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繫年》中的“京”及相關問題
(首發)
張世超
東北師範大學
清華簡《繋年》第二章敘西周末年幽、平之際事,今以寬式依整理者意見將有關釋文錄於下:
“晉文侯乃逆坪(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師)。三年,乃東徙,止于成周,晉人焉(始)啓于京(師),奠(鄭)武公亦政(正)東方之者(諸)侯。”
關於“京(師)”,整理者注云:“《公羊傳》桓公九年:‘京師者何?天子之居也。’此處當指宗周。”[1]
文中“京”一詞出現二次,被釋為“京”之“京”字作如下之形:
此字多見於齊璽、齊陶文字,近年來又於郭店簡《語叢一》中一見,學界多釋為“亳”。2010年10月,吳振武先生在提交給中國古文字研究會第十八次年會的一篇論文中,對此字作了重新考釋。[2]此字釋為“亭”,結構為從“宅”,從“亭”省,很好地解決了此字在構型上存在的一些疑惑。在此文中,吳先生還順便釋讀了《語叢一》中的那個“亭”字:
禮生於牂(莊),樂生於亭(寧)。
清華簡《繋年》中此字亦應釋為“亭”,只是吳先生認為此種形體的“亭”字只見於齊文字恐怕不確了。
上引文字中關於“京”的釋讀表面看來很通暢,仔細品讀,其中卻有許多不妥之處。
同章簡文前文說道:“邦君者(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攜惠王。”整理者注文中已指出,此條材料與《左傳》昭公卄六年“至于幽王,天不弔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攜王奸命。”及《正義》引《紀年》云幽王死,虢公翰“立王子余臣於攜。”可互相發明。[3]綜合這些材料可知,幽王之弟余臣被立于攜地,故稱“攜王”,在宗廟、祭器被視為政權象徵的宗法制度下,何以不擁立余臣於宗周?顯然,此時宗周尚在西戎控制之下,簡文云:“周亡王九年,邦君者(諸)侯焉(始)不朝于周”,講的就是這種國都被佔,朝野混亂的情形。在這種形勢下,晉文侯竟能立平王於稱為“京師”的宗周,豈不奇怪!
簡文云:“晉人焉(始)啓于京(師)”,整理者注曰:“始啟,見《鄭語》‘楚蚡冒於是乎始啟濮’,董増齡《國語正義》云:‘啟是拓土,《魯頌》曰“大啟爾宇”,僖二十五年傳“晉于是始啟南陽”是也。’”[4]似乎將這句話解讀為晉人佔有了京師宗周,但這其實是個誤解。首先,《鄭語》與董氏所引的句例和簡文之句相比,並非同樣結構;前者動詞“啟”後是其賓語,而後者動詞“啟”後的成份則是作為補語的介詞結構。換句話說,“佔據京師”是不能說成“啟于京師”的。其次,從情理上講,晉文侯也不會去佔據宗周城,因為那樣的話,在政治上對他是極為不利的。
我們認為,這裡的“啟”字不能訓為開拓。“啟”字本義為開門,古時之“門”往往指城門。《左傳》隱公元年敘鄭莊公之弟太叔欲作亂,“夫人(莊公母)將啟之。”又僖公五年宮之奇勸阻虞公假道于晉時說:“晉不可啟,寇不可翫。”“啟”都是指從城內將城門打開,將人引入。從城內將城門打開既是接應、幫助城外之人,因而“啟”引申即有“佑助”之義,略舉數例於下:
《左傳》僖公卄三年:“臣聞天之所啟,人弗及也。”
《國語·晉語四》:“今晉公子有三祚焉,天將啟之。”
《左傳》襄公卅一年:“延州來季子其果立乎?巢隕諸樊,閽戕戴吳,天似啟之。”
《國語·鄭語》:“臣聞之,天之所啟,十世不替。”
亦有“佑”與“啟”同義連用者,如:
《孟子·滕文公下》:“書曰:丕顯哉,文王謨!丕承哉,武王烈!佑啟我後人,咸以正無缺。”
《禮記·祭統》記衛孔悝鼎銘曰:“啟右獻公,獻公乃命成叔,纂乃祖服。”“啟右”即“啟佑”也。
對於這些“啟”字,典籍上往往以“開也”釋之,其義訓其實是不到位的。
意義相同的“啟”字也見於周代金文,如:
番生簋:“不(丕)顯皇且(祖)考,穆穆克(慎)氒德,嚴在上,廣啟氒孫子于下,于大服。”(《集成》04326)
叔向父簋:“作朕皇且(祖)幽大叔尊簋,其[嚴在]上,降余多福繁釐,廣啟禹身,于永命。”(《集成》04242)
士父鐘:“用廣啟士父身,于永[命]。”(《集成》00145~00148)
齊生魯方彝:“唯朕文考乙公永啟余。”(《集成》09896)
楊樹達先生認為這些“啟”字都應訓為“助”,其說甚確。[5]
古代漢語中最原始的被動表示方法,是在句法結構上無任何標誌的語意表示法。這類句子從結構上看是常規的主、謂成份和語序,受上下文語境的限制,主語實際上是受事者。殷墟甲骨文中的被動語意表達,即以此種句式為主。[6]這種表達方法直至春秋戰國仍十分常見,如:
《論語·公冶長》:“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也。”
《韓非子·二柄》:“田常徒用德而簡公弑,子罕徒用刑而宋君劫。”
《戰國策·魏策》:“秦十攻魏,五入國中,邊城盡拔,文臺墮,垂都焚,林木伐,麋鹿盡,而國繼以圍。”
《繋年》中的“啟”字也是這樣的用法。所謂“焉始啟于京”意思是晉始受天(或天子)佑助於“京”而大,“京”略當於後世所說的龍興之地、發迹之地。
春秋戰國期間,諸侯國或大夫勢力的興盛、強大典籍上稱為“大”,如:
《左傳》莊公卄二年:“及陳之初亡也,陳桓子始大於齊。”
又,成公七年:“蠻夷屬於楚者,吳盡取之,是以始大,通吳於上國。”
又,昭公三十年:“吳,周之胄裔也,而棄在海濱,不與姬通。今而始大,比於諸華。”
又,哀公十一年伍子胥勸吳王曰:“盤庚之誥曰:其有顛越不共,則劓殄無遺育,無俾易種於茲邑。是商所以興也。今君易之,將以求大,不亦難乎?”
同樣的意思又說成“昌”:
《左傳》莊公卄二年:“有嬀之後,將育於姜。五世其昌,並於正卿。”
又,昭公三年:“姜族弱矣,而嬀將始昌。”
所謂“大、昌”,不僅僅意味著地廣人眾,更重要的是政治地位與影響力,如:
《左傳》昭公十年:“欒施、高彊來奔,陳、鮑分其室。晏子謂桓子:‘必致諸公!讓,德之主也。讓之謂懿德。……桓子盡致諸公,而請老於莒。……公與桓子莒之旁邑,辭。’穆孟姬為之請高唐,陳氏始大。”
陳桓子沒有像其他大夫那樣爭地爭人,反而把得到的土地財物或上交公室,或歸還原主,因而“始大”,可見這個“大”主要指的是政治地位和政治影響。
要想提高政治地位,擴大自己的影響力,可以通過取信、立威於諸侯實現,這樣做的結果是“霸(伯)”。
《左傳》昭公四年:“楚子合諸侯于申。椒舉言於楚子曰:‘臣聞諸侯無歸,禮以為歸。今君始得諸侯,其慎禮矣。霸之濟否,在此會也。’”
但最好的辦法还是受到周天子的嘉獎與封賞。
《左傳》昭公三十年:“光又甚文,將自同於先王,不知天將以為虐乎,使翦喪吳國而封大異姓乎?”
“封大”連文,可證“封”是“大”的主要途徑。
《繋年》中敘晉文侯有功於周天子,因而始獲天子佑助封賞,其意亦即“始大”。簡文“晉人焉(始)啓于京,鄭武公亦政(正)東方之者(諸)侯。”一句將晉文侯與鄭武公并提,講的不是二人在土地方位上的擴張,而是二人在諸侯中地位、影響之比較。
《左傳》僖公卄五年所記述的,晉文公幫助周襄王復位之事,與《繋年》所記晉文侯之事如出一轍:
“秦伯師於河上,將納王。狐偃言於晉侯曰:‘求諸侯,莫如勤王。’諸侯信之,且大義也。繼文之業,而信宣於諸侯,今為可矣!”
“求諸侯”指取信、立威於諸侯,“勤王”則可得天子之嘉獎封賞。目的都是爲了做“大”。
狐偃提到“繼文(晉文侯)之業”,則典籍所記晉文公勤王之事,可以作為《繋年》中晉文侯之事的註腳。
下文說:“晉侯辭秦師而下。三月甲辰,次於陽樊,右師圍溫,左師逆王。夏四月丁巳,王入於王城。”
晉文公有功於襄王,爲了提高自己的地位,乘機向襄王“請隧”。襄王未答應,“與之陽樊、溫、原、欑茅之田。晉於是始啟南陽。”
“晉於是始啟南陽”與簡文《繋年》中的“晉人焉(始)啓于京”有些相像,《繋年》整理者用前者之“啟”釋後者之“啟”,[7]似乎很恰切,實際上二者所云並不是一回事。上文已論,二者的句式並不相同,據《國語·晉語四》、《賈子·審微》等,襄王所賜之地包括南陽,則所謂“啟南陽”者,開拓、領有南陽也。
《繋年》材料公佈以後,學界往往認為其第二章中“京(師)”讀法很順,“”前之字只能釋為“京”,連帶將同此結構之字皆釋為“京”。[8]其實,我們不妨換個思路,將所謂“京”之“京”依吳說釋為“亭”。“亭”為地名,和西周金文中常見的“×”同樣結構,指的是一個名為“亭”的師旅駐紮地,[9]其具體地望不可確考。[10]晉文侯在這樣一個地方擁立周平王,乃不得已之舉,蓋戎據周京,兵燹擾攘,只得姑設君臣于駐地。史書上關於周平王初立的情節語焉不詳,現在據《繋年》看,平王即位之初的三年直至東遷,一直是居於“亭”,受到晉國軍隊的保護。[11]晉文侯擁立平王,又殺死攜王,結束了“二王並立”的局面。文侯之於平王,厥功甚偉。正因為如此,《國語·鄭語》上說:“晉文侯於是乎定天子。”也正因為如此,“亭”一地對晉國後來的發展意義重大,簡文才說“晉人焉始啟于亭”。
2012.04.08
補記:本文草成後,看到董珊先生發表在網上的一篇文章,文中說道:
“這種寫法的‘京’字(引者按,指從“宅”的“亭”字),是吳振武先生首先在2010年西泠印社舉辦的新出封泥討論會上釋出,知道者可能很少,因此整理者失引。”[12]
中國古文字第十八次年會召開于2010年10月,西泠印社封泥研討會召開於2010年11月。據此,則吳振武先生於一個月後即已對此字改釋,而筆者未之與知,頗覺訝異。為此打電話向吳先生討教。吳先生說,此字並未改釋,在封泥研討會上他只是作了一次演說,內容與古文字研討會上提交的論文相同。由於形近,單純的“亭”與“京”在古文字材料中多見通用之例,而從“宅”之“亭”是否可以通用作“京”,尚待證明。
上引董珊先生文中認為《繋年》所謂“京”是指晉都鄂,較之“宗周”之說更合理。而認為“‘晉人焉始啟於京師’是指此後晉人開始兼併周圍的小國。”則似仍有可商之處。因為“兼併周圍的小國”不應說成“啟於京師”。
2012.04.19
[1] 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上海文藝出版集團,中西書局2011年,第139頁。
[2] 吳振武《談齊“左掌客亭”陶璽——從構型上解釋戰國文字中舊釋為“亳”的字應是“亭”字》,2010年10月,北京香山飯店。
[3] 同注1。
[4] 同注1,第140頁。
[5] 楊樹達《積微居金文說》,中華書局1997年,第86~87頁。
[6] 參看張玉金《甲骨文語法學》,學林出版社2001年,第259~261頁。
[7] 同注4。
[8] 曹方向先生以《上博》(五)《三德》篇中之“京”字為證,認為類似結構之字都是“京”字,之所以如此,是楚文字中豎筆下垂常常末尾彎曲形成的。見其《小議清華簡〈繋年〉及郭店簡中的“京”字》,武漢大學簡帛網站2012年1月2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615然據我們看來,《三德》中的“京”字與我們所謂從宅之“亭”字形仍有區別,不宜遽認為同字。
[9] 參看于省吾《略論西周金文中的六和八及其屯田制》,《考古》1964年第3期。
[10] 整理者疑簡文中之“少鄂”即晉地之“鄂”,若然,則“亭”當在距“鄂”不遠處。
[11] 《左傳》昭公卄六年孔《疏》引《汲冢書紀年》曰:“先是,申侯、魯侯及許文公立平王於申。”而清華簡《繋年》則曰:“晉文侯乃逆坪(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師。”說法不同。從《鄭語》中對晉文侯的評價看,當以《繋年》為是。
[12] 董珊《讀清華簡〈繋年〉》,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網站,2011年12月26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752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2年4月22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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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亭还是京,均不一定就是指“宗周”。
此种写法的“亭”字,曹锦炎先生在1996年出版的《古玺通论》第48页讨论三晋陶文时已识出,但他没有详细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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