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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錦前:隨仲嬭加鼎補說
在 2012/1/19 13:30:30 发布

隨仲嬭加鼎補說

(首發)

 

黃錦前

河南大學出土文獻研究中心

 

《江漢考古》2011年第4期新公布了一件隨仲嬭加鼎。曹錦炎先生對該鼎的銘文已有很好的考釋,並據其形制、紋飾和銘文字體等特徵,推定其時代“應是在楚武王(引案:當爲楚成王之誤)得隨人之助爭得王位之後,定在楚穆王或楚共王之際可能性較大”[1]。張昌平先生通過對該鼎器形、紋飾、銘文以及工藝等時代特徵的觀察,並對比分析相關楚系青銅器,亦認爲該鼎制作年代在春秋中期無疑[2]。我們在拜讀二位先生的文章之後,有一點簡單的想法,或可爲二位先生對於該鼎年代的判定增添一點間接的證據。

傳世有一件王子申盞盂蓋,內底鑄銘文317字,作[3]

 

王子申作嘉嬭盞盂,其眉壽無永保用之。

 

關於該器的年代,一般認爲在春秋中期晚段。春秋時楚國的王子申,《左傳》有兩見,一爲楚共王時人,於公元前571年被殺;一爲楚平王子,昭王時的公子申,楚昭王十一年至楚惠王十年任令尹[4]。劉彬徽先生曰:

 

從此器的蓋紐形制與填雲紋的三角形紋來看,與下寺M7的盞相近,應定爲共王時的王子申。此人於公元前571年被殺,因之,這件器的年代上限約爲共王即位之年(前590年),下限爲其死年,年代介於前590-前571年之間[5]

 

張連航從文字的形體特徵入手,進一步闡發共王說[6]。鄒芙都指出其立論的依據不足爲證,指出該器的年代,還只能依據劉彬徽先生的器形學方法才能得以解決,認爲劉彬徽將其定爲楚共王前期大體可信[7]。我們也基本同意劉彬徽先生等對該器年代的判定,將其定在春秋中期偏晚前段[8]

值得注意的是,該器乃王子申爲“嘉嬭”所作,根據我們對於金文人名一般規律的認識,“嘉嬭”乃是嬭姓名嘉之女子的稱謂,她與王子申同姓。按照金文中此類銘文的一般規律來看,此器很可能爲王子申爲嘉嬭出嫁所作之媵器。於是,則嘉嬭或爲其姐妹,或爲其女。結合前述曹錦炎先生將“隨仲嬭加鼎”定在楚穆王或楚共王之際的看法,我們認爲應該以楚共王之際爲妥,對比王子申盞盂蓋與該鼎的紋飾,以及兩篇銘文中某些文字的寫法(如“期”等),也能爲我們的看法提供更多的佐證。

 



[1] 曹錦炎:《曾、隨二國的證據——論新發現的隨仲嬭加鼎》,《江漢考古》20114期,第67-70頁。

[2] 張昌平:《隨仲嬭加鼎的時代特徵及其他》,《江漢考古》20114期,第71-76頁。

[3] 集成9.4643

[4] 臺北故宮博物院收藏的一件王子申匜,陳昭容(《故宮新收青銅器王子匜》,載《中國文字》新25輯,臺北:藝文印書館1999年,第93-122頁)認爲王子申即此楚公子申。

[5] 劉彬徽:《楚系青銅器研究》,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7月,第309頁。

[6] 張連航:《楚王子王孫器銘考述》,載《古文字研究》第24輯,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第253-257頁。

[7] 鄒芙都:《楚系銘文綜合研究》,成都:巴蜀書社200711月,第71-73頁。

[8] 黃錦前:《楚系銅器銘文研究》,合肥:安徽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漢語言文字學,指導教師:黃德寬),20096月。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2年1月18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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