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簡《皇門》小識
(首發)
申超
西北大學歷史學院
【摘要】目前學者對於清華簡《皇門》的研究取得了較多的成果,不過其中關於“譬如戎夫,驕用從禽,其猶克有獲?”一句的解釋還有商榷之處。通過清華簡與傳世文獻、甲骨文、金文的綜合比較,本文認為簡本“譬如戎夫,驕用從禽,其猶克有獲?”當依今本校改為:“譬若畋,犬驕用從禽,其猶克有獲?”就是說譬如王田獵時,以不熟悉地形和獸情的犬官隨行去擒獲獵物,如何能有收穫?如此解釋,方與《皇門》主旨相符。
【關鍵词】清華簡;《皇門》;犬官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中一篇內容與今本《逸周書·皇門》類似,故整理者定名為《皇門》。[1]清代學者朱右曾認為《逸周書·皇門》“大似今文尚書,非偽古文所能仿佛。”[2]丁宗洛雲:“此篇雄奇鬱勃,的系周初文字。”[3]李學勤先生指出《皇門》作于周公攝政時期。[4]可見《皇門》是西周初期的文獻,史料價值較高。目前學界對《皇門》篇的研究取得了較多的成果,筆者不避淺陋,對此篇簡文中“譬如戎夫,驕用從禽,其猶克有獲?”一句有不同的理解,試說如下。
正如整理者所說,今本《皇門》訛誤衍脫的現象多見,文意晦澀難解,簡本相對而言文通字順,顯然優於今本,可以澄清今本的很多錯誤。[5]不過今本並非一無是處,也可起到補充簡本的作用。例如:
(1)簡本:惟正[月]庚午,公格在庫門。
今本:維正月庚午,周公格左閎門會群門。
(2)簡本:是人斯乃讒賊□□以不利厥辟厥邦。
今本:是人斯乃讒賊媢嫉,以不利於厥家國。
例(1)顯然可據今本中的“正月庚午”,在簡本“正”與“ 庚午”之間補上“月”字,這一點已為整理者指出。[6]例(2)簡本所缺之字或可以今本“媢嫉”二字補之。[7]因此在研究《皇門》時需要簡本與今本互參,才可以盡可能準確理解《皇門》篇的主旨。
簡文“譬如戎夫,驕用從禽,其猶克有獲?”今本作“譬如畋,犬驕,用逐禽,其猶不克有獲”。[8]整理者注:“‘犬’字與‘夫’字形近致誤。”[9]
黃懷信先生認為:“戎夫,人也,非用從禽者,疑本當如今本作‘譬若畋,犬驕’。‘戎’當是‘畋’字之誤,‘夫’當是‘犬’字之誤。從,逐也。”[10]王連龍先生認為“驕”應讀作“囂”,犬囂即犬吠。[11]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認為:“疑簡文‘戎夫’當讀為‘農夫’。‘ 驕’有放縱、縱恣義,‘從禽’乃古人習語,謂畋獵。”[12]
以上諸家所說均有一定道理,但與上下文意及本篇主旨有抵牾之處。今按“譬如戎夫,驕用從禽,其猶克有獲?”當從黃懷信先生說斷句,並依今本校改為:“譬若畋,犬驕用從禽,其猶克有獲?”不過,黃先生將“從”釋為逐,于文意未安。“從”指隨行之意,詳見下文。
鑒於前一句簡文“我王訪良言於是人,斯乃非休德以應,乃維詐詬以答,俾王之無依無助。”討論王、臣關係,即無能的臣子使王無依無助;後文又有“譬如梏夫之有媢妻,曰余獨服在寢,以自露厥家。”其中“梏夫”與“媢妻”相對,“梏夫”當比喻天子,“媢妻”比喻昏臣;以“媢妻”敗家比喻昏臣不能向天子薦舉賢才,致使國家衰敗。所以筆者認為“譬若畋,犬驕用從禽,其猶克有獲?”一句的“犬”應該也是指人而言,即管理獵犬的專職官員,也就是甲骨文中常見的犬官。
商代有犬官的設置,如有甲骨文記載:“戊辰卜,在,犬中告麋,王其射,亡,擒。”(《合集》27902)郭沫若先生指出:“‘犬中’蓋謂犬人之官名中者,《周禮·秋官》有犬人職。”[13]楊樹達先生也認為“犬”指犬官,並謂:“犬知禽獸之跡,司犬之人因犬而知禽獸之跡,故能有告麋之舉。”[14]李學勤先生指出商王狩獵的苑囿設有職司獵物的人員,稱為“犬”。[15]卜辭是說戊辰日卜問在地的犬官報告有麋,王去打獵有無災禍,是否能擒獲獵物。由此可知,商代確有犬官之設。除前引卜辭之外,還可舉出與犬官相關的一些卜辭:
(1)惟在犬人從,亡,(擒)。(《屯南》625)
(2)庚申卜,犬[來告]曰:有鹿,[王其] 從,(擒)。(《屯南》2290)
(3)丁未卜,翊日戊,王其田,惟犬言從亡,(擒),吉。
惟成犬從,亡,(擒),弘吉。(《屯南》2329)
(4)王惟……從,亡。
惟蓋犬從,亡。(《屯南》4584)
(5)……犬告曰:有……檎。(《合集》27900)
(6)在,犬告,王……弘吉。(《合集》27901)
(7)王其田,惟犬從,(擒),亡。
王其田,惟犬從,(擒),亡。(《合集》27915)
(8)乙未在盂,犬告有[鹿]。(《合集》27919反)
(9)盂犬告鹿,其從,(擒)。(《合集》27921)
(10)□丑卜,犬來告:又(有)麋。(《合集》33361)
上述甲骨卜辭的犬即指犬官。(1)辭是卜問王使地的犬人隨行狩獵,有無災禍,能否擒獲獵物。(2)辭庚申日卜問有犬官來報告有鹿,王使其隨同狩獵,能否擒獲獵物。(3)辭卜問王使犬官言隨行狩獵,有無災禍,能否擒獲獵物,兆象為吉。又卜問使成地的犬官隨王狩獵,有無災禍,能否擒獲獵物,兆象為大吉。(4)辭是說使地、蓋地犬官隨王狩獵,有無災禍。(5)辭是卜問犬官來報告有獸情,王使之隨同打獵,能否擒獲獵物。(6)辭卜問在地的犬官報告獸情,王使之隨同打獵,能否擒獲獵物。兆象為大吉。(7)辭卜問王使成地、地犬官隨行狩獵,能否擒獲獵物,有無災禍。(8)辭是說乙未日在盂地,犬官報告有鹿。(9)辭卜問盂地犬官報告有鹿,王能否擒獲獵物。(10)辭是說犬官報告有鹿。上述卜辭證明商王田獵時,常有當地的犬官跟從導引。
傳世文獻中也有與犬官職能類似的官員。《易·屯卦》:“即鹿無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虞,官名,為貴族掌管鳥獸,在貴族行獵時,為之驅出鳥獸。這是說君子逐鹿而無虞官助之,鹿入于林中,則求之不如舍之,仍往求之,亦難得鹿。[16]犬官的職責與此虞官類似。《周禮》有犬人之官,但其執掌與甲骨文的犬官似不相類。《周禮·秋官·犬人》:“犬人掌犬牲。凡祭祀,共犬牲,用牷物。伏、瘞亦如之。凡幾、珥、沈、辜,用駹可也。凡相犬、牽犬者屬焉。”[17]此犬人職司祭祀時用犬之事,兼掌相犬、牽犬事宜。楊樹達先生指出甲骨文的犬官與《周禮》犬人名同而實異,與迹人名異實同。[18]《周禮·地官·迹人》:“迹人掌邦田之地政,為之厲禁而守之。凡田獵者受令焉。禁麝卵者與其毒矢射者。”賈疏:“有禽獸之處,則為苑囿,以材木為藩籬,使其地之民遮厲守之。”[19]此迹人的職守確與商代的犬官極為相似。李學勤先生贊同《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所說“《周禮》一書不盡原文,而非出依託”的看法,認為《周禮》中保存了一定的真實史料。[20]結合上引甲骨卜辭,可證古時天子出獵,通常都有熟悉當地獸情的專職人員隨行,以便捕獲更多獵物。
西周前期的金文中也有此類專職人員隨王狩獵的記載。《員鼎》(或稱《父甲鼎》):“唯正月既望癸酉,王狩於眂,王命員執犬,休善,用作父甲尊彝。。”[21]唐蘭先生認為此器屬昭王世,解釋為:“執,管理。王命令員管理狗而得到誇獎。”[22]馬承源先生贊同其說,將其歸於昭王世,並注:“休善,美其善。休、善可互訓,皆有美意。休在此用為動詞,乃稱美員之執犬從王狩獵。”郭沫若先生將之劃歸成王世,並解釋為:“王令員執犬者,令當訓為賜,執當讀為鷙猛之鷙。凡作器,大抵因受長上之賜,故矜之以紀光寵,故知此語必如是訓讀。如僅是命令員攜執獵犬,不至驚寵若是也。”[23]結合前引甲骨文,筆者認為當從馬承源先生之說。銘文是說周王去狩獵,員為犬官受王命隨王打獵,表現出色,得到王的嘉獎,所以作器紀念此事。西周初期去商未遠,犬官的設置當是受商代官制的影響。
“驕”,孔晁注:“驕謂不習也。”[24]有學者指出犬官的設置用意是向商王報告當地的獸情,以便商王出獵;犬官為當地地方官,熟悉地形和獸情,在商王狩獵時為王前導。[25]這裏“驕”當指不熟悉地形和獸情。
“從”,隨行。《說文》:“從,隨行也。”[26]《易·乾卦》:“雲從龍,風從虎。”[27]《周禮·秋官·司儀》:“君館客,客辟,介受命,遂送,客從,拜辱於朝。”[28]《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冬十月,孟氏將辟,藉除于臧氏。臧孫使正夫助之,除於東門,甲從己而視之。”楊伯峻注:“臧孫又使甲士跟隨自己視察正卒除道。”[29]上引傳世文獻中的“從”皆當為隨行之意。金文中也存在用“從”為隨行的例子。《疐鼎》:“王令東反夷,疐肇從征,攻無啻,省于人身孚戈,用作寶尊彝,子子孫孫其永寶。”[30]此器唐蘭先生劃歸昭王世,郭沫若、陳夢家先生劃歸成王世。[31]銘文是說周王命令討伐東反夷,疐隨出征,表現極好,無人能敵,並俘獲了戈作為戰利品,因此作器紀念。這裏的“從”,顯然是隨行的意思。
“禽”,擒獲。整理者注:“禽,即‘擒’”。[32]《左傳》僖公三十三年:“楚令尹子上侵陳、蔡。陳蔡成,遂伐鄭,將納公子瑕。門於桔柣之門,瑕覆于周氏之汪,外僕髡屯禽之以獻。文夫人斂而葬之鄶城之下。”楊伯峻注:“髡屯疑為人名。杜注曰:‘殺瑕以獻鄭伯。’蓋據下文葬鄶城而言,然傳無明文,若謂生擒而鄭伯殺之,亦未嘗不可。”[33]《左傳》襄公二十四年:“皆取胄於櫜而胄,入壘,皆下,搏人以投,收禽挾囚。”杜注:“禽,獲也。”楊伯峻注:“禽同擒,所擒獲之楚兵。”[34]可見“禽”確有擒獲的意思。楊樹達先生曾謂“禽”在甲骨卜辭中可譯為“可以得獸否?”[35]前引卜辭中的“禽”皆指擒獲獵物而言。因此在“譬若畋,犬驕用從禽,其猶克有獲?”一句中“禽”意謂狩獵時擒獲獵物。
綜合上述分析,“譬如戎夫,驕用從禽,其猶克有獲?”當依今本校改為:“譬若畋,犬驕用從禽,其猶克有獲?”其中“犬”指犬官;“驕”指不熟悉地形和獸情;“從”,是隨行;“禽”,謂擒獲獵物。此句是說譬如王田獵時,以不熟悉地形和獸情的犬官隨行去擒獲獵物,如何能有收穫?這是周公以犬官暗指昏庸無能之臣,而《皇門》的核心內容是告誡群臣恪盡職守,向天子推薦賢才,使天子遠離佞臣。周公借犬官因不熟悉地形和獸情、不能襄助天子擒獲獵物的事例,諷刺勸誡那些沒有恪盡職守、不能兢兢業業襄助天子的庸臣,正與本篇主旨相合。
[1] 李學勤:《清華簡九篇綜述》,《文物》,2010年第5期;《清華簡與<尚書>、<逸周書>的研究》,《史學史研究》,2011年第2期。
[2] 朱右曾:《逸周書集訓校釋》,商務印書館1937年版,第11頁。
[3] 黃懷信、張懋鎔、田旭東撰,李學勤審定:《逸周書匯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580頁。
[4] 李學勤:《清華簡九篇綜述》,《文物》,2010年第5期。
[5]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中西書局2010年版,第163頁。
[6]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中西書局2010年版,第165頁。
[7] 黃懷信:《清華簡<皇門>校讀》,武漢大學簡帛網,2011年3月14日。
[8] 黃懷信、張懋鎔、田旭東撰,李學勤審定:《逸周書匯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593頁。
[9]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中西書局2010年版,第169頁。
[10] 黃懷信:《清華簡<皇門>校讀》,武漢大學簡帛網,2011年3月14日。
[11] 王連龍:《<逸周書>研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年版,第147頁。
[12]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清華簡<皇門>研讀劄記》,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1月5日。
[13] 郭沫若:《殷契粹編》,科學出版社1965年版,第122頁。
[14] 楊樹達:《積微居甲文說·耐林廎甲文說·卜辭瑣記·卜辭求義》,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31頁。
[15] 李學勤:《殷代地理簡論》,收入《李學勤早期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65頁。
[16] 高亨:《周易大傳今注》,齊魯書社1979年版,第94頁。
[17] 孫詒讓:《周禮正義》,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2868-2869頁。
[18] 楊樹達:《積微居甲文說·耐林廎甲文說·卜辭瑣記·卜辭求義》,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31頁。
[19] 孫詒讓:《周禮正義》,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1209頁。
[20] 李學勤:《從金文看<周禮>》,《尋根》,1996年第2期。
[21] 馬承源:《商周青銅器銘文選》(三),文物出版社1988年版,第113頁。
[22] 唐蘭:《西周青銅器銘文分代史徵》第223-224頁。
[23] 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第29頁。
[24] 黃懷信、張懋鎔、田旭東撰,李學勤審定:《逸周書匯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593頁。
[25] 楊升南、馬季凡:《商代經濟與科技》,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0年版,第280頁。
[26] (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許惟賢整理:《說文解字注》,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676頁。
[27] 高亨:《周易大傳今注》,齊魯書社1979年版,第65頁。
[28] 孫詒讓:《周禮正義》,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3052頁。
[29]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中華書局1990年版,第1081頁。
[30] 唐蘭:《西周青銅器銘文分代史徵》,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241頁。
[31] 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中華書局2004年版,第22頁。
[32]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中西書局2010年版,第169頁。
[33]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中華書局1990年版,第503頁。
[34]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中華書局1990年版,第1092頁。
[35] 楊樹達:《積微居甲文說·耐林廎甲文說·卜辭瑣記·卜辭求義》,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36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2年5月8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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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以为此说可商。1、戎与畋古文字形相差甚远,误抄的可能不大。2、简文说“后嗣立王”不用先王明刑,这好比戎(农)夫本应耕地,结果去畋猎,就是没有做好本职工作。“从禽”还“骄”,有点类似于说今人 跨行 干活,还不虚心从事,其结果就可想而知了!呵呵,瞎说而已,欢迎大虾们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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