族名。殷墟甲骨文中有“井方”。如:
(1)戊辰卜,宾贞:方𢆎井方。 一(合集6796,宾三类)
(2)己巳,贞:执井方。
弗𢆎。 (合集33044,历二类)
宾三类和历二类卜辞都是武丁晚期至祖庚、祖甲时期卜辞[4],处于五期断代的第一期末至第二期,可见井方是很早就存在了。商代晚期“乙亥父丁鼎”也有铭作“王正(征)井方”[5]。武丁配偶之一帚井,就是井方之女,又作帚妌,在卜辞中有200余见[6]。最早指出井方地望的是郭沫若,他在《卜辞通纂》中考释第534片(即合集1339)“癸卯卜,宾贞:井方于唐宗彘”时说:
此井方乃殷之诸侯,言来祀成汤用彘也。殷亡,此亦为周人所灭。《乙亥父丁鼎》“隹王正(征)井方”,其遗民遗地被周人瓜分。《周公簋》“井侯服,锡臣三品:州人、人、𦎫人”(发按:周公簋又名荣作周公簋、井侯簋);《大克鼎》“锡汝井家田于山,(与)氒臣妾”,又“锡汝井、、人耤,锡汝井人奔于”;又《散氏盘》有“井邑田”,由夨人分割于散人。大克鼎出土于歧山县,散氏旧国当在今大散关附近,则井方当在散关之东,歧山(引者按:当为岐山)之南,渭水南岸地矣。[7]
郭氏认为井方在“散关之东、岐山和渭水之南”,仅依据大克鼎和散氏盘地而定,毕竟大克鼎中的“井家”“井人”与散氏盘中的“井邑田”是否即是殷墟卜辞中所言的“井方”,恐非必是[8]。
陈梦家认为井方是文献中的“耿”,在今山西河津市:
《殷本纪》“祖乙迁于邢”,《尚书序》作耿,《索隐》曰:“今河东皮氏县有耿乡”,今山西河津县。《汉书·地理志》“皮氏耿乡,故耿国,晋献公灭之”。河津之耿国,非祖乙所迁之邢,然“邢”“耿”古通,则耿可能即卜辞的井方。[9]
陈氏除了根据邢是井的孳乳字,又邢耿音同,便推出耿即卜辞之井方,没有其他证据,也难以令人信从。
此外,岛邦男谓“井方位于西北,近沚地”[10],杨文山、孟世凯认为在河北南部邢台[11],何光岳以为在河南郑州之亭[12]。
以上诸说,其实均不可信。学者们多视“井”为“邢”,朱骏声早已指出非是。《说文通训定声》:“,与邢别。按:晋地,后为赵地,在今山西潞安府。……于汉为常山郡之井陉县。井,即也。”[13]发按: 为井的孳乳字,井方,很可能是今石家庄市井陉县。《说文·邑部》:“,郑地亭。”段注:“云郑地恐误……疑即二《志》常山郡之井陉县,赵地也。、井盖古今字。”[14]
承认井方在河北井陉县境也可在殷墟卜辞和新出铜器中得到佐证。上举《合集》6796卜辞中有“方𢆎井方”的内容,关于“方”,我们已经有过较为详细的论述:
方到过“唐”(山西晋阳)、“沚”(晋南),进攻过“井方”(河北井陉)、“尸”(东鲁)、“商(商丘)”、“周”(陕西岐山)、“”(晋南),在“北土”用兵,可见方的力量强大,作战的范围从殷西到殷北到殷东都有。文献中的“方”被称为近玁狁之国。因此,方的地望难以确定在某一点上,它如同羌方和𢀛方,是一支活动在殷之西北或北方的居无定所的游牧民族……[15]
井陉处于殷墟安阳以北300公里,因此,如果它确实为井方所在,方对其有过进攻是完全可能的。此外,1978年在河北元氏县西周墓地出土有“臣谏簋”,相關铭文云:“隹(唯)戎大出于軝,井侯(搏)/戎。”李学勤、唐云明两位先生据此认为“井”即“邢”,西周时其封地在今之邢台。[16]上文我们已经说过,井并非邢,井与为古今字,这里的井当为井陉,现在的井陉县与元氏县相距68公里,标明“井侯”的臣谏簋出土于元氏县也就可以理解了。
综上,井为地名,后作,汉以后称井陉,在现在河北井陉县一带;邢为国名,姬姓,《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后为卫文公所灭,邢在现在河北邢台市一带[17]。《金文编》将井释为邢,称井孳乳为邢[18],恐非是。
井叔的身份是什么呢?我们先从金文所见“井侯”“井伯”说起。《金文人名汇编》指出:
井伯 即邢伯,见邢伯甗(集成00873)、长甶盉(集成09455)、七年曹鼎(集成02783)、豆闭簋(集成04276),是西周恭王时期的执政大臣。七年十月既生霸,恭王在周般宫太室册命曹,邢伯担任傧相。
井侯 即邢侯,……西周成康时期人,邢国国君,周公旦的长子。
井侯 即邢侯,……西周中期前段邢国国君。[19]
《霸伯簋》所见的“井叔”不见于《金文人名汇编》,其事迹与“井伯”一样都担任过西周中期的傧相。如:
隹(唯)六月既生霸戊/戌,旦,王各于大室,/师毛父即立(位),井白(伯)右,/内史册命…… (井伯敦)[20]
隹(唯)七年十月既生/霸,王才(在)周般宫。旦,/王各大室,井白(伯)入/右曹,立中廷,北/乡(向)…… (七年曹鼎)[21]
隹(唯)三月初吉乙卯,王才(在)/周,各大室,咸,丼弔(叔)入右(佑)/趩,王乎(呼)内史册令(命)趩…… (趩尊)[22]
但在《霸伯簋》中,他是代表周王来拜见霸伯,嘉奖霸伯在征伐方面的成绩。可见,他同井伯一样都应是周王的执政大臣。
三、关于“(拜)”
铭文中有字作,当是从𠦪从又。左边的与一般所见的甲骨文金文的𠦪字写法相同。金文中“又”一般作,这是沿袭甲骨文而来的规范写法,偶作(沈子它簋)、(郑虢仲簋),有意不将中间的“手指”突显出来,再进而略去中间的部分,如(《县妃簋》:“十又二月。”),正好与此字右边所从的相同。故该字可隶作。
《说文·手部》:“,首至手也。从手、𠦪。,古文,从二手。”段注:“各本作首至地也,今正。”[23]古文字中,作偏旁的“手”与“又”常通用,故与应是同一字之异体。金文中一般就写作从手从𠦪,手常置于右,偶有写作从手从页,如(友簋),或从𠦪从页,如(豦簋)[24]。到隶书以后写作(居图一九七67.40)[25]、(曹全碑),与楷书形体完全一致了。
《霸伯簋》这一“拜”字的新见字形,可以补《金文编》之缺。
按《说文》所释“拜”的本义是一种表示敬意的礼节。铭文云“井叔来拜”,井叔作为朝中执政大臣,到“霸”国来见霸伯,应该是代表周天子之意旨前往巡视或勉励,因此,此处的“拜”非拜见、拜谢,而是拜授。
四、关于“迺”
铭文中有字作,当是从西从口。“西”在殷墟甲骨文中早期多作(合集14295,师宾间类)形,上部不封口,晚期多作封口形,如(合集28190,无名类),西周甲骨有作(西周H11:8),西周金文也有作(幾父壶)。殷墟甲骨文“迺”有从西从口的写法[26],如(合集15807,典宾类)、(英藏1300,典宾类)等,“口”后来简写作“”,如(合集28058,无名类)、(合集28772,无名类)、(合集38289,黄类)、(大盂鼎)等,再进而简写作“一”,如(钟)等。“西”和“迺”字形演变的总体趋势图示如下:
西:
迺:
本文讨论的《霸伯簋》中的“迺”字写法有“复古”倾向,《金文编》未收从西从口的“迺”字写法,可补之。
五、关于“(历)”
该铭文有字作,从厂从,可隶作。此字联系前边的“蔑霸伯”来看,当是常见的“蔑某人曆”句型,其他惯用句型还有“蔑曆某人”“蔑曆于某人”等。“蔑曆”是金文习语,表示嘉奖、勉励、休美之意[27],对其训释和研究的有不下40家[28]。 因此,我们怀疑“”可能当读作“曆”(历)。
“蔑曆”之“曆”的金文字形主要有以下六种:
A.(趩觶) (次尊) (免尊) (义盉盖)
B.(臤尊) (爯簋) (鼎) (敔簋)
(大簋) (卣盖)
C. (保尊、保卣)
D.(簋)
E. (簋)
F. (庚嬴鼎)
上述各类字形中最为常见的是AB两类,即从厂、从林(或从秝)、从甘,因此常被隶定作,CDEF四种形体是这种形体的变体,C类增加了土,D类将“甘”讹变为从田,E类省写了厂,F类则省写了甘。因此,《霸伯簋》中出现的“”,可能由F类的“”异写而来。
六、关于“壽(帱)”
该铭文有字作,字形与《录伯簋盖》(容庚简称为《录伯簋》)所见吻合,《金文编》将其归入“帱”字头下。此应是“寿”之字形,如(不寿簋)、(豆闭簋),在《霸伯簋》中读作“帱”。《说文·巾部》:“帱,禅帐也。从巾,声。”引申为蒙车毂的皮革。《集韵·豪韵》:“帱,幔毂革。”《周礼·考工记·轮人》:“进而眡之,欲其帱之廉也。”郑玄注:“帱,幔毂之革也。”孙诒让正义:“帱,本为帐,引申为覆帱之义。凡小车毂以革蒙为固,故亦谓之帱。”
七、关于“丹”
该铭有字作“”,释作“丹”。《说文·丹部》:“丹,巴越之赤石也。象采丹井,一象丹形。”《简明金文词典》:“丹即丹砂,俗称朱砂,又名辰砂。”“丹”可以作为赏赐物,如《庚贏卣》:“赐贝十朋,又丹一。”[29]
八、关于“虎皮”
该铭文有字作形,置于“虎”前,疑为地名。字形从日、束、又、米,姑且隶作。“虎”后之字作,《九年卫鼎》“皮”作[30],与此字合,故应释为皮。“虎皮”似当意为地所产之虎皮。
综上所论,《霸伯簋》铭文的大意是:
唯十又一月,井叔来拜。于是嘉奖霸伯从事的征伐工作,(赐予)任用的蒙车毂的皮革一百、丹砂二、地所产之虎皮一张。霸伯拜手叩头,报答颂扬井叔的美意。因此作了宝簋,子子孙孙要永远珍惜,好好使用。
[1] 山西省考古所大河口墓地联合考古队:《山西翼城县大河口西周墓地》,《考古》2011年7期。
[2] 铭文2行6字作“霸伯作宝尊彝”,参北京大学考古学系商周组、山西省考古所:《天马-曲村1980~1989》,科学出版社,2000年。
[3] 霸姞鼎、簋均为铭文2行6字作“霸姞作宝尊彝”,霸姞鼎属西周早期器,见《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第二册,中华书局,2007年,第1136页;霸姞簋属西周早期器,见《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第三册,第1892页。
[4] 黄天树:《殷墟王卜辞的分类与断代》,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9页表1-1。
[5] 罗振玉:《三代吉金文存》上,中华书局,1983年,第391页下。乙亥父丁鼎,又名邐鼎、邐方鼎、尹光鼎、尹光方鼎。
[6] 姚孝遂、肖丁(主編):《殷墟甲骨刻辞类纂》,中华书局,1988年,第180-182、1105-1106页。
[7] 郭沫若:《卜辞通纂》,收入《甲骨文献集成》第二册,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12页。
[9] 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中华书局,2004年重印,第288页。
[10] 岛邦男:《殷墟卜辞研究》(下)800页,濮茅左、顾伟良中译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
[11] 杨文山:《商代的“井方”与“祖乙迁于邢”考》,《河北学刊》1985年3期。孟世凯:《甲骨文中井方新考》,《邢台历史文化论丛》,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又《甲骨文献集成》第二十八册228-232页。
[12] 何光岳:《井国的来源和迁徙》,《邢台历史文化论丛》,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又《甲骨文献集成》第二十八册222-225页。
[13], SPAN> (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武汉古籍书店影印,1983年,第851页下。
[14] 关于这个意见,拙文《商代武丁时期甲骨军事刻辞的整理与研究》(西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第48页亦有论。
[15] 李发:《商代武丁时期甲骨军事刻辞的整理与研究》第50页。
[16] 李学勤、唐云明:《元氏铜器与西周的邢国》,《考古》1979年1期。
[17] 《左传·隐公五年》:“曲沃莊伯以鄭人、邢人伐翼。”杜注:“邢国在广平襄国县。”参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第1727页。发按:襄国县故城在今邢台市桥东区。
[18] 容庚:《金文编》“井”字条,中华书局,1985年,第350页。
[19] 吴镇烽:《金文人名汇编》(修订本),中华书局,2006年,第43页。
[20] 井伯敦又名师毛父簋、毛父敦,参马承源主编《商周青铜器铭文选》230,文物出版社,1990年。
[21] 马承源(主编):《商周青铜器铭文选》199。
[22] 马承源(主编):《商周青铜器铭文选》248。
[23] (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2版,第595页上。
[24] 容庚:《金文编》,中华书局,1985年,第774-776页。
[25] 王梦鸥:《汉简文字类编》,台北艺文印书馆,1974年,第45页。“居图一九七67.40”表示该图版第197页之67.40号简。
[26] 刘钊、洪飏、张新俊:《新甲骨文编》,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83页。
[27] 晁福林:《金文“蔑曆”与西周勉励制度》,《历史研究》2008年1期,第34页。
[28] 邱德修《商周金文蔑曆初探》(南湾五南出版社,1987年)汇集有39家说法,加上作者自己的观点有40家。另,范常喜先生亦有补论,参氏著《金文“蔑曆”补释》,《中国文字学会第六届学术年会论文集》,河北张家口,2011年7月,第99-100页。
[29] 《简明金文词典》(引作《庚贏尊彝》)第64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
[30] 容庚:《金文编》“皮”字条,中华书局,1985年,第209页。
附记:本研究参考了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金文工作室制作之“殷周金文暨青铜器数据库”http://www.ihp.sinica.edu.tw/~bronze;研究得到了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甲骨军事刻辞的分期分类排谱、整理与研究”(10XZS002)、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商代甲骨军事卜辞语言研究”(09YJC740059)、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项目“甲骨军事刻辞的整理与研究”的资助;初稿得到喻遂生师的中肯建议;谨此一并鸣谢。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8月17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1年8月18日。
点击下载附件:0922李发:山西翼城新出西周霸伯簋考释
《庚贏卣》中的赐丹,陈梦家读作“又丹一石”(《西周同期断代》上册,第98页)。认为此处赏赐之丹,可能是妇女之脂粉。但看《霸伯簋》铭文,皆是赏赐军用物品,如皮革、虎皮之类,推测西周赐丹,当用于涂抹皮甲,属于一种军事物资,而不是妇女所用之脂粉。
李竞恒:
《庚贏卣》中的赐丹,陈梦家读作“又丹一石”(《西周同期断代》上册,第98页)。认为此处赏赐之丹,可能是妇女之脂粉。但看《霸伯簋》铭文,皆是赏赐军用物品,如皮革、虎皮之类,推测西周赐丹,当用于涂抹皮甲,属于一种军事物资,而不是妇女所用之脂粉。
我也同意陈氏读“又丹一石”的看法。但丹在此处到底为何物,确实值得进一步探讨。“丹”在金文中所见一般有四种用法:(1)丹砂,即赤石。《说文》谓:“丹,巴越之赤石也。”(2)赤色。如《蔡侯匜》:“蔡侯/乍(作)(媵)鄬中(仲)姬/丹(沬)(匜)。”《蔡侯盤 》:“蔡侯/乍(作)(媵)鄬中(仲)姬/丹盥盤。”(3)作人名(或族名),如《丹叔番盂》:“丹弔(叔)番/乍(作)寶盂。”(4)借作“邯郸”的“郸”。如《十二年趙令戈》《廿三年司寇矛》等。
但段玉裁注《说文》“丹”时云:“丹者石之精,故凡药物之精者曰丹。”《霸伯簋》所见的丹作为一种赏赐物,会不会可能是一种药物呢?试想在医学尚不发达的西周时期,药物也应是作战所用或平时所需的重要物资哦。
望继续讨论。谢谢诸位同道!小文贴于此处,就想听到大家的批评和建议。
lifae103:李竞恒:
《庚贏卣》中的赐丹,陈梦家读作“又丹一石”(《西周同期断代》上册,第98页)。认为此处赏赐之丹,可能是妇女之脂粉。但看《霸伯簋》铭文,皆是赏赐军用物品,如皮革、虎皮之类,推测西周赐丹,当用于涂抹皮甲,属于一种军事物资,而不是妇女所用之脂粉。我也同意陈氏读“又丹一石”的看法。但丹在此处到底为何物,确实值得进一步探讨。“丹”在金文中所见一般有四种用法:(1)丹砂,即赤石。《说文》谓:“丹,巴越之赤石也。”(2)赤色。如《蔡侯匜》:“蔡侯/乍(作)(媵)鄬中(仲)姬/丹(沬)(匜)。”《蔡侯盤 》:“蔡侯/乍(作)(媵)鄬中(仲)姬/丹盥盤。”(3)作人名(或族名),如《丹叔番盂》:“丹弔(叔)番/乍(作)寶盂。”(4)借作“邯郸”的“郸”。如《十二年趙令戈》《廿三年司寇矛》等。
但段玉裁注《说文》“丹”时云:“丹者石之精,故凡药物之精者曰丹。”《霸伯簋》所见的丹作为一种赏赐物,会不会可能是一种药物呢?试想在医学尚不发达的西周时期,药物也应是作战所用或平时所需的重要物资哦。
望继续讨论。谢谢诸位同道!小文贴于此处,就想听到大家的批评和建议。
根據周代女子稱名之例,蔡侯匜、蔡侯盤“鄬中姬丹”之“丹”乃女子私名,2樓ifae103先生把“丹”理解爲“赤色”,甚怪。
郭永秉、黃錦前、張新俊等先生對簋銘有過討論,黃、張兩位先生還對霸與格的關係有過討論,李發先生文均失引。此外,李先生文中關於字詞的解釋問題亦不少啊,呵呵。
《礼记·月令》:“﹝季春之月﹞令百工,审五库之量……金铁、皮革筋、角齿、羽箭干、脂胶丹漆,毋或不良。”此处的“皮革筋”与“丹漆”并列,都是制造皮甲的材料。《霸伯簋》中皮与“丹”并赏,应该与此类似,是涂抹皮甲的色彩。
無語:根據周代女子稱名之例,蔡侯匜、蔡侯盤“鄬中姬丹”之“丹”乃女子私名,2樓ifae103先生把“丹”理解爲“赤色”,甚怪。
郭永秉、黃錦前、張新俊等先生對簋銘有過討論,黃、張兩位先生還對霸與格的關係有過討論,李發先生文均失引。此外,李先生文中關於字詞的解釋問題亦不少啊,呵呵。
无语先生批评甚是。常识性错语。
郭永秉、黃錦前、張新俊等先生對簋銘讨论的大作未曾见到,望赐教,何处可以下到?
谢谢!无语先生到了重庆,我请您喝山城啤酒、烫重庆火锅。
李竞恒:
《礼记·月令》:“﹝季春之月﹞令百工,审五库之量……金铁、皮革筋、角齿、羽箭干、脂胶丹漆,毋或不良。”此处的“皮革筋”与“丹漆”并列,都是制造皮甲的材料。《霸伯簋》中皮与“丹”并赏,应该与此类似,是涂抹皮甲的色彩。
有些道理。谢谢!
丹漆是漆,不是丹。白马是马,不是白。
各位同道:
实在惭愧!我平时不大上网,没想到这许多重要的信息竟错失了!
《考古》2011年7期刚出,看到新材料我如获至宝。可是“
以下是拙文主要失引之处:
1、黄锦前、张新俊:《霸伯簋铭文小议》,简帛网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470),
2、黄锦前、张新俊:《说西周金文中的“霸”与“格”》,简帛网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471#_ednref10),
3、关于“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的考古发掘信息(上述大作有相关引文)
4、徐伯鸿先生在“复旦古文字网”所发主题帖《说霸伯簋铭文二三事》(http://www.gwz.fudan.edu.cn/ShowPost.asp?ThreadID=4531)、《说霸伯墓地的M1墓鼎式簋铭二三事》(http://www.gwz.fudan.edu.cn/ShowPost.asp?ThreadID=4587)和众网友的跟帖,诸家意见对我也大有裨益。
另拙文中关于“量”字未识出,应据黄文更正。其他有个别与上述释文有小殊,暂保留个人意见,在以后的修改中会将上述意见收入并作出回应。
另,可能尚有其他先生的高见宏论我未见到,挂一漏万,敬请海涵。
再次感谢大家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以后会常来网上浏览,看君一道帖,胜读十年书啊。
李发 谨识
古書說[巴寡婦清擅利丹穴], 有說是紅汞硃砂, 有的說赤鐵礦
我覺得丹還是赭石-赤鐵礦比較妥當些
畢竟賣水銀大概很難在當時可以搞成有錢捐建長城的幾代人的大企業, 弄得秦始皇都來表揚傑出企業家
搞鐵礦倒是挺削的啦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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