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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珊:郳公鎛“乍正朕保”補釋
在 2012/5/13 21:27:37 发布

 

郳公镈“乍正朕保”补释

(首发)

 

董珊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

原释文“台(以)正朕”之“台(以)”为“乍”字的误释。“乍正朕”这句话解释起来有些麻烦。

”读为“保”。“保”字在殷墟甲骨文的字形象大人背负小孩子,本义是指大人对小孩子的保护,文献中常训为“守”、“护”、“依”(《故训汇纂》121页)。用作名词的“保”有“保护者”的意思,例如“师保”、“太保”的“保”。大国对小国的保护行为也称为“保”,例如《左传》昭公二十二年宋人答复楚使者的话中有“君若惠保敝邑”,是说楚保护宋;又哀公七年“季康子欲伐邾。……子服景伯曰:小所以事大,信也;大所以保小,仁也。背大国,不信;伐小国,不仁。”保护小孩的大人可称为“保”,则保护小国的大国应该也可以称“保”。鎛铭“朕”之“”是名词(同铭另两写成“保”的字用为动词,可见其用字区别),指小国郳的保护国。

“正”即《国语·楚语下》:“天子之贵也,唯其以公侯为官正,而以伯子男为师旅。”之“正”。在西周春秋时代,附属国有义务为其宗主国或保护国提供某种形式的劳役,其表现形式,通常是附庸国的国君到保护国那里担任某种职官,例如虢、郑之君为周王的卿士大臣;越王勾践战败后为吴王夫差提供劳役;蔡、唐、许等诸侯国君跟随楚王出征等等。“作正朕保”这句话可视为“作正于朕保”的“动++介词+处所”结构而省略介词“于”(《泰誓》:“有夏桀弗克若天,流毒[]下国”,参看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534页、832页,语文出版社,19923月版),即郳公在其保护国那里作官正。

从上下文来看,“作正朕保”前面两句话“保朕邦家,正和朕身”讲郳公修身齐家治国,这句话是郳公自述他为保护国提供劳役之事,即跟随保护国城成周;再下一句说“以恭朝于王所”,其语义层次逐渐递进,也可以佐证以上的句义理解。

小邾在春秋早中期就是齐的附庸国,自中期以降,因齐服于晋,邾又随齐附属于晋,或者就直属于晋。《左传》记载鲁僖、襄、昭之世,小邾君数次朝鲁;《左传》定公元年城成周时,宋仲几不受功,曰:“滕、薛、郳,吾役也。”杜预注:“欲使三国代宋受功役也。”城成周的主事者为晋,齐、宋、鲁等诸侯国皆参与其事,小邾的地位最低。

附郳公鎛器形及铭文临本。此临本是集临三鎛铭文而成,不一定准确,仅供参考。

附郳公雁形觥器形及铭文临本。我原释文认为“父”原銘合寫成一字,“商(象)宴(雁)兄(觥)”即象雁形的酒器觥。实际上所谓“父”可能就是“”字,其右下角为一鸟形装饰合文;所释“商”、“兄”二字都不一定对,所谓“兄”形下半似乎还有些笔画未剔出来。又该铭“乍”字原从“攴”旁。

2012-5-12

郳公鎛器形

郳公鎛铭文临本

郳公雁形觥器形

郳公雁形觥铭文临本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2年5月12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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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水墨翰林 在 2012/5/14 11:26:56 评价道:第1楼

    竊以為“ ”為“寶”的異體字,“保”“寶”俱為幫母幽部字,“保”可作“寶”的聲符。同篇銘文中用為動詞的兩個“保”字皆作“ ”形,不與之相混,也說明問題。以“保”為聲符的“寶”字字形又作“”(邾弔鐘)、“”(齊縈姬盤),或省“宀”,或易“貝”為“玉”。

    在銘文中應作“寶器”講,前敘功烈,因此作了寶器供奉朝見於王所,今又擇其吉金,作鑄了此和鐘,用之以“敬臨祼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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