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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進鋒:亞旨銅器、蘇埠屯一號墓與小臣旨
在 2011/12/31 2:51:21 发布

亚旨铜器、苏埠屯一号墓与小臣旨

 

王进锋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

 

内容提要:传世和出土器物中有铭“亚醜”的铜器,学术界一般认为其是醜族的文化遗存。这从考古上也得到了验证。殷商时期的醜族应是旨族。甲骨卜辞中“小臣旨”的得名与旨族有关。从卜辞内容看,小臣旨是实力很雄厚的军事首领,其应当就是旨族之长。山东青州苏埠屯一号墓的墓主人的身份、所处的时代与甲骨卜辞中的小臣旨相当,其可能就是小臣旨。

关键词:小臣旨;亚旨铜器;苏埠屯一号墓

 

甲骨卜辞中有“小臣”,但由于辞例少,很难据之全面了解其身份。所幸的是,传世铜器中有很多“亚”铜器,为我们了解小臣提供了极好的材料。另外,20世纪30年代到80年代间,在山东青州(原益都县)苏埠屯地区发掘了一批族墓地,同时出土了很多亚铜器。将这三者联系起来研究,必将有利于我们深入地认识小臣的身份及相关问题。

一 亚旨铜器与小臣旨

商代青铜器中屡见“亚醜”[1]类的图形文字。其特点是象形性很强,有的看上去就像图画。宋代以来的学者对其提出了很多解释,但皆不得其要。郭沫若于20世纪30年代指出“此等图形文字乃古代国族之名号,盖所谓‘图腾’之孑遗或转变也”[2]。容庚后来在《商周彝器通考》中进一步说明这种文字类似于氏名[3]。这种看法逐渐被学者所公认。如此,则“亚醜”铭文中的“醜”乃国族名[4]

1931年,山东青州(原益都县)苏埠屯曾出土两批青铜器。第一批铜器中觯的圈足内就有“亚醜”铭文[5]1965年和1966年山东省博物馆在苏埠屯发掘了四座商代墓葬和一座商代车马坑。一号大墓发现了两件罕见的铜钺[6]。其中一件两面各有一个“亚醜”铭文[7]。曾毅公《山东金文集存》先秦编下(《集成》11438-11443)也著录了苏埠屯地区出土的六件铜矛,都有“亚醜”铭文。

另外,传世青铜器中有很多也有“亚醜”铭文。张长寿曾对出土和传世的“亚醜”青铜器作过统计,共得鼎、甗、簋、爵、觚、尊、卣、觯、罍、觥、盉、彝、铙、钺、矛等十五类五十六器。实际上,“随着考古发现的不断增多和私人收藏家手中藏品的不断公布,亚醜器群应远不至此数”[8]。张先生进而推论“亚醜”铜器大部分都是苏埠屯地区出土的,有的甚至就出于苏埠屯一号墓和附近别的被盗掘过的墓葬中[9]。很有道理。

1986年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为了解苏埠屯墓地的保存情况,加强保护工作,又对埠岭进行了全面勘探,并发掘清理了八座墓葬。其中M7出土了十六件铜器,一觚圈足内、一爵鋬内均有“亚醜”铭记[10]

20世纪30年代到80年代,大批的“亚醜”铜器出土于苏埠屯地区,说明商代的醜族就生活于此。

“亚醜”在金文中有多种形体[11]。关于它的具体所指,有多种看法。郭沫若以为“醜”就是“[12];张长寿以为亚醜就是殷的东方诸侯国薄姑氏[13];王献唐以为苏埠屯地区亚醜铜器所代表的文化遗存,“其族即夏禹之王室后裔也”[14];杜在忠则认为醜“即许书(笔者注:《说文》)之盥,假借其音,亦为斟灌之灌”[15];李零以为醜就是“妻(齐)”,并认为商代已有以“齐”为国氏一族,周人封齐,只是因袭旧名[16]。专家们的看法或于文字或于历史都富有启发性。

在诸多专家的意见中,以王树明的研究思路最值得重视。王先生注意到亚醜方爵(《三代吉金文存》15·40)中共有“亚”、“亚醜”铭文[17],因而认为“亚”是“亚醜”的缩略形式[18]。按:王先生的看法是正确的。商周时期,人们往往在青铜器的不同侧面,如盖和底,铸刻相同的铭文,例多不胜枚举。有时还会出现同铭异刻的现象,如下文亚旨者方罍(《集成》9818)铭文。亚醜方爵中,“亚”、“亚醜”分别位于爵的不同部位,应当是异刻同铭的铭文。所以,“亚”就是“亚醜”。

在此,我们可以为王先生的说法添加一些证据。“醜”字在金文中有时也作“[19]1965-1966年,苏埠屯M1出土的爵内有铭文作“[20];苏埠屯M7出土的一爵内有铭文作“[21]。这三体看上去都有些象“”,又有些象“”,正反映了二者之间繁简变化的轨迹。可见,“”与“”之间确实存在繁简变化的关系。至此,我们可以对王先生所绘制的文字演变轨迹图稍作调整,为:

”字右侧部首上部逐渐隐去,整体简化为“人”形[22];左侧的酉形和器皿形逐渐简化为两个口形,并最终成为一个口形。这样,从“”到“”的简化关系就更明确了。

王树明先生还引用陈介祺的说法,读“”为“甚”字。按:此点非是。“甚”字《说文》小篆作“”,“从甘从匹”;《说文》古文作“”,“从口从匹”。商周金文中也有“甚”字,作“”(《集成》2410;甚鼎;西周中期);有“甚”作部首的,如“”作“”(《集成》5987;臣卫尊;西周早期)。这些与“”的结构差别甚明。“”当非“甚”字。

那么,“”究竟是何字?其实,“”字中“”结构是“人”形,“”结构是“口”形。“”应当就是殷墟甲骨文中的“旨”字。殷墟卜辞中的“旨”通常作“”(《合集》6827正、33183)、“”(《合集》880正、5479)形。“旨”不同形体的差别可参看商周时期的“阑”字的形体,为:

*(宰角;《集成》9105

*(父己簋;《集成》3861

*(戌嗣子鼎;《集成》2708

方鼎[23]

以上五体均为“阑”字。与之相比较,“”、“”、“”,以及下文提到的“”、“”,当都是一字,为“旨”[24]。“旨”有“”、“”两种形体,就像“召”有“”、“”两种形体一般[25]

如此,我们可以称殷商时期的“亚醜”铜器为“亚旨”铜器,醜族为旨族。殷墟甲骨中有这样的卜辞:

1)癸丑,旨[26]伯率。(《合集》21936;劣体类)

有“旨伯”,可见旨在商代的时候是方国。这与青铜器铭文所反映的有旨族的现象是相合的。西周早期的旨孶君簋(《集成》3791)铭文载:

旨孶君休于王。自作器,孙子永宝。

旨地有君,说明其应是个诸侯国。则西周时期,旨地承继商代仍建有方国。殷墟卜辞中有如下的记载:

2A)丙午卜,,贞:旨弗其王事。

2B)贞:旨王事。  (《合集》5478;宾三类)

3)贞:旨呼伐。(《英藏》686

4)壬戌卜,争,贞:旨伐。(《合集》248;典宾类)

5A)庚申卜,,:旨其伐有蛊

5B)旨弗其伐有蛊。(《合集》6016正;宾一类)

6)辛酉卜,古,贞:旨。(《合集》6827;宾间类)

7A)庚寅卜,争,贞:旨征

7B)贞:旨征不其。(《合集》6828;典宾类)

8)贞:旨获羌。(《英藏》594正)

9*[27]入。(《合集》20645小字类)

王事”就是协助处理王事,(2)辞中旨族要协助处理王事,可见旨族与商王朝的关系紧密。(3)辞中,“旨呼伐”就是“呼旨伐”,则旨族要听从商王的指挥。(4)辞中的“”为方国名[28];“”有“战胜”的意思。(5)、(6)辞中,“”是方国名,有时也称为“有蛊”。(7)辞中的“”,从“子”(《合集》3030、《三代》6·9)、“入百”(《合集》12102反)、“来二十”(《合集》6648反)来看,当也是方国名。(8)辞中的“羌”指羌族的俘虏。上引(4)、(5)、(6)、(7)、(8)辞中,“伐”、“伐有蛊”、“征”、“获羌”当都是受商王的命令征伐。可见,旨方要听从商王的指挥。另外,“伐”、“伐有蛊”、“征”、“获羌”也说明旨可能与、羌等方国距离较近。(9)辞则说明旨族需向商王朝进贡。卜辞有载:

10A)庚子卜,争,贞:西使旨,无

10B)庚子卜,争,贞:西使旨,其有。(《合集》5637;典宾类)

西使,就是向西边出使,可能也是与军事征伐有关。从“”看,旨族又是在协助处理王事。西使旨,说明旨并不在西边。

旨国和文献中的耆国应当不是一处。《史记·周本纪》:“(西伯)明年败耆国”,《正义》曰:“(耆)即黎国也”。也就是《尚书·西伯戡黎》的“黎”。《说文》谓黎“殷诸侯国,在上党东北”;《续汉书·郡国志》“上党郡壶关”“有黎亭,故黎国”,注云:“文王戡黎即此”。则耆在商都以西。《尚书大传》谓“文王伐耆”,又云:“(文王)五年伐耆”,也说明耆与文王之国近。然而,从亚旨铜器的出土地,我们知道殷商时期的旨族生活在山东苏埠屯区域。旨与耆地理相差殊远,当不是一国。

在铜器铭文中,旨族和商王朝关系紧密。亚旨者方罍(《集成》9818;殷)有铭:

以太子尊彝。亚旨。

以尊彝太子。亚旨。

这两段铭文分别位于亚旨者方罍的盖和器上。二者虽稍有差异,但意义应当相同,所以在解释铭文时,应综合考虑两篇铭文[29]。上引铭文在别的青铜器中作“者女以太子尊彝”(亚旨者女觥,《集成》9294;殷),说明“”的性质同“女”。者,当通假为“诸”;大徐本《说文》:“,偶也”,这里的应为商王的配偶;“以”有“致送”之意[30]。铭文意思应为:多个商王妻子给太子致送尊彝。这些商王的妻子当来自旨族。可见,旨族有多个女子为商王的配偶。

从铜器铭文来看,旨族和很多族之间存在着联系。子旨壶铭文中的“史”为族名,则史族和旨族之间有交往。亚旨杞妇卣(《集成》5097;殷)铭曰:

杞妇。亚旨。

殷墟甲骨文中的“中妇”(《合集》2857)之“中”、“角妇”(《合集》5459)之“角”、“望乘妇”(《合集》32896)之“望乘”皆为族名。据之,“杞”也当是族名,“杞妇”就是指来自杞族的妇。则旨族和杞族也有婚姻关系。妇进觚铭载:

妇进作彝。亚旨。(《集成》7287

甲骨文中的“妇某”多数来自“某”族[31]。秦始皇陵一号兵马俑坑西端门道出土砖上陶文就有铭“宫进”者[32]。“宫”是“宫司马”的省称,“进”是姓。《广韵·震韵》:“进,又姓,出于何氏《姓苑》”。所以,“宫进”意即姓进的宫司马。《汉印文字徴》2·11收录了“进睦子印章”,进也是姓。姓和族往往是合一的。因此,“妇进”的“进”也是族名,她来自进族。可见,进族和旨族之间也有通婚关系。1986年在苏埠屯地区发掘的M8中出土了有十三件有“”铭文、两件有“册”铭文的铜器。M8的年代与大部分苏埠屯旨族墓地的年代相当,说明其墓主人与旨族是生活于同一时期的。发掘专家将“”看成是“融”族的族徽;“册融”就是作册融,其是指融族的人在旨族任作册之官[33]。可见,旨族和融族也有深刻的交往。另外,也有一些亚旨铜器据说并非出土于山东,如亚旨方鼎(《岩窟吉金图录》上,第四图),据《岩窟吉金图录》说就出土于安阳;亚旨者女方觥》(《集成》9294),据《河南吉金賸稿》说就出土于河南[34]。如果所传非虚的话,则在当时也有旨族的人员因为婚嫁或其他原因来到了河南。说明旨族和河南之地的国族之间也存在着联系。

旨族内部还有一定的职官设置。亚旨媰铙铭(《集成》399)载:

媰。亚旨。

殷墟甲骨文中“芻”字多见,往往用作“放牧牲畜”之意[35],如“贞:弓芻于。贞:弓芻勿于”(《合集》151正)。进一步引申,“芻”就有了放牧牲畜的人的意思,如“贞:桎芻,得”(《合集》133正)、“有桎芻自益,十人又二”(《合集》137正)。上引铜器铭文中的“媰”应当就是担任放牧牲畜的人,具体说就是管理放牧的官员;加女边则表示是由女性担任的。这个“媰”应是在旨族担任职官[36]

据上,我们可将甲骨卜辞中“小臣”称为“小臣旨”,他的得名当与旨族有关。其称名形式是小臣加族名。其实,商代像这样以族名来命私名的现象很常见。商金文中有人名“田告”(《三代》3·3、《三代》11·40、《三代》6·21),“田”是一种职官名;“告”,据裘锡圭研究可能是族氏名[37]。则“田告”是以族氏名来命私名的。1984年殷墟西区M1713中出土的寝鱼组器[38]中有“亚鱼”铭文(亚鱼鼎),“鱼”应是族名;诸器铭文中还有人名“寝鱼”(寝鱼簋;寝鱼爵),“寝”是职官名,“寝鱼”的称名从“亚鱼”来看也是以族名来命私名的。

总之,传统所谓亚醜铜器中的“醜”是氏族铭文。20世纪30年代到80年代之间,山东青州苏埠屯地区出土了很多亚醜铜器,说明醜族应当就生活于此。从文字演变来看,“醜”就是“旨”。所以,我们可以称醜族为旨族、亚醜铜器为亚旨铜器。亚旨铜器应当是旨族的文化遗存。从青铜器铭文和出土地来看,旨族和商王朝关系紧密,和杞、进、融以及河南地的国族之间有着深刻的联系。旨族内部也有一定的职官设置。甲骨卜辞中小臣旨的得名应当与旨族有关,其称名形式是小臣加族名。

二 甲骨卜辞中的小臣旨

既然小臣旨的称名是小臣加族名。这就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即小臣旨是什么样的身份问题。什么样的人能有资格用族名来命其私名呢?甲骨卜辞为这个问题提供了很好的答案。

甲骨文中有“小臣旨”,见于以下卜辞:

11)辛卯,王*小臣旨其乍(作)圉于东,对。王占曰:大[]。(《合集》36419;黄类)[39]

从拓片来看,上引(11)辞共有五列文字。自左向右第一列“王”字之后应该有字,但由于残缺已经无法知道其具体内容。第二列“小”字的上部保存了比较大的空隙,若有字的话一定会保存一些部分,但并没有,可以想象其前本身就没有文字;“旨”字之下有一字,但与“旨”相隔较大,应当不属于本条卜辞而属于另外一条卜辞;所以第二列只有“小臣旨”三字。仔细观察第三列“圉”前一字,我们会发现其是“乍(作)”字,而非“亡”字。第三列“其”、第四列“于”、第五列“王”字所处的位置比第二列“小”字还较靠上,但“小”字之上已没有文字,比较来看,这些字之上也应该没有文字。据辞例,第五列“大”字之后还可以补一“吉”字。概言,(11)卜辞除“王”字之后有所残缺外,别的地方大体是完整的。据此,我们将本条卜辞的内容释写如上[40]

“圉”有“御”的意思,用作防御。这种用法在文献中很常见,如《诗经·大雅·桑柔》“孔棘我圉”,郑笺:“圉,当作禦”;《逸周书·谥法》:“威德刚武曰圉”,孔晁云:“圉,御也,能御乱患也”;《庄子·缮性》:“其来不可圉”,陆德明《释文》:“本又作禦”;朱骏声谓“圉”:“又为禦,实为御”;《尔雅·释言》“圉,禁也”,郝懿行《义疏》:“圉,又通作御”。“圉”在甲骨文多数情况下用作“监狱”[41]、“边陲”[42],但也有用作“防御”的例子,如:

12)庚午卜,,贞:旁方其圉、作。(《合集》6666;宾三类)

旁方是商王朝的友方。从甲骨文看,商王可以命令旁方执捕[43];在有“来艰”的情况下可以让旁方首领进行捍卫[44],其与商王朝的关系很密切。(12)辞中的“”字是据于省吾所读[45],其有捍卫之意。(12)辞义为:要旁方作防御、进行捍卫吗?(11)辞中的“作圉”即作防御,其句法形式与(12)中的“作”相似。

11)辞中的“对”,多数专家都将其与刻辞的前段连读,并认为其是名词。但从《屯南》中的一条卜辞来看,连读可能并不对。这条卜辞为:

13A)于南阳西,

13B)于北,对。(《屯南》4259

上引(13)辞中的“南阳”、“”均为地名。“南阳西”是指代一个方位,“”跟在其后,应当与前分开来读。“于南阳西”与“于北”相对成言,则“对”也应与前段分开来读。“”,陈邦怀读为《说文》中的“禳”[46],是。“禳”在此当通作“攘”。禳、攘二字双声叠韵,可以通用。古文献中也有二字相通的例子,如《礼记·月令》:“九门磔禳”,陆德明《释文》云:“本又作攘”;《吕氏春秋·季春纪》攘作禳;《晏子春秋·谏上》:“使禳去之”,《群书治要》引禳作攘。“攘”有“却”、“除”的含义。《国语·鲁语下》:“而大攘诸侯”,韦昭注:“攘,却也”;《左传·僖公四年》:“攘公之羭”,杜预注:“攘,除也”;《诗经·大雅·车攻》序:“外攘夷狄”,陆德明《释文》:“攘,除也,却也”。在(13)辞中,“攘”当是指军事活动,第一条卜辞意为在南阳之西,除却敌方祸难之灾。“对”有“应对”[47]之意,其与“攘”相对为言,其实质还是军事活动。上引(13B)意为在地之北应对敌方的军事骚扰。(11)辞“对”的句式特点、用法与(13B)极其相像,其也应与刻辞的前半段分开来读,作“应对”解。

11)全辞意为:要小臣旨在东边作防御,应对(敌方的困扰)吗?王亲自占卜,结果显示是大吉大利。小臣旨能够在商王朝的东边作防御,并能应对敌方的军事困扰,可见其身份是很显赫的,应当是军事首领式的人物。

甲骨文中还有这样的卜辞:

14A)其于之,若。

14B)旨其至于攸,若。王占曰:大吉。

14C)其大出,吉。(《合集》36824;黄类)

上引(14)辞中,(14A)(14B)两条卜辞辞例相似又相对成言,应当是商王准备做一件事之前的选贞。因而“”和“旨”性质相近,对“”的探讨将有利于我们认识“旨”。甲骨文中很多关于“”的卜辞,且通常与“之”一起出现,对于它们的考察有利于我们正确认识(14A)的内容。现将相关卜辞征引如下:

15)戍。其毋归,于之,若。羌方。 (《合集》27972;无名类)

16A取美,御。史(使)于之及伐望。王受祐。

16B)王于史(使)人于美、于之及伐望。王受祐。(《合集》28089正;无名类)

17伐羌方于之,禽(擒)、。不雉众。(《屯南》3038

上引(15)辞中,“之”当是地名;“”有“战胜”的意思;“若”有“善”的意思。其辞义为:(军事)戍守,让不回,而到之地会好吗?战胜了羌方。在此是人名。(16)辞中,第一个“美”是指来自美族的俘虏;第二个“美”是地名;“御”为祭名;“望”为国族名。(16A)是说取得了美族的俘虏,用其御祭,商王随之使来到之地参加伐望族的战争。(16B)是说王在地使人到美地、之地参加攻伐望族的战争。在(16)辞中,我们可以看出既可以是人名,又可以是地名。这里的人名能参加攻伐望族的战争,又能获取美族的俘虏,其身份是很显赫,应当就是地之长。上引(17)辞中“羌”是方国之名;“擒”有“擒获”之意;“雉”有“夷伤”之意[48]。辞义是说在之地攻伐羌族,擒获了很多俘虏,又战胜了羌方,并且没有损伤多少“众”。从(15)、(16)、(17)辞中,我们可以发现“”与“之”经常一起出现,这可能是由于二地相距不远;地之长又称

与(15)、(16)、(17)卜辞相比对,我们认为(14A)中的“”亦是人名,而且也为地之长;“之”也为地名。其辞义为让地之长到之地会好吗?

在(14)辞中,“旨”与“”相对成言,“旨”当和“”一样也是人名。其应当就是小臣旨。(14B)中“其”后一字,于省吾读为“[49];“攸”是地名;其辞义为小臣旨乘去攸地会好吗?王亲自占卜,结果显示是旨去攸地大吉大利。从别的卜辞来看,小臣旨到攸地所防御的对象可能就是帝乙十祀征夷方卜辞中的夷方[50]。(14C)是说小臣旨率领军队大出,结果是很吉祥。

14)辞中“小臣旨”和“”都是商王做一件事选贞的对象,小臣旨的身份和相当。据此,我们认为小臣旨也是旨族之长;而且从(14B)可知,商王最终商王选择了小臣旨而不是,可以想见小臣旨拥有比更强的实力。

综上,从(11)辞看,小臣旨能在商王朝的东边作防御,应对敌方的侵扰。其应当是军事首领式的人物。从(14)辞看,小臣旨就是旨族之长,而且是实力比一般地方之长要更雄厚的地方首领。

三 苏埠屯一号墓与小臣旨

苏埠屯墓地中以一号墓(M1)最值得关注,对其考察有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小臣旨的身份问题。M1虽遭盗掘,但其墓制和残存下来的实物还为我们的探讨提供了依据。

M1的墓室呈长方形,墓口的西半部已残。南北长15米,东西复原长10.7米。墓室底小于墓口,南北9.45米,东西5.9米。墓深8.25[51]M1共有四条墓道。在殷代的墓葬中也只有殷墟西北冈的八座“王陵”能达到这样的级别[52]M1墓室中部有“亚”字形椁室。椁室中部木炭层下有“T”字形腰坑,包括一方坑和一长方坑。M1共有48个殉人和6只狗,还有一只不知名的小兽。而殷墟妇好墓也只不过有16个殉人,6只殉狗[53]M1墓室内残存2件未被盗走的铜钺,平放在北壁靠近北墓道口的填土中。铜钺体形巨大,两面透雕作张口怒目的人面形。直内,双穿,刃部有使用痕迹。有专家说其体现了当时氏族首领的权威[54]

由上比较中可以看出,M1的墓主人的身份是相当显赫的。发掘专家因而说,M1的墓主人身份应是仅次于商王的方伯一类人物。甚是。

值得注意的是,M1虽遭盗扰,但仍然存有数量可观的兵器,从发掘报告来看,戈,能看出器形者6件,可复原者1件;矛,可看出器形者14件,较完整者3件;镞41件;斧1件;锛2件;平斲1件。特别是其中有两件青铜钺,有专家曾指出斧钺在商周时期曾长期作为军事统率权的象征[55]M1中大量兵器和两件青铜钺的存在说明墓主人生前可能是军事首领式的人物。

苏埠屯M1早年曾遭盗掘,围绕椁室共有三个盗洞直达椁室底部。椁内全经扰动,重要器物已被盗走,仅存小件器物和一些器物的残片。但陶器中很多是有意识打碎后放入的,因而保留下来的比铜器多,能够修复的陶器和残留下来的一些青铜武器必将为我们断定M1的年代提供极大的参考[56]

M1中现存的陶器有盘1件;罐,完整的1件,可修复的3件;器盖,能看出器形的30件,可修复的15件;觚1件;瓿1件;盘1件;盉1件;杯1件;鬲,残片;球2件。

其中一罐,小口外侈,圆肩,平地微凹,腹部及底部饰绳纹,肩腹相接处饰一条附加堆纹。泥质灰褐陶。高18.5、口径11.6、厚0.7厘米。其形制与殷墟西区M1713的罐[57]十分相似。

觚,口外侈,腹壁近直,圈足较高。腹部近圈足处有二道宽弦纹,圈足上有五道弦纹。泥质灰陶。残高28、腹颈6.3、厚1厘米。其形制与苗圃北地M105的觚接近。

盘,敞口,口沿与腹壁呈丁字形。折腹。素面,口沿及腹内各有一道弦纹。泥质黑灰陶,内表黑光,外表黑灰。残高9、口径28厘米。其形制与殷墟西区M1713的盘近似[58]

器盖,形状像一个斗笠。杵柄,单口。纹饰有绳纹、方格纹、菱形纹、篮纹等,除一件为泥质灰陶外,余均泥质红陶。其形制与邹衡所绘制的殷墟陶器分期图中的殷墟四期YH006南井的器盖[59]十分相似。

镞共有两式,其中Ⅰ式薄叶,燕尾式。中脊起棱,镞锋锐利。长铤,全长5.4、脊长2.7、两翼长3.7、距1.8厘米。其形制与邹衡先生所分的殷墟第四期YE181万坑的镞[60]十分相像。

盉,敛口,鼓腹。腹壁光滑,有四道弦纹。泥质黑灰陶。但底和鋬均残。从存有的部分看,其和邹先生所划分的殷墟第四期第6SPM6的盉[61]相像。

另外,M1的陶器组合为盆、灌、觚、瓿、盘、盉、杯、鬲、球,这也正与殷墟四期的陶器组合形式相同[62]

虽然,苏埠屯M1所相像的大部分器物属于笼统的殷墟四期,很难确知其到底属于帝乙还是帝辛时期[63],但是殷墟M1713号墓的年代是肯定的,为殷墟四期晚期,即帝辛时期[64]。根据以最晚的器形划定墓葬年代的原则,苏埠屯M1也当属于帝辛时期[65]

由此,我们可以与小臣旨联系起来考察。从殷墟文化分期来看,苏埠屯M1处于殷墟四期的帝乙、帝辛时代;殷墟甲骨中有关“小臣旨”的卜辞[66]都处于黄类,黄类卜辞一般认为也处于帝乙、帝辛时代;二者的时代正相当。M1的墓主人是旨族的方伯,而小臣旨也是旨族之长,二者身份又相当。由此,我们推断M1的墓主人就是小臣旨本人。小臣旨青壮年时期参加了帝乙十祀征夷方的战争,他在帝辛时期去世并被埋葬。这也进符合生命发展的客观规律。

综合而言,苏埠屯M1虽被盗掘严重,但从其四个墓道的墓葬形制、大规模人殉、两件青铜钺来看,其墓主人应当是仅次于商王的方伯类的人物。而且从M1中出土的大量青铜武器可以看出墓主人生前当是军事首领。M1的时代相当于殷墟四期。而黄类卜辞中的小臣旨也是旨族之长,同时是身份显赫的军事首领。两相比较,我们推断M1的墓主人就是小臣旨。

至此,我们可以简单总结一下全文的内容。传世和出土亚旨铜器中的“旨”是族名。甲骨文中的“小臣旨”的得名与旨族有关。从甲骨卜辞来看,小臣旨是地位很显赫的军事首领,而且身份还在一般的地方首领(如地之长)之上,其应当就是旨族之长。我们从时代、身份的级别来推断,山东苏埠屯一号墓的墓主人就是甲骨卜辞中的小臣旨。



[1] 亚醜铜器中“醜”字通常作“”,甲骨卜辞中小臣醜的“醜”作“”。其所从和甲骨卜辞中真正的“醜”字(;见于《合集》465412878正、12878反)有很大的差别。二者应当不是一字。在此,为行文方便,姑且从传统的说法,将其隶为“醜”。

[2] 郭沫若:《殷彝中图形文字之一解》,《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4卷),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16页。

[3] 容庚:《商周彝器通考》,哈佛燕京学社,1941年。

[4] 从考古资料来看,“醜”也确为国族名。如从墓葬形制和铜器组合来看,1931年苏埠屯出土两批青铜器的两座墓的时代应相当于殷墟铜器分期三期的第Ⅱ阶段(朱凤瀚:《古代中国青铜器》,南开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651-652页。朱先生说的铜器分期三期第Ⅱ段其实相当于传统意义上的殷墟四期);苏埠屯M7的年代也相当于殷墟四期,而M8的年代应相当于殷墟文化三期或三期后段(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青州市博物馆:《青州市苏埠屯商代墓发掘报告》,《海岱考古》(第一辑),山东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71页)。殷墟三期、四期间隔比较长的时间,单个人不可能跨越这么长的时间,“醜”应是国族名。

[5] 祁延霈:《山东益都苏埠屯出土青铜器调查》,《中国考古学报》(第二册),1947年,第169-174页。图版贰:10

[6] 齐文涛:《概述近年来山东出土的商周青铜器》,《文物》1972年第5期,第4-5页。出土文物展览工作组:《文化大革命期间出土文物》(第一辑),文物出版社,1973年,第123页。

[7] 山东省博物馆:《山东益都苏埠屯第一号奴隶殉葬墓》,《文物》1972年第8期,第21页。山东省博物馆:《山东金文集成》,齐鲁书社,2007年,“前言”前第一幅插图。中国青铜器全集编辑委员会:《中国青铜器全集》(商4),文物出版社,1998年,第174页。

[8] 岳洪彬:《记Alferd F. Pillsbury收藏的商代“亚醜”铜罍》,《殷都学刊》2010年第3期。

[9] 殷之彝(张长寿):《山东苏埠屯墓地和“亚醜”铜器》,《考古学报》1977年第2期,第23-27页。

[10]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青州市博物馆:《青州市苏埠屯商代墓发掘报告》,《海岱考古》(第一辑),山东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56页。

[11] 容庚编著,张振林、马国权摹补:《金文编》,中华书局,1985年,第1052-1055页。下文引该书仅称《金文编》。

[12] 2,第20页。

[13] 9,第32页。《商周考古》也有类似的看法(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教研室商周组编著,文物出版社,1979年,第106页)。

[14] 王献唐:《释醜》(上),《山东古国考》,齐鲁书社,1983年,第228页。

[15] 杜在忠:《关于夏代早期活动的初步探析》,见中国先秦史学会编:《夏史论丛》,齐鲁书社,1985年,第256页。

[16] 李零:《苏埠屯的“亚齐”铜器》,《文物天地》1992年第6期,第44-45页。李海荣也有类似的看法(《“亚醜”铭铜器研究》,《辽海文物学刊》1995年第1期,第35页)。

[17] 亚醜方爵(《三代》15·40)中也有似是“亚”的铭文。我们仔细审视铭文后发现铭文摹拓的不是特别清晰,“”的上部隐约还有笔画。其应当也是“亚”。

[18] 王树明:《“亚醜”推论》,《华夏考古》1989年第1期,第53-71页。以下所引王先生的看法均出自此文。

[19] 见《金文编》第1055页。

[20] 山东省博物馆:《山东益都苏埠屯第一号奴隶殉葬墓》,《文物》1972年第8期,第21页,图七:3。《近出殷周金文集录》827

[21] 张学海:《海岱考古》(第一辑),山东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64页,图一02

[22] 有学者指出“”的“右端则像一老者散发(头发上或有饬物)形”(刘桓:《关于所谓“亚醜”的“醜”字的释读》,《甲骨集史》,中华书局,2008年,第175页),则“”的右侧为一个繁化的人形。其再演变为简单的“人”形也符合文字变化的规律。

[23] 李学勤:《试论新发现的方鼎和容仲方鼎》,《文物》2005年第9期。

[24] 如此看来花园庄东地甲骨中的“”(《花东》6162)、旨觯铭文中的“”(《集成》6508;西周早期)当也是“旨”字。

[25] 《金文编》第61-62页。

[26] 其字作“”,《甲骨文合集释文》释作“噩”,非是;《甲骨文字诂林》(于省吾主编,中华书局,1996年,第747页。以下引该书仅提页码,不再提供版本信息)作为未识字。其实,此字从人从口,当也是“旨”。

[27] 字作“”,当也是“旨”。

[28] 姚孝遂按语,见《甲骨文字诂林》,第2486页。

[29] 朱凤瀚曾将铭文“者以太子尊彝。亚旨”的“以”理解为“祀”、整篇铭文解释为“者做得尊彝以祭祀太子”(《论卜辞和商金文中的“后”》,《古文字研究》(第19辑),中华书局,1992年,第434页)。这种释法并不能说通“者以尊彝太子。亚旨”铭文。因而可能并不妥当。

[30] 裘锡圭:《说“以”》,《古文字论集》,中华书局,1992年,第106页。

[31] 王宇信、杨升南主编:《甲骨学一百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449页。

[32] 袁仲一、刘钰编著:《秦陶文新编》(下编图版),文物出版社,2009年,第138页。

[33]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青州市博物馆:《青州市苏埠屯商代墓发掘报告》,《海岱考古》(第一辑),山东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72页。

[34] 9,第25页,表的“备注”部分。

[35] 姚孝遂按语,见《甲骨文字诂林》,第895页。

[36] 亚旨铜器铭文中也有一些是私名,如:

季作兄己尊彝。亚旨。(《集成》2335;亚旨季鼎)

亚旨。作父乙尊彝。(《集成》5894;亚旨尊)

亚旨。作尊彝。(《近出二编》576;亚旨尊)

归。亚旨。父丁。(《近出二编》229;亚旨归鼎)

以上铭文中的季、、、归皆为私名。

[37] 裘锡圭:《甲骨卜辞中所见“田”“牧”“卫”等职官的研究》,《古代文史研究新探》,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348页。

[38]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殷墟西区一七一三号墓的发掘》,《考古》1986年第8期。

[39] 《甲骨文合集释文》将本条卜辞释写为“辛卯王小臣旨其亡圉于东对王占曰大[]”;《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殷墟甲骨刻辞类纂》释写为“辛卯王小臣旨其无圉于东对王占曰吉”。则三书均认为“其”、“于”之前有所残缺;“圉”前一字为“亡(无)”字。但正如下文分析,这两种释写是不准确的。

[40] 李孝定、李学勤、宋镇豪对本卜辞也曾作如此释写(《甲骨文字集释》,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74年,第770页;《重论夷方》,《当代学者自选文库·李学勤卷》,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92页;《中国风俗通史·夏商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第37页),李学勤先生甚至还在“王”字后补了“卜贞”二字。可见这种隶定并非笔者孤立的看法。

[41] 如《花东》118

[42] 如《合集》138、《英藏》540

[43] 《屯南》918

[44] 《合集》6665正、《英藏》634

[45] 于省吾:《殷契骈枝·释》,见《甲骨文字诂林》,第2316页。

[46] 陈邦怀:《<小屯南地甲骨>中所发现的若干重要史料》,《历史研究》1982年第2期,第129页。

[47] 《礼记·仲尼燕居》:“子贡越席而对曰”,郑玄注:“对,应也”;《仪礼·士冠礼》:“冠者对”,郑玄注:“对,应也”。甲骨文中“对”字不多见,且通常于方位词相搭配,如《合集》30600“于夫西,对。大吉”;《合集》36790“其于西,对”。其都当作“应对”解。

[48] 李学勤:《释多君、多子》,胡厚宣主编:《甲骨文与殷商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19页。

[49] 于省吾:《商代的交通工具和驿传制度》,《东北人民大学人文科学学报》1955年第2期。又《甲骨文字释林·释》,中华书局,1979年,第277-280页。

[50] 李学勤:《重论夷方》,《当代学者自选文库·李学勤卷》,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93页。

[51] 山东省博物馆:《山东益都苏埠屯第一号奴隶殉葬墓》,《文物》1972年第8期。以下材料不注明出处者,均来自这篇发掘报告。

[52] 杨锡璋:《商代的墓地制度》,《考古》1983年第10期,第929页。

[53]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墟妇好墓》,文物出版社,1980年,第8-9页。

[54] 宋镇豪:《中国风俗通史·夏商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序”前插图21

[55] 林沄:《说“王”》,《考古》1965年第5期,第311页。

[56] 朱凤瀚曾据一号墓中的陶觚和铜斝形制,提出其器组年代约相当于殷墟铜器三期第Ⅰ阶段(《古代中国青铜器》,南开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652页)。按:朱先生所界定的殷墟铜器三期第Ⅰ阶段有一部分是可以延至帝乙时期的(《古代中国青铜器》,第642页),这与我们所说的殷墟四期相近。但我们这里想说的是,一号墓的铜斝残缺十分严重,实在不足以据一残足来谈论整个墓葬的年代。需要依据陶器和保存完好的铜器来系统探讨M1的年代。

[57]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殷墟西区一七一三号墓的发掘》,《考古》1986年第8期,第705页。

[58] 57

[59] 邹衡:《试论殷墟文化分期》,《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第5859页之间。

[60] 59

[61] 59,第7475页之间。

[6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墟的发现与研究》,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36页。

[63] 一般认为殷墟四期的年代相当于帝乙、帝辛时期。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墟的发现与研究》,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39页。

[64] 57,第725页。

[65] 苏埠屯墓地出土的青铜器中有一些具有西周铜器的特色,有学者据此就认为苏埠屯墓地的下限年代应为西周早期或西周中期,并进而提出墓主人所属集团极有可能是齐,苏埠屯地区为齐国始封地([]黄川田修:《齐国始封地考——山东苏埠屯遗址的性质》(蓝秋霞译、许宏校),《文物春秋》2005年第4期,第73-75页)。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妥当的。苏埠屯墓地青铜器具有西周时期的特色,这就好像周初的青铜器,如利簋、天亡簋等,具有殷代青铜器特点一般,是商周文化继承和发展的体现(刘启益:《西周纪年》,广东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65页),并不能因此而否定其本身的年代。苏埠屯墓地铜器商周时代特征兼具正反映了其从商向周过渡的性质。这也与苏埠屯一号墓地处于商末的时代特征相吻合。

[66] 见于《合集》36419、《合集》36824



本文刊於《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1年第12期。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12月30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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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虎夷 在 2012/1/4 1:54:53 评价道:第1楼

    还是没有看明白作者怎么证明甲骨文中的“旨”就是山东苏埠屯一号墓的墓主的。
    在滕州前掌大商周墓地的发掘报告和小邾国墓地的发掘报告发表以后,许多关于甲骨文地理方面的悬疑已经昭然若揭。商代薛的位置在滕州南部,这是已经证明的史实。
    无论“旨”伐薛,还是“旨正畫”,他们肯定是毗邻或相去不远,不会在远在苏埠屯。要知道薛和苏埠屯之间,不仅路途遥远,期间还间隔着许许多多方国,其中不乏像徐那样的强国。就是苏埠屯那位酋长想对薛动武,他有那个胆,也没那个实力。即使他有这个实力,只怕他兵马未与薛人交手,也早被他邦揍飞鹰了。
    从作者所引用的甲骨文也可以看出,伐薛、正畫之“旨”,应该另有其人,不会是苏埠屯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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