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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世超:佔畢脞說(八)
在 2012/3/9 16:27:25 发布

佔畢脞說(八)

(首發)

 

張世超

東北師範大學

 

寒假期間,得暇將《清華大學藏戰國楚竹簡》(壹)研讀一過,頗有獲益。該書裝幀雅美,製版清晰,兼有允當的釋文和註釋,使這批在地下埋藏了二千多年的古文獻,得以完整、清晰地展現在我們面前。所有這些,都應該感謝整理者為此付出的辛勤勞動。尤其值得提出的是,書後附有整理者編制的“字形表”,甚便對字形的考察。這是以前古簡著錄書很少做,或是做了也做得比較粗糙的工作。

本書的“字形表”採用了依《說文》順序的編排方法,另附有筆劃和音序檢字。總體說來,還是比較方便使用的。近些年來,關於古文字的排序或編碼問題學界頗有討論,也有人推出一些新的編排方案,在此不想過多涉及。僅說一說目前仍是學界應用最廣的,人們感到使用最為方便的《說文》順序編排法。

《說文》順序編排法起源於清人吳大澂的《說文古籀補》。吳氏的本意,是用鐘鼎文等古器物上的文字來補充《說文》一書上所收的古文和籀文,還屬“《說文》學”的研究。至容庚先生作《金文編》,研究的主體已由《說文》轉而變為金文,《說文》的順序已成為一種編排的手段。此後的學者在編制古文字字形工具書時仿照《金文編》的體例,《說文》順序就成爲了一種常用的編排方法。

按《說文》順序編排古字形,固然有不少弊病,《說文》的分部收字,本來就是一種不太嚴謹的編排方法,難保讀者在最短的時間內查到一個想找的字,尤其是那些收字眾多的部裏的字。而且,那些不見於《說文》的字,無法定其位置,只好勉強依其形符,附於《說文》對應的部後。但這種編排方法也有著它的長處,比如,凡治古文字者,都對《說文》一書的體例較熟,按《說文》順序編排,他們往往可以順利翻到一個要找的字;古文字的考釋,往往要參照《說文》中的字形與說解,按《說文》的順序編排方便了對《說文》材料的參照;更重要的是,《說文》一書,堪稱先秦古文字與秦漢文字之間的橋樑,與《說文》銜接,等於把先秦古文字與秦漢以後的文字銜接起來,從漢字史和漢語史的角度看有著其重要的意義。

就古文字與《說文》的銜接而言,我們認為有兩種不同的銜接方法:據字形銜接和據詞義銜接。前一種方法是不顧及字在古文獻語言中的意義和用法,惟以字形相同者相對應。其優點是從字形角度看比較客觀,缺點是忽視了在歷史上不同的時期或不同的地域文字中,同一個字形可以記錄不同的詞,例如人們以先秦文字中的“帀”與《說文》卷六的“帀”對應,前者是“師”的異體,而後者是“匝”的古字,以後者解釋前者,顯然是不合理的。後一種方法則是不考慮字形上的差異,據其所記錄的詞銜接。(當然,這是字與詞固定的對應關係,不包括那些臨時性的假借。)例如,《說文》:“位,列中庭之左右謂之位,從人立。”也就是說,“位”這個字記錄的是“位置”之“位”,而戰國古文字材料中“位置”之“位”秦、楚文字作“立”,晉文字作“”,便於“位”字之下收秦、楚文字“立”字形,收晉文字“”字形。這樣做的優點是可以以詞為線索,反映出同一詞在不同時期、不同地域文字系統中的用字差異,缺點是不便於觀察同一字形在不同歷史時期的變化,不便於比較同一字形在不同地域文字中的差異。當然,我們所說的不同銜接方法所涉及的字形僅為一部份,從整體古文字材料來看,大部份文字的形義關係還是一致的。

以上兩種銜接方法,我們都曾作過嘗試。經驗是,對於形義關係不一致的現象,無論是據字形銜接還是據詞義銜接,都應始終貫徹,而不宜二者混用,使體例混亂,並且應在古字形下加以簡短的說明,以互見的形式反映出這種形義關係的錯位。

《清華簡》(壹)的“字形表”基本上遵循了據字形銜接的原則,但有些地方又據詞義銜接,顯得體例頗不統一。例如205頁將“”列入《說文》“歲”字下,是認為“”即楚文字之“歲”;236頁將“”列於《說文》“襲”字下,是認為“”即楚文字中之“襲”。類似的情況還有213頁“”列於“友”下、214頁“”列於“殹”下、“”附於“寺”下、232頁“”列於“家”下、233頁“”列於“宿”下等。然246頁心部後所附之“”即楚文字之“哀”,253頁之“”即楚文字之“敵”,201頁之“”即楚文字之“芒”,239頁“”即楚文字之“望”,卻被分別附在了“心”、“戈”、“屮”、“見”部之後,又無文字說明。過分拘泥於隸定的字形,割裂了古文字與《說文》及秦漢以後文字的關係。“字形表”的字頭改變了以往見於《說文》者用篆,不見於《說文》者用楷的做法,也使古字形與《說文》的對應關係顯得模糊不清。

依《說文》順序制字形表,應當遵守的一個最基本原則是,凡是見於《說文》的字形都應列於與之對應的《說文》字頭下,清華簡“字形表”在這方面還存在很多問題。

我們將對“字形表”的校記列在下面,以就正於關心此問題的同好。

1201頁珪

當歸13卷土部“圭”下,《說文》:“圭,瑞玉也……珪,古文圭從玉。”

2202頁荓、、蒡、芳、

附於部後之字當以隸定體之筆劃數為序,故此五字之序當為:

芳、荓、、蒡、

3205

字或被隸定為“”,是個兩聲字,宜附於司部後。

4206

此字見於葛陵簡“”字所從,[1]字實應隸定作“”,從“止”。應改附於止部後。

5207

移置卷2走部“起”下。《說文》:“起,能立也,從走,巳聲。,古文起從辵。”

按:此字秦簡作[2],燕文字作 [3],皆從走,巳聲。《說文》古文可能是楚文字“起”受秦、燕等文字影響而寫訛者。

6207

移置卷13力部“動”下。《說文》:“動,作也,從力,重聲。,古文動從辵。”古“童”聲與“重”聲通,作為聲符經常互換。[4]

7207

移置卷2辵部“徙”字下。《說文》:“徙,迻也,從辵,止聲。……,古文徙。” 當即此“”字形之訛。

8208

移置卷2止部“歸”字下。《說文》:“歸,女嫁也,從止從婦省,聲。,籀文省。”此字初本從帚,聲,帚者,“婦”之古文。後有曾從“辵”標義者,[5]戰國文字或省“”而為“”,或又省“彳”而為“”。

9208

移置卷2彳部“往”字下。《說文》:“往,之也,從彳,聲。,古文從辵。”

10208

移置卷2彳部“後”字下。《說文》:“後,遲也,從彳、么、夊,么夊者,後也。,古文後從辵。”

11209

移入卷5 部“厚”字下。《說文》:“厚,山陵之厚也,從從厂。,古文厚從後從土。”楚文字“厚”作民弗~(厚)也,李守奎先生認為此字“從石,從省。”[6]可從,乃知《說文》古文民弗~(厚)也形之訛,“從后土”者,據訛形立說。楚文字或將所從之“省”換為“句”以標聲,即此字。

12210頁訶

《說文》:“訶,大言而怒也,從言,可聲。”簡文“訶”為楚文字“歌”字,置於此,是據字形銜接。《說文》“歌”字見卷8欠部,下收有異體“謌”。

13210頁訯、訡、

”二字前移,置“訡”字後。

14211

此字當附卷2“止”部後。

15214

據隸定體筆劃數移置“”字後。

16216頁翼

此字應入卷11“飛”部,附“羽”部不妥。

17219

據隸定體筆劃數將“”移置“”前。“”二字分別為楚文字之“席、爵”。

18219

移置“丌”部“典”字下。《說文》:“典,五帝之書也,從冊在丌上,尊閣之也。莊都說:典,大冊也。,古文典從竹。”

19219頁箸

《說文·竹部》:“箸,飯攲也,從竹,者聲。”當據字形置“箸”字下。

20220

164頁釋文以為“式”之誤字,有待證明,宜附置卷13“土”部後。

21223頁梪

依《說文》字序,應置“豊”前。“豊”卷部號宜正為“522”。

22223頁虜

“虜”屬“毌”部,附置“虍”部乃據後世字書想當然為之。

23223頁盍

移置“血”部“盇”字下。《說文》:“盇,覆也。從血、大。”段注云:“其形隸變作‘盍’。”今據簡文可知“盍”為古形,段說不確。睡虎地秦簡此字作,張守中先生字表附於“皿”部,注曰:“說文所無”,[7]與此同誤。

24223頁盤

移置卷6“木”部“槃”下。《說文》:“槃,承槃也。從木,般聲。……,籀文從皿。”

25223

據隸定體筆劃數應置“”字前。

26224

167頁注曰:“,即‘’字。”甚確,古文字偏旁“欠”“旡”通用。當移置卷8“旡”部“”字下。《說文》:“,事有不善言也……從旡,京聲。”

27224

此乃楚文字“就”,若依隸定形,當附於卷2“止”部後。

28225

據隸定體筆劃數移置“”後。

29228

此字意符不明,然“員”為聲符可定,可依隸定附置卷13“”部後。

30228頁贔

據隸定體筆劃數移置“”後。

312289

據隸定體筆劃數移置“賅”前。

32229頁郘、

據隸定體筆劃數重新排列:、郘、

33231

移附於卷7“夕”部後。

34233

據隸定體筆劃數重新排序:

35234

此字如按隸定附“穴”部後,則應置“竆”後。

36234

據隸定體筆劃數移置“”前。

37235

此字與“仁”無關,當為從“尸”聲之字,可移置卷2“辵”部“遲”字下。《說文》:“遲,徐行也。從辵,犀聲。……,遲或從。”“”殆“”之省。

38235~236頁伓、、俤、免

據隸定體筆劃數重新排序:伓、免、俤、

39237頁褱

據隸定體筆劃數移置“”前。

40237頁耇、壽

二字依《說文》字序移置“考”前。

41239

據隸定體筆劃數重新排序:

42239

移置卷5“夊”部“夏”字下。《說文》:“夏,中國之人也……,古文夏。”《尹至》篇又有“夏”字作,《說文》古文即此類字形之訛。

43239

移置卷8“履”部“履”字下。《說文》“履,足所依也。……,古文履從頁從足。”《說文》古文從“足”即從“止”之訛。

44240

字為“鄰”之古文,從“吅”,象相鄰之兩個地區,“文”聲。[8]

可移附卷2“吅”部後。

45241頁康

“康”字《說文》失收,《汗簡》入庚部,《金文編》以下字書多附於“庚”部。

附於“广”部乃據楷書,不可從。

46241頁厇、

”當視為“厇”字異體,歸同一字頭下。“”為兩聲字,聲符“石”簡省即為“厇”。《說文》:“宅,所託也。從宀,乇聲。……,亦古文宅。”《說文》古文“宅”當即“厇”字之訛。故“厇”當移置卷7“宀”部“宅”字下。

47242

此字當釋“獸”,移置卷14“嘼”部“獸”字下。“獸”字本從“犬”從“單”,至春秋戰國間所從之“單”或繁化為“嘼”。獨體之“嘼”古讀如“單”或“戰”,《說文》謂“嘼”為“獸”之象形古文,許救切,非是。[9]楚文字“”、“獸”二形並存。

48243

此字附“睪”字下不妥,移置卷3“廾”部“”字下。

49243

據隸定體筆劃數移置“”前。

50245

此字置於《說文》“惎”字下,未遵循據形銜接之原則。

51245

移置卷3“言”部“謀”字下。《說文》:“謀,慮難曰謀,從言,某聲。,古文謀。”《說文》古文當即“”類字形之訛。

52245~246

據隸定體筆劃數重新排序:

53246

移置卷10“犬”部“狂”字下。《說文》:“狂,狾犬也,從犬,聲。,古文從心。”

54246頁愻

移置卷10“心”部“愻”字下。

55247、汌、澫、、浧、溪

據隸定體筆劃數重新排序:汌、、浧、溪、、澫。

56248

此字是否楚字之“雪”待證。按“雪”論應置“霝”前。

57251頁妥、姒、

據隸定體筆劃數重新排序:、妥、姒、

58252~253

據隸定體筆劃數重新排序:

59253

字附“”部後非是,當置卷5“乃”部“”字下。

60254頁無

據字形銜接,當置卷6“林”部“橆”字下。

61254頁發

”字應移置卷2“癶”部“癹”字下。“”當為“”之省文。

62254頁由

“由”字《說文》失收,典籍“由”“”通用,僅以同音,二字不相干,段注補“由”於“”下為或體,非是。自古文字構形視之,“由”源於“胄”字之省。[10]可移附於卷4“肉”部“胄”字後。

63254

”與“縢”非一字,置“縢”下非是。當附於“糸”部末。

64255頁縪、

據隸定體筆劃數重新排序:、縪、

65255

字應附置卷14“車”部後。卷部號“1304”亦誤。

66255

宜置同一字頭下。

67255

據隸定體筆劃數重新排序:

68256

移附於本部末。

69256、埜、

據隸定體筆劃數重新排序:、埜、

70257

據隸定體筆劃數移置“”前。

71257頁欽

移置卷8“欠”部“欽”下。

72259

據隸定體筆劃數重新排序:

73260頁以

字當隸作“”。

 

2012.2.21

 



[1] 見張新俊、張勝波《葛陵楚簡文字編》,巴蜀書社2008年,第45頁。

[2] 張守中《睡虎地秦簡文字編》,文物出版社1994年,第16頁。

[3] 王愛民《燕文字編》,吉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04月,第29頁。

[4] 參看高亨《古文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第15~18頁。

[5] 參張世超等《金文形義通解》,中文出版社1996年,第247頁。

[6] 李守奎《楚文字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329頁。

[7] 張守中《睡虎地秦簡文字編》,文物出版社1994年,第73頁。

[8] 參裘錫圭《中國出土文獻十講》,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232305頁。

[9] 參陳劍《據郭店簡釋讀西周金文一例》,收入《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線裝書局2007年,第28頁。

[10] 陳斯鵬《楚系簡帛中的“由”》,《中國文字學會第四屆學術年會論文集》,20078月西安,第77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2年3月8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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