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店楚簡《太一生水》“此天之所不能殺,地之所不能釐”校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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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旭
靖江市廣播電視臺
郭店楚簡《太一生水》:“此天之所不能殺,地之所不能。”
楚簡整理者根據《古文四聲韻》和金文釋讀“”為“釐”,並引《後漢書·梁統傳》李賢注“釐,猶改也”解之[1]。
李零曰:“整理者以為簡文‘殺’是衰減之義,‘釐’是改正之義,似可商榷。因為類似的話見於《荀子·儒效篇》,是作‘天不能死,地不能埋’,這裏讀為埋。”[2]李零的意見還見於美國達慕思學院“郭店《老子》研究會論文”(1998年),戴卡琳、趙建偉、陳偉引而從之[3]。
劉釗曰:“為釐字古文,讀為埋。”[4]
友人龐光華博士謂“埋”是漢代以後的俗字,據《逸周書·諡法》“有伐而還曰釐”,謂“釐”有“伐”義,並認為古本《荀子》很可能是作“地不能里(或荲)”,“里”或“荲”當讀為“釐”;《外傳》“生”字義不可通,當為“里”或“荲”之誤,讀為釐;“埋”是“里”的異體字,只是增加了“土”作偏旁而已。增加“土”為繁化偏旁,這在戰國文字中是比較常見的現象[5]。
友人李銳博士據龐說,認為“此一問題牽涉頗廣,恐怕還有待更多的材料來說明問題,今且將此處讀為釐”[6]。
按:龐光華指出“埋”是漢代以後的俗字,值得重視,則“”字不能讀為埋,甚明。《荀子·儒效篇》:“天不能死,地不能埋,桀蹠之世不能汙。”《韓詩外傳》卷1:“名傳於世,與日月並而[不]息,天不能殺,地不能生。”[7]《淮南子·繆稱篇》:“懷情抱質,天弗能殺,地弗能薶也。”諸文並可互證。“埋”當為“理”之形誤,而非“里或荲之誤”。《公羊傳·哀公十二年》漢何休注:“天不能殺,地不能理。”正作“理”字。惠棟曰:“二語見《荀子》,‘理’當作‘埋’。”[8]傎矣。《雲笈七籤》卷32引《養性延命録》:“《神農經》曰:‘地不能埋,天不能殺。’”亦誤。《淮南子》作“薶”,又涉“埋”而改作[9];或本作“貍”,為“釐”同音之誤字。龐説《外傳》“生”當為“里”之誤,是也。“里”為“理”之省。竹簡整理者釋讀“”為“釐”是也,《集韻》:“釐,或作。”亦其證。理、、釐,並當讀為賚。《史記·殷本紀》:“予其大理女。”《集解》:“駰案:《尚書》理字作賚,鄭玄云:‘賚,賜也。’”《集韻》:“賚、釐:《説文》:‘賜也。’引《周書》‘賚爾秬鬯’。或作釐,《詩》:‘釐爾圭瓚。’徐邈讀。亦書作𧶛。”“天弗能殺,地弗能賚”,二句相對為義也。
[1]《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第126頁。
[2]李零《讀郭店楚簡〈太一生水〉》,又《郭店楚簡校讀記》,並收入《道家文化研究》第17輯,三聯出版社1999年版,第319、477頁。又李氏《郭店楚簡校讀記》,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33頁。
[3]戴卡琳《〈太一生水〉初探》,趙建偉《郭店楚墓竹簡〈太一生水〉疏證》,並收入《道家文化研究》第17輯,三聯出版社1999年版,第343、386頁。陳偉《郭店竹書別釋》,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8頁。
[4]劉釗《郭店楚簡校釋》,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6頁;又見《讀郭店楚簡字詞劄記》,收入《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4頁。
[5]龐光華《論漢語上古音無複輔音聲母》,中國文史出版社2005年版,第237—238、361--362頁。
[6]李銳《郭店〈太一生水〉補疏》,收入《新出簡帛的學術探索》,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第235頁。
[7]“不”字據《說苑·節士》補。
[8]《十三經注疏校勘記》引惠説,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2354頁。
[9]《玉篇》:“薶,與埋同。”《干禄字書》:“埋、薶:上通下正。”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11月13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1年11月15日。
点击下载附件: 0979蕭旭:郭店楚簡《太一生水》“此天之所不 能殺,地之所不能釐”校記
為什麼“‘埋’是漢代以後的俗字“則“釐”字就 “不能讀為埋,甚明”了呢?“太一生水”的“太”又是怎麼回事?
蕭先生大作中明顯有一個邏輯上的矛盾:
1:《荀子·儒效篇》:“天不能死,地不能埋,桀蹠之世不能汙。”
2:《韓詩外傳》卷1:“名傳於世,與日月並而[不]息,天不能殺,地不能生。”
3:蕭先生最終又主張讀爲:“天弗能殺,地弗能賚”
對應關係:
死---殺;(義近)
埋---生---賚;(“埋”在句中含貶義,而“生”、“賚”都含褒義)
而蕭先生又引龐説《外傳》“生”當爲“里”之誤,以爲龐說“是也”。
——這就很成問題了,既然“賚”(訓爲賜)含褒義,則據蕭先生最終得出的這個讀爲“賚”的觀點,應該力挺“生”不當爲“里”之誤才是啊?因爲所有這些字中,只有“生”含褒義,把這個字都滅了,那蕭先生讀爲“賚”(訓爲賜)豈不成了無根之談了嚒?有請蕭先生釋疑~
而且,《荀子·儒效篇》:“天不能死,地不能埋,桀蹠之世不能汙。”
這句話中,死、埋、汙顯然皆屬貶義,
——假如也非要故意求新而將“埋”讀爲“賚”訓爲“賜”的話,則成褒義;看蕭先生的意思,似乎所有的這些字都讀爲“賚”的吧?那怎麼能說通《荀子·儒效篇》的這處文意呢?
再者,甲骨文中已經有陰霾的“霾”字,
龐光華先生指出“埋”是漢代以後的俗字,——於是蕭先生就極力避免讀爲“埋”以及出現“埋”的場合,這個恐怕很成問題吧?蕭先生不是很善於求語源的嚒?陰霾的“霾”與埋葬的“埋”蕭先生估摸估摸是不是同源的呢?(而且,說“埋”是漢代以後的俗字,於是推斷漢代以前一定不會出現“埋”字,這個結論哪個敢打包票說必定如此的啊?
——說個類似的笑話:當年曾經聽一個搞俗字的老先生做講座,斬釘截鐵地保證“狗”字在先秦不存在,可在殷墟青銅器上已經出現這個字了,這老先生打的包票也就可想而知是怎麼個水平啦~(還是那句話:說有容易說無難吶~)
太一,不可方物。方物者若圣贤,精魂归天,形魄入地。然桀蹠之世不能汙,此圣贤得其一也。
太一出于天地之外,故天不可杀,地不可埋。
據《逸周書·諡法》“有伐而還曰釐”,謂“釐”有“伐”義。
蠻怪的嘛
補充2個例子:
上博簡《性情論》:“《𨤭》《武》樂取。”今《詩·周頌》有《賚》、《武》二篇。《詩序》:“賚,大封於廟也。賚,予也。言所以錫予善人也。”《釋文》:“賚,來代反,與也。徐又音來。”字或作
“霾”、“薶”字均从“貍”作,甲骨文中“霾”字或假“貍”字为之(见《卜辞通纂》第419片),郭沫若认为认为“貍”象貓形,亦“霾”字,当是。疑“貍”或读如“貓”,所以典籍中或假“貍”为“薶”,《说文》:“薶,瘞也。从艸貍聲。”段注:“《周禮》假借‘貍’字爲之。今俗作‘埋’。”是“貍”古本有“薶”音,是“貓”之音转。
“貍”又读里之切,与“釐”、“理”为音近假借。
另外,“薶”字可能也有“釐”音,《集韵·平声一》将“薶”字与“釐”、“貍”等字共隶陵之切下,训“塞也”。
所以,最大的可能是古书以“貍”为“薶”,后来又假借作“釐”、“理”字。
“天不能杀,地不能薶”,“薶”殆埋没、掩藏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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