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五《君子爲禮》考釋一則
(首發)
李松儒
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
上博五《君子爲禮》是一篇記錄孔子與其弟子言行的重要文獻,可惜的是,由於一些簡上文字有所殘損而造成了釋讀上的困難。在本文裏,我們首先試着對《君子爲禮》簡4中的一個殘字進行考釋。
利用字跡的特徵不但可以對竹簡的歸屬、編聯、拼合起到作用,對污損竹簡的復原也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義。對於被污染的竹簡,殘字推斷法也是十分重要的。殘字推斷法是根據書寫載體上殘留的不完整殘餘字跡或筆畫推斷原文字內容的一種方法。未保存好或已殘損的竹簡等書寫載體上面保留了一些殘字或者筆畫,這爲復原文字內容提供了條件。
人們在書寫文字時要遵循漢字的語法規律組成詞句,這些組成詞句的文字之間必然具有一定的內在聯繫,所以即便一句話中缺少了某個文字,依據前、後文字還是可以推斷污染或殘損的原文字。另外,根據漢字的構字法,其基本筆畫都有固定的位置和寫法。這樣,我們就可以根據殘餘筆畫的形態、位置,來推測這個筆畫屬於哪個或哪些文字。
《君子爲禮》中有這樣一段簡文作:
《君子爲禮》簡3+4+9C+9B+9D:夫子曰:【3】“回,獨智,人所惡也;獨貴,人所惡也;獨富,人所惡也。”顔淵起,去席曰:“敢問何謂也?”夫子:“智而△信,斯人欲其【4】□智【9C】也。貴而(一)讓【9B】,斯人欲其長貴也;富而【9D】
[1]
“△”字作,禤健聪先生認爲“△”字“上實从‘比’,下似从‘心’,可读为‘比’,或即‘比’字异体。”並隸定作“
”。[2]李守奎先生認爲“△”字即“比”字,并摹作“
”形。[3]
我們認爲禤健聪先生的隸定是合理的,這裡我們再從字跡角度對禤先生的說法進行一下補充。
“△”爲上下結構的字,上邊的字部左邊應爲“匕”,[4]右邊模糊,不過從殘留的筆畫看,也應是“匕”。所以,“”字上面的字部應該是“比”旁。值得注意的是,構成“
”字上面“比”旁左邊的“匕”的短撇的收筆處也是長撇的起筆處;而右邊的“匕”的短撇的收筆是出鋒在長撇起筆外的,這種寫法的“比”字戰國簡中常見,如:
性自16、
周易9、
周易9、
季庚子19、
季庚子22、
皇门5、
楚居1
上舉各例“比”字,或左邊“匕”旁短撇畫出鋒,或右邊“匕”旁短撇畫出鋒,這些均是“匕”旁短撇畫出鋒的例子。
“△”字下邊的字部形體也很模糊,不過可以看到殘留了一點橫畫、一點豎畫。仔細比對《君子爲禮》中其他文字寫法,如下幾個字:
1
1
5
這些字也是上下結構,下邊的字部爲“心”旁。而“△”字下部殘痕與這種寫法的“心”旁十分相似,經過如下復原,可以得到這樣一個字:
→
這也證實了禤先生認爲的該字從比從心,當隸作的說法。
郭店簡《成之聞之》也是一篇重要的有關孔子言行的文獻,其中有可與《君子爲禮》簡3+4+9C+9B+9D相參照的一段話:
《成之聞之》簡16+17+18:故君子不貴庶物,而貴與【16】民又有同也。智而比即,則民欲其智之述(遂)也。富而分賤,則民欲其【17】富之大也。貴而(一)讓,則民欲其貴之上也。[5]
《成之聞之》簡17中“智而比即”句正與《君子爲禮》簡4 中“智而△信”對應。由此,也可以看出我們把△釋作“”是合理的。
不少學者已經指出,郭店、上博簡中常見的“”(如郭店《唐虞之道》簡3、《忠信之道》簡2、《語叢三》簡16、上博《緇衣》簡20),應讀爲“必”,其字從匕得聲。[6]
《君子爲禮》簡4上“”字從“比”從“心”,“比”應該是作爲聲符的。 “比”從“匕”得聲(“比”、“匕”同爲幫紐脂部字),由上可知,從“匕”的“
”可通“必”,那麽,從“匕”的“比”亦能與“必”相通。
另外,“必”爲幫紐質部字,“比”和“必”兩字上古音也很近,在典籍中,“比”、“必”相通例子也很常見,如“庇”與“秘”、“枈”與“柲”、“毖”與“䀣”等。[7]由以上敍述可知,簡文中的“”也可以讀爲“必”,《君子爲禮》簡4中的相關辭例即爲“智而
(必)信”。
由上可知,郭店《成之聞之》簡17中的“比”也應讀爲“必”。其後的“即” 禤先生認爲當讀爲“節”,《君子爲禮》簡4中的“比信”和《成之聞之》簡17中的“比即(節)”,都是“合于信義”之義。[8]我們認爲禤先生所言不甚精確,《成之聞之》簡17中的“即”應讀爲“信”。“即”爲精紐質部,“信”爲心紐真部,精、心同爲齒頭音,質、真對轉,二字古音極近,所以“即”可讀爲“信”。
在戰國文字中,“必”和“信”字寫法比較固定,這裡用“”表示“必”,用“即”表示“信”是比較特殊的用法,在古文字中,有一些字有比較固定的用字習慣,但在這些固定用字習慣之外夾雜特殊用字習慣的情況也是常見的,並且由於簡文底本國別的問題,使抄手抄寫簡文時所反映出的用字特點更爲複雜。
2010年12月7日初稿
2011年12月5日修改
[1] 釋文參照單育辰:《楚地戰國簡帛與傳世文獻對讀之研究》第283頁,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0年4月。
[2] 禤健聰:《上博楚简(五)零札(二)》,“簡帛”網2006年2月26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38。
[3] 參看李守奎、曲冰、孫偉龍:《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第404頁,作家出版社,2007年12月;又《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附錄六《君子爲禮釋文》第918頁。
[4] 筆跡學不用“偏旁”,常使用“字部”這一名詞,參看《中國刑事科學技術大全·筆跡檢驗》第137頁:“字部是組合成合體字的獨立單位,許多漢字是由若干字部組合而成。”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2年2月。我們認爲,“字部”即組成文字的部件,它既可以是筆畫,也可以是部首,甚至是獨體字。
[5] 釋文參照單育辰:《楚地戰國簡帛與傳世文獻對讀之研究》第283頁,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0年4月。
[6] 參看馮勝君:《郭店簡與上博簡對比研究》第313頁,綫裝書局,2007年4月。
[7] 參看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會典》第590-591頁,齊魯書社,1989年7月。
[8] 禤健聰:《上博楚简(五)零札(二)》,“簡帛”網,2006年2月26日。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12月10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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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必”与读“即”为“信”说似宜再酌。又从“比”声从“心”之字两见《战国纵横家书》214行,与今本“宾”字对应,整理者读后一字为“摈”。
《君子为礼》简4 的“信”其实难以确定。不过此字从“言”,对理解文义有启发作用。《成之闻之》简17与之相当之字作“即”,而“即”“次”相通已是常识,结合《君子为礼》从言之字来考虑,似可将“即”读为“咨”。《左传》襄公四年:“臣闻之:访问于善为咨。咨亲为询,咨礼为度,咨事为诹,咨难为谋。臣获五善,敢不重拜。”“咨”有“问”的意思,也有“谋”的意思,古书“咨谋”常连言。《上博(二)·从政》乙4亦有“咨谋”,有学者早已言之。简文要说明的是君子要“与民有同”,古书更有反对“独知”的言论,如《商君书·更法》:“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見訾于民。”因此,把简文“智(知)而比即”的“即”读为“咨”,是说君子虽然于事自知,但也与民咨谋,正是“与民有同”的做法。至于“比/心”大概也不一定要读为“必”,月下先生亦已指出。“比”本有“次”义,表示依次,又引申为频比之“比”,简文的“比/心”理解为“次”义的“比”是可以的,也可以理解为“频比”之“比”,“比咨”表示经常咨询。按照后一种理解,也可读为“频”。回头再看《君子为礼》简4 的所谓“信”字,可以推测它不是“咨”的异体,就是“询”一类的同义词,应该不是“信”字。
水土:
《君子为礼》简4 的“信”其实难以确定。不过此字从“言”,对理解文义有启发作用。《成之闻之》简17与之相当之字作“即”,而“即”“次”相通已是常识,结合《君子为礼》从言之字来考虑,似可将“即”读为“咨”。《左传》襄公四年:“臣闻之:访问于善为咨。咨亲为询,咨礼为度,咨事为诹,咨难为谋。臣获五善,敢不重拜。”“咨”有“问”的意思,也有“谋”的意思,古书“咨谋”常连言。《上博(二)·从政》乙4亦有“咨谋”,有学者早已言之。简文要说明的是君子要“与民有同”,古书更有反对“独知”的言论,如《商君书·更法》:“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見訾于民。”因此,把简文“智(知)而比即”的“即”读为“咨”,是说君子虽然于事自知,但也与民咨谋,正是“与民有同”的做法。至于“比/心”大概也不一定要读为“必”,月下先生亦已指出。“比”本有“次”义,表示依次,又引申为频比之“比”,简文的“比/心”理解为“次”义的“比”是可以的,也可以理解为“频比”之“比”,“比咨”表示经常咨询。按照后一种理解,也可读为“频”。回头再看《君子为礼》简4 的所谓“信”字,可以推测它不是“咨”的异体,就是“询”一类的同义词,应该不是“信”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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