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楚文字的「股」字
(首發)
蘇建洲
彰化師大國文系
1986年5月至1987年6月,湖北荊沙鐵路考古隊為配合荊沙鐵路修建工程,在江陵廟湖魚場所轄的秦家嘴鐵路線段,共發掘楚墓105座,其中M1,M13,M99三座楚墓出土了一批竹簡。[1]這批竹簡的內容尚未正式公佈,滕壬生先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底下簡稱《滕編》)刊布了部份竹簡的內容,晏昌貴先生從中輯錄了部分「卜筮祭禱」類簡文,並進行初步考釋,[2]頗便研讀。其中M99簡11云:「賽禱于五世王父母……地主、司命、司(禍)各一△,纓之吉玉;北方一環」,「△」字作:
《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底下簡稱《滕增》)列在「」字下。[3]晏昌貴先生則認為:「『各一』後一字從死從肉,或作『』,後世字書亦寫作『殘』。關於地主、司命、司禍的祭禱品,楚簡中多有描述,如包山楚簡213號:賽禱『后土、司命、司禍,各一少環』;237號:禱『后土、司命,各一牂』。新蔡葛陵楚簡乙四97:『【地】主與司命,就禱璧玉兆』。望山楚簡54號: 禱『侯(后)土、司命各一少環』。天星觀卜筮祭禱簡:『司命、司禍、地主,各一吉環』(滕編10、33、43、105、614)等。所以其字也可能是『牂』字的誤摹。」[4]
謹案:楚文字「爿」旁偶而寫作類似「月」或「肉」形,如《凡物流形》甲27「尋牆而豊(履)」[5]的「牆」作,便是一例。但是「」右旁並不從「羊」,要說是「牂」字誤寫的機會很小。而且我們認為「」與底下所討論的《望山》M1簡55的「」是一字,該簡前面已有「牂」字,也可以證明「」不能釋為「牂」。《望山》簡55:「后土、司命,各一○。」其中「○」字,幾個版本的照片及摹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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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望山沙塚楚墓》圖版四九 |
《望山楚簡》頁30圖版 |
《望山楚簡》頁30圖版摹本 |
《望山楚簡》頁55釋文摹本 |
請比對簡125「(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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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望山沙塚楚墓》圖版五六 |
《望山楚簡》頁42圖版 |
《望山楚簡》頁42圖版摹本 |
《望山楚簡》頁79釋文摹本 |
「」字左旁顯然不是「羊」,由《望山楚簡》圖版摹本來看,應該是從「肉」,應隸定作「」。《望山楚簡文字編》、《望山楚簡校錄》大概是受到《望山楚簡》釋文摹本的影響,將「」字與簡123、125同歸入「」(即「」)下,[6]不可從。也有學者討論「夃」字時,所舉字例明明是《望山》簡55,但是所附字形卻是簡125的「」,[7]這也是不妥的。反觀《楚文字編》、《滕増》「」字下未收「」字,[8]是比較審慎的做法。
蕭聖中先生將《曾侯》簡1「豻之箙」的「」隸定作「」,並說:「『』字又見於望山一號墓楚簡55號:『一』。123、125號則各有一從羊從歹的異體。朱德熙等釋作『羯』。劉信芳以為是『』字異體。楊澤生認為:應該分析為从『肉』『歹』聲。『歹』和『曷』分別為疑母月部字和匣母月部字,音近可通。所以可以看作『』字的異體。此字《玉篇.肉部》解作『臆也』,即胸臆、胸部。箙是裝箭的袋子,簡文『豻之箙』是說用豻胸部的皮裝飾或製作的箭袋子。這和《周禮‧夏官‧射人》裡的『豻侯』指用豻皮製作和裝飾的箭靶相似(楊澤生:〈楚系簡牘中從「肉」從「歹」之字考釋〉,《古漢語研究》2001年第3期)。今按,楊說是。《說文》有『』字,為『殘』之初文,但釋『殘』則於文義不合。」[9]謹案:蕭先生認為《望山》1.55與《曾侯》等字均從「肉」旁是對的,但釋為「」則不可從。筆者以為《秦家嘴》的「」與《望山》的「」均應隸定作「」,讀為「(羖)」,用作祭牲。《包山》簡的文例與《望山》簡55相似,可供對照:
《包山》213「后土、司命、司(禍),各一少環」
《包山》237「禱,一;后土、司命,各一牂。」
《包山》243「禱一();后土、司命,各一牂。」
看得出來,「后土、司命、司(禍)」地位相當,而且地位在「」之下。[10]《望山》簡55「吉。,一牂。句(后)土、司命,各一。」正符合這個現象。《秦家嘴》M99簡11「地主、司命、司(禍)各一,纓之吉玉;北方一環」,其中祭禱神祇「地主」與《望山》的「后土」相通,[11]陳偉先生指出:
簡201~204記「雁會之敚」說「與禱於宮地主一」,簡212~215「迻雁會之敚」作「宮后土」。……「宮后土」當即「宮地主」。……《左傳》昭公二十九年云:「土正曰后土」,杜預注:「土為群物主,故稱后也。」《周禮‧春官‧大宗伯》云:「王大封,則先告后土」,鄭玄注:「后土,土神也。」土與地義通。《左傳》昭公二十九年云:「后土為社」,《說文》則逕云:「社,地主也。」[12]
以上可知「」與「」確實是同一種祭牲。
值得注意的是,《包山》202「禱於宮地宔一(羖)」,又《包山》207「(厭-瘞)[13]於野地宔一(豭),宮地宔一(豭)」、《包山》219「厭(瘞)一(豭)於地主」,雖然一為「舉禱」,一為「瘞」,但不影響我們判斷「羖」與「豭」等級相差不多。比如《新蔡》乙一15「公北、地主各一青犧;司命、司禍各一(),舉禱,(厭-瘞)之。或」,此「瘞之」的性質如同陳劍先生所指出與「饋之」相近,是「『在祭祀的最後將祭品奉獻給神靈』的動詞。」[14]甚至還有「(瘞)禱一()」(《新蔡》甲一4)的說法,陳劍先生解釋說:「可以理解爲『以瘞埋一的用牲法禱』,亦即『瘞(一)而禱』之意。新蔡簡有『薦且禱』的說法,乙三60、乙二13:『巳之昏廌(薦)且禱之地主。』甲三401:『[擇]日於九月廌(薦)且禱之。』可爲參考。」[15]則《包山》207、219的「(厭-瘞)」自然也是舉禱之後的饋食動作,雖與簡202的表述方式不同,但意思是相同的。換言之,「」有可能讀為「羖」或「豭」。上引《包山》237「」的祭牲「」是閹割的公羊,按理說地位高於「后土、司命、司禍」的祭牲「牂」,是母羊。[16]但是由於「」、「牂」、「羖」都是羊牲,有時可以互用,等級區別並不明顯,如:
《新蔡》甲一15「於司命一()。禱於」
《新蔡》乙二22「[司]命一痒(牂),(纓)之以(兆)[玉]」
《包山》217「禱楚先老僮、祝融、鬻熊,各一牂」
《包山》237「禱楚先老僮、祝融、鬻熊,各兩(-羖)」
《望山》120+121「先老童、祝[融]、鬻熊,各一牂」
《望山》122+123「□老童、[祝]融,各一(羖)」
「司命」的祭牲可為「」或「牂」。「楚先」的祭牲可為「牂」或「(羖)」,「牂」與「羖」雖有牝牡之別,但同為羊牲,有時區別也不甚嚴格。《包山》237「」的祭牲「」與「后土、司命、司禍」的祭牲「牂」也可以這樣來理解,如同《天星觀》「(Q)以其故敚之,迻胡丁之敚,擇良日爨月與禱太一牲,司命、司[禍]一牲,謐志。」[17]所謂「太」即「」,其祭牲與「司命、司[禍]」同為「一牲」。可見《望山》簡55「吉。,一牂。后土、司命,各一。」的「」只能讀為「(羖)」。這也是因為楚簡未見「牂」與「豭」並列者。此外,晏昌貴先生也指出司命的「祭禱用牲幣有麀(按:實為「」)、牲、牂和璧、環,但不用豬。」[18]也可以證明「」不能讀為「豭」。再看:
《包山》237「禱大水,一();二天子,各一牂;(佹)山一(-羖)。」
《包山》243「禱大水,一();二天子,各一牂;(危)山一(-羖)。」
《天星觀》(113)「與禱于二天子各兩牂、兩(即「」)(《滕編》16、26、312、337)[19]」
呈現出「」→「牂」→「羖」的順序,這也可以作為「」讀為「(羖)」的證據。祭牲「羖」寫作「」、「」及「」,如同「牂」亦可以寫作「痒」(《新蔡》乙三5)」,「」可以寫作「」及「」。[20]
楚簡「夃」字的形構,經過多位學者的闡釋,目前已經很清楚了。[21]「」字相當於後世的「羖」,則「」顯然就是後世的「股」了。《說文》:「股,髀也。从肉,殳聲。」《段注》曰:「骨部曰:『髀,股外也。』言股則統髀,故曰髀也。按殳字古音在四部,股羖字古音在五部。見於詩者如此。」已點出「殳」與「股」聲音不近。宋華強先生指出:「『股』、『羖』都是見母魚部字,『殳』是禪母侯部字,聲韻皆有一定距離。『股』、『羖』所從『殳』旁應該都是由楚簡『夃』旁那種形體訛變而成的。」[22]其說大抵可從,惟「股」、「羖」的「殳」未必源自楚簡「夃」的寫法。《集成》4342師詢簋「股肱先王」的「股」作,[23]趙平安、何景成二先生均已指出「」就是「夃」字,秦漢文字「股」字的「殳」旁便是源於這種寫法。[24]趙平安先生還指出「由於字形變化,原來的表意意圖不顯,便在旁邊加形符月(肉)。加旁後的增累字分為六國系和秦系。」[25]趙先生文中認為《六德》16「勞其股肱」的「股」()應直接隸定為「股」為好,[26]但是此字明顯從「爿」,實為「」字。不過如上文所述,「爿」與「肉」形體相近,且經由本文的考釋,可知楚系文字確實存在「」字,則左旁也不能排除是「肉」旁之誤。總之,找到楚系文字的「」,可以為趙先生所說六國系加形符「肉」的「股」字補充例證,增加楚文字的字頭,並為古文字「股」字的演變補充證據。
至於《曾侯》「豻▲之箙」的「▲」字形如下(摹本取字《滕增》402頁):
簡1簡16簡39簡102
由摹本來看,簡1與16應釋為「」,但是簡39與102則又接近「」字,惟簡102由照片來看應該也是從「夃」的形體。由於釋為「」目前不能進一步通讀,此處應該釋為「」,就是「股」。《清華二‧繫年》中已有「歹」旁寫法與「夃」旁相同,[27]現在又有「夃」旁與「歹」旁相近,看來這種訛混寫法是雙向的。上引楊澤生先生文章有段話值得留意:「值得注意的是,曾侯乙木竹簡既有『豻首之』、『豻尾之』、『豻之箙』這樣的詞句,又有『豻首』、『豻尾』、『豻』這樣的詞句,可見『豻』和『豻首』、『豻尾』詞意相對,都用作某種器物的修飾語,這說明我們把簡文的『豻之箙』的『豻』理解為作『豻胸』是對的。」[28]羅小華先生認為:「『豻尾之』疑指用『豻尾』上的皮毛製作緣邊。」[29]依上述二家之說,則「豻股之箙」就是用豻的大腿上的毛皮製作箭袋。
附記:拙文承蒙陳劍先生審閱,謹致謝忱。
[1] 晏昌貴:〈秦家嘴「卜筮祭禱」簡釋文輯校〉《湖北大學學報》2005年第1期,頁10。
[2] 同上,頁10-13。又見於氏著:《巫鬼與淫祀-楚簡所見方術宗教考》,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3月,附錄二,頁371-376。
[3] 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10月)頁402。
[4] 晏昌貴:〈秦家嘴「卜筮祭禱」簡釋文輯校〉《湖北大學學報》2005年第1期,頁12。又見氏著:《巫鬼與淫祀-楚簡所見方術宗教考》,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3月,附錄二,頁376。二者文字稍有不同,此據後者錄文。
[5] 此句釋讀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上博(七)·凡物流形》重編釋文〉下網友「小學生」的評論,2009年1月4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581。
[6] 程燕:《望山楚簡文字編》(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11月)頁39,143號、張光裕編著、袁國華合著:《望山楚簡校錄》(台北:藝文印書館,2004年12月)頁81,342號。按:所謂「」字實即「」字。
[7] 如袁瑩:〈說「夃」字的兩個來源〉《簡帛語言文字研究(第五輯)》(成都:巴蜀書社,2010年6月)頁122、何景成:〈試釋甲骨文的「股」〉《古文字研究》第28輯(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10月)頁44。
[8] 李守奎:《楚文字編》(上海:華東師範大學,2003年12月)頁239、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10月)頁371-372。附帶一提,《望山》1.121的字形應是「牂」,《滕增》372頁誤為「」字。
[9] 蕭聖中:《曾侯乙墓竹簡釋文補正暨車馬制度研究》(北京:科學出版社,2011年7月)頁43-44注1。
[10] 這個觀念可以參看宋華強:《新蔡葛陵簡初探》(武昌: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3月)頁226、陳劍:〈清華簡《金縢》研讀三題〉《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四輯)》(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1年12月)頁149-150。
[11] 同上,頁162。
[12] 陳偉:《包山楚簡初探》(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年8月)頁160-161。
[13] 「厭」讀為「瘞」,參見陳劍:〈清華簡《金縢》研讀三題〉《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四輯)》(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1年12月)頁146-150。
[14] 同上,頁149。
[15] 同上,頁150。
[16] 陳偉:《包山楚簡初探》(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年8月)頁176、宋華強:《新蔡葛陵簡初探》(武昌: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3月)頁227-228。
[17] 見晏昌貴:〈天星觀「卜筮祭禱」簡釋文輯校(修訂稿)〉,簡帛網,2005年11月2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1以及王明欽:〈湖北江陵天星觀楚簡的初步研究〉,(北京:北京大學碩士學位論文,1989年5月)頁46第78條。
[18] 晏昌貴:《巫鬼與淫祀-楚簡所見方術宗教考》,(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3月)頁101。
[19] 晏昌貴:〈天星觀「卜筮祭禱」簡釋文輯校(修訂稿)〉,簡帛網,2005年11月2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1。又見於王明欽:〈湖北江陵天星觀楚簡的初步研究〉,(北京:北京大學碩士學位論文,1989年5月)頁45第42條。
[20] 宋華強:〈釋新蔡簡中的一個祭牲名〉,簡帛網,2006年05月24日,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52。又見宋華強:《新蔡葛陵簡初探》(武昌: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3月)頁218-228。
[21] 季師旭昇:〈上博三周易比卦「有孚盈缶」「盈」字考〉,簡帛研究網,2005年8月15日,http://***********/admin3/2005/jixusheng004.htm、陳劍:〈上博竹書《周易》異文選釋(六則)〉《出土簡帛文獻與古代學術國際研討會》(台北:政治大學中文系,2005年12月2日-3日)、侯乃峰:〈說楚簡「夃」字〉,簡帛網,2006年11月29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470。後以〈楚竹書《周易》釋「」之字申說〉為題,發表於《周易研究》2009年1期,頁22-26、趙平安:〈關於夃的形義來源〉,簡帛網,2007年01月23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509,後來文字有所更動,發表於《中國文字學報》第二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8年12月)頁17-22,以及《新出簡帛與古文字古文獻研究》(北京:商務印書館,2009年12月)頁97-105。張新俊:〈殷墟甲骨文「臀」字補論〉《古文字研究》第28輯(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10月)頁49-58,以及上引袁瑩及何景成的文章。
[22] 宋華強:《新蔡楚簡的初步研究》,(北京:北京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博士學位論文,2007年5月)頁224「(就)禱門、戶屯一羖(乙一28)」下「羖」字注釋。
[23] 陳劍:〈釋西周金文中的「厷」字〉《甲骨金文考釋論集》(北京:線裝書局,2007年4月)頁242。
[24] 趙平安:〈關於夃的形義來源〉《新出簡帛與古文字古文獻研究》(北京:商務印書館,2009年12月)頁103、何景成:〈試釋甲骨文的「股」〉《古文字研究》第28輯(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10月)頁46。
[25] 趙平安:〈關於夃的形義來源〉《新出簡帛與古文字古文獻研究》(北京:商務印書館,2009年12月)頁103
[26] 同上,頁104。
[27] 拙文:〈《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繫年》考釋四則〉,《簡帛》第七輯,待刊。
[28] 楊澤生:〈楚系簡牘中從「肉」從「歹」之字考釋〉《古漢語研究》2001年第3期,頁31。
[29] 羅小華:〈戰國簡冊所見車馬及其相關問題研究〉,武漢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1年5月,頁59。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2年5月13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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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同上,頁162。
指陳偉:《包山楚簡初探》(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年8月),頁162。
蘇老師您好,大作見解十分精闢,學生略補文中所論與《滕增》有關內容:
1.《望山》1.55「」字《滕增》置於「葬」字條下(見78頁),隸定作「」,摹文作「」。
2.《滕增》372頁該形疑是所錄出處及辭例有誤,應為簡125。該處《滕增》摹文作「」,與《望山》1.125原簡作「」(《望山楚簡》頁42圖版摹本:)形近,而與《望山》1.121該字作「」(《望山楚簡》頁41圖版摹本:),「羊」旁置右有別。 ,小綠,趕快完成你的大作,我們張大眼睛等著看啊,呵呵。
《滕增》78頁與《楚文字編》49頁都將《望山》1.55的「股」誤入「葬」下。此處文例讀「葬」明顯不可通。
在《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第78頁上看到這樣幾個字形,均是列在“葬”字下的。右邊第二個字,舉的卻是“股肱”的書證,似乎滕先生也認為此字為“股”,然又列在“葬”字下,未詳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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