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世超 東北師範大學文學院 一 《上博》(六)《天子建州》第十三簡曰:“所不 按,此段文意仍以整理者曹錦炎的思路方向爲確,文中“行、謀、言”乃並列之三事。《論語·學而》:“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爲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簡文“忠 《國語·周語上》:“考中度衷,忠也。” 《鹽鐵論·刺議》:“以正輔仁謂之忠。” 《春秋繁露·天道無二》:“心止於一中者,謂之忠。” 在先秦的語言裏,“忠”往往是指對平等之旁人,或指對“民”,如: 《論語·子路》:“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雖之夷狄,不可弃也。” 《左傳·宣公二年》:“賊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 又《莊公十年》:“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 又《桓公六年》:“所謂道,忠於民而信於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辭,信也。” “忠”是一種美德,因而在不同的語境中容易引申出其他的美好意義。《孟子·滕文公上》:“教人以善謂之忠。”就很容易使人想到“忠”有“善”義。古書上“忠”之引申義除“盡心”外,還有“恕也”、“愛也”、“厚也”、“直也”、“誠也”、“實也”等等。[3]簡文與《學而》中之“忠”,還是以訓爲“持正負責”爲好。 至於簡文中的“强行”,與儒家對“言”“謀”的要求一樣,是對“行”的品德標準。 《論語·述而》:“子以四教:文,行,忠,信。”看來“行”是孔子培養弟子品行中的一項重要內容,“行”就是實踐,“强行”,就是努力實踐之意。《論語·述而》:“文莫,吾猶人也,躬行君子,則吾未之有得。”“躬行君子”就是“强行”的注脚。 二 《上博》(七)《武王踐阼》第2簡中有一個被隸作“ “王如欲觀之,盍 二“ “ 按,從此簡“武王 “祈”是“求福也”,祈禱,是祭祀過程中的一項內容,不是持續很長時間的一種行爲,古書上未見有“祈三日”或“祈七日”的記載。而“齋”指的是沐浴更衣,戒酒葷,在一段較長的時間裏保持一種虔誠的狀態,古書上“齋三日”、“齋七日”的記載倒是常見,除《大戴禮記·武王踐阼》與簡文“ (1)《御覽》39引《吳越春秋》:“禹乃退,齋三日,登宛委,發石得金簡玉字之書。”[4] (2)《六韜·文師》:“文王乃齋三日,乘田車,駕田馬。” (3)又《立將》:“乃命大史卜齋三日,之太廟鑽靈龜,卜吉日以命斧鉞。” (4)《禮記·郊特牲》:“故君子三日齋,必見其所祭者。”[5] (5)又《祭義》:“齋三日,乃見其所爲齋者。” (6)《史記·趙世家》:“襄子齋三日,親自剖竹,有朱書曰……” 《春秋繁露·求雨》中多處講到齋,如: (7)“祝齋三日,服蒼衣。” (8)“小童八人,皆齋三日,服青衣而舞之。” (9)“田嗇夫亦齋三日,服青衣而立之。” (10)“祝齋三日,衣黃皆如春祠。” (11)《尚書大傳·洪範五行傳》:“參乃從六沴之禮,散齋七日,致齋三日,新潔祀,用赤黍。” 關於“致齋”、“散齋”,《禮記·祭義》上說:“致齋於內,散齋於外。”鄭注:“散齋七日,不御、不樂、不吊耳。”《御覽》530引《禮記外傳》曰:“大祀散齋七日,致齋三日,則十日齋矣。”又引《孔子家語》曰:“季桓子將祭,齋三日而二日鐘鼓之音不絕,冉有問於孔子。子曰:孝之祭也,散齋七日,慎思其事;致齋三日而一用之,猶恐不敬,而二日伐鼓,何其?”看來“三日齋”、“七日齋”是古代常見的齋戒制度,這與《武王踐阼》2簡“武王 下面再說“ 此字下部左側爲“口”,當是飾符。右側之字一直以來被隸作“ 凥[6]: 其形體演變的軌迹如下: 西周金文中有“ “祈”字古音家歸微部,或據其諧聲“斤”字主張歸文部。在楚方言中,它應該是個與“齋”字同音的脂部字。所謂的“ “ 說“祈”字加“臼”標聲,並無道理。古音“祈”在微部,“臼”在幽部,二部懸遠,不得以“臼”標“祈”。 況且,說“見禓而爲之祈”也不太合於情理。爲了說明問題,我們把相關簡文一並列在下面: 臨城不[言]毀,觀邦不言喪。古(故)見偒(禓)而爲之 這段話的主旨是“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說文》:“禓,道上祭。”在路上見到祭祀就上去祈禱,未免唐突,故此處之“ “齒”,古音在之部、穿母三等。包山簡遣策第266簡所記隨葬物中有“二祈”,李家浩先生在朱德熙先生讀望山簡文“近”爲“巹”的基礎上,指出“祈”當讀爲“巹”。[10]“巹”從“丞”聲,古音在蒸部、照母三等,“之”“蒸”陰陽對轉。“ 上文說過,“祈”字古音家歸微部,我們根據楚文字材料看,認爲它在楚音中應讀入脂部。其實,就古音家的研究成果來看,先秦音中的脂、微二部關係十分密切。清人分部多脂、微不分。後人將脂微分立。近來又有學者研究發現,脂、微合韵,通假皆見於江淮流域或曰楚方言區內。[11]羅常培、周祖謨二先生指出,脂、微二部在西漢時合一,至東漢時又多見與之部押韵之例。[12]其實,先秦語言中之脂二部的關係就十分密切,已經有多位學者論及此事。[13] 洪颺先生曾據出土文字材料論證戰國末期至漢初楚方言中“之(脂)質”合流的情况。[14] 由此,使我們想到楚簡裏的另一個字,此字作 2011.10.26 [1] 見陳偉《上博竹書〈天子建州〉試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三輯。“所”上原有“不韋”二字,曹錦炎先生注釋屬下讀,今依陳偉先生意見屬上,二“ [2] 同上引陳文。 [3] 參看宗福邦等主編《故訓匯纂》,商務印書館2003年,第774頁。 [4] 類似的文字還見於《藝文類聚》卷十一,《初學記》卷五所引。 [5] 《御覽》530引“三日齋”作“齋三日”。 [6] 李守奎《楚文字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12月,第805頁。 [7] 同上注,第421頁。 [8] 同上注,第425頁。 [9] 參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上博七·吳命〉校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三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267頁。 [10] 李家浩《包山266號簡所記木器研究》,《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李家浩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44頁。 [11] 參李存智《秦漢簡牘帛書之音韵學研究》,臺灣大學中國文字研究生博士論文,1995年,第150頁;李玉《秦漢簡牘帛書音韵研究》,當代中國出版社1994年,第108頁。 [12] 參羅常培、周祖謨讀《漢魏晋南北朝韵部演變研究》,中華書局2007年,第30、59頁。 [13] 參王蘊智《字學論集》,河南美術出版社2004年,第355頁;黃綺《解語》,河北教育出版社1988年,第187~226頁;王志平《“ [14] 洪颺《古文字考釋中的通假關係研究》,吉林大學博士論文,2005年,第129~132頁。 [15] 裘錫圭《釋戰國楚簡中的“(學)於帀(師)者三:强行、忠
(謀)、信言,此所不
(學)於帀(師)也。”[1]陳偉先生曰:“敏,簡文从母从言。整理者釋爲‘謀’。今按:似當讀爲‘敏’。忠,讀爲‘中’。中敏,猶‘內敏’。《漢書·循吏傳·黃霸》‘內敏,言心思捷疾也。’”[2]
(謀)”與“爲人謀而不忠乎”相應;“信言”與“與朋友交而不信乎”相應。只不過這裏的“忠”不能解釋如曹注所云的“忠誠”。《說文》:“忠,敬也,”段玉裁據《孝經》疏補“盡心曰忠”四字。“忠”之古義來源於“中”,“中”訓爲“正”,“盡心”是個引申義,確切說,“忠”應訓爲“持正,負責任”。以下語例可證:
”的字,共出現二次(以下引文采用寬式,無需說明的通假字徑用本字出之):
乎?將以書視(示)。武王
三日,端服冕。”
”字整理者皆讀爲“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上博七·武王踐阼校讀》曰:
,整理者讀爲‘齋’,恐不確。此字從‘祈’得聲,或當讀爲‘祈’,下文簡12類似的語境中有‘君齋,將道之;君不祈,則弗道’,‘祈’與‘齋’大概是一類活動。下文‘武王
三日’之‘
’亦當讀爲‘祈’。”
三日”和第12簡“君齋,將道之;君不祈,則弗道”來看,整理者將“
”和“祈”都讀爲“齋”是正確的。
”字對應的字皆作“齋”外,還有例如:
三日”12簡“武王齋七日”正合。
”字的結構,將2簡的兩例“
”字形列在下面:
、
”,比較下列楚簡文字中所從之字,可知它就是個“几”字:
郭·語三·12、
包10、
包156
[7]:
包36、
包43、
望M1·26
→
→
”字,用爲“祈求”之義,戰國“祈”字似乎應是“
”字的演變,然而在戰國楚文字裏,確切用如祈求之義的字仍然作“
”,或將所從之“單”改爲“言”作“
”,[8]“祈”似乎是另外一個字。從楚簡材料看,它應就是“齋”的異體字。
”字實際上是增加了一個脂部的“几”字標音。從聲紐上看,“几”見母,“祈”群母,同屬牙音。“齋”從“齊”聲,屬齒音從母,在楚方音中,聲紐可能也屬牙音,古書資料中從“齊”的聲的“嚌”字就有齒音、牙音二讀。《上博》(六)《天子建州》篇有二“
”字,見於同樣的文句中,曰:“古(故)見偒而爲之
。”整理者讀“偒”爲“禓”,可從,釋“
”曰:
”,“祈”字繁構,是在“祈”字上加注“臼”聲。
,見窔而爲之內。時言而世行,因德而爲之折,是謂中不韋(違)。(第11——13簡)
”仍是“齋”之異。《廣雅·釋詁一》:“齋,敬也。”《論語·鄉黨》:“祭,必齊(齋)如也。”何晏集解引孔曰:“齊,莊敬貌。”簡文是說,在路上見到有人祭祀,立即現出嚴肅恭敬之貌。“
”亦楚文字中“齋”之異體。下部所從之所謂“臼”,實際當爲“齒”字之省。楚文字中“牙”字作
(曾165)、
(上博三·周易23),此形《說文》收作古文作“
”,這些“牙”字下部所從顯然是“齒”字之省。學界隸定爲“
”,其實是不正確的。《上博》(三)《周易》第33簡:“
宗
膚”,今本《周易》睽卦作“厥宗噬膚”,“
”應該就是“噬”的古文,此字上部有不同的隸定寫法,下部一般都隸定作“臼”,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將“
”字改隸爲“
”下部從“齒”省,是很有道理的。[9]“
”字也應隸作“
”。所不同的只是,在上二例中“齒”字省形充當了義符,而在“
”字中,“齒”字省形充當了聲符。
”從“齒”省聲,與“祈”讀爲“巹”同樣道理。
、
等形,在包山簡中頻見,均用如“日期”之“期”,學界起初認爲它就是“
”字之異,後來辨認出其上部所從乃“几”字,此字當隸定作“
”,裘錫圭先生曾撰文主張將此字讀爲“幾”,訓爲“期”。[15]“
”從“几”聲,古音在見母,“期”從“其”聲,從“其”聲之字“基”“箕”等亦在見母。所不同者,其韵一在脂部,一在之部。從上文所述楚方言特點看,楚簡的“
”字還是直接看作“期”的異體爲好。
”字讀爲“學”亦從陳文。
”字的讀音及相關問題》,《古文字研究》第27輯。
”字》,《古文字研究》第26輯。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12月7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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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可能應該分析為从“祈”从“叽”,古書中有【機與几】、【饑與飢】通假的例子(见《古字通假會典》各条),“叽”应当是“嘰”字的或体或本字。《說文》:“嘰,小食也。”段注:“按《皀部》有‘旣’字,云:‘小食也。’‘嘰’與‘旣’音義皆同而各字。《玉藻》‘進禨’,《少儀》注曰:‘已沐飲曰禨’,皆當作此‘嘰’。”《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噍咀芝英兮,嘰瓊華”,《集解》引徐廣曰:“嘰音祈,小食也。”古书中有【幾與祈】、【禨與祈】通假的例子,是“幾”与“祈”读音相近或相同。楚简中的这个字可能是“祈”的繁构,“叽”是缀加的声符;也可能是“禨”的或体,从“祈”会意,《列子·說符》“楚人鬼而越人禨”。如果用為“齊”或“齋”當屬假借,說“從楚簡材料看,它應就是‘齋’的異體字”不是沒有可能,但似乎還有進一步討論的餘地。
該字可能是从“祈”从“叽”的說法,陳偉武先生《上博簡第七冊釋讀拾遺》(《古文字研究》第28輯,第443頁)已經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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