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聞尊銘文中的“”字
(首發)
張崇禮
北華大學文學院
聞尊:朕采田外臣僕,汝毋有一否。
,張光裕先生認為未可確釋,揆諸文意,似有協助之意。惟“”字从“貝”,則又或與賈事有關歟?[1]董珊先生認為“”从“戶”聲讀為“胥”,訓為助。[2]蔣書紅先生認為“胥”還有看、觀察、監視之類的意思,在文中可訓為監視管理。[3]
今按:“”讀為“胥”,在語音上沒有問題。但董先生訓“胥”為“助”,是建立在把後文的“采”理解為動詞“管理”的基礎上,可文獻中并未見“采”用為動詞“管理”的明確例證,“采”還是理解為名詞“食采”、“采邑”為好。而且,按照董先生的理解,則“朕”應為主格,也與金文中“朕”多用為領格不符。“胥”的“看、觀察”義即“相視”、“相望”義,訓為“視”的“胥”其實是“須”、“待”義。蔣先生認為“胥”可以訓為“監視管理”,亦缺乏堅強的證據。
我們認為“”可讀為“護”。“”从“戶”聲,屬匣紐魚部;“護”从“蒦”聲,屬匣紐鐸部。古濩、戶通用。《古文苑·蜀都賦》:“戶音六成。”章樵注:“戶,讀作濩。”[4]《說文·戶部》:“戶,護也。”《廣雅·釋詁四》:“戶,護也。”《釋名·釋宮室》:“戶,護也,所以謹護閉塞也。”[5]訓“戶”為“護”,屬聲訓。
銘文中“護”當訓為監督、統轄,“護朕采田外臣僕”,即監督、統轄我的采邑田外的臣僕。《史記·李將軍列傳》:“有白馬將出護其兵,李廣上馬與十餘騎犇射殺胡白馬將。”張守節正義:“其將乘白馬,而出監護也。”《漢書·王嘉傳》:“又爲賢治大第,開門鄉北闕,引王渠灌園池,使者護作,賞賜吏卒,甚於治宗廟。”顏師古注:“護,監視也。”《史記·樂毅列傳》:“樂毅於是并護趙、楚、韓、魏、燕之兵以伐齊,破之濟西。”司馬貞索隱:“護謂總領之也。”《漢書·張良傳》:“上雖疾,彊載輜車,臥而護之,諸將不敢不盡力。”顏師古注:“護,謂監領諸將。”
“”从貝,可能是“獲得”之“獲”的本字。“獲”本為獵獲,後來引申出抽象的“得”義。《廣雅·釋詁三》:“獲,得也。”“”从貝,猶“得”之从貝。
另外,“田”之“田”似乎不能理解為純粹的田地、耕地。古代統治者賞賜給親屬臣僕的封地“采”可稱為“邑”,也可稱為“田”。《公羊傳·桓公元年》:“田多邑少稱田,邑多田少稱邑。”
[1] 張光裕:《新見樂從堂尊銘文試釋》,張光裕、黃德寬主編《古文字學論稿》,安徽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6頁。
[2] 董珊:《讀聞尊銘》,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8年4月26日。
[3] 蔣書紅:《聞尊銘文考釋》,《中國歷史文物》2010年3期。
[4] 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38頁【蒦通戶】條。
[5] 參見宗福邦等主編《故訓匯纂》,商務印書館,2003年,第851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2年3月8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2年3月9日。
点击下载附件: 1039張崇禮:釋聞尊銘文中的“戶貝”字
「朕采田外臣僕」的,其上有無可能是「舟」?金文的「舟」、「戶」因形體相近經常會相訛,參日月〈金文札記四則〉,復旦網,2009.04.18。如「朕」,《集成》2505方鼎作、4294揚簋作;「般」,10071宗仲盤作。由於舟、周聲韻關係密切,則「」可能就是「賙」字。在銘文可讀為「守」,守、舟、周均為章紐幽部。「守」有守護、看護、看守的意思。如:《易‧震》:「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孔穎達疏:「君出則長子留守宗廟社稷,攝祭主之禮事也。」《荀子‧王霸》:「建國諸侯之君分土而守」也可以參考。此外,古籍有「守其采地」或「守其采邑」的說法,如《禮記‧王制‧疏》:「王命次子守其采 邑」。則「」可能是看守財產的專字。其次,「外」可讀為「艾」,古文字材料常見通假,如《珍秦齋 秦印》:「上(艸/外-艾)𡴲」,其他參裘先生《古文字論集》頁434。「艾」,治也。銘文讀為「賙(守)朕采田,外(艾)臣、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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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先生:
從董珊先生最近發佈的照片看,這個字上部从戶還是比較清楚的,是舟字訛變的可能性應該不會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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