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
父匜”之“
公”即“息公”說祛疑
(首發)
王子揚
首都師範大學
30多年前,著名古文字學家于豪亮先生發表文章指出(以下簡稱“于文”),湖北枝江百里洲王家崗出土的“公孫
父匜”之“
公”即“塞公”,“塞”音近讀為“息”,就是春秋時期被楚文王滅掉的息國。[1]于文對讀“塞”為“息”在音理上有很好的證明,此不贅。
此說沒有得到重視,後來學者多不取。王光鎬先生指出“塞公孫”應該指塞國之孫,“塞”當爲諸侯國名或族名。[2]劉彬徽先生則認為“塞公孫父”“可以理解為楚王族之公孫名
父者,封於塞邑,猶如楚公孫寧之封於析邑。”[3]劉先生又總結說:“或認為塞指一個塞國,或認為乃指息國,均不確。”[4]
我們認為,于豪亮先生的意見值得重視。清華簡《繫年》第24簡有言曰:“息嬀乃入于蔡,蔡哀侯妻之。”[5]“息嬀”是息侯從陳國(媯姓)娶來的女子,故名息媯。[6]《左傳·莊公十年》:
蔡侯娶於陳,息侯亦娶焉。息侯將歸,過蔡,蔡侯曰:“吾姨也。”止而見之,弗賓。息侯聞之怒,使謂楚文王曰:“伐我!吾求報於蔡而伐之。”楚子從之。秋九月,楚敗蔡師於莘,以蔡侯獻武歸。
《左傳·莊公十四年》又說:
蔡哀侯為莘故,繩息媯以語楚子。楚子如息,以食入享,遂滅息,以息媯歸,生堵敖及成王焉。
《左傳》這兩段話是《繫年》24號簡最好的註腳。我們直接寫作“息媯”的字形原簡作“賽為”,整理者把“賽為”讀為“息媯”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古書“息媯”之“息”《繫年》寫作“賽”,使得我們重新考慮“公孫
父匜”之“
公”就是“息公”的正確性。
根據文獻,息國被楚滅之前,息國國君稱為“息侯”。“(賽-息)公孫
父匜”稱“息公”,顯然是被楚滅亡後設立縣公的結果。受楚國文化的影響,用“賽”寫“息國”之“息”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這一點跟清華簡《繫年》一致。至於1975年湖北隨州出土的“息子行盆”之“息”寫作“
”,[7]不管其鑄造於楚滅息之前還是之後,誠如于豪亮先生在《後記》所言,並不能構成“
公”就是“息公”的反證。
附帶說明,頗疑“(賽-息)公孫
父匜”之“
(賽-息)公”乃楚滅息國後設立的第一位縣公,如此稱“
(賽-息)公孫”才有具體所指。果真如此,則
(賽-息)公孫
父匜的製作年代的範圍可以大大縮小。
2011年12月21日晚
[1] 于豪亮:《論息國和樊國的銅器》,《江漢考古》1980年第2期,第7-8頁。
[2] 王光鎬:《楚文化源流新證》,武漢大學出版社,1988年。
[3] 劉彬徽:《楚系青銅器研究》第99-100頁,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
[4] 劉彬徽:《楚系青銅器研究》第295頁,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
[5] 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中西書局,2011年。
[6] 李仲操:《兩周金文中的婦女稱謂》,《古文字研究》第十八輯,第398-405頁。
[7] 程欣人:《隨縣溳陽出土楚、曾、息青銅器》,《江漢考古》1980年第1期。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12月22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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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顯示不便,文章標題鏈接中的“”只好用“塞”代替,特此說明,敬請讀者諒解!
許多春秋時期的國家名稱早期的寫法和後來的寫法都迥然不同,例如蔡國、申國、許國,那麼息國早期寫法與後期寫法不同也可以理解。
关于“塞”的古文字材料,除了塞公孫父匜外,还有两件很重要的材料:塞公屈
戈和
之王戟。塞公屈
的塞字,与塞公孫
父匜的塞字相同。
黄锡全先生对塞公孫父匜、塞公屈
戈和
之王戟有详细讨论,可参《记新见塞公屈桑+页戈》一文。(《古文字与古货币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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